正风承诺书

时间:2019-10-20 00:04:54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正风承诺书

单位及职务:滦南县房地产开发公司 总经理

正风承诺书

承诺人: 分管工作: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承诺内容

按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集中整治“四风”问题,做到:

1、不违反组织原则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2、工作不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

3、不发生“门难进、难脸看、话难听、事难办”行为。

4、不借婚丧嫁娶之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5、不参与公款吃喝、公款送礼。

6、不收受红包、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

7、不到农家乐、内部食堂大吃大喝。

8、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

9、不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和配备车辆。

10、不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招拍挂中违反规定、搞“暗箱操作”。

11、不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兼职取酬。

12、不利用职权为亲友招揽工程项目。

13、不到企业变相参股或干股分红。

(二)个性内容

1.不在工程建设中收受投资商及施工单位的礼品礼金;

2.不在自己工作权限中为家属及亲友谋取私利。

以上承诺,坚决落实。

纪工委举报电话:

县纪委举报电话:4121152

2015年4月

正风肃纪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正风肃纪活动精神,我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六不准、八严禁”纪律要求,扎实开展作风整顿。承诺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态度坚决、不折不扣、行动迅速、措施有力、顾全大局。杜绝有令不行推诿扯皮。

二、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带头维护班子团结,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

三、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杜绝赌博,杜绝出入娱乐场所,杜绝工作日饮酒、非工作日酗酒。

四、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上,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体察民情的好事实事。杜绝对群众讲粗话、脏话,杜绝对群众说不知道,杜绝接受群众一支烟、一碗饭。

五、严格规范工作行为,凡是规定不能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凡是要求下级做到的事自己首先带头做到,事事做好表率。加强自我监督,杜绝公车私用。

承诺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5年10月10日

1

襄阳市组织系统正风肃纪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作风、提升形象,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建设学习、工作的模范组工干部队伍,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水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组织部建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市委组织部对全市组工干部提出正风肃纪“八严禁”要求,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严禁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2、严禁干部考察中不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或收到有关情况不向组织汇报而影响干部任用。

3、严禁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

4、严禁违反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隐瞒或虚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5、严禁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及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7、严禁违反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管理规定和借学习考察之名进行公款旅游。

8、严禁收受各种贵重物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工干部,一律调离组织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传真:0710-3527016

电子邮箱:#url#

通信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荆州街73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441021

正风肃纪承诺书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区关于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及正风肃纪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廉洁自律及正风肃纪意识,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树立和维护好机关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上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闫庄小学正风肃纪双项承诺书

为了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规范教师行为,塑造良好的教师队伍形象,县教育局按照《教育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特做如下承诺:

1.遵纪守规。要依法执教,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爱岗敬业。要忠于职守,自觉以教书育人为已任,努力按素质教育和课改要求,认真钻研业务,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自觉端正教风,不携带任何通讯工作进入课堂,尊重学生的学习时间,确保每一节课教学质量。

3.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不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二职业,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或各种培训机构的有偿补课,不收受学生、家长财物或宴请,不引导或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报刊材料,不向学生、家长推销保健品、化妆品等商品。

4.尊重学生。自觉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每一位学生的身心健康,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谩骂、挖苦、讥讽、侮辱、歧视学生。

5.注重师表。自觉维护教师形象,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在校园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要做到穿着整洁大方,举止言行文明。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经常开展家访活动,利用校讯通班主任及时与家长沟通,与家长共同探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方式方法,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互动。

为了配合我县教育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希望学生及家长配合我们的工作,做到以下几点:

1.不向教师赠送财物、礼品、各种购物卡。 2.不宴请老师,不为老师提供旅游、购物便利。 3.不让孩子参加教师举办或组织的有偿家教。 4.不让孩子购买教师私自订购的教辅、报刊材料。 现将您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您孩子的班主任是: 联系方式:

以上是我校及教师的承诺,望各位老师及家长严格遵守,自觉履行,同时,也恳请您对我们进行监督,共同打造和谐校园,保持校园一片净土,为您的孩子成长创造一个优良环境。为了把正风肃纪抓实抓好,如有违反现象请您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纪法规,严肃处理。举报电话:学校: 13933906023 教育局:0335-2022693,0335-2984270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单位盖章:

2015年5月 28日

2015“正装洁容 正风肃纪”承诺书

为加强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公安队伍良好形象,巴东县公安局特向社会公开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着装规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内按规定着制式警服,仪表端庄,做到警容警貌良好;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规定。

二、严格遵守警车管理规定。驾驶警用车辆做到着装规范,携带证件齐全;非工作需要警车不违规停放宾馆、餐厅、殡仪馆等公共娱乐场所;不参与婚丧嫁娶、接送学生等非警务活动。

三、严格遵守县委、县政府“四不准”规定,廉洁从政。

四、规范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群众。

以上承诺内容,热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0718-4334376 110

巴东县信陵镇朝阳路1号

巴东县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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