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0 09:02:17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型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董事长、总经理助理及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工资模式

  年薪=基薪+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附件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

  第四章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工资模式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其它

  一、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xx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我司拟定为1960元,(《x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销售类、技术类等五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10个等级。见下表二:

  表二:岗位分类及标准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表三:各等各级岗位技能工资额度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十级,简称“一岗十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500元和10000元,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公司工龄x100(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三、津贴

  (一)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津贴、通信津贴、误餐津贴等。

  (二)交通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三)通讯津贴

  1、通讯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津贴分为4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150元/月/人;

  ②管理类:100元/月/人;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4、除总经理通讯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试用员工享受通讯津贴、午餐津贴、交通津贴;按时发放。

  四、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和总经理特别奖2种。

  2、年度奖金

  ⑴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⑵年度奖金采取次年首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待达标三种。考核优秀者、考核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4-6个月标准给予发放;考核待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2-4个月标给予发放。

  ⑶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年底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总经理特别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决定,单独发放。

  4、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五、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4、学历工资

  第十五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事务型员工:xx元/月;管理(技术)型员工:xx元/月;部门副职:xx/月;部门正职、技术人员:xx元/月;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方法见工资特区。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住房公积金:另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和年度体检,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工资特区

  第十九条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一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二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四条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八章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五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七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假期含正常休假日)时的工资规定,详见《行政手册》。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一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二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双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三十三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2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 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 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 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 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 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 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 员工服务态度: 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 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 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3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四、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赌博喝酒、睡觉、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环境和车间环境的安静有序。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同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4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经理和主管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未注明条款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七条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4、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6、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7、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0、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11、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第八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经理店长进行审核;

  3、总经理或店长批准。

  第三节处罚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九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元:

  1、随意吐痰,丢纸屑果皮者;

  2、早会迟到者;

  3、营业时间内聚众聊天、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抄写非公事文件者。

  4、岗位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5、当班期间未佩带工牌、未穿着制服、衣冠不整者、前期部门示未化淡妆者;

  6、礼仪、称呼不规范者(包括对主管、摄影师、化妆师、设计师的称呼);

  7、填写各种工作表格不认真、漏填者;

  8、当班期间当众化妆,修剪手、脚指甲者;

  9、打卡后吃早餐者;

  10、下班后自己工作岗位未整理者。包括整理卫生、关闭电脑、空调等。

  11、未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设备者。如电脑等。

  12、上下班忘记打卡者。(须有主管开单证明确有准时上下班)

  第十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20元:

  1、未经许可而无故不列席公司会议者;

  2、未经许可而私自带人进入工作场所者;

  3、离开工作岗位未办理代班手续者;

  4、安排任务未及时完成者;

  5、窜岗、随便进入其它部门工作室者。

  6、上班时间吵闹、大声喧哗而不听纠正者。

  7、利用公司设备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者。

  8、上班时间洗头洗自己私人衣服等

  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50元:

  1、未经主管同意外出者

  2、态度恶劣,傲慢,不接受管理,当众顶撞上司者。

  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人事件者。如电话、打印机、复印机等。

  4、在顾客面前吵架、说粗话有损公司声誉形象者。

  5、服务态度欠佳,经顾客检举属实者。

  6、有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7、出席各种会议或者工作,代他人签到者,如代打卡。

  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罚款100—500元:

  1、与顾客或员工发生斗欧吵架事件者,由部门主管根据情节作出处理。

  2、工作未交接清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私拉电源影响公共安全、公司正常作业者。

  第十三条有以下行为者,做记过或开除处分:

  1、利用私人对公司不满,煽动员工情绪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职务调动者。

  2、在外散布谣言,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3、泄露公司营业机密,如效益,拍照对数,促销计划与发展营运计划严重者。

  第十四条有以下行为者视情觉严重报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私自偷取公司产品(包括xxxx、加洗、压膜、复制光盘等)与顾客产生交易者。

  2、盗取、偷窍顾客、同事、公司财物者。

  3、盗取、泄露公司内部高级文件、机密者。

  第四节考勤制度

  第十五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或四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或忘打卡者,必须有部门主管批准签字,每月不能超过两次。主管月底把公文整理后统一交予会计

  第十六条忘打卡每人次处于二元处罚,以每一次递增一元。(即第一次忘记打卡二元,无次忘记打卡三元,三次四元以此例推)。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分钟三元扣罚,每月迟到超过五次在原有处罚上在扣除100元。

  第十八条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时不办理任何手续,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将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考勤工作由会计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

  第二十条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在发工资前应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第二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前前台领取统一公文,正确填写,报有关主管签字后,然后在急时送回前台。

  1、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岗位;

  2、如因突发事件不能到岗者,须立即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主管说明原由,由部门主管当日下班前补办手续上交人事部;

  3、员工因病(事)请假,公司不发当日工资。不足一天的',以所以岗位每日上班时间钟头数,按比例扣发当日部份工资,并扣除当月满勤奖金;

  4、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主管)批准,超过三天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5、部门经理(主管)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6、员工请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到时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7、如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进行申请;如有突发事可以在8点之前打电话。8点之后无效

  8、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病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9、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10、因某些原因想辞职的,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字后生效。签字时间往后推30天才可以正式辞职。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证库房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保障公司财产物资安全,减少不良、呆滞物料损失,降低库存占用资金,满足生产经营对物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原材料仓、成品仓的管理。车间仓库及存放于车间的物品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仓库管理职责及目标

  1.高效有序地进行物料、产品的收发作业,保证出入库数量准确且合乎质量管理、出入库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

  2.库房管理科学、有序,货物摆放整洁、整齐,合乎货物贮存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3.单据管理有序,登记及时、准确。电脑入单及时、准确;

  4.定期和循环盘点,及时查处差异,保证帐、物一致;

  5.与采购、销售、车间及外协单位及时对帐,及时查处差异,维护公司利益;

  6.及时反映和跟催不合格品、呆滞品的处理,减少不良损失,降低库存资金占用;

  7.做好防火、放水、防盗和防“四害”等安全防护工作,保障仓库财产物资的安全。

  四、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1.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

  2.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

  3.具备一定的线束和电子产品知识,熟悉所经管得物料、产品;

  4.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财务知识;

  5.懂电脑操作。

  五、收货验收

  1.货物进仓,需核对订单(采购订单和生产订单)、待进仓物品料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1.1、严禁无订单收货;因生产紧急、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需请示并获得授权、同意,可变通办理;

  1.2、严禁超订单收货。因合理损耗领料或计量偏差或机台最少生产数量等原因导致的少量超订单收货,应在合理范围内并符合相关管理规范或规定。

  2.货物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收货可采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装抽查,抽查时发现实际数量小于标识数量的,应按最小抽查数计算接收该批货物。

  3.货物进仓,需办理质量检验手续,其中:

  3.1、外协、外购物料/产品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办理正式入仓手续,开具入库单,及时录入系统生成单据。

  3.2、对车间因生产计划取消等原因需进仓或退仓的,需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规定并获物流部长批准。

  4.入库物料、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同一包装装载数量统一,同批次货物只允许保留一个尾数。

  5.对验收不合格或超出订单的物料、车间生产中发现经质检确认供应商责任的不合格品,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六、货物出仓

  1.货物出仓,需由领料人/提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2.车间领料必须是车间指定人员;本公司送货的,送货人/提货人必须是销售部门指定人员;外协单位自行提货,必须核对提货人身份及授权委托。

  3.正常生产发料和成品出仓,必须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产品发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流程,有审批手续。

  4.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七、货物堆码及库房管理

  1.仓库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2.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摆放。堆码规整、整齐,同一货物仅保留一个包装尾数。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3.物料、产品状态标识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置。

  4.仓库设施、用具、杂物如地台板、清洁工具等,在未使用时应整齐地摆放于规定位置,严禁占用通道或随意乱丢乱放。

  5.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符合5s管理要求。

  6.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先进先出原则:材料出库的时间按产品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

  6.1、成品入库摆放应按生产日期、批次隔离存储。

  6.2、最早入库的成品应做好标识,保证出货时先出,依次顺序发放。

  6.3、出库时,保管员在每张配货单上注明该批产品的生产日期,并在电脑上做一个配货发放(生产日期)的台账。以保证产品先进先出记录的.追溯。

  6.4、原材料入库时材料的包装内必须含有供应商出厂合格证,且含有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员等内容。

  6.5、新入库的物料与原库存物料进行区分摆放,不同批次的物料放置分开或留有一定空隙以便区分。

  6.6、在最先入库的物料包装上应用大字标注入库日期,根据入库日期选择较早入库批次的物料应优先发放;根据采购单价与客户要求优先发放价格便宜与客户指定厂家的物料。

  八、安全防护

  1.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报批且做好防范措施,专人专责管理。

  2.仓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修护、补充;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

  3.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仓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5.不得将物料、产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复检。

  7.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侍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8.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9、仓库钥匙妥善保管,不得转交他人使用,做到人走落锁。

  九、单据、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1.单据管理

  1.1、日常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1.2、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押单;

  1.3、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的箱、柜内,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录标识。

  2.电脑数据处理

  2.1、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经相关人员审核为完结;

  2.2、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3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十、盘点及对帐

  1.仓库需根据经管物品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点。原则上要求所有库存物品每两月至少循环一次。

  2.物流部门每季组织一次全面盘点。

  3.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账面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4.仓库应及时与车间、采购、销售进行对帐工作,包括:

  4.1、成品发货对帐,由成品仓负责,每月30日前完成;

  4.2、采购收货对帐,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3、车间发料、外协发料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4、对帐数据应以电脑记录为准(手工管理的仓库暂以手工帐为准)

  4.5、发现对帐差异,应及时查证原因并予以更正。如有损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

  十一、呆滞、不良品处理

  1.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季定期填报一次;

  2.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呆滞、不良产品或物料,应随时填报处理;

  3.对已填报的呆滞、不良品应及时连续跟进直至处理完毕。

  十三、沟通协调及服务

  1.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2.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十四、人员变动及移交

  1.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单据资料,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应移交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2.1、经管的货物;

  2.2、单据、账本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

  2.3、经管的操作设备、设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2.4、未了应跟进事宜。

  十五、检查、监督与考核

  2.质量部门保证负责对仓库的质量控制实施监督;

  3.办公室负责对仓库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

  4.财务部负责对仓库的整体运作及单据、帐务、档案管理实施指导、检查、监督与考核。

  十六、附则

  1.如有与本制度不符的相关流程、程序文件依下列原则处理:

  1.1、本制度公布前发布的,悉依本制度,并按本制度规定修改相关流程、文件;

  1.2、本制度公布后发布且经财务部会签的,依新流程、文件。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设备管理工作,结合纺织工业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民所有制纺织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中全部生产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的设备管理应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通过技术和经济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适应纺织生产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的领导,要重视设备管理,推进检修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协作和维修配件的商品化,开展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六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行业、本地区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章;

  (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行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三)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

  (四)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优竞赛活动;

  (五)组织总结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维修新技术,为企业的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组织对进口设备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备品配件的国产化;

  (七)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八)搞好闲置设备的调剂;

  (九)负责统计上报设备管理、维修工作报表。

  第七条厂长(或经理,下同)对企业设备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在制订企业的方针、目标时,应对设备管理的方针、目标作出决策。在厂长任期责任目标中,必须列入设备完好率、设备新度系数等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

  第二章设备的规划、选购及安装调试

  第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制度。

  基建、扩建、成套配套及进口设备的规划选型工作,企业应组织设备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企业购置设备时,设备管理机构或设备管理人员应提出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等要求。

  第九条企业选购的设备应备有设备安装、使用、润滑、维修等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设备到厂后,应认真验收,及时安装、调试使用。对进口设备在索赔期内及时提出发现的问题。

  第十条企业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投产后三个月内,使用部门和安装应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企业自制设备,应当组织设备管理、制造、维修、使用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并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做好设备的制造工作。设备制成后,应当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设备制造部门应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对用户进行访问,及时处理答复用户意见和建议,供应必要的图纸、技术资料和备品配件,做好售后服务。

  企业应将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及时反馈给设备制造部门。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修理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正确使用设备,必须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维修。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在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安排设备修理计划,并纳入企业年度计划,严格执行。严禁拼设备、超负荷。

  第十四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才能独立操作。对从事电气、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起重等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后凭证操作。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述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监测和预防试验,确保安全经济运行。

  企业应制定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各项保养工作周期、技术条件,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润滑管理,制定润滑管理办法,做好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

  第十六条设备修理可根据生产的不同特点和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采用周期计划修理和状态修理两种不同的修理方式。各行业采用两种修理方式的设备名称及修理周期,按本制度各行业的《附件》规定执行。对《附件》中未作规定的设备,企业也应自订修理方式。

  第十七条企业对采用周期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编制大、小修理周期表,制定年度修理计划和月度作业计划。对采用状态计划修理的设备,应按年分季制定修理计划,并严格按照执行,以保证修理计划的准期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调整时,按各行业《附件》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应制定质量检查、接交验收办法。维护、修理人员应按维修技术条件做好各项维护、修理工作。

  企业各级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对维护、修理工作进行一定数量的质量检查。维护、修理工作完成后,必须根据“保养技术条件”和各行业《附件》规定的“大、小修理接交技术条件”办理接交验收,评定修理质量或等级。

  第十九条对进口设备的维护、修理方法和技术条件,可参照国产设备由企业自订。

  第二十条企业应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改善维修工作,以提高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降低维修成本。

  第二十一条企业必须遵守财经制度,按国家有进规定,“提取和使用大修理基金,接受审计监督。企业应制订太修理基金管理办法。大修理基金应由设备管理机构有计划模制使用,不得挪作它用。结合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大修理费用不足时可从折旧基金中安排使用。

  第四章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二十二条企业必须做好设备的改造更新工作,编制中、长期规划和相适应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企业对重要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二十四条企业设备的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应按国家规定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五条企业对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其他应当淘汰的;

  第二十七条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应制订管理办法。

  企业出租、转让、报废设备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五章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的说明书、图纸、图册和设备排列图、管理线路图、设备改造、更新等技术资料。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建立能反映设备数量、价值,技术特征、维修发行动态变化资料的设备卡片和设备台帐,并定期核对,做到记录正确,帐、卡、物三者相符。

  第三十条企业应加强设备的经济、技术指标管理和考核。企业的设备管理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设备完好率应每月进行检查,检查数量每季累计一般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50%,多机台不少于全部设备的25%。

  大、小修理分两面个等级,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一等,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等。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工艺要求者为一级,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二级。

  全部达到“接交技术条件”的允许限度者为合格,有一项不能达到者为不合格。

  设备故障率以企业的生产能力设备发生的故障计算,故障停台台班数指当班不能修复的故障台数。

  设备维修费用包括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的人工、管理、配件、器材、材料费用。

  第三十一条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定表式按季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设备事故分一般、重大和特大三类。

  一般设备事故:由企业自定。

  重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及以上者,印染、化纤设备损失达2万元及以上者为重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应按季如实统计上报主管部门。

  特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企业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企业主管部门,逐级上报。

  企业应制订设备事故管理制度,对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做到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于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有效改进预防措施不放过。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建立配件、器材的购置、制造、验收、领用、保管等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做好设备旧件的修复利用工作,在保证维修质量的前提下,节约维修资金。

  第三十四条专用工具、容器、衡器、仪器、仪表等应做好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检修工作。精密的设备、仪器、仪表等应有专人管理。

  第三十五条企业的机修、动力和空调部门要加强计划、调度和质量检查等管理工作,适应生产、维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设备维修的定额管理,制定先进、合理的设备维修工时、资金、消耗定额。

  第六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七条纺织系统所属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应设置设备管理工程专业,有计划地培养设备管理专门人才。

  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会同教育部门举办技术学校或技术培训班培养维修技术工人。

  第三十八条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的),有一定实践经验,经过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三十九条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制订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教育培训规划。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对在职的设备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知识教育。对现有维修工人进行多种形式、不同等级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教育和岗位培训。培养维修工人要逐步向掌握“机、电、仪一体化”维修技能和“一专多能”的方向发展。

  第四十条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干部和维修工人的定期技术考核制度,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成绩均应记入技术培训档案,作为奖励、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奖励和惩罚

  第四十一条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选活动,对设备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企业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的评比竞赛活动,企业对设备管理工作中做出下列显著成绩之一的职工和集体,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荣誉奖励、物质奖励和晋级奖励。

  (一)认真做好维修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技术状况,促进生产发展及在行业设备检查评比中取得优胜的;

  (二)发现设备隐患,及时防止和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

  (三)推行设备现代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的;

  (四)改进设备、仪器、装置有重大技术突破的;

  (五)在维修技术方面有改革创新并有推广价值,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六)在修旧利废、节约代用工作中取得显著经济效果的;

  (七)参加维修技术操作比赛,获得操作技术能手称号的。

  第四十三条企业主管部门对因设备管理混乱、设备严重失修、运行状况恶化而影响生产或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企业,应责令其限期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企业领导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企业对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领导,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凡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进行生产,由此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二)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设备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四)对特大、重大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

  (五)未使用或停用设备因保管不良造成报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和各行业《附件》是全国性的基本要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纺织工业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二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小型企业管理制度8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档案的销毁:

  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发:

  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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