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1 08:58:09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制度(必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管理制度(必备)

企业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1目的:为了完善企业军训内容,建设军训文化,历练员工体质与心智,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1.3职责部门:行政人事部为企业军训管理部门,对公司企业军训负责。

  二、参加军训人员

  2.1原则上公司员工每人至少参加1次完整军训;

  2.2新员工过了试用期后即可享有参与军训的权力;

  2.3企业各部门表现突出的员工优先享有军训的权力;

  2.4军训人员名单由行政人事部与各部门负责人协商确定,并报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三、军训时间安排

  3.1公司每年在4月或10月两个时间段安排例行军训,军训具体时间在保证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由公司各部门协商择机而定;

  3.2新员工军训时间为3天,其他员工参加军训时间为5天。为了保证军训效果及减少军训次数,新老员工可以在一起参加军训。新员工3天军训结束后,老员工继续参加余下2天的军训,军训具体内容对新员工要求遵循全面、基础、够用原则,对老员工要求遵循出新、重点、提升原则,行政人事部会根据每批员工所达到的目的而要求军训供应商合理编排军训内容。

  3.3为保证军训连贯性,如遇双休期间军训正常进行,并且不计入加班时间;

  3.4新进员工进入公司,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做好岗前培训,军训时间定为规定的例行军训时间;

  四、公司人员免训

  4.1员工如有特殊原因可以由本人提出不宜参加军训申请,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免训。以下情形视为特殊原因:(1)有残疾人证的,(2)自身体质不佳者,(3)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4.2当新老员工年龄到达免除军训年龄时,本人可以申请不参加军训,男职工为45周岁,女职工为40周岁;

  4.3对于不能参加军训的人员,须参加公司安排的替换培训,以弥补缺失军训带来的技能和心智损失。

  五、军训纪律、补训及其他规定

  5.1军训纪律:须遵守军训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服从教官指挥,彼此团结互助。军训期间原则上不受理请假,特殊原因的,事先调整;缺乏学习、纪律和团队意识而不参加的,将依据《员工手册》考勤纪律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培训损失费用。

  5.2军训期间学员因个人及家庭原因错过部分培训课程的,将由行政人事部另行安排时间,由培训专员依据军训教官的书面材料对补训人员作分类讲解;

  5.3行政人事部有权要求军训供应商事先充分备课,准备书面材料,并且发给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人事培训资料。

  5.4行政人事部负责军训供应商的选择、沟通、并且与军训供应商一起拟定军训计划、实训日程,并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

  5.5各分公司军训参照本规定在各分公司所在地就近参加军训,并报总部行政人事部批准。

  六、军训成绩考核

  6.1每次军训结束后,各接受培训员工必需在一周内将培训总结以电子文档形式发给行政人事部备案。

  6.2培训结束后二周内进行军训培训调查,了解本次培训供方各方面安排及员工意见。

  七、制度执行

  本制度于xx年7月1日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2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组织分析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领导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协助经理管理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项目部召开生产、安全会议的准备工作,对会议决议事项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制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计划,审核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

  5、负责项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组责任人的培训及宣传工作。审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组织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现场研究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7、认真听取员工的.建议,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有效进行。

  8、审核项目部重大风险清单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发生工伤事故,现场指挥,及时向经理,并按规定上报,组织员工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调查组工作,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企业管理制度3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定代表人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公司设立专职的安全员1人,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分析、汇总、等工作。

  三、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五、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六、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七、安全生产和日趟检机构人员名单。

企业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和妥善处理员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伤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发生工伤事故报告程序

  第三条:凡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人生伤害事故都必须及时向生产品质处报告。发生事故的现场作业人员或最先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应及时报告生产品质处。发生轻伤事故的报告最迟不得超出过事故发生后4小时,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不得延误。

  第四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应主动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司事故调查组处理,因抢救伤者确需移动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第五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生产品质处接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公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当地安全主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及工会。

  第三章工伤事故的调查

  第六条:发生事故后,公司分管领导必须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拟定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认真填写伤亡事登记表和事故报告。

  第七条:轻伤事故,由所在分厂、处室负责人组织成立以生产、技术、安全、办公室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拟出调查报告,三日内报送生产品质处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组织生产品质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送上级分管部门。

  第九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由生产品质处的有关部门协助调查。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专长;

  (二)、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清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二)、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拒绝。对提供伪证的职员有权提出处罚或追查其责任。

  第十三条:调查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严守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机密。

  第四章事故分析原则

  第十四条:事故严重程度分类(伤害严重度)

  (一)、轻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二)、重伤事故:指折算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失能伤害(国标)

  重伤A类:伤者经治疗后确定为可以恢复原岗位工作。

  重伤B类:伤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尚能工作,但需减轻工作量或调换工作岗位。

  重伤C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可以自理。

  重伤D类:伤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护理。

  (三)、在折算工作日不能确定伤害严重程度时,应根据医疗鉴定机构鉴定结果确定。

  (四)、死亡事故:指事故中有人死亡的情况

  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第十五条: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及破坏事故。

  (一)、责任事故:系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二)、非责任事故:系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抗拒的事故或由于未知领域的技术问题而发生的事故。

  (三)、破坏事故:系指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造成的事故。

  第十六条: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及造成事故的原因过程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员。

  (一)、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二)、领导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领导(管理)责任的人员。

  (三)、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有间接关系的责任人员。

  第十七条:在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责任者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起的作用,确定事故责任大小。

  (一)、完全责任:对事故发生起决定作用的人。(完全由于个人失误所致)

  (二)、主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三)、次要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次要作用的人。

  (四)、一定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起一定作用的人。

  第五章对事故的处理

  第十八条:发生一般轻伤事故,根据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扣除当月考核分20-60分的处罚。

  第十九条:发生一般重伤事故或2-3人轻伤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处以当发放生活费的处罚。

  第二十条:发生B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第二十一条:发生C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二条:发生D类重伤的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第二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其主要责任者应给予开除留用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发生各类工伤事故,事故调查组可根据责任者的认识态度,工作表现,报请公司批准酌情减轻或加重一级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发生各类伤害事故的次要责任人和一定责任人员,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的单位,取消当年各类评比表彰资格,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

  第六章伤者的抢救与治疗

  第二十七条: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应以最快的速度抢救伤者并与公司指定的医院联系将伤者送往医院,同时对现场进行保护。

  第二十八条:对于危重病人确实需要转院或请专家会诊的,由所在医院提出,经生产品质处同意后实施。病人住院期间的滋补营养用药按公司批准的医疗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伤住院,治疗休息时间的证明应按公司员工医疗制度严格管理,违者应追究其责任,在医院治疗开出的休假证明经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有效。

  第三十条:员工工伤的抢救治疗、住院、残疾鉴定等费用均凭出院发票和上级医疗鉴定机构有效凭证,财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保险公司报销。

  第三十一条:以上各种费用均由单位安全员(或劳资员)在工伤者痊愈出院后一个月内核报,逾期不予以补办。

  第七章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

  第三十二条:工伤事故伤亡者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在正常工作状况下,因隔年度老工伤复发,需治疗休息的,经公司指定医院和生产品质处确认后,治疗休息期间工资等待遇比照工伤处理。

  第三十四条:本章不包括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未按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的伤亡事故,不享受本规定待遇。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照集团公司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不符合国家法规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桂林海螺公司员工在劳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生产品质处归口管理。

企业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工作人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成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员,以实现关键目标。

  2.成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工作人员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成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工作人员的上进心。同时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工作人员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工作人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

  高级职称博士**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工作人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工作人员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

  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工作人员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工作人员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1博士研发4000

  其他4000 2硕士研发3000

  其他** 3本科

  研发**

  其他1500 4大专1000 5中专(含以下)800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

  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转正时间:工作人员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工作人员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工作人员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工作人员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工作人员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工作人员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工作人员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工作人员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薪酬采取密薪制,工作人员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管理制度6

  为保证我院xx9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顺利完成,军训办公室特制定如下制度,全体参训学生及所有带队教师必须遵从。

  1、严格遵守部队纪律。带队教师及参训学生必须遵守部队纪律,听从部队统一安排,参训学生只能在本连队区域内活动,不得无故在其他连队区四处走动。

  2.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因事需离开部队的,必须按照相应格式书写请假条,请假条需学生本人、带队教师、连长、军训办公室签字确认。凡请假日期一天以上的,请假条需一式两份,其中由军训办存档一份。

  3.严格履行带队教师中午例会制度。每天中午一点三十分,带队教师在部队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例会,交流参训学生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商议相应解决方案。

  4.严格履行每晚查寝制。带队教师必须每晚清点人数,确保各连队人数准确无误。

  5.严格履行人数零汇报制,带队教师在每晚查寝后需及时将人数变动汇报给军训办姚老师处,即使人数未变动也需汇报。

  《德育导行》第五篇第六章新生军训规章制度德育校本教材

  第六章 新生军训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掌握基本的军事技术,学校决定对一年级新生进行军事训练。为园满完成军训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作息时间、请销假制度:

  (一)作息时间: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 2:30—4:30。

  (二)请销假制度:

  1、学生请假必须先向班主任教师递交书面请假条,然后报军训教官批准方可离队。

  2、学生到假归队时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并向军训教官汇报。

  3、凡拒不参加军训或无故旷训者学校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二、班主任职责:

  1、对军训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并予以大力支持,做好对学生军训的宣传和鼓动工作。

  2、严明军训纪律,做到以身作则。

  3、按时作息,并做好本班同学的考勤工作,做到关心、爱护学生。

  4、主动配合排长完成好每天的军训教学任务,做到跟班作业。

  5、组织安排好本班同学的`后勤服务工作。

  三、优秀学员、先进班集体条件:

  (一)优秀学员:

  1、出全勤,遵守作息制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吃苦耐劳。

  3、军训成绩良好,思想认识正确。

  4、军容整洁,团结学员,尊敬教官,完成公差好。

  (二)先进班集体:

  1、出勤率高,没有无故旷训学员,遵守作息制度,班主任跟班作业好,关心学员。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班主任与教官配合好。

  3、军训宣传工作做得好,思想教育好,军训任务完成好。

  4、军容整齐,官兵团结,完成公差好。

  5、没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学生军训规章制度

  一、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一)起床

  1、听到起床号令后,全体人员(除全休病员)应立即起床,按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

  2、未经团(营)首长允许,不得提前或推迟起床。因集体活动超过熄灯一小时以上时,由团(营)值班首长确定推迟次日起床时间。

  (二)早操

  1、早操以连为单位进行跑步或队列训练,因雨不能进行时,可组织内务、打扫卫生或其他集体活动。

  2、早操通常30分钟,除全休病员外,都要参加早操,半休病员到场可不参加训练。

  3、听到出操号令后,连值班员应迅速集合整队、清点人数,向连首长报告,由连首长带队到指定场地出操。

  (三)整理内务和洗漱

  1、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洁卫生和洗漱,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寝室值日员要协助班长检查并整理本寝室内务卫生,连值班员检查全连的内务卫生,连首长每周至少要组织两次全连内务卫生大检查。

  (四)开饭(早、中、晚饭)

  按规定时间准时开饭。

  (五)操课

  1、操课前应按课目内容做好准备工作,以连为单位集合整队,清查人数,检查着装,带队到教室或训练场后,由连值班员向授课教官报告。

  2、操课中,要认真听讲,专心操练,遵守纪律,严防事故。

  3、操课课目改变或训练场地时,快速有序地转换场地。

  4.操课结束后,集合整队,由连或排长讲评后集体带回。

  (六)课外活动

  1、连队每周必须安排学生适当的课外活动,并使学生有处理个人事务的时间。

  2、课外活动期间,由连统一安排文体活动或自由活动。

  (七)晚点名

  1、晚点名以连或排为单位于就寝前列队进行,通常每日点名一次,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晚点名的内容包括:清点人数,当天情况讲评,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问题,宣布次日工作或传达命令、指示。晚点名前,连首长应商定内容,由一人组织实施。

  3、晚点名由连值班员集合整队,清查人数,并向连首长报告。

  4、唱名清点人员时,当听到呼名时,本人应立即答“到”,未到时由班长说明原因。

  5、营晚点名要事先发出通知,规定着装、时间、地点,由营值班员集合整队,向营首长报告。

  (八)就寝

  1、连值班员在熄灯信号前10分钟,发出准备就寝信号,督促全连人员做好就寝准备工作。

  2、听到熄灯信号后,立即就寝熄灯,不准讲话,吸烟、打手电、点蜡烛,要保持肃静,就寝时,衣物要放置整齐。

  二、请假销假制度

  1、学生在操课期间,非伤病员不得请假;各级干部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

  2、病、事假必须按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各级领导要严格控制请事假的范围、时间和人数,不得超越权限批假。

  3、学生请假一日内由营长批假;超过一日必须报军训团批准;对不请假擅自不到课或超假者,应当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4、对病员,根据病情或医生诊断建议,给予全休或半休。

  三、安全工作制度

  1、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措施和责任,严格执行军训各项制度,外出活动时要制订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加强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使所有参训人员时时处处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和训练中去。

  3、严禁吸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使用电器和随意乱拉(接)电线,照明设备有故障时要及时报修,不得擅自修理。

  4、加强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病工作。注意搞好室内卫生,搞好饮食卫生和清洁卫生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5、事故发生要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对事故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四、内务卫生规定

  1、内务一般以团为单位统一规定。要求清洁整齐、统一有序,室内卫生应按公寓化管理要求,清洁美观,便于长期坚持。

  2、床单要清洁平整,被子叠成长50—53厘米、宽40—45厘米,置于床的一端中间,蚊帐按规定统一挂放,褥子下面禁止放杂物和书籍等。

  3、铺下鞋子放置在一条线上;茶缸、牙刷、毛巾、水瓶、脸盆、箱包必须统一摆放整齐。

  4、室内严禁张贴纸、画,墙面不准钉钉子。课表、作息时间表、轮流值日表应贴在门后。

  5、室内外地面清洁,严禁在室内、走廊上乱扔果皮、纸屑、燃烧废纸,禁止向楼道和窗外泼水、倒垃圾。

  6、不准随地吐痰,严禁在桌面、室内外墙壁上乱写乱画。

  7、建立卫生清扫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美观卫生。

  五、军容风纪规定

  (一)参训学生应按规定统一着装,并保持军容严整、仪表整洁。

  1、上课出操,军训学生统一着装,课外自由活动可穿便服。

  2、着军服时,要带正军帽,扣好衣扣。

  3、无正当理由不得挽袖、卷裤腿,不得披衣敞怀、内衣下摆不得外漏。

  4、军服、运动服、便服相互不得混穿。操课或上课时,应着深色鞋,严禁着高跟鞋、凉鞋和拖鞋。

  5、男生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生不得烫发、描眉、涂口红、染指甲,男女生均不准佩带饰品。

  (二)参训干部、学生应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1、听取上级讲话和回答问题时,姿态端正,听到上级呼唤自己时应立即答“到”。授领命令、指示后回答“是”。

  2、行走时,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走边吸烟、吃东西、煽扇子,不准搭肩挽臂,严禁酗酒和打架斗殴。

  3、参加聚会、上课时,必须着装整齐,按规定时间、顺序入场,按规定位置就

  座,遵守会场秩序,不迟到早退,散会(下课)时按统一指挥依次退场。

  4、外出时要遵守公共秩序、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注意言谈举止,讲究文明礼貌。

  (三)对不符合军容风纪的学生要当场纠正。违反军容风纪,一经指出要立即改正。对严重违反军容风纪及不服从管理者要进行教育批评,屡教不改者要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企业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对进冀建筑业企业的服务水平,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确保投资效益,根据《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进冀建筑业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进冀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进冀企业”),是指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注册地不在本省行政区域,进入本省行政区域进行建筑活动的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冀建筑业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外埠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应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冀备案手续。

  进冀备案包括单项工程备案和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

  第六条进冀企业拟在冀承揽单项工程,应办理单项工程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三)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企业营业执照;

  (五)企业资质证书;

  (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部成员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

  (八)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市场违规行为的信誉证明;

  (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进冀企业拟在冀年度承揽施工项目超过2个(含2个)的进冀企业,应当设立进冀企业分公司,并办理进冀企业分公司备案,由分公司统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项目。

  办理进冀分公司备案,除按第六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

  (一)分公司办公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书;

  (二)分公司成员的职称及资格证书。

  第八条办理备案手续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向拟承揽工程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资料;

  (二)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进冀企业提供的备案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发现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进冀企业的备案文件后,应进行登记、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个工作日内,签发同意上报意见,由申请人持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备案文件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要求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颁发相应备案证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作出不予备案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中标(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包工程)后,企业应到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机构)领取《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冀备案证书;

  (二)中标通知书或按规定可以不经招标直接承揽工程的证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选用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劳务作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五)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合同。

  第十条 《进冀建筑业企业施工服务手册》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其内容包括:

  (一)进冀建筑业企业服务指南;

  (二)建设工程基本情况;

  (三)进冀建筑业企业和进冀施工人员基本情况;

  (四)本省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第十一条进冀企业分包工程,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并依法和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进冀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筑业企业基本运行情况表》。

  第十三条进冀建筑业企业享有与省内企业同等的权力、并承担相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本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查。

  第十四条进冀企业的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业绩和市场行为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纳入本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进冀企业的作业人员和分包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培训。

  第十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进冀企业遵守建设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可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进冀企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项目的有关资料等。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资料后,组织有关专家对进冀企业的市场行为、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检查结论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进冀企业有下列情形的,检查结论为不合格。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 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五)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的;

  (六)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七)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的;

  (十)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企业工程款和作业人员人工工资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进冀企业不合格名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业在冀投招标资格。

  第二十条注册地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建筑业企业进冀施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二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进冀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冀建建[20xxx]163号)同时废止。

企业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工艺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要求,创造最佳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生产管理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开展生产工作的指引,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包括输入、生产转换过程、输出和反馈四个环节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等方面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必须遵循效益化、科学管理、以销定产和组织均衡生产的原则开展生产管理活动。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生产管理的总体策划、授权、监督工作。

  第五条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公司生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作、发放、生产进度的控制,负责设计技术工艺文件,编制工艺流程,并监控生产按计划和技术标准进行操作。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编制销售计划、接受顾客合同、组织合同评审及履行合同等相关工作;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原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确保物资的正常供给。

  第八条采购部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设备及备品配件、辅料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确保物资的正常供给。

  第九条质检部负责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检验工作,分析和改善全过程的质量问题,负责按要求进行成品的收发工作。

  第十条仓储部负责按要求进行备料、发料、贮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按生产需求,编制人力资源计划,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的人力资源。

  第十二条财务部按生产需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正常供给。

  第十三条企管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监督生产管理的实施。

  第三章生产订单管理

  第十四条市场部应依据产品销售业绩和市场调研报告,编制年、季、月销售预测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给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预测计划及时安排生产计划和组织生产。

  第十五条市场部收到顾客的合同、口头订单、书面订单或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生产技术部、质检部进行订单评审,确定技术要求、产量和发货日期,评审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以销售计划单形式发给生产技术部,同时分发给质检部,生产技术部根据销售计划单组织生产,质检部根据销售计划进行质量检验和发货。

  第十六条市场部应随时跟踪生产,掌握各车间生产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或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作好顾客与生产部门的信息传递工作,以期随时回复顾客的询问,确保交期准时,如顾客有验货要求时,应予以按排。

  第十七条市场部应经常保持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针对其反馈的信息,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准时出货和顾客满意。

  第十八条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在执行期间,如果公司未能按顾客要求完成或顾客要求变更时,市场部应及时与顾客进行沟通与联系,所作的任何变更都必须经与顾客书面确认,同时,将顾客的信息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市场部组织编制与安排月、周出货计划,确保交期准时,顾客满意。

  第二十条市场部应作好每月产品出货情况的统计工作,于每月月末向总经理提交月份产品销售统计表、货款回收汇总表,及时反馈市场动态。

  第四章生产计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生产技术部收到市场部的年、季、月销售计划后,应作好产能分析,依据本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条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产计划。

  第二十二条生产技术部应于每月28日依据市场部的月销售预测计划,在充分预测产量及库存量的基础上编制下月生产计划,月生产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并将生产计划指令下达给相关责任部门和各车间。

  第二十三条月生产计划的制订,必须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如超出生产能力,应考虑适当应对措施的可能性,如远低于生产能力,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以便作适当的对策与决策。

  第二十四条各车间根据已下达的月生产计划,制定本车间的周生产计划。周生产计划的制定,要与各车间的生产能力相适应,并根据工艺流程和各车间的生产能力大小,合理考虑车间之间的生产能力匹配与衔接,并且满足最终产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条如在月份生产计划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订单,必须在当月落实,否则不能保证交期时,其数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预测量时,则月度生产计划毋需调整;若其数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已预估的预测量时,则月生产计划须调整。计划的调整依其制定时审批权限与程序审批,并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第五章生产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条生产技术部依据市场部月销售计划、订单、合同或要货通知,审核半成品、成品的库存动态情况,提出物料需求计划。物料需求计划与生产计划一同下达。

  第二十七条物料采购部门依据生产计划排程及公司规定仓库物资的最大储存量和最少库存量标准,审核仓库库存动态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有关领导逐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物料采购部门应与生产技术部、仓储部根据进货和生产周期共同协商设定安全存量,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仓库应及时将物料出库情况进行记录、存档、上报,便于有关部门或上级领导随时掌握仓库物料储存情况。

  第三十条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物料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通知采购部门,或上报公司领导,尽量避免停工断料现象。

  第三十一条物料采购部门应时刻掌握物料到厂情况,掌握车间物料控制情况和仓库储存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分析和纠正或通知相关部门,做出跟踪整改,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对策。

  第三十二条各车间依据周生产计划的安排,并且依据材料定额标准,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批准后,向仓库领取物料,仓库凭批准的领料单核发材料。

  第三十三条各车间严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绝损失浪费现象,努力降低产品消耗。

  第三十四条生产技术部根据确定的`物料消耗定额,加强对车间物料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产进度管理

  第三十五条各生产车间接到生产部下达的生产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产安排。

  第三十六条各车间对于工艺疑难问题及产品交期、物料异常问题,应立即通知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掌握、督导、检查各车间的生产进度、质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库存情况,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或上报领导,便于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条各车间应每天将生产情况统计于生产日报表中,并与生产计划进行比较,如发现总生产进度落后于计划时,应报告生产技术部予以协调解决,生产技术部每月应将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对于出现较大差异的情况应分析原因,必要时要实施纠正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车间在生产进程中,如出现断料、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意外情况,且影响到其它车间生产或影响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汇报,由其召开生产协调会,研究对策,落实措施。必要时,生产技术部向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协调解决。

  第七章生产过程与现场管理

  第四十条生产技术部应加强生产过程和现场管理与监督,制定现场作业标准,指导各车间按照规定的要求实施生产过程控制和有效地进行现场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车间主任应按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四十二条各车间班长依据车间主任所布置的当天生产任务进行领料,合理安排班组成员进行作业。

  第四十三条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自觉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经常进行自检和互检,发现生产异常问题,应及时纠正,或上报有关领导予以协调解决。

  第四十四条各工序操作人员工应按规定如实做好操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各生产现场应及时进行清扫,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卫生清洁。

  第四十六条各车间主任和班长应每天按照安全生产检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和整改,本车间无法整改的应立即上报。

  第八章生产工艺管理

  第四十七条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实际变化的需要,及时制定和修订工艺大纲,为公司各生产提供规范的工艺规程。

  第四十八条当顾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变动工艺或工序要求时,生产技术部应针对特殊要求及时制定和下发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或生产作业指导书等文件资料,供生产中遵循。

  第四十九条各车间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大纲和操作规程,及时检查操作人员执行工艺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工艺和操作规程。

  第五十条生产技术部应经常督导、检查各车间工艺技术管理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五十一条针对新产品、新工艺投入生产,生产技术部应进行跟踪管理,对各工序出现的工艺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分析,现场指导,现场改善,并随时提供全方位工艺信息咨询。

  第九章生产设备管理

  第五十二条生产中的所有设备都应进行编号,填制《设备管理卡》,并将此卡粘贴在设备上,且做到一机一卡。

  第五十三条所有设备均应制定设备日常保养方法、规定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等事项,并定期检查设备日常保养状况。

  第五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每年初应制定《年度设备保养计划》,规定设备保养周期和责任人,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到相关部门和各车间。

  第五十五条设备维护人员根据年度保养计划制定当月生产设备保养计划,经生产技术部综合平衡后实施。

  第五十六条生产技术部应制定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步骤、日常点检项目和安全事项等,作业员工每次操作前必须按操作规程实施点检,确保设备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负责对设备进行外部清洁,如点检发现异常时,操作人员应维持停机状态,并立即通知主管或维修人员处理。

  第五十七条设备维护人员对于生产设备故障应无条件地进行检修,保证生产正常运转。

  第五十八条各车间应为设备维护人员检查和维修设备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产调度管理

  第五十九条公司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以生产技术部为中心、对全公司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指挥、统一调度,最根本的任务是负责全公司生产组织,组织协调物料平衡,依据生产计划,保证生产均衡、有序、顺畅的进行。

  第六十条生产技术部根据各部门、各车间的汇报,认为将影响到总的生产进度时,应及时召开生产协调会,研究对策。必要时,须向生产副总经理报告,予以协调解决。

  第六十一条生产协调会依据实际情况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召开,必要时由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并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参加人员。

  第六十二条每月28日为公司生产调度例会日,公司领导、各部部长、各车间主任、设备维修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应到会。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生产技术部部长请假,准假后指定其他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调度会由生产技术部部长主持,主要内容为通报当月生产质量情况和安排下月生产计划,各部门总结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事宜,各车间提出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宜,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条各部门和各车间应认真执行生产协调会和生产调度会决定的事项,生产技术部应及时检查落实情况。

  第十一章售后服务管理

  第六十四条生产技术部配合市场部进行售后服务工作,接到顾客的异议,应进行确认和分析,找出差异,妥善沟通和处理。

  第六十五条针对顾客退货,应立即安排人员重新发货,确保顾客满意。针对顾客送回的不良品,应安排人员返工。

  第六十六条生产技术部收到的质量信息后,应和生产车间进行确认和统计分析,找出主要问题,予以改进。

  第十二章生产统计管理

  第六十七条公司生产副总经理负责领导生产统计管理工作,生产技术部具体组织生产统计,并认真做好公司统计及其基础工作。

  第六十八条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统计责任人,应对本部门、车间各类生产统计数据的上报时间、正确性和统计报表的质量负责,建立好原始资料和统计台帐,资料要全面、准确、及时,确保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和质量。

  第六十九条统计人员收集填报的生产统计数据必须交由直接领导审核确认后方可报出,以确保各类数据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和客观性以及生产统计数据计算技术的准确性。

  第七十条生产统计工作包括如下内容:生产统计数据(生产计划进度、产量完成情况包括各等级完成情况、产品等级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数据(包括水、电、气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与保养数据包括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货与发货及退货等。

  第七十一条各部门和各车间应撰写月度、年度生产统计分析报告。生产统计分析内容应包括:同期统计数据的对比、统计数据与计划的对比、相关变量数据的对比分析;影响统计数据主要因素的分析;对主要统计量的趋势分析和判断;对重要统计量发展的控制建议。

  第七十二条生产统计分析报告应运用统计学的基本原理,结合公司经营活动特点,预测发展趋势,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分析问题。

  第七十三条在每个统计时段的统计工作完成后及时建立以报表、文字形式的分类生产统计档案。在统计工作中主动保护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应用程序不受损坏,维护统计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和企管部负责解释。

企业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加强仓库管理,保证库房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保障公司财产物资安全,减少不良、呆滞物料损失,降低库存占用资金,满足生产经营对物料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原材料仓、成品仓的管理。车间仓库及存放于车间的物品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仓库管理职责及目标

  1.高效有序地进行物料、产品的收发作业,保证出入库数量准确且合乎质量管理、出入库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要求;

  2.库房管理科学、有序,货物摆放整洁、整齐,合乎货物贮存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3.单据管理有序,登记及时、准确。电脑入单及时、准确;

  4.定期和循环盘点,及时查处差异,保证帐、物一致;

  5.与采购、销售、车间及外协单位及时对帐,及时查处差异,维护公司利益;

  6.及时反映和跟催不合格品、呆滞品的处理,减少不良损失,降低库存资金占用;

  7.做好防火、放水、防盗和防“四害”等安全防护工作,保障仓库财产物资的安全。

  四、仓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1.熟练掌握出入库作业及库房管理的方法、规范及操作程序;

  2.熟悉仓库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流程;

  3.具备一定的线束和电子产品知识,熟悉所经管得物料、产品;

  4.具备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财务知识;

  5.懂电脑操作。

  五、收货验收

  1.货物进仓,需核对订单(采购订单和生产订单)、待进仓物品料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1.1、严禁无订单收货;因生产紧急、人员外出等特殊情况需请示并获得授权、同意,可变通办理;

  1.2、严禁超订单收货。因合理损耗领料或计量偏差或机台最少生产数量等原因导致的少量超订单收货,应在合理范围内并符合相关管理规范或规定。

  2.货物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收货可采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装抽查,抽查时发现实际数量小于标识数量的,应按最小抽查数计算接收该批货物。

  3.货物进仓,需办理质量检验手续,其中:

  3.1、外协、外购物料/产品必须经质量管理部门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办理正式入仓手续,开具入库单,及时录入系统生成单据。

  3.2、对车间因生产计划取消等原因需进仓或退仓的,需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规定并获物流部长批准。

  4.入库物料、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同一包装装载数量统一,同批次货物只允许保留一个尾数。

  5.对验收不合格或超出订单的物料、车间生产中发现经质检确认供应商责任的不合格品,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六、货物出仓

  1.货物出仓,需由领料人/提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2.车间领料必须是车间指定人员;本公司送货的,送货人/提货人必须是销售部门指定人员;外协单位自行提货,必须核对提货人身份及授权委托。

  3.正常生产发料和成品出仓,必须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产品发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流程,有审批手续。

  4.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七、货物堆码及库房管理

  1.仓库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2.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摆放。堆码规整、整齐,同一货物仅保留一个包装尾数。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3.物料、产品状态标识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置。

  4.仓库设施、用具、杂物如地台板、清洁工具等,在未使用时应整齐地摆放于规定位置,严禁占用通道或随意乱丢乱放。

  5.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符合5s管理要求。

  6.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先进先出原则:材料出库的时间按产品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

  6.1、成品入库摆放应按生产日期、批次隔离存储。

  6.2、最早入库的成品应做好标识,保证出货时先出,依次顺序发放。

  6.3、出库时,保管员在每张配货单上注明该批产品的生产日期,并在电脑上做一个配货发放(生产日期)的台账。以保证产品先进先出记录的追溯。

  6.4、原材料入库时材料的包装内必须含有供应商出厂合格证,且含有以下内容:供应商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检验员等内容。

  6.5、新入库的物料与原库存物料进行区分摆放,不同批次的物料放置分开或留有一定空隙以便区分。

  6.6、在最先入库的物料包装上应用大字标注入库日期,根据入库日期选择较早入库批次的物料应优先发放;根据采购单价与客户要求优先发放价格便宜与客户指定厂家的物料。

  八、安全防护

  1.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报批且做好防范措施,专人专责管理。

  2.仓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修护、补充;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

  3.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仓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5.不得将物料、产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复检。

  7.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侍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8.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9、仓库钥匙妥善保管,不得转交他人使用,做到人走落锁。

  九、单据、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1.单据管理

  1.1、日常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1.2、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押单;

  1.3、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的箱、柜内,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录标识。

  2.电脑数据处理

  2.1、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经相关人员审核为完结;

  2.2、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2.3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十、盘点及对帐

  1.仓库需根据经管物品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点。原则上要求所有库存物品每两月至少循环一次。

  2.物流部门每季组织一次全面盘点。

  3.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账面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若为保管责任短少时,则由仓库经管人员负责赔偿。

  4.仓库应及时与车间、采购、销售进行对帐工作,包括:

  4.1、成品发货对帐,由成品仓负责,每月30日前完成;

  4.2、采购收货对帐,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3、车间发料、外协发料由各分仓负责,每月27日前完成;

  4.4、对帐数据应以电脑记录为准(手工管理的仓库暂以手工帐为准)

  4.5、发现对帐差异,应及时查证原因并予以更正。如有损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

  十一、呆滞、不良品处理

  1.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季定期填报一次;

  2.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呆滞、不良产品或物料,应随时填报处理;

  3.对已填报的呆滞、不良品应及时连续跟进直至处理完毕。

  十三、沟通协调及服务

  1.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2.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十四、人员变动及移交

  1.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单据资料,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应移交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2.1、经管的货物;

  2.2、单据、账本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

  2.3、经管的操作设备、设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2.4、未了应跟进事宜。

  十五、检查、监督与考核

  2.质量部门保证负责对仓库的质量控制实施监督;

  3.办公室负责对仓库的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实施检查、监督与考核;

  4.财务部负责对仓库的整体运作及单据、帐务、档案管理实施指导、检查、监督与考核。

  十六、附则

  1.如有与本制度不符的相关流程、程序文件依下列原则处理:

  1.1、本制度公布前发布的,悉依本制度,并按本制度规定修改相关流程、文件;

  1.2、本制度公布后发布且经财务部会签的,依新流程、文件。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企业管理制度10

  (一)公司各部门所购一切物资材料,严格实行先入库存、后使用制度。

  (二)购置部门采购物资应及时与总务部负责人和仓库员联系,通知到货时间、数量、货物品种,并协助做好搬运工作。

  (三)仓管员对仓物料必须严格验查物料的品名、规格和数量。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与单据、运单不符,应及时通知购置部门向供货单位办理补料或退货手续。进仓物料的质量验收由购置部门负责。

  (四)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仓管员应及时开出“仓库收料单”,仓库据此记账并送经办人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

  (五)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仓库领料单”,经使用部门经理(负责人)签名,再交总务部负责人批准,方能领料。公司贵重物品的领用,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六)为提高各部门领料工作的计划性及有利于加强仓库物资的管理,采用隔天发料办法,定为星期二、三、五,三天办理领料事宜,特殊情况除外。

  (七)各部门下月领用物料的`计划,应在上月终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报总务部。临时补给物资必须提前三天报总务部。

  (八)物业出仓,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填制“仓库领料单”,并验明物业的规格、数量、经总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能发货,仓管员应及时记账。

  (九)仓管员对任何部门均应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十)仓管员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做相应的记载,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十一)仓库应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点,发现升溢、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公司领导批准,据以列账,并报财务部一份、总务部一份。每月月报表、汇总表、盘点表需送总经理阅示。

  (十二)为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配合使用部门编好采购计划,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员应每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送交财务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

  (十三)仓库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齐、美观。填好货物卡,把货物卡挂放在明显位置。

  (十四)库内严禁携带火种,严禁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存内。

  (十五)仓管员要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工作,经常巡视仓库,检查有无可疑迹象。要认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盗工作,检查火灾危险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

企业管理制度11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单位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派车单》;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稽核。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单位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领导核准后转财务部会计稽核。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三条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关于车辆使用的规定

  公司的车辆专供于公司的业务,一切为公司服务是司机的天职,为真正起到这一作用,特做如下规定:

  公司的`高档轿车只供公司中高层以上领导公出使用。

  普通轿车供公司采购、业务、现场服务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员因公务需用车时,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司机方可出车。个人私事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司机不得擅自用车,不得用公车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擅自用车一经发现轻者扣当月工资的50%,重者当场解聘。

  汽车司机要作好汽车的养护工作,按使用说明保养汽车。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区县),如未经批准者用现金加油,产生的费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误使车辆损坏,由司机本人负责修理,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企业管理制度12

  1.目的

  对物资、构配件、设备采购实施有效控制,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明确验收及现场管理,对供方施加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需用物资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和用户提供物资的验证。

  3.相关文件

  3.1《产品监视和测量的控制管理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合格供应商评价结论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负责合格供应商的评价选择,并保存评价记录。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采购物资进场后的验证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及现场管理;负责施加质量、环境、安全卫生影响对其供应的物资进行环境及安全卫生检查。

  6.工作程序

  6.1物资分类

  a类:钢材、水泥、砖(包括砌块)、劳保用品;

  b类:砂、石、商品砼、砼预制构件及工程设备。

  c类:a、b类以外的物资

  6.2选择:

  由工程部组织对a、b类物资供货商考察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名录》,以后项目部采购a、b类物资,必须在合格物资供货商(中间商)处采购。c类物资不对供货商评价,进场后执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工作程序》按规定进行验证。由办公室对承包商进行综合评价,生产副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工程(劳务)承包商记录》;

  b.供货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能力应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公司应对供货商的产品说明书和技术鉴定书进行评价,还应对供货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符合环境、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1.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环保、安全卫生要求;

  2.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3.在选择化工材料时,应要求供货方尽可能提供化学物资安全数据表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4.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劳动防护用品及化学危险品等物资,还需按安全卫生及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证

  5.公司应对中间商的经营合法性及范围进行评价,对资金状况、贮存和运输能力进行评价,对中间商的社会信誉进行评价;

  6.合格工程承包商的标准:具备县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营业执照和能够证明企业等级的资质证书;提供以往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具备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7.合格劳务承包商标准: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法定代表资格的营业执照;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具备履行合同的施工能力;

  8.对新发展承包商的评价: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应进行为期一个月试用,由项目部对承包商的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察,并填写《试工期考评记录》报经营经营预算部;

  9.顾客指定供货商在权利义务方面无特殊性。

  6.2采购信息

  6.2.1采购计划:材料员根据工程预算、施工进度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于每月25日前编制下月度的物资采购计划,详细采购计划,项目经理核实签字,报生产副经理,生产副经理根据公司及工程需要情况做出批示,同意购买后由工程部负责按计划采购,如有其他情况应批示意见,采购员按生产经理批示执行。较贵重物资的采购计划应由总经理批示。整个过程执行书面记录程序,做好交接手续,做到有据可询。对于工地临时急需的小型物资,由项目经理批示,工地材料员及时采购,并及时通报公司工程部,做好相关记录。

  6.2.2订货合同:由工程部负责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订货合同,生产副经理审批,较重要合同应由总经理审批,应注意审批采购要求是否充分和适宜。

  6.2.3采购信息内容应体现在物资采购计划和订货合同中,必须注明采购物资的验收标准,必要时应注明对供应商(中间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生产人员的资格要求,以及涉及程序过程和设备要求的.批准内容。

  6.4采购物资、构配件、设备的验证

  6.4.1采购物资进入现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验收,做好记录并将有关质量证明文件传递给施工员。

  6.4.2进场物资由材料员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控制工作程序》组织检验和试验,物资标识执行《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工作程序》。

  6.4.3进场物资经检验不合格,执行《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6.4.4如需在供应处对物资进行检验,应在订货合同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明确规定,采购人员应依据质量标准及合同要求严格检验并做好记录。

  6.4.5当合同有规定时,业主可在供应商处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要安排好验证的方式,但项目部不能将该验证作为物资合格的依据,仍应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

  6.5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管理

  6.5.1现场材料及施工机具严格按施工平面图的位置堆放。按不同材料,不同机具的要求分别码放,并挂设标志牌。

  6.5.2水泥库屋面不得漏水,地面做水泥砂浆地面,并做防水、防湿处理。

  6.5.3现场钢材、管材按不同规格分类挂牌码放整齐,并加垫木,距地15cm。

  6.5.4现场木材、构件、按不同规格挂牌码放,底部垫好支牢、排放整齐。

  6.5.5钢管按规格存放,保持一头整齐。钢模板不同规格码成垛,不干净的模板及时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后码好。

  6.5.6现场施工中的砖成丁,砂石成方,分规格存放,存放砂、石的料场应做混凝土硬化

  6.5.6物资保管要做到'十不'(不潮、不锈、不霉、不变、不冻、不坏、不腐、不爆、不混、不碎)。

  贵重物品要求有专库并加锁管理,剧毒和易爆品要有双人保管、收、发,并选择安全地点单独设库。

  科学管理、合理存放,标识鲜明,材质不混,名称正确,成套物品不准拆套。

  露天库的物资,按平面布置图和存放要求堆放整齐,有的材料要下垫上盖,防止腐蚀,要设标识牌,并标明状态,对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要注明进库时间,定期检查,做好记

  录,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反映材料使用期限。

  6.6供应商的管理与复查

  6.6.1工程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物资的供应合同,其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不得抵触。

  6.6.2项目部必须按照供应合同与供应商发生业务往来。

企业管理制度13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税收制度。

  二、依照法律、法规随时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

  三、财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实物、款项、财产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

  四、认真作好会计基础工作,以达到账目清楚、数据真实、资料完整。

  五、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强化会计人员业务水平,逐步科学化、现代化。

  六、会计人员应当遵守公司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泄露单位会计信息。

  七、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领用、开具发票必须有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撕毁或大头小尾。

  八、配合公司领导全面、科学、合理的规范会计工作,保证企业经营管理有序进行。

企业管理制度14

  安全生产是保证企业顺利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的首要条件,为更好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及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工作:厂部由生产厂长负责,车间由车间主任负责,各级领导首先树立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醒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检查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设备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及管理。

  二、新员工进厂在进行生产技术和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的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员工不得上岗。

  三、各种设备在投入生产运行时,必须制定详细可靠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教育指导,使之能够达到安全操作以后,方可允许上岗操作,如果操作者违犯操作规程而发生设备及人身事故由操作者负责全部责任。

  四、各种特殊工种及化验室操作人员,应接受特种技术培训,达到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各项工作和操作,无证者不得随意操作。(如:电气维修工、电气焊工、司机、、锅炉工、化验员等)

  五、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不得强迫员工从事违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员工有权拒绝违犯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如有强迫进行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强迫者负全部责任。

  六、特殊工作岗位及操作者(维修工、高空作业者、装修工、电气焊工等)应有特殊保护设施和护具,应在作业中穿戴和设防,避免事故发生,如不穿戴(安全帽、安全带、绳、网、脚架、绝缘靴、手套、警示牌等)已发护具或作业时应设而不设保护设施,自行冒险作业而发生安全事故,本人负全部责任。

  七、一旦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应及时详细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主管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原因,按事故情节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企业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薪酬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是企业经营与发展的需要,是应对外部竞争和内部激励的有效手段。为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长要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薪酬增长机制。

  薪酬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展现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企业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员工;

  第六条职能分工

  1、薪酬与总经办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提出本制度的制订与修正原则,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则方案;组织讨论并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审批人力资源部上报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调整方案。

  2、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本制度的修订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根据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考勤、考核资料,计算工资与奖金;

  负责组织和指导各部门拟订薪资年度预算;

  负责审议各部门提出的员工薪酬调整议案;

  负责提出各部门员工薪酬调整方案,并上报薪酬与总经办审批;

  第二章薪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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