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10 17:56:25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荐)企业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荐)企业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1

  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结合本公司的劳动特点,特制定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一、考勤管理

  1、管理人员实行每日按实际到岗时间自行签到,超过8:00视为迟到;签到人员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每次扣工资10元;

  2、其他部门、其他岗位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到,记录在签到表上;

  3、因外出或特殊情况未能签到的,但可以证明实际到岗的,必须由直接领导出具书面证明,报办公室备案。

  4、因临时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应打电话与直接领导请假,并告知不能到岗的原因,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审批

  1、物业公司经理、副经理因病、因事需请假的,直接向公司总经理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2、公司管理人员因个人或家中有事需要请假,请假一天物业经理批准;二天(含二天)以上,由物业公司报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一般员工因个人或家中有事需要请假,三天(含三天)

  以内,直接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四天及以上报部门经理批准方可休假;

  4、不请假或不经批准私自休假,按旷工处理,双倍扣工资,连续三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各层次人员事假期间一律不计发工资。

  三、处罚与批评

  1、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不包括3次)以上的,按每次罚款10元处理;迟到、早退累计5次(不包括5次)以上的,按每次罚款20元处理,并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处罚于次月执行。

  2、无故旷工半天的,罚当事者一天的日工资;旷工一天的`,罚二天的日工资;以此类推。当月连续旷工3天的,或累计旷工达5天的,除按规定给予罚款外,予以除名处理。

  3、迟到、早退不能超过60分钟,60分钟(不包括6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120分钟以上的按一天处理。

  四、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繁兴物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

企业管理制度2

  1、目的:为规范公司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百利文仪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总部会议管理。

  3、管理权责:

  总经办负责公司会议的统筹协调及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会议提拟人或主办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

  会议的审批权限详见“会议提拟与审批”。

  4、会议分类:

  5、管理内容:

  会议提拟与审批。

  公司月度例会无须提拟和审批。

  公司临时行政会议、公司年度例会由集团总经理直接提拟或由议题涉及业务的主办部门负责人提拟、集团总经理批准。

  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安排,但会议时间、参加人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其中,中心/部门会议属非例会性质且需另行核给专项费用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批同意;属例会性质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拟方案呈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会议计划与统筹。

  每月28日前,总经办应与各部门协调确定下月计划召开的临时行政会议,统一报集团总经理审批后,汇同公司月例会编制《月度会议计划》,于月底前发放至各部门负责人。

  凡总经办已列入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临时行政会议时,会议召集部门应提前2天完成会议提拟和报批手续,并报请总经办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办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会议安排的原则为: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临时会议服从例会。各类会议的优先顺序为:公司例会、公司临时行政会议、部门会议。因处置突发事件而召集的紧急会议不受此限。

  会议准备。

  会议通知遵照以下规定:

  1、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表的会议,月中无调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门按计划表直接通知与会人;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谁提拟,谁通知”的原则进行会议通知:

  未列入月度会议计划而临时提拟的会议;

  虽然已列入月度会议计划,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

  其它提拟人认为应另行通知的情况。

  3、会议通知期一般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对象为与会人、会务服务提供部门;

  4、会议通知形式一般为电话通知。但需对会议议题、需准备的会议资料、会务安排等作特别说明的会议,应以会议通知单进行书面通知;涉及多个部门和参加人数众多的大型会议,主办部门还应编制详细的会议计划通知相关部门。

  会议的其它准备工作遵照以下规定:

  1、会议提拟部门应提前做好会议资料准备的组织工作;

  2、会务服务提供部门应提前做好会务准备工作,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3、公司总部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归口总经办负责。

  4、部门在总部召开的会议需用公共会场的,应向会议室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由会议室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会议组织。

  会议组织遵照“谁提拟,谁组织”的原则。

  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2、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问题及达成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3、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4、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5、主持人应将会议决议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人、达成标准和时间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明确。

  与会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遵循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至部门另一未与会人处,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请离开会场。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多个部门参加的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主持,集团总经理另有授权的,从集团总经理授权。

  公司月度例会、临时行政会议一般应控制在2小时以内,根据会议进行情况确需延时的,主持人须征得与会人员同意。

  主持人为会议考勤的核准人,考勤记录由会议记录员负责。

  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均应以专用记录本进行会议记录。

  公司各类会议原则上应确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员的确定应遵守以下规定:

  1、各部门应常设一名会议记录员,负责本部门会议及本部门负责组织的会议的记录工作。

  2、会议记录遵照“谁组织,谁记录”的原则,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据本原则及考虑会议议题所涉及业务的需要,临时指定会议记录员。

  3、集团总经理主持的公司例会、临时行政会议原则上由集团总经理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工作,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会议记录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原始记录应于会议当日、会议纪要最迟不迟于次日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及时将经主持人核准的《会议签到表》的考勤记录报考勤人员。

  下列情况下,应整理会议纪要:

  1、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

  2、须会后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跟进的会议;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会议纪要的会议。

  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主持人确定。公司各类临时行政会议的会议纪要须报总经办一份存档备查。

  会议原始记录的备档按以下规定:

  1、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公司各类行政会议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但用完后的记录本应作为机要档案及时转总经办统一归档备查。

  2、本部门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统一归档备查。

  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跟进。

  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须会后跟进落实的,遵照“谁组织,谁跟进”的原则;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集团总经理主持的会议的会后跟进工作原则上由总经办负责落实,集团总经理另有指定的,从集团总经理指定。

  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原始记录及会议纪要为准。

  奖惩。

  奖励。按《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迟到、早退、缺席。

  1、迟到。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在会议规定召开时间后5分钟内未到的,计为迟到。

  2、早退。凡参加会议人员,如未经主持人同意在会议召开结束前5分钟提前离开

  会场的,计为早退。

  3、缺席。凡必须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参加会议的,计为缺席。

  处罚。

  1、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每次处10元的罚款。

  2、无正当理由缺席每次处以20元的罚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应参加会议人员迟到或缺席的,以上处罚由传达人承担。

  6、附则。

  本制度由集团总经办负责解释。

  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管理制度3

  精细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主要有合成、精馏、吸收、离心、混批和加热、冷冻、压缩、配电、水循环、污水处理等公用配套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主要是异丙醚、甲醇、乙醇、纯苯、甲苯、硝酸、氯化亚砜、硫酸、氟化氢、溴素等多种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很高,特别是检修过程中的动火管理是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精细化工企业产品的更新速度快、生产工艺的及时调整,设备管道在使用过程中因受内部介质的压力、温度、腐蚀等作用,或因结构、材料、焊接工艺等先天缺陷,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需要抢修,电焊、气割、塑焊等动火十分频繁,平均每天动火都在十多处,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中容易出现马虎和纰漏。如果不能严格执行动火管理制度,不采取必要的清洗、置换、监控等措施,就会引起火灾、爆炸、灼伤和中毒等事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动火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目标是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内部没有易燃物,二是确保动火设备管道周边没有可燃物。要做到两个确保,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正确认识动火管理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实施切断、隔离、清洗、置换、通风等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做好初审、复查、批准、监护、清理、验收等安全管理措施。

  针对一个需要动火的某个生产单元,某一台贮罐或某一台反应釜,一定要清楚容器内部和外部物料的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的危险特性,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是将动火物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动火

  为便于管理,规定机修车间作为固定可动火区。凡可拆卸并有条件移动到固定动火区焊割的物件,必须移至固定动火区内焊割,从而减少在生产车间或厂房内的动火工作。 固定动火区也必须做好相应的安全对策:要进行适度清洗置换,没有可燃物; 设备、管道及周围l0米范围内没有可燃物料;设备、管道在动火过程中物料分解放出可燃气体时,可燃气体或蒸汽不能扩散到其他场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作业区周围要划定界限,设立警示牌,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二是卸压和卸料

  为避免设备管道因降温降压收缩不均匀,易产生应力而损坏的特点,要缓慢降低设备内的压力和温度,同时接好静电接地线。将设备内物料通过放料管接入专用中转桶或清洗干净符合要求的产品贮存桶,在放料过程中严格控制放料速度不大于每秒一米,并注意观察有无异常情况。物料温度一般要求在60℃以下。容器内压力降到常压时要打开放空阀门。在卸尽物料后关闭放料阀门,标明物料代号及相关注意事项。将物料桶移到十米以外的专用仓库中存放。

  三是切断隔离

  现场检修,要停止与待检修设备相连接的运转设备系统。 隔断与此台设备相连接的所有进出管,使检修、焊割的设备与其他设备(特别是正常生产的设备)完全隔绝,以保证可燃物料等不能扩散到其他设备及其周围。可靠的隔绝方法是安装盲板或拆除一段连接管线。盲板的材料、规格和加工精度等技术条件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不可滥用,并正确装配。必须保证盲板有足够的强度,能承受管道的工作压力,同时密闭不漏;盲板应安装在法兰的进口侧;盲板厚度应不低于管壁厚度;盲板应有突耳,并用明显的颜色予以标记;盲板的材料要用有一定强度的石棉板或专用增强塑料板。

  对拆除的管路,注意在生产系统或存有物料的一侧关闭阀门,对关闭的阀门要用塑料袋包扎牢固,防止残余物料溅落。还应注意常压敞口设备的空间隔绝,保证火星不能与其他容器口逸散出来的可燃气体接触。

  四是清洗

  容器及管道置换处理后,其内外部必须仔细清洗。因为,有些可燃易爆介质被吸附在设备及管道内壁的积垢或外表面的保温材料中,液体可燃物会附着在容器及管道的内壁上。如不彻底清洗,由于温度和压力变化的影响,可燃物会逐渐释放出来,使本来合格的动火条件变成了不合格,从而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清洗可用热水蒸煮、碱洗、酸洗,使设备及管道内壁上的结垢物等软化溶解而除去。采用何种方法清洗应根据精细化工企业的工艺技术指导书确定。用蒸汽和清水对设备及其连接的管道(指切断隔离点与设备连接管)交叉清洗,原则要求不少于二遍;碱洗是用氢氧化钠水溶液进行清洗,其清洗过程是:先在容器中加入所需数量的清水,然后把定量的碱片或液碱分批逐渐加人,同时缓慢搅动,待全部碱片或液碱全部加入并完全溶解后,方可通入水蒸汽煮沸。蒸汽管的末端必须伸至液体的底部,以防通入水蒸汽后有碱液泡沫溅出。禁止先放碱片后加清水(尤其是热水),因为烧碱溶解时会产生大量的热,涌出容器管道会灼伤操作者。酸洗是在水中加入适量盐酸并搅拌。先碱洗后酸洗,也可交叉进行,目的是除去设备管道内的氧化铁积存物和酸碱及油类物质。

  对于用酸碱清洗法不能除尽的垢物,可用木质、黄铜(含铜70%以下)或铝质的刀、刷等方法铲除 。注意不能损坏设备管道的搪瓷或衬塑保护层。最后用清水冲洗干净。对地面、地沟和周边设备用蒸汽和清水冲洗干净。

  五是置换

  做好隔绝清洗工作之后,把容器及管道内的可燃性或有毒性介质彻底置换。 常用的置换介质有氮气、氩气等。置换的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与置换介质的比重而定,如果物料的比重大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上入口进,从釜下出口排出,如果物料的比重小于氮气的比重,氮气应从釜下入口进,从釜上排出,如比重相差不大,此时应注意置换的不彻底或两者相互混合。置换气体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以水为置换介质时,将设备管道灌满并有水从最高点溢出。

  六是通风与检测

  应打开容器的人孔、手孔、物料孔等,自然通风冷却,也可以用鼓风机对设备内部进行强制通风,通风冷却的同时可增加设备内部的氧气含量。

  动火检测分析就是对设备和管道以及周围环境的气体进行取样分析。动火分析不但能保证开始动火时符合动火条件,而且可以掌握焊割过程中动火条件的变化情况。在置换作业过程中和动火作业前,应不断从容器及管道内外的不同部位采取气体样品进行分析,检查易燃、易爆气体及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检查合格后,应尽快实施焊割,动火前半小时内分析数据是有效的,否则应重新取样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以使数据准确可靠。焊割开始后每隔一定时间仍需对作业现场环境作分析,动火分析的时间间隔则根据现场情况来确定,正常是不超过2小时。若有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要求,应立即停止焊割,再次清洗置换并取样分析,直到合格为止。

  气体分析的合格要求是: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汽的含量:爆炸下限大于4%的,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浓度则应小于0.2%;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操作者需进入内部进行焊割的设备及管道,氧气含量应为18%~21%。检测可燃气体含量或可燃蒸汽的爆炸范围的方法主要是用易燃易爆检测仪自动检测。

  在容器及管道内需采用气焊或气割时,焊、割炬的点火与熄灭应在容器外部进行,以防过多的乙炔气聚集在容器及管道内。

  七是审批

  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进行检查,重点是设备及管道内部和周边环境及地沟是否确保没有可燃物。由生产车间或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助理到安全管理部申请动火作业证。安全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该到现场核查,符合动火条件予以批准,不符合动火条件要说明情况落实重新清洗置换的措施。对有较大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物料特殊作业场所动火,安全管理部要会同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会商并报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

  八是动火

  动火人要查验动火证并熟悉作业现场情况。如不符合动火条件,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在动火过程中要及时观察周边环境变化,如有异常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特殊作业动火主要有带压不置换动火和登高焊割动火。带压不置换动火,就是严格控制含氧量,使可燃气体的浓度大大超过爆炸上限,然后让它以稳定的.速度,从管道口向外喷出,并点燃燃烧,使其与周围空气形成一个燃烧系统,并保持稳定地连续燃烧。然后,即可进行焊补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法不需要置换原有的气体,有时可以在设备运转的情况下进行,作业时间短,有利于生产。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可燃气体的容器与管道的外部焊补。由于这种方法只能在连续保持一定正压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控制难度较大,而且没有一定的压力就不能使用,有较大的局限性,也有较大风险性。因此,为增加安全保险系数,一般中小型精细化工企业原则要求不准使用此办法动火。

  登高焊割动火是离开基准面2米以上(包括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的作业(含周边有坑、槽、沟和斜坡)。主要是在精馏塔、吸收塔和车间外部管架上动火。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将高处作业和焊接与切割作业的危险因素叠加起来,增加了危险性。其安全问题主要是防坠落、防触电、防火、防爆以及其个人防护等。因此,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除应严格遵守一般焊接与切割的安全要求外,还必须遵守的主要安全措施有:登高焊割作业应避开高压线、裸导线及低压电源线;不可避开时,上述线路必须停电,并在电闸上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焊割前并应明确告知监护人在情况紧急时立即切断电源或采取其他抢救措施;登高进行焊割作业者,衣着要轻便,戴好安全帽,穿胶底鞋,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鞋;要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不能用耐热性差的尼龙安全带,而且安全带应牢固可靠,长度适宜,高挂低用;在高处进行焊割作业时,为防止火花或飞溅引起燃烧和爆炸事故,应把动火点下部的易燃易爆物移至安全地点;对确实无法移动的可燃物品要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例如用彩钢板或防火毯覆盖遮严;在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将可燃物喷水淋湿,增强耐火性能;高处焊割作业,火星飞得远,散落面大,应注意风向风力,用水管及时浇灭溅落的火花;对下风方向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大,以确保安全。还应注意相近车间的地沟中有无监时流动的离心母液。

  九是监火

  监火人必须是具有半年以上本公司本岗位工龄,懂生产操作规程,懂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懂报警方法,懂急救措施,工作责任心强,动作敏捷,站在便于观察周边情况和便于扑灭溅落火花的位置。配置二台以上的灭火器,备用浇灭火花的水管。戴好安全帽和防护眼镜。监火期间不得离岗,不得兼作其他工作。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必须落实人员临时代替。较大危险岗位监火要安排二人或二人以上。

  十是清扫与验收

  动火结束后,要在关闭进料阀和关停相连接设备运转系统的情况下拆除盲板,连接好相关管道,同时要防止物料泄漏溅落。监火人要会同动火人清扫动火现场,防止有遗留火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及时向车间主任或项目负责人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是设备试压

  对动火维修以后的设备及管道在使用前应进行试压,检查焊接点泄漏情况。试压方式主要有水压和气压。对密封要求较高的设备管道在气压试验过程中可以用肥皂水检查,也可以在惰性气体中加入体积比为1%的氨气,在检查点贴上硝酸银试纸,如试纸发黑则是泄漏点。在恢复供汽升压过程中均应缓慢进行,不可急升急降。

  十二是非正常情况不动火

  在雨、雪、浓雾天气,夜晚,六级以上大风,重要节假日,高温季节中午室外动火,如果不是生产非常急需,原则要求不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有登高,进罐作业还要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证,进罐作业证。

  动火管理是一个动态的全过程安全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掌握精细化工企业检修过程中安全生产动火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知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技能,也才能更有效地保障精细化工企业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为精细化工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打好扎实的基础。

企业管理制度4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员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的招聘作业。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岗位人员的招聘,应聘简历的整理,应聘者初次测评,并向用人部门推荐合格应聘者。

  3.2各用人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测评。

  3.3总经理负责对关键岗位或主管及以上员工的综合测评。

  3.4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及落实执行工作,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

  4.0作业内容

  4.2相关事项说明:

  4.2.1人员需求申请作业:

  4.2.1.1通过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岗位人员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人员需求,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员需求计划;因部门人员异动产生的.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部长上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员需求计划。

  4.2.1.2各部门人员需求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增补员申请表》,写好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空缺人员的招聘。

  4.2.2招聘作业:

  4.2.2.1人力资源部通过人才中介、招聘网站、报纸杂志、现场招聘、内部选拔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简历的整理、汇总、并报人力资源部长进行筛选。

  4.2.2.3人力资源部部长筛选的应聘简历确定面试人选,交招聘专员联系应聘者,安排面试。

  4.2.3面试作业:

  4.2.3.1人资源专员负责与用人部门主管商定面试时间,并联系、通知应聘者。

  4.2.3.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应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关负责人面试。

  1、生产员工(除配料等关键岗位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对应聘者进行初次测评,筛选合格者,向生产部门推荐,并由车间主任进行综合测评,合格者再由生产部长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2、配料等关键岗位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初试,筛选合格者,车间主任复试,生产部部长及生产副总考查,合格者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

  3、行政人员(除技术人员和营销员以外)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向用人部门推荐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由主管副总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技术员及营销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向用人单位推荐,经部门主管及主管副总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5、部门主管及以上人员则由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初试,筛选合格者,由主管副总复试,复试合格者由总经理考查,决定是否批准试用。

  4.2.4面试结果处理作业:

  4.2.4.1面试合格者,则由人力资源部联系应聘者,确定报道日期,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4.2.4.2面试不合格者,则纳入人才库备用。

  5.0补充:招聘规则:

  5.1与部门主管有亲属关系的严禁在本部门任职。

  5.2与部门主管有利益牵连的严禁在其它部门任职。

  6.0本制度相关支持表单

  《增补员申请表》

  《员工登记表》

  《面试评价意见表》

  《xxx招聘面试信用评价表》

  《xxxx招聘面试技能评价表》

企业管理制度5

  1、目的

  使企业全体员工必须接受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掌握安全生产常识,领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在册员工、复工人员、合同工、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等。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安监总局令第3号

  安监总局令第30号

  质检总局令第140号

  教育的模式及要求

  公司采取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管理模式。即公司进行进厂教育;主管部门(车间)进行三级教育;班组进行三级教育。每一级教育都必须有被教育者在本人教育卡上的签字。

  4、计划与教育分类

  4.1、公司行政部在年初统一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实施的计划、时间、内容。

  4.2、教育内容:a、企业负责人、b、安全管理人员教育;c、特种作业人员预培训和复训教育;d、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e、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f、班组长教育;g、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h、职业健康教育;i、全体员工教育。

  5、职责

  5.1、公司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的组织计划工作。

  5.2、行政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和实施内容。

  5.3、各部门、生产车间参与安全教育。

  6、教育类别与内容要求

  6.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6.1.1、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6.1.1.1、厂级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6.1.1.2、车间(部门)级教育

  车间(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6.1.1.3、班组级教育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6.1.2、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48小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时间≥24小时,全员教育时间≥12小时。

  6.1.3、教育培训效果的检测,采取理论与实际统一考评,并作为职工晋级奖励的考核内容和依据。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三级”教育台帐、“三级”安全教育卡、考试卷,做到与办公室人力来源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其他教育的时间、内容应当与三级教育相同)

  6.2、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6.2.1、培训程序

  6.2.1.1、对从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工、起重机械(起重工)、电梯、厂内车辆司机、电工、金属焊(割)工、架子工,冲压工)等岗位特殊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须经(身体、文化程度、热爱本工作)资格审查合格。

  6.2.1.2、针对的特种作业岗位一般安全(内容根据其所任工种要求)教育,学徒或实习期间必须确定(由原特殊作业人员)师傅进行传、帮、带六个月,在帮、带期间不得单独操作。

  6.2.1.3、定期经有资质单位(机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6.2.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行政部提出,行政部门组织(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全监督管理局等资质单位实施。

  6.2.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24学时(一般厂内理论)。

  6.2.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6.2.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2.6、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期复训,持证上岗。

  6.3、班组长、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

  6.3.1、培训程序

  6.3.1.1、担任班组长、车间副主任以上中层干部须经工会、行政部提出,经行政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原则上每年定期安全教育培训一次。

  6.3.1.2、授课人员由行政部门、厂部门、厂工会,也可外聘专业老师共同组织实施。

  6.3.2、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40学时。

  6.3.3、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部门规章制度,地方性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环境管理知识,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6.3.4、教育培训结束前,必须进行效果检测,考试合格。教育培训合格率应达到100%,缺席者应当补足课时或考试。

  6.3.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班组长、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4、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

  6.4.1、对企业范围内因工种变动的职工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6.4.1.1、变换工种教育由各车间和班组进行。

  6.4.1.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为调入新工种的设备技术要求、操作要求等安全知识要求。

  6.4.1.3、车间应当建立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台帐,教育资料、考试卷、成绩汇总等。

  6.4.2、“四新”教育。对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4.3、“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设计部门、设备动力部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共同组织实施。

  6.4.4、“四新”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介绍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的特点及操作方法,介绍“四新”投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防护方法。

  6.4.5、变换工种和“四新”(除特种作业人员)教育,授课时间不少于4学时。

  6.4.6、变换工种和“四新”率必须达到100% 。

  6.4.7、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要进行考试,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操作。

  6.4.8、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变换工种和“四新”人员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5、职业健康教育

  6.5.1、教育对象: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和有关部门、车间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医务工作人员。

  6.5.2教育内容:

  6.5.2.1、从事职业危害的人员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常识。

  6.5.2.2、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6.5.2.3、掌握预防职业危害工程技术措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6.5.3、职业健康教育每二年一次,教育率不得低于90%。

  6.5.4、教育资料:建立教育台帐、考试卷、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6、全员安全教育

  6.6.1、为了增加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更新的基本知识教育。

  6.6.2、全员安全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各类重大事案例等。

  6.6.3、全员安全教育由行政部门、政工部门、工会组织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每年进行一次教、育。

  6.6.4、全员教育方法形式,做到突出重点简单明了,发通知、学习材料、电化教育、授课辅导考试等。

  6.6.5、全员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率必须达到80%。

  6.6.6、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全员教育的台帐、考试人员成绩,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6.7、复工安全教育:

  6.7.1、对离、退岗位一年(包括一年)以上的职工(包括病休、产假、借调、学习等)在恢复其岗位工作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2、对因工伤歇工24小时以上,伤愈以后复工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6.7.3、复工安全教育由行政部开具通知单,所在车间部门与班组负责实施。

  6.7.4、复工安全教育主要内容:针对工伤者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找去事故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5、离、退岗位一年以上职工的复工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工伤事故案例分析,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6.7.6、复工教育结束后,对受教育者必须进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考试,凡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补课和补考,否则不能上岗工作。

  6.7.7、复工安全教育必须达到100%。

  6.7.8、所在工厂、部门必须向行政部门提供复工安全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7.考核

  7.1、对各类安全教育指标不能如数达标的,根据《安全奖惩制度》条款规定给予考核;

  7.2、对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工厂(部门)、班组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企业管理制度6

  第一节 管理组织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安全,维护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必须指定有关部门全面负责厂区交通管理工作。

  第三百一十八条 对车辆和船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3月9日国务院发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1982〕铁安监字第1144号)、《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和本制度,制订厂区交通管理细则。

  第二节 信号、标志

  第三百一十九条 厂区交通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道以及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场所等,应按有关规定,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信号标志。

  第三百二十条 厂区限制路和管制路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路标。

  第三百二十一条 厂区铁路要按规定,在线路上安装信号灯、道叉灯及各种警告路标,通道路口要设有落杆、警铃或信号灯。

  第三百二十二条 铁路站台、装卸货位、罐车洗刷区域和跨越路轨、搬运物资区域等,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有信号灯。

  第三百二十三条 破路施工以及跨越道路拉设绳架,除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外,还必须有明显标志,夜间要有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三百二十四条 厂区交通道路、铁路沿线及站台货位,要设有足够的照明。

  第三节 交通线路

  第三百二十五条 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要设下水道(明沟应加盖),并定期疏通。严禁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三百二十六条 企业可根据需要将道路划分为:

  自由路:允许各种车辆通行;

  限制路:允许“安全车辆”通行,其它车辆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通行;

  管制路:为消防车、救护车专用的通道路线,禁止其它车辆停留。

  第三百二十七条 严禁在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集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凡是由于生产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时,必须经企业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占用。

  第三百二十八条 交通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米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其高度不得小于5米。

  第三百二十九条 履带车未采取护路措施,不得在交通路上行驶。

  第三百三十条 铁路两侧距钢轨1.5米内,不准堆放物资、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外堆放的物资必须稳固,以防溜塌侵入轨道,并不得影响机车行驶视线。

  第三百三十一条 跨越铁路拉设输电线和管道,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架设要牢固,距离轨面的高度,输电线路不得低于7.5米,管道不得低于5.5米。

  第三百三十二条 在铁路两侧挖沟(坑)穿越路基,埋设电缆及各种管道时,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

  第三百三十三条 在铁路两侧、上空、地下从事非铁路运输作业而影响铁路运输时,必须取得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应随时与铁路部门联系。

  第三百三十四条 要经常维护铁路路基、路轨,保证畅通。禁止随意设置平交道口,如必须设置,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四节 车辆

  第三百三十五条 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按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检审,发给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三百三十六条 厂管小型机动车辆(电瓶车、小型翻斗车)和特种车辆(叉车、吊车)车况要保持良好,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检审,每年不应少于2次,检审合格后应发牌照及检审证方可行驶。

  第三百三十七条 企业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小型车辆和特种车辆保养修理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实行三级保养制度,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修,凡不符合安全行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三百三十八条 铁路机车要按铁道部规定进行检修和保养。

  第三百三十九条 企业自备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应按本制度第七章和第十二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 车辆驾驶

  第三百四十条 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审查,发给驾驶执照方可驾驶。

  第三百四十一条 企业自管小型和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主管部门或企业考核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可驾驶。

  第三百四十二条 厂管小型车辆及特种车辆禁止在厂区外行驶。

  第三百四十三条 铁路机车司机、司炉、调车人员等,都必须经专门训练,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铁路部门进行考核取证后,方可作业。对上述人员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百四十四条 厂区铁路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调车联系制度,确保机车车辆运行安全。

  (一)机车通过道口,要减速鸣笛,认真了望,确认信号,严禁臆测行车,执行“要道还道”制度。

  (二)调车员与连接员的调车联系,白天用旗,夜间用信号灯指挥,信号标准以铁路部门规定为准。

  (三)机车司机没有收到调车信号,不准动车,变更调车计划应彻底传达。蒸汽机车作业时,调车人员严禁在车辆外侧调车。

  第三百四十五条 厂区内各种车辆要执行厂区限速规定。

  (一)机动车辆进出厂门及转弯处为5千米/小时。直线路为10-15千米/小时。

  (二)机车在正线行驶为20千米/小时,支线为15千米/小时,路轨末端、连接作业及轨道衡为3千米/小时。

  (三)机车挂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罐车时为10千米/小时。

  第三百四十六条 厂内教练车或检修试车,应划定线路和时间,并应挂有“教练车”、“试车”照牌,非司机禁止试车,教练车必须有驾驶员指导。

  第六节 车辆装载

  第三百四十七条 机动车辆载货要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二)装载散装、粉状或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须封盖严密。

  (三)装载化学危险物品,按本制度第八章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五)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大型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脚踏板、叶子板等)不准载人。

  第七节 非机动车、行人

  第三百四十八条 自行车、三轮车不准牵引其它非机动车辆或被机动车辆牵引,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第三百四十九条 不准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畜力车进入易烧、易爆场所,蹄钉要进行防火花处理。停放时须拴紧车闸、栓牢牲畜。

  第三百五十条 厂房内,设备旁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和畜力车,自行车必须集中存放管理。

  第三百五十一条 厂内行人必须走人行道,或靠路边行走,不准突然横穿马路。

  第三百五十二条 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 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

  第三百五十三条 不要在有毒、有害物排放的地方停留,不准在起重物下穿行。

企业管理制度7

  1、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素质。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行为。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时刻敲响警钟。

  4、专职安全员深入一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及物资设备不受损失。

  6、强调消防安全,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烟火,严防火灾事故。

  7、设备保管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禁酒驾及无证操作。

企业管理制度8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积极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必须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提供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企业管理制度9

  一、检验室独立封闭,有专(兼)职检验人员。检验室负责人应确保检验设备正常运转。

二、产品质量检验前应检查受检样的状况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产品按批检验,同一包装规格相同质量的`产品为一批。做到生产一批,检验一批,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四、检验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检验项目和判定准则进行。

  五、成品包装检验:是否严密不漏、标签标识清晰牢固、包装重量适宜等。外包装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企业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明确规定公司与员工双方权利与义务,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为公司持续经营方针,并顾及公司与员工之间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协商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

  本手册所称员工系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据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领有工资者,但因业务需要临时雇用的短期员工,以签订的临时用工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为准。

  第三条 本手册之专有名称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xxx实业有限公司;

  二、经营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级以上人员;

  三、员工---每位与公司发生工作关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为员工,并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领有工资者;

  四、职务,工作---员工依据劳动合同书内规定,而应履行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五、职务行为---指以公司员工身份所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会影响其正常履行职务的个人行为;

  六、工资---员工履行职务所得之酬劳金,其酬劳条件系依双方签订合同书或国家法令规定而行,并含一切奖金,津贴在内;

  七、惩罚---触犯本手册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规则)而被处罚者;

  八、奖励---对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现所得之代价;

  九、申戒,警告---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轻微者之惩戒记录;

  十、小过,大过---员工因犯错违规而案情严重者之惩戒记录;

  十一、 厂牌---员工身份之证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规定应给公假者;

  十三、公出---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时间内离开岗位出司(厂)办理公务;

  十四、出差――员工因公务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区者。

  第四条 一般规定

  一、经营管理者依现行管理规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员工工作;

  二、员工对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义务履行之;

  三、凡员工触犯《》,其主管应对其采取职务上或一般性之惩罚;

  四、经营管理者为公司代表执行人,有义务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人员需求申请单》,送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六条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一、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16岁的男女青年);

  二、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传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四、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五、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条 应聘人员依下述面试程序办理:

  一、应聘人员面试时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填写个人资料履历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关证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针对性专业知识之测验;

  四、经人事部门初试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门主管复试;

  五、验证有关证件及工作履历;

  六、呈总经理批准录用;

  七、资料转回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八条 应聘人员经核准雇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时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正本(影印后退还);

  三、职称证(有职称者);

  四、婚姻状况证明,计划生育证明,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五、体检表或身体健康证明表;

  六、最近三个月内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张;

  七、待业证或原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八、其他经指定应缴之文件。

  第九条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在试用期间,均应签订合同(试用期三至六个月,含受训期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

  新员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试用安排表》,经核准指派专人进行辅导或培训。

  试用期间,本公司指定辅导人员帮助新员工接受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培训。辅导人员的职责包括向新员工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和要求,帮助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脱产集中培训的时间,确认并协助取得《》等资料。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工作岗位,技术要求,领取办公用品,机器使用,纪律遵守,用餐等,新员工都可咨询辅导人员。

  在试用期间,如果新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职员的工作无法达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会终止对其的试用。

  在试用期内,新员工表现突出,试用部门可提出提前正式转正。

  试用期满,试用部门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并填写《新员工转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经考核合格者,于期满次日起转正为正式员工;经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合同,并不发任何补偿费。

  第十条 经本公司雇用经管财务,出纳,采购,库管,司机,警卫,营销,研发及公司认定其有必要者,应于到职前(特许者在到职后两星期内)办妥连带保证手续,其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中国国藉,有固定处所和正式职业,20岁以上公民;

  二、经本公司认为有资格者。

  第十一条 被保证人任职本公司期间,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连带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一、侵占或亏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毁损公物者;

  三、不法毁损,拷贝,转移电脑软件或数据资料者;

  四、不依公司规定擅自越权处理业务,致公司发生损害者;

  五、离职时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证书应即予对保,如有不合格者,应立即通知换保。

  第十三条 被保证人离职时,应将经管事物移交完毕三个月后,始得由公司发还原保证书,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人事安排;公司有权依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之工作部门,委任,调迁,奖励惩罚,解雇及考核等事项。

  第十五条 工作调动

  一、因公司业务之需要,员工得服从公司之调动命令及其服务地点;

  二、员工若借故推诿,拒绝调遣服务地点时,公司将视情况决定对其终止雇用与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条 出勤时间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3:30-18:00。周六 9:00-13:00

  二、各部门出勤及作息时间依实际需要由公司订定;

  第十七条 打卡

  一、员工每日上下班时,应亲自至打卡地点依规定打卡:打上班卡应于规定上班时间前三十分钟以内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经查明属实,均记大过一次。

  第十八条 忘打卡

  一、员工于规定时间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应于行政人事部填写忘打卡证明单,呈直属部门主管或经理签证后,送行政人事部处理:

  二、经查忘打卡之申请如有不实情事,除当日以旷工论外,申请人记大过一次,其签证主管或经理视情节轻重酌于连带处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内未及时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将视本日未出勤论,。一个月内有二次忘打卡未签字的,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记小过处分。

  第十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

  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如有迟到,早退情况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上班时间后5分钟至30分钟始上班者视为迟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经主管同意,不服从加班安排者,视为旷工,并视情节给予其警告或小过处分一次;

  三、员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未经主管核准一律以旷工论;

  四、未经准假或假期届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计,连续旷工超过3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的。公司可不经预告,给予开除。

  五、凡有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的,一律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二十条 出差

  员工出差当天不能返回的,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送行政人事部备案;如于上班时间中开始出差者,须填写《员工外出申请》经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有关费用申报,依据《出差管理办法》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出

  一、办理:员工因公务需要,于上班中离开岗位或出入厂者,应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呈部门主管或经理核准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员于每日上午十时前将前一日"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登记送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休假以及请假给假规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国际劳动节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国庆节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节放假从农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诞节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为公司应放假之节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员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时间补休或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发加班工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间,工资照发)依照政府法令应公假者。因参加社会活动,需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给予公假。

  2、工伤假:(经确认为工伤的,工伤假工资照发,但按工伤天数扣发全勤)

  A、员工因执行公务负伤或致伤残者,持指定医院证明,经行政人事部确认,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假期期满,应主动复职,否则以旷工处理。如情况紧急,得以事后补办手续。

  B、员工因公负伤,伤愈复发,经指定医院,劳动局等相关部门鉴定,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可按工伤对待。

  3、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A、员工如有私事必需亲自处理,应事先请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经理请示,经批准后方能以事假论。续假也应提前办理;

  B、一般员工请假半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天以上必须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以上干部请假均需由(副)总经理审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时为计算单位;

  D、事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当月工资/25×事假天数

  E、员工申请事假,主管或经理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其提出有关证明文件;

  4、病假:(员工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申请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数不得超过医疗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为1个月,工作4年至6年者为2个月,工作7年至10年者为3个月,工作满11年以上者为4个月。逾期者,依规定办理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逾期仍不能复工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B、请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要求员工出具证明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情报告)。请病假1天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也可确认病假,未依规定办理手续检举证明者一律以旷工论;

  c、病假工资扣除额的计算方法:

  司龄3年以下(含3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50%

  司龄4-6年(含6年) 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30%

  司龄7-10年(含10年)当月工资/25×病假天数×10%

  司龄11年以上(含11年)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不扣工资

  D、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属实,公司依规定记大过一次处分。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

  5、婚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其本人结婚者可请下列之婚假,工资照发,如员工结婚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满22周岁,男满25周岁);

  c、请婚假应附政府相关单位核发之结婚证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请。

  6、丧假:本公司员工经试用合格转为正式员工后,依下列规定给予丧假,工资照发,如奔丧地点不在深圳,则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时间,路途时间按距深圳之远近而定,一般往返为2-6天:

  A、员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给丧假5天,工资照发;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工资照发。

  7,产假,计划生育假:

  A,女员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岁)另加10天,工资照发;配偶生育无人照顾,可酌情给男方15天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考勤。

  B,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依病假规定处理;

  c,女员工怀孕满4个月(含)以上流产时,给假15天,工资照发;

  E,请产假须事后一个月内提交婴儿出生证。

  F,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至二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的工作量。

  g,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要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二天的计划生育假。

  I,已婚女员工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给假标准:员工进入公司实际工作满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从第四年以后,服务期每满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计最多不超过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年度休假:

  1) 试用期员工;

  2) 服务年限未满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请事假及病假合计数超过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过(含)以上处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旷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为结算日;

  2) 计算第二项服务的月份数,不足一月者不计;

  E,年度休假申请手续:

  1) 年度休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将休假单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门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准权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准;

  3) 经准假的员工应在休假日前将工作交给代理人;

  4) 未进行相关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员工年度休假期间支付全额工资;

  g,员工年度休假期间,如公司有紧急事务时,需其随时销假上班,员工不得无故推辞,但员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请年度休假的权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给予员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临时请假的变通。

  9,本公司员工请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节日,则不予计入请假期内;

  10,部门主管(不含)以下人员的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门经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请假均需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请假,均需直接打电话给总经理请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外出,得填写《请(事)假单》,经主管签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续办理。

  2,员工因私外出,不填写假条和外出单而离开公司并不听门卫制止者,一律视作擅自离开,以旷工处理。

  九,本公司员工因故必需请假时,应于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半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电报,传真报告主管并经同意,事后补办相关证明。旷工1天作事假3天计算。

  十,公司因生产订单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员留职待岗,需服从安排,并且在待岗期间需随时服从公司指令上岗或其它公司活动。

  第四章 工资与给付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手册所称工资系指员工因工作所获得之报酬,包括基本薪资,生活津贴,绩效工资等,并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二十四条 工资结构

  一、基本薪资:依深圳物价状况及公司实际予以核定给付;

  二、生活津贴:含住房,通讯,交通等补助的一种津贴;

  三、绩效工资:依个人业绩水平,工作态度等核定的工资;

  四、职务加级:依担任一定主管以上职务责任的津贴;

  五、特殊津贴:为因特殊状况核给的津贴。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发放工资日期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员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资。若支付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

  员工工资将可能在如下情况下发生调整:

  一、工工资常规调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而相应调整员工工资。

  二,公司将定期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进行奖励性工资晋级,其对象为岗位工作中成绩显著者;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公司认为应奖励的其他人员。

  三,员工在年终考核中,被所在部门认为工作绩效低于平均水平,将可能被降低工资。

  四,员工职务发生变动,其工资相应进行调整,其工资必须在该职务级别工资范围之内。

  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情况的工资给付规定

  一,试用期内公司决定辞退之员工,工资按实际工作日给付;

  二,试用期内员工自行提出辞职情况:

  1,办公室职员等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一个星期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2,一般作业员工在录用后,实际工作不满3天而自行辞职的,工资抵培训费用,不予给付。

  第五章 员工权利

  第二十七条 每个员工有享受宪法规定之公民权利与中国法律给予之权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条 员工有享受劳动安全与保护之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有按规定休息与休假之权利。

  第三十条 有参加公司组织之民主管理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有对公司发展提出建议与评价之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有按公司规定以劳动取得报酬之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有按公司规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权利。对于明显违反《》的指令,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责任和权力。对违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员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员工有向总经理申诉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权利。

  第三十四条 对公司名义之处罚,报酬,休假等发生争议时,有向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或向起诉之权利。

  第三十五条 对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者有享受公司物质及精神奖励之权利。

企业管理制度11

  第一条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第二条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7时消毒处理。

  第三条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第四条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第五条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第六条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第七条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八条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第九条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十条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第十一条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8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第十二条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清洁操作区凉透后及时冷藏,并标注加工时间等。

  第十三条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购熟食品必须在食用前充分加热煮透。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

  第十四条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种工具、容器标识明显,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第十五条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干净。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擦净。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理抽油烟机罩。

  第十六条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第十七条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和裱花蛋糕加工应在专间内进行操作。糕点类食品和自制饮品应在专用场所进行操作。

  第十八条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9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专间。

  第二十条专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第二十一条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第二十二条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企业管理制度12

  一、货币资金管理原则。

  1、因公借款,必须是集团公司正式员工(正式员工:经集团公司正式批准,有人员编号员工,各分公司必须是已内部签约受控,并赋予人员编号员工)。

  2、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立借款原则。

  3、货币资金收支必须及时全额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4、所有借款、对外付款事前必须坚持主管审批,财务审核手续。

  二、现金管理。

  (一)现金借款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支付给职工、劳务工资、奖金、福利、劳务费。

  2、因公出差必须携带差旅费。

  3、结算金额起点(1000元)以下零星开支。

  4、护照签证费。

  5、专门用途备用金。

  6、确实需要支付现金其它支出。

  7、必须预支现金其他支出。

  (二)库存现金量实行限额管理制度。各经营公司根据现金需求量与当地开户行核定库存限额并严格执行。

  (三)现金收入要及时全额入账,于当日或最迟下一工作日送存银行。未经银行核准一般不得坐支,对确需坐支公司除经银行核准外,还必须在集团公司日记账中进行完整记录和反映,送款入行开户要有银行现金送款单。

  (四)坚持现金盘点制度。每日下班前出纳必须进行现金盘点,填制现金盘点表,并与账面余额核对,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上报财务经理解决。各级财务经理负责检查出纳盘点工作。

  (五)现金借款、报销规定。

  1、定额借款:现金(人民币、外币)、支票、汇票、电(信汇)。限额借款:支票。

  2、支票、汇票、电(信汇)借款范围。

  (1)费用类。

  (2)资产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3)采购付款。

  (4)往来结算。

  (5)对外投资。

  3、报销(报销单据种类: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劳务费支出凭单、支出凭单等)。

  公司支付费用要有合法单据(国税局和地税局发票章,财局专用章,相关凭证号,开单方财务专用章)

  4、现金借款或报销超过20xx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预约。

  (1)按约定时间、金额准时足额提取,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取,请及时通知出纳并写出情况说明,由经理签字。

  (2)改日领取须另行预约。

  5、在财务部借款须填写借款单按借款单内容完整填写,经上级领导批准签字并经财务审核签章后才借款。未经批准和审核单据出纳拒绝受理。

  6、借款现金票据(不包括差旅费)报销,必须在票据注明日期30天之内报账。

  7、在财务有借款现金票据(不包括差旅费)报销,应在借款后10日内报销。

  8、差旅费票据应在返回公司后10天内报销,并交清尾款。

  9、所有现金单据报销时均需填写报销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并经财务审核签章后方可报账。

  10、超过规定期限有借款不报账,财务部将定期发布名单,上报各主管部门领导实行黄牌警告或缓发工资。过期未报财务未进行有效催还,对财务经理通报批评。

  11、丢失车票、发票者,报销人应写出书面说明,集团公司报总裁办、分公司报分公司管理部门批准后,只给予报销70%,个人承担30%。能取得发票复印件并有对方单位签章,可全额报销,但财务人员必须对票据进行核对登记。凡丢失发票给公司造成损失,其损失由本部门全额承担,并处责任人50%罚款。

  (六)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现金核算工作进行检查,以保证现金安全与完整。

  三、银行存款管理。

  (一)银行账号管理。

  1、集团公司财务部应按《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经营需要,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结算账户。

  2、各经营公司在经营属地开设基本账户和结算账户,但最多只可设立两个账号(不含纳税专用账号),必须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未经财务部批准各公司不得自行设立、变更账号。

  3、集团公司在外地设立公公司或办事处开设费用账号,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4、实行内部核算公司,财务部可根据管理需要,给各内部核算部门开设内部存款账号,用于对各核算部门资金增减变化进行记录和管理。

  5、收到客户银行转账货款要有银行特种转账贷方传票,编制银收字凭证。

  6、支付银行费用要有银行单据,编制银付字凭证。

  (二)印章管理。

  1、集团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必须分开管理,一般出纳和财务经理各持一枚。

  2、发票专用章由收款员专人管理和使用。

  3、所有印签、专用章、法人名章的印膜和使用人均需在主管财务和物资副总经理处备案。

  (三)银行票据管理:集团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票据法》规定,加强银行票据监管,确保票据安全。

  1、支票。

  (1)请购支票要结合经营单位需要合理确定批次和数量。

  (2)对外签发支票必须填列实际用途、当天日期、金额或限额,小写金额栏前必须加封$。定额支票或超过万元限额支票必须填列收款单位全称。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不许签发限额支票。不得签发远期(10日以上)支票。所有对外签发支票均需在《支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对违反规定给集团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出纳,财务经理进行行政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损失额50%。

  (3)10万元以下金额借款,可以开具限额支票。

  (4)10万以上金额借款不能开具限额支票,必须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支付关税、增值、调汇款除外)。

  (5)空白支票必须与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分别存放和保管;对外签发未用或过期退回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剪角后并与存根粘贴妥善保管。

  (6)收到支票送存银行要有银行送款单,编制银收字凭证,提取现金要有支票存根,编制银付字凭证。

  2、银行汇票:对外办理汇票在未交到经办人之前要妥善保管,转交时在交接簿中进行登记时间,收款单位、金额和经办人等内容。

  (1)各经营公司对外付款时暂不使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

  (2)各经营公司对所收的支票、汇票认真复核其真实性和有效性,于当日或最迟于次日送存银行;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不能当日或次日送存期票,应由出纳收款员专人保存,按结算期(收票日后10日内)送存银行。

  (3)各经营应建立银行退票登记备查簿,记录银行退回的.支票、汇票。如银行通知发生退票在接到银行通知当日取回,进行登记,并及时通知经办人与出票单位联系换票。如超过一周以上仍未换回退票,由出纳上报财务经理催促经办人解决。对因换票不及时造成经济损失由经办人承担,并对主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四)借款、报销规定。

  1、在财务部借支、汇款或办理汇票均需详细填写借款单,写明收款单位、用途、金额或限额、日期等,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并经财务审核后才办理,内容不全或未经签字审核财务部拒绝办理。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单用途使用款项,不得超额和改变用途用款。对私自改变款项用途者,—经发现立即报总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2、所有借款均应在规定期内报账,支票应在借出后10天内报账。未使用支票,应在借出后有效期内返还财务部。汇票、汇款30天内报账。财务部按月公布过期未报账名单,通知借款人报账,对过期不报而无书面说明者提出黄牌警告直至缓发、停发工薪。(借款单格式及使用说明)

  (五)账、表管理。

  1、出纳员应按日将银行存款收支编制记账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登记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2、出纳员按日编制《银行存款日报》,上报总经理和传送集团公司财务部。

  3、集团公司和实行内部责任会计核算各经营公司,必须按日编制《内部银行存款日报》,用于对各内部核算部门资金使用、管理、控制。

  4、出纳员按期向银行索取对账单,月末结账10日内编制完成银行对账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账项并逐条核实于次月内解决,过期未能有效解决未达账报财务经理处理落实。

  5、日记账、对账单、调节表按月装订保管,财务经理定期对出纳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四、其他货币资金、有价证券管理。

  (一)外币管理。

  1、各经营公司部门取得外币必须及时统一上交财务部进行管理,任何部门个人因公取得外币不得截留、调换。

  2、外币汇款必须汇到集团公司指定账号。目前各经营公司暂不开设外币、外汇账号,与有此项业务时统一汇到集团公司指定账号,由集团公司与经营公司进行人民币结算。

  3、因公外派出国等零星外币借款,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提前一周到财务部申请,持相关批件复印件、借款单办理预约借款手续。

  4、汇率:一般情况下,按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公布当月1日汇率折算,遇有国家重大汇率调整,由财务部予以随时公布、执行。

  5、所有外币收支均需按币种设立、登记日记账,真实记录反映外币增减变化和结存情况。

  (二)商业汇票。

  各部门收到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及时交到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验证、登记、保管和进行账务处理,按时办理兑付事宜。

  (三)有价证券。

  各公司购入有价证券,财务部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登记、和账务处理、妥善保管,并列期兑换。各经营公司目前只限于购买国家规定必须集团公司认购国库券等,不得随意购买其他有价证券。

  (四)信用卡管理。

  1、可申请持卡人员范围。

  (1)公司董事会成员,总裁办成员和监审室成员。

  (2)分公司、销售业务部门年上缴集团公司100万元以上利润总经理。

  (3)销售系统管理部门、供应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总经理。

  (4)集团职能部门确因工作需要部门总经理。

  (5)财务总监特批人员。

  2、申请持卡审批。

  (1)董事会成员、总裁办成员和监审室成员持卡申请由总裁办审批,其他人员持卡申请由财务总监审批。

  (2)经批准申请,需由持卡人填写银行有关申请表格,交至财务部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3、持卡管理。

  (1)持卡人要根据实际消费或结算需要,到财务部门申请注入适量资金,一次注款不得超过1万元(开户时按照要求注入除外),以充分利用资金,减少不必要闲置。

  (2)持卡人进行消费或结算要符合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

  (3)持卡人要在消费或结算后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使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避免长时间不报账而造成票据丢失等现象发生,同时有利于财务部门同银行信用卡部门对账工作。

  (4)持卡人出现信用卡丢失时应及时挂失,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损失时,由持卡人承担相应责任。

  (5)财务部负责办理有关信用卡注款、报销、对账等业务。

  (6)持卡人关系调离公司,必须将卡交回公司财务部。

企业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工

  第一节

  管理干部基本要求

  一、具有诚信、敬业、开拓、务实的精神。

  二、具有与企业共荣辱的主人翁态度,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的观念。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具有一定的业务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具有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

  四、有较宽阔的胸襟,较良好的精神面貌,较强的自约能力,敢于开拓创新,勇当楷模表率。

  五、善于领会领导意图,服从上级指挥,令行禁止,团结同志,搞好部门协调配合。

  管理干部行为准则

  1、 要诚信敬业,忠于职责,不得废弛公务,办事不力。

  2、 要团结友爱,相互支持,不得拉帮结派,排斥异己。

  3、 要服从命令,顾全大局,不得个人第一,本位主义

  4、 要光明磊落,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阳奉阴违。

  5、 要遵章守纪,令行禁止,不得自由懒散,我行我素。

  6、 要坚守岗位,认真工作,不得擅离职守,管理失当。

  7、 要贯彻制度,严格管理,不得漫不经心,听之任之。

  8、 要奖罚分明,公正合理,不得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9、 要尊重科学,讲究实际,不得随心所欲,盲目指挥。

  10、要爱护公司,保守机密,不得泄露情报,损害公司。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公司文件的收、发工作,重要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整理并分类归档。

  2、负责公司文件的打印、传真、复印等工作。

  3、负责公司报关及社会公共关系工作,接待来访宾客,按制度出。具介绍信、证明及其他信函。

  4、根据公司需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建设企业文化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配合其他生产部门工作,为企业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6、办公室人员上班不得闲聊、吵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总机工作人员职责

  1、上班时间内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随时接应外线电话,注意礼貌用语,保证公司的完美形象,切忌恶言相向,例如:“您好恒溢公司,请问找谁。”

  3、不得闲聊、吵闹,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对外来参观、公务来访的宾客,应及时主动泡茶做好接待工作,且通知相关部门人员与来访者会晤。

  5、对外来参观生产现场的来宾,一律上报经理部,由经理部作适当的安排。

  6、办公室人员以及车间课长级以上的外线电话可直接转入或通知受话人承接。

  7、员工的外线电话,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予转入。如有急事、要事一定要代为记录,并将纪录单及时上交车间主管转交给本人。

  8、协理级以上(包协理)的外线电话,必须查询对方身份和详情后,方可告知。

  9、督促或控制公司对外电话使用,对外线长途电话做好锁码和开启工作。

  10.因业务需要进行传真的电话或相关文件,要经经理部领导签名,方可进行传真。

  (信息中心员工工作职责)

  1、保守公司业务和文件机密,不得向外单位泄露或转让。

  2、准确无误的打印公司下达的各种文件或与其生产相关的资料保证生产的正常运作。

  3、注意对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的检修或保养,如有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

  4、对所有打印的公司机密文件,图文资料、以及外协单位传真密函,要妥善处理或交予有关部门分类存档保管。

  5、工作完毕应随手关闭设备电源开关。

  人事课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人事档案。

  2、具体执行实施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考核、调整、任免制度。

  3、组织新聘员工的岗前培训,劳务合同、协议的签定。

  4、负责代理办理员工各种务工手续及证件。

  总务课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员工的劳动保护及后勤、职工福利等工作管理。

  2、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及员工住宿规则,全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3、全面管理食堂工作,检查、督促食堂职责的执行。

  4、负责厂容厂貌管理,制定部门卫生标准,检查、督促部门、公司保洁工作人员履行各自卫生职责,确保公司环境优美、整洁。

  5、保障公司生产、生活用电、用水的正常。

  6、公司食堂、宿舍、娱乐等公共财产的登记、编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修缮。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1、遵守公司作息时间,一日三餐按时,且保质、保量供应饭菜,满足员工的饭用开水,以便利服务员工为宗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充分了解市场行情,统筹安排,努力做到价廉物美,合理安排食谱。

  3、菜色花样齐全,尽量满足各个地区员工的生活习惯,采购食物要新鲜,无变质,且生熟分开放置。

  4、注意饮食卫生,工作时间不抽烟,不随地吐痰,确保员工的身心健康。

  5、食堂内要长期保持干净,炊具、餐具要每天消毒处理。

  6、引用饭菜必须烧熟、煮透,要新鲜、无变质,方能供给员工食用。

  7、因生产需要,加班至深夜,食堂要供应开水,点心和宵夜。

  8、供应饭菜时,要一视同仁,按先后顺序提供膳食,不搞特殊化。

  (二)宿舍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员工的住宿安排、登记、造册。

  2、负责宿舍公共财产的管理,进行登记、造册,发现损坏及时修缮。

  3、负责检查、督促宿舍区卫生的扫、拖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4、检查宿舍安全防范工作(违章用电、违例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加强巡查,防火防盗,严禁外人进入宿舍区。

  6、督促住宿人员节约用水、用电,遵守作息时间,保证员工正常休息。

  (三)水、电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公司生产以及生活用电、用水的正常供给。

  2、根据生产和生活需要及时装配电源电线,安装用水、用电设施。

  3、经常检修电线和电路设备,防止电源线路老化。发现违规用电、及时制止,设备损坏及时维修,防范予未然。

  4、电机房内严禁他人进入,停电期间及时发电。

  5、做好安全电知识教育,保障生产、生活的用电安全性。

  (四)保洁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公司办公室、厂房、楼道、样品室、宿舍区、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擦洗、扫、拖工作(一天不少于三次)。

  2、公司公共厕所、浴室每天应认真清洗扫,冲洗(一天不少于五次)。

  3、公司洗碗槽、排水沟,餐后及时冲洗,排水沟赌赛及时疏通。

  4、注意对公司内花草树木的修剪、浇灌工作,保持公司环境优美。

  5、公司边角垃圾、蜘蛛网及时清理,清洁用具定期清洗,避免蚊虫的滋生,疾病的传染。

  6、根据卫生检查工作的需要伍条件服从总务课配调,配合车间进行清扫卫生工作。

  第二节

  厂长工作职责

  向总经理负责,下辖生管课、品管课、裁断课、帮面课、成型课,全面负责生产制造部门有关生产、质量、制度、设备、安全、卫生等各项管理工作,完成下述工作任务。

  1、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编制生产计划;负责生产岗位人员的劳动力配调,核定部门定员,检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掌握全厂生产动态,做到均衡生产,暗器完成生产任务。

  2、落实全面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督促品管课对产品进行权过程的质量和拉力检测,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库或提交客户,严格按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完成公司下达的B级品率控制在1%以下的质量指标。

  3、检查、督促劳动纪律、工作责任、质量标准、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和完成情况,执行奖惩制度,做到不徇私情、赏罚分明、公正合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生产积极性。

  4、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贯彻、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防火规定,防患于未然,严防或杜绝各种生产质量事故及工伤事故的发生。

  5、加强物料、能源消耗管理,控制原辅料以及各种配件的使用,做好节能降耗的基础工作,提高经济效益。

  6、督促、实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认真抓好设备年检、周检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7、做好员工产前思想教育工作、强化员工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和专业素质水平,提高劳动率,增强产品质量意识。

  8、督促各生产部门生产中的产量、物耗等方面资料的收集,实事求是的反馈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质量信息以及当年当月完成生产任务的统计数字,及时报送总经理。

  生管科工作职责

  向厂长负责,辖管材料采购,材料库,中心库工作,对生产指令下达,技术文件转发,材料到位跟踪,物资消耗监督,生产进度统计负责完成下述任务。

  1、根据厂长生产计划,及时准确无误地下达生产指令单。

  2、做好产前技术资料印刷转发工作,做好技术文件产前发放登记,产后回收归档。

  3、验证技术部门材料限额指标,及时编造材料,物资采购计划,提供采购依据,进行材料组织到位情况跟踪、反馈、协助品管部门做好材料入库质量验收,以保证材料质量和供应。

  4、负责各个部门生产进度完成情况,了解统计工作,及时反馈上报厂部,并负责向公司呈报月度、年度生产报表。

  5、了解、督促、统计材料限额指标完成情况,审核批准限额追加及补料申请,真实、准确反映各部门物耗指标完成情况。

  6、了解、掌握仓库材料结构情况,实行合理库存,指导督促做好剩余材料色卡及统计工作,尽可能合理利用剩余材料。

  7、考评所辖部门人员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教育、督促所辖部门人员做好生产供给保障工作。

  品检课工作职责

  1、根据企业质量管理的方针、目标制定检验工作计划,编制检验工作文件(如检验流程图,检验指导书),建立质量检验队伍。

  2、加强对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采用先进的检验方法,不断提高检验工作质量,降低错,漏检率。

  3、制定贯彻质量检验制度,采用多种有效方式,开展全员质量教育,提高全员意识。

  4、协同技术部门制定质量标准,会同生产部门制定质量管理细则,检查、落实质量奖惩情况。

  5、开展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做好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把住质量关,通过检验、测试作出判断,保证不符合质量材料不投产,不符合质量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6、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对其作出定性、定向分析,明确责任所属部门,反馈给责任部门督促其落实处理并做好记录以便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

  7、做好检验测试工作中各种质量数据的记录、分析和评鉴,并汇总,统计、报告有关部门。

  产品设计人员职责

  1、树立“技术先行”“服务生产”的正确观念,根据经营及生产需要,按期完成产前技术准备工作。

  2、正确把握顾客对产品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产品特性,对产品的工艺、经济性,生产的可行性,技术要求的合理性,材料使用的可靠性,进行科学的分析,为产品的设计工作奠定基础。

  3、开展设计工作,进行样品试做,召集技术部门、业务部门、生产部门的有关人员,以客户对产品的要求为依据,集思广义,进行设计评审,并修正解决发现问题,最大限度的地克服产品先天性隐患。

  4、根据产品加工制造要求,在确认样的基础上编写工艺流程、工艺标准、规定质量标准。确立质量点,确定使用制作材料样卡,核算材料消耗的理论限额标准,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签发、存档。

  5、经设计评审确认后,应及时交付外协单位制作楦模、刀具刀模到位后,应对刀模的准确情况实施验证,无误后应签发刀模准确确认书。

  6、参加厂部召开的产前工艺贯彻,审核、讲评试产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对生产现场管理干部进行产前技术工艺、质量标准教育,并签发标准样。

  7、实行谁设计谁跟踪负责的责任,在生产部门批量投产后,抽出一定时间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工艺贯彻情况及质量标准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

  8、生产中出现工艺问题应及时研究,决定解决措施,并指导生产部门及时实施弥补。

  课长工作职责

  向厂长负责,对部门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现场管理负完全责任,完成以下职责:

  1、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编造招聘计划,做好部门生产(工作)人员考核录用,合理定员,均衡安排生产。

  2、执行厂部指令,组织安排车间生产,控制生产节奏,如期完成生产任务。

  3、进行工序能力分析,评定工人技术水平等级,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加强新品工序调整。

  4、配合开发部门进行新品投产前的验证工作,做好产前的技术、物质准备工作,制定工艺流程,工序责任,工艺纪律,质量标准,检验程序。

  5、强化部门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督促员工执行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观测工艺纪律,控制材料,能源消耗。

  6、实行质量监督,开展质量跟踪,贯彻“四检”制度(既自检——互检——总检—抽检制度),经常性地展开质量分析,发现问题坚持“三不放过”(查不清原因不放过,查不出责任人不放过,无改进措施不放过),完成公司规定的质量指标。

  7、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要求做到环境整洁,布局合理,道路畅通,堆放有序,设备良好。

  8、督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必要的思想工作教育,形成良好的集体凝聚力,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9、抓好部门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安全防火工作,检查督促员工执行操作规程,及安全防火,安全保卫规定。

  10、对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实行检查、考评、公正地实施奖惩制度,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班组长工作职责

  1、向部门主管负责,全面完成产量、质量和消耗指标,对班组生产、质量、现场管理负责。

  2、组织班组生产,调节工序力量,均衡安排作业,按期准数完成生产任务。

  3、进行新岗、转岗工人技术培训,及新产品的工艺指导工作,督促,检查工人贯彻、执行工艺纪律,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4、组织班组成员开展“自检”“互检”,随时对班组产品质量实行检验,强化工序质量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未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告主管或有关部门,不合格品不留出班组。

  5、贯彻执行公司各级规章制度,强化生产现场管理,按公司要求建立良好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生产现场的安全和整洁。

  质检人员工作职责

  1、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对公司产品质量起把关、预防、反馈的职能。

  2、必须了解熟悉与自己所承担检验任务的产品的工艺流程、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并熟练掌握检验技术知识,避免错检、漏检。

  3、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地堆产品质量负责,一丝不苟地按技术标准监督检验,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下道工序,把好产品质量关。

  4、坚决贯彻管、帮、促相结合的检验监督方针,在品质检验过程中同时做好工艺纪律的监督和技术的指导,并指导操作工人开展自检互检。

  5、做好检验过程中各种质量问题的准确记录,并明确责任人,做好书面记录,同时向责任部门反馈,纠正存在问题。

  采购工作职责

  按照生产的规定期限,保质保量完成生产所需的材料,物质的采购供应工作。

  1、协助品管部门负责评估、审核供应单位。外协单位的生产能力,质量和信誉,做到“货比三家,价比三家”,保证采购的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的质量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2、接到生产指令单及材料采购计划后,严格按材料质量标准、熟练实施采购。

  3、对需外协加工的材料,应根据采购要求把所需生产的材料的名称、颜色(色卡)、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交付限时下达给外协供应单位,在可能的情况提供样卡、色卡。

  4、及时对材料供应或加工单位的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跟踪,并要求供应单位在所生产加工的材料上标好生产货号和数量。

  5、对外供单位的生产材料,实行质量把关,按规定时间将材料及时组织到位,为生产做好产前物资准备工作。

  仓库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仓库物资的收发、保管等工作。

  2、认真验收物资品名、规格、数量、颜色、货号,如有差错及时反映和解决。

  3、核对每日发出的产品,材料物资进出数量的汇总和登记并及时报会计登记入账。

  4、产品、物资分类堆放,做到标签明码,摆放整洁有序,多而不乱。

  5、严格控制原材料和配件的发放,,合理安排库存材料的利用,防止储备材料过多的现象。

  6、切实做好“十防工作”(防火、防霉、防蛀、防爆、防潮、防烂、防盗、防鼠、防毒、防晒)。

  7、要按期主动和会计核对库存物资数量,定期与会计进行季度清仓盘点,如实反映盘点亏盈情况。

  中心库工作职责

  帮面材料中转工作:

  1、严格按生产指令单要求的货号、颜色、数量接收冲裁车间生产的工作,并使用标准纸板,按质量要求标准,严格把关,对转发帮面的生产部件实施准数和质量互检工作,做好原始记录,发现问题反馈裁断车间及上报有管部门处理。

  2、负责向技术部门领取外协绣花标准样板,熟悉掌握外协绣花的工艺要求,质量标准;进行外协工件外发,验收工作,要求对加工后的绣花工件应逐一按质量标准实施验收,并做好质量原始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呈报过关部门处理。

  3、根据生产要求按帮面车间下达给各生产班组的任务情况,按帮面所需部件及时、准数、均衡配给转发帮面车间,并做好交接领用手续,填制日期生产报表,呈报生管科。

  4、接收后的工件部件,应按订单归类,进行存发。标的建卡,要层次清楚,整洁有序。

  半成品、成品中转工作:

  一、对半成品中转工作负责:接收帮面车间入库的半成品,并按不少于10%的比例数抽检,要求数码准确。发现误差给予记录,退回。

  1、要按批次、货号分类进行有序堆放,建好帐卡,整批追踪归仓,并做好原始记录交接手续。

  2、根据生产需要向成型车间发放帮面成品,并做好发放记录,协助敦促,落实清单工作。

  二、对成品中转工作负责

  1、成品入库时应严格根据生产指令单要求查对外箱、包装、货号、箱号、数量、订单批次及颜色是否正确。

  2、应按货号、批次进行分类存放,有秩堆叠,做好交接手续,建好货卡,隔离A、B级品。

  3、接到发货通知后,应事先盘查仓库,发放要绝对正确,做好发货详细情况记录,办好出仓手续,呈报有关部门。

  三、对生产进度报表负责:

  每日按实际生产进度情况向生管课呈报生产进度报表,每月向厂部呈报月生产进度报表,要求做到报送及时,准确真实。

  鞋底材料中转工作

  1、要随时接收大底、面衬、外箱、鞋带等鞋底材料入库,及时做好入库后的质量、数量、细码的验证工作,做好原始记录,并于当日内将验收实际情况呈报生管科。

  2、库内的布局要合理、整洁,应按批次有序堆放,切挂牌登记,根据生产需要及时转发,服务生产,并做好收支账目。

  3、生产部门退回的有关质量问题哦的`材料,应整理存放,呈报追补,要求及时准确。

  冲裁车间品检工作职责

  1、对冲裁工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应随时对生产的工件使用标准样板进行检验,发现走样、色差、材料有误,应立即停冲,并报告处理。

  2、对冲裁工生产的工件进行逐一检查,挑出影响质量的疵点、残缺工件,并就残缺情况知会冲工,进行改进。

  3、对生产工件的准数实行负责,每捆工件数应决对准确,尺码生产数接近满数前高水平事先统计,通知冲工,防止过量冲裁造成浪费。

  4、对生产中补数工件,在有材料情况下,应会同冲工于当日补足送达生产车间。

  5、需外协加工的工件,应按运输要求进行捆绑,以防途中散落造成窜号。

  6、对挑出的工件,属材料质量原因的应按每20双一捆捆扎,分类存放。待批次生产完成的后,统计有质量问题材料的数额、并报告处理。

  帮面品检工作职责

  1、对生产班组交来半成品,应先检查配对是否正确,10双是否准数,发现缺额,窜号可拒收拒检,退回生产班组。

  2、严格按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对送检半成品实施检验,发现不良品,应查明工序责任人,知名质量问题,填制返修单,要求责任人签名后按规定时限返修上缴。

  3、检查时发现较大质量问题,应当即报告反馈给生管及生产班组,以便及时纠正错误,减少损失,并上报品管科。

  4、品检合格的半成品按每10双准数分向打包,标明尺码,移交中仓,应与班组,中仓办理好接收、交接手续。

  5、准确如实地做好日检验数量、质量的原始的记录,并分析定性、定向质量事故原因,以书面形式报送部门主管及品管科。

  6、在成型车间被复检出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及成型绷破的返修品,品检高水平做好原始记录,积极配合返修,在正常情况下一定要如数返修,跟踪到位。

  7、应认真把关,积极工作,做到生产出的半成品不滞留,不堵塞,不错检,不漏检,因工作失责造成单脚、窜号、欠数、漏检,应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第三节

  安全保卫组工作职责

  1、负责保证企业生产、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员工安全。

  2、建立健全治保工作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重点部门重点防范巡逻。

  3、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四防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社会治安秩序。

  4、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法违纪行为。

  5、负责门卫管理工作,做好值班记录,来访人员登记。

  6、负责员工出入公司管制,识别证的使用管制。

  7、协助厂部车间管理好消防器材,保持器材有效状态,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8、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消防工作思想教育

  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保守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以确保企业的安全,员工的安全,坚守岗位,忠于职守。

  2、上岗时应穿着制服,衣帽整洁,应有饱满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形象。

  3、对予来访的客人应问清事由,以礼相待,做好出入登记手续,并按规定通知被访人员,如发现异常者,禁止其出入并将其扣留,及时报告处理。

  4、对出入本公司的车辆要进行检查、登记,安排停靠位置。任何出厂物品(含员工行李)应办理出厂手续,且予以检查无误后方可放行。

  5、对公司往来信件、邮包负责收转,不得私拆,截留他人信件、邮包。违者依法处理。

  6、对予本公司员工须监督其是否佩带识别证,并辨别真伪,方准其进入。

  7、检查、监督、劝阻。制止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行为。

  8、做好日常及夜间安全巡检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对主要部门与部位每日定时做好安全检查登记工作,察看厂区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和上报。

  9、每日检查车间、仓库下班后电源是否关掉,门窗是否锁好,如未按规定关闭应及时督促关闭,且做好违规登记报主管处理。

  10、宾客小车及副总经理以上干部出入大门,须行立正礼。

  11、保持厂门环境卫生,纠正闲杂人员或车辆在厂门周围逗留,保持道路畅通,门卫值班室内不得有闲杂人聊天。

  第五章

  技术、工艺管理制度

  新产品技术开发与试验工作管理制度

  1、根据鞋类市场需求和公司生产能力的可能性,制订与公司发展规划相适应的新产品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和目标进行新款样品的设计和小改小革活动,总结鉴定技改措施,掌握国内外科技动态,制订新款制做工艺,报技术部门审阅、裁定、签付实施。

  3、新款工艺确定后,应及时向业务部和生产部门提供工艺要求制作单,明确规定新款所需材料的数量、颜色、等级、品名和规格等要求。

  4、制订与新工艺相适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要求,建立健全新产品开发与试制的全过程故那里方案,实施验收新品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资料。

  5、对新款产品的经济性,生产的可行性,技术的合理性,要进行科学的分析,对试制出的产品要严肃认真的同有关生产部门、技术部门进行研讨、鉴定、解决新款鞋类产品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制订新品质量内控标准,做好产前材料预算和原材料采购的采标、建卡工作,建立技术资料的收、发、存制度,形成系统科技存档。

  技术工作管理制度

  1、技术人员应认真做好各种技术资料整理、收集与研讨,为公司的生产和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证。

  2、技术人员应深入车间,指导工艺操作,检查工艺上机情况并技术了解处理产品技术问题,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产品的质量提高和更新换代提供切实依据。

  3、新产品投产前,必须由新款鞋产品的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对其技术指标作全面的考核,确保投产顺利。

  4、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掌握有关技术资料,为生产需要、改造工艺工序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效的目的。

  5、定期对员工进行技术技能知识培训和操作考核,对新工人上岗,应进行一定时间的培训和操作教育。

  6、密切注视同行业的技术动向,加以总结,提高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7、有关技术资料、图纸要分类立档并由生技部指定专人保管,重要的技术资料未经领导许可不得随意外借、影印。为本公司的产品等技术资料保密,不得外传。

  工艺工作管理制度

  1、加强工艺管理,贯彻执行管理标准。

  2、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工艺管理工作,并能根据生产任务,做好产品的工艺设计。

  3、指定工艺员应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和原材供应及质量情况,核算原材料计划,提供新款工艺要求以及新款鞋材的样板色卡。

  4、由专职工艺管理带头,组织工艺小组活动,召开工艺研讨会,并负责全面推广。

  5、公司确定的新产品投产,品种反改,工艺管理要先行一步,为正常生产奠定稳定的技术基础。

  6、工艺有关人员要经常对工艺上机情况进行检查,做好原始记录和反馈汇总工作,并及时将工艺表及工艺资料整理上报归档。

  7、工艺管理要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车间,了解生产实况与实施工艺是否吻合,及时调整。协助搞好公司的新产品试制及投产工艺的接收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14

  1、目的

  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我厂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业务活动的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相关方:参与我厂的工程发包、劳务发包、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业务,在全厂范围内进行活动或作业的个人或团体。

  外用工:是指直接与劳务派遣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或者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到用工单位、发包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作业的人员。

  4、职责

  4.1、相关方安全管理落实“谁接待、谁负责”的归口管理责任,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

  4.2、接待(牵头接待)单位应根据业务情况,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管理合同或协议,组织审核相关方各类证件、证照、资格、合同、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要求)等,负责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落实执行。

  4.3、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小甲方)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相关方作业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4.4、 生产行政部负责相关方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工程、劳务发包安全管理

  因技改、设备设施安装调试检修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使用劳务人员时,必须建立《相关方(承包商和供应商)档案》(附件1),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并填写《相关方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风险评价表》(附件2),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或劳务。具体管理要求按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5.2、 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管理

  5.2.1、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指中介机构或各类承包商、供应商等来厂从事的`中介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设备设施使用培训等技术、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活动。

  5.2.2、技术咨询服务联系或接待单位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资格审核,负责相关方在厂区的交通、消防、应急协调,负责相关方在厂区内的活动、作业安全管理。

  5.2.3、技术咨询服务发包单位必须配合接待单位做好活动、作业场所的危险源辨识,安排现场安全监管,全程跟踪指导相关方安全作业。

  5.2.4、技术咨询服务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对本单位在公司的各类活动、行为全面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厂部相关管理制度,接受相关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整改,确保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实施。

  5.3、 外用工安全管理

  5.3.1、综合管理科应牵头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对不具备合法资质和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不得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5.3.2、设备能源科负责对参与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与条件进行审核。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附件3)

  5.3.3、综合管理科依据合同或协议开具用人通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5.3.4、外用工必须遵守标准工艺和施工规范,必须遵守我厂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5.3.5、用工单位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外用工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未排除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岗位作业。

  5.3.6、外用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5.3.6.1、应当具有安全生产资格的岗位而未能按派遣协议约定具有相应安全生产资格或资格不具有法律效力;

  5.3.6.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公司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5.3.6.3、 违章作业或指挥,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3.6.4、《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退回的情形。

  5.3.7、外用工享有《安全生产法》第三章四十四条至五十一条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5.4、物流服务安全管理

  5.4.1、物流服务是指在厂区内从事的主料、原辅料、产成品、钢铁渣、工业垃圾等非公司内部运输单位的运输服务。

  5.4.2、生产行政部必须与物流服务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必须明确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

  5.4.3、物流服务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对各类交通、消防及工伤事故按照政府规定和公司、厂部管理制度执行,并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接受处罚。

  5.5、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安全管理

  5.5.1、外来培训是指公司或厂部接受的中职、高校、科研院所、兄弟单位等业务相关单位在厂区内从事的学习、实习、培训、科研论证、经验交流等学习培训事务。参观考察是指股东、合作者、媒体、政府机关、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等组织在厂区内从事的各类访问、考察、调研和检查事务。

  5.5.2、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联系公司有关部室,对外来培训和参观考察视情况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合同或安全注意事项、要求,并经生产行政部进行培训后方可进入厂区。

  5.5.3、 综合管理科负责牵头协调其它科室对相关方在厂区内的安全全面负责,对应职能科室必须安排专职专人陪同。

  5.5.4、外来培训、参观考察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培训、参观考察人员的安全全面负责,并必须信守合同、协议约定事项,必须遵守公司规定,听从接待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操作各类设备设施,不得从事违反协议、合同要求的事项。

  6、 考核

  6.1、工程发包、劳务发包、外用工、技术咨询服务、物流服务、外来培训、参观考察等相关方,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必须按照政府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对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进行处罚。

  6.2、相关方主管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归口管理责任,相关方业务活动所在单位对其相关方的安全负有属地管理责任,必须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对相关方的各类事故依据合同、协议、公司及厂部管理制度予以考核。

  7、 违反本制度按照厂《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考核。

  8、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有效

企业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伤保险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责权部门为品质管理部。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1、公司根据员工入职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员工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资料,以便公司购买保险。

  2、若员工本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后果由员工本人承担。品管部应对入员工工的个人资料进行核实。

  3、异地入职的员工个人资料需由部门经理及时向公司品管部传递,因路途遥远而无法将原始资料上交到品管部的,主管人员必须将员工个人资料制作成文本格式,使用电子邮件发往品管部邮箱,并提醒品管部查收。否则中间出现的险情将由部门主管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工伤投保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员工不需支付费用。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入职公司后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5、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6、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7、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发生工伤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品管部通报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措施有:

  1、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报警;

  2、发生伤患情况,应立即护送受伤人员到附近医院就诊。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人为出现工伤事故时的第一指挥人。部门负责人因客观情况无法到达现场的,由现场最高职务人员负责指挥。第十一条:工伤申报: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提交材料如下:

  (1)、逐级主管人员填写《员工工伤确认表》;

  (2)、员工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

  (4)、病历;

  (5)、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6)、费用结算明细表;

  (7)、交通、伙食费用原始单据。

  (8)、其他应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确定为工伤后,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第十三条:医疗补偿标准及工资、待遇:

  1、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100%的按岗位工资

  7~30天100%的按岗位工资

  30天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100%的按岗位工资

  2~6个月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100%的按岗位工资

  6个月以上100%的按岗位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2、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80%的岗位工资

  7~30天60%的岗位工资

  30~60天40%的岗位工资

  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重伤、骨折1~2个月80%的岗位工资

  2~6个月承担50%的治疗费60%的岗位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

  6个月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关系

  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80%)的抢救费用参照国家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注:①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余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②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的住院治疗伙食费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三十。第十四条:员工因工作原因而与公司以外的人、物发生冲突后导致工伤,所发生的民事、刑事纠纷将由公司委托律师进行处理解决。对方所赔偿费用必须上交公司。第十五条: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住院医疗所发生的费用第一时间从公司的财务中支出。待保险公司理赔过后进行结算。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第十七条: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因工伤保险事项与其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条例处理,调解不成的,按照劳动争议的判决处理。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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