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1-04-01 16:09:04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实用】绩效考核方案模板合集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绩效考核方案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生产车间的班组建设,提高班组长的素质,全面评价班组长的工作绩效,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为员工的薪资调整、教育培训、晋升等提供准确、客观的依据,特制定生产车间班组长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

  1、人事考评标准、考评程序和考评责任都应当有明确的规定且对企业内部全体员工公开。

  2、考评一定要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掺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

  3、企业生产车间所有班组长都要接受考核,同一岗位的考核执行相同的标准。

  (二)定期化与制度化

  绩效考核制度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企业所有员工都要遵守执行。将生产车间班组长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种。

  (三)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

  生产车间班组长考核指标分为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种,其中,定性化指标权重占40%,定量化指标权重占60%。

  (四)沟通与反馈

  考核评价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或生产部门相关领导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出今后努力方向的参考意见等,并认真听取被考核者的意见或建议,共同制订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三、绩效考核小组成员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绩效考核的全面工作,其主要成员包括人力资源部经理、生产部经理、生产车间主任、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专员、人力资源部一般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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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方案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第三条 指导思想

  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为科学的人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职能部除管理干部以外的全体员工,二级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建立各单位内部的绩效考核制度(二级子公司财务人员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五条 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工作内容的计划性和目标性较强的员工 Ⅱ类员工:每月工作性质属重复性、日常性工作的员工

  第六条:考核内容

  1、业绩考核:Ⅰ类员工主要参照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并依据工作目标进行考核;Ⅱ类员工依据职位说明书进行考核。

  2、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的工作能力。

  3、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责任感和

  第七条: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直接主管评分和部门主管签名确认的两级考核方式。

  第三章 考核实施

  第八条 考核机构

  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力资源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并组织事业部各职能部员工的绩效考核,指导和监督二级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

  二级子公司人事部门:作为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人事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事业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制度的规定,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工作。

  第九条 考核周期

  以半年为考核周期,年终进行综合评定;新聘员工以试用期为考核周期。上半年:1月1日-6月30日;下半年:7月1日~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第十条 考核流程

  根据职位说明书和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每年1月和7月份由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对该部门员工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各部门应于1月15日和7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二条 培训

  在进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时,应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参考资料,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从而有效地开展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岗位轮换和晋升

  在进行岗位轮换和晋升时,应参考员工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把握员工的工作和环境适应能力。 注:工资序列升(降)每半年进行一次,在每年2、8月份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调整。

  员工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工资职级调整可不受事业部规定的调薪时间限制:

  (1)职务晋升;

  (2)在市场业务发展、技术创新、新事业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必须填写《特殊调薪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绩效收益

  某普通员工年中(终)绩效收益=该职能部普通员工年中(终)绩效收益发放总额×计提系数

  计提系数=Ei×Pi/∑Ei×Pi

  Ei =某管理人员管理工资月标准额×在考核单位工作时间(按月计算) Pi=该员工个人绩效评价得分

  i=表示某普通员工

  注:个人考核结果(P)为D等者,取消奖金的发放;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奖金;在考核单位工作时间按转正后计算。

  第十六条 审批流程

  考核结果处理表按被考核者——直接主管——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的流程进行审批,但汇总报表要报事业部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 考核面谈与绩效改进

  第十七条 考核面谈

  员工考核的核心是结合工作计划和目标,目的在于干部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在工作思路和绩效改进上提供帮助,因此每次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应当与被考核者进行考核面谈,加强双向沟通。

  考核面谈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就绩效改进与能力提升所进行的沟通应做到:

  (1)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

  (2)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3)讨论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书面绩效改进和培训计划。

  第十八条 绩效改进

  每个考核期结束后,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应经过协商共同制订《员工绩效改进计划书》,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十九条 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员工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绩效考核标准时,经考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正。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还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结果重新进行评定。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归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并负责保存。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事业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需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根据《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要求,为切实加强重点扶贫村的扶贫攻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督导落实方案如下:

  一、督导对象

  市委农工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旅游局、市邮政局等17个部门单位;1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纳入基层建设年活动范围的234个贫困村及其所在乡镇。

  二、督导内容

  1、《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项目帮扶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的十个方面重点建设任务:①农村饮水安全;②村街道路硬化;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④农村垃圾处理;⑤安全稳定用电;⑥农村通讯通邮;⑦文化体育资源共享工程;⑧农村危房改造;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⑩发展一村一品致富产业项目。

  2、各县区、各单位(部门)扶贫攻坚开发工作组织实施情况。①近、中、远期规划编制情况和各涉及项目在本地区的统筹推进情况;②涉及的单位(部门)在项目争取、政策支持等工作及其各负责项目地谋划推进情况;③各帮扶单位的定点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3、各帮扶乡(镇)村落实情况。①乡(镇)、村规划编制情况;

  ②本乡(镇)、本村项目实施情况;③发挥主体作用,项目建设“四议两公开”情况。

  详细内容见附表。

  三、督查方法

  采取定期调度和随机抽查的方法,不定期地了解各项目开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调度主要采取各成员单位汇报的方式;抽查时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座谈交流。召开由主管领导、涉及单位(部门)、帮扶工作组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县区、单位的项目实施报告的定点帮扶报告。

  2、查验资料。查阅项目实施的文件资料,一般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涉及名单、资金、扶持的有关政策文件。

  3、实地查看。每个县区随机抽查3个乡镇、6个项目贫困村。核实贫困村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确保项目明确,资金准确,来源清晰。发现并及时总结工作的亮点,上报推进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4、督查汇总。当日汇总情况,填写督查表,对照基本底数,核查数据,准备撰写督查报告。

  5、交换意见。每县区、各单位督查结束后,要与主管领导交换意见,肯定工作,指出不足,提出建议。

  附件:落实项目帮扶十项重点工作督导检查表。

绩效考核方案 篇4

  方案名称:绩效目标责任书

  甲方:董事长

  乙方:厨师

  甲方现聘请邓春秀、李忠信担任公司餐厅厨师。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本考核协议书。

  一、考核期限

  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乙方的监督考核权,并负有指导、协助乙方展开必要工作的责任。

  2、乙方负责所在部门的一切日常事物,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规定的相应工作。在工作上服从甲方的安排。

  三、薪酬标准:

  1、乙方年薪为1.98万元(乙方年薪=固定薪酬х65%+浮动薪酬х35%)

  2、每月固定发放薪水为XXX元人民币。每月浮动部分为XX人

  民币。根据月度考核打分确定发放额度,并当月发放。

  (注:每月出勤天数为30天)其余的固定工资年底一次清算。

  四、工作目标与考核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及方式 分值

  1 食堂环境状况 食堂环境要整洁、干净 25分

  2 食品卫生情况 食品卫生,不能引起食物中毒或腹泻现象 25分

  3 菜品更新 及时更新菜品,菜色丰富 25分

  4 设备保护 厨房设备使用得当 25分

  五、附则

  1、考核的结果作为每月浮动发放的依据,为下年度或下阶段制定经营计划的参考。

  2、总经办、财务部、办公室,对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过程填制,加强审计、监察力度。

  3、本目标责任书未尽事宜,特殊情况发生时在征求董事长意见后,由公司研究确定解决办法。

  4、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

  六、考评的组织机构

  组长:朱建岭

  副组长:刘振立

  成员:王丙信、耿福亮、李德勇、常君、刘洪勇

  书记员:王智慧

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一、考核实施目的

  通过对安全部的员工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从而提高安全部整体的工作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经济损失,最终实现组织的利润目标和战略目标。

  二、考核对象

  安全部各级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考核对象为安全部的全体成员,包括安全部经理和安全监察员。

  三、考核周期

  本部门人员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三种。

  四、考核指标设置

  1.安全部经理考核指标组成表

  安全部经理考核指标组成表

  考核指标

  (权重)考核

  周期指标说明考核方法信息来源考核目的

  上级交办

  事项完成率(15%)季度上级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的办理每延误或未完成1次(1项),扣10~20分交办人

  意见反馈提高办事效率

  安全事故

  发生率(20%)年度1.公司重大火灾:1次/年

  2.公司员工因安全事故死亡:0人/年

  3.违法犯罪率:3‰1.重大火灾:每超1次,扣40分

  2.员工因安全事故死亡:每超1人扣,40分

  3.违法犯罪率:每超1‰,扣40分公司年度安全报告降低事故发生率

  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20%)季度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督促、检查软指标,视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效果酌情扣分各单位安全管理实地检查情况,安全检查报告保证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

  突发事件及其他紧急事件处理的完成情况

  (20%)季度对公司内部突发事件能否及时处理,并得到各方都比较满意的结果软指标,视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效果酌情扣分事件处理报告,处理意见反馈减少突发事件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安全隐患

  查处情况

  (10%)季度是否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责令整改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或没有限期整改,出现1次,扣20分实地检查或有关意见反馈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员工满意度

  (10%)季度检查其对该岗位工作的满意度满意度应达到80%,每低1%,扣减10分员工满意度调查表提高服务质量

  MIS执行情况

  (5%)季度检查财务信息录入情况信息录入不完整、不及时或不符合工作流程,1次扣10分查阅MIS系统信息提高MIS管理水平

  注:上表中各项指标的满分均为100分,各项指标得分为。

  1.安全监察员考核指标组成表

  安全监察员考核指标组成表

  考核指标

  (权重)考核周期KPI说明计算方法信息

绩效考核方案 篇6

  1.目的

  1.1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不断开发员工的职业能力,提高员工在工作执行中的主动性、有效性及工作质量,从而改善公司整体绩效,达到企业的管理目标。

  1.2考核的结果主要为员工转正、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奖励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据。

  2.种类和适用范围

  类别

  实施时间

  适用范围

  月度考核

  该月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

  餐厅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当月连续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备注:1、当月休假时间较长的员工,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参见:4.6.2。

  3.月度考核职责

  3.1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餐厅经理/主管进行考核。

  3.2餐厅经理/主管负责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进行考核,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按照考核标准为本餐厅员工进行考核。

  3.3全部考评中,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培训和监督实施;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均衡调整和分析;负责根据考核结果报批绩效工资;负责考核资料的存档。

  3.4考评表一式两份,员工所在分店存档一份,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

  3.5营运部经理、区域经理/区域主管负责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和员工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3.6副总裁、营运部经理负责餐厅经理/主管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核。

  4.管理规定

  4.1实施原则

  4.1.1客观性:考核内容和结果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考核人应避免由于亲近性、主观性等偏见所带来的误差。

  4.1.2公平性:对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1.3公开性:考核结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对考评结果将采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奖励、(培养)提升及淘汰员工。

  1~3%4~9%80~90%4~6%1~2%

  注:每月aaa员工为1~3%

  aa员工为4~9%;

  a员工为80~90%;

  b员工为4~6%;

  c员工为1~2%。

  餐厅经理/主管不纳入餐厅计算总数内,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按本店总人数计算比例

  4.2考核内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员工的岗位职责以及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如可靠性、主动性、协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计划性、创造性、解决问题、有效沟通、培训指导、激励下属等能力)和成本意识等;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的考核内容各有侧重。

  4.2.2岗位职责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可结合不同岗位要求,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侧重于工作质量和工作过程(即行为主导型),餐厅经理/主管侧重于工作结果(即效果主导型)。

  4.2.3分值:

  副经理、部长/副主管、领班及员工组:

  考核内容

  岗位职责

  工作态度

  工作能力

  成本意识

绩效考核方案 篇7

  每一个单位对于不同岗位的员工都会制定绩效考核方案,要激励工作热情,提升工作业绩。以下是煤矿绩效考核方案的范本,仅供参考。

  为了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及管理人员安全监管意识,切实抓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根据集团公司党政一号文和宜兴煤业公司党政一号文《关于加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特制定《宜兴煤业20xx年安全绩效考核办法》。

  一、安全奋斗目标

  1、杜绝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水害、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

  2、公司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集团公司考核指标以内,力争为零,地面消灭轻伤以及轻伤以上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3、隐患排查整改率达到100%;

  4、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实现全年“零”报警目标;

  5、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示范化矿井。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郝先勇李春生

  常务副组长:侯俊山

  副组长:姜显瑞刘树强王德海

  石全吕建路孟宪友

  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

  主任:葛文俊

  成员:曹丑顺李海明王黑旦杨保平

  赵永杰亢伟

  三、考核范围

  公司副科级以上中层管理人员。

  四、考核程序

  每月月底由安监部综合科汇总当月各类检查结果,根据检奖金数目等。

  4、执行中,如存在争议,由考核单位上报考核领导组进行裁决。

  5、安全绩效奖金由公司安监部考核办公室进行考核,安全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劳资、财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6、奖金从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罚款纳入安全奖励基金。

  八、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归宜兴煤业公司。

  九、本考核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科队级领导安全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项目名称评分办法扣分考核得分

  一抓“三违”人次

  (20)每月抓一般“三违”或习惯性“三违”不少于2人次,严重“三违”不少于1人次,并填写在“干部下井检查记录表”上,缺1次扣10分;如在上级检查中因“三违”条数不够被罚款,扣15分;发现“三违”不制止扣15分/次。

  二排查隐患

  (15)以矿规定每月下井次数为基准,每次下井查隐患不少于3条,并填写在“干部下井检查记录表”上,少一条扣5分;查出隐患未跟踪处理,扣5分/条;如在上级检查中因所查隐患条数不够被罚款,扣10分。

  三质量标准化(10)各专业标准化检查得分必须在公司规定分以上,每低一分扣该专业责任人3分,每超一分加3分。

  四个人下井

  (10)入井时间达不到要求扣5分/次;入井比例达不到4:3:3扣5分;入井未填写“领导干部下井信息表”,扣7分,如果在上级检查中被查并罚款则扣10分。

  五基层开展培训教育情况(10)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下基层包队制度,认真填写下基层包队卡,不填写的扣5分/次,填写不认真的扣3分/次;积极参与“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职校部门安排的课程要按时认真给职工讲授,未按时讲授扣5分/次,讲课不认真扣3分/次,无备案扣5分/次,未深入现场对职工培训的扣5分/次,未填写培训记录卡的扣5分/次。

  六带班盯岗

  (10)按矿安排要求积极下井带班盯岗,如有事必须履行调班手续,如无故不下井带班或未履行调班手续则扣5分;如在上级检查中被罚款,扣10分。

  七交办任务(15)矿长安全办公例会缺一次扣2分;地面、井下安全大检查缺一次扣2分;少参加一次大型安全活动扣2分;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扣5分,出色完成交办任务加3分。

  八

  日常安全考核(10)

  每月矿对队评价、手指口述检查结果排名前两名的该队组负责人加3分/人,后两名的扣5分/人;班组建设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班组的三个队组负责人加3分/人,A、B、C类班组中最后一名的扣队组负责人5分/人。

  科队级领导安全业绩考核评分细则

  一、抓“三违”人次(20分)

  每月抓一般“三违”或习惯性“三违”不少于2人次,严重“三违”不少于1人次,并填写在“干部下井检查记录表”上,缺1次扣10分;如在上级检查中因“三违”条数不够被罚款,扣15分;发现“三违”不制止扣15分/次。

  二、排查隐患(15分)

  以矿规定每月下井次数为基准,每次下井查隐患不少于3条,并填写在“干部下井检查记录表”上,少一条扣5分;查出隐患未跟踪处理,扣5分/条;如在上级检查中因所查隐患条数不够被罚款,扣10分。

  三、质量标准化(10分)

  各专业标准化检查得分必须在公司规划分以上,每低0.5分扣该专业责任人3分,每超0.5分加2分,矿井低于规划分每低于0.5分降所有人3分。

  四、个人下井(10分)

  入井时间达不到要求扣5分/次;入井比例达不到4:3:3扣5分;入井未填写“领导干部下井信息表”,扣7分,如果在上级检查中被查并罚款则扣10分。

  五、基层开展培训教育情况(10分)

  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下基层包队制度,认真填写下基层包队卡,不填写的扣5分/次,填写不认真的扣3分/次;积极参与“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职校部门安排的课程要按时认真给职工讲授,未按时讲授扣5分/次,讲课不认真扣3分/次,未备课、无讲义扣5分/次,未深入现场对职工培训的扣5分/次,未填写培训记录卡的扣5分/次。

绩效考核方案 篇8

  为了增强责任意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执行力,确保“保证提前交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被考核对象:木制品车间、涂装车间、地板车间、装饰板车间班组长及其以上管理人员。

  第二条 考评成员:生产部、人事部

  第三条 考核内容:

  生产计划完成率、产品合格率、产品返工期限。

  第四条 考核方式:

  1、车间助理级及以上干部与本车间的综合指标完成率挂钩奖惩。

  2、班长、组长以所管辖班组综合指标完成率挂钩奖惩。其中,造型班与饰板班挂钩考核,木线班与框架班挂钩考核;饰板班以压饰面及柜筒头产品为考核项目,框架班以木线指接产品为考核项目。

  3、工资与绩效挂钩基数的确定:

  ⑴班长、组长按被考评者工资收入总额的80%与绩效挂钩;绩效考核办法⑵助理级及其以上干部按被考评者工资收入总额与绩效挂钩。

  第五条 生产计划完成率考核标准

  1、以《月生产计划表》与《生产计划跟踪日报表》为计算依据,《生产计划跟踪日报表》中的数据均为实际交接的合格产品数。月终的《产品返修跟踪日报表》上未交接的返工产品的数量应作冲减。

  2、木制品车间木线班、造型班月生产计划进度与周生产计划进度各占完成总量的50%。每月的工作日均分为4个阶段,第阶段计划进度占月度计划的12.5%,第三、四阶段超出计划部分按50%计核产能。

  4、奖励标准:

  木制品、涂装车间: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102%,不足107%,按挂钩基数奖8%。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107%,不足112%,按挂钩基数奖12%。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112%,不足120%,按挂钩基数奖16%。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或超过120%,按挂钩基数奖20%。

  装饰板、地板车间: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102%,不足107%,按挂钩基数奖5%。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107%,不足112%,按挂钩基数奖8%。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112%,不足120%,按挂钩基数奖10%。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或超过120%,按挂钩基数奖15%。

  5、处罚标准:

  木制品、涂装车间: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95%,不足102%,不予处罚;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90%,不足95%,按挂钩基数扣罚6%;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85%,不足90%,按挂钩基数扣罚8%;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80%,不足85%,按挂钩基数扣罚10%;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为80%以下,按挂钩基数扣罚15%。

  装饰板、地板车间: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95%,不足102%,不予处罚;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90%,不足95%,按挂钩基数扣罚6%;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达到85%,不足90%,按挂钩基数扣罚8%;

  月综合产品计划完成率为85%以下,按挂钩基数扣罚10%;

  第六条 产品合格率达成率考核标准

  1、以质检部《质量月报表》为计核依据。

  2、产品合格率达成率=本工序月累计合格率/本工序计划指标

  3、奖励标准(四个车间):

  产品合格率达成率为101%(含),不足103%,按挂钩基数奖6%。

  产品合格率达成率为103%,不足106%,按挂钩基数奖8%。

  产品合格率达成率为106%(含)以上,按挂钩基数奖10%。

  4、处罚标准(四个车间):

  产品合格率达成率为99%(含),不足101%,不予处罚。

  产品合格率达成率为97%(含),不足99%,按挂钩基数扣罚5%。

  产品合格率达成率为95%(含),不足97%,按挂钩基数扣罚7%。

  产品合格率达成率为95%(不含)以下,按挂钩基数扣罚10%。

  第七条 产品返工考核标准

  1、返工产品滞留期限处罚标准:

  ①以《产品返工跟踪表》为依据,按交接单批次和日期计算。

  ②各工序考核标准量化如下:

  造型班产品返工不超过5天,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件;

  木线班产品返工不超过5天,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件;

  打磨班产品返工不超过3天,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件;

  描色班和索色班产品返工不超过2天,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件;

  面漆工序产品返工不超过3天,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件。

  ③返工产品在本工序滞留超期两天以内,由该班班长、组长分别承担60%、40%罚款,超三天(含)以上由该班班组长、车间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平均承担罚款。

  ④返工产品滞留超期10天(含)以上或由于车间管理人员原因造成延期,由车间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平均承担罚款(班组长不承担罚款)。

  2、产品返工费用考核标准:

  ①按公司文件《关于产品返工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责任划分。

  ②按财务部统计《产品返工费用汇总表》进行相关人员扣款。

  第八条 其它原因考核

  ①被考核部门因外部因素影响完不成考核指标的,受影响的产品数量不列入考核基数,此外部因素由生产部裁定。

  ②产品计划完成率是指根据生产部制定的月生产计划去完成相对应的产品,超出指定范围内的产品,超出部分数量按30%计核产量(因材料影响除外)。

  第九条 考核期限

  本考核办法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以往考核办法与本办法不相符合的,以本办法为准。

绩效考核方案 篇9

  推行教师季度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为进一步全面客观评估每一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学校内部营造一个“激励先进、优胜劣汰”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表现(权数10分+奖励分)(无限制名额数)

  1、优秀(10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积极,业绩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不能定为优秀:

  ①有明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②有有偿家教、有偿补习现象;

  ③有搞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的现象;

  ④工作态度消极应付,接受任务推三托四;

  ⑤同事关系、家校关系紧张,经调查属实者。

  ⑥谎称病情、小病大养,影响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师德规范》,表现一般,业绩较好,能完成担任的任务。

  3、不合格,不得分:表现较差,业绩低劣,不能承担分配的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表现方面定为不合格:

  ⑴ 严重违法乱纪,损坏师德形象被查处者;

  ⑵同期违反计生政策,被查处者;

  ⑶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性质严重的;

  ⑷严重失职,酿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⑸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离职守,较长期不在岗的;

  ⑺搞第二职业,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的;

  4、奖励分:对响应上级号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者当季度可奖励1分,当季度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以上者奖励1--3分。(帮扶贫困生、捐资助学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况 (权数10分)

  学校设置考勤登记表,由值日导师或值班行政负责考勤登记并及时汇总封存。教师请假1—2天须由校长批准,3天及其以上须由教育办批准,1周以上须送市教育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

  1、有下列情况者分别给予扣分。

  ①病假:当季度累计5天以上扣1分,长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国家规定的婚、丧、产假及单位公假):当季度累计请假3天以上扣1分,当季度累计一周以上不得分。

  ③旷课每节扣1分;

  ④无原因迟到、早退(包括护导)、私自调课每节课扣0.5分;

  ⑤学校会议、学校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各级会议,应参加的教师又没有请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没有考勤登记的按60%计算,以下参照计算。

  三、教学常规 (权数10分)

  每季度对教师的教学计划、教学总结、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听课记录、考试(期中、期末)质量分析等,按照教学常规管理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以下各项要求,每次每缺一项扣1分:

  ① 期初制定教学计划、并按时送交学校;

  ② 期末写好总结并按时送交学校;

  ③ 认真编写教案(如发现无教案上课者,每次加扣1分);

  ④ 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

  ⑤ 单元测验按时考查、批改、讲评;

  ⑥ 批改作业工作量以每班40人为基准,每增加10人可奖励0.5分(班生数以四舍五入法计算;跨班语数老师奖励分不受限制;专职技能科老师奖励最多不超过3分);

  2、严格执行“减负”规定,学生在校时间不擅自延长,节假日不组织集体补课。违反规定者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征订、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教材、辅导材料、试卷。违反规定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4、专职技能科教师应有一定量的培优、课外兴趣小组辅导活动,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勤登记、成绩记载表、活动总结每缺一种从教学常规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 (权数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①、按时完成班级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

  ②、按时完成学籍卡、素质评估手册;

  ③、按时完成义教卡、健康卡;

  ④、按时准确完成班级变动生花名册、学生花名册、文化户口册的填写及滚动工作;

  ⑤、每季度开展1次班队主题会(并附书面记录,年段或校内开放,班队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访或开家长会1次(并填写家访记录簿,家长参与率达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队辅导员;

  ⑦、班级黑板报、学习园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级设有图书角(生均2册以上)、卫生角、绿化角;

  ⑨、每学期学校组织的“三评”(学生礼仪、卫生、纪律),(按原始记录汇总评定优、良、合格三个等级,评为“优、良”的班级得1分,评为“合格”的班级该项不得分,优、良比例不多于85%)。

  2、班集体获省、泉州市、晋江市、镇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队辅导员得1分。

  3、中队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长、副校长、教导、总务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补贴职务分10分。

  2、总辅导员8分、报帐员补贴职务分7分,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全学期总分不少于教师平均分。

  3、年段长、统计员、技能科教研组长、语、数教研组长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奖励2分、5分、3分、5分。

  4、积极参加、协助完成中心工作和开展重大活动的负责人、协助组织人员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况加分(当季度不超过3分)。

  5、学校在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素质教育评估、等级达标验收、先进集体中选,当季度全体教师各得1、3、4、5分,获奖单位正职领导另加2分,副职与中层干部另加1分。(单项获奖如少先队、安全、课改、体育、信息、绿色、收费、廉洁等组织得奖,单位正职指该项的负责人;校长、教导在教师【相同项的教师】得分的基础上可加1分,教师得分按教师数的30%计算)

  6、专职技能科教师组织汇演、竞赛等活动,每次奖励1至2分,其他相关老师每次奖励0.5分。)

  7、教师参与信息工作,向市级及以上教育网站投稿 并录用,每篇信息奖励1分,最高奖励5分。

  六、教师获奖 (均为当季度为准,最高得分15分)

  1、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包括现场论文、案例评奖)素质竞赛、课堂教学竞赛,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3、2、1、0.5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者分别得5、4、3、1分;获泉州市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者分别得7、6、5、3分,录像课评选折半计算,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指导教师按1/3计算。

  2、开研究、示范课、讲座,按相应级别二等奖计算得分。

  3、公开课的指导教师,核实后按参赛者的80%得分。(多人指导的共同摊分)

  4、评优评先按相应级别二等奖得分。(作为奖励分,非教育部门降至晋江市级,晋江市级以下降至街道级。)

  七、指导学生(最高分15分)

  1、指导学生临场竞赛得奖分:

  获街道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3、2.5、2分;获晋江市级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4、3.5、3分;获泉州市级及其以上一、二、三等奖指导老师分别得6、5、4分;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同校同次比赛只取最高奖一人计分,多人指导共同摊分。

  2、送书面、实物作品参赛,按临场竞赛奖分1/2计算;指导学生发表《周报》《队报》《作文 选》《经济报》文章按1/4计算。

  注:非教育部门组织降到晋江市级计算的按1/4计算。(适用于1、2点)

  3、若竞赛取名次不评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奖计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奖计算;其余名次按三等奖计算。

  4、团体奖按5人次获奖计算。

  5、组织课外兴趣小组,有计划、兴趣小组名单、出席记录、成绩记载、活动总结,专职技能科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5分;班科任教师担任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得2分。

  6、组织并参加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计划、记录、总结得2分。

  7、获得教育办体育田径运动会团体奖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没获奖的田径各取2个单项目最高一名得分(教练)。道德风尚奖按三等奖奖给领队和教练;市级获奖加给教练,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奖。

  8、校级比赛项目必须由各组的教研组上报行政处,经由讨论,审批方可进行比赛。

  比赛方案要在教研组内讨论确定后,方可举行。原则上:各类单项比赛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则上比赛按低、中、高年级进行)(奖励分分别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动(权数15分)

  1、确定课题组,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课题组长得3分,协助组长得2.5分,课题组其他教师得2分。(教育办备案为依据)

  2、在教研会议上积极参与发言校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规定参加听课、写好记录、参加评课发言,每季度不少于5次,得2分;该参加而不参加每次扣1分。

  4、撰写经验总结、教育教学论文(必须是教育办选送)收入汇编或发表于相应级别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摊分),学区级得1分、片级得2分,晋江市级得3分,泉州市级得4分,省级和CN级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级选送只计算最高级别一次。论文或经验总结出版在报纸按相应级别50%计,其他案例、论文获奖归论文,现场论文获奖归教师技能。

  5、参加各种“论坛”发言者每次得2分,同时汇编者只取一项。

  6、奖励分:教育办学科教研组成员在正常参加活动的基础上,每人奖励2分。

  九、教学效果(权数20分)

  1、学期有统一普查测试的学科,到考率达100%者,得3分;优秀率、合格率达到学区平均线或分别达到40%(《晋江市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等级达标评估细则》指标)、93%(“双高普九”指标)的,各得3分;没统一普查的学科,教师在完成过程性考核的基础上,取学校教师平均分。

  2、优秀学生评选:

  每评得1名街道级、晋江市级、泉州市级、省级以上优秀学生,班主任分别得1、2、3、4分,中队辅导员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队员、少先队干部得分相反)

  十、附则

  1、校长的绩效工资也可取全校公办教师平均值加10%计算。

  2、因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大、压力大,在工作没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政人员的绩效工资评级每年应确保有一次优秀(考核办法可采用先评行政再评教师)。

  3、师德表现不合格,该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

  4、本《暂行规定》实行按季度考评登记,兑现奖惩。

  5、本《暂行规定》由晓聪中心小学行政会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方案 篇10

  第一条 为建立有效的绩效激励机制和客观真实的评价体系, 及时对员工工作进行合理评估,构建能上能下,公平公正的自我约束用人机制,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热情,实现员工在公司内部各岗位的优化配置,确保公司经营目标顺利实现,带出一支高素质、精干、高效的员工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奖惩、岗位调整、在职培训、组织发展及年度休假等挂钩。

  基本原则是:

  1、坚持内容确定的原则。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实事求是的确定考核内容,全面考核评估公司员工。

  2、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上力求合理、严谨、科学、透明。

  3、坚持分值量化的原则。对考核内容逐条评分,将考核结果量化到具体的分值。

  第三条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包括部门经理、益盛港员工、公安局工人和公司合同制员工四种用工方式。

  第四条 新进公司员工满三个月后参加月度考核,不满半年的员工不参加年度考核。

  第二章 考核的办法和形式

  第五条 考核形式

  月度考核采取绩效考核打分的形式。

  年度考核采取公司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同级同事互评、上(下)级员工评分和绩效考核总成绩四部分组成。

  第六条 考核办法

  1、关键指标法:月度考核适用关键指标考核法,按考核要素进行分解,按不同标准进行考核评分。

  3、工作述职法:年度考核适用工作述职法,在考核打分的同时采用工作报告制,对主要工作业绩进行概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党政领导和部门经理组成,对各部门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处理考核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考核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拟订并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制订、部署考核、考试工作日程;统计、汇总并存档考核成绩;受理各类举报和投诉,并向考核领导小组报告;追踪、督促考核结果的落实和运用。

  第九条 益盛港员工考核实行公司考核、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的两级考核制。

  第四章 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条 考核实施时间

  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由各部门组织实施,考核时间为每月20 日,当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备案。

  2、年度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在当年12月20前结束。

  第十一条 部门员工的考核以部门经理为考核责任人,部门经理的考核以公司党政一把手为考核责任人。

  第十二条 考核责任人每月按照考核表格的具体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并给出合理评分和客观评价意见。

  第十三条 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的具体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定量、定性的评价,并出具合理的分数和评价意见。

  第十四条 在考核期间,被考核人因工作变动而调离原部门,调离三个月以上的,由新部门进行考核;调离不满三个月的,由原部门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考核人的职责

  1、考核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于所强调的考核项目的评分、评语以及对测评结果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应特别予以注意。

  2、公司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备案。

  3、考核结果存在争议时,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五章 考核流程

  第十六条 根据考核工作计划,每年下发员工年度考核通知(月度考核为常态考核,不另发通知),说明考核的目的、对象、方式、内容以及考核进度安排等。

  第十七条 考核人根据考核表格所列明的项目对被考核人进行标准量化打分,填写相关考核表格,并由被考核人签字。年度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提交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七天。

  第十八条 评价

  部门经理每半年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优缺点、今后的改进方向做出书面评价,随当月考核表报公司。

  第十九条 投诉

  员工如对年度考核结果有质疑、投诉,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核领导小组经重新审定后,将复议后的考核结果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及本人。

  益盛港公司员工对复议后的考核结果仍然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向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提出二次复核申请,由公安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核查。

  第二十条 兼职民警、益盛港员工的月度考核和年终最终结果分别报公安局政治处备案和公司存档。公司合同制员工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和公司档案。

  第六章 考核计算

  第二十一条 考核指标权重

  考核均实行百分制。

  月度考核由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两大部分组成,其中工作业绩项70分,工作表现项30分。

  兼职民警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成绩和民主评议、基础理论考核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60分,民主评议占30分,理论考核占10分。

  其中绩效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民主评议中公司领导评议占60%、同级同事互评占20%、下级员工评分占20%。基础理论项考核由局统一组织实施。

  益盛港员工的年度考核由绩效考核成绩、基础理论考核、实践操作技能、民主评议四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50分,民主评议占20分,理论考核占15分,实践操作技能占15分。绩效考核成绩由月度考核平均得分按照比例折算得出。民主评议项部门经理打分和同事互评各占50%权重。基础理论项考核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实践操作技能项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公司合同制员工的年度考核包括绩效考核成绩、民主评议、实践操作技能三部分,其中绩效考核成绩占60分,民主评议占20分,实践操作技能占20分。考核权重和办法参照益盛港员工。

  第七章 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二十二条 年度考核成绩的确定

  考核最终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等级为:优秀、优良、良好、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优秀:就自身岗位而言,以创造性的方式做出重大贡献,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

  优良:超过常规岗位要求,并超过预期地达到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在95分以上。

  良好:符合岗位常规要求,全面达成工作目标,并有所超越,考核评分在80---89分之间。 称职:符合岗位要求,能够保质保量、按时地达成工作目标,考核评分在70---79分之间。 不称职: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本人公开。在考核过程中,考核领导小组应负责考核原始评价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的评议,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人必须对自己做出的评价结果负责。

  第二十四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1、员工岗位调整的主要参考依据;

  2、与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直接挂钩;

  3、与培训开发、学历教育、休假、疗养等待遇挂钩;

  4、给予员工奖惩、组织发展的依据;

  5、兼职民警未完成经营指标,年度考核第一年不称职的,给予警告;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给予轮岗使用;

  6、其他员工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给予提醒或调岗;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基本称职的,则转为待岗。

  7、被考核人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按相关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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