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责任保证书

时间:2021-05-18 08:07:54 保证书 我要投稿

【精华】治安责任保证书4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我们使用保证书的情况越来越多,保证书的内容格式包含标题、保证内容、署时。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保证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治安责任保证书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治安责任保证书4篇

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1

  一.总则

  为使小区住户有一个舒适、安宁的生活环境,维护业主权益,加强对区内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凡在小区内进行施工的施工单位,进入小区施工前必须签订本责任保证书,自觉接受小区物业管理人的管理。

  二.责任范围

  1.施工单位入场施工前,须先到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

  2. 施工人员出入小区时,必须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左胸前,并主动、自觉的接受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员的随时检查。如发现无效(过期)证件,安全管理员有权立即收回,并将此施工人员请出小区,视作无证处理。

  3.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不得转借、涂改及有开胶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处理,并请出小区。

  4.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有扰乱小区治安的行为,不得骚扰其他住户,不得影响他人生活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不得在其他住户门前及公共场所逗留、休息。如有违反或引起其他住户投诉,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单位负责承担。

  5.施工人员携物出区时必须向门岗安全管理员出示《物资搬运放行条》,并经安全管理员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6.施工单位应加强消防工作,施工过程中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可自备或向物业管理处租用),安全用电、用气,切实落实防火措施。

  7.严格遵守施工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至12:00 下午 14:00至19:00

  周六至周日 9:30至12:00 14:00至19:00

  节 假 日 9:30至12:00 14:00至19:00

  8.不得擅自加班加点,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准进行有噪声及振动的作业。否则,一经发现暂扣工具,并按违约处理。

  9.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工人的'劳动安全,不得有违反劳动安全条例的现象,如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0.对在小区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流氓扰民行为,由安全管理员强行制止。情节严重或有吸毒、贩毒及色情等违法行为者,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并责令施工单位停工,人员整顿后方可继续施工。

  装修施工单位名称:

  装修施工地点:

  装修施工队负责人:

  年 月 日

  北京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负责人:

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2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7、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租的房屋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2、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房屋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年月日

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3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事故的发生,保障租赁房屋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房屋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治安责任:

  一、 房屋仅为办公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二、 钥匙为出租人配制的卷帘防盗门钥匙一把,承租人不得私自

  配制钥匙,否则将终止租房合同,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房屋到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将钥匙退回出租人。

  三、 钥匙不得私自转于他人,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四、 防盗门做到随开随关,否则将收回钥匙,若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上报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

  五、 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

  六、 本保证一式二份,各持一份。

  出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承租人(签名): 联系电话:

治安责任保证书 篇4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制度,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xx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7.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属于婚育年龄段的,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8.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9.租的房屋经常进行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10.租的房屋不准违反规定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11.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12.如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房屋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3.此保证书一式两份,分别由公安派出所和出租房屋业主保管备查。

  公安派出所盖章: 房主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范本6

  本人(单位) 将坐落(地址) 私(公)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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