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

时间:2022-12-03 18:20:2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承揽合同范本(汇编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承揽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揽合同范本(汇编15篇)

承揽合同范本1

  定作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共同信守。

  1.产品的质量、包装、加工方法:

  _________。

  2.原材料的提供以及规格、数量、质量:

  _________。

  3.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

  4.验收标准和方法:

  _________。

  5.结算方式:

  _________。

  6.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或酬金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7.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_________。

  8.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9.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正本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11.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2

  发包人:佛山海儿康智能卫浴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营销中心办公室装饰

  2. 工程地点:季华四路意美家卫浴世界9栋4-6号

  3. 工程范围:室内装修(见预算清单)

  4. 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半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参见附件清单,部分地、墙砖未在预算内)

  5. 工程造价:

  (1) 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60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零壹佰元整。

  (2) 本工程总造价依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第二条:工程期限

  1、 经甲、乙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工期为30天(日历),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为准。

  2、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的情况,可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施工准备与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协商各方面的关系,办妥进场手续,甲方承担进场手续费用。

  (2) 组织好设计交底及图纸核对会审工作。

  (3) 委托白建华为甲方代表,实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理,代表甲方处理工程日常事宜。

  (4) 做好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落实建设资金,按期拨付工程预付款,办理现场签证,竣工验收。

  2.乙方责任:

  (1) 开工前组织有关人员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资料,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计划,制定施工总计划进度。

  (2) 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好人员及材料设备的进场、采购、供应和管理。

  (3) 严格按施工图与说明书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并承担双方约定的维修保养协议相关规定。人为损坏的修理由责任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支付

  1. 本工程合同预算以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的工作量为依据编制。

  2. 由物业收取的管理配合、装修押金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3. 支付采取按工程进度分段付款方式。

  (1)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时付合同价20%,计¥32020元(叁万贰仟零贰拾元整);

  (2)木工及隔断工程完工时付合同价40%,计¥64040元(陆万肆仟零肆拾元整);

  (3)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35%,计¥56035(伍万陆仟零叁拾伍元整);

  (4)留5%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半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工程变更项目款项于双方确认,付完此款项方可施工增加工程。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设计变更

  1.坚持按图施工,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乙方应通知甲方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发出变更设计文件。

  2.遇到重要及复杂的隐蔽工程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共同验收。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应在接到验收通知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应视为甲方已确认工程合格,若使用后发现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于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年的免费维修服务,但不包含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部分。

  第七条: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人员野蛮施工而引起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工程处罚及仲裁

  1.按本工程合同工期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进行处罚,工期处罚待本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若因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合同价的30%的违约金。

  2.甲方拖延结算及付款,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增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后保修期满,工程价款结清自动终止。

  4.本合同有效附件。

  (一)乙方提供平面图纸;

  (二)工程预算书;

  甲方(盖章):

  代理人:

  年月日 : 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承揽合同范本3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订

承揽合同范本4

  签订合同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签订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2.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3.付款办法: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4.验收办法: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5.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__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____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 甲及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及代表人:(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合同范本5

  服装加工承揽合同:

  承揽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6

  编号:_____________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友谊超市 店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 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5.2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

  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查。

承揽合同范本7

  认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 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 由承揽方提供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总价款为 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达到 %,定作方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

  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它

  (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30-50%幅度)违约金。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xxx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盖章) 承揽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订

  承揽加工合同(二)

  现有_________________单位将______________(地点或加工件全称)交予___________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望双方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完工,共计_____天。(不可抗拒原因顺延)

  二、甲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将所加工产品的成套图纸交付乙方,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在受到图纸后详细查看后交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在看图时不明确的地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图纸的技术交底,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答复的技术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有加工产品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备合同法律效应)

  三、质量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加工或有甲方技术交底资料加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不合格加工件由乙方负责。

  四、加工产品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加工产品(工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金额不含税金及其它费用。如有要求另行协商。)

  六、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总价定金 _______________%。

  2、乙方需要向甲方加工件所需原材料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或能材料订购单据时支付乙方总价 _______________%。

  3、加工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

  4、加工件安装或交付时支付乙方总价________________%。

  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加工件总额。

  七、产品质量保修期

  1、玻璃_________________

  2、钢材_________________

  3、铝材_________________

  4、油漆_________________

  5、喷塑_________________

  八、安全生产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

  全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验收:

  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或竣工报告单七日内组织验收,七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工程全部合格,同时甲方履行合同后续责任,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可对本合同工程随意处理。

  十、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

  更或解除本合同。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赔偿对方损失。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完成施工任务。逾期一天应赔偿甲方总价的5‰,提前按照同等奖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在双方属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十二、本合同共___页,附件共____页,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所有来往电子邮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电话: 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行: 开户行: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运输车辆: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对承运甲方木材一事,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木材起运地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装车地点、行驶线路和卸车地点进行原木或枝桠材运输任务。

  第二条:甲方负责木材或枝桠材的装车和卸车,乙方只承揽装车后的运输。

  第三条:木材运输期限: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到次年的四月份木材生产结束止。对不服从调度安排,无故停运的,甲方将不支付乙方已承运的运费。

  第四条:在运输木材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配车命令及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在木材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乙方按照甲方的指示将木材运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派出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乙方的运费:原木运输按 元m3公里,枝桠材 元/吨公里,其中个体民营车辆运输单价中含管理费(养路费、运输管理费) 元/ m3,枝桠材 元/吨。待到合同终止时,一次性全部结算。

  第七条:甲方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以乙方运费,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乙方在运输的过程中,必须将所装载的木材或枝桠材全部安全送到目的地,由于乙方的原因使甲方的木材减少或枝桠材减少或毁损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承运范围及要求执行,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超出行驶线路,受到处罚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两份,乙方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一、项目名称、任务量、酬金、完成期限、备注

  项目名称

  任务量(工时)

  酬金

  完成期限

  备注

  包干

  工资/小时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项目的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

  三、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

  四、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

  六、违约责任

  ────────────────────────────────────────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八、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合同范本10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第一条 采购清单:

  甲方(需方): 中铁九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条 供货时间: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条 调价方法: 合同签订单价为当日我的钢铁网公布的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作为基准价格。货到现场当日依据我的钢铁网公布价格为准,幅度超过±100元时进行调价,按基准价±100元结算,幅度不超过时按签订价结算。

  第四条 到货地点、运输方式、运杂费及其他费用约定:甲方 施工现场。汽车运输,确定运费为/吨。 第五条 随货物必备品: 乙方随车带此批货物对应的有效材质单。

  第六条 计算方法:钢筋依据理论值换算计重;盘圆依据过磅检斤计重。

  第七条 包装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绑扎。验收货物做到无弯曲,无锈蚀。试验结果以甲方试验室复检报告为准,不合格品乙方无条件退场。

  第八条 结算方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物在数量和质量上无问题,货款全额支付无拖欠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条 违约责任和双方义务: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供货期限或质量标准或其它要求履行交货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每月进行对账并签认,乙方按对账结果开据合法有效发票。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沈阳铁路运输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签订数量为工程量约算数量,供货与结算按现场实际需用量为准,如超出合同签订数量的10%时双方需另附补充协议。

承揽合同范本11

  甲方: 乙方:***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深圳市

  传真: 传真:0755-

  电话: 电话:

  联络人: 部门: 联络人: 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愿忠实履行如后条款:

  第一条:工程名称: (下称“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详如本合同图说附件一)

  第四条:工程期限:本工程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下称“开工日”),并自开工日起计 6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

  第五条:工程总价:人民币

  第六条:付款办法

  6.1 乙方银行账户:户 名:

  银行名称: 账号:

  6.2 本合同总货款按下列约定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即人民币 ;

  热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 ;

  工程全部完工在验收之前,甲方应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5%,即人民币

  工程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办妥保修证并签署保证书予甲方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总价之12 %,即人民币.

  6.3 保修金条款

  本工程不需要缴纳保修金。

  乙方同意工程总价之 3 %作为保修金。该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无息领回。

  本工程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应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履行保修义务的,乙方在未缴纳保修金或领回全部保修金后仍需履行保修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4 经乙方申请,甲方应当于收到申请3日内核对本工程进度款,七日内核对保修金,并于核对完毕后20日内拨付到乙方银行账户,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响之工期予以顺延。

  6.5 乙方请领各项工程款应付全额合法发票,并经甲方指定的监理工程师(下称“监理工程师”)会签证明。

  第七条:工程价款

  7.1 本合同第五条工程总价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成本、机具、运费、各种应付税款、搬运费、工资、安装费、一般支出费、利润、保险费、管理费、保修费、工程查验费,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试验所需各项费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成本与费用,甲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一切相关费用除外。

  7.2 乙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工程总价系属确定价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它成本费用的增加为理由而要求调整,且不得以未充分了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调整工程价款或请求额外补偿。

  第八条:图说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议价纪录表、图样、估价单、施工说明书、工程项目书、工程进度表和乙方的执行计划,暨甲方提供的各项工程图说及规格(下统称“图说附件”),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的内容,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约束力。

  8.2 乙方已详细审阅、了解本合同及其图说附件,并经检视工程地点,已充分了解工程位置现状及地质等,并已研判可能影响本工程的各项情况后,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按甲方核准的图说附件,提送执行计划,包括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品质保证计划等,并提供各项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监督、物料、供应品与设备,以完成本工程并提供其它各项服务。

  8.3 如遇图说附件均未载明,而按相关政策、同行业技术标准及国家强制性规定为应做的工作的,乙方应按照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不得借故推诿或要求加价。

  8.4 乙方应依本合同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本工程,并负责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照交付予甲方。

  8.5 图说附件和执行计划的提供日期:甲方将于合同订立时或约定日期,交付其图说附件予乙方。乙方应于合同订立日后三日内交付本工程执行计划予甲方。

  8.6 图说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图说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条款规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的有关甲方的商业信息为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维持其秘密性,并采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给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关数据,乙方应妥善保存,工程执行阶段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若有需要,乙方均应随时提供。

  (本条中关于图书附件的约定要注意:1、认真核实工程范围,核算工程量,特别注意工程范围是否在图纸上有明确的标注和说明;2、甲方提供的图书附件(尤其是标注工程范围的图纸)应为甲方签章的原件(必须有甲方签章并注明附件一字样,请注意8。1中“经甲方认可者均为本合同内容”),该原件应在签约同时作为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条:工程及材料监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执行的一切工程,应随时与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协调,并接受其指导监督与管理,同时应避免本合同与乙方其它进行中的工程相互抵触而影响本工程的执行。甲方可决定与本工程施工及进度有关的事宜,包括图书附件、规格及相关文件的解释。监理工程师所做成的裁定与解释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应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如甲方认为不合格,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下取样送交双方共同认可之检验机构或实体检验,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乙方应立刻调换,因此而发生之搬运、损耗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材料品质或等级不甚明了时,悉依甲方解释为准。

  9.3 甲方可指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本工程执行并具有指示乙方的权利。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甲方得随时对本工程作业进度及质量进行检查。

  9.4 乙方与甲方间的一切函件的正本应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监理工程师。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尽载于图说附件内,但为工程技术或施工惯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应照做,此并非工程变更,乙方绝对不得要求变更本合同工程总价。

  10.2 甲方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一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办理工程变更。该工程变更致工程数量之增减者,其变更工程之价款的计算,仍以原定单价为准;但如系新增项目,则由双方协议新单价。倘因甲方变更计划,乙方需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订制并制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为甲方变更计划所及的合格材料时,由甲方核定验收后,参照本合同所定单价或比照合同签定时市场料价计算之。

  10.3 乙方于工程开始执行后,应定期自我检讨其执行成效。若有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一条:履行进度

  11.1 乙方应于第四条开工日前,以大图样与样品提交甲方核定。

  11.2 乙方应在第四条开工日前三日内,提交甲方核定与本工程各项工作与目标有关的详细工程进度时间表,显示每一细部工程项目的预计开工日与竣工期,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履约,定期由甲方验收,且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图说附件所述的每项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应于每周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周报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项工作的最新进度时间表,叙明每项工作的现状、完工率、预计完工日期,以及如有迟延者,其迟延原因与乙方赶工计划。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无法如期施工,乙方应无条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弥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或逾期,且甲方得视需要,随时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数及设备赶工,乙方不得拒绝。

  (此条约定过于苛刻,如确实因气候、停水停电,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我方应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窝工、停工损失的权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赶工时,应考虑劳动法对于加工工资方面的约定。建议与对方就此条提出协商,尽量减轻我方责任和成本)

  第十二条:施工管理

  12.1 乙方应于工程地点明显位置,日间设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装置,夜间设置照明装置,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预为防范,工程进行期间如有损及公私建筑、路面、沟渠、街道上下的水电及通讯管线、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财产者,统归乙方负责赔偿。

  12.2 乙方应派富有工程经验的监工人员常驻于工地,依照工程施工进度时间表,切实执行并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图施工;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所派监工人员不能胜任时,得要求乙方更换之,乙方应立即撤换,并不得借故向甲方要求赔偿。

  12.3 乙方所雇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听指挥或不守秩序,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后,乙方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予以撤换,且不得再用,并不得以撤换工人为理由,向甲方要求赔偿。

  12.4 乙方负责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劳动保护、保险及给养,如有违规行为或侵害他人权益者,概由乙方负责;如工人遇有意外或伤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与甲方无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机具设备,甲方得于进场时检查之,且经认可的一切在场机具设备和新旧材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点。

  12.6 本工程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监理工程师,查有与图说附件不符之处,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规定者,乙方应立即拆除,并依照规定图说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规定为止。所有时间及金钱之损失概归乙方负担。

  12.7 凡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它工程及临时设施,经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与该承包商,有互相协调合作的义务;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而致发生错误、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损失乙方愿接受甲方裁决,并负责赔偿。

  12.8 本工程在未经甲方验收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于工地的机具、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防护。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预防,或意外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的,甲方应在7日内作出回应并安排验收,超过15日甲方未作出回应或安排验收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时视为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担保管及防护责任)

  12.9 乙方或其人员因施工之过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员身体或财产上的损害,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12.10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则之规定。

  12.11 乙方应保证其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区的规定。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厂区的规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换该人员。

  12.12 乙方保证施工队使用的区域,应维持环境清洁,并负保安责任。

  12.13 乙方各项施工应符合本合同约定,如有未约定者,则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施工,如地方部门有更为具体且有利甲方的规定者,则照地方规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隐蔽工程,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未于法规规定时间内验收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规定者,打开隐蔽工程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问题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验收,自行隐蔽工程者,甲方得随时要求乙方打开隐蔽工程验收,由此产生一切费用,含打开隐蔽工程、验收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继续进行其余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于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进场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设备主张任何抵押权、质权及留置权。

  12.16 乙方应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应将所有设备,一律迁移工地外,并清扫工地始得申请甲方验收。工程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检验者,乙方不得推诿,并负责修复,涉及之费用比照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执行。乙方应保证工程完工质量符合施工图说附件、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其与工程质量相关的文件标准。如工程或工作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的,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工程验收时如有与图说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者,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条“整改”),该工程经过整改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依第十五条规定给付甲方违约金外,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对该工程的无偿整改,乙方如有任何迟延,甲方可将该工程的整改另行委托其它施工方承担,乙方不得有异议,乙方除承担该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费用外,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该整改工程费用和违约金及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第十四条:品质条款

  14.1 乙方应当保证有承包本工程之资质,并取得所有相关许可证照。

  14.2 乙方必须实施工程品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工程品质管理标准及各地区相关部门相应的建筑施工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3 乙方应设专门负责的工程品质管理组织,其负责人须具有品质工程师训练合格及相关权利范围。

  14.4 乙方于每一细部工程完成后应由其品质管理组织自主检查后,方得根据工程进度表及图说附件等相关数据,提请甲方及其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期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内未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或终止合同。

  14.5 乙方应保证工程品质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标准。

  14.6 乙方应每年办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十五条:违约罚款

  乙方如违反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或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期限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甲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内扣除,如有不足,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1、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任何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工程总价仟分之壹计算,给付乙方违约金,此项违约金如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责清偿;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停工、待工的,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计付损失费用;

  (3、 如甲方变更或增加工程范围、工程量的,甲乙双方除另行协商变更或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计价方式外,对于该部分工程款的支付期限也应另行协商确定,甲方如延迟支付的,按照上述第1条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保修期限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乙方应按照保修协议提供保修服务。如未另行签订保修协议,本工程的保修期限自甲方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贰 年,另关于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保修期为贰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工程屋面漏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渗漏的保修期为伍年。于保修期限如本工程一部分或全部漏水、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按照图说附件,负责无偿修复,如有迟延,依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工程保险

  乙方应依法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自付保险费,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交付该保险的保险单复印件予甲方存查。另关于本工程的保险约定如下:

  本工程未约定保险条款。

  本工程由甲方向国内保险公司办理工程一切险及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出险时,乙方需保护现场、拍照留存、及时通知甲方;并应协助甲方申请保险、查勘取证、提供相关证明和单证,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理赔事宜。

  第十八条:税捐条款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税款,由甲乙双方依法律规定自行负担。

  第十九条:解约条款

  19.1 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

  19.1.1 乙方有破产之虞、进行破产或破产和解的程序。

  19.1.2 乙方有转移资产、抽逃资金、工人及设备数据不足及其它丧失履约能力之情形者。

  19.1.3 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规定,经甲方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

  19.1.4工作草率、偷工减料或不听从甲方的指示者。

  19.1.5 乙方违反其它任何条款或图说附件说明,甲方认为其不能履约者。

  19.2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清理现场,并于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撤离工地。且任凭甲方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划出一部分工程,改交他人承揽或施工,对此乙方不得异议,且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工程报建等相关项目的变更登记手续。

  19.3 如本合同经甲方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负责赔偿。

  (如因甲方延迟支付任何应支付款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乙方并可以撤回已运至工地之材料和设备及人员,由此造成本工程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不得转让条款

  20.1 乙方在本工程正式完成交接予甲方前,无论已完或未完工程,或已运入工地的工程材料均不得转卖、转让或贷与第三者,或以供抵押及其它担保,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20.2 乙方对本合同、本工程及由本合同所生的权利,除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不得将本合同及本工程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予第三者:

  20.2.1 由甲方指定之一部份专门工作,或必须持有某种机具使能完成施工的工程。

  20.2.2 一部份专门工程转包后显然对工程有利者。

  第二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依第十六条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止。在本合同期限内所生的权益,于合同届满日或解除或终止后,仍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管辖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合同所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以甲方营业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如甲方营业所在地不在本地的,此条款不能接受)

  第二十三条:通知条款

  23.1 双方通知可以电话、电报、传真、电子邮件、EDI、信差、挂号或快递等形式进行。各方书面委派的工地代表可为签收通知之受送达人。

  23.2 接收通知地址以合同前述所列地址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地址为准。以邮寄方式通知的,自通知交邮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并发生送达之效力。

  23.3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第二十四条:附则

  投标文件或图说附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立合同人:

  甲 方: 乙 方: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揽合同范本12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照《合同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制作承揽内容

  1.1项目:

  1.2项目内容:

  1.3工期要求:

  1.4其他要求:

  第二条、制作费用

  2.1费用明细:乙方按照甲方标准完成相关项目制作及安装要求,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按项目结算相关费用。

  第三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1甲、乙双方为委托方与承揽方关系,甲方无义务为乙方提供任何安全责任保险及福利。

  3.2乙方在广告相关制作、安装时,必须规范操作,不得违章作业;乙方需做好相关安全措施,以确保人身安全。

  3.3合同期间,乙方各种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备。广告项目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乙方必须按时进行安全检查。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及乙方雇佣的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者,在各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承揽合同范本1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格力商用空调设备销售及安装。

  2、开工日期:定货**天设备到达施工现场。

  安装施工工期: **天

  3、技术指标: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制冷面积为***平方米。

  a、 制冷、制热运行室外环境温度范围为:-15℃—+43℃。

  b、 冬季室内温度达到16℃,夏季室内温度达到26℃-28℃。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中文。

  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

  3、验收标准、规范:按国标、部标有关标准和审核验收规范。

  第三条 合同总造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预付款数额为供货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

  2.货到工地现场经验收后付**%;

  4.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经监理方会同甲方签字认可后付**%;

  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甲方工作及责任

  1、确认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2、水、电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

  3、授权委托现场监理公司,负责协调现场及乙方工作。

  4、甲方将室外机的电源提供至室外机旁。

  5、提供施工用电。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该工程为乙方总包模块水冷式中央空调工程。即货物的供货及施工、安装、调试、检测。

  2、该工程包括室内风机、风管及配套设施的供货及安装。

  3、按格力厂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

  4、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按**省建筑工程施工防护措施规定执行。

  5、成品保护的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负责设备、材料及系统的看护管理。

  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工段进 行清理打扫卫生。工程竣工验收前彻底清除一切垃圾并将垃圾送至到指定垃圾场。

  7、乙方应服从工程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和监理部门的质量监理督。

  8、乙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招标原件和投标承诺的各项条款。

  9、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中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检查和返工:按工段计划要求进行初检试压验收,如不符合安装质量,必须返工达到验收合格,返工责任及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负。

  第八条、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和时间执行,验收所有隐蔽系统合格后,再进行明工程施工。

  第九条 试 机:甲、乙双方派员共同参加试机,试机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第十条 验 收:工程验收日期双方协商而定。甲乙双方共同派员参加现场验收,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本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 设计变更: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方案及图纸进行施工,如施工中甲方对施工方案进行较大的调整,需根据工程量及材料用量追加增减工程款(所有变更需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及监理部门签字认可)。

  第十二条 确定变更: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双方确定后再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保 修

  1、保修内容、范围及时间:整个空调系统保修期为**个月。

  2、*年内免费上门保养服务。

  3、终身维修,并按成本价格随时提供格力设备的备品备件。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财产安全、施工环境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安全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自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6级以上地震;7级以上持续4天以上的大风。

  第十六条 争 议

  1、未尽事宜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和工程量调整,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也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的日期: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合同终止的日期:本合同至本工程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完所有经济手续后,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合同文件共计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1、本合同签订的时间:**年12月31日

  2、合同签定的地点:

  第二十条 双方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合同签定的依据为设计图纸,如设计图纸发生变更,合同也将随之发生变更。

  2、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本做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承揽合同范本14

  定做方: (称甲方) 承揽方: (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1.制作内容:

  主钢构:钢梁.H(400~800)×200×6×9.35。 材质为Q235。钢构必须进行除锈。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锈漆)一道。

  二、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按/吨。合同总价款为,以实际决算为准。(货款可以用现金或承兑付给。)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款

  3.提货:

  (1).第一次送齐二十八架钢架,甲方不付货款,提第二次货时付清前次货款,依次类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后一次提货时甲方全部付清货款。

  4.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运费由甲方负责,装车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含在合同价内。

  2. 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再出发运前另行交底)。

  3.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建加工图纸一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认真完善后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和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5.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承揽合同范本15

  甲方:委托方代表:

  乙方:承揽方代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承揽制作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已进行约定,双方将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揽制作范围。

  乙方是以承揽制作小组的形式,组织具备一定工作经验、工作资质的工作人员,从事专业广告制作业务的经济实体,在乙方完全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应将自己承接和负责广告制作业务,全部交由乙方进行承揽统一制作,同时乙方应按时保质向甲方交付相关劳动成果,即按时制作完成,且制作质量应符合甲方提供详稿和设计要求,乙方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制作承揽业务费。

  二、合同期限。

  本承揽制作发布合同期限暂定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再行签订。

  三、承揽制作业务费结算和支付方式。

  3.1乙方应具备完成甲方的广告制作业务,具体制作承揽业务费以双方核定计算标准进行结算,核定价格为万。在乙方完成制作承揽业务之时,甲方应按核定计算标准支付承揽制作费。

  3.2在制作发布之后,仍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更新,且乙方应及时对已损坏的广告和相关财物进行重作和维修,相关费用另外商定。

  3.3如乙方在承揽制作过程中,出现未按时保质等事由,甲方有权按一定方式和比例扣减支付乙方的承揽制作业务费(具体方式和比例、由双方另外商定),并且乙方应及时无条件返工,直至制作合格完毕。

  3.4如在承揽维修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和难以预见的困难,再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5甲乙双方应按“月度”进行业务费结算,结算凭证以双方确认的相关单据为准。在结算之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里,清结乙方的业务费。如需提前预付或预支,再由双方按实际情况而定。

  四、违约责任。

  4.1乙方应确保完成甲方交付的广告制作业务,如有逾期或质量不合格,则无权领取制作承揽业务费,并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一切经济损失。

  4.2乙方应按时保质完成制作业务并向甲方交付广告制作成果,如乙方在制作过程中无法按时保质完成,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返工。

  4.3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均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有违者,应赔偿对方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4.4在合同期限内,由于乙方的制作承揽能力下降、返工和不合格率提高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乙方无法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5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同意后,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一定要求交接和归还甲方的物品。否则,乙方自愿放弃甲方应支付承揽制作业务费,并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且乙方应在制作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有违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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