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委托书合同锦集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书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书合同 篇1
委托方:
受托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委托合作协议:
第一条委托方委托受托方编制《 》项目可行性报告。本报告主要用于项目立项。
第二条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费用支付方式:
本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策划编制费用总额为 元人民币,在受托方编写策划本次项目可行性报告前,委托方须交付给受托方策划编制费 元人民币,即合同开始生效。在受托方将本次报告初稿内容前半部分给委托方审查同意后,委托方须交付给受托方策划编制费余款 元人民币,之后受托方将本次报告全部内容电子版交给委托方,在委托方对受托方编制的本次报告全部内容电子版审查同意后,即合同终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受托方收取费用后不履行策划编制本次项目可行性报告的义务,则受托方应按已经支付金额返还给委托方。若委托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时,则受托方可以拒绝继续服务以及不退还定金。
第五条 若中间因传递资料而耽误时间,本合同可自行延长。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章并且委托方交付给受托方定金时合同开始生效。
第八条 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电子版。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书合同 篇2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双方须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上新三板所有事宜、委托事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层面的所有操作事宜;
2.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层面的操作事宜;
3.乙方与券商合作完成所有券商报告、调研等工作;
4.乙方为甲方提供上市辅导。
二、委托上市的相关费用以及服务期限
委托上市的操作费用总计: (包括律师团队、会计事务所团队、券商团队、管理咨询团队等费用)。
委托上市费用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三日内支付1/3,券商出上报资料支付1/3 ,挂牌上市支付1/3。
服务有效期: 年 月至 年 月底止。
三、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书三日内,由甲方将1/3费用以现金或 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款到乙方帐上合同方能生效。
四、在协议执行期内甲乙方的注意事项和承担的义务
甲方公司领导务必重视,亲自挂帅成立上市工作小组进行配合协调上市事宜。
协作:真诚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达成一致目标。
操作项目期间,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和交通费用。
上市申报过程中所交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由于国家特殊政策终止暂停新三板上市,乙方不承担责任。
如果操作期限到期,不是乙方的责任引起的上市延期,操作时间可以向后延伸。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付 款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书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联系电话: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刑事委托合同书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及代理控告、申诉。告知当事人自己的相关权利,以确保在该阶段当事人的口供证据能够是其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防止当事人在自己没有看过的笔录中签字。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7、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向委托人汇报情况和结果。
(二) 审理起诉阶段
1、乙方作为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情况及证据与当事人进行核实,找到其中对其有利的证据或线索,并通过会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进行核实。
2、及时向委托人汇报调查取证进展。
(三) 法院审理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乙方在审查起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案卷进行分析整合,确定辩护方向,形成辩护意见,并就辩护方向与被告人进行交流,确保两者之间的一致性;
2、从一审到终审的出庭辩护或代理;
3、及时向委托人汇报庭审情况和结果;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甲方应向乙方缴纳费用(人民币):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一审开庭之前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委托书合同 篇4
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为了方便客户,长期向客户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保险合同及交费条款规定。乙方委托
二、甲方在
三、甲方同意
四、甲方对转账付出的款项持疑、异时,应向乙方查询处理。
五、首期保险费甲方应在与乙方业务员签订本合同当日存入账户中。若因账户中存款余额不足而使保险合同不能成立,由此引起的责任概由甲方承担,且本合同同一个月以后自动解除。
六、续期转账时间以甲、乙双方在首期交费时所约定的交费时间为准,乙方认真受理,如收费有误,在下次收费中调整。
七、若因申请变更下表中事项,应填写变更申请书,经公司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并从即日起执行。
八、本合同只适用于个人交费,自甲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甲方签字人必须是存款账户户名人,户名人必须是投保人,一个账户可支付多个被保险人的多项费用。甲方所开存款账户必须是密码账户。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三份。
注:请您仔细阅读本合同书背面的“补充说明”后再交费。
甲方(投保人)姓名
甲方(投保人)身份证号
转账时间
月日的每对应日
甲方人民币储蓄账号
甲方人民币开户行
乙方
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乙方人民币开户行
乙方人民币账号
查询部门
______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营销部
合计保费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查询电话
保单号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业务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
业务员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所属_______区_____部_____组
联系电话(寻呼)___________
补充说明
一、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则本合同所列的合计保费为预收首期保险费,并不表明本公司已同意承保。本公司同意承保以正式签发保险单为准。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需体检或加费而未完成相应义务时,本公司有权不予承保。
二、若投保人系首期交费,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本公司
(1)本公司签发主险保单之日。
(2)自银行实际扣款之日起第三十日。
(3)本公司拒绝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且投保人签收退还的保险费时止。在本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不负其他保险责任。若投保人所填写的投保单有重大不实告知,本公司不承担本保险责任。受益人为投保单中列明的受益人。
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发生在境外的行为;
(5)被保险人参加各类体育竞赛活动;
(6)被保险人酗酒、斗殴行为;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或无执照驾驶。
三、若本公司接受投保申请,公司将开具正式保险费收据;若投保申请不被接受或在冷静期内投保要求撤消保单,本公司将预收首期保险费无息返还投保人。
四、投保人自交费起一个月内未收到正式保险费收据、有关投保人事宜的通知或保险单,应及时与本公司联系。甲方若在续期交费日前,未向乙方提出解约申请,则视为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当期保险费。
五、本补充说明为《委托
为维护您的权益不受损害,并避免在投保后发生任何纠纷,本公司本着最大诚信的原则,明确告知上述事项。请您亲笔签字以示确实认知上述事项(由业务员或其他人代签均属无效),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本公司业务咨询电话: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合同 篇5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月租金为____元,缴租为____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元),以后应提前___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能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2、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乙方交保证金________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乙方不能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另水_____吨;气____立方;电___度
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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