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手术协议书三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书的重要性,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手术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手术协议书 篇1
1,发生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等)可能;
2,肿瘤侵犯范围大,术中分离时可能损伤重要血管,神经,肌腱或肌肉而导致术后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也有可能切除;
3,因肿瘤侵犯或手术中无法保留重要血管、神经,需变更手术方案,改行截指/肢手术;
4,良性骨肿瘤术中取自体骨植骨,术后植骨不愈合或骨坏死吸收可能;
5,恶性骨肿瘤术中截指/肢,术后放化疗可能;
6,作灭活骨固定的.内固定物松动、折断,可能加强外固定或改变进路手术固定。
7,手术后有可能发生切口或深部感染,如感染不能控制,需截指/肢;
8,灭活骨断端愈合时间长,不愈合、成角畸形,假关节形成,患指/肢功能恢复不满意;
9,术后患指/肢局部可能肿瘤复发,需再次手术;
10,肿瘤复发或远端转移,再手术机会少,化疗、放疗以缓解症状。
11,恶性骨肿瘤易发生转移,预后差,器官衰竭死亡可能
手术协议书 篇2
1.麻醉意外,心跳、呼吸骤停,药物过敏性休克;
2.术中见神经及血管等组织损伤严重无再植条件,需截指;
3.术中血管损伤广泛,需行静脉移植;
4.术中需要缩短骨质,必要时可能作关节融合;
5.术后发生血管危象,需再次手术探查;
6.术后再植指体坏死,需要二期手术切除;
7.术后伤口感染、化脓,伤口不愈合或延迟愈合;
8.术后再植指体并发骨髓炎;
9.术后神经恢复差,手指感觉功能恢复不良;
10.术后肌腱粘连,手指运动功能恢复不良;
11.术后骨折延迟愈合或不愈合;
12.术后再植指外观差;
13.止血带及尿管并发症出现;
14.其他难以预测非医源性的不良意外情况发生。
手术协议书 篇3
1. 骨折无法一次性复位,需要再次手法复位、甚至需要手术治疗可能。
2. 首次复位效果不佳,但是因为骨折处肿胀严重无法立刻行再次复位,需要等待肿胀消退后再复位。
3. 骨折无法解剖复位,但是已经达到功能复位,为了避免加重损伤减少并发症而无需再次复位。
4. 手法复位过程中或术后肿胀、血肿压迫、疤痕结缔组织增生,大量骨痂形成造成神经损伤导致损伤部位以下该神经支配区的感觉和功能障碍。
5. 手法复位过程中或术后肿胀、血肿压迫造成血管损伤即使修复后仍有肢体缺血坏死可能。
6. 骨折部临近关节功能障碍,甚至无法恢复可能。
7. 骨折延迟愈合,畸形愈合,甚至不愈合可能。仍需手术进一步治疗。
8. 虽然已经达到理想复位,但是在固定过程中骨折有再次发生移位的可能。需要再次复位或者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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