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书

时间:2021-06-10 08:12:4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担保协议书三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担保协议书三篇

担保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丙方60%股权,丙方系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乙方与_________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占丙方注册资本的60%。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鉴于:乙方作为丙方的股东,为了尽快发展丙方的业务,乙方同意丙方向甲方提出贷款担保申请,甲方经过审查,同意为丙方向中国银行申请的_________元人民币一年期贷款提供担保。

  鉴于:由于甲方为乙方所参股的丙方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此甲方承担了巨大的风险,为了平衡甲方为丙方担保所承担的风险,贯彻激励与风险共存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除了丙方按《担保协议书》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外,乙方给予甲方选择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部分股权的权利,即股权期权。该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拥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

  经协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股权期权的受让份额、受让价格、行使期限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股权期权

  股权期权:股权期权是指甲方有权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即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有权按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份额和所约定的转让价格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或者甲方有权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甲方在行使股权期权做出购买或放弃购买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决定后,乙方均必须按甲方的决定转让或不转让其所持有的丙方股权。

  第二条股权期权的份额

  2.1本协议书所指之股权期权的份额是指乙方给予甲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股权的约定份额(具体约定份额见2.2项)。本协议书中所出现之股权期权的份额均指丙方的注册资本份额,该股权份额按百分比计算。

  2.2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丙方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持有丙方60%股权。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截止到本协议书签订之日60%的丙方股权作为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该约定份额以百分比计算)。

  2.3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如丙方拟增加注册资本金额,可以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相应调整本协议书之2.2项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否则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期权的份额应保持不变。

  2.4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丙方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2.5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如甲方放弃股权期权,则不参与利润分配;如行使股权期权,则甲方有权获得行权前丙方已分配利润的100%。

  第三条股权期权的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按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上述第二条约定的股权期权的受让价格。在本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不论丙方公司净资产的增减,甲方决定购买上述第二条约定的60%丙方股权时均以本条所约定的价格支付。

  第四条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

  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行使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共计_______年,在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

  在股权期权的行使期限内,若甲方选择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约定份额的股权,则甲方持有的股权期权转为股权,并办理有效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支付转让费用。

  第五条股权期权的行使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的同时向甲方递交丙方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本协议书内容并对本协议书中股权期权所指向的丙方股权份额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文件,并保证丙方新股东(如果有的话)同意本协议书的内容并放弃对本协议书中股权期权所指向的丙方股权份额的优先购买权,以保障甲方行使股权期权。

  第六条股权期权行使时有关费用的承担

  股权期权行使时有关费用包括:公证处收取的协议公证费;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取的股东变更登记费;其他费用等。

  对于上述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各承担50%的费用。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若遇到争议,三方应本着真诚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果,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叁份,甲、乙、丙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 篇2

  甲 方:深圳盈德信担保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5022号联合广场A座4003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现就出借人高汉彬 与借款人 签订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借款合同,应出借人与借款人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现就甲方为乙方向出借人高汉彬 借款宜事达成如下担保协议: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担保服务,担保金额为人民帀 元,担保服务期限为 日 ,依照担保期限、担保服务费率为 ,担保服务费为 元,手续费 元由乙方支付,签订本协议时即向甲方逐月缴纳上述费用,如因借款人未能按期限归还借款,致使担保人未能解除担保,则担保费按担保金额每日2‰ 收取。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销此协议,甲方对上述收费不予退还: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销此协议,甲方退还上述收费。

  二、担保范围:

  (一)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罚金、复利及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二)保证人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超出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保证期的任何款项,保证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随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还款义务或保证人代为偿还或借款方因借款人违约收回借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三、乙方授权甲方全权办理房产查档、赎楼、注销抵押登记、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等一切相关事宜。受权委托书需经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相关事项。

  四、甲方因乙方提供担保服务期间为出借人发放借款之日至借款人收到本金及利息之时期满两年,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保证人未能解除担保责任及甲方未能解除反担保责任,则乙方以担保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交纳超期担保费和违约金。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房产原因,不能解除保证人担保责任及甲方反担保责任,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则甲方享有该房产的处置权,并替乙方代偿借款本息后,即取代出借人成为乙方债权人,有权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向乙方进行追偿,并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无限还款责任。

  六、保证人的代位求偿权

  保证人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代借款人清偿债务后,即取得债权人地位,享有向借款人的追偿权,借款人应偿还保证人垫付的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保证人向出借人支付的一切费用。

  七、补充事项:

  八、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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