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1-06-17 14:57:1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代理协议书八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代理协议书八篇

代理协议书 篇1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执业机构):

  律师申明

  鉴于每份合同都有其特殊的目的和作用,本所提供的仅是参考性的本文,在使用前请与我所律师联系,就相关问题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如直接套用本示范文本发生法律纠纷,我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申明!

  财税律师提示按年度分类立档,有助于企业法律文书的规范管理和查询。 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子邮件:

  乙方(受托执业机构):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子邮件:

  财税律师提示:填写完整的单位信息,有助于与对方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督促函件或代理人员公函,在诉讼时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法院,减少诉讼程序风险及案件处理效率。

  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双方根据《会计法》、《税法》、《合同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代理 记账相关事宜签署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代理期限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经济业务进代理记账。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一年的代理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财税律师提示:本条款为合同期限条款,包括明确约定与推定约定。

  第二条 代理记账服务内容

  1、审核原始票据; 2、填制会计凭证; 3、登记会计帐簿; 4、装订会计凭证;

  5、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机构帐务检查工作;

  6、协助一般纳税人税务年检; 7、接受甲方日常财务、税务咨询; 8、协助工商年检。

  9、如有其他委托事项,需另行约定。

  财税律师提示:代理记帐服务内容,涉及受托方为委托方代理记账的具体事项,建议约定的越详细越好,以免引起纠纷。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2)依法经营,保证会计资料财产的安全完整; (3)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4)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对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6)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8)为乙方提供记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乙方的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3)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4)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问题;

  (5)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章合同说明

  1、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市场经销甲方产品事宜签定本合同。

  第二章合同标的

  2、产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价格(元)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国药准字

  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负责向乙方提供按法定质量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并出具药品检验合格报告书,如因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甲方承担。

  4、根据乙方所报销售计划,按期满足乙方的货源供应。

  5、负责提供营销及宣传过程中所需要的一切有效证件。

  6、负责产品的物价、包装等与药品销售及宣传有关的按法定要求需要审批的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7、负责产品的药盒、说明书印刷,每xx盒塑封膜及外xx箱,费用由甲方承担。

  8、保证乙方的独家代理权,不得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提供本产品。如有客户向甲方打电话订货及咨询相关事宜,须协助客户了解乙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等。

  9、甲方不得在任何未经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与乙方设计相同或类似的内外包装盒。

  10、为了规范市场,便于销售跟踪管理,每件产品编排一个编码,将该编码打印在该件产品的每个药盒内,并在药箱外注明该箱产品编码,要求内外保持一致。

  第四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1、负责本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市场销售。

  12、负责设计、经甲方确认并备案过的中、小包装盒、说明书。

  13、负责代理产品的宣传策划,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费用由乙方承担。

  14、树立并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如因乙方的违规行为而引起的相应后果及罚金由乙方承担。

  15、本合同生效后,每批次生产销售计划单品至少生产xxx盒。

  第五章 结算、运输与验收

  16、乙方需现款购货。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17、甲方收到乙方xx预付款xxx天内并在乙方将全部货款结清的情况下将货物送至乙方仓库,费用由甲方承担。

  18、运输过程中,如出现短少、破损等事件,乙方出具承运单位的有效证明,经甲方相关部门认可后,甲方给予补偿。

  19、验收时间为甲方将货物运抵乙方指定地点的当日,逾期视为乙方验收合格。

  20、乙方凭甲方成品药质量检验报告单验收,验收后须向甲方提供收货数量回执。

  21、发货方式:甲方每批货一次性发到乙方指定地点。

  第六章 价格预测

  22、按照甲乙双方的商定,甲方将其产品按本合同价格供给乙方,如因主要原材料、能源等涨价引起的生产成本提高,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乙方同意并接受的条件下按同比价格提高供应价,如因国家政策调整下调药品价格时(或市场上同类产品出厂价明显低于甲方供货价时),甲方应合理降低供应价。

  第七章 发票提供

  23、甲方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提货总额内税金由甲方承担,超出提货总额外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合同期限

  24、乙方代理期为xx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代理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25、因包装需要设计并审批备案,故上述合同期限按包装真正到达甲方之日起顺延。

  第九章 其他约定

  26、协议终止后,乙方所印刷的包装可以用完,并仍由乙方销完为止,在此销售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甲方继续给予支持。

  第十章 违约责任

  27、遵照本合同,双方有一方违约,按照首年销量的百分之五十的货款承担违约责任,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争议仲裁

  28、双方就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与纠纷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则应交守约方所在司法机关仲裁。

  第十二章 合同生效

  29、自签定之日起,合同自然生效。

  30、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

  甲方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 方:

  乙方代表: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经营甲方所指定的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开展代理甲方经营的以下业务:

  第二条代理资格确认

  甲乙双方签署业务代理协议书,乙方代理提供乙方个人详细资料,甲方认可乙方代理资格后,通知乙方代理,代理资格关系即确定建立。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所代理的业务拥有最终解释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代理业务的条款、细则及执行进行调整或修改。

  3、甲方在同一个地区只设一个代理,如果乙方代理在代理期内没有完成约定业务(x万交易营业额),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代理权。

  4、甲方负责提供各项服务给顾客。

  5、甲方有权在代理期内修改代理价格表。

  6、在完成每宗客户业务后,甲方在收到客户全部费用后,须在x小时内支付客户费用的x%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服务费。

  7、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x万或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x%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xx万或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x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x%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只代理甲方所指定的业务。

  2、乙方负责在委托地区推广业务。

  3、乙方在开展有关业务时所发生的宣传费、通讯及所有业务费用自理。

  4、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代理价格表执行,执行价格不得低于代理价格表上所标明价格。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同行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交换、使用对方信息。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七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作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商定是否续签。

  2、如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x个月通知对方。

  第八条附则

  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2、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代表:日期:

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开拓营销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创造规模效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合作协议:

  一、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在区域经销商。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依法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

  二、销售指标定额

  乙方在授权区域经销期间,乙方保证销售甲方产品的年指标在万元以上(以净购额为准),季度销售万元以上。以后每年的增幅必须达到_______%以上。本协议期满,乙方在完成指标并履行协议书的前提下,根据所占市场份额,享受政策。

  三、产品结算价格

  1、乙方在经销期间享受甲方提供价目表下浮%的优惠待遇(不含税、不含运费)。

  2、业务交易发生后,税务由乙方承担。乙方销售的产品,净购额部分需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当月的开具的未超价目表的部分按10%收取上缴国家。乙方要求甲方多开具的数额超过价格表部分按17%收取上缴国家。

  3、特殊业务按双方议定的买断价格结算,甲方在销售清单上注明买断价,买断价不再享受追加奖励。

  四、.周转资金

  1、区域市场代理商公司根据客户信誉等级,在签订欠款协议后,原则上给予其年度销售指标的%作为年度欠款总额

  额度,各批次购货的欠款不得超过公司允许欠款总货款的30%,累计欠款不能超过公司欠款总欠款额度。周转资金原则上在协议期满后归还,如需继续合作的,可转入下期的周转资金。

  五、货款结算

  1、甲乙双方采取交易方式。如乙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到期为三个月的可作现金入帐,超过三个月的贴息乙方承担,按市场利息计算。不使用商业汇票与支票。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笼资金以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乙方汇入资金要优先冲减最先发生的应收款。乙方欠款不能超过欠款总额度,若逾期未回款,从次月1日起,按月1%计算资金占用费。每月5号之前,公司财务与各代理商进行对帐结算确认,每月5号之前上月货款必须到帐,否则从1号开始计算资金占用费,货款与每月资金占用费将以累计计算方式结算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资金支持的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董事长批准后,方可给其延期。且该欠款期限最多不超过两个月。按照月息壹分计算。下笔进货款优先偿还欠款。超过三个月未能归还欠款的公司将停止供货,直至追回货款。

  4、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后,乙方自终止之日起2个月内必须将所欠甲方款项全部付清。超过2个月未还清的将以月3%计算违约金,直至依法收

  回全部欠款。(如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将库存的甲方产品退回公司,经甲方验收后,可按甲方退货条例处理,并可作抵偿欠款)。

  5、如果乙方参加大型的招投标业务,可以单独授权,并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另行协商付款方式和合作方式。根据办事处代理商政策执行。

  6、乙方必须把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不得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如交给甲方的业务人员代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与甲方的业务人员之间的借款属业务人员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还款义务。

  六、奖励方法

  为支持乙方在所在区域开展业务,在给乙方以价目表下浮结算外,甲方按净进货款及资金回笼率给予乙方交际费用支持。具体奖励办法实行年终返利政策。

  年度销售指标

  全年奖励计算标准

  40~90万(含9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3%

  90~150万(含15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4%

  150~250万(含25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5%

  250~400万(含40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6%

  400~600万(含600万)

  实际全年销售额*7%

  600万以上

  实际全年销售额*8%,8个点封顶

  说明:1销售额折扣点按汇入公司总额计算,实行多补少退政策

  2结算时间于古历年终

  3以上返点销售额为除增值税以外的实际额度

  4计算年终返点为实际回款到帐金额为基准。

  七、处罚政策

  a价格政策:乙方的批发零售价格不得低于公司代理价。(确实有特殊情况必须与公司协商,经批准后方可施行)。

  b乙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对外公开公司协议条款及相关价格等数据。

  c乙方不得跨区域进货(公司协调调货除外)和销售。

  d乙方不按公司价格原则执行,初次窜货,公司先给予警告,并责成其对造成公司损失100%赔偿公司。第二次违反规定的,公司将对营销网点给予其造成公司损失3倍的赔偿公司,并撤消其代理资格。公司在其经营区域内重新设立代理商。

  e甲方业务人员在乙方处以代理价格窜货销售,公司先给予警告,并责成其对造成公司损失100%的赔偿公司。第二次违反除按照上述处罚的3倍罚款外,予以开除,公司视其情节保留追溯其法律等责任的权力。

  八、售后协定

  1、产品售出后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处理,超过六个月提出的,甲方不予受理。

  2、因甲方因素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费用责任,因乙方客户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需甲方处理的零配件及上门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由于个人原因需要将产品退还给甲方或者要求调货时,在征得甲方同意且保证产品完好的前提下,甲方给予其有偿退还,退货价格按照甲方现行实际结

  算价结算。一年内退货的,按进货时标牌上注明生产日期当时的价格的90%结算,超过一年的,按进货时标牌注明生产日期时的价格80%结算,超过两年的不准退货。退货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非标、非常用产品及内损或包装不完整的不准退货。

  九、广告支持

  1、为了树立公司形象,进一步提升振达品牌知名度,公司对乙方所投入的路牌广告、电话簿和专业杂志刊登的广告等费用给予30-50%的支持,但不超过乙方年销售额的2%。

  2、代理商参加展览时,公司可派专员协助参展览。展位费用给予50%的支持。如需特装展位,经报请公司同意后,展位布置按每一展位1000元支持。

  3、乙方制作、刊登广告或者需要参展时,必须事先填写《广告征订、参展申请表》,经销售公司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享受费用支持。

  十、其他协定

  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原则上只能经营甲方生产的振达牌防爆系列产品,不得经营其他防爆厂家的同类产品。

  2、甲方对乙方的购货规格、数量(定单)以乙方的传真为依据,甲方对乙方进货款以到帐(甲方指定的帐户)为准,甲方按乙方的传真要求发货。

  3、甲方以一年为一考核期,乙方若无能力完成指标(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在当地市场另设经销商,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付款。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销售权转让给第三方,已转让的视为无效,甲方有权收回或撤销销售经销权。

  5、乙方应及时反馈产品质量、价格、市场行情等信息,应配备售后服务能力。甲方负责为乙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6、为避免在业务往来中,双方帐务出现差异,乙方须每月同甲方核对一次帐务。

  十一、代理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时间年。期满欲续约,乙方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申请经销资格,并经甲方同意后可继续签订经销协议。

  十二、本协议如有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具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电话:

  邮编:

  手机:

  电话:

  经营地址:

  地址:

  家庭电话: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代理协议书 篇5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

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代理协议书 篇6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7

  协议书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_________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期货有限公司_________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_________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_________‰,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_________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8

  协议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促进运输及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运出口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同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海运出口业务代理人,具体代理承办如下业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责任与范围

  2.1甲方责任

  2.1.1甲方必须准确及时提供托运的货物及相关单证,并保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2.1.2?订舱时,甲方应及时传真或送交乙方正确之托运单,并加盖甲方“订舱公章”或“公司业务章”。甲方对所提供指示、唛头、标签及联系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2.1.3甲方订舱,亦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应提供有关出口报关文件,依不同贸易性质备齐所需之单证,应包括: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主、被动许可证、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及国家规定有关批文等合法、合格文件。托运单内容应注明所托运货物之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价及特别要求。

  2.1.4甲方委托内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时,必须以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并与甲乙方操作人员电话确认,甲方承担因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若情势已发展至无法更改,或违反船公司、海关规定,乙方有权拒绝接受变更要求。

  2.1.5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时经妥善包装且坚固适货的,能经受正常装卸及远洋运输。

  2.1.6甲方托运贵重物品,怕挤压的物品、易碎品、化工品、冷冻品、冷藏品、危险物品、活动物等必须事先向乙方提出书面声明,明确指出货物性质及其防护措施和装卸、摆放等各方面的特殊要求。

  2.1.7甲方所出运之货物,不得夹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半危品和国家不允许出口的物品。

  2.1.8甲方如因本协议第2.1.1至第2.1.7条款各方面责任之一存在缺陷造成的货物遗失,灭失或损坏,甲方负责;若因此给乙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2乙方责任

  2.2.1乙方负责代理甲方所委托之出运,包括:

  2.2.2乙方依甲方要求安排出运,正常情形下,开航日起30-40天内乙方得按时将有关文件,单证归还甲方。

  2.2.3乙方对已签收之甲方单证文件负有妥善保管责任,不得遗失。

  2.2.4对于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遗失,灭失,损坏或延迟,甲方作为托运人无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因其过错确需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应于损害发生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乙方不负赔偿责任。对于有保价的货物,乙方按保价金额赔偿;货物没有保价的,乙方按《海商法》关于承运人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结算条款

  3.1费用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甲方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后,应立即核对金额。如在收到发票三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确认发票金额。乙方垫付的费用,甲方实报实销。

  3.3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结清费用。

  3.4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

  四、特别条款

  4.1乙方遇船期更动、体积、重量、件数不符,应于货物进港前主动通知甲方,并与甲方电话通知确认,甲方亦得及时与乙方书面确认上述更动内容或要求退关,否则,乙方有权将货物正常出运。

  4.2拼箱货物,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甲方付款暂以乙方仓库丈量标准付款,待货物运抵目的港,依目的港返回之正确体积,重量为准,采取多退少补之方式双方共同确认运价。

  4.3甲方付费必须按时结清,否则乙方有权留置甲方之任意单证及货物直至甲方结清应付费用。

  4.4甲方目的港收货人,经乙方目的港代理通知后,逾时未提货或放弃货物,目的港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及退运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五、在执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先行协商。经协商不成后,依法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有效期限,自签订日起一年为限,协议期满日之前,甲乙双方如未获对方正式书面通知,本协议则自动延长执行一年。在协议期内,双方从事得所有海运出口代理业务完全遵照本协议之规定,不再另签单独协议。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留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款帐户:________________

  美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帐号: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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