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协议书

时间:2021-08-02 18:03:1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保证协议书九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书,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保证协议书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保证协议书 篇1

  为以后交易顺利,兹立相关交易条件与产品规格等项目,协议签定后事项,以资乙方遵守:

  第一条:订单,采购单发行:

  (一)甲方发出订单方式:采取传真、电子邮件传送、或纸递交任何一方式,甲方以发送订单后,应以语音传输方式联系乙方,确认其已收到该订单。

  (二)乙方于接收订单及确认生产进度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签名或盖章后回传,并确认可交货日期。

  (三)乙方如逾期未签名盖章回传,亦未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则视为乙方已同意订单条件,该订单成立且应按照订单所示的日期交货

  (四)甲方依照双方协议之价格下订单,乙方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该订单与阻碍出货。

  第二条:订单交货:

  (五)所有未准时交货所生产各项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乙方应依第一条第二项与第三项定义的交货日期,将商品准时送至于甲方指定的地点。送达时间应于当日18:00前。

  (七)甲方的客户若无法接受因乙方方面导致的交期变更,而取消甲方的订单,或减少订单数量时,甲方得向乙方取消该订单,或减少订单数量,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要求收取任何因退货所产生的费用。

  (八)交期变更:甲方得在原定交货日前七日发出更改交货日之通知,乙方必须依通知后之交货日交货。

  (九)订单不可分批出货,事先提出且经甲方书面同意者除外。

  (十)除天灾或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约或延迟交货;相关违反罚则详如第七项。

保证协议书 篇2

  (需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方)公司名称:

  法人(签章):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 不合格产品、滞销产品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对甲方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乙方入库检验、客户出售过程中、用户质保期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第二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的甲方产品中的不合格,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不合格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不合格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三条 乙方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可向甲方提出换货或退货,但要确保产品不污、不损、包装完整方可退换货物,其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磨损产品且影响乙方销售,有权自行选择更换或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磨损产品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磨损产品,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后,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五条 乙方在验收产品中发现甲方产品中的包装破损和包装缺少等情况,有权要求补给相应产品包装,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内给出答复或发出相应产品包装,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仍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第六条 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 3 个月内如遇滞销产品时,甲方应即时更换或者退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 3 日内为乙方调换乙方确认或指定的其他产品。乙方需要保证滞销品的包装完好,不影响甲方的再次销售。

  第七条 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存在或涉嫌存在(如涉及诉讼或仲裁等)损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情况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3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八条 对于甲方提供的产品及配件、附件、宣传材料等为假冒产品的,或存在虚假宣传的,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选择退货或换货,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2 日内更换或退货,否则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因该产品给乙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对于第 至第 条所述的情况,更换或退货的全部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 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缴纳 倍本批次产品货款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以确保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 由于质量、供货等原因,双方欲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扣除甲方 %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作为支付乙方出售产品因甲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部分损害和质量处罚,限期 5年,余额返回甲方。

  三、 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 甲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乙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该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质量奖惩制度等等。

  第十三条 甲方应不断改进其品质,愿意配合乙方不断提高各自的品质管理体系,达到品质目标。

  四、 质量责任约定

  第十四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发现,产品磨损率超过 %,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五条 乙方在组织入库验收时返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返修品,乙方有权全数退货,并要求甲方做出全额赔偿。

  第十六条 如果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或超过 %,乙方要求甲方派工作人员到乙方现场检验,甲方应在接收到通知后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如甲方未能在 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乙方超出部分按50元/小时扣除罚款。

  第十七条 甲方产品若出现大批量质量事故,产品质量问题率一旦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承担来往运费,并要求甲方做出赔偿,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1)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2)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3)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4)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5)产品质量问题率达到 %,乙方将要求全数退货,赔偿额度为,该批次货品价值的 倍金额;

  第十八条 为了防止退回甲方的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如乙方发现甲方把退回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送货时,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作出 5倍货款额度赔偿。

  第十九条 甲方产品在乙方发生质量或管理问题时,乙方将发出《扣款通知书》。甲方接到《扣款通知书》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回传给乙方;甲方如有异议,请务必在 48小时内书面想乙方提出,乙方将进行调解处理,并出具异议回复。如甲方无异议则乙方在到达通知处理期限后直接进行扣款。

  第二十条 若甲方在乙方书面通知或异议回复后不予理会,而在期限到达并实施扣款后再提出异议的: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内,乙方同意复查的,甲方必须向乙方缴纳500元管理费用;若异议提出时间在扣款日起超过 30天,乙方可不予理会。

  五、 保修条款

  第二十一条 对于乙方售出的甲方产品,甲方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二条 甲方提供乙方售后方面的特殊政策,产品的延长质保。

  六、附件

  第二十三条 处理意见,协商不成时,可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签字盖章视为认可,即日起执行,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有效。

保证协议书 篇3

  甲方:河南省公益医保发展管理中心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自愿、平等、互惠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以发展我省公益医保事业,增加乙方的经济收入,拓宽我省医保和就业渠道,为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共同目的,就乙方代理发行甲方的“公益医保证”事宜,签定此协议。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个人发行“医保证”的资格要求,如实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或低收入证明等有效证明,填报:“医保证专、兼职发行员申请表”,接受培训,培训合格,办理“医保证发行工作证”,取得发行资格。

  第三条:乙方获得发行资格后,给甲方交纳“医保证”预付款?? 元(或甲方认可的担保),领取相应数量的空白“医保证”、发行报表和宣传资料,然后即可在所在地开展发行工作,并根据发行量结算发行费。

  第四条:乙方的工资实行的是零工资制,劳动报酬及发行费用是发行费。甲方按照先发行后结算的原则给乙方结算发行费。分别是:A型发行费证?元;B型?? 元;C型?? 元;D型?? 元;E型???元。甲方月的15日之前根据乙方上个月的实际发行量给乙方结算。

  第五条:乙方三天向甲方报一次已发行“医保证”的“存根联、复核联”、对应现金和“发行报表”,以保证甲方能够及时上报投保并输入服务信息,保障购证人的权益及时兑现。有发行则实行零报告。迟报、报一次警告,两次扣发迟报、报对应金额的50%的发行费;三次不报则按照“医保证”的最高面值扣预付款或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六条:乙方须严格按照“医保证”的发行规定和面值价格发行,发现折价发行则扣除预付款和δ结算的发行费,并解除合同,取消发行资格。

  第七条:乙方接受甲方因需要采取的关于发行价格,发行费,发行办法等调整政策,同时,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须自觉维护甲方的权益和声誉,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权益和声誉的行为,或者乙方因Υ规发行受到持证人司法追究或其它司法追究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第八条:乙方作为甲方的兼职发行员,与乙方是合作关系,乙方的社会统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依法纳税等事宜由乙方自理,乙方在社会上的一切行为是乙方的个人行为并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答购证人提出的有关问题,对于因为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持证人,甲方有义务退证。

  第十条:乙方因故需要解除本合同,放弃发行资格,须提前30日以文字形式告知甲方,在乙方有Υ反本协议和发行“医保证”等的有关规定,交回证件和有关资料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预付款,结算全部δ结算的发行费。

  第十一条:甲方为“医保证”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为兑现“医保证”规定的服务内容负责。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生效,有效期满如果甲乙双方有异议时可顺延一年。本协议生效期间甲乙双方如发生分歧,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交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保证协议书 篇4

  为提高企业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竞争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 (甲方)与

  (乙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其产品质量,对其产品有检验需求时应主动与乙方联系,可自行送样或委托乙方抽样,以便完成对甲方产品的检验、鉴定等活动。

  2、甲方委托乙方检验的产品应真实、有代表性。成批产品应按国家标准要求抽取样品。

  3、按协议要求及时缴纳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样品或对甲方的产品进行委托抽取样品后应及时进行委托检验、鉴定等活动。

  2、乙方应科学、公正、准确、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

  3、乙方接受甲方对其检察人员的培训委托。

  三、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无法检测的,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送上一级部门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自愿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

  五、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协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保证协议书 篇5

  本文目录1转让协议书范本(一)2转让协议书范本(二)3转让协议书范本(三)第1篇:转让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出让人)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于 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 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甲方愿出售其中 万元(原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 (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 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 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张家港??医药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双方系按 有限公司 年

  月份审计报吿反应的财务数据商定的转让价格,如该财务数据与实际情况有不附,比如有审计报告中未反应的应付或担保等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原股份所有人按股份比例负担。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 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保证协议书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银行______支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货单位)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款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 年________ 月,自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 ‰。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 佰_________ 拾_________ 元_________ 角________ 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_____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保证协议书 篇7

  立协议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表:

  品质部负责人: 职位: 日期:

  采购部负责人: 职位: 日期:

  供方详细资料: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负责人: 签约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签约日期:

  为确保甲方向乙方购买之产品获得适当之权益与保障,乙方经甲方承认甲方品质需求之条件下,双方协商同意依据以下品质及服务条款进行合作.

  一 、适用范围

  本品质保证协议书适用于乙方交付或提供至甲方及其他甲方指定地点之产品或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物料”),乙方品质及准时交货为双方交易约定之一,同意履行本协议书之约定,并担保产品无外观、功能、规格、材料、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质缺陷;

  二 、定义

  2.1 品质瑕疵保证:指乙方产品提供予甲方后一定期限内担保其产品无任何品质瑕疵(即外观、功能、规格、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以及环保隐患);

  2.2 品质资料:指乙方有关产品设计、制造的技术或样品,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面、作业标准(SOP)、制程控制计划(PMP)或QC工程图、检验标准(SIP)、材质资料(物理/化学)、检测报告等;

  2.3 制程不良率(DPPM):制程不良率=不良品总数/生产总数*1000000

  2.4 批合格率:批合格率=合格批数/来料总批数*100%

  2.5 重大品质异常:影响产品功能或影响产品组装,在制程中不易发现、流出后引起客诉之不良

  2.6 VDCS:Vendor Defects Correction Sheet(供应商纠正与预防记录表)

  2.7 关键制程(核心工序):在产品整个制程中技术含量高对品质影响大或含环境管理物质的制程

  2.8 环境管理物质:指ROHS指令中的六种对人体有害的物质铅、镉、汞、六价铬、溴化耐燃剂(PBB/PBDE)

  三 、品质与服务标准

  3.1 产品担保期间:自甲方收到乙方交付产品后,乙方确保产品无外观、功能、规格、材料、制造、安全、可靠度等瑕疵或其他品质缺陷;

  3.1.1产品保固期限:甲方销售成品给客户安装使用后,乙方产品在五年内,其功能、安全、可靠度等不能有任何缺陷;

  3.1.2 产品担保期间,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发生瑕疵之产品提供免费更换或退货,并且若该情形已造成甲方损失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1.3 产品担保期间因产品品质瑕疵而退货或换货之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3.2 乙方对其所供应或承制甲方的所有产品必须建立并维持完善的品质保证体系,甲方对乙方建立的品质保证体系有监督核查的权力,当甲方认为乙方的品质保证体系不足以保证其产品品质时,乙方应依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品质改善;

  3.3 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可以分包产品的部分非关键制程,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分包商遵守此约定,同时此分包商应经过甲方认可;

  3.4 甲方有权依照本约定有关的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品质要求、环保要求到乙方营业场所、生产场所及乙方的分包商或供应商,检查品质体系、产品制造过程;本条款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使甲方客户实施检查,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的设备、品质资料及服务;

  3.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充分的书面资料证明其所供应或承制的产品符合甲方工程规格及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产品的品质检测报告和品质资料.

  四 、验收准则

  4.1 乙方每次交货时,必须随货附送该批物料的出货检验报告;首批送料时,还应随附材质资料(物理/化学)、安规资料、环保资料等相应资料(材料承认时已有,并未过期,可不附),如果不提供或不齐全时,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物料;

  4.2 若物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有环境温度、湿度及其它特殊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在外包装箱上作出对应的标识;

  4.3 为了保证甲方对物料的管理,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符合以下要求,若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该批物料;

  4.3.1 外包装标识:物料名称、甲方料号、数量、生产日期、乙方名称及外包工序厂家、环保标识、检验标识;

  4.3.2 内包装(最小包装)标识: 甲方料号、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乙方名称、环保标识、检验标识;

  4.3.3外箱必须为统一标准包装;

  4.4 甲方验货标准:

  4.4.1 抽样方案:按MIL-STD-105E Ⅱ AQL=0.65抽样

  4.4.2 检验依据:甲方相关验收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制工具的评估报告、工程图面;甲方QE制订的检验规格、标准样品、检验治具等;

  4.5 来料品质要求:

  4.5.1 乙方提供的物料经甲方IQC检验的每月批合格率≥99%;

  4.5.2 乙方提供的物料经甲方制程生产后制程不良率(DPPM)<乙方来料经甲方制程挑选之不良品属乙方造成之不良现象,甲方需退回乙方。

  4.5.3 甲方每月对乙方的交货品质状况配合度及交期进行综合评比,连续三个月被评为D级者,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取消乙方之供应商资格,取消已经生效但尚未交货之所有订单而不负任何责任;连续两个月被评为C级者,甲方SQE将对其进行辅导,并视情况派驻SQA;

  4.5.4环境管理物质必须符合欧盟最新ROHS指令中对人体有害物质(铅、镉、汞、六价铬、溴化耐燃剂(PBB/PBDE)等 )的含量要求;

  五 、信息反馈

  5.1 乙方应设有专人对甲方的品质信息接收和处理,并保证联络人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为最新资料;

  5.2 乙方必须针对甲方的每个料号制订相应品质控制资料和环境管理物质控制资料,如:制程管制计划(PMP)、作业标准(SOP)、检验标准(SIP)、SGS报告等,内含详细的生产工序流程及每个工序的管制项目等内容,此资料甲方需要时能立即提供;

  5.3 乙方一旦发现交付甲方的产品存在任何品质瑕疵或环保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一起制定补救措施;

  5.4 品质异常信息管理:

  5.4.1 甲方发现乙方所交物料有品质异常时,立即通知乙方并保存不良样品;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到甲方确认不良状况并取回不良样品进行分析;

  5.4.2 乙方收到甲方反馈的异常信息后,应按甲方要求紧急处理,若乙方未能及时处理,造成的扩大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5.4.3 乙方收到甲方反馈的异常信息后,在3天内向甲方回复真实、有效的书面改善对策,未回复或回复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拒收该料号产品或提出对品质有保障的其它处理方案,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执行;

  5.5 变更信息管理:

  5.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所有制程、设计、图面、生产场所、原料成份、生产工艺、环境管理物质、产品性能等与产品相关的环节均不能自行变更;若需变更,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重新评估样品及相应技术资料,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5.5.2 未经甲方书面批准而变更的产品,甲方有权视为不合格品而拒收,若因乙方自行变更而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5.5.3 甲方的任何工程变更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依据要求提供样品和相应技术资料经甲方评估合格后,正式通知乙方变更;乙方应按收到的正式通知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未依照正式通知内容及规定时限进行相应变更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4 乙方对变更前后的产品作相应管理:

  5.5.4.1 若变更为自然切换时,乙方将旧品送完后方可送新品,若送新品后再送旧品甲方可视为不良品而拒收;

  5.5.4.2 乙方送变更后的物料时,必须在前三批内、外包装上标识“ECN+变更内容”,否则,甲方可将其视为不良品而拒收;

  5.5.4.3 乙方送交变更后物料的前三批,必须随货提供甲方对此物料的变更批准资料,供甲方IQC确认;

  5.6 乙方须定期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六 、不合格处理

  6.1 进料不合格处理:

  6.1.1 同一料号因同一不良原因连续两次退货时,甲方有权进行扣款处理,每次扣款金额500~5000RMB(视不良项目,不良比率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扣款数额由甲方视情况而定;

  6.1.2 同一料号因同一不良原因连续三次退货时,甲方有权暂停此料号物料的交货,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真实、有效的改善对策.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并取消有关该料号已生效但尚未交货之所有订单.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6.1.3 来料检查不合格原则上需整批退回乙方,但因甲方急需物料,处理方式如下:

  6.1.3.1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派人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挑选或重工,挑选或重工完毕后,甲方IQC再次检验;

  6.1.3.2 若因生产时效原因,乙方挑选或重工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采购和生管可协调生产单位代为处理,乙方应按实际的处理工时费用补偿予甲方(按每小20 RMB计算);

  6.1.3.3 无法挑选或重工的物料,而出货紧急,甲方采购提出特采,经甲方制造、品保、生产等相应单位确认后实施特采,特采物料按该批货款的10%~20%扣除乙方货款,具体扣款比例由甲方视情况而定;

  6.1.3.4 甲方IQC验收乙方交付的物料不合格时,向乙方发出VDCS通知乙方改善,处理方式按本协议第5.4条之规定;

  6.2 制程不合格处理:

  6.2.1 乙方交付给甲方的物料在甲方的生产过程发生的任何品质异常,经甲乙双方确认属乙方的责任时,乙方承担甲方因停线、重工、报废、回收等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工时损失材料损耗、延误交期而产生的空运费、快递费等;

  6.2.2 乙方交付甲方的物料在甲方的生产过程中,出现外观不良3%以上或出现重大品质异常时,甲方向乙方发出VDCS通知乙方改善,处理方式按本协议第5.4条之规定;

  6.3 客诉处理:

  6.3.1 因乙方物料品质异常或环境管理物质超标造成甲方或甲方之客户停线、换货、或者全部回收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另乙方须向甲方赔偿一定数额的名誉损失金,具体数额由甲方视情况而定(可从1万~100万RMB);

  6.3.2 甲方之客户退回不良品,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责任所造成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

  6.3.3 因乙方物料品质异常或环境管理物质超标引起客诉时,甲方将相应的异常反馈给乙方,乙方应配合向甲方提供客户要求的相应改善报告或品质资料及其它要求,处理方式按本协约第3.4条、3.5条、5.4条之规定;

  6.4 稽核缺失:

  6.4.1 因甲方SQE/采购/工程等单位对乙方稽核后出具的缺失报告,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改善;

  6.4.2 经甲方确认乙方未按提交的品质资料进行生产或管制时,第一次发生则退货处理,并停止乙方该物料的交货,进行改善后方可交货;第二次发生则取消该料号的交货资格,并取消有关该料号已生效但尚未交货之所有订单,同时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第一次发生到第二次期间该物料采购总金额的5%扣除乙方货款;

  6.4.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自行外包交甲方物料的关键制程,第一次发生则减量采购50%,并取消已生效订购量之50%;第二次发生则取消该料号的交货资格,并取消有关该料号已生效但尚未交货之所有订单;

  6.4.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品质资料、改善报告或其它资料的内容虚假或未依内容实施,第一次发生由乙方最高主管来甲方检讨,重复发生则减少已生效订单量之50%并扣除当月所有乙方货款总额的5%;

  6.5 工时损失费用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七 、保密协议

  7.1***(甲方)对于提供供应商(乙方)的任何资料拥有所有版权。

  7.2 供应商(乙方)必须保密***(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包括:

  7.2.1 《原材料进货检验标准》及《承认书》;

  7.2.2与原材料有关的任何技术资料、参数、图纸等;

  7.2.3涉及****产品外观、功能等方面的模具等;

  7.2.4采购合同的任何内容,包括品种、数量、规格、价格因素、交期等;

  7.2.5相关协议、委托书等资料;

  7.3 如果****发现供应商违背7.2中的任何内容,将视为侵权行为,***有权采取任何法律行动维护一切权益

  八 、纠纷处理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之纠纷,应本着诚信互利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其他

  9.1 本约定中未列入之乙方应向甲方履行之义务,不得解释为甲方放弃其权利;

  9.2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保证协议书 篇8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是甲乙双方共同的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SP)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国家合法的药品经营或生产企业,应相互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证照及相关资料复印机并加盖企业原印章,如因乙方药品证照、资料不全、失效等因素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对方负全部责任。同时甲方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签字或盖章的药品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需要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授权销售品种、地域、期限)、身份证复印机,乙方如因非本公司授权的销售人员发生业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药品是资质资料齐全且符合国家药品生产(或经营)质量标准的药品、同时每批药品随货提供同批号的厂方检验报告及合格证(国产药品)。乙方从甲方购入进口药品时,甲方应提供该药品有效期内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机并加盖企业鲜章。

  三、甲方所提供的药品包装应符合药品质量要求,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规定。甲方应严格按照包装标识运输药品,达乙方时,应符合国家对药品运输的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乙方收到货物应根据有关标准立即验收,发现短少、破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乙方对货物验收合格入库后,因存储条件不符合规定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对药品质量进行验收时,如发现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负责退换。

  五、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乙方开具发票,发票上不能全部列明的,应付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甲方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

  六、若消费者因药品质量问题进行 投诉,甲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药品质量问题的裁定要有省级以上药品检验所出具的鉴定报告,确因甲方供货的药品质量问题(有省级鉴定证明)所造成经济法律责任;甲方要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药品破损或保管不当而引起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在经营甲方提供的药品时若涉及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提供详细的符合质量标准的信息,双方如有分歧,以当地省级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八、国家要件管理部门有关药品政策调整时,涉及到甲方所供药品的甲方应负责对药品进行换(退)货。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新版GSP)中的规定为准。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协议书 篇9

  本协议为《供应商协议》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主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

  买、卖双方基于真诚合作,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为了保障质量保证,消费信赖,顾客满意质优品牌的长远利益,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外观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瑕疵和主要缺点。

  严重瑕疵---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使消费者有受伤或不安全。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瑕疵,但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 尖利边点--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边和槽,不应含有危险的毛边或斜薄边(或将其做成折边,卷边或形成曲边,或用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保护);外露螺栓或螺纹可触及的末端不可有外部的锐利边缘或毛刺。

  ①如因功能性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于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②特殊制品如纺织品、食品和化妆品类有限制的金属危险尖利体存在。

  (2)表面污脏、划伤或擦花、凹坑、皱折、变色或掉色严重、氧化生锈、涂层脱落或失去光泽等、配件松动或脱落、破裂或额外孔洞气泡、变形翘曲、发霉(含潮湿)或胀包、臭味、携带毛发昆虫遗留物或其他不明杂质沉淀物;液体容器遗漏流出;电源导线外漏、硬化等。

  (3)规格尺寸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在公差允许范围内。

  (4)材质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以交货前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为准。

  (5)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6)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2、功能及安全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或推广试用)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不良和主要缺点,或者消费者购买后在一定的承诺使用时期内发生的严重功能不良和主要缺点。

  严重不良---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引起使用者有受伤或不安全,或者不能执行或达成产品应有主要功能的缺点。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不良,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餐厨具类的易腐蚀、漏水、组件松脱、硬度不够、不耐寒热、使用寿命太短、毒性重金属铅、镉、铬、镍等含量超标;不耐腐蚀;文具用品书写类的书写性能差、不耐冲击、不耐水耐晒、不耐寒热等及毒性元素含量超标;食品、化妆品类经测定细菌、毒性元素(铅、镉、砷、汞等)和添加剂含量超标、保质期已过、易过敏等不良反应;电子类的不能正常运行、漏电及不防水、不耐热耐燃等;家纺类的易掉褪色、不耐酸耐汗及摩擦、毒性元素(细菌、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超标等;

  (2)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3)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3、包装及标签、使用安全说明

  (1)提供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296 消费品使用说明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而不能依照国家质检局要求标准来执行标签中执行标准XXXX的,可以参考以下中国质量法规条例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中的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例如:塑料杯、铁锅、刷子、打孔机等。)

  企业的产品标准必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表示该主管部门必须是当地的,并且它的级别要达到市级以上。

  ●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包装必须安全、牢固,以便货物能够在到达公司指定地点(如卖场货仓验收区或者双方约定的提货处),验收时完好无损,保证商品的正常市场流通。否则若发现有关影响卖场销售的不良缺陷,公司会拒绝接受货物并将行使向供应商索赔(赔偿或按时补救)一切可能引起的销售等损失的权利。

  不良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①内盒或外箱各边缘结合处,有明显破损,裂缝;

  ②产品包装已经损坏以致影响正常陈列与销售,如条码不能扫瞄、挂孔尺寸歪斜、包装或产品外观损毁变形、潮湿发霉、液体泄漏或包装物破裂、标签脱落/错误、说明书遗漏等;

  ③产品脱离零售包装及个别包装;

  ④组合包装产品的包装已经破坏影响展示销售;

  ⑤包装内数量缺失或者存在货不对板的现象;

  ⑥如上述外观部分及功能安全部分所述的严重和主要不良缺陷描述。

  (3)可拆分使用的组合包装的产品,应对整体包装进行相应封闭包装处理。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面印制的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真实,便于在正常销售流通中不会因此引起质检等相关国家检查部门的打假质疑或者消费者的投诉争议等。

  4、有效期(保质期)要求

  对于经营的产品中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部分的,供应商须遵守并执行,国内产品到达公司仓库时剩余保质期应大于全部保质期的2/3,进口产品应大于1/2。

  二、验收和文件审核

  前提:所有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卖场进行销售。公司对供应商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公司入库检验、生产阶段、消费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此检验步骤,并不会给公司的权利带来限制,也不会减轻或消除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着相互信任,品质优良的合作原则,公司不会指定一些专门的检验标准来要求供应商,只是要求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或达到一定的品质保证水平,即具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系统,专门的产品检验、测试或认证队伍,能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包括符合或接近国标、行业标准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证明等品质文件)。同时,供应商须接受公司质量部门在收货时对发现的品质问题提出一些合理质疑及索取相关资质品质文件的要求,还有生产阶段对工厂进行的不定期现场审核和产品检查。

  1、货物检验

  公司没有指定特别的检验标准,只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而参照国际通用MIL-STD-105E 抽样标准(或者GB2828的抽样检验标准)执行收货检验。供应商授权专人处理不良品事宜,以方便联络,提高处理效率。

  (1)MIL-STD-105E 抽样标准内容:一般正常检验(外观/包装)水准: Level II ; 特别检验(功能/组装)水准: S-2;AQL水准CRI:0;MAJ:1.0~2.5;MIN:2.5~4.0。

  (2)公司在收到供应商货物后在三个工作日执行抽箱检验和货物数量清点作业,若发现货物损坏等品质不良或货物数量短缺等情况的,会拒收(或暂时保管)整批货物并在24个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2、文件审核

  为确保向公司持续提供批量优质产品的能力,并且保证进入公司卖场的所有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商品准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确认样品或其他形式确认时向公司提交该产品的相关品质方面有效资质文件做质量评估。这些文件应明确该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等,公司会保证文件保管的隐私及安全性;

  (1)供应商在样品确认阶段,需提交给公司相关有效的产品品质文件或参考性证明资料做质量评估,如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如CCC,QS,CEC,CB等。

  (2)供应商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并在采购合同确认后能够及时提供与采购合同相同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并有责任在后续补货过程中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按许可证管理的)复印件;相关认证证书(强制性如CCC、CB、QS、CIQ等)或其他有特别管理要求的文件复印件;相关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安全性检验、测试报告、材料证明等复印件,特殊产品如化妆品、保健品类需提供当地质监部门(卫生防疫、质量检测)的报告;进口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如CIQ报告、进口报关单等)和中文标识、说明书。

  (3)若供应商提交的相关品质文件不全或者无法提供,公司则有权对产品进行不合格判定处置。

  (4)公司会在产品销售期内妥善保管审核过的品质文件、证书和报告,但对于文件的合法、真实性无法进行正确判断,除非在卖场发生品质不良投诉或国家质检部门查核发现的异常时,会对此进行法律途径的重新认定,供应商须承担对此产生的风险责任。

  三、质量问题及解决和违约责任

  1、质量问题及解决

  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和相关品质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1)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公司或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公司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专人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若供应商没有及时答复及处理,视为供应商同意公司的处理方式,造成的成本及工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供货款中扣除。

  (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接到公司退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人将货物取回(或者用其他方式退回),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并承担退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因产品量小货物距离远等原因而要求公司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3)对于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召回,并给予妥善处理。

  (4)供应商需对产生的不良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退货批次,供应商还需向公司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2、违约责任

  (1)公司在对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供应商提出交涉补救措施要求,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若产生无法补救满足商品正常时间上架而产生公司一定费用损失的,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供应商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供应商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公司返工(如包装错误等可以返工的),则供应商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公司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3)供应商交货的产品检验不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解决处理方案,否则公司有权做出处置。

  (4)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公司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动作迟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按2倍货款金额退赔给公司,公司亦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5)若供应商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公司调查,认定供应商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供应货物中,供应商应按该批货款2倍赔偿公司。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应按公司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6)因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的消费者对产品索赔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消费者的赔偿金、公司的名誉损失)。

  (7)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在24个小时内予以回复。在查明属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需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赔偿公司损失费用。同时,由此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后果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商场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通报处罚的,公司可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名誉损失费)。

  (8)公司根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特性、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公司仓库或卖场上架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公司发现供应商将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供货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向公司支付该批次货物价值的2倍的违约金,公司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四、售后质量保证

  依照国家三包法产品若在销售期间或者售后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会委托公司对顾客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免费更换:在发现/收到质量问题产品后,若经鉴定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2、免费保修: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顾客方面原因导致产品不可用(安装问题)或运输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产品维修并承担配件更换连带费用。

  3、退换货: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产品本身的设计或者制造原因造成的,或者产品保质期内性状发生一些变化的,供应商无偿在指定周期内安排退换货处理。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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