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协议书

时间:2021-08-06 13:23:5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租地协议书集锦八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书是解决纠纷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地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租地协议书集锦八篇

租地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陈文科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概况

  1.租赁土地的位置:村组

  2.该地标的土地,靠东为:,靠西为:,靠南为:,靠北为:。其中,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折合约 亩。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于乙方承建种植养殖合作社

  4.租赁期限:20年

  5.租赁金额: 元/(年·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该地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管理权、使用权一并让给乙方,乙方享有对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权利,但不得从事与使用功能无关的活动,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2. 在使用期间,甲方及其子女不得干涉乙方一切土地使用权(矿石、建筑材料制造与销售,石材、砖瓦、水泥、混凝土制造等,甲方不得无权终止协议,如有违约行为,乙方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加倍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满后,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但乙方应按该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 协议期间乙方的建房及一切设施权属乙方,乙方租用期限内可以转让承包经营,租期不变,此协议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协议的实施。

  3.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逾期天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擅自解除协议,所交纳租金不予退回。

  4. 如遇国家征收,林山的征收款归各收益户,其余租地内等一切赔偿设施款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租赁金额为:大写:¥:

  元。本协议租赁金额已包括该地标土地范围内所缴纳的各种费用,按年支付。

  五、 付款方式:协议签订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元,其余元在前付清。

  六、 租赁期限,自 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 月日止。

  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自协议当日正式生效,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租地协议书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土地的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块土地租赁给乙方,该块土地面积共____亩,四至详见附图。

  二、 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土地用途为________。

  三、 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权利与义务

  该土地的租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800元,年租金计___元,如租赁地塌陷,导致不便浇灌种植或上水浸泡40天以上,可免除此部分的地租金,并通过双方认可的手续作为合同的附件。其余部分待7月1日(麦收后)10日内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乙方:(1)享有该承租土地上的使用权。

  (2)享有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4)乙方有权租赁土地上建设临时性建筑。

  (5)乙方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设有关生产、生活设施。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租赁土地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人员的变更,如果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强制征用该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末到期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还乙方。国家如有对乙方的其他补偿,仍归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其他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租赁土地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租赁土地非甲方收回自用,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视为违约。违约应按总承 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未通过甲方同意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该承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五:农村租地协议书

  租地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活跃我村民组经济,使村民得实惠。村组决定将在姜垌村民组寨南(岗庄村寨子南面)40亩承包地,(西至周庄二队地边,北至岗庄寨墙,东至大路边,南至大路边)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在合法的情况下,可以在这块地上种植各种花草及作物,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场地条件:

  甲方租给乙方的用地是可耕地,有机井一眼。不会因天气干旱而造成粮食欠收,无论在此地做什么都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在租用期内归乙方合法经营范围使用,承包期限为: 年。日至月 日。 二、付款方式:每亩租金 元,每10年合计为 元。 亩地10年的租金合计为 /租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人民币: 元)。

  三、甲方给予乙方提供水电的方便,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相关的事宜.

  四、如遇国家征占地时,征地费归甲方所有,这时甲方须退还乙方未到期的剩余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归乙方、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合同期满后,如果乙方还需继续承包,甲乙双方另立协议,土地租金根据当时情况商定。如果甲方不与乙方另立协议,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归乙方所有,此合同终止。

  六、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名目转租他人。更不得在此土地上搞大型建筑。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xx年 月 日

租地协议书 篇3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镇 村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弃土场管理,快速推进简**市又好又快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充分考虑乙方利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集体土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本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 亩出租给甲方用于简**区建设项目建设开挖的弃土堆场(今后征收该宗地时,征收面积以国土管理部门测量确认的面积为准)。

  二、租用时限:租期暂定为3年,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租期到期后,因甲方需要,甲方将继续租用该宗地,双方完善续租手续,续租租金结合上级调整的年产值标准作相应调整。

  三、土地租金:

  1、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的使用年限为支付依据,按耕地1870元/亩。年的标准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租金,即 亩×1870/亩= 元(人民币大写: )。

  2、租地范围内的林果木及有关地面附作物,甲方按简府发25号文件规定,据实清点后甲方直接分户补偿到所有权人。

  四、青苗补偿:甲方按简府发25号文件标准,首次租地时,甲方应支付1300元/亩青苗费,即 亩×1300元/亩=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3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青苗补偿费及两年的土地租金给乙方。

  六、由于弃土场产生的安全及排水问题由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农民生产生活及出行安全。相关问题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但必要时乙方须配合甲方处理解决。

  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商议。

  八、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补偿资金到位,乙方将所租用的土地给甲方使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补偿到位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租地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安佛蜜柚的产业发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在乙方集体土地上种植安佛蜜,在石垭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组织下,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租地年限: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二、租地金额:230元/亩/年,不递增。

  三、付款方式:每年12月30日,在村委会领款。

  四、租地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业主的生产、经营管理权。违者交纳违约金二万元至二十万元。

  五、亩数。金额元。

  六、此协议书伍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1份,石垭镇政府1份,农业局1份,市农业局1份。

  甲方:

  乙方:

  证人:

  签订日期:

租地协议书 篇5

  甲方:(租赁)

  乙方:(承租)

  为保护荒地、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荒地、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荒地、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荒地、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荒地允许自主经营。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乐山市市中区 ,总面积约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遇国家的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叁拾年每年元/亩,于每年 月 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 年至 年租赁费为 元/年、亩。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 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森林、房屋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租赁期内不得对荒地、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3、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租地协议书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土地用途、位置、状况、面积和出租期限:

  1、租用房屋的用途:该房屋主要用于

  2、租用房屋的位置和状况:该房屋位于地)。

  3、租用房屋的面积:。

  4、(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租金标准:每年每亩 元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议协生效,以后每年5月3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若场地内有拆迁,拆迁费按政策计算,拆迁费由乙方支付。

  四、土地保护及相关事项:

  1、租用土地如属耕地,乙方不得建永久性建筑,但可建临时建筑。

  2、租用土地如修临时建筑物必须报镇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并经国土和规划部门放线后方能修建。

  3、在租期内,若遇项目征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搬迁,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当时国家有关租用土地政策给予适当补偿。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租金后

  2、甲方保证出租土地无第三人提出权利要求;

  3、甲方负责出租土地的农业税及附加和水费的解缴;

  4、甲方负责协调生产、生活用电、用水,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地的治安环境优良,负责协调周围农民及当地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在乙方合法生产、经营及履行协议的情况下,有得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收取场地租用费,无论经营状况如何,每年必须按本协议时间上缴,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甲方有责任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向乙方传达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租金;

  2、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协议终止时应按协议还原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将该租用土地转租第三方或未经甲方同意与第三方合租;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环保工作,并遵纪守法;

  4、在租地期限内,若遇到国家规划建设需要,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其所占用土地的范围内地面附着物,按本地区当时有关租用土地的政策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二)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对本租地内项目的经营管理、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的处置主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在本协议期内,乙方的一切债务、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均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拒付协议以外的所有费用。。

  七、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协议,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国家政策调整外,双方不得自行解除协议。如乙方确因种种原因无力继续承租土地,可与甲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2、土地灭失或被依法征用。

  3、协议有效期满。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提供土地,乙方可以解除协议,甲方应退回乙方已交租金。

  2、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每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违约金,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3、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土地,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人民币。

  4、乙方擅自转租或第三方合租该土地,本协议自然终止,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其它:

  1、本协议期内房屋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乙方无权抵押,如乙方转租或转让应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征用,甲、乙双方均服从并按统一规定进行补偿,乙方投入的财产只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同时本协议自然终止。

  2、协议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须提前半年书面上报甲方,并在期满前2个月重新签订协议,如乙方不再使用,甲、乙双方在期满前一个月内结清帐目,付清款项同时办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订地点:

  4、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仲裁机关仲裁。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证人代表:

  乙方: 代表:年月日

租地协议书 篇7

  甲方:昆明市盘龙区金庄路小庄村192号 杨国亮 乙方:

  甲方租有位于西山区团结镇三家村耕地面积总面面积2亩,其中荒地0.5亩,农户肖付洪耕地0.7亩,农户杨国华耕地0.8亩,荒地0.5亩,每亩每年租金200元整(贰佰元整)耕地1.5亩,每亩每年300元整(叁佰元整)租期为70年(柒拾年)

  一、耕地面积1.5亩,每亩每年租金为300元整(叁佰元整),合计人民币31500元整(叁万壹仟伍佰元整),荒地面积0.5亩,每亩每年租金为200元整(贰佰元整),合计人民币7000元整(柒仟元整)在70年(柒拾年)内无任何地增,租金70年(柒拾年)一次性付清,本租地合同还付加一份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的

  二、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甲方将土地和协议合同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及合同从转让之日起一切风险和国家政策及甲方租地农户和债权债务,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和责任,经由乙方承担。

  以上所述一切风险和债权债务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 月 日之间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五、甲方将土地与和同土地面积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租地协议书 篇8

  甲方:张衡街道办事处魏营社区居委会第六居民小组(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南阳市翔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解决社区长期没有幼儿园,幼儿入园难问题,高新区管委会、张衡办事处党委政府、教育局、当地行政村给予高度重视,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工程项目被列为高新区教育工程项目得以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需征收高新区张衡路办事处魏营社区第六居民小组集体土地约16.3亩作为原南阳翔和中心幼儿园即现南阳飞翔幼儿园(名称待定)教育用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征地条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征收集体土地约16.3亩,并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供地手续。此次征收的集体土地面积以红线为界,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或界址点。作为附件附本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应。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按国家征地标准进行补偿:

  总征收土地面积39亩(26000平方米)

  其中:先征土地魏营小学对面第六居民小组占土地约16.3亩(10872.1平方米)

  村里办厂约占土地22.7亩(15140.9平方米)

  三、乙方征收甲方集体土地约16.3亩的土地补偿费、在供地手续办完之后10个工作日内将补偿款按国家征地标准一次性支付到位。青苗补助费每亩1100元,合计为17930元(大写:壹万柒千玖百叁拾元整)等手续完善后,乙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青苗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应将该地范围内的所有地面附着物及构筑物自行清理完毕,并交付土地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幼儿园工程建设,并不得抢种任何经济作物,抢建建筑物,否则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2.甲方全权负责好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发放工作,土地征收后,多余劳动力由甲方自行安排解决。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地的土地权源证明材料及土地权属认证登记资料,并保证本协议所指四至界限清楚完整。并安排给建设单位使用。

  4.若该地出现有关权属纠纷事项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五、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单方违约,否则违约方应负一切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村、办事处各一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有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张衡办事处魏营村(村主任): 魏营村(公章):

  高新区张衡办事处 主任: (公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地协议书集锦八篇】相关文章:

1.租地协议书

2.租地合同协议书

3.租地协议书合集6篇

4.租地协议书汇总6篇

5.租地协议书锦集5篇

6.租地合同协议书范本5篇

7.农村租地协议书集合六篇

8.投标协议书集锦5篇

上一篇:分红协议书 下一篇:出租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