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期权协议书

时间:2021-08-23 19:29:3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权期权协议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权期权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期权协议书

股权期权协议书1

  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与乙方就股票期权赠与、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诺从______年开始在___内向甲方赠与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公司的薪酬委员会决定。甲方可在指定的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公司的普通股。

  第二条 股票期权有效期为___年,从赠与日起满___年时股票期权将失效。

  第三条 股票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除非甲方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死亡,才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其持有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权在赠与日满___年开始行权,每___年可行权一次。

  第五条 甲方在前___个行权日中的每个行权日拥有赠与数量1/6的行权权利,若某一行权日未行权,必须在其后的第一个行权日行权,但最后一个行权日必须将所有可行权部分行权完毕,否则,股票期权自动失效。

  第六条 甲方若欲在某个行权日对其可行权部分实施全部或部分行权,则必须在该行权日前___个交易日缴足现款。

  第七条 甲方在行权后才成为公司的注册股东,依法享有股东的权利。

  第八条 当乙方被兼并、收购时,除非新的股东大会同意承担,否则甲方尚未赠与的部分停止赠与,已赠与未行权的部分必须立即行权。

  第九条 当乙方送红股、转增股、配股、增发新股或被兼并等影响原有流通股东持有数量的行为时,需要对甲方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办法参照乙方有关股票期权制度规定。

  第十条 当甲方因辞职、解雇、退休、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按照乙方有关股票期权制度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乙方在赠与甲方股票期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甲方须在乙方___个交易日以内在通知书上签字,否则视为不接受股票期权。

  第十二条 甲方行权缴款后必须在行权日前以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乙方,同时必须附有付款凭证。

  第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保证理解并遵守乙方有关股权期权制度的所有条款,其解释权在乙方。

  第十四条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乙方有关股权期权制度一份,在该计划的有效期间,若计划的条款有所变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等变动的全部详情。

  第十五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股票期权是给予甲方的一种权利,甲方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的流通a股。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是指甲方以约定的价格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价格是指甲方购买乙方流通a股的价格,等于赠与日前3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

  第十八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赠与日是指乙方赠与甲方股票期权的日期。

  第十九条 本协议书所指的行权日是指持有股票期权的甲方可以按照约定价格购买乙方流通的a股的日期。

  第二十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未尽之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以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若发生争议,提交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中国________

股权期权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一、期权的设立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XX转出 XX%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赠与乙方。

  二、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年;

  (二)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 )、业务完成准时率( )、责任成本降低比率( )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20xx年销售额: 20xx年销售额: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己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 股权期权为对乙方业绩激励,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期权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 公司分红制度参照股东会决议

  (二)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关、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八、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3、乙方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2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其他公司兼职,否则无条件无偿转让其股权于原有股东,并承担违约金万元;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 (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期权协议书3

  合同签订地:

  甲方(股东):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期权激励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________%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____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协议关系连续满____年并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协议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____%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____%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____________________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____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____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股权期权持有人的行权期为____年,受益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股权期权数量的二分之一进行行权。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___万元或者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________________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____,即每____%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每年认购股权的比例为____%。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八条执行;

  (2)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____________股权期权激励规定》发生冲突,以《________________股权期权激励规定》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股权期权协议书4

  甲方(控股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一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一年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为高级咨询师的,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时符合本条第1、2款所指人员的,应当同时满足前述两款规定的考核标准;

  4、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七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甲方最初实际出资额的一半,即每%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认购股权的最低比例为%,最高比例为%。

  第九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北京XX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期权协议书5

  甲方(控股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陕西龙腾华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陕西龙腾华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激励股权

  1.1甲方为陕西龙腾华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1.2甲方自愿将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股权作为乙方激励股权对应的储备股权。该储备股权在乙方行权期满之前处于锁定状态,不得转让或设定质押。

  1.3上述储备股权可以通过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权,转为乙方股权。

  第二条 期权行权预备期

  2.1乙方进入预备期应满足以下条件

  2.1.1乙方与公司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已满一年,而且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尚有不低于36个月的有效期。

  2.1.2乙方未有做出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规定或约定的行为。

  2.1.3公司针对乙方个人制定的其他标准业已达标。

  2.1.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乙方预备期期限为一年。但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预备期可以提前结束或延展。

  2.3预备期的缩短或延展应按照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三条 期权行权期

  3.1乙方进入行权期应满足下列条件:

  3.1.1预备期届满;

  3.1.2在行权完毕之前,乙方应保证每年度考核均能合格,否则当期期权行权顺延1年。1年后如仍未合格,则公司股东会有权取消其当期行权资格。

  3.1.3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行权期为___个月。但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可以提前结束或延展。

  3.3行权期内乙方提前行权或迟延行权,以及股权期权的撤销应按照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3.4乙方在行权之后,依照公司章程享有其所持股权的相关权利。

  第四条 期权行权规则

  4.1进入行权期后,乙方按如下程序分批行权:

  4.1.1 一旦进入行权期,乙方可对其股权期权的50%(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储备股权)申请行权。

  4.1.2乙方第一期行权后,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对其股权期权的25%(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储备股权)申请行权。

  4.1.2.1自第一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4.1.2.2同期间未发生任何《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4.5或4.6列明的情况。

  4.1.2.3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4.1.2.4 其他条件:__________。

  4.1.3乙方在第二期行权后,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对其股权期权的25%(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储备股权)申请行权。

  4.1.3.1在第二期行权后,在公司继续工作2年以上;

  4.1.3.2 同期间未发生任何《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4.5 或4.6所列明的情况;

  4.1.3.3 每个年度业绩考核均合格;

  4.1.3.4其他条件:__________。

  4.1.4每一期的行权都应在各自的条件成就后3个月内行权完毕,但是由于甲方不予配

  合、双方约定延期办理手续、或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除外。

  4.1.5 乙方每一期行权可以选择部分行权,但是没有行权的部分将不被累计至下一期。

  4.1.6在每一期行权之时,乙方必须提供和完成所需的各项法律文件。

  4.2乙方行权价格为:每股股权(每份额股权)人民币 元。

  4.3行权对价支付

  4.3.1每一期的行权,乙方必须在当期行权期内足额支付行权对价。

  4.3.2 如乙方未在行权期内足额支付当期行权对价,则甲方按照乙方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应付款的比例完成股权转让的比例。

  4.4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行权对价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4.5乙方行权完成的,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甲乙双方应当在三个月内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6通过行权取得股权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股权的赎回

  5.1 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后,如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赎回部分或全部股权:

  5.1.1乙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

  5.1.2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合同的约定。

  5.1.3乙方岗位职责发生变化,为公司所做贡献严重降低。

  5.2股权赎回价格

  5.2.1行权后两年内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为乙方行权对价。

  5.2.2行权后两年后赎回的股权,甲方赎回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

  5.3甲方可以指定第三方赎回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

  5.4如发生股权赎回,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赎回的全部手续和法律文件,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按照赎回股权的市场价值支付赔偿金。

  5.5股权赎回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6.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两年内不得转让。

  6.2乙方通过行权取得的股权两年后的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6.2.1 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优先购买的权利,股权转让价格按该股权对应的上一个月财务报表公司净资产价格计算。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6.2.2 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6.2.3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6.3股权随售规定

  6.3.1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全部股权,原始股东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情况下,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以相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6.3.2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原始股东有权选择仅转让自己所持部分股权或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原始股东选择要求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以相同价格按照公司股权比例共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的,通过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取得公司股权的股东必须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7.1.1 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7.1.2 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7.1.3 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1.4 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7.1.5 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1.6 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1.7 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合同解除

  8.1预备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

  8.1.1乙方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发生解除或终止的情况。

  8.1.2乙方违法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8.1.3乙方未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第一次行权申请。

  8.2行权期内乙方发生违规行为导致违法犯罪、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甲方可以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10.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10.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协议自合同在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中确定的预备期启动条件生成之日生效。

  12.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股权期权协议书6

  甲方:

  乙方:

  为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甲方对乙方有关人员施行股权期权激励,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决议:

  一、期权的设立

  经股东会决议甲方股东分别转出X%股权设立股权期权,有条件的以低于市场价格转让于(或有条件赠与)乙方相关人员。

  二、期权行权条件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限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能对期权行权:

  (一)乙方在甲方连续服务期限满XX年;

  (二)乙方在甲方服务期间内的业绩:

  1、创新业绩:采用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利润;实施营销、管理方面新技术取得预期效益;开拓营销业务、用户服务方面新市场,取得预期效果。

  2、成长业绩指标:年度目标利润达成率( )、业务完成准时率( )、责任成本降低比率( )

  3、每年业务指标完成情况:

  三、行权方式

  乙方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股东会会议考核乙方各方面行权条件和指标,对符合条件的,原股东转让相应股权。

  四、行权价格与支付

  经甲方股东会决议之日起30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期权行权,乙方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支付XX元)(或向股东xx借贷XX万元),受让股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正式成为股东。若己方经甲方书面通知行权,乙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或不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视为放弃行权,丧失期权行权资格。

  五、股权期权的行使

  股权期权为乙方特定人员业绩激励,由其独立行使,股权期权不能转让,不能用于抵押以及偿还债务,不得赠与他人,不得作为遗产继承,乙方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期权自然消灭。

  六、期权资格丧失

  在甲方约定的服务期间内,不因甲方认可以外的原因,乙方离开公司或乙方在服务期间内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而终止服务时,乙方丧失公司股权期权。

  七、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是否受让股权的选择权;

  2、乙方享有自股权期权转让协议书签署之日起按照公司盈利情况参与分红的权利。

  公司分红经股东会决议,一般分红额度不超过公司当期盈利额的50%,分红数额根据股权比例确定;(乙方采用定额分红,xx不超过每年XXX元)

  (二)乙方义务

  1、当甲方被并关、收购时,除非新股东会同意承担,否则尚未行权的期权终止,已进入行权程序的必须立即行权。

  2、乙方受让股权后必须在甲方连续工作满XX年,若在此期间辞职、解雇、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其他不因甲方认可以外原因离开公司的,乙方须无条件无偿转让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乙方拒绝无偿转让(或归并)的承担违约金XXX万元。

  3、乙方受让股权后须持续保持原有盈利水平XXX年,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分红额度或不分。

  4、乙方受让股权后,在甲方连续工作满服务期后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转让其拥有的股权于甲方原有股东,甲方补偿乙方XXX若乙方拒绝转让股权承担违约金XXX万元 ;

  七、特别约定

  1、乙方行权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拥有分红权利,放弃其股东表决权,公司相关事项仍有原股东表决决定(或表决权均全权委托马乃文董事表决,且该项授权委托为不可撤销委托,对马乃文董事代理表决的事项均予以认可);

  2、乙方受让的股权不得转让给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赠与公司原有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不得继承,不得用于抵押及偿还债务;

  3、乙方在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2年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性的其他公司兼职,否则无条件无偿转让其股权于原有股东,并承担违约金XXX万元;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股权期权协议书7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权事宜,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 根据甲方制定的【20xx【 】年度】股权期权方案(以下简称"期权方案"),甲方决定按照如下内容向乙方授予股票期权:

  授予期权性质:虚拟股权

  授予总数量(股):

  行权方式: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则可以将总授予量中的25%进行行权。分四年四次全部行权完毕。

  行权日期:每行权年度期满后【 】日内进行行权。如未能及时行权,则所授期权作废。

  每股行权价格:另行制定规则。

  2. 每次期权授予条件:

  1) 乙方在甲方连续任职,且未出现甲方计划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严重惩戒乙方的情况;

  2) 乙方通过了截止到当次行权日之前甲方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3. 提前行权情况

  1) 公司控制权变更;

  2) 公司被并购

  3) 公司股东会决议启动IPO申请程序;

  4) 非乙方过错导致其个人无法为甲方继续提供服务;

  5) 其他双方约定的原因。

  4. 乙方权益:

  1) 公司期权分红按照期权预留总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数量。乙方获得期权后,将按照所获得期权数量占公司期权预留总量之比例计算乙方当期分红应得额。

  2) 对于乙方行权所获得的虚拟股权,可以在甲方IPO挂牌交易之前按照届时甲方指定的方案(包括实际股权的来源、转变的计算方式及对价确定的规则等内容)转变成实际股权。

  5. 乙方已知晓、理解并同意公司期权方案及相关规定,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6. 本协议记载事项不应视为乙方享有公司任何股权利益的凭证,乙方应按照公司期权方案行使期权。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日期:

股权期权协议书8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以免费赠予方式奖励乙方获得甲方持有的公司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二条 股权期权生效日

  双方约定的股权期权生效日为:年 月 日;

  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满3个月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转让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可参与旁听公司的董事会,了解公司基本状况,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享有公司%股东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

  预备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为_____________,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例如:完成公司指派的软件研发工作,无重大过失)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五条 乙方丧失获得股权期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期权的获得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违反设计工资/股权/技术等信息保密协议导致信息外泄的。

  8.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行权

  甲乙双方应当在约定的股权期权生效日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七条 股权转让协议/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 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只能依次转让给(公司法人)在(法人)不接受其股份时依次转让给(负责人),(负责人)不接受时再转让给其他股东,每股转让价格双方协商,原则上不低于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3. 甲乙双方无论任何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时,乙方需要依据第七条第一点完成转让其股份的手续。

  第八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股权变化时,甲乙双方作为同一单元同事承担股份变化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 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有限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股权期权协议书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为激励人才,长效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约定、针对本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基本状况及甲方权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按品牌及公司价值:_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甲方授权当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购买甲方持有的公司(和现金投入比例一致)_________%股权。

  二、股权认购准备,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资金转到公司指定账户。

  三、准备期内其他事项,对公司员工公布公司股权情况。

  四、股权认购行权期: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_______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_______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

  五、准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甲方在公司履行职务期间,每年保证投资回报率不低于_______%。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乙方如在准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六、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准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及相关限制性管理要求,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利润指标、销售指标、人才指标、管理成熟度指标等,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七、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________元,即每1%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________万元。

  八、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九、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即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如下:

  (1)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3年内(含3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2)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3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转让时,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二的规定执行。

  十、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十一、免责条款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期权协议书10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公司的原始股东,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甲方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在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预备期共为 年。乙方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连续满两年并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即开始进入认购预备期。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 %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预备期满第二年享有公司 %股东分红权,预备期第三年享有公

  司 %股权分红权,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

  第四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 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 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预备期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的,应当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每年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__%或者实现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_____万元或者_______________;

  2.乙方被公司聘任 经理,应当保证完成当年的业务指标,业务指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同时符合本条第1、2款所指人员的,应当同时满足前述两款规定的考核标准;

  4.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乙方如在预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执行。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预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不符合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 ,即每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元。乙方认购股权的最低比例为%,最高比例为%。

  第九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有权转让其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XX%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

  第73条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 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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