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协议书

时间:2021-09-08 11:23:0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治安协议书四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治安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治安协议书四篇

治安协议书 篇1

  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管理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房间,姓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以下简称小区。

  为维护本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小区内各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安全责任制执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本着对甲、乙双方负责的态度,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协议书,以达到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小区内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目的,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一)经常及时地向乙方宣传国家、市政府、公安消防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消防和治安保卫的各项规定。

  (二)负责制定小区的安全防火、治安保卫制度。完善消防、治安工作的责任制,并负责小区员工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和有关的安全教育普及工作,开展必要的防火安全活动。配齐消防器材和防火设施。

  (三)负责检查小区内重点及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保证所有治安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日常工作中的防火、治安保卫工作和消防隐患的整治工作。申报审批业主住宅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的防火工作。

  (五)负责火险、火灾的扑救组织工作,刑事治安案件报警及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火警现场的保护调查。协调善后处理工作。

  (六)负责检查清理消防安全通道及公共区域内私自存放的各种物品,并对物品所有者发出警告通知书。

  二、乙方责任

  (一)加强防火、防盗基本常识学习,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各种防盗能力。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市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配合小区管理者做好入住登记工作,并按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在入住前办理好居留证、暂住证、就业证,需要保姆、家庭教师的业主,请到公安机关指定的政府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配合小区管理者,填写紧急联络表格以备在住宅出现报警及危及安全情况时,能及时联络各位业主,防止出现严重后果。如无法联络及乙方未能预先安排将住宅钥匙交与甲方保管的情况下而又不留钥匙,致使甲方未能及时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使用住宅内的多种电器设备时,不得擅自挪动住宅内的消防安全设施(如烟感、温感、喷淋头等装置)。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带入小区内。

  (六)严禁在消防疏散通道和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任何由于违反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为了小区内所有业主的安全,进入小区必须使用安全门锁系统和访客对讲机。

  三、违约的处理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条款。双方中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将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其它事项

  (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此协议书如有与国家和上级主管机关规定不符之处,当以国家或上级主管机关规定为准。

  甲方:乙方:施工方:

  日期:日期:日期:

治安协议书 篇2

  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原则,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小编整理的治安调解的协议书,供参考!

  治安调解

  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解处理

  治安调解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各种民事权益争执;

  二、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调解范围;

  三、必须是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四、必须当事人各方由自愿接受调解的意愿;

  五、治安调解必须是公安机关认为可以适用调解的

  治安调解的“四宜四不宜”:

  一、宜解不宜结;

  二、宜和不宜激;

  三、宜缓不宜急;

  四、宜宽不宜严.

  治安调解的原则

  应注意两点:一是并非所有的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都要首先经过调解,也就是说,调解不是处理这类案件的必经程序;二、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治安调解的程序

  在实际工作中,民警在治安调解时,必须注意:

  (1)在调解前,要对案件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以取得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

  (2)是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制作询问笔录。

  (3)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进行法律宣传。明确告知法律规定的治安调解的内容、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依法履行调解协议及调解未达成协议、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等。

  (4)是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态度和意见。

  (5)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说服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调解协议书。

  (6)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协议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治安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治安调解,是指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劝说、教育并促使双方交换意见,达成协议,对治安案件做出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安机关可以治安调解。

  民间纠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和单位之间,在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第四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治安调解: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的;

  (三)寻衅滋事的;

  (四)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挑起事端的;

  (六)其他不宜治安调解的。

  第五条治安调解应当依法进行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实施。

  第六条治安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治安调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二)公正原则。治安调解应当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提出调解意见,不得偏袒一方。

  (三)公开原则。治安调解应当公开进行,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求不公开的除外。

  (四)自愿原则。治安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五)及时原则。治安调解应当及时进行,使当事人尽快达成协议,解决纠纷。治安调解不成应当在法定的办案期限内及时依法处罚,不得久拖不决。

  (六)教育原则。治安调解应当通过查清事实,讲明道理,指出当事人的错误和违法之处,教育当事人自觉守法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第七条被侵害人可以亲自参加治安调解,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参加治安调解。委托他人参加治安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权限。

  第八条公安机关进行治安调解时,可以邀请当地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

  当事人中有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九条治安调解一般为一次,必要时可以增加一次。

  对明显不构成轻伤、不需要伤情鉴定以及损毁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对需要伤情鉴定或者价值认定的治安案件,应当在伤情鉴定文书和价值认定结论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对一次调解不成,有必要再次调解的,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条治安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式样附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书上签名,并履行协议。

  第十一条《治安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安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

  (三)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四)治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印章(捺指印)。

  《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治安调解机关留存一份备查。

  第十二条调解协议履行期满三日内,办案民警应当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对已经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结案,对没有履行协议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查清原因。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的,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治安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现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进行现场调解。

  现场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联(式样附后),由双方当事人签名。

  第十五条经治安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应当纳入统计范围,并根据案卷装订要求建立卷宗。

  现场治安调解结案的治安案件,可以不制作卷宗,但办案部门应当将《现场治安调解协议书》按编号装订存档。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治安调解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治安协议书 篇3

  甲方: 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市场治安秩序,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租赁商铺的管理工作,经协商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作为租赁商铺消防和治安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全面负责消防和治安安全工作。

  2.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国家、济南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消防治安等工作法律、法规及条例。

  3. 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指定一名具有安全消防治安管理责任能力的人为责任人,加强对租赁商铺、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4. 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消防、治安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5. 乙方在租赁房屋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并不得在公用部位特别是安全通道堆放任何杂物,如出现此类违规行为,甲方一旦发现,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6. 乙方有违反甲方防火安全规定(如违章动用明火、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在规定禁烟区内吸烟等),甲方有权制止,如发生火灾等事故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7. 在乙方的租赁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规、政策,负责安全消防治安等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8.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执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治安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订了《 》(下称:主合同),为确保主合同项下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依法签订以下治安防火安全协议,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协议,以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如下:

  一、协议概况

  1、甲方将建设项目中的移动、联通、电信信号覆盖基站工程由乙方承建,同时将安全生产、消防等安全管理责任一并发包给乙方。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企业内部保卫的法律、法规和条例,认真执行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双方职责、责任。

  二、甲方的责任

  1、甲乙双方各派专门人员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小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人由甲方指定。安全管理负责人每一周召集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应给予积极配合。

  3、甲方指定现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乙方治安、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治安防火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4、甲方对乙方所有安全设施、防火防盗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由甲方的现场负责人监督乙方安全、防火防盗制度的落实情况。

  5、甲方安全管理部门需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进场施工的人员办理施工证。

  三、乙方的责任

  1、乙方全面负责施工期间工地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乙方施工管理松懈或施工人员违章操作等方面原因而造成的刑事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追究当事人和乙方的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可给与乙方警告、罚款、责令立即整改、赔偿经济损失、解除承包合同的处理。

  2、乙方确定 作为乙方本次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治安管理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应及时整改。

  3、甲方负责人对乙方提出治安、消防、安全设施及制度的修改意见,乙方须在收到改正通知后的三日内,按甲方提出的意见防范安全隐患、解决安全问题。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造成的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

  4、乙方负责人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熟知建筑立体结构和平面布局,做好安全措施编制。

  5、乙方需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在用工前负责对所有施工人员(含民工)进行审查;

  (2)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3)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和防火教育;

  (4)负责对进场施工的各种工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或相关防护技能的培训,明确重大危险点、危险源;

  (5)乙方保证进场施工的电工、电气焊工、油漆工等特种工种人员具备上岗操作证。

  如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人员不符合以上要求,甲方将对乙方处以 500 元罚款。

  6、乙方应当根据国家消防安全规范和建筑安全要求,合理的配置消防器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7、乙方保证向进场施工的工人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网、防滑鞋、安全带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8、乙方派专人督促监管并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拉接电线、插座;

  如若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200 元的罚款。

  9、乙方保证施工装修工程及施工安全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范和建筑安全要求,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施工证,不按规定佩戴证件或无证者不得进入工地施工。

  10、乙方需要动用电焊、气割或使用明火作业时,应提前48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将如何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方案报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查批准并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施工。如若乙方违规操作,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500 元罚款。

  11、乙方派专人看管在施工现场存放的各类施工材料、设备及工具。如有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保证在看管过程中:

  (1)各种施工材料要分类堆放并码放整齐。

  (2)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储存条件管理,设立专库并指派专人值班看管。

  (3)存在火灾危险的工种作业区之间必须设立防火间距。

  (4)每日收工前,必须将当日产生的施工垃圾清理干净并清运出场。

  如由于乙方的看管疏忽给甲方造成损失,需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同时甲方可对乙方处以 200 元罚款。

  12、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乙方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疏散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如由于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确保将生活费、工资等发放到自己职工手中,如因生活费、工资等问题引起法律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

  14、因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政府安监部门、消防监督部门等责令停止施工的,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其 他

  2、本协议系主合同的补充协议,主合同相关内容与本协议不尽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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