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协议书

时间:2021-11-21 12:54:5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公司成立协议书三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想写协议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成立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公司成立协议书三篇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1

  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甲方以[ ]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

  公司住所: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或*****技术评估作价**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

  (2)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 事 会

  1、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由**公司和**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 事 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丙方推荐*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 机关报告;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列席董事会会议;

  (6)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在共同合作成立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合作的各方为: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共同建立和经营

  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暂定,并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为新公司)。

  第三条 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有关条例、法规规定。 新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第四条 新公司的组织形式为 有限责任公。

  第四章 经营宗旨、目标、范围

  第五条 新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第六条 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第五章 注册资金、占股比例、利润分配

  第七条 新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各方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乙方: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丙方:以现金人民币万元出资,占股(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

  第九条 甲、乙、丙三方的现金出资,在《公司法》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内投入到新公司的指定帐户。

  第十条 甲乙丙三方按所持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利润承担责任。

  第六章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应按约定的出资金额及形式、时间投入认缴出资,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有特殊约定除外)

  第十二条 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二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 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第十三条 三方应遵守新公司章程,保守新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将新公司的商业密给第三方。

  第七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新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新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重大投资、重要资产的抵押及转让、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有效。

  第十八条 司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方担任或委派,对公司股东负责。

  第二十一条 新公司设监事一人,由方担任或委派,对公司股东负责。

  第二十二条 新公司法人代表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

  第二十三条 新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方委任或公开招聘,负责公司运营及日常管理;设副总经理1名,由方担任,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及产品研发等。(副总经理的设置可随公司今后发展而调整)

  第二十四条 新公司的财务会计,由方委派或公开招聘;出纳人员由 方委派或公开招聘。如果新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在两人以上,方委派人员应担任新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职务。

  第八章 税务 财务 审计

  第二十五条 新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六条 新公司根据国家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新公司的会计制度。

  第九章 合作期限

  第二十七条 新公司的经营期限为 年。经一方提议, 股东会一致通过,可在期满六个月前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延长。

  第十章 特殊约定

  第二十八条 新公司成立后,在新公司增资扩股后,甲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权应不低于 %,乙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权应不低于 %。丙方持有新公司的股权应不低于 %。

  第二十玖条 新公司成立后,应当每月向各股东报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于每个月向各股东书面报告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

  第十一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条 合作期满或提前终止合作,新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债权债务,根据合作各在新公司中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一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本合同各方签署才生效。如须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新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经营,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或股东会一致通过,可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三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 新公司成立后,由公司承担的研发项目,合作各方不得将项目的相关技术.密给第三方。否则,由泄密方赔偿因此造成新公司的损失。

  第三十四条 甲乙丙三方应按本合同与公司章程约定投入注册资金,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协议承诺投入新公司注册资金的.相等金额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五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各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合作各方协商决定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公司注册地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十七条 在诉讼过程中,除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需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不需报批的,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第三十玖条 新公司注册成立,组织机构设置及其权责,股东的具体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公司的其他规定,由新公司章程规定。如公司章程没有本合同约定内容,或者与本合同约定内容相冲突,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十条 任何一方发生名称或主体变更,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由该方变更后的权利义务承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享有本合同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新公司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之日即刻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协议书 篇3

  招聘方: 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协议是以业务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及建立全国服务网络为宗旨,经双向选择,公司决定投资建立 监理公司 分公司,任命 为负责人,在该处负责全面工作,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就各自的责、权、利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合作形式:

  1、 由 投资,建立该地区服务机构 监理公司 分公司。

  2、 受聘人现为本公司 地区负责人,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3、 公司定期对受聘人进行考核。

  二、指标:

  1、 为创造经济、社会效益,负责人必须投入广告宣传费,其额度为每月不少于XX元,交总公司统一办理、策划、宣传。

  2、 监理业务用户满意率为99%以上、投诉率控制在1%以内。

  三、工作要求:

  1、 负责人必须亲临监理现场,对所责任范围情况了解,并要求其它工作人员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对用户要有耐心、诚心、做好监理工作。

  2、 认真填写公司统一的用户意见卡及各项报表,定期参加公司会议。

  3、 在接到新任务时,必须在一周内将用户情况上报;包括:姓名、地址、电话、工期、费用总额、监理责任人及工地情况表格并在监理合同中注明公司监督电话。

  4、 受聘人在聘用期间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护公司财产,维护公司的信誉。如有违章事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解聘,有违法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5、 负责人及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培训,无故三次不到会者,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分部负责人承。

  6、 发生客户投诉的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办法解决,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有权对分公司进行处罚,并要求其改正,不能达到客户满意的,总公司有权解除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经济规定:

  1、 聘用期指标为每年上交:内地10万元、沿海发展地区30万赞助费,地方的宣传归乙方自行安排,但总投入费用不低于总经营流水的20%。

  2、 总公司提取地方收取监理费的5%,分公司收取监理费后一周内须将与客户签订合同后上报公司,否则按挪用公款处理,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 要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开展地产和物业的开发,并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

  4、 不服从公司管理、开发不得力的,予以开除,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五,其它条款:

  1、 本合同为双方自愿合作,分公司预留的款项包含个人及员工待遇,总公司不再支付负责人各项费用(含医疗、养老等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

  2、 本合同中规定的个人收入(工资及奖励)遇有国家税收征定条文中,应征税的部分,由个人缴纳。

  3、 本合同遇有和国家劳动法,合同法有异议时,以国家法律为准。

  六、时效性:

  1、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备案。

  2、本协议为长期合作,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 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条款,不予执行。

  4、 总公司维规范全国装饰监理行业所做出的决定自动生效。

  七、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自动失效:

  1、 战争、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的。

  2、 甲乙方的任意方触犯法律失去自由的。

  3、 国家法令禁止本行业或本公司不准经营的。

  4、 由于公司经营不善,造成破产、倒闭、转营其他行业的。

  八、本协议的解释权在 监理公司。

  甲 方:: 监理公司

  法定代表:

  通讯电话::

  注册地址::

  签约日期:

  乙 方:

  身份证号:

  通讯电话:

  经营地址:

  签约日期:

  附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精选公司成立协议书三篇】相关文章:

1.公司成立协议书

2.精选公司成立协议书4篇

3.公司成立协议书范本

4.公司成立协议书六篇

5.公司成立协议书10篇

6.公司成立协议书5篇

7.【精品】公司成立协议书3篇

8.关于公司成立协议书8篇

上一篇:技术协议书 下一篇:安全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