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协议书

时间:2021-11-26 13:05:3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责任协议书集合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责任协议书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责任协议书集合8篇

责任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更好地发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就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责任保险条款问题进行研究,共同制定有关条款。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确定的条款基础上,对保监会批复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条款》)中不明确和不具体的地方在本协议中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此解释和规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条款》第三条被保险人定义为:本保险所指被保险人为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二、《条款》第三条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修改为:审计业务是指被保险人出具的审计报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规范和管辖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由注册会计师承办的会计报表审计、企业资本验证、企业改组、合并、分立、整顿、解散清算审计、净资产验证、纳税申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三、《条款》第三条利害关系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部门。

  四、《条款》第三条每次保险事故,是指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因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过失行为导致出具的审计业务报告失实而向被保险人提出的单个索赔或系列索赔。

  五、《条款》第四条修改为: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被保险人在承办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过程中,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和利害关系人的经济损失,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在保险期内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本公司依照本条款及补充条款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六、《条款》第六条删除第十一项,第三项修改为: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私自接纳的审计业务。第五项修改为:被保险人在本保险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赔情况。第六项修改为:“在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险人签署的审计报告。”

  七、《条款》第八条修改为:“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之内,被保险人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八、《条款》第十六条更改为“投保时,被保险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填写投保问卷”。

  九、《条款》第十八条更改为: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注册会计师人员发生变动,应在一月之内通知本公司。

  十、《条款》第二十条更改“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取欺诈,隐瞒等恶劣手段侵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条款》第二十一条更改为“本公司有权对被保险人的经营风险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对本公司提出的经被保险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议,被保险人应认真付诸实施。”

  十二、此险种在确定追溯期时,采用以下原则,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续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即连续投保,连续计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计算,即追溯期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断时间在一年之内的,经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缴中断期间l00%的保险费后,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断之前的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但对于中断期间已经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中断保险行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复。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一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一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二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被保险人在交纳了当年度保险费和补交了投保前三年度的保险费时,第一年投保时,追溯追溯至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前三年;以后年度投保时,类推。

  十三、被保险人发生赔偿后,向本公司提出申请,并按比例补交相应的保险费,可以将累计赔偿限额恢复。但恢复次数最多不超过3次。

  十四、在保险期内,如被保险人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被主管部门撤销,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在列明的追溯期开始后,因过失行为造成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在宣布歇业、经营期满注销或撤销之日起三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如五年内委托人及利害关系人提出索赔的,被保险人交纳年保费的20%后,本公司在本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按甲方上报保监会前双方达成的费率,由甲方与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投保,具体保险费率详见协议的附件。

  第四条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条款》和《补充条款》进行修改,应由甲乙双方同意并就修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有关款。

  第五条甲方应履行保险责任。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件,甲方应第一时间到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情况,办理赔偿手续。如果发生争议,甲方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解决有关索赔事宜。如无法达成意见,由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鉴定委员会予以鉴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提交仲裁机关裁定。

  第六条甲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标准保单。甲方在与各事务所签订保险合同时,将根据各所的具体情况与各事务所协商保险合同的内容。对于经营管理良好、业务量大、风险相对较低或连续三年未出险的会计师事务所,甲方同意在标准费率基础上适当调整费率或给予其他的优惠条件。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建立定期联络制度,交流开展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业务的有关情况,协商解决保险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具体时间为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四上午。

  第八条甲乙双方同意成立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

  鉴定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进行鉴定。责任鉴定结果实行投票表决制。鉴定委员会如果无法得出结论,应交仲裁机关裁决。

  第九条乙方应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如实填写会计师责任保险投保问卷和投保单,并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工作。

  第十条甲方应在保单正本备注栏注明“《条款》与《补充条款》相予盾时,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责任协议书 篇2

  甲方:教师 _____

  乙方: 学生家长 ____

  学生 _____

  为强化班级安全工作管理,落实本学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结合我(甲方)班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和任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做好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2、组织学生学习安全事故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3、教育学生努力学习。

  4、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

  第二条、乙方家长的职责和任务。

  1、对子女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2、切实加强子女安全意识。

  3、教育子女努力学习(每天督促子女学习并检查学习情况)。

  4、关心子女的身体健康。

  第三条、乙方学生职责和任务。

  1、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园纪律》、《安全条约》和《班公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

  2、认真学习安全事故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交通安全,饮食卫生,不得攀高,未经家长同意不得私自去游泳,不打架,遵守学校纪律等方面)。

  3、加强体育锻炼,认真学习文化知识,不懂的请教老师。

  第四条、甲方违约责任

  1、违反第一条第1、3、4项的接受学校行政处分。

  2、违反第一条第2项的按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有关内容执行。

  第五条、乙方违约责任

  1、家长违反第二条第3、4项的,甲方给予提醒。

  2、家长违反第二条第2项致使其子女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学校或甲方作书面通知,强制乙方学生退学。

  3、学生违反第二条第3项的,乙方家长及甲方给予批评教育。

  4、学生违反第二条第1、2项的,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罚:

  (1)情节轻微,但有对其他学生的纪律、学习造成影响的给口头警告或校内记过。

  (2)其他学生人身安全受到乙方学生威胁时,由学校或甲方强制乙方学生退学。

  (3)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学校或甲方责令乙方学生自动退学。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学生学期结束止生效。

  本协议共2页,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公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

  乙方:(签名)家长_____

  学生_____

  公证人:(签名)_____

责任协议书 篇3

  甲方:树人教育培训

  乙方:学生监护人

  为了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充实的暑假,保护学生的学习权益和人身安全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种意外,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1. 甲方根据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培优补差,使学生学有所获,树人培训责任协议书。收到良好的效果。

  2. 甲方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定时举行单科测试,并及时向乙方反应各种情况。

  3. 甲方协助乙方监护,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各种制度,实施各种措施,预防和应对各种意外。

  4. 学生在指定时间(7月10日到8月10日,除放假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和指定地点(补习点)内,在服从管理,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由于管理疏忽或管理失当引起的意外,由甲方承担责任。(时间和空间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5.在指定时间(同上)指定地点(同上),如发生疾病,打架,玩耍,等因素造成的意外,甲方有责任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但其最终结果由乙方或第三方负全部责任。

  6. 在指定时间(同上)指定地点(同上)以外,学生的任何行为,任何状况,一概与甲方无关,学生发生的一切意外无论是自然造成还是人为造成的意外都由乙方或第三方负全部责任。

  7. 留宿学生的食宿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学生自愿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提供便利,如有意外由乙方或第三方负全部责任。

  8. 乙方参加培训纯属自愿,如发生任何事故,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吴鹏

  乙方代表:学生:

  家长:

  20xx年7月10日

责任协议书 篇4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万元,出资为(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五、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六、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七、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八、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九、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公司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二、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未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依期足额缴纳出资的、以实物出资未交付至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未办理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办法承担。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六、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责任协议书 篇5

  甲方(单位):

  乙方(工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于20xx年4月份在×××××发生工伤事故,其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经医院治疗后现已出院,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人民币52078.00元由甲方支付。涉及工伤类伤残补助、医疗补助、就业补助、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及二次手术费用等其他所有费用,双方约定为90000.00元人民币(玖万元整),以包干形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并以本协议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自协议签订及乙方收到玖万元工伤补助费用后,乙方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2、乙方收到一次性赔偿金后,应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充分体现公平、合理。

  5、双方约定,乙方所有治疗凭证交由甲方保管,如甲方办理保险手续所得保险费均属甲方所有,但如保险部门要求应由乙方提供本人相关证明手续或原件时,乙方同意予以配合。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甲方。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责任协议书 篇6

  为了加强幼儿园与家长合作,达到幼儿园与家庭教育同步,促进幼儿全面健康成长,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与幼儿家长签订如下协议:

  一、关于幼儿物品

  幼儿不准携带贵重物品及首饰,以及各种任何易造成伤害的玩具,因此造成的后果家长自负。

  二、关于幼儿安全方面、

  1、 幼儿园的工作关系到幼儿的安全,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主要成员接幼儿离园,需代接或上课中途接孩子必须跟授课老师讲清事由。若因擅自接孩子或托人接孩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不按时接送责任自负。

  2、 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不准接送幼儿,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关于幼儿安全事故问题

  1、家长要按规定时间接送幼儿,必须将孩子送到幼儿园教室门口交给老师,孩子有先天性的疾病或身体残疾、孩子的身心状况必须跟老师交代清楚,不得隐瞒,若有隐瞒,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2、为了安全起见家长不要给孩子穿戴有可能伤害其身体和皮肤的衣物。

  3、幼儿园小朋友之间若发生吵架或小矛盾事件,家长要相互包容,若事情较大者必须跟老师或园领导直接反应,不得擅自解决,为此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家长自负。

  4、凡来幼儿园上课的幼儿不准带零食。幼儿自带饮食必须查看是否三无产品,若过期、变质食物和饮料所造成的后果家长负全责。

  四、关于教师对幼儿安全方面

  1、幼儿园保育员负责幼儿在校的安全教育、监管、晨午检及保教工作。

  2、幼儿园保育员认真负责切实落实好幼儿接送工作。

  幼儿园的安全与和谐的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的共同营造,希望家长您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若同意以上安全协议内容,请幼儿主要监护人签名。(本目标责任书自签订起执行)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盖章)

  电话:

  幼儿教师签名

责任协议书 篇7

  甲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宏业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为确保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安全顺利施工,明确安全责任,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二、爆破作业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三、爆破警戒范围:爆破点周边200米(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

  四、爆破作业保护范围: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包括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内外部设备设施和人员)、老虎坑环境园中区(包括施工单位活动板房、施工车辆及施工人员)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爆破施工相关许可事项。

  2、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爆破作业人员出示相关工作证明以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有权制止乙方爆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操作行为。

  3、甲方人员接受乙方所进行的爆破作业安全培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爆炸物品。

  4、甲方协助乙方组织召开爆破作业协调会,检查爆破区周边警戒情况。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爆破公司的资质文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爆破工、安全员的特种作业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公安局批准和备案手续等资料,向监理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2、爆破施工严格遵照《爆破安全规程》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爆破施工前,编制详细的爆破施工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3、组织爆破保护范围内的单位就爆破作业进行沟通协调,确保爆破施工进行顺利,每次爆破前在受影响单位处张贴书面告示和安全警戒图。

  4、爆破开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安全技术操作方法,预防事故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安全技术施工组织设计由乙方编制,经监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5、石方爆破开始前,对周围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出具爆破安全评估报告,并依据其结构特征和国家标准给出各自的爆破振动安全允许值。爆破前要落实爆破安全评估报告所提出的要求。爆破时组织对要保护物及设备进行爆破振动监测,爆破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爆破振动监测报告并提交给甲方和监理。

  6、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对飞石进行控制,以防止个别飞石造成周围保护物的损害。爆破时实施严格的安全警戒。

  7、起爆前加强警戒警示,爆破时人员/车辆全部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起爆,环境园道路、二期道路、中区施工道路及泥头车外运临时道路等设置警戒,爆破警戒范围按爆破飞石的安全距离确定,安全警戒必须在爆破前30分钟设立,炮响后,经现场爆破人员确定后,方可撤除安全警戒。

  8、爆破施工严格遵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爆破施工。在使用爆破器材时,要严格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定》施工。

  9、严格按公安机关批准和甲方、监理同意后的作业时间内进行爆破作业,并尽量固定作业时间。

  10、火工品管理。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严格按照深圳市公安局关于对爆炸物品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爆炸物品管理员负责对爆破物品的专门管理,由专人领取,领取及使用均应进行登记。做到未用完爆炸物品及时退库,现场不存放、不遗留、不过夜爆炸物品。

  13、遇暴雨、雷电、山洪、台风、塌方、道路阻断、地震等或因国家政策规定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施工时,乙方不得进行爆破施工作业。

  七、本协议一试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和深圳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爆破作业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责任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年级学生家长: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教育学生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家庭和社会均应为青少年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安全、和谐、健康的教育环境。为了能够将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的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根据以上法律条款和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本着既充分尊重家校双方对学生教育的意愿,又应明确家校双方对学生安全教育方面各应承担责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乙方应履行的安全教育职责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责任:

  (一)甲方有依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对违反安全教育等相关制度的行为学生有批评、处分的权利。

  (二)甲方应利用每天跟班、每周一升旗集会、周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一定的自护、自救和安全防范等基本知识。

  (三)甲方应通过定期检查的方式,协助学校排查在建筑物、教学器材、教学场地等硬件设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每一个学生在校园学习活动的安全。

  (四)甲方要求每一个教职员工应规范执教行为,不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罚学生。

  (五)甲方对发生在校园内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有制止和优先调处的义务和权利。

  (六)甲方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使班级学生、班级间学生文明、友好、和谐相处,做到不欺辱、歧视同学,尤其严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七)甲方享有优先处理学生安全事件的权利和负有出现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家长告知的义务,伤害事件中负有送受害学生到附近医院、诊所救治的义务,但一切费用均由侵害学生家长或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教育学生在校内外不食用过期、变质、未经清洗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饮品。

  (九)甲方班级所有任课教师有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疏散,保护学生逃离现场的义务。

  (十)甲方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或活动期间不准擅自出校门或离校,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学生个人和家长自负。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也应自觉履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教育子女的职责,做到不将自己应负的责任推卸给学校或他人。

  (二)乙方应利用子女在家时间,耐心细致地对子女进行防骗、防盗、防火、防毒、防邪、防溺、防赌、防震、防暴、防侵害、防煤气、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同时应教育子女不和同学打架、吵嘴,不在校外吸烟、饮酒、上网、不带管制刀具。

  (三)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做到不躲避、不无理取闹、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秩序,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学校放学、放假后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和“学生不听学校告诫自行离校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学生在放学、放假后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和“违犯学校纪律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的相关规定,乙方应教育子女防止以上现象的发生。

  (五)乙方有协助甲方处理与自己有关联事件的义务和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的责任。

  (六)乙方子女在校园围纪攀树、登高、动触电路等行为造成自伤的,乙方承担全部医药费;给同学造成伤害的,应主动和被伤害学生家长联系,取得对方谅解,使事件能够平稳解决,并承担所有费用。

  (七)乙方因纵容子女在校园内外给其他同学造成伤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八)乙方子女在校园内外因饮酒、游泳、洗澡、留宿他家、上网等监管不利而引发安全事件的,责任全部自负。

  (九)乙方子女在校受到伤害,乙方不得冲撞、殴打、侮辱师生、更不能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利制止并报告公安司法机关介入处理。

  (十)乙方因不按时接送年龄过小的幼、少儿,在上、放学中途发生安全事故者,后果自负。

  (十一)在沙尘暴、暴风雨等特殊天气或事件中,学校通过村组、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前来接学生回家而乙方未履行义务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按照有关规定,学生因上、放学途中,旷课、逃学发生的安全事故,而甲方行为并无不当,责任由乙方及其子女自负;发生打架伤害事件,由双方家长自行解决,或诉诸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学生在校内外食毒或自杀、自伤或因乙方教育方式不当,致使学生自伤、出走,甲方行为并无不当,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争议及事件调处

  (一)甲方及其上级机关有优先处理师生、学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的权利。

  (二)安全争议或安全事件应先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学校出面解决;乙方不服学校处理结果者可上拆至当地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进行调处。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班级、学校、家长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学生在该校完成学业或中途离校止。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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