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协议书

时间:2021-11-27 17:51:3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资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资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资协议书

合资协议书1

  甲方xx县xxx养殖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顾xx.

  乙方马xx等。

  委托代理人马xx.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xx县xxx磁选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xx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x年十二月八日

合资协议书2

立协议单位

  XX(以下简称甲方)地址:XX街XX号XX(以下简称乙方)地址:XX街XX号为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遵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投资。甲方投入场地5000平方米,厂房1栋(原酒厂厂房),新建育肥棚木料折人民币壹万元;乙方维修厂房,平整场地,负责防洪排涝工程,筹措其他所需资金。

  二、建场。一切建场事项,包括组建领导班子、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生产、防疫、销售、安全措施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派一名领导参加管理。税费缴纳由甲乙双方分担。三、投产。投产时间从8月份“德大”第一次供鸡雏开始。年产计划3万只。遵照“德大”的技术要求,按周期循环往复生产。

  四、分成。以“德大”出售本场鸡雏数为准,甲方按每只售价1/4提成。其余盈亏由乙方承担。

  五、联营期限。以“德大”为依据,拟长期合作。如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协议,需在一个周期结束前一个月提出,经双方协商而定。

  六、违约与风险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导致鸡场停产、停办或亏损,其后果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影响或不可抗力的风险因素导致鸡场停产、停办,由双方根据当时情况,协商处理。发生争议经司法机关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法律公证机关存留一份。上述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XXX(签名)

  现住址:XX镇XX街XX号

  乙方代表:XXX(签名)

  现住址:XX镇XX街XX号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一九九九年七月六日

合资协议书3

  中国×××公司

  ××国××××公司

  合资经营×××(产品)

  协 议 书

  中国× ×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确定在中国××省××市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在甲方原有工厂基础上建立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合营公司地址:中国××市× ×街××号。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宗旨:甲、乙双方本着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的理想,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品种,提高经济效益,使合营各方获得良好的经济利益。

  合营公司经营范围:合营公司从事××产品的生产、研究和开发新产品,在中国国内外市场销售,并进行销售后的技术服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生产初期年产×××吨,正常生产期年产×× ××吨。

  第三条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亏损和承担风险。

  第四条 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原材料等物资应尽量首先在中国购买;如果中国境内不能满足供应的,可以在中国境外购买。

  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设备和技术必须保证是先进和适用的。

  若在中国境外购买技术和设备时,应由双方代表共同进行考察、谈判和签约。

  第五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内、外市场销售,并把在境外销售放在优先地位,产品外销量要保证合营公司达到外汇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第六条 合营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合营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董事名额分配,参照甲、乙双方投资比例商定。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董事会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由董事会制定本企业的劳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合营公司期限为×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算起。

  第九条 本协议书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书的规定口任何一方因不执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对方有向违约一方索赔经济损失的权力。若有争议,由仲裁机关裁决:

  第十条 本协议书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发送通知函电,应按下述法定地址进行: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

  在中国××市签字。

  甲方:中国×××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国××××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中国×××公司

  代表职务:×××

  代表签字:

  乙方:××国××××公司

  代表职务:×××

  代表签字:

合资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拟合资向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房产”),现甲乙丙方就合资购买上述房产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产情况

  由开发,位于,合同约定面积平方米,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为人民币元。

  二、出资比例

  甲乙双方按购房总价联合出资购买该房产,出资比例各占二分之一。

  三、为合理应对当前国家房地产金融政策,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或乙方

  为代表与房产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期物业合同等合同、协议

  一、出资比例

  双方联合出资购买房产,出资比例各为50%。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所有权益,并承担因购买该房产及今后与该房产有关的所有购房款、税费等一切支出。

  二、房款、税费支付

  甲乙双方均应及时履行与房产转让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以及因受让房产产生的一切税费等支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为了受让房产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甲乙双方推选甲方为事务执行人,代表甲乙双方履行受让房产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购房款、税费及其他活动费用支出,办理交房手续,办理产权证书过户手续等。

  2、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房产转让方要求,需乙方亲自办理的,乙方应予执行。

  3、购房款、税费等付款到期前,乙方应将其应承担的部分款项交由甲方对外支付。否则,付款到期后,为确保受让房产顺利进行,甲方可自己出资垫付或对外借款垫付,因此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甲方向乙方追偿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三、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保管

  受让后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暂时由甲方保管。若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按房产共有人人数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保管各自的证书。

  四、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

  受让后房产的管理和使用由双方友好协商处理。但房产需要对外出售、出租、出借、典当等时,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同等条件下均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的,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而产生的律师费等。

  六、文书送达

  本协议确定的联系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书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和登记机构,否则造成相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将视同已经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与该房产有关事宜双方未约定如何处理的,依照我国《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合资协议书5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万元,出资为(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前足额存入公司相应账户/办理完过户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______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______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四、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五、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六、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各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七、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八、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九、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公司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二、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未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任何一方未按协议约定依期足额缴纳出资的、以实物出资未交付至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未办理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协议。

  其次,在履约阶段,可促使对方积极履约,并在对方有违约情形发生时,及时确定违约责任,必要时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约方损失降至最低。

  再次,如果因违约产生纠纷,自行协商不能解决纠纷而诉至法院或仲裁机构,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相关条款直接确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防范诉讼举证不利及败诉风险。

  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__________办法承担。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六、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资协议书6

  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甲方以[ ]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 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

  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

  2、公司注册地点在:

  公司住所:

  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二、注册资本及认缴

  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或*****技术评估作价**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

  (2)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股权。

  (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

  3、在本协议签定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

  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

  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

  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

  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7、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

  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

  四、股权的转让

  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

  五、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

  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

  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六、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

  七、董 事 会

  1、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

  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由**公司和**公司各派一名

  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8)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0)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1) 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八、监 事 会

  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丙方推荐*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方推荐。)

  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的财务;

  (2)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 机关报告;

  (4)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 列席董事会会议;

  (6) 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九、经营管理机构

  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

  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

  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

  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

  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

  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违约责任

  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 %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三、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

  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资协议书7

  甲方:重庆鹰谷光电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星际光电有限公司

  乙方作为武汉光谷知名企业,背靠武汉仕官学校国家级光电试验室,拥有先进的军工科研优势,雄厚的技术实力。甲方拥有军工企业资质,雄厚的资金优势及军方人脉关系。双方均意欲在军工高科技领域大展宏图。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在武汉光谷建立合资企业,现就合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资项目:

  光电自动控制系统,高低温铭电池,激光照射系统,火控系统等高技术含量的军工及民用产品。

  (二)合资方式及股份比例

  甲方:以货币资金投资入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

  乙方:以技术专利,技术秘诀等无形资产入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

  (三)公司注册投资及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注册地点为:武汉市光谷慧谷时空大厦

  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1000万元,分二期到位:第一期:投资300万元于二00八年三月十五日之前到位;第二期:700万元视企业资金需求于二00八年九月底,全部到位。

  如因合资公司发展需求,需增加投资时,甲方视实际需求可追加投资。

  (四)合资企业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定期,不定期举行董事会议,决定公司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董事五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三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及财务总监由甲方委派;总裁及技术总监由乙方委派,公司其它人员全部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解决。

  (五)其它:

  (1)合资公司在武汉市慧谷时空大厦购买的办公科研地约405,为了享受优惠价格,需由公司出资以乙方陈勇先生名义办理产权,该产权实属于合资公司所有,乙方陈勇先生需及时将产权转让给公司,其增值部分待公司产生效益后,适当给予陈勇先生奖励。

  (2)甲方双方同意,合资公司注册登记时,甲双方股份均采用自然人登记;其自然人占公司股份比例,由甲双方内部确定,但方的自然人必须是技术者拥有的实名。

  (3)因方的自然人是以技术等无形资产入股,而注册登记是由甲方的出资登记,因此,乙方的自然人必须全心投入到公司的工作之中,不能兼职或脚踏两只船(经董事会同意者例外),且不能以现金形式退股。

  (六)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实意的表达,双方承认本协议所包含的条款及内容准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重庆 乙方:武汉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合资协议书8

  _________市_________厂(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达成合资经营_________厂协议书。(该协议书经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号文批准),后因该厂经营严重亏损,经双方协商并报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号文批准缩小办_________厂规模的补充协议书。

  自今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缩小_________厂规模后,至_________月底止已有三个月,该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依然没有好转。最近经双方协议,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起终止原订的合资经营协议,并就有关终止_________厂合资经营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对_________厂现有资本处理的原则

  1._________厂自缩小规模后,双方承认投资总额共_________港元:等于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原值___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占_________元,乙方占_________元。

  2._________厂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营业到本协议书生效日止的经营亏损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书规定,甲方按51%,乙方按49%的比例分担亏损。据乙方意见,各方应负担的亏损金额数由各方在_________厂现有股权占有的数额来冲减的方式处理。

  3.乙方同意按上述1、2两点结算后乙方所占有股权净值全部转让卖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本终止协议书上经上级政府批准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算起45天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港币当天牌价折成港币价值汇给乙方,汇款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三天内应出具正式收据给甲方收存,双方的全部合资关系即告全面结束,_________厂一切财产权归甲方所有,_________厂在国内帐面上的所有债权、债务亦同时由甲方负责清理。

  (二)参照省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精神,在_________厂全面结束经营时,应加发每个员工解散安置费用一个月_________元人民币薪金金额,此项开以应列入_________厂亏损处理。

  (三)乙方原寄放在_________厂内(不属投资)的机械设备(附清单后)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5天内自行运回香港,甲方负责满腔热忱人办理上述设备回港报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逾期不运走,应交纳租金给甲方(租金和租期另议)。

  _________厂在乙方存放的所有车辆,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安排在下列时间完好交回给甲方,所有费用由_________厂负担,国内进口手续由甲方办理。

  _________牌:_____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费用由_________厂负担。

  _________牌:_________立即交回给甲方。

  _________牌:_________在收到上述第(一)点3小点的汇款后,三天内交回给甲方。

  (四)乙方原委托_________厂加工的各金属制品,未完成出口的数量另由甲、乙双方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甲方按新协议内容继续给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及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双方合资经营的协议书及缩小办厂规模补充协议书完全终止结束,在今后70天内甲、乙双方要继续合作,完满地处理好结束合资经营的一切有关事宜,双方各自负责支付本身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甲、乙各方在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互不相干。

  (六)本终止协议书经上级批准,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各点办理_________厂财务结算,出具_________厂财务结算书提交甲、乙双方全权代表会审签字确认。双方同意在确认之日起壹个月内办妥_________厂财务结算书。

  (七)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资协议书9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合作成立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预计总投资:________万元。

  2、双方入股方式与出资比例:

  甲方提供厂地、厂房、现金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方提供技术、成熟技术人员,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甲、乙双方出资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准)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委托________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本项目所涵盖产品的研发、生产、安装、改造与维修范围内的各自职责与义务;

  3、甲方职责与义务:

  (1)负责公司组建期间的资料整理、注册申报、许可审批等工作;

  (2)负责筹建厂房、厂地;

  (3)负责本协议所涵盖项目的设备投资;

  (4)负责其他人员招聘;

  (5)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

  4、乙方职责与义务

  (1)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涉及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环节上的技术人员;

  (2)负责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培训、考核;

  (3)负责提供本协议内所涵盖项目的在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各环节上的技术;

  5、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有义务向其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和变更

  1、甲、乙双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3、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甲、乙双方均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禁止行为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在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任何一方如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该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从____签定之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____份。

  甲方:

  法人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法人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合资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________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甲方义务

  A、甲方负责提供建设________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建设________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B、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提供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履行完毕。

  4、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__________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______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

  (1)转让投资于__________厂权益。

  (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

  (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2、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__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______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资协议书11

  合同编号:

  甲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现住地址: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

  乙方:xxx 职位:股东;法定住址: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现住地址::深圳市龙华镇新城市花园,电话:xxxxxxxxxx

  丙方:xxx 职位:股东;法定住址: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现住地址: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

  丁方:xxx 职位:执行董事,法定住址: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现住地址: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 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xxxxxx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xxxxxxx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 合作期限3年,自20xx年10月 18日起,至2012年10月18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20xx年10月18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 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xxxx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资加工厂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4、由股东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股东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 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股东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加工厂事务的决定

  加工厂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1、处分合资加工厂不动产;

  2、改变合资加工厂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资加工厂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加工厂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资加工厂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股东以外的人担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股东入资及股东的退资;

  8、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9、股东增加对合资加工厂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10、依照合资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六条 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八条 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九条 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条 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2、股东退资,其它股东应当与该退资人按照退资时的合资加工厂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资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加工厂的实际情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4、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资协议即成为加工厂的新股东,依照修改后的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二条 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加工厂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加工厂共有财产偿还,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五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xxxxxxxxxx。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三十一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三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合资协议书12

  编号: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签约第一方:xxx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______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xxx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鉴于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产品;

  鉴于乙方生产和销售××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号注册商标;

  鉴于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利”,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建立合营企业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范

  1.甲、乙方 合资经营合同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生产________(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_______。合营企业将努力提高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资本结构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资50%。

  2.甲方出资:

  (1)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产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资企业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协议书13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___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合作成立的XX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预计总投资:________万元。

  2、双方入股方式与出资比例:甲方提供厂地、厂房、现金流,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提供技术、成熟技术人员,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甲、乙双方出资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准)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

  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委托________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本项目所涵盖产品的研发、生产、安装、改造与维修范围内的各自职责与义务;

  3、甲方职责与义务:

  (1)负责公司组建期间的资料整理、注册申报、许可审批等工作;

  (2)负责筹建厂房、厂地;

  (3)负责本协议所涵盖项目的设备投资;

  (4)负责其他人员招聘;

  (5)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

  4、乙方职责与义务

  (1)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涉及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环节上的技术人员;

  (2)负责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培训、考核;

  (3)负责提供本协议内所涵盖项目的在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各环节上的技术;

  5、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有义务向其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和变更

  1、甲、乙双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3、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甲、乙双方均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禁止行为

  1、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甲、乙双方在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任何一方如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该方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从____签定之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____份。甲方:法人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乙方:法人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

合资协议书14

  甲方: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xx汽车公司(以下简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公司同意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在地区设立汽车及配件销售和配套服务的专门网络——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并同意授予新公司经销权。

  2、同意与公司、和合资组建,同时公司、和也同意与合资组建汽车销售服务中心,促进汽车在地区的销售和服务。

  3、公司、和一致同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特协议如下:

  1、合资形式

  1.1合资公司将冠名为(以下简称“新公司”)设立于。

  1.2新公司将负责设立供展示汽车、汽车配件和提供维修服务专用的场所,直接在地区从事销售经营、服务和促销活动。建立中心所涉费用,包括建设费用、装修费用、家具设备采购费用等都均由新公司负责。新公司和将按双方协商确立的租赁合同租赁中心场地,租赁费用由新公司承担。

  1.3新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xxx%的股份计xxxx万元人民币,拥有xxx%的股份计xxxxx万元人民币,拥有xxxx%的股份计xxxxx万元人民币,拥有xxxxx%的股份计xxxxxxx万元人民币。各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各方对新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公司可以自己名义或以其指定公司名义投资。

  1.4各方的投资额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壹周内由投资各方全额划入新公司的银行帐户。上述投资应以现金投入。在各方缴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1.5品牌争取的前期费用xx万元和流动资金由各方按股本比例相应投入。根据、和要求,流动资金全部由公司投入和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公司。

  1.6新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或与授权期限一致,自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投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1公司责任和义务:

  2.1.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1.2指导和协助新公司解决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1.3负责委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2.1.4负责委派和协助新公司招聘有能力、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维修人员和其他人员;

  2.1.5协助新公司展厅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等;

  2.1.6协助新公司购置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2.1.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1.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2的责任和义务:

  2.2.1负责与公司联系落实新公司授权事宜;

  2.2.2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2.3负责与新公司办理场地租赁事宜;

  2.2.4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等前期事宜;

  2.2.5根据当地政策,协助新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2.2.6协助新公司办理过渡销售事宜;

  2.2.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2.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3的责任和义务:

  2.3.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3.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作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董事长职权。

  2.4的责任和义务:

  2.4.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4.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任新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

  3、组织形式

  3.1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2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有关新公司的主要事项,董事会实行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重大事项处理依《公司章程》执行。

  3.3公司将从上述董事中任命一名为董事长。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叁年,经任命方继续任命后可以连任。新公司不设总经理,董事长将提名1名副总经理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有关新公司投资、机构变动等重大决策性问题,副总经理需告知董事会后再作决定。

  3.4新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商业活动

  4.1新公司应致力于加强和稳固其在地区的市场份额。

  4.2为扩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充分利用潜在的汽车市场,新公司应竭尽全力运用最有效的方式和资源制定营销计划和广告。

  4.3为实现既定目标,新公司在制定有关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计划和实际运作要求时应与公司的要求相符。

  4.4新公司应制定其年度销售计划,并使之与公司在该年度初制定的销售计划相一致。年度目标计划,是建立在对预定市场及份额分析基础上的,同时也与售后服务和其他部分服务(可能的计划)的预测有关。

  4.5新公司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汽车存货以与其设定的销售目标相配合。新公司也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样车和各式成品展示车。

  4.6新公司的销售定价建立在产品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上对所有的涉及价格变动的事项,新公司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价格清单。

  4.7新公司享有在地区汽车的经销权,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不得在地区直接销售和维修汽车。

  5、期限、变更和终止

  5.1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对新公司正式书面授权后生效,各方合作期限与授权期限(包括授权延续期限)一致。

  5.2如果新公司组建成立后,未能争取到公司对新公司的书面授权的,则其他三方股东有权要求在壹周内全额返还已投入的全部资金(含注册资本),并有权要求按已投入资金(含注册资本)的50%赔付违约金,本协议自行终止。

  5.2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的责任条款,致使新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任一方出现轻度违约,守约方可表示反对违约行为或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在不长于1个月内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如果其没有在上述时限内修正此类违约行为,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3合资变更后,其他方可以保持继续拥有新公司之授权和业务,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对违约方的股权具有优先购股权。如果其他方不愿意收购所转让股权,可安排第三者获取新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股份。

  5.4合资变更后,退出方仍应保守新公司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5本协议个别条款或部分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其条款的效力。协议各方诚意地以有效的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以取得经济实效,则不导致对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也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的未被特别声明的实质性条款。

  5.6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者附加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5.7本协议规定的新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新公司自动取得本协议当事人之地位。

  5.8有关协议争议的诉讼由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9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租赁协议、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出资协议书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10本协议壹式肆份,合资各方和新公司各执壹份。

  甲方: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xx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资协议书1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伙期限为

  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合伙出资额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四、利润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五、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六、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如有中途退伙的需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七、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经营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其它合伙人有权监督权。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八、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九、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的,可以进行合伙的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合伙人作为清算人。

  十、其它: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签订地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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