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

时间:2021-12-19 20:12:1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推荐】委托协议书汇总五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委托协议书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委托协议书汇总五篇

委托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民主、平等协商,现就就读幼儿委托接送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年度学期在甲方园内就读的:等名幼儿上学、放学安全接送。

  二、接送要求:

  1、正常开学期间,每天上学前安全迎接幼儿上学,放学后护送幼儿安全到家。

  2、保证行车安全,维护乘车秩序,确保接送时段幼儿安全到校、安全到家。

  3、接送时段划分。接,以乙方从幼儿监护人手中接过幼儿开始,以乙方将幼儿安全送到甲方手中结束;送,以乙方从甲方手中接过幼儿开始,以乙方将幼儿安全送到幼儿监护人手中结束。

  4、乙方在接送途中遇到幼儿有突发性疾病发生时要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并采取积极保护措施。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对接送时段被接送幼儿的人身安全负责(突发性疾病除外)。

  2、幼儿在接送途中发生突发性疾病后,因乙方未尽到告知义务,导致幼儿病情加重或产生其它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责任:

  1、甲方与乙方约定接送的具体时间,因放假或其它原因导致接送时间发生变更的,甲方要提前告知乙方。

  2、甲方上学、放学时间发生变更,但因甲方未尽到提前告知义务,导致幼儿未按时接送到位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3、以全学期每个幼儿接送费元为标准,甲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幼儿接送费元整。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致使委托接送不能进行的,违约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协议有效期:

  一学期。具体时间以上级教育部门发布的具体开学和放假时间为标准。

  七、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协议书 篇2

  No. 1330401

  甲方: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分局

  乙方:

  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

  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章) 征收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清算行行号: 地址: 地址: 开户行行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3

  委托审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 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账 号:开户银行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提供审计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下列 专项审计:

  1.1 审查公司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1.2 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3 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终止、清算活动进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1.4 对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1.5对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明确公司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并出具审计报告;

  1.6其他审计业务,具体为:。

  2. 甲方委托审计的目的和具体要求

  2.1 委托审计的目的是,乙方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实现甲方委托审计的目的;

  2.2 甲方委托审计的具体要求为:

  2.2.1审计日记和审计调查资料清楚、完整和规范;

  2.2.2支持审计报告的证据确实、合法、充分;

  2.2.3审计报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效且适用;

  2.2.4审计报告的评价、定性准确、恰当。

  3. 委托审计的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审计的期限为 日,自 年月日起计算。乙方应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

  4.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乙方办理审计业务所发生的差旅、通讯、食宿、打印复印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计入上述价款。

  4.2 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和税务规定的收款票据后,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期合同价款。

  4.3 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4.3.1 一次总付,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 圆整)。

  4.3.2 分期支付:

  4.3.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之内 ,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

  4.3.2.2 乙方向甲方提交审计报告并经甲方审核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4.3.3 其他方式:。

  4.4 甲方的付款方式为:。

  5.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5.1 甲方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5.2 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

  6. 甲方权利义务

  6.1督促或完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

  6.2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

  及其他相关资料;

  6.3为乙方的审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6.4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6.5 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

  6.6 乙方与甲方、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有利害关系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7. 乙方权利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依法进行审计,出具真实、合法、准确的审计报告;

  7.2乙方应在审计人员安排上给予保障,乙方派出的审计人员在委托审计期限内能够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乙方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7.3乙方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并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应真实反映审计结果,客观评价审计事项;

  7.4乙方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5乙方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7.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经核实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7.7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查阅甲方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甲方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甲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

  7.8乙方必须将审计进展情况和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

委托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快新校区建设,学院拟发动全体教职员工筹集部分建设资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经与经办的银行协商,由学院工会代表全体参予放款业务的教职工与经办的银行、学院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办理有关贷款手续。为了明确学院工会和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学院工会与个人签订受托办理委托放款业务协议。本着相互信任、相互负责的精神,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放款的金额共计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其中:

  _______年期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协议年利率为______%;

  _______年期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协议年利率为______%;

  委托放款利息一年一结,不计复利,放款利息所得税按国家规定代扣代交,手续费由学院承担。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乙方代表甲方与_______市_______银行_______支行、_______学院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代表甲方将资金通过_______市_______银行_______支行一次性贷给_______学院。专项用于_______新校区建设。

  三、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委托放款后,有权获得规定的利息收入;乙方有义务保障甲方该项权利的实现。

  四、委托放款期限内,国家存贷款利率若有变动,协议利率固定不变。

  五、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委托放款期满后,有权收回委托的全部本金,乙方要保证甲方上述权利的实现。

  六、甲方委托乙方通过银行贷给______________学院的资金,在委托期限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均不能提前单方终止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计财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委托协议书 篇5

  本协议由下列两方于200x年3月9日在××签订。

  委 托 方:A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受 托 方:B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鉴于:

  1、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方A(以下简称甲方)、C均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小写:2,000,000元)设立VVVVV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公司)。

  2、乙方代表甲方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C出资额人民币现金壹佰万元(小写:1,000,000元) ,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

  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第一条 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作为对公司出资(以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受托方自愿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以自身名义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第二条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受托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知情权

  委托方享有对公司投资的知情权,有权通过受托方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利润分配方案等。

  第四条 参与管理权

  委托方通过受托方参与对公司的管理。受托方参加公司股东会前,应与委托方进行沟通,涉及需要受托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受托方应根据委托方的书面指示进行表决。

  受托方应将每一次股东会表决的情况向委托方作书面通报。

  第五条 投资收益取得权

  委托方基于其对公司的实际出资,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分红所得及其他收益等全部投资收益。

  第六条 转让出资权

  在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后,委托方不得抽回出资,但可以转让出资。

  委托方可以在本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的出资额限额内,在以受托方为名义持股人的前提下相互转让对公司的出资。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委托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七条 剩余财产分配权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公司因某种原因解散并进行清算,委托方仍委托受托方参加清算,如经清算后公司有剩余财产并分配给受托方,则委托方与受托方按实际出资额的比例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委托方有权取得各自应分配的财产。

  第八条 监督权

  委托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受托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第九条 按期足额出资义务

  委托方应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按期足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因委托方未能按期足额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受托方造成的损失)均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十条 增加或补足出资的权利和义务

  如公司股东会决定增加注册资本金或补足注册资本金的决定后,委托方有权利并有义务按公司成立时其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增加或补足出资。

  第十一条 承担投资风险义务

  委托方以其委托出资的数额为限,承担对公司出资的投资风险。

  受托方不对委托方的出资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委托方不得就出资财产的盈亏,要求受托方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理税费承担义务

  在受托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在受托方将代持

  股份转为以委托方各成员或委托方各成员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委托方各成员承担。

  四、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受托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股东权利

  受托方作为公司的登记股东,有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但受托方行使股东权利时受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受托方不得利用登记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受托方仅可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处置其股东权利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赠予、放弃等)。

  第十四条 受托方无权处置因委托方委托而形成的股东权利

  受托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委托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委托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未经委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予、放弃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处置行为)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委托方利益的行为。

  未经委托方事前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第十五条 支付代表股份投资收益的义务

  受托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委托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五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委托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受托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委托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第十六条 协助转让义务

  在委托方拟将相应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受托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受托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第十七条 受托方无权就委托事项收取报酬

  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的此项委托关系为免费委托,受托方无权就此委托事项向委托方各成员收取报酬。

  五、保密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各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该等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九条 委托方和受托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委托协议,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外,因解除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委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委托方可将出资优先转让给受托方,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就转让价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受托方不愿受让委托方的出资或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受托方同意的情况下委托方可将出资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因受托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导致委托方解除协议的,受托方无权受让该代表股份。 第二十一条 受托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受托方应将代表股份转移到委托方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二十二条 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可解除与受托方的委托持股协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使委托方全部或部分成员成为公司的登记股东。

  第二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方各成员以合理价格向受托方或第三方转让对公司的出资的,本合同书因该《转让出资协议》的生效而终止。

  七、争议解决条款

  第二十四条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委托方各成员与受托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款及其他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自委托方及受托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合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2)份,协议各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A 乙方:B

  签字: 签字:

  二0xx年三月九日

【【推荐】委托协议书汇总五篇】相关文章:

1.委托推荐人才协议书

2.【推荐】委托协议书汇编8篇

3.委托检验协议书汇总7篇

4.【精选】委托协议书汇总10篇

5.委托检验协议书

6.委托试验协议书

7.【推荐】承包协议书汇总5篇

8.【推荐】授权委托书汇总10篇

9.个人委托贷款协议书

上一篇:委托协议书 下一篇:财产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