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1-12-26 14:00:2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股东协议书集合9篇

  在生活中,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协议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股东协议书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股东协议书集合9篇

股东协议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照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与,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与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与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与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与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与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依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的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商量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量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依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含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含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与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商量解决,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商量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商量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照。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依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股东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丁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实施四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四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甲方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占公司股份_______%,出资的形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甲乙丙丁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四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同时进行。

  三、合作期限

  1、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如公司正常经营,各方无意退,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四、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甲乙丙丁四方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分_______%退出。非经双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_______%进行赔偿。

  (2)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五、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六、纠纷的解决

  1、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七、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甲方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两万元人民币。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丁四方按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出资。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丁方(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股东协议书 篇3

  隐名股东协议书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 隐名股东协议书

  隐名合伙人x x x(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x x x(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x x商行专营x x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x x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x x元整外,余人民币x x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x x元整后,即为x x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x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x x x x年x月x日起至 x x x x年x月x日止共为x年x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x x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 x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丰契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 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x x x

  商行名称:

  商行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x x x

  住址:

  x x x x年x月x日

股东协议书 篇4

  现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调味品厂,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5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5人的出资比例)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是现金还是场地、设备等)出资的时间(年月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如:5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多少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四、在调味厂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谁)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5个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分厂),调味厂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厂或其他分厂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厂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厂的运作状况。调味厂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5个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总厂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至XX时间内XXX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七、作为调味厂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调味厂的返聘人员,厂里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时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5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5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戊方(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5

  股东协议书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股东协议书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为推广 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 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 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 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一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生效时间: 年 月___日

  注意:

  股东协议书是明确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订立的契约文书。股东协议书有的以合作协议书的形式出现,有的以股东协议书的形式出现。

  股东协议书与一般的经济合同的写法要求一致,但它包含的内容不同。股东协议书包含以下内容:

  ① 协议订立的宗旨和订协议人(股东);

  ② 股东合作内容;

  ③ 成立组织的名称;

  ④ 出资、盈利的分配、亏损的承担;

  ⑤ 合作期限、合作方式;

  ⑥ 股份的转让;

  ⑦ 股东议事方式;

  ⑧ 股东权利与义务;

  ⑨ 生效时间与股东签字。

股东协议书 篇6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前期总投资为_____币_____万元,其中,乙方出资_____币_____万元,占有公司_____%股权,并获得相应分红。经协商一致,就股权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分配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乙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_%的股权,根据协议,乙方应出资_____币_____万元,实际出资_____币_____万元。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如乙方在资金投入未满年情况下,将不享受合营公司分红以及一切效益。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7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股东协议书 篇8

  甲方(实际股东): XX

  乙方(名义股东): XX

  甲、乙双方约定,保持甲方向 广州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投资不变,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广州市X区X路X房。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仟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 叁仟陆佰万元,占投资比例90%,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乙方的名义出资叁仟陆佰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第二条 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 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四条 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并使权利。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第六条 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第七条 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 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系乙方之妻,对本协议全部内容及含义均已知悉,确认乙方对合道路公司并未实际出资。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广州A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之妻:

  合同签定日期:20xx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9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

  一、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乙方以劳务技术出资占5%,以现金出资 万,占 %(乙方共占有公司股份的)丙方占 %,以劳务技术出资。

  二、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1)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3)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九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第十二条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第十五条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第十六条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应及时收集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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