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1-12-31 15:15:1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有关代理协议书汇编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有关代理协议书汇编10篇

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会员号:

  乙方:

  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组织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因特网建网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权利义务

  1.1作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户提供域名注册及虚拟主机服务;并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声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保证作相应赔偿。

  1.2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如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针对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说明,该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注册、更改/取消、转入/转出以及租用虚拟主机等相关服务,以确保在委托服务时,能按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甲方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2.乙方权利义务

  2.1以在线业务系统方式或email、传真方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并指定专人对甲方服务。

  2.2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甲方可通过在线业务系统完成服务请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务请求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在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3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2.4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付款/结算条款

  3.1甲方所有款项的汇付均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

  3.2在委托首次代理业务之前,甲方汇款人民币600元或以上作为预付款,以使初期业务不因款项原因而影响乙方及时提供服务和支持。预付款是代理商预先打入的款项作为将来购买域名注册,空间租用等万维时空的产品与服务。

  3.3乙方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代理结算价格详见附件。

  3.4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3.5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退回甲方的帐款余额。

  4.违约责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被访问的,均视为乙方违约,但是,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对于乙方违约的情况,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甲方在与乙方的技术部门联系并获得证实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即可获得赔偿。

  4.2因甲方原因导致域名未能成功注册时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实时注册系统中提交注册的域名被抢注时,乙方及时为甲方免费进行同等数量的域名注册;因域名注册信息错误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

  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5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支持时,不应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6.附则

  5.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5.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约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双方同意后可延续一年,续约期内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5.4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会员号:

  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网址:电子邮件: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交易代理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

  1.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现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的指令,为乙方进行在交易所的现货交易。

  2.甲方根据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执行乙方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将乙方的资料在交易所登记备案,并取得乙方在交易所的客户编码,乙方通过甲方在交易所的全部交易行为,以该客户编码为唯一标识。

  二、资金与实物

  4.乙方的最低开户资金为_________元。(1-3万元)

  5.乙方卖出实物前,需委托甲方将实物入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取得仓库的入库单;乙方买入实物前,必须将与成交金额相当的货款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三、指定事项

  6.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7.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清算确认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8.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和黄金入出库执行人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9.乙方的以下地址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

  邮编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10.如需变更上述指定事项,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四、指令下达

  11.乙方通过甲方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下达,书面指令须有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下单方式甲方需保留录音记录。

  12.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资金或实物是否足够,内容是否齐全明确,有否违反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指令。

  13.乙方在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未全部成交前,向甲方要求撤单。

  14.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应当重新执行乙方的交易指令,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15.乙方需要入库或提货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实物入库、提货及出库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交易所仓储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五、通知事项

  16.甲方在交易日闭市后,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向乙方发出成交确认单和清算单:

  (1)乙方或其授权人到甲方营业场所领龋

  (2)按约定的号码以传真的方式发送:传真号_________

  (3)其它形式:_________

  17.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清算单后,乙方如未及时领取或未及时收到当日成交单和清算单,应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索取,否则视为甲方已经送达。

  1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成交单和清算单上记载的事项有异议,应在次日开市前向甲方提出,在次日收市前不提出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19.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通知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确认后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六、账户管理

  20.甲方在交易所指定银行开设交易专用账户,代管乙方交存的资金;在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代管乙方交存的黄金。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分户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清算单中报告可用资金和可交易黄金的余额及划转情况。

  2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的资金账户中划转资金和黄金

  (1)依照乙方指令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2)为乙方支付的仓租和运保费;

  (3)乙方的交易手续费;

  (4)乙方未履约的违约罚款;

  (5)甲乙双方签订的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22.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23.乙方用于交易的资金和黄金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资金和黄金用于自身经营活动或为他人的经营活动提供担保,甲方因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从事黄金代理业务时,乙方的资金和货款不得用于抵偿甲方的债务或挪作他用。

  24.甲方有责任如实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资信和业务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作获利保证。

  2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交易行情及其它信息,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七、费用

  26.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黄金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的收取标准按附表执行。

  27.乙方支付给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八、免责条款

  28.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9.由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乙方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协议生效和修改

  30.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31.本协议如有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协议未列明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交易所章程、规则执行。

  十、账户的清算

  33.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账户进行清算,并解除乙方的委托关系。

  (1)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2)乙方在甲方的账户被提起诉讼保全或扣划;

  (3)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约定解除协议条件的情况。

  34.甲方因故不能从事在交易所的代理业务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资金和实物转移至其他乙方认可的可经营代理业务的会员,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35.乙方可以通过注销账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代理协议。双方终止委托关系,甲方必须及时向交易所办理乙方在甲方名下的注销手续。

  十一、纠纷各处理方式

  36.甲乙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诉讼管辖地为

  十二、其他事宜

  37.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动________庄园大米原浆酒系列白酒代理的销售,并建立良好规范的市场秩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生产的五星系列白酒代理商及其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乙方应当是经关机构注册和许可的能够完成销售白酒代理任务的单位;

  2、具备一定的白酒销售网络;

  3、具备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资金能力并在本协议生效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许可费万元;

  4、乙方注册经营的项目范围必须包括其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5、有销售白酒的专职人员并具备销售甲方产品的业务能力;

  6、严格遵守甲方的价格政策及本协议有关规定。

  二、代理事项

  1、代理商级别:市代理/县代理;

  2、代理范围:市县,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代理区域进行销售活动。因乙方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代理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____日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4、首期进货款: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货款总额不得少于(大写)元,并承诺遵守所代理产品的市场规则。乙方预付定金,在甲方首次收到不低于酒箱货款后,发出第一批次白酒,价值元(按提货价计);在甲方收到第二批次不低于酒壹仟箱货款后,发出第二批次白酒,定金在第二批次货款中抵扣货款;

  5、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为“________庄园大米原浆酒系列白酒”;

  6、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风险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白酒生产许可等资料;

  2、支持乙方最大限度占领区域市场;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

  4、当乙方的市场行为违反甲方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实施劝说、警告、处罚或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5、甲方根据自己的发展情况向乙方通报新产品的开发开发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调整销售方案;

  6、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通报产品白酒价格的调整情况;

  7、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销售行为。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得到甲方授权后,乙方有权以甲方“白酒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代理协议规定的与代理产品相关的甲方产品有关的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为其所出售产品的第一售后责任人,并独立承担非因产品质量原因所引起的售后责任;

  3、乙方必须明确设立专职人员经营所代理的甲方产品;

  4、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5、在实现实际销售行为后,乙方有责任将用户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对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记录;

  6、乙方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甲方产品进行销售,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

  7、乙方在媒体上公示的甲方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不得违反甲方产品的体系;乙方在市场促销活动中,不得发布低于统一零售价7折的价格信息;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奖励及相关市场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授权。

  五、商务体系

  1、订货:

  (1)乙方订购甲方产品前,应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甲方发出订购单,明确所需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情况。

  (2)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总价款的%预付款后立即组织生产,在收到全部货款后方可向乙方发货。

  2、发货

  (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制度。甲方承诺在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在8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

  (2)。乙方应当自备运输工具从甲方指定地点自提货物并承担运输费用,在乙方确认货物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后即承担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

  3、退货

  (1)乙方向甲方所购买的系列白酒除因质量问题外不得提出退货。

  (2)如果甲方售出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予以等价调换,或者以原价向乙方退回货款,由此造成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等由甲方承担。

  5、市场公关及广告宣传

  (1)乙方有义务进行当地市场的市场开拓和广告宣传工作。

  (2)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代理商的形象;乙方不得以甲方“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乙方如举办大型公关活动,需要甲方对其提供技术资料时,应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4)乙方需把广告合同传至甲方处,待甲方确认后,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对业务往来中的任何重大商情事务对第三方严格保密;

  2、甲乙双方因任意一方的行为对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等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七、法律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件;

  3、发生以下任意情况时,可提前解除本代理协议:

  (1)双方协议同意时;

  (2)协议的一方破产被解散或被撤消时;

  (3)协议的一方有损害对方的形象和利益的行为时;

  (4)协议的一方违反协议时;

  (5)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

  (6)《合同法》规定的其他情况时。

  4、本协议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修改、更正、补充的,应另行签订补充规定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日

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的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选择人事代理单项服务;

  二、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和乙方的选择,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单项服务,内容包括:保留原有身份(人事关系),出具证明、接收,转出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

  三、乙方请求甲方提供办理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应届毕业生转正定级,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其它证明等单项服务时,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服务费;

  四、乙方的人事档案转入时若未经整理或未达到档案管理标准的,应当另行支付整理档案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整理档案;

  五、乙方的就业及与其他机构的关系,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计划生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如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其人事代理协议;

  七、协议有效期(至少一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协议期届满前,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续签协议,或办理人事关系及档案调出手续;否则,甲方视为乙方继续委托代理档案和人事关系,甲方可依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乙方计收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并保留追收乙方欠费的权利;

  八、乙方应当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费;

  九、乙方在协议期内办理调动的,由转出人事关系下月起计算,甲方退回代理费;

  十、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名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互利、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的财务顾问及会计代理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要求

  1.财务顾问: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负责为甲方_________项目部与财务有关的法定会计业务外的财税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及工商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2.财务代理: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负责为甲方的财务会计代理记帐工作。

  3.乙方负责对甲方的验资、审计及评估工作提供服务。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会计及代理程序,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代理业务,出具真实、合法的会计报告。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票据基础上,乙方业务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理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2.甲方按规定承担全部会计责任,乙方的代理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但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特别约定事项_________。

  四、业务收费

  1.财务顾问年收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合同签订日预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余款。

  2.财务代理每月收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每月10日前据实支付。

  3.乙方对甲方的验资、审计及评估工作的收费按乙方收费标准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约定的有关责任以及双方未尽的权利与义务的效力和相应的追偿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六、本约定书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6

  委托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总代理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总则

  1.1 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2.2 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 定义 本协议术语的意义如下:

  2.1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6.1条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2.2 “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2.3 “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 总代理

  3.1 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3.2 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3 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3.4 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4.1 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4.2 在洽谈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4.3 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5.1 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5.2 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6.1 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_________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7.1 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7.2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7.3 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6.1条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7.4 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8.1 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8.2 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8.3 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立即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_________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_________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1.1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

  11.2 若协商不能解决,在_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

  11.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地址寄发对方。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总代理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7

  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更好地开展运输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代理甲方进行货物的配舱,装船等一系列货运代理工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中的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2、甲方同意将其揽取的或其生产经营的货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运输。

  3、订舱时,甲方应正确填写由乙方提供的规定格式的订舱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样本见附件二),以书面形式传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订舱委托书中应注明所托运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识别方式,装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货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甲方对于货物储存,防护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订舱委托书中注明,并随附相关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责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于订舱委托书上注明本协议编号,以明确该订舱委托书是在本协议项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订舱委托书的内容,或取消订舱要求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与乙方经办操作员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是,若是由于船公司的原因导致无法进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舱回单)后,应及时以(订舱确认书)的形式将订舱配载的船名,航次,运单号,运价等信息告知甲方(双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订舱确认书)的传真报告作为乙方已告知的最终证据)。甲方对上述信息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乙方(订舱确认书)后一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6、甲方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装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的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交于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并事先告知有关货物的基本状况;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自行装箱的,由于装箱不当所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7、甲方应当保证收货人在卸货港及时提货,由于提货不及时而造成的额外堆存费和滞箱费(按照公布的费率计收)应由甲方承担,上述费用必须在提货前直接支付给码头和船公司代理。

  8、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运输费用的确认:

  (1)甲方必须在订舱委托书上确认运输费用和运输条款;如果订舱委托书中未注明,则按照乙方公布的运价计收;

  (2)双方订立在一定期限内的运输费用及费率,通过附件方式约定。

  9、费用结算:

  经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结算运费:

  (1)费用按航次结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交付运单或货物;

  (2)甲方于开航后_________天内,将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经双方协议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费用:

  (1)现金或银行支票,汇票的付款方式;

  (2)电汇,并及时把银行汇款水单送交给乙方;

  (3)采取同城托收无承付的办法结算各类运输费用。

  10、如果甲方违反第8—10条的规定,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该协议并有权采取各种措施向甲方收回被拖欠的运输费用。

  11、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费率或者其他计费依据向乙方支付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和报酬,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迟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费用或报酬,乙方有权留置甲方的单证,货物或中止有关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权乙方代领运单或者其它相关单证的,视为甲方同意将上述单证出质于乙方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费用和报酬的担保。甲方应当保证其有权将上述单证出质,由于甲方出质不当造成对第三人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应在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对确认属于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及的运输费用为限。对于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责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6、对确认属于货物灭失,部分损坏的索赔,索赔方应提供相关的法定证据,如当地权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否则另一方有权拒绝赔偿。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则向保险机构进行索赔。

  17、双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以书面形式解决,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暂扣运杂费等行动。

  18、本协议项下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审理。

  19、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协议书 篇8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销售商。

  2、销售内容:甲方生产的所有产品销售权规乙方所有

  3、乙方尽最大努力销售甲方产品。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

  5、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乙方有权提出调换,甲方应立即予以调换。

  6、乙方应完成任务:_____。试销期除外。

  7、付款期限 :甲方产品经验 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_____日内付清货款 。

  8、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与乙方一起培训销售服务人员。

  9、产品定价:________

  此价格属基础定价,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再作调整。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配合乙方销售策略,适时做好促销,如安装广告牌,市场品偿品等。

  11、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销售产品,如未经乙方同意签字,甲方销售出的产品,将抵充乙方销售任务,且乙方将扣除同等金额的产品销售货款。

  1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需交纳保证金_____元。

  二、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三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9

  海运出口集装箱运输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atgj/sha

  甲方: (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总机:________________传真: 邮编: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传真: 邮编:

  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 上海地区 (服务地理区域)海运出口货物国际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双方责任

  第一条乙方提供之出货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发货人、收货人、通知人、起运港、目的港、交货地 、唛头、件数、中英文品名、毛重、体积、运输条款、海洋运费支付方式、国内费用支付方式、运输装箱方式、乙方公司联系人、电话、传真。如委托书未注明,由此引起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于清关的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海关规定,如有违反“海关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可以退还乙方不予报关,凡因乙方报关单证有差错、缺失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通关而产生任何法律责任及任何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出运货物中不得夹带任何违禁物品并承担因实际出运货物与申报不符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各类罚金)。

  第四条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生更改事宜,原则以书面确认件为准。如乙方习惯用口头方式确认更改,则不得以“无书面确认件”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乙方在货物出运中要求预付改为到付、到付改为预付的,应在船舶到达目的港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更改后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如货物在目的港被提取,甲方对此不负责任。

  第六条乙方在货物出运后因修改运

  置方式,要求甲方代发电报通知有关承运人的,

  费用和相关风险由乙方承担,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出具安全可靠的担保。

  第七条乙方如需对任何委托事项进行更改,应在货物装入集装箱或货物进仓库的当天且不迟于进港前

  必须在船开后24小时内提出并送达相关单证、保函并承担更改而产生的各类风险、责任和费用。

  第八条乙方送甲方仓库的货物,如有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送货人员确认并通知乙方,甲方有权不予接收。

  第九条乙方发出委托后,甲方已订妥舱位,乙方要求撤销委托的,乙方除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外,亦应赔偿因撤销委托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本协议项下及每票委托的有关费用,如甲方按乙方要求将发票开给第三方的,乙方承诺负有连带付款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清关文件,

  做好每份单证的交接、签收工作。对单证遗失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必须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乙方及时付费。

  第十三条 乙方在开船前十天用传真、 /提单中有关项目或变更对货物的处必须采用书面通知;由此产生的 不错报、不漏报、不遗失, 于第一时间递交乙方,便于 正本委托书或电子委托的形式向甲方

  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如遇船开后更改提单,第二章 订舱及承运进行委托订舱。 第十四条 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有乙方的印章,如委托书上没有印章的,甲方可以拒收委托书。

  第十五条 甲方按照乙方没有印章的委托书予以操作,一旦乙方接受与该委托业务有关的需确认件、传真件、提单、报关退单等任一单证,视同乙方在任何时间或地点承认该委托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委托书后即开始订舱,并按乙方要求的形式(电话□、传真□、e-mail□)将确认的船名、航次、提单号通知乙方。

  第三章 费率及佣金

  第十七条 海洋运费/海空联运费及相关美金费用以双方单票确认为准。 第十八条 甲方按以下类目向乙方收取人民币费用:

  1.订舱费:rmb/20’gp,rmb/40’gp&40hc(已含安保费),遇船公司/船 代订舱费发生变动,双方以补充协议形式重新修改订舱费。

  2.特种箱在普箱基础上加rmb___/teu。

  3.上海港thc: rmb ________ (除美加线外)

  4.emc美加线、南美线及东南亚收取单证费rmb____/票,其他船公司单

  票确认。

  5.乙方承担非甲方失误而产生的改配、漏装、移箱、换箱、掏箱、短驳

  等杂费。

  6.其他代收代付费用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期限

  第十九条甲方在货物出运后按本协议或乙方委托书所确认的内容或海运惯例,开具发票,及时送交乙方。如乙方需要甲方在获得指令后方能开票的,则乙方需在船开后1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指令,否则甲方按实际情况开具发票,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除非乙方实际支付,否则该发票任何时候均不得成为乙方已付款的凭据。

  第二十条乙方或乙方的客户收到甲方发票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依发票金额支付运费及杂费。乙方如与船公司自确认运费,甲方按船公司发票金额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如认为金额有误应自行与船公司再次确认,不得以运费有误为由拒付甲方已代垫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任何单证。

  第二十一条甲方确认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下列第种。

  1.信用期____天;信贷额度人民币,乙方欠款超信用期

  或信贷额度,付款方式改为付款买单并且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2.付款买单。

  3.同城托收。

  第二十二条甲方于每月5日前将对帐清单传真乙方,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无异议),并在收到甲方对帐清单的十个工作日内付费。如果超过付款期,乙方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额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对乙方逾期未付款项,甲方有权就已发生业务的累计欠款一并向乙方主张权利。如乙方逾期付款达15天,甲方有权拒绝代理乙方委托出运货物或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扣留乙方所委托其他业务的单证或货物,直至乙方结清费用止。扣货、证期间,所造成额外经济损失,甲方不予承担。

  第二十三条凡运费到付而收货人拒付/拒提货时,由乙方承担船公司实际应收取的到付

  运费及目的港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滞箱费、港口费、堆存费、滞纳金等一切相应费用。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 索 赔因货物运输而引起的任何索赔,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在给予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充分时间的基础上,在法定时效内向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书面报告,由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代表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向船舶承运人提出索赔,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五条因乙方或乙方的法律关系人的原因而使甲方或甲方的法律关系人向第三方提出索赔要求的时间超出法定时效的,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乙方对货物损失的索赔应提供相关法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货损地国际公认机构的理货证明、图片、损失计算、法律依据、出口产品税务发票、出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外汇核销单,退税单),乙方对不能按甲方要求提供索赔依据而导致甲方或甲方法律关系人无法处理索赔事宜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乙方对甲方的任何索赔,应作为个案协商解决,乙方不得采取拒付或拖欠运费及其他杂费等措施。

  第二十八条 索赔应在实际损失发生后的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超过此时限视作乙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第二十九条对甲方书面承诺而实际货物延期交付的索赔,应以该部分货物所涉海洋运输费用为限。延期交付而产生的间接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对自送货物、自做箱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货损、货差自行承担责任,当乙方需向第三方追索责任时,甲方可提供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甲方不对包装箱内货物的货损货差负责。

  第六章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影响本协议/单票委托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另一方。按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直接、间接损失。

  第七章 争议解决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未能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争议事项提交上海海事法院审理。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适用于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行业惯例等。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五条任何一方要求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时,

  面通知另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另一方面确认,

  确认之日起生效。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业务往来,需在终止之日前三十天书面正式通知对方,

  业务关系,不得以突然终止业务方式阻碍操作、收费、退单等工作。如乙方连续三十个工作日无业务委托,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项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到期如协议各方未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乙方单票业务委托书是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条乙方授权先生/小姐负责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被授权人的委托签字等同与乙方的公章效力。签字式样:第四十二条乙方向甲方办理委托/订舱时,使用以下委托 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委托/订舱章式样),并且乙方确认传真件同样有效。

  第四十三条乙方授权专门人员凭以下印章领取正本提单,

  6 可随时书 法规及中国政并从双方书面并相互了结所有 /订舱章(下甲方仅确认以下印章为合法有效,如甲方对取单人印章有疑问,可拒发提单并及时与乙方联系(下方空白处显示乙方式样),乙方在使用甲方格式的《提单申领单》向甲方领取提单时,确认《提单申领单》传真件的有效性。

  第四十四条 若上述授权人、委托/订舱章、提单领单章有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10

  甲方: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

  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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