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范文合集五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协议书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吉林伯仲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处互惠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和《种子法》的有关条款,就种子供销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订购的品种为 销售区域:
质量指标:
二、运输:乙方要求货运方式为 ,地点:
三、甲方为乙方供应的种子是经过严格检验和产地检疫,无虫害,霉菌,细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杂物,保质保量供给乙方所订购的种子;在收到乙方购种款8小时内为乙方及时发货,并将发货清单,票据随货寄出。
四、乙方购种时需注明品种名,编号,数量及收货人详细地址,姓名,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及运输方式,在签定供货合同后,及时将货款付给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种子后请及时复核数量和重量,进行芽率的抽检,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间若无异议甲方则视为种子合格。
五、违约条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及时为乙方发货;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种子,由于种子本身遗传基因复杂和栽培环境的影响可能会发生变异,如果发生与种子相关内容不符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负责所供种子单价以内的责任,但不承但因仓储,运输,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发生其他质量纠纷需根据《种子法》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协议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协议有效期:全同签定之日起至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订购单不够时可书写附件。
甲方:吉林伯仲种业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吉林省辉南县富强大街40-5号 地址:
电话:0435-6984567 电话:
传真:0435-8230409 手机: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协议书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整合利用专业机构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实现效率最大化,专注发展自身核心竞争力,选择乙方作为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合作方。乙方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向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包括员工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管理、人事代理、社保服务、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咨询等人力资源全方位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参见附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人力资源事务代理事宜。
2.2如发生工商登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2.3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被代理人员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关责任。
2.4甲方为乙方代办符合规定的代理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2.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1乙方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甲方要求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具体业务。
3.2乙方应认真及时做好甲方认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工作。
3.3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其相关的商业秘密和员工信息。
第四条 乙方与甲方及甲方代理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不承担甲方代理人员的就业、工资、福利待遇、伤残和其他日常管理及法律责任。甲方及所代理人员不得以乙方名义对外活动。
第五条 甲方代理人员在代理期间,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6.1收费标准根据代理人员人数的不同划分为六级:
(1)代理人员人数在100人及以下的,甲方按每年30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2)代理人员人数在101-200人之间的(含200人),甲方按每年42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3)代理人员人数在201-300人之间的(含300人),甲方按每年54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4)代理人员人数在301-400人之间的(含400人),甲方按每年66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5)代理人员人数在401-500人之间的(含500人),甲方按每年78000元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6)代理人员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收费标准由甲乙方协商再定。
6.2经甲乙双方确认代理人员人数后,甲方按代理人员人数的等级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本协议签定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收款后协议方能生效。
6.3甲方向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划拨款项:
乙方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江门市五邑人才派遣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江门城区支行
账 户:20xx002609084861207
6.4除第一条规定的服务项目外,办理其他服务事项产生的费用,甲方可与乙方协商,并支付合理的代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一方当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违约,应先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方之纠纷另行解决。
7.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机构代理甲乙双方已约定的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否则以违约论。
7.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变更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属于违约行为。
7.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且未能在收到对方指出该违约情形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予以纠正,非违约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后契约义务
在协议履行中双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 20xx年 11月 01 日至20xx年 10 月31日。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则视为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并依此类推。
第十条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人力资源事务代理服务项目》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协议书 篇3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ó上给予能力范Χ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Χ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δ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δ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δ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委托方:XXXXXX
乙方/受托方: XX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事宜,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书面填写《信用证确认单》,由甲方的授权签字人签字,在委托开立信用证前5个工作日书面交给乙方。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全权负责联系供应商,与供应商订立商品买卖协议,确定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价格、交货期、装运港、卸货港等相关环节,并在委托乙方开立信用证时书面提供给乙方,甲方承担货物买卖过程中的一切风险和由此导致的损失。
2. 开立远期L/C:甲方在乙方开立信用证前缴付开证保证金,即货款的30%,并在信用证到期日前三天将余下70%货款、银行手续费打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开立信用证后,在甲方未支付乙方要求的全部款项前,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所有权及处理权为乙方所有。如到期未及时偿付全额款项,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银行利息,同时按日息千分之六支付违约金。如信用证到期后超过10天甲方仍未支付尾款,银行利息照收,违约金按货款金额日息百分之一点二计算。
3. 甲方承担货物进口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增值税、关税、海运费、港口费、运费等)。
4.代理费用:代理费按实际到货金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连同信用证尾款一起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支付足额保证金以后,乙方应保证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信用证受益人开立信用证,乙方在开出信用证过程中、开出信用证后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于国内外银行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一切风险和因此导致的损失。
2. 乙方在收到银行的信用证单据以后,应及时交付甲方指定代理报关公司进行报关。
3. 信用证出现不符点的情况时,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须得甲方同意方进行承兑。
四、其他约定条款
1. 委托开立的信用证经过银行承兑后,甲方不得拒付信用证尾款及代理费,甲方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2.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20xx年05月15日至20xx年05月14日
3. 本协议生效后,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共同协商修改并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为准立即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盖章后生效。
4. 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天津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XXXXX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XXXXX
代理协议书 篇5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机票订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协议宗旨及协议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内机票订购、送票及售后服务。
第二条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需国内航空客票优先询问乙方,且甲方拥有购票优先权。
(2)因甲方原因发生的误机、更改、签转、退票、客票遗失等特殊情况,按照民航客运规定处理。
(3)由于乙方无法按协议为甲方提供满意服务,经甲方三次督促仍无法改善的,甲方有权在结清所有票款及相关事宜后终止本协议。
(4)甲方授权人员应将所需的国内机票以电话、传真或其它方式告知乙方授权人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更改具体的授权人员,届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授权人员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的要求订妥后,用电话或传方式回复确认,并通知甲方价格、航空公司及航班号。如预订当天机票,甲方须在此航班起飞前 小时向乙方预订。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为甲方订票。如乙方未按时为甲方订票或错误订票,导致甲方未及时登机,乙方需支付甲方相当于机票价格 倍金额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通过提供专人、专线进行航空客票的查询、定位、送票,售后等一系列服务。
(2)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与市场持平或更低的折扣。
(3)乙方提供全年每日24小时市区快速订票、送票业务(节假日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甲方)。
(4)乙方在打折和提供各种优惠服务的基础上,按机票实收金额(最低票价基础上)的 对甲方进行现金优惠返点。
(5)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或电话确认后,方可出票;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自出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当甲方票款总额达到5~6万元之间时,可与乙方结算一次。结算时,按机票实收金额(按最低票价)的 给予甲方进行现金优惠返点。
2、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预订机票,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3、每次结算前,乙方需提供详细的《机票结算明细表》与甲方核对。《机票结算明细表》以甲方所提供模板为准。
第五条 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若发生任何索赔事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扣留和拒付、拖欠机票及机票费用等行为。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人员:乙方授权人员: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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