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协议书

时间:2022-01-29 11:27:2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养老协议书

  在生活中,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老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养老协议书

养老协议书1

  甲方: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乙方: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的原

  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 甲方XX和x在xx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男、xx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女、x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见证单位: XX社区居委会 见证人:

  20xx年11月10日

养老协议书2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 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 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 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 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 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 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 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 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 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 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法人代表: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__________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按照《关于购买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对__________、__________社区内的老年人开展社工服务,时间为_____年。

  第二条以区民政局、__________街道、区慈善会三家联合制定的《关于购买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项目的方案》作为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购买服务经费__________万元由_____支付,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__________日内先行支付__________万元的购买服务经费,余款在甲方验收评估项目后支付。

  第四条甲方负责协调组织__________和__________社区协助、支持乙方开展居家养老专业社工服务工作,并在协议终止前的_____—_____个月对该项社工服务进行验收评估。

  第五条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需每_____个月向甲方汇报该项社工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

  第六条乙方必须保证协议期内该项社工服务的延续性,不得擅自延缓和终止提供该项社工服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回购买服务的款项。

  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

  第八条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养老协议书4

  甲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乙方:XXX(二人均系XX社区居民)

  丙方:XX (XX系XX社区居民,XX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XXX的原配妻子XX同意,由XX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XX与原配妻子XX(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XX,次女XX。

  甲方之二XX与原配XX(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XX(已故) 甲方XX和XXX在1954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XXX新村16号楼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XXX,男、1921年1月10日生人,现年91岁。XXX,女、1926年12月14日生人,现年86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意见和该家庭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XXX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XXX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XXX的一切收入归乙方,XXX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见证单位: XX社区居委会 见证人:

  20xx年11月10日

养老协议书5

  父亲:________ 母亲:________

  赡养人姓名:

  长子:________ 二子:________ 三子:________

  长女:________ 二女:________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父母于1956年结婚,婚后生有3儿2女,现已长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赡养。经过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儿女独立赡养父母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各子女应该积极履行对父母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子女应该该为父母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父母分开赡养。

  3、子女的配偶有赡养公、婆(岳父、岳母)的义务。子女的子女应该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协助、支持父母履行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义务。

  第二条 子女独立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独立赡养子女应该保证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独立赡养子女应该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该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

  3、独立赡养子女应该为父母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强迫父母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条 独立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独立赡养子女应该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就诊、买药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

  2、父母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愿,请人代为护理,并由当事人支付所需费用。子女之间也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子女护理,其他子女应该支付相应该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子女共同协商。

  3、独立赡养子女在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的同时,应该尽力满足父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父母生活充实、精神愉快。其他子女应该当经常问候、看望,对父母的生活给予关爱。

  4、父母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独立赡养子女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护理,在精神上关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子女每年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子女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聚会费用由全体子女共同承担。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时,应该以协助照顾父母为出发点,尽量不给独立赡养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精力负担。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亲在世的情况下,赡养费(重大疾病费用除外)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从父亲的退休工资、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父母的存款经与父母协商留足丧葬费用外,可部分作为赡养费使用,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父亲过世的情况下,母亲的赡养费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从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

  2、父母有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独立赡养子女优先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报销、支付,其他不能报销费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父母无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

  第五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分担及遗产继承

  1、子女执行独立赡养义务前,父母应该无保留地公开现有存款及借贷往来账目。经父母及所有子女确认并认可,父母现有固定财产如下:父母现有产权住房1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现有存款____元;父亲每月退休金____元;父母其他财产____;父母其他收入____。

  2、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闲置时可以出租,出租期间所获租金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作为赡养费使用;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3、父母去

  世后,子女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应该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4、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承诺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无故中途毁约的,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其他子女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共同继承,中途毁约子女、拒绝轮流赡养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以此类推,由最终为父母养老送终的子女(子女们)继承,中途无故毁约的所有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重大疾病而无力再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的,该子女家庭享有父母全部遗产受一份的继承权。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另一方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并为父母送终的,该家庭仍享有父母遗产的全部继承权。

  第六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该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该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该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七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该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则变更方应该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该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该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该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该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子女共同委托协议履行监督人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协议履行监督人、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________母亲:________

  赡养人协助赡养人

  长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二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三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长女:________配偶:________

  二女: ________ 配偶:________

  协议履行监督人: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履行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6

  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人) :济南市历下区 街道办事处

  乙方(受托人) :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探索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确定的试点社区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评估上报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试点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8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10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买菜购物、记账核算,做饭,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洁居室、厨房、卫生间,洗衣、晾晒衣物,读报、聊天等。

  特殊服务项目:协助老人洗头、洗脚、擦澡、剪指(趾)甲、处理大小便,缝补老人衣服,整理叠放衣服,配合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翻身、 喂水、喂饭等。

  2、以微利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员为乙方员工,每月负责服务员“代币券”的收回、兑现、工资的发放。乙方有聘用、检查、奖惩、辞退服务员的权利。对甲方推荐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济南市历下区 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 街道办事处 服务中心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7

  甲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社区居民)乙方:______(二人均系_____社区居民)

  丙方:______(__系__社区居民,__的长子。经由已故居民______的原配妻子_____同意,由_____承担赡养义务和合法继承财产)

  甲方之一_____与原配妻子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两个女儿,长女_____,次女_____。

  甲方之二_____与原配_____(已故)婚后生育一子,名为_____(已故)甲方_____和______在______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

  甲方___,性别: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人,现年___岁。___,性别:___、___年___月___日生人,现年___岁。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______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见证单位:____见证人: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8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方按国家政策为乙方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乙方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就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自愿放弃甲方统一为乡村医生办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

  2、如乙方日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让甲方为其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甲方都将不予补缴。

  3、因乙方自愿放弃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是经乙方申请而签订,今后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9

  被赡养人:

  程__,男,68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何__,女,68岁,住址:户口属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现住花元村新农组,赡养人:

  程__,男,45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程__,男,39岁,住址:宜秀区罗岭镇花元村新农村民组

  董__,男,44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董__,男,38岁,住址:怀宁县凉亭乡董祠村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何凤英自愿与被赡养人程荣清在罗岭镇花园村新农组共同生活。

  2、被赡养人程荣清的生活等一切费用由其俩儿子程华荣和程江明共同承担,与董福安、董建军无关。

  3、被赡养人何凤英的生活费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共同负担,每人每年各付人民币为3000元,共计6000元。此赡养费分正月和腊月两次付清。

  4、如果被赡养人何凤英生病需住院治疗,其费用均由其俩儿子董福安和董建军共同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5、被赡养人何凤英终老的所需一切费用也全部由其子董福安、董建军承担,与被赡养人程荣清的俩子程华荣、程江明无关。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执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赡养人(签字):

  被赡养人(签字):

  20__年12月26日

养老协议书10

  甲方: XXX敬老院

  乙方:院民

  丙方:

  丁方:

  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入院试住条件及试住期限

  1、经甲方、丙方、丁方三方审核通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年满六十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的,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非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的老年人。

  2、为了保护各入住院名的权利,更好适应敬老院的生活,本协议约定从乙方入住到甲方敬老院至日起六个月为试住期。试住期满后,对于符合试住期条件的院民,另行签订正式的入住协议。

  二、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居住生活、文化娱乐、健康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和场所,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为乙方提供相应服务。

  3、凡不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院民,经劝导无效,而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甲方有权通知丙方、丁方接乙方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供养。

  4、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精神病、传染性疾病患者入住。

  5、乙方在入住期间患重大疾病,甲方有权利义务根据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为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下列款项、物品由甲方按规定统一管理使用。①上级部门下拨的“

  人头”经费;②社会各界人士、社团组织、单位向敬老院捐赠的物品、款项;③院民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社团组织、单位捐赠的款项物品。

  7、乙方所在村组的耕地、经济林、牲畜由甲方协同丙方、丁方出租、出售,所得款项统一存入乙方名下,用以弥补平时零用和去世后的后事费用。不便动的贵重资产由丁方妥善保管,如寿材等。

  8、乙方去世后要求回原居住地村组入葬的,为避免影响敬老院的正常工作及对其他院民造成不利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丙方、丁方及乙方有关亲属在乙方死亡后5个小时内将遗体接走,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敬老院的规定处理遗体。甲方根据乙方遗嘱通知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入葬的,丧葬费用由丙方、丁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入住协议。

  2、服从甲方管理及敬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外出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3、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懂礼貌、不打人骂人,爱护公物、视院如家,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做有损敬老院形象的事,不说有损敬老院声誉的话。

  4、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烟头,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

  5、闲杂物品不得带入敬老院,贵重物品可交由工作人员代为妥善保管,凡自己保管发生丢失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内装置其它设备。

  7、乙方患突发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乙方生前有决定本人遗物处置的权利。

  8、乙方在外欠款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丙方、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丁方有探视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办理乙方入住担保时,丙方、丁方须提供详细住址、

  通讯电话及村民小组证明等资料。

  3、同意乙方去逝后回村安葬,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在本院去世,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院民死亡后5小时内将遗体接走,并按照乙方遗嘱予以处理后事,逾时不到者,由此所造成费用、责任,均由丙方、丁方全部承担。

  4、乙方不能适应新的生活环境,要求回原居住地居住的或不能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严重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接到甲方通知,应及时由丙方、丁方接回原居住地村民小组居住供养。

  三、各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二)、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三)、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五)、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7.院民之间如果发生冲突、打架事件造成的损害,由院民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七)、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

  (八)、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九)、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十)、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丁方及乙方的亲属,丙方、丁方及乙方亲属应积极配合治疗,办理有关手续。对于有亲属的院民,由亲属出面在医院的相关告知书上签字,如果亲属拒绝配合或者拒绝签字的,则由甲方工作人员代签,如因医疗行为发生意外或者其他损害,与甲方无关。(院民有亲属的,应当签订一份《代签院民住院文件委托书》 )

  (十一)、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养老协议书11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三方协议主体

  甲方(养老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丙方(入住老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人、亲属、原单位或其他担任入住老人担保人的单位或个人): 姓名(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机构编号): 与乙方关系: 地 址:电话: 手机号:

  二、协议内容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家政服务机构,能够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开办的合家乐家政服务公司,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生效日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期限延长,则保证责任期限相应延长;

  4、乙方指定丙方在紧急情况下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对此表示同意。

  5、乙方进院后,甲方提供吃、住、洗衣服等生活服务。甲方会照顾好老人的生活活动,让其舒心过日子。乙方当团结院民,服从管理,不打架、吵架,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对其退回。

  6、乙方在入院时,需要说明有无病史。如乙方入院期间生病,需进行治疗,其中涉及的治疗费、护理费等开销需乙方支付,乙方无法支付的由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方有义务将乙方的健康情况通知丙方。

  7、乙方不得私自外出,外出需请假。如外出不请假者出现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进院应提供医院的体检证明和身份证件。如乙方正常死亡,丙方应无条件带走。后事与甲方无关。

  9、乙方在每月16号之前付清次月生活费、护理费等一切费用共计 元。若乙方不能承担,丙方需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对于乙方未按照合同所定时间入住期间,甲方按照日均费用的一半进行退换。

  10、乙方入住期间为:至 。若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入住,可以续签协议。

  10、本协议自三方共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附:乙方入住续签期间:1、至 。

  2、至 。

  3、至 。

  以上协议如乙方、丙方无意见将按此协议进行

  甲方:

  乙方:

  丙方:年 月日

养老协议书12

  赡养人:其儿姚风献、姚风军、姚风沃、姚风雷、姚风营5人负有赡养义务人。

  被赡养人:张顺枝,女,现年74岁,为被赡养人,被赡养人张顺枝为权利人,要求赡养人儿子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折不扣的必须执行,否则我有权进入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一、从本协议履行起,5家轮流每月一次从老大一家起顺序排列,每一家对我好与坏我有权陈述。

  二、生活补贴,每人每月现金100元整。公历5号前付现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门10元不在其内)。

  三、每年新春佳节每人500元,农历11月初10前必须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内)。

  四、关于责任田地半亩权属归我张顺枝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后归5家所有。

  五、刘福祥地对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属物杨树25棵归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后,所办后事在老大姚风献家办理,其余4家每人支付500元给姚风献为占地皮钱。

  七、以上本协议生效后必须遵照履行,不得违约,谁违约本协议应罚款30000元(叁万元)。

  赡养义务人:姚风献、姚风军、姚风沃、姚风雷、姚风营。

  被赡养人:张顺枝。

  20xx年10月10日

养老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应具备家政服务相关资质或相关服务技能。能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服务不令服务对象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二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甲方指定的6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人和失能老人。乙方为本协议所列服务对象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不属于本协议范畴。

  第三条乙方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为老年人理发、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四) 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服务工作。

  第四条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价格”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结算:

  (一)甲方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填写《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并根据该表内容涉及的项目制定每次服务的标准及价格。

  (二)乙方根据《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按时按质按量履行服务。完成服务后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回执单》,并由服务对象签字(按手印)有效。据此按月向甲方申请结算服务费。

  (三)甲方按月汇总填报《旺苍县陈家岭管理办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表》,并附《居家养老服务回执单》等资料向管理办财务室报销费用后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乙方提供服务时应尊重老人,体贴老人,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乙方在服务时间段内老人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或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主动及时予以处置。

  第七条乙方上门服务时要提醒老人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管理办财务室根据需要留存。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14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按国家政策为乙方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乙方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就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自愿放弃甲方统一为乡村医生办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

  2、如乙方日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让甲方为其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甲方都将不予补缴。

  3、因乙方自愿放弃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是经乙方申请而签订,今后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养老协议书15

  甲方: 得禄乡人民政府(敬老院)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养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丙方; 村委会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 生活环境,满足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结合得禄乡的实际 ,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在征询多方的意见后,制订、修改管理制度;

  (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4)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及监护人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

  2、甲方的义务

  (1)尽量为供养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为供养人员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疏导及精神的安抚,引导供养人员积极锻炼身体,从容地应对困难,学会快乐地享受生活。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4)提供均衡的营养配餐;

  (5)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

  (6)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将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

  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

  (7)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

  (8)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

  (2)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3)在入住期间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4)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5)在突发急病、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医疗救助。

  (6)监护人对供养人员的生活、健康状况有知情权;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根据本合同要求的内容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

  (2)入住后要自觉遵守敬老院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协助甲方搞好管理,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3)与其他入住老人和谐相处;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5)供养人员在住院期间,监护人有责任来探视以及照顾病人;

  (6)乙方要尊重服务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7)供养人员外出,须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或许经得甲方工作人员的允许,外出发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8)监护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供养人员入住的宣传动员、审核申报,送检以及敬老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入住前如实向甲方陈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等基本情况;

  (3)应经常与甲方和乙方进行沟通,保持联络,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

  (4)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或善后事宜;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出现疾病或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处理

  如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及供养人员的监护人,同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或999急救车辆;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同。如遇丙方及监护人不来医院处理的,甲方无手术签字权,甲方对乙方在医院期间的治疗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去世的善后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去世,甲方应及时与丙方及监护人取得联系,甲方应协助丙方及监护人进行善后处理。

  (2)甲方负责办理死亡证明,负责与殡仪馆联系等。

  (3)发生本款约定的情况,如甲方自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无法与丙方及监护人取得联系,或者虽然取得联系但丙方及监护人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仍不来协同处理相关事宜的,则表示乙方、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甲方本着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善后处理,如遗体火化等;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财产归集体所有;

  3、特殊情形的约定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遇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在供养期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救治,但对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导致去世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伤害甲方不负责任。

  4、本合同关于乙、丙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并不免除对乙方有法定赡养义务的其他人员的法定责任;

  5、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其他入院老人或亲属、甲方职工、来访人员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方会同乙方或丙方另行协商补充,作为协议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

  (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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