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2-05-08 12:39:5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出资协议书范文集锦7篇

  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出资协议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出资协议书范文集锦7篇

出资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10月14日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xxxxxx技术出资入股,并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拥有xxxxxx 技术,评估机构xxxxxx,评估价xx 万元,拟作价xx 万 元出资入股。

  2、 甲方承诺该技术未投入到xxx公司以外的任何地方。

  3、 乙方确认,甲方拥有的xxxxxx技术,其技术成果真实有效,同意该技术 作价xx 万元。

  4、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 万元,甲方以技术成果作价xx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技术出资和货币方式出资享有同等权益和承担同等的责任。

  5、 作价出资的xxxxxx技术,属公司所有,技术出资人甲方不得再以该技术 投入到xxx公司之外的任何地方。

  6、 公司正常运营后,在原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发展、创新的新技术成果(含 专利)属公司所有。若发现技术成果价额明显低于本协议的价额,由该技术成果投入方补足差额,全体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7、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 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 本协议一式 x 份,均为原件,复印无效,出资各方及xxx 公司各执x 份。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若出资各方中有一方是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拟出资入股技术成果,经评作价结果报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出资协议书 篇2

  (父母)甲方:

  (儿子)乙方:

  为明确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的承担及其他财产权益,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为乙方婚前购置的房产( )且以乙方的名义办理的房产证应视为甲方所有,甲方付完 ( )元人民币首付款并支付所有房贷及其他购房所需款项。

  二、如出售此房产,须经甲方同意,因卖房所带来的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三、如此房产进行拆迁安置,在拆迁后的还款还房,甲方将继续享有全部权益。所得安置房和款项均由甲方进行处置。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房产证上添加共有人(包括拆迁安置后的房产);如以后房产证加他人姓名,需甲方书面签字同意,未经甲方签字同意不被视作房屋的共有人,甲方对此房产继续拥有全部权益。

  五、甲方享有上述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完整所有权,乙方不享有收益、处置等权利,并不得干涉甲方行使上述权利。

  六、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出资协议书 篇3

  甲方(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及名义股东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________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________,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元整,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________。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________元,即大写________元整,占目标公司_____%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

  3、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以名义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目标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甲方享有依据《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

  (2)甲方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无条件的转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2、义务

  (1)甲方有义务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出资,确保资本金到位。

  (2)甲方作为目标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以其对目标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履行作为股东的全部义务。

  (3)甲方要求乙方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时,应当予以提前通知。

  (4)因甲方行使股东权利,造成乙方发生的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权利

  (1)乙方在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行使股东权利所产生的必要费用,有权要求甲方承担。

  (2)乙方不承担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义务。

  2、义务

  (1)乙方完全认可甲方为实际出资人的身份,完全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对公司、其他股东明确甲方的实际股东地位和身份。

  (2)乙方不享有《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且乙方不得主动行使《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但甲方授权乙方行使的除外。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主动配合甲方行使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东权利。若目标公司须该公司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乙方应与获知该信息的当日通知甲方。

  (4)乙方应当对甲方为目标公司实际出资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为实际出资人。

  (5)乙方不得利用目标公司名义股东身份对外牟取私利,不得利用该名义股东身份从事对目标公司存在任何竞争性或者损害性的行为。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名义所持股权及收益擅自进行转让、质押或者对该股权施加其他财产负担。

  (7)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者其他行为,导致乙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的名义股份以及收益被查封、冻结、拍卖、变卖或者转让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全部损失。

  三、协议终止以及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因下述原因终止:

  1、目标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注销、吊销的终止情形。

  2、甲、乙任何一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协议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协议的。

  4、发生其他协议终止情形的。

  (二)协议终止后,乙方以名义股东持有的股份,应当重新由甲方持有或者甲方指定第三人持有。如发生协议终止第(2)种情形的,由相关继承人继续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原则,将股权重新交由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享有。

  (三)因乙方怠于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

  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未冲突条款,仍按本协议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份,在甲乙双方签字之后成立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资协议书 篇4

  很多合作协议书都是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的,并由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提供了详细的出资协议书,仅供参考。

  出资人:A公司

  出资人:B公司

  第一条出资方

  1、本协议中出资方是指承认公司章程、认缴出资额,公司设立后持有经公司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出资证明书者。

  2、签订本协议的股东是:

  A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B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第二条公司设立方式及法定事项

  1、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拟注册名称:

  中文:C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

  3、注册地址、营业地址、邮政编码:

  4、法定代表人、职务:

  5、注册资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经营范围:

  8、公司经营方式:

  (上述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三条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1、A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2、B公司以货币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以出资人民币万元,共计占C公司注册资本%。

  A、B公司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自应缴纳的货币出资打入C公司筹委会账户(账户由负责监管),其余资产的转移事宜,按本协议第五条办理。

  第四条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出资人可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转让其在C公司的出资。

  (4)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5)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所认缴的出资。

  (6)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3、责任

  (1)出资人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手续办理

  经股东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体负责办理设立公司的有关手续和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六条协议的退出

  股东退出本协议,放弃股东资格,或者增加新的股东,都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为有效,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股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但退出协议的股东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2、股东会的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八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构,由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2、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3、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秘书办协助以上各委员会和董事会工作。

  4、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第九条总经理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其职权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

  公司总经理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提出其薪酬建议。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人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并决定其薪酬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

  C公司设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职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

  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利润的分配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暂按利润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积金,可以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经股东会同意后予以调整;

  5、支付股东股利;

  6、转增资本(或股本)。

  第十二条公司未能设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设立:

  (1)该协议未获得批准;

  (2)出资人一致决议不设立公司;

  (3)出资人违反出资义务,导致公司不能设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设立的。

  2、公司不能设立时,出资人已经出资的,应予以返还。对公司不能设立负有责任的出资人,必须承担完相应法律责任的,才能获得返还的出资。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今后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每股东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本协议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十六条本协议签订地点为:

  A公司(盖章): B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资协议书 篇5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五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时间

  第八条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12) 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 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出资协议书 篇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 币______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出资)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 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 (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分_______次(或一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上述出资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出资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出资未被查封,保证出资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出资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于深圳市

出资协议书 篇7

  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为寻求合作发展,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承担:甲、乙、丙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新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____________,兼营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注册资本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出资均为现金形式,其中:

  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60%;

  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20%。

  第四条 出资时间

  各方投入新公司的现金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前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第五条 公司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__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六条 组织与人事安排

  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2、公司执行董事由甲方委派,执行董事即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公司监事由丙方委派。

  4、公司设总经理由乙方自己担任。

  除上述岗位之外的涉及公司中层(包括财务负责人、采购销售负责人等部门主管级别)以上岗位人员需经股东会半数同意方有效。

  第七条 公司的增资等相关事项

  公司设立以后,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增加,但在股东会决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明确表示或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增资的视为放弃增资。新增加的注册资本根据所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总金额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第八条 公司经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___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交付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0.3%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交付的,其他方除可主张违约金赔偿外,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2、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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