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协议书

时间:2022-05-14 10:25:2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养老协议书范文锦集6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老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养老协议书范文锦集6篇

养老协议书 篇1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 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 三 子:四 子:

  大女儿: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赡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不分儿女,自结婚成家之后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5、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6、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7、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根据所有赡养人商议达成时间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8、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第二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按照约定时间进行轮换,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每位赡养人每年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最晚于每年春节前以货币方式向被赡养人付清。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4页。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长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四女儿:

  村内见证人:

  协议签订时间:协议签订地点: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 篇2

  被赡养人姓名:

  父亲:________ 母亲:________

  赡养人姓名:

  长子:________ 次子:________ 三子:________

  长女:________ 次女:________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子女”)和被赡养人(本协议以下简称“父母”)签订本协议。

  父母于1956年结婚,婚后生有3儿2女,现已长大成人。因父母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子女的赡养。经过父母、各子女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儿女独立赡养父母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各子女应积极履行对父母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子女应为父母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父母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子女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父母分开赡养。

  3、子女的配偶有赡养公、婆(岳父、岳母)的义务。子女的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协助、支持父母履行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义务。

  第二条 子女独立赡养父母方式及义务

  1、独立赡养子女应保证父母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并保证父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独立赡养子女应妥善安排好父母的膳食结构,保证父母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父母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父母的要求。

  3、独立赡养子女应为父母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不得强迫父母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第三条 独立赡养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父母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独立赡养子女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就诊、买药费用由独立赡养子女负责。

  2、父母大病住院期间由各子女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按照父母的意愿,请人代为护理,并由当事人支付所需费用。子女之间也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子女护理,其他子女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子女共同协商。

  3、独立赡养子女在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水、电、煤气、电话、采暖、维修费等)的同时,应尽力满足父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父母生活充实、精神愉快。其他子女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对父母的生活给予关爱。

  4、父母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独立赡养子女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护理,在精神上关心父母,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父母,要使父母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子女每年要为父母庆祝生日或春节等节假日聚会,子女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聚会费用由全体子女共同承担。其他子女平常看望父母时,应以协助照顾父母为出发点,尽量不给独立赡养人增加不必要的经济、精力负担。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父亲在世的情况下,赡养费(重大疾病费用除外)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从父亲的退休工资、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父母的存款经与父母协商留足丧葬费用外,可部分作为赡养费使用,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父亲过世的情况下,母亲的赡养费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从父母房屋出租收入中支取,其他子女不负担赡养费。

  2、父母有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独立赡养子女优先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报销、支付,其他不能报销费用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父母无医疗保险的,父母大病医疗费由所有子女平均负担。

  第五条 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分担及遗产继承

  1、子女执行独立赡养义务前,父母应无保留地公开现有存款及借贷往来账目。经父母及所有子女确认并认可,父母现有固定财产如下:父母现有产权住房1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现有存款____元;父亲每月退休金____元;父母其他财产____;父母其他收入____。

  2、父母双方有任何一方在世的情况下,房屋产权归父母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子女不得出售,但父母房屋闲置时可以出租,出租期间所获租金可由独立赡养子女作为赡养费使用;此期间如父母房屋拆迁,其拆迁补偿款任何子女不得截留、侵占。

  3、父母去世后,子女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父母的存款中支取。子女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子女在未同其他子女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4、父母全部离世后,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遗产由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承诺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无故中途毁约的,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独立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全部继承,其他子女不得争夺,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其他子女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父母住房、现金、其他财产等全部遗产由接续轮流赡养父母终生的子女共同继承,中途毁约子女、拒绝轮流赡养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以此类推,由最终为父母养老送终的子女(子女们)继承,中途无故毁约的所有子女无继承权,并配合有关法律部门履行放弃继承手续。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重大疾病而无力再继续履行赡养义务的,该子女家庭享有父母全部遗产受一份的继承权。如出现独立赡养子女及配偶一方先于父母亡故,另一方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并为父母送终的,该家庭仍享有父母遗产的全部继承权。

  第六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父母、子女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子女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父母、子女向父母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子女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子女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父母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七条 附则

  1、子女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其他子女、父母书面同意,任何子女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子女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子女、父母,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子女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子女共同委托协议履行监督人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子女、父母、协议履行监督人、居民委员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________母亲:________

  赡养人协助赡养人

  长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次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三子:________配偶:________

  长女:________配偶:________

  次女: ________ 配偶:________

  协议履行监督人: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履行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 篇3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 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 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 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 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 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 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 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 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 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 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 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养老协议书 篇4

  甲方(收缴单位):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确认原已(未)参加养老保险;已(未)参加失业保险。

  2.乙方同意按季或按半年、一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3.乙方同意每年一次性足额缴纳12个月的失业保险费。

  4.无论由于乙方何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缴费,发生缴费中断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5.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全额上缴_________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6.如协议中有与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颁布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按新颁布政策规定执行。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执行。

  甲方(收缴单位)(盖章):_________ 乙方(参保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协议书 篇5

  养老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根据本机构情况编号)

  养老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邮编: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编:

  协议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己方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自愿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第四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配套设施的义务。配备相应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二)根据体检情况,甲方确定乙方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详见护理及收费标准)。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居所进行调整。

  (三)医疗护理的义务。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对需抢救的,甲方大夫有紧急处置权;如需送医院抢救,可拨打120救护车(费用由乙方或丙方负担),之后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丙方或其他关系人。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

  (四)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五)甲方不承租乙方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六)甲方不对乙方在院区外的行为负责。

  (七)如电话联系不到丙方或乙的近亲属时,甲方可以特快或挂号信的方式联系,回执时间视为乙方或丙方已知道。

  (八)对乙方提出的其他服务要求,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五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提供老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脾气秉性、饮食爱好、生活习惯、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外出要请假。

  (二)遵医嘱。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费用。

  (四)外出及返回时应进行登记。

  (五)与同室老人其他老人和睦相处。

  (六)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六条丙方义务

  (一)丙方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二)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三)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四)丙方为乙方选用药品或可能影响乙方健康的其他物品,若委托甲方服务人员协助,应向甲方医生出具有效病历或医疗单位的证明,经甲方医生同意后方可使用。如乙方所需药品中断,甲方不负责向丙方催药,丙方应对乙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五)丙方如带乙方外出,应自觉进行登记,一切安全责任由丙方负责。

  (六)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七)乙方和丙方的住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七条三方安全义务

  (一)甲方建有来客探视登记制度,外人入内及离开时均需自觉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仍应进行登记;

  (二)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还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四)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l、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5、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不顾甲方的劝告和警示。

  7、其他应当向甲方说明的情况。

  (五)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六)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

  (七)甲方组织乙方查体,乙方拒不参加的,后果自负;

  (八)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九)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转诊期间视为假出院;

  (十)乙方在甲方人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甲方不承担不可抗力对乙方造成伤害的责任。

  (十二)乙方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服从甲方对护理等级调整。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出院,若因此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三)甲方不承担乙方因自身原因而引发的身体伤害。

  第八条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财务室。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元;

  2、伙食费每月元;

  3、护理费每月元;

  4、交纳押金元;

  5、冬季取暖费每月元;

  6、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元;

  7、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元。

  8、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连续天以上不在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二)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内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四)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收费规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乙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七)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

  协议附则

  第九条单方协议解除

  (一)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发现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影响其他老人生活的;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二)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半个月前通知对方;

  (四)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服务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不足可附页)

  甲方:盖章)

  委托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签名)

  姓名:

  丙方(亲属或担保人签名)

  姓名: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养老协议书 篇6

  赡养人:张xx,男,52岁,制氧机厂工人;

  张x,男,49岁,公司干部;

  张x,女,46岁,中学教师;

  张x,男,43岁,商店营业员。

  被赡养人:刘,女,70岁,无业,赡养人之生母。

  . 被赡养人:刘,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子女张聪、张明、张伶、张俐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张聪--张明--张伶--张高。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张x(章)

  张x(章)

  张x(章)

  张x(章)

  被赡养人:刘(章)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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