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时间:2022-05-27 14:34:3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四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四篇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至年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现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1、 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 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

  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

  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 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2

  甲方:住址:

  乙方:

  住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 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股权置换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股份与乙方持有的 公司 %股份进行置换。

  二、股权置换价格

  1、万元人民币,因此甲乙本次拟置入的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

  2、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因此乙方本次拟置入的 公司%的股权评估值为 万元人民币。

  3、甲乙双方同意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对方。

  2、甲乙双方均保证除本合同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它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甲乙双方均保证置换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乙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乙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甲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6、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乙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乙方享有 乙方保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和责任。

  7、乙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甲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甲方享有作为 甲方保证按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8、甲乙双方有义务于本合同生效后实施交接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行为,签署一切必要的交付,以实现合同之目的。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次置换股权价格的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的,必须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商出具的公司股东状况证明,

  3、甲乙双方出资的原始证明,

  4、甲乙双方互相确认受让其股份的声明及授权委托书,

  5、合同共同权利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声明

  说明: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交上诉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如原件不能最终交对方持有,应留存复印件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在公司成立后,甲方将拿出的股份,作为公司奖励型股份,持续放入公司,奖励给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

  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两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②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③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⑧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⑤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⑥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①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②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⑤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公司期届满;

  ②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③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或公证员)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4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四、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七、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2)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3)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让金等税费问题,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并就债务承担问题与受让方达成相关协议;f、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2、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1)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八、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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