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协议书

时间:2022-07-04 09:45:2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土地的协议书模板集合八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土地的协议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土地的协议书模板集合八篇

土地的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就乙方租赁船蓉(地名)土地倒渣土所涉及影响甲方道路通行等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倒渣土对甲方的道路通行等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乙方自愿以货币的形式给甲方补偿。甲方每年领取乙方本协议补偿款后,由乙方自行排除妨碍。

  二、乙方同意每年补偿甲方人民币陆佰元整(600元),甲方领取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给予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三、甲方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存在任何争议,不得采取堵工,拦路等不法方式解决。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乙方停止倒土时止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再提出新的补偿标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方(村组)(签章):

  年月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X,身份证号:XXXXX

  住址:XXXX

  电话:XXXX

  法定共有权人:XXX 身份证号:XXXX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XXX,身份证号:XXX

  住址:XXX

  电话: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XXXX

  地号:XX号

  规格:15m×11m

  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

  宗地总面积:165M2(合0.245亩),转让面积:165M2(合0.245亩)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人民币XXXX整(¥XXXX元整)。

  2、付款方式:20xx年4月21日一次性支付大写人民币XXX整(¥XXX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XXX整(¥XXX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165M2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周围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7、如果52号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由保山市司法局隆阳法律服务所见证。正本一式叁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见证法律服务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部分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地点:

  2.土地面积:按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见附件和花名册。

  二、合作期限

  1、自月月(即本协议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到期后,按国家相关政策自动延续,延续期限的内容以本协议确定内容为准。

  2、在建设经营期间,政府和其它相关部门一旦强拆和控制土地使用,乙方取消甲方的租金。

  三、合作方式

  1.租金土地每年每亩按650元稻谷计算,每斤单价按每年渡舟片区粮食市场稻谷综合价,折成人民币支付。

  2、如国土局给甲方一次性复耕费,而乙方提前租用该弃土场,造成经济差额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3、乙方现提前租用弃土场,占按9100元/亩,将现金汇入组集体以正式发票为据。

  4、今后国土局将本组弃土场征用,乙方自愿不讲任何条件拆除所有设施设备,本合作协议自行终止。

  5、附:本协议涉及的租用地说明书一份和隐形资料。

  6、.租金支付时间:按每年9月30日前支付给农户。

  7、租金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再由甲方分配给农户,在分配中的矛盾由甲方自行协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照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若乙方不按协议支付甲方的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用地。

  2.义务:按协议签订的内容,甲方按时交付租地,维护乙方的权利不得变更。

  3.不得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甲方负责处理和本协议内容的调解,保证乙方的经营权。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依法享有本协议所涉及租地的经营权。

  ②若遇国家征地拆迁,土地补偿金、青苗费、购置作物给甲方,乙方所建的设施设备归乙方。

  ③安全设施、环保投入由乙方负责。

  ④乙方与甲方协议签订后,次日方可用地,甲方无权干涉。

  2.义务

  ①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②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

  六、经甲、乙双方约定,本合作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能

  生效。

  附:一式多份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年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现因甲方在xx区《xx片》征用工业建设用地,由于建设需要,现在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平整。甲方就该项目发包,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现就发包与承包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通过充分协商协论,已达成共识,并特定本协议书,共守信约。

  一、土地平整工程项目的座址、范围四至和面积。

  甲方同意把本公司在xx区《xx片》的建设用地平整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乙方愿意予以承包。范围四至、面积按县建设局测绘提供纸认定标准为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双方现场确认无异议)。

  二、土地平整价格及其工程付款形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围填每立方米9(玖)元。总围填土方预计xx00立方米,实际按建委测算图纸数据为准,不包括厂区外围土寺平整(另行计算,以验收为准)。

  2.本工程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先支付30000(叁万)元订金。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按照总土方量付款。

  三、土地平整标准及其实际要求

  1.乙方在围填施工时,应确保施工质量,工程完成时,应由满载的工程车重新压实一遍。围填高度应以公路面为标准,下降2(贰)米的高度填平。

  2.乙方围填土方时,应符合相关平整土地的要求,不得使用风化土、杂土及劣质土填地,否则视违约责任。

  四、工程期限

  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工程必须在1000(壹仟)天内完成,否则视违约责任。

  五、责任范围

  甲方:

  1.应按照上述内容,工程完成验收后即日支付工程款项(经国家相关部门测量为准),否则,视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派员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如发现施工及质量问题,责成乙方返工,所有费用乙方负责,并且不能拖延施工期限。

  3.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测绘施工图纸,现场双方经过商定认可。

  4.履行与土地平整发包方相应的义务。

  乙方:

  1.应按照上述条款内容,精心组织力量进行施工。

  2.接受甲方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把好质量关。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领款结帐后,应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入账。

  4.注意施工安全并担负施工安全责任。工程中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果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违约方负担责任及赔偿。

  2.人为不可抗力,如雷雨大风天气无法施工的特殊情况,经与甲方商榷同意后,扣除其影响施工的天数。否则,超过规定的1000(壹仟)天无法完成工程,甲方即取消剩余施工款项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附则

  1.自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守信约,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方,否则视违约责任。

  2.在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有修改或补充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文本,方可有效。今后任何补充协议书都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目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

  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1 2 周记

  ·土地协议书范本(20xx-09-04)

土地的协议书 篇6

  甲方:新化县上梅镇新田村11组

  乙方:新化县上梅镇新田村11组村民刘锡奎

  甲方有废水塘一口座落在本组所辖新洋公路右侧,经甲方召集本组全体村民会议协商决定,一致同意公开出售。乙方因小孩均已成家,无房居住,拟购置该宗土地建房,故参与竞标,且一举中标。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废水塘占地面积1323.125平方米,即沿公路长36.5米,纵深宽36.25米。具体四抵为:东抵新洋公路,南抵刘丰旺石坑,西抵刘明长稻田,北抵老塘堤。

  二、水塘内的东南角有本组村民禹玉屏的一块自有土地,占地面积47.75平方米,乙方已与禹玉屏另签协议,另付土购置款7160元,并已列入本协议的四抵之内,甲方予以支持确认。

  三、水塘土地价格为中标价,共16万元,含所有税费在内。另交村民禹玉屏自有地款不在中标价内。

  四、水塘土地出售后,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出示有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建房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帮助乙方解决和处理好在建房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和周边关系,甲方所有村民不得以任何借口干预乙方的建设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刁难乙方施工。

  五、甲方有责任和义务提供乙方在建设时所需要土石方填充,宅基地平整,围墙建筑,水电安装等方面的便利,但这些项目的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在签字时,甲方在正本上需安排领导及代表签字,在副本上本组村民均需全部签字。签字后的副本附在正本后面。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需双方共同协商,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单方终止此协议,此协议签字程序完成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送呈监证机关及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

  监证机关:

  20xx年X月XX日

土地的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股东或股东代表名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批租项目

  乙方拟通过土地批租在_________工业园区投资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项目规划总投资_________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_____元人民币,计划于_________年竣工投产。

  二、批租土地坐落及面积

  乙方拟批租土地为国有土地,坐落于_________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_________期规划的_________号地块内,土地面积为_________亩(具体以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实际勘测确认数为准),四至如下:东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见附图)。

  三、用地方式

  甲方将前述园区内特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或乙方投资的企业)使用,即为“土地批租”方式。乙方批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能是完整的,乙方享有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或用于法律允许的其他经济活动的权利。

  四、批租费用

  经双方商定,土地批租费用为每亩_________元人民币,总计_________元人民币(最终按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实测面积计算付费)。该费用为乙方取得批租地块土地使用权之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五、甲方保证

  1.保证拟批租地块为国有土地。若由于土地批租引起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任何索赔、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而与乙方无涉;

  2.保证拟批租地块不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问题;如有涉及,除了第四条约定费用外,一切手续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保证乙方批租土地的用途符合当地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保证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土地具备双方约定的配套条件;

  5.为土地批租及有关权证办理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积极帮助乙方办理有关企业开办前的各项手续;在企业成立后的经营期间,为企业提供长期优质的服务。

  六、乙方保证

  1.乙方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投资方;

  2.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土地批租费用。

  七、拆迁安置

  凡批租地块涉及的地上地下物拆迁安置、批租补偿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除了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支付土地批租费用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八、配套条件

  (一)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地块上的公用设施配套条件为“六通一平”。“六通”指规划红线外通道路、通水、通电、排雨(污)水、通讯、通有线电视,“一平”指土地自然平整。

  1.通道路:根据园区道路交通规划,甲方保证乙方使用的`土地_________面与_________路相通,_________面与_________路相通;在乙方使用土地期间,甲方应保证以上_________面有路面可通。甲方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铺设完成白色水泥道路,路面宽_________米,该道路为乙方投资企业的专用道路。

  2.通水:甲方保证将自来水进水管道铺设至规划红线,且协助乙方办妥相关用水手续,保证日供水不低于_________吨。

  3.通电:甲方保证在乙方提出用电申请(用电规模不小于_________千伏安)后30天内,由甲方负责将所需供电线路架至建设用地(即至规划红线),进线电压为工业用电_________伏、照明用电220伏,甲方协助乙方办妥相关用电手续。

  4.排雨(污)水:甲方保证将排雨管道和污水管线接至规划红线,雨水、污水经园区内管线排入特定河流。

  5.通讯:甲方应协助乙方开通idd、ddd及数据通信、宽带网接入等相关手续。

  6.通有线电视:甲方负责将有线电视管线铺设至规划红线,且协助乙方办妥相关手续。

  7.一平:地块经自然平整,由甲方清除地面建筑物及农作物,与道路路面持平。地块内水面部分,由乙方自行填平,但甲方应保证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持有异议。

  以上各种市政管线应在乙方建设项目启动前保证具备通达条件;除非本条前述款项有特别时间约定,均由甲方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装到地块红线接口。

  (二)红线接口以内的设施及费用由乙方按有关部门规定承担,红线接口以外的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三)甲方允许乙方自建厂区专用码头,并协助乙方与有关主管部门协调码头报建工作。

  九、费用优惠

  甲方保证给予乙方用水用电、通讯、排污费等方面的价格优惠,并不低于其给予园区内任何企业的优惠条件。

  十、土地利用要求

  1.乙方批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及与之相配套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

  2.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自乙方投资企业领取该批租地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有权提出续期申请,并在获准续期后重新签订续期出让合同。

  3.规划及建筑管理:应与园区总体规划相协调,初步拟定建筑容积率不超过_________,建筑密度不超过_________%,绿化率不低于_________%,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以规划建筑管理部门最后确定为准。

  十一、土地批租费用的支付

  批租费用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为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土地批租总价款的40%,即_________元人民币;第二次付款为乙方取得用地批复、与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土地批租总价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第三次付款为_________年底之前,乙方付清全部余款。

  十二、建设项目的启动

  乙方必须在乙方投资企业取得用地批复、与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启动建设项目。

  十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投资企业无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收取的批租费用,并按已收取的批租费用的千分之六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由于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公用设施配套条件的,应按逾期天数每日向乙方支付批租费用总额的千分之六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未及时支付批租费用的,应按逾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拖欠批租费用的万分之六的违约金。

  4.乙方建设项目逾期开工的,每逾期一个季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批租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开发利用地块的,视为乙方主动放弃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有权通过政府无偿收回。

  十四、其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用书面形式约定后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3.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五、生效

  本协议由甲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略)

  2.拟批租地块位置及四至范围图(略)

  3.拟批租地块现有土地权属证明(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状况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天津市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八条 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一次性缴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一条 受让人使用该宗地的现状条件为:

  (一)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二)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利用土地,确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应当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六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七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期限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其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1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三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五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国家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0.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其余由出让人报备。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签订。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_________ 受让人(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土地的协议书 篇8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集体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茶叶生产、加工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承担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所需的全部资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给付红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为30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暂估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四抵界址以有关部门最终确定的红线为准。

  土地主要用于茶叶生产、加工、经营所需的生产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乙方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协,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项目建设投产十年内按保底价每亩每年元的标准分红给乙方;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二十年后按每亩每年元分红给乙方。

  2、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管理,不论甲方公司经营状况如何,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给付乙方分红。逾期超过三个月,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按年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第一年度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满前30日给付下一年度红利。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费用。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6、甲方负责组织筹集建厂资金,确定投资规模,规划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主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合法土地使用权证到名下。

  5、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臵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其它约定

  1、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不得对银行及其它经济体作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额外,与他方进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进行投资,其入股土地及投资资产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关系,(包括购买土地进行投资)。如进行资产整合、改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权享有优先权。

  3、如生产经营需要,企业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必须征得乙方同意,原则上土地不能作为贷款风险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公司名义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全部手续,使建设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5、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

  6、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待遇与其他人平等。

  7、本协议一经签订,依据《公司法》组建公司董事会,乙方可委派1名股东代表作为公司监事监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经营正在良性循环,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9、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灾人祸所造成的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应按乙方叁拾年红利总和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材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1、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二、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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