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协议书

时间:2022-11-09 09:27:0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土地的协议书 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的协议书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土地的协议书 15篇

土地的协议书 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租赁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土地范围、面积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

  土地租用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需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经甲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面积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附图),面积按土管部门勘定的为准。

  第二条租赁土地用途

  丙方开设汽车销售中心。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及支付方式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为________万元/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租金为________万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赁期限开始之日起一周内,支付当年租赁费的一半给乙方,________个月后的第一周内支付当年另一半租金。这二个付款日为以后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第五条续租

  协议期满后,该土地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承租优先权。

  第六条协议终止

  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协议终止。各自损失自行承担。

  第七条协议解除

  1.乙、丙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

  2.甲、乙方不能保证丙方行使该租赁时,丙方有权解除协议;

  3.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且超过半年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丙方不承租该土地,赔偿乙方损失________万元;

  2.乙方不将该土地出租给丙方,赔偿丙方损失________万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违约的,除赔偿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该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后提供给甲、乙方的基建清单为准)外,另再赔偿丙方损失________万元。

  第九条其他

  1.该租赁土地的审批手续由甲、乙方负责,丙方给予配合;

  2.租赁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

  3.租赁期内丙方不得将租赁土地抵押给他人。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 2

  甲方:***县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乙方:城关镇***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系该村村委会主任。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信访局、城关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五十五万元整(¥550000元)。

  四、甲方今后在**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政府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协调单位签字:

  二○○X年十二月六日

  

土地的协议书 3

  甲方:

  乙方:

  为了增强土地市场调控能力,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规范城区土地市场秩序。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

  甲方依法收购储备乙方于20____年5月18日以挂牌出让竞得〔20____〕67号(南环东路收储地块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土地使用权补偿,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收购储备的土地位置、面积

  位于城区南环东路北侧,面积为27133平方米合40.6995亩(其他商服用地面积:081399公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1.89931公顷)。

  二、收购储备土地涉及的相关工作

  1、甲方负责筹备收储资金,并按约定方式付款。

  2、土地补偿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费用的发放兑付由乙方负责。

  3、首期收储资金支付后,立即组织围墙施工,施工围墙由县采购中心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4、收购过程中涉及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不得影响甲方对围墙的施工以及对收购土地的使用

  由此引发不稳定因素乙方应积极化解,主动做好工作,不得遗留任何后遗症。

  5、乙方按协议安全平稳落实土地移交,否则,收储资金足额退还县政府。

  三、土地使用权补偿价格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给乙方的土地补偿价格确定为:总额6349.2万元(含契税)。

  四、付款方式

  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土地的协议书 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____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确保临时用地在期满后得到复垦,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_________项目建设,需使用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居委会)的土地作为临时用地,用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到期乙方若需继续使用,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经核准后,重新签订土地复垦整治协议。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复垦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亩,旱地按_________元/亩,非耕地按_________元/亩标准收取),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临时用地上从事临时简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乙方应无条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构)筑物,及时清理废弃物,并按国家复垦技术标准,恢复土地原貌,并保证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层和交通设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须在临时用地期满后_________个月内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5日内将土地复垦押金退还乙方;若经验收不符合耕地复垦标准,且经一个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复垦标准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据土地复垦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复垦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额的50%。

  七、若在临时用地期满_________个月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复垦,且未提出耕地复垦验收申请的。

  乙方同意甲方不返还土地复垦押金,全额作为土地复垦违约金,由甲方组织土地复垦整治或易地开垦。

  八、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该临时用地时,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内,无条件自行拆迁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九、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地,只限乙方按批准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 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的、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修路占地位置:庙子前,东西宽约_________米,南北长约_________米,面积约_________亩。

  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亩共计元补偿费一次性付十年的,与当年的月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三、占地使用期限十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协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在占用,与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占用土地协议书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土地的协议书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xx,出让土地面积为xx。约xx。

  第四条土地费按每亩,总额为大写x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份,公证人执一份。

  甲方(签字):

  x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

  xx年x月x日

  公证人(签字)

  xx年x月x日

土地的协议书 7

  甲方(出售方):乙方(购买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位(_______)村的土地,卖给甲方(_______)使用,双方达成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本着自愿购买甲方土地原则,购买其土地位于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约_______亩。

  二、期限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土地费按每亩_______元计算,总额为_______,

  支付方式为1:一次性:2:分期: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 8

  甲方:xx,男,住xx,身份证:xxx,联系电话xx。

  乙方:xx,男,住xx,身份证:xxx,联系电话xx。

  监证人:xx,男,住xx,身份证:xxx,联系电话xx。

  兹有乙方原分责任田一块,与甲方在分配、管种上发生纠纷,经与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原试量棉花厂北边,东邻试高乡镇公路沿,南邻原生产队小路,西邻: 、北邻: 、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

  二、甲方土地位置:东邻丁军廷宅基。西邻 。北邻丁新愿宅基。南邻 。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调换,互不找补土地及财物。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生产队分给乙方的两块地,即:本协议第一条标明的土地及鹿新运河北沿一块土地三亩(东邻、西邻。)的土地使用、所有权归丁建伟所有,其它人不得干涉。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监证人:

  年 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 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吴府国用总字第号,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该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号,该地转让给乙方,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并负责在二个月之内为乙方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2、土地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该价款已包含甲方为乙方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一切费用。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人民币万元,双方签订协议书后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甲方为乙方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负责帮乙方取得该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即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个月内)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乙方未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前的转让或办证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筹建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要负责协助解决。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

  甲方担保人(盖章):

  时间:年月日

土地的协议书 10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支持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观测站和办公用房建设,确保水质安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有关征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需征土地类型、坐落地点、面积、四周界至为:

  1.地类:x地;

  2.座落地点:;

  3.面积:x平方米,折合x亩;

  4.四周界至:

  东;西;

  南;北;

  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征地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按《土管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寻府发[20xx]5号文件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附着物补助费)合计每亩x元,合计人民币为x元,(¥:x元)。

  三、付款方式,此款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由甲方通过一卡通账户一次性付给乙方,款付清后,乙方将土地交付给甲方使用。

  四、所征土地范围内涉及的临时建筑物(附着物)、青苗等由乙方负责拆除、清理。

  五、土地征用后,乙方不得阻拦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在施工期间,如出现土地权属方面的争议,由乙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村委会)

  乙方:(村民)

  x年x月x日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土地的协议书 11

  征收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单位:乡(镇)村小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征收面积及四至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园地亩,宅基地亩,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未利用土地亩。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地补偿费项目及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应支付乙方以下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水田每亩元,旱地每亩元,园地每亩元,宅基地每亩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元,未利用地每亩元,计人民币元。

  2、安置补助费:水田每亩元,旱地每亩元,园地每亩元,宅基地每亩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元,未利用地每亩元,计人民币叁佰玖拾万零贰仟肆佰陆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由青苗核实工作组负责调查种类、数量、权属等,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征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行文请示拨付征地补偿费,经县财政、国土等部门核实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将征地补偿费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征地补偿费转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截留、挪用。

  四、其他事项

  1、征收县城近期规划区内和巴邱镇规划区内用于城市建设的集体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预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组发展生产、村内公益事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解决农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征地补偿费用后7日内,乙方应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净地交给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收缴土地。

  3、甲方在告知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国家。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及土地被征收所在地乡(镇)政府各持壹份,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勘测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乡(镇)政府代表(签章)

  鉴证单位代表(签章)

  年月日

土地的协议书 12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土地闲置,自愿将土地出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市**镇***,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借给乙方用于**********的用地。

  二、出借期限为**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给予甲方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补偿,该款的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协议签定同时甲方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内乙 方有权自行使用该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盖建物等地上附属物,但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报批等有关事项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借期限内,若甲方及乙方确因重大事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解除合同。若有违约,应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自乙方签定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 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征地事务所(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村委会(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乡镇人民政府(丙方)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方申请城镇(村镇)建设土地征收,需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合计公顷(合亩)。

  为保护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按照乙方民主决议,经双方协商并征求权利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土地用途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地类面积本次征收土地坐落在____________村(社区),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___________公顷,其中农用地____________公顷(含耕地_________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_______________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

  三、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及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共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____________元:(1)、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______元/亩补偿。

  (2)、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_______________元/亩补偿。

  2、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合计为__________元,青苗补偿费合计为___________元。

  (具体详见征收土地调查确认表)3、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按照调查确认结果及补偿登记,依据区片地价测算,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货币化补偿,合计补偿总费用人民币元(综合补偿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___________元,青苗补偿费用元。

  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同时乙方及时交付土地。

  五、乙方、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本次征收土地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丙方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 14

  买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调的基础,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有一处沿街房产,座落在西二环,汇鑫家居广场对面路西。地址:颍州区颍西办西湖居委会1幢(现属振兴社区黄庄生产队)。

  2、该房产沿街东面公共人行道南北长约15米,东西宽约8米,四邻(东至西二环路,西至唐新民本人房屋以南至黄庄巷路,北至小路)该土地是黄庄生产队所有权,现出售给乙方,乙方拥有土地所有产权,将有永久的使用权,甲方任何人将永远无权纠缠。

  3、甲方的土地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元),乙方一次性付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主管社区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付清款后,即刻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社区中证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4月18日

土地的协议书 15

  1. 总则

  1.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简称“上海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法规,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称]签定的《([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依据,并考虑到中国和上海开发区的一般实践做法,([插入公司名称](简称“甲方”)和(------------ (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同意根据双方于(-------------签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签定此转让([插入地区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简称“合同”)。

  1.2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有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以及《([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 合同文件

  2.1 第三条

  下列文件构成“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 场地位置图(附件A)

  2. 甲方提供的场地边界图(附件B)

  3. 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授权(附件C)

  4. ([插入公司名称]研究的([插入地区名称]主规划之地块开发示意图(附件D)

  5. 乙方待在场地建设的楼房之说明(附件E)

  6. 雨水和清洁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临道路连接(附件F)

  7. 乙方之建设声明(附件G)

  8. 环境标准(附件H)

  9. 国有土地使用证(待根据本合同第8条签发)

  3. 双方的法律地位

  3.1 第四条

  甲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负责开发、经营和管理([插入地区名称]-(-------(---)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国法人。

  3.2 第五条

  乙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为中国法人。乙方主要业务为在中国从事摩托车增压机、农业、海洋和建设设备的制造、维修、服务、市场开发和销售及出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其在中国注册成立有关的批准文件之副本。

  4. 场地的地点、面积和使用性质

  4.1 第六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插入地区名称]地块编号为(-----和-----的土地使用权应由乙方为建设其经营所需设施之目的而使用。场地的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详细规定于附于本文后的场地边界图。

  4.2 第七条

  场地应用于科学和技术研究、制造、生产和工业用途,包括装配、修理和制造增压机、一般办公用途以及仓储分发和其它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工业和业务项目。

  5. 土地使用权之期限

  5.1 第八条

  “合同”第4.1条所述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使用该场地的权利属于乙方并且乙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内受国家法律保护。

  如果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后四十五(45)日内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除因乙方的过错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应及时返还给乙方所有费用的(_____%。

  5.2 第九条

  甲方不得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期限内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公共利益国家根据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根据“上海规定”第5章之规定就其使用和改造土地的损失获得合理赔偿。

  6. 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和付款期限

  6.1 转让费(第十条)

  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应为每平方米(_____美元,共计(____美元。

  6.2 场地测量(第十一条)

  甲方应在签定“合同”两(2)周前向乙方提供场地的测量图以明确场地的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如果乙方对该测量的准确性提出质疑,乙方可为同等目的进行测量。如果两个测量结果不同,双方应协商以达成协议。如果场地总面积多于或少于(____平方米,则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总额应按照每平方米(_____美元增加或减少。

  6.3 付款期限(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乙方应通过电汇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条规定的土地使用费总额,但应减去由(_______代表乙方支付的担保押金。

  7. 基础设施和条件

  7.1 第十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或不晚于(______,向乙方提供相应设施,例如水、电、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连接或通路以及道路。并且甲方应在去除场地上存在的所有附着物后根据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将根据作为本文附件D的地块开发示意图完成([插入地区名称]的道路和其它设施,该示意图说明了甲方将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设施的情况。

  7.2 第十四条

  甲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上述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连接或通路)等公共设施。并且在必要时甲方应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7.3 第十五条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基础设施的管道或线路通向其自己的设施之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连接的接合处),并且乙方应负责或聘用甲方为其代理在必要时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7.4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指电、水、通讯、气、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线路的连接点。

  8. 场地之转让

  8.1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其具有根据本“合同”之条款和条件转让场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权利和授权,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权之证据,该证据附于本“合同”后作为附件C。甲方应在收到“合同”第6.3条规定的付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将对场地的占有和控制转让给乙方。

  8.2 第十八条

  双方应在转让土地时签署《土地转让交付收据》以证明已完成土地转让。

  9. 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第十九条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效期限内且在完成了总建设计划的百分之----(--%)后,乙方有权根据其自行决定对土地使用权以及场地上的建筑进行处分,包括根据“上海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进行转让、租赁和抵押。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法律文件供存档。进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让人或被转让人应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9.2 第二十条

  乙方在进行计划和设计时应遵守《([插入公司名称]关于建筑物管理的暂行规定》,并且如果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设施牵涉到建设管理、消防、环境保护、绿化、环境卫生等问题,则在行动之前应将此等计划和设计提交政府部门审批。

  9.3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在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根据其计划开始建设工作,并应在二十一(21)个月内完工。

  9.4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负责转让给乙方的场地之外场所的公共卫生和公共绿化等的建设和维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应为甲方已转让给乙方面积的所有维护费乘以乙方面积除以甲方已转让面积。前述甲方已转让的面积之总维护费用应不包括([插入地区名称]内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权但尚未转让给第三方的面积之维护费用。总维护费用应由双方合理达成一致。进而,乙方保留将此等维护费用交由独立会计师予以确认的权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该会计师认为总维护费用高于类似土地开发的正常费用,甲方应返还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总维护费用之和与独立会计师确定的'费用之差。

  9.5 第二十三条

  在土地使用权有效转让期间,乙方应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第22条向政府管理部门支付土地使用费。

  10. 合同的延期和终止

  10.1 第二十四条

  在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如乙方拟继续使用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可以向甲方申请延期。延期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款或条件:

  1. 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六(6)个月将该延期之书面申请送达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2. 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四(4)个月将有关投资审查机构同意乙方延期经营的文件送达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10.2 第二十五条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不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作出将该土地出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双方应以本“合同”为基础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且:

  1. 乙方有将新合同的期限限定为等于或少于五十(50)年的选择权;

  2. 应按签定新合同时([插入地区名称]当时土地使用费的标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费。

  10.4 第二十七条

  如果在期满后未予延期,则乙方应在期满后一(1)周内将场地返还甲方。之后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并且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附件E是乙方欲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之总体说明,如果在建设时建筑物符合“上海规定”第41条规定的标准建筑物,则甲方将在土地使用转让期满时无偿收回该建筑且不得要求乙方将此等建筑物从场地上拆除或清除。

  10.5 第二十八条

  如果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拟议的终止日期前六(6)个月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并且将就此等情形单独进行协商。

  11. 违约责任

  11.1 第二十九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甲方对“合同”的违约:

  1. 未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表提供场地;

  2. 提供的场地之条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的要求;

  3.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4. 未维护甲方应负责的通向场地的道路和设施,并且未在收到与此相关的通知后三(3)日内纠正此等违约。如果甲方不能在收到通知后三(3)日内纠正违约,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并与其协商;

  5. 未安装乙方建设设施所需的公用设施,包括电力、水、雨水和卫生用水排水管道、并且在不晚于------时提供至少一条或可能为两条电话线。乙方应不晚于-----向甲方提供建设开工所需的水、电力要求。

  11.2 第三十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乙方对“合同”的违约:

  1. 对场地的使用和处分与本“合同”中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求之目的相冲突;

  2. 未按照“合同”规定将场地返还甲方;

  3. 未在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开工建设或未在其后十五(15)个月内完成设施建设的主要部分,共计二十一(21)个月内未开始和完成建设的主要部分,但此等违约系因建设公司而非乙方过错除外;

  4.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11.3 第三十一条

  违约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按下述公式计算:

  1.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应为------美元。

  2. 违约天数 = 自违反“合同”之日到纠正违约之日;

  3. 定额损害赔偿 =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 X 违约天数。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关于违约并说明违约原因的通知、且该方未在十五(15)日内纠正违约之后才开始计算该方违约。

  11.4 第三十二条

  如果因违反本“合同”发生的实际损失高于定额损害赔偿,则违反本“合同”的一方应就实际发生的损失向另一方支付高于定额损害赔偿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赔偿性损害赔偿应根据双方确定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或由双方从合同履行所在地挑选的具有专业知识的有关机构确定。

  11.5 第三十三条

  在违反本“合同”后,如果无辜的一方希望继续履行本“合同”而不论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是否已支付,则违约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1.6 第三十四条

  应在违约后十(10)日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进而,在支付损害赔偿款项之日以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在违约持续存在的情况下继续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直至纠正此等违约。

  11.7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谨慎开始和完成场地上的设施建设和项目活动。如果乙方的建设延迟,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迟原因。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延迟原因并呈交工程图纸和其它证据证明其将完成设施建设和活动。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呈交修改后的施工计划以获批准。如果甲方诚信的认为乙方从事了土地投机买卖,因而双方无法就修改后的施工计划达成一致,双方应根据第12.5条的规定解决此争议。如果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 (--%)作为罚金。进而,如果根据本条规定第二次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甲方有权重新占有场地并在没收抵押担保金和定额损害赔偿、补偿性损害赔偿、滞纳金和罚金后将付款退还给乙方(不包括利息)。

  11.8 第三十六条

  如果乙方把场地的使用性质从工业用途变更为其他用途,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30)内恢复场地的工业用途。如果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则为违约。乙方不得从事地产投机买卖活动。

  11.9 第三十七条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构成迟延付款并将就该到期付款征收滞纳金,按华尔街日报东方标准版于迟延付款第一日所公布的年度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利率加两个百分点(2%)计算:

  1、乙方迟延支付到期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2、任何一方迟延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

  12. 其他

  12.1 第三十八条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款,被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细节、原因及证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原因的有效文件。双方应讨论以商定是否终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义务,或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将“合同”期限适当延长。为此目的,乙方因有关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而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应免除责任。

  12.2 第三十九条

  如果本“合同”未就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双方可在商谈讨论后达成独立书面协议并将该协议纳入本“合同”。 该书面协议或对“合同”的修改与“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对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双方必须根据“合同”的原有条款履行彼此的义务。 对本“合同”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

  12.3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公证员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将由双方共同承担。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场地转让的登记程序。

  12.4 第四十一条

  双方应遵守在“合同”生效后由国家或上海市发布或颁布的与此“合同”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新的法律、法规。在必要时双方应及时修改本“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利及利益不受损害。

  12.5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加以解决。

  12.6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6)份,甲、乙方及公证员各持两(2)份。进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12.7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如果翻译存在分歧, 以中文版为准。

  12.8 第四十五条

  乙方有权在场地上树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导活动的标牌。

  12.9 第四十六条

  甲方在发布可能影响乙方在园区内正常经营或场地使用的有关([插入地区名称]或浦东新区的任何条例或规定之前,应咨询乙方并与其达成协议。此等条例或规定应较为合理并且不应无理限制乙方的经营或对场地的使用。

  12.10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结论、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制于中国已公布且公开可得到的法律。但如果针对“合同”的某特定事项,中国尚没有任何公布的或公开可得到的法律,则应参考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12.11 第四十八条

  双方之间所有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以下方式:(i)以邮寄方式发至被通知人,交付邮递,邮资预付并挂号或保证邮寄并要求回执;(ii)传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提供通知书面内容的途径,包括电传或电报。

  使用挂号或保证邮件提供通知的生效日期为回执上所显示的日期。传真通知的生效日期为送发传真所记录的收方传真的收到日,如果记录的时间为收方当地时间下午五点以后,通知则视为收方当地第二个工作日的上午九点收到。任何通过其他途径所传递的通知应为实际交付收方的时间生效。以下地址应用为发送通知:

  如果发至甲方:

  如果发至乙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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