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2-12-03 11:24:1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推荐】合伙经营协议书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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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经营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和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店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任意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3、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注: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注: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5、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6、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或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经营项目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处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 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砂石场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经营砂石场的名称及地址:砂石场的名称为:“石场”。砂场的地址:

  二、合作经营范围: 。

  三、出资总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1、出资总额由双方视情况决定;

  2、出资比例为甲、乙双方各占%;

  3、出资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各出资壹佰万元作先期开发开支,不足部份双方再按比例分摊,机械设备和新装载车为砂场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与风险承担:合作经营期间双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担风险,共同承担债务。

  五、合作经营期间的生产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1、合作期间的生产经营由双方共同协商管理;

  2、合作期间财务管理,由甲方负责委派出纳,乙方负责委派会计,出纳会计应各负其责,财务执行一支笔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结算,视账面余额情况协商分红。

  六、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资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转让出资股份。根据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投资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比例分担。

  七、在双方合作经营期间,凡属对外赊账的业务原则上实行谁认可,谁负责。

  八、协议的终止:

  1、双方协商终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

  3、协议终止后,经清算按比例分享债权,承担债务。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出资购买9075E挖掘机一台。

  合伙经营范围:_____9075E挖掘机。

  第二条 合伙期限以三方共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10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经营成本的33.3%;

  2、乙方:出资额为10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经营成本的33.3%;

  3、丙方:出资额为10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经营成本的33.3%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30万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合伙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三方合伙共同出资经营共同商定的工程项目涉及经营的所有开销,从合伙项目实报实销。

  2、三方经协商均无异议可以给第三方运营。

  第五条 盈余分配

  1、合伙叁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决策程序遵循协商一致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五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进货款等)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六条 合伙人职责

  1、拟定合伙人之间分工任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约定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每月指定具体经营负责人理出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伙各方有权互相查阅账簿;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退伙;

  5、因经营不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变卖该资产,所得利益按均分配。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合伙经营协议书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生产,合作内容如下:

  一、合作原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合作,双方自愿承担合作义务及责任。

  二、合作范围:

  生产、销售并进行售后服务等运营活动(详见附件一)。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设立企业,并以自有技术(等技术,该技术研发成本计万人民币,市场估价约万人民币)同乙方合作。企业研发、生产、财务、内部管理等事务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干涉。

  2、乙方以出资人民币的形式入股甲方企业,乙方应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出资款。

  3、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营销、售后等相关业务。乙方利用其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配合甲方形成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四、所有权

  各自现有技术归各方自行所有,各方技术不因合作方式而改变所有权属性。在甲方现有技术上研发的设备、技术或产品等所有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和甲方企业所有。

  五、甲方权利义务

  1、设立企业,依法开展相关运营活动;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以自有技术为依托,开展新项目研发;

  4、负责企业研发、采购、生产、财务、内部管理等相关事务;

  5、财务管理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

  6、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利益分配;

  7、决定甲方企业其他相关事务等。

  六、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出资,且在企业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

  2、配合甲方进行产品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事务;

  3、有权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比例分取红利;

  5、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甲方和甲方企业利益的任何活动:

  6、不得干预甲方企业的研发、经营管理等活动;

  7、保守甲方及甲方企业商业秘密。

  七、利益分配

  1、双方本着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分配利益。甲方企业以税后利润的90%(提取10%作为售后维修准备金,待保修期过再做分配)按照甲乙双方各自50%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该利益每个月分配一次。

  2、由乙方开发或联系到的业务不另外计报酬。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等要严格保密,并只限于甲方企业业务范围内使用。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结束之日起三年内,乙方不得使用此技术的技术方案、图纸、软件、程式自行研发生产或与其他第三人合作研发生产此类产品,亦不得将合作项目的技术方案、图纸、软件、程式等一切资料出售或透露给其他第三人。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等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合作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合同、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甲方及甲方企业所有,乙方应遵守第八条规定严格保密。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如期缴纳出资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企业缴付应付出资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因任何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企业的全部损失。

  十、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书面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审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乙方实际出资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合伙经营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摩托车修理行,特订立本契约。

  1.车行正式名称为“宏达摩托车修理行”(以下简称“车行”)。经营门面设在____市____路____号。

  2.车行经营范围为:__摩托车修理,摩托车零配件零售。经营方式为:__共同投资、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占。

  3.合伙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__车行总投资为______元。甲方投资____元,占总投资额55%;乙方以____市____路____号私房门面作为投资。作价____元,占总投资额45%。投资缴付日期为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4.合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

  乙方:__

  5.合伙双方的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合伙经营所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6.利润分红与风险承担:__。

  7.甲乙双方的分工:__。

  8.会计、出纳的任用及财务管理方式:__

  9.违约责任:__

  10.契约纠纷的处理办法:__

  11.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印)

  乙方签章:__________(印)

  ________年__月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6

  甲方:____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

  甲、乙、两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协议书7

  合伙人(甲):电话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投资经营店铺,就有关服装类合作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逸阳女装专卖店,总投资为元,甲方出资元,各占总额的。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包括利润分成和亏损金额的承担),双方家属不参与经济。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守法经营缴纳相关税费,担任企业法人代表,企业名称为,并以此名义缴纳相关费用;对外行使所有经营行为,经营管理过程中若出现需法人承担责任等情况或因此产生相关费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按共同分担。

  第三条、本合人经营期限为叁年,如需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双方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经营核算:由双方协商按月进行经营核算,公开账目并出具核算报表,双方签字认可并留存,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资金,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做账,每天经营费用按时打甲方账户,由甲方保管,统一分配。

  2、企业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对每个月营业所获得的纯利润经核算无误认可后进行均分,如需将其中部份利润作再投资,由双方商定。

  3、纯利润:每月盈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开支以及税收、装修费(以三年为计算准则,作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当月纯利润。

  第五条、甲方提供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协议的附件。

  乙方提供品牌女装的本地区授权代理合同作 本协议附件。

  1、合作区域:合作双方不得隐瞒另一方在此范围内另开设经营此品牌的店面或柜台,一经发现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人民币拾万元。

  2、合作场所:白马转盘谭医师药店隔壁,原丽人名店(甲方不可单方面收回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不可单方面收回该品牌的经营权,否则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拾万元,同时本协议自动解除。但不限于本地点,可与本合作区域内以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方式另开分店。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后的事项

  (一)出现下列事项之一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合伙双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付违约金拾万元给对方。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终止时,以终止时的财产状况进行清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形成文字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8

  股东甲:王荣

  股东乙:杨伟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经营“神木县永兴乡曹庄煤矿,”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神木县永兴乡曹庄煤矿 经营地址:神木县永兴乡胡庄沟石壕岔村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煤炭开采、销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永久。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 股东甲以现金方式出资捌拾万元(¥800000)元,股东乙以现金方式出资捌拾万元(¥800000)。甲、乙又方各占投资总额的50%。

  2、 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6月27日以前交齐。

  3、 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的50%,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4、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股东甲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包括对职工的管理培训、考勤、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资待遇。

  2、 股东乙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平均分配预支每月5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上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

  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股东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股东甲: 年 月 日

  股东乙: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9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 住址: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人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一、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以乙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证,并注册为企业法人。

  二、投资期限:共同投资人合伙为长期经营。

  三、共同投资人共同自愿合伙投资经营 地址: 。前期预投资 万元整,人民币。

  甲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

  丁方投资 万元整(现金投入),占投资总额的%。

  四、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企业内所有财产为共同投资人共有。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一、合伙期间,共同投资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债权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联。

  三、 合伙共同投资人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

  三、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四、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企业承担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六、盈余结算,企业内盈余每 (盘货)结算一次,除去一切开支后按约定比例分配。

  第三条 事务执行

  一、共同投资人委托XX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二、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人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四、负责人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共同投资人可以对负责人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六、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企业的股份;

  (2)、更换事务执行人。

  七、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指定财务负责人进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各种招待费,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合伙共同投资人确认后签字入账。

  八、经营中,对未经共同投资人管理人员同意赊销出去的货物,由经手人(壹个月内)负责全额收回,造成损失的,由经手人全额承担赔偿。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一、合伙企业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二、共同投资人在。合伙企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三、、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

  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四、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五、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责任事项

  在合伙企业的经营中,共同投资人出资购买的车辆(如XX车,现挂XXX名下),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性的事件,风险责任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共同投资人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由签约方讨论)

  第七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有效。

  二、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四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共同投资人(签字甲方):____ _____

  共同投资人(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丙方签字):_____ ____

  共同投资人(丁方签字):_____ 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0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内容: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由三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 合伙名称:100家装饰建材

  主要经营地:咸宁市永安大道学府华庭元原售楼部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与建材装饰,室内装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2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 30 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

  合伙人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5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100家装饰建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100家装饰建材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100家装饰建材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100家装饰建材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100家装饰建材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三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100家装饰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100家装饰建材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如果金额达到500元以上,须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报销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100家装饰建材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签名时间:年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11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溪十二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乙: ,身份证号: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按比例在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七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起诉;

  第八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九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地址:

  乙方:(签章) 地址:

  丙方:(签章)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2

  甲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

  第二条合伙期限出资额,方式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各合伙人都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为相等,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整,每人占(18.33)的股份。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公,不予退还。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法律负责人

  经甲。乙。丙三方商议决定由( )方来做美美形象沙龙的法律负责人,如以后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的美美形象沙龙出现什么意外必须要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丙方合伙人:

合伙经营协议书1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共同出资购买汽车并进行出租营运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三方共同出资购买捷达汽车一辆,所需全部款项为:

  1、车款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___元,银行贷款___元);

  2、交出租汽车公司款_______元;

  3、燃气改造款___元;

  4、银行贷款利息___元(___元5.28%3年)

  以上款项共计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50%,为___元;乙方出资25%,为___元;丙方出资25%,为29882___元。

  第二条:该车辆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租营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全部风险,丙方概不负责。

  第三条:甲乙双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___元,作为对丙方的出资分红;该款项自____年____月___日开始支付,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计支付42.7个月,支付金额29890___元,其中最后1个月即____年____月___日支付___元,在此以前的每个月支付_______元;

  该款项支付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本协议第一条中所购买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至____年____月___日时报废,届时可以将该车连同出租手续进行变卖或转让,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届时未变卖或转让,则按照当时该车的状况连同出租手续的价值进行估价,估价的金额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该车在报废之前发生转让、出买或者毁损灭失后的保险赔偿,所得全部款项按照本协议第一条中甲乙丙三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请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合伙经营协议书14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甲、乙二人基于信任及对灯具市场的信心,经双方共同努力,于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在 _______县 _______路 _______号,开设一灯具店,经营项目有:___________ 此处亲可以根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去填 。为了生意的长久健康发展,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的灯具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的投资和劳动,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灯具店名称为: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灯具店,范围包括此处亲可以根据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去填 。总合资金额 (如没有可删除此项)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 股权、出资、账目管理

  甲方以现有灯具店内货物及销售资源为股本,占总股份的70%,乙方出资7万元做为股本,占30%股份。合伙协议签订及乙方向店铺注资7万元后,算清、了结以前账目,以后经营账目每天双方对账,每 天清一次账,并签字确认。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对店面进行估价结算。双方有权复印、保存相关账单。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员工工资标准为 _______元/人/天,按月结算支付,每月考勤表由双方签字确认。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分配方式为甲方分得70%,乙方分得30%。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本合伙不接受新合伙人入伙。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店面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不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被依法撤销;

  4.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起诉至人民法院。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处: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合伙经营协议书15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鉴于,双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范围、主要经营地址

  1、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经营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作项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1、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2为依据,按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合伙人退伙后,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

  2、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

  3、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出纳员。

  4、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

  5、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由合伙人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5)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出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4、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合伙人(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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