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

时间:2022-12-13 14:15:4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解决纠纷的保障。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二、竞业的区域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3、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4、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5、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6、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7、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8、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9、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

  1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1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2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2、竞业限制的区域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二条 竞业限制的义务

  1、不得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

  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

  3、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第三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 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1、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

  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3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员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竞业限制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竞业限制的范围为: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2.竞业限制期: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劳动关系后 ____________年。

  3.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4.若乙方违反以上约定,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计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的有关事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或知悉的发明创造、作品、设计资料、技术秘密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设计资料、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设计资料、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与本职工作或自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漏或者自己过失泄漏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约定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泄漏、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履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已经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一般为三年以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乙方不承担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无偿转让给甲方。

  第十条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板房图片、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设计商业秘密的相关业务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报表及财会档案、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等。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种:

  (A)乙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

  (B)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放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三条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竞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6、竞争性业务: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行为作出补充。

  8、乙方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限制期间:

  (1)乙方离职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要求乙方履行限制义务的权利,乙方同时免除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限制补偿:每月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3)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4、在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其它违反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特别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2)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十倍。

  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十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通知

  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1)乙方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

  (3)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4、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遗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确认):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6

  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码: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员工义务

  1.1 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企业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__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企业:(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经营内容。包括属于甲方的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营销计划、进货渠道、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客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内容。

  2、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三、对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秘密。

  3、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4、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所有与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储存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据公司指令加以处理并归还给甲方,不得留存任何有关文件和资料。

  5、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

  6、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8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二、竞业的区域

  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1、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9

  甲方:江苏xx阀门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知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

  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平均月工资的40%支付经济补偿。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乙方应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不提供的,甲方有权不提供补偿)

  二、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超过)的期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超过)的期间内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除了退回已经领取的甲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用外,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

  费等),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向甲方辞职时年工资总额(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2个月的积)的5至10倍确定。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返还甲方;在上述义务履行结束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甲方不履行义务,无故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本合同终止。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10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xx公司xx市分公司工作,xx公司xx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xx公司xx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xx公司xx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xx公司xx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xx公司xx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xx公司xx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xx公司xx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xx公司xx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xx公司xx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xx公司xx市分公司或xx公司xx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

  的行为。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xx公司xx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xx公司xx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xx公司xx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xx公司xx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xx公司xx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xx公司xx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xx公司xx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原有xx公司xx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11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在甲方职务: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受聘/服务于甲方,乙方有获得甲方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经商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并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竞争,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以下术语在本合同中具有下列含义:

  1.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1.2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1.3 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产品情况而定,此处可以详尽列明产品类别)。

  1.5 本协议提及的限制从事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业务情况而定,自行填写)。

  1.6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6.1 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1.4条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1.6.2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1.6.3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1.6.4乙方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1.6.5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补充)。

  1.7 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2.3 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包括委托亲友组建)、或参股竞争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此款义务的地域限制为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3. 2乙方从甲方离职前应当与甲方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如乙方有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向甲方索要《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参见附件一),乙方根据该通知书取得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拖延/拒绝领取通知书导致甲方没有及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不影响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如因特殊情况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必须取得甲方出具的《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参见附件二),取得该通知书后,乙方方能解除竞业限制义务。

  3.3 乙方不辞而别离开甲方时,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此种情况下,甲方无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不得以“甲方没有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由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乙方同意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1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第6.1条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 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4.1.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4.1.1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4.1.1条的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4.2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 竞业限制期限

  5.1竞业限制期限: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两年失效。

  5.2 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5.3 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第六条 竞业限制补偿及其支付方式

  6.1.1 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首日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次月 日,以后每月 日前支付相应款项,每月金额为 元,共计 个月,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法律无明确规定,此处补偿百分比可以自由选择一个额度,建议不低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50%之间)

  6.1.2乙方应在离职前向甲方书面提供其本人的银行账户用于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甲方无法及时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6.1.4若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低于甲方所在地政府强制性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则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届满前予以补足到最低标准,在此之前,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6.2 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取。乙方逾期一个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月的补偿金。

  6.3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4 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此项通知可以邮寄送达,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地址为准(若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通知以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地址或联系方式为准),邮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同时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补偿金。

  6.5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除竞业限制义务,但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自己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 其他

  7.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诉讼均由甲方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管辖。

  7.2《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7.3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该补充、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由甲乙双方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甲乙双方一致理解并确认,乙方作为甲方之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可避免地接触、了解和知悉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关的秘密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并承诺遵守如下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1竞业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是否合法)之日起的 年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甲方竞争者:指在中国区域内所从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与甲方主营业务(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公司、或个人;

  1.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____________。

  1.4竞争行为:指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作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与甲方主营业务有关的工作内容。竞争行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竞争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投资设立与甲方竞争的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提供咨询,为客户进行_____等行为,竞争行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业、公司或个人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包含竞争行为的服务,为甲方的竞争者与甲方客户建立或试图建立业务联系,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或试图进行交易等行为。

  1.5甲方的机密信息:指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商品、经营及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录(包括甲方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户)、甲方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业务流程、价格政策、客户的消费习惯、客户的购买需求等,无论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论甲方是否已经以明确的书面方式标示该信息为机密信息。

  1.6甲方客户:指在乙方自甲方处离职之日,正在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或曾经接受过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 竞业限制及保密

  2.1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为自己,为甲方竞争者,或者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竞争行为;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者为甲方竞争者提供含有竞争行为的服务或工作;不得向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2.2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3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4乙方承诺不得披露甲方的机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2.5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或者甲方的潜在客户进行具有直接或间接竞争行为的联系,亦不得为甲方竞争者推荐、联络甲方的客户或甲方的潜在客户;

  2.6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许可乙方所在职公司、单位、企业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单位与甲方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说明其了解到的交易情况,否则,即视为乙方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之行为;

  2.7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甲方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甲方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2.8在任何时候,乙方均承诺对甲方的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9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所有条款之行为同时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及保密义务。

  第三条 经济补偿

  3.1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离职后补偿金: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补偿金;

  3.2竞业限制的时期为乙方离职起___年内,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甲方应当在乙方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每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人民币 元,甲方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乙方到甲方处领取/甲方通过银行或邮局支付,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到达乙方账户后视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乙方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4甲乙双方理解并确认,上述补偿金数额条款是公平合理的数额。在竞业限制期内,如果有关法律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有新的强制性规定,则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相应的调整;

  3.5无论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离职后补偿金,乙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义务;

  3.6乙方应当在每季第一个月以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职单位的证明、参保记录、工作情况以及员工作出的保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

  第四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4.1乙方在离开甲方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甲方可在乙方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甲方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4.2在乙方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4.3竞业限制期满的,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乙方也不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但仍然应对在甲方任职期间获悉的内幕信息和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所述之竞业限制或者保密义务之约定,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之外,如果乙方由于违反竞业限制责任获取了任何利益或者报酬,乙方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报酬均归甲方所有;

  5.3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5.4本协议第5.1条所属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甲方由于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6.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6.2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常州市 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常州市 区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7.1在签署本协议前,甲乙双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及协商,双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后果,且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

  7.2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4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7.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13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竞争业务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单位。

  二、区域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经济补偿金

  1、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14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工作;

  2、甲方在担任乙方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

  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

  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6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在解除雇佣合同后2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企业竞业限制协议书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竞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6、竞争性业务: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

  8、乙方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1)乙方离职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权利,乙方同时免除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3)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特别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2)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十倍。

  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十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通知

  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1)乙方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

  (3)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4、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遗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确认):

  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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