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协议书

时间:2022-12-29 17:10:4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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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协议书

  现如今,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质量协议书

质量协议书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四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工程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质量等级的要求,现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一、分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甲方承揽的工程(或部位)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

  二、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务合同》要求给乙方提供达到以上质量等级的条件。

  三、乙方必须按劳务合同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各工种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乙方认真执行甲方有关的质量管理办法,在工程质量管理中严格遵循ISO-9002国际标准,严格按规范标准施工,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同一标准》(GBS0211-95)等一系列标准进行质量自检控制。分承包方管理人员必须按分工范围,严格按照甲方编制《工序流程》组织施工,不偷工减序;严格按照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不野蛮施工;严格落实“三检制”中的自检、互检,及时、真实地作好“三上墙”,严格按样板施工,认真落实甲方的质量管理制度。需要达到以下要求:

  1.分项工程的优良率必须达到,不合格点率必须控制在 以下;分部工程优良率必须达到 ;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综合观感评定必须达到 分。

  2.不能出现工程倒塌和重大结构工程质量事故。

  3.装修工程不能出现大面积返工。

  4.屋面、厕浴间、地下室不能出现渗漏情况;管道不能出现堵塞情况;地面、墙面不能出现空裂;水泥地面不能起砂;砼结构外墙装修不能出现不光不平的现象,外墙涂料不能出现大面起皮、脱落和大面积花的现象;现浇砼结构接槎、钢筋位移等方面不能出现严重超规范的质量通病等。

  五、分承包方所承揽的工程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保修和服务的义务,并执行甲方《工程保修、服务管理办法》。

  六、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领导和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共同监督、检查,结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在工程项目竣工后综合考核。奖罚标准遵质量管理考核。

  七、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四公司质检处、项目经理部和分承包方各一份。

  八、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日

质量协议书3

  甲方: (订货方)

  乙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绿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的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甲、乙双方造 成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承诺书:

  第一条:

  乙方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健品生产企业, 并向甲方提供 《保健品生产许可证》 、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在原料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批次原料应出具质量检 验合格手续。 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操作。乙方 在向甲方分批供货时应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有关政府部门抽检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质量要求

  1.胶囊包装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包装质量要求。

  2.外包装盒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供货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印刷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字体、图案清晰,不得私自更改甲方产品外包装,如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材料。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外包装美观,收缩膜表面及边缘光滑无褶皱,封口处整齐、无裂 缝和突起,如出现以上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导致甲方合格产品库存 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验收

  1.乙方交付前,应按国家保健品质量要求规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 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验收和确认。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其他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应承担退换及赔偿责任。

  2.甲方对产品外包装及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

  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文件名称:产品加工合同 文件编号:bjXX0723 解决。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时,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批次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个月内)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私自变更、修 改协议,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私自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 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 延期、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质量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______元—______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质量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庞庄村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协议,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协议于___年___月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现场,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结算、撤场协议:

  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 万元,详见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单。

  二、经双方对上述费用进行核算统计,截止 __ 年__ 月__ 日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共计 ___ 万元,该款项已充分考虑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设、工程变更、误工损失、违约补偿等各种费用,对此乙方无任何异议,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费用要求。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甲方已累计支付乙方各项款项计 ___ 万元(含代付工程料款 万元),详见附表2已支付费用清单。现甲方尚欠乙方款项计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 ___ 万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甲方不承担一切与乙方及乙方所属人员的纠纷。

  四、协议解除后免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

  五、协议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退出工程现场并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否则应承担拖延费__________元/日。

  六、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质量协议书6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明确乙方所供货物(以下简称货物或产品)的质量要求、质量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等,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提议,并经供货商即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和《技术协议》及其他要求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

  第一部分:术语定义

  1.1库存期:乙方所提交产品的生产日期与该产品提交甲方检验的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1.2生产批:在一个工作日内,乙方生产产品所用原材料、操作人员、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工艺参数等未进行任何调整所生产出的同种产品。

  1.3质量安全问题:产品因加工工艺不良、设计存在缺陷、材料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产品具有潜在或明示的对人身、财产安全有危害的问题。

  1.4让步接收:使用不符合检验标准要求的物料。

  1.5三包期:产品自乙方交货被甲方判定合格之日起 3年 之内。

  1.6批次质量问题:

  1.6.1批量供货的零部件产量大于100件,因同一失效机理引发质量问题,其比例大于3%时;

  1.6.2在产品设计环节出现设计缺陷,经确认其设计缺陷必然导致整机质量问题发生时;

  1.6.3 因产品设计或制造原因,造成车间或市场上的产品批量(大于100台)返工时;

  1.6.4以上满足任一条件即可判定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第二部分: 质量要求

  2.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货物质量应符合甲方给乙方的技术质量要求(甲方的《企业标准》、《采购技术条件》、《检验标准》、技术条件、甲方设计图纸等)及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

  2.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规定的或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包装要求。

  2.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可以作产品标识的,乙方应按甲方关于标识的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乙方名称、生产序号等追溯性标识,标识应清晰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保持。

  2.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每一批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生产批的产品;同一生产批的产品数量达不到合同数量的,可使用相邻生产批的产品,但乙方必须在送检单及装箱清单中,逐一列明该批提交产品中的每一生产批的批号和数量。

  2.5乙方产品在生产时,对甲方图纸或技术文件上要求的特殊特性运用控制图进行过程控制,CPK达到甲方要求;若CPK达不到要求时,必须进行全数检验。

  2.12乙方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交该批产品的抽检报告给甲方质量部。质量报告上检验内容应和甲方的要求一致,产品批次号和产品生产一致。若质量报告信息出现错误则视同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予以批退。

  2.13乙方在产品出厂前,必须确认发出产品与甲方采购的产品一致,并确保发到甲方工厂的货物满足甲方采购订单的需求。

  第三部分 质量保证

  3.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1.1乙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9000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3.1.2乙方允许甲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是否达到甲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体系、或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

  3.1.3乙方应具备符合产品要求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应允许甲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乙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甲方接受。

  3.1.4甲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乙方。如果甲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乙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最多四个星期)执行,并将结果反馈甲方。

  3.1.5当乙方有外包过程或其供应商对产品有重要影响时,乙方有责任让其供应商建立和维持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乙方的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必要时,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对乙方供应商进行审核的机会。

  3.1.6若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应提供合格供方清单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因故需变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应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认定合格后才能进行有关变更。未经甲方认可而擅自变更供应商,并使用其原材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第四部分过程监控

  4.1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4.1.1乙方应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4.1.2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设立专人质控点,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过程质量。

  4.1.3乙方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产品质量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若失控产品已流入甲方仓库,应立即通知甲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误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1.4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乙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有效整改,对整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

  4.2(批量可追溯性管理)为使订货物品的批量容易追踪,乙方应根据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的办法,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第五部分 设计、工艺更改控制

  5.1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及生产工艺,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时,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实施。则一旦发现将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并处以1万元以上的处罚或暂停供货,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也一并处罚。但预先已取得甲方认可,对订货物品质量无任何不良影响的,不在此限。

  5.1.1需要提交甲方确认的变更有:

  a) 设计变更

  给甲方交货开始后,订货物品设计变更(含材料变更)时

  b) 新造、更新、改修模具

  制造订货物品新造模具时,或使用中改造、修理模具时

  c) 变更制造方法

  订货物品制造方法(工程、加工、作业和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制造设备等)发生变更时 d) 制造场所、乙方外协厂变更制造订货物品的乙方工厂或乙方外协厂变更时(更新外购时、或从外协厂转回乙方工厂时)

  e) 原材料的制造商和供应商有变更时

  5.1.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更改后产品的样品,测试数据、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5.1.3 乙方更改后的产品,甲方需进行样品认定、试验认定、上机试流等验证,合格后,甲方书面正式通知乙方批量供货,并对本协议作相应更改。

  5.2 甲方由于自身原因,进行上述5.1.1的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获取甲方开发部门的正式书面文件。

  5.3乙方对订货物品进行变更时,任何情况下都要取得质量证明并做好文件,在甲方有要求时向甲方提交一份,同时须向甲方提供样品,由甲方验证认可后,乙方才能提供更改后的订货物品;如果样品没有得到甲方认可,乙方仍需按原先生产参数提供产品。

  第六部分 检验及不合格品处理

  6.1(进货检验)

  6.1.1供货批次确认:甲方检验部门将按照乙方送检单上标注的批次分批进行检测,若发现未按照要求标注批次,出现未标注、遗漏、多标、标注不清等问题,甲方将判定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该产品,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有和进货批次相同的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6.1.2甲方进行进料检验,验收检查不合格时,甲方将结果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向甲方交纳替代品或按甲方要求处理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1.3 乙方认可的甲方判定不合格的产品,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分析报告,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必要时派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协商和解决。同时,针对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后续乙方能否继续供货,由甲方决定。

  6.2(不合格品的处理)

  6.2.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

  的不合格品,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货物品的等值金额,如果是预付款,甲方有权要求还款。甲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货物或选择适用的法律所赋予的任何权利。

  6.2.2 甲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乙方承担。

  6.2.3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甲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乙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甲方检验合格的,甲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再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如甲方对不合格品作出筛选处理时,乙方需付筛选的人工费。如甲方要求退货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后,甲方所在地乙方2天内、本省乙方3天内,外省乙方7天内应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到甲方处确认并做出处理。如超出规定时间两天乙方仍未办理退货,甲方有权扣除该批不合格物料的全部款项并代乙方作出报废处理,报废所得收益归甲方。当月至少取消乙方一次付款资格。

  6.2.4物料在甲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原则上整批退回乙方处理。如果是因为基本性能参数以外的微缺陷,经乙方申请,甲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甲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天内未派人员处理的,视为接受甲方的折价。

  6.2.5甲方在生产正常使用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有乙方负责质量分析和三包,并在接到物料三天内向甲方反馈分析报告,对出现的较严重不合格情况,甲方按本协议质量索赔条款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部分 有关试验费用及质量损失赔偿

  7.1有关试验费用的规定

  7.1.1 新供方的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支付;试验结果不合格,试验费用由乙方支付。

  7.1.2甲方对乙方所供产品进行的型式试验,试验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支付,试验结果不合格,费用由乙方支付。

  7.1.3甲方生产中发现乙方产品出现质量异常时,甲方对乙方产品进行试验验证或委外试验,费用由乙方支付。

  7.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在甲方进厂检验过程中、生产中与市场销售过程中、以及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经甲方确认为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7.2.1进厂检验过程中

  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及时通知(电话、邮件、书面等)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凭证将不合格品取回,甲方有权选择要求:

  a)乙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

  b)对不合格品进行退货不再要求换货。

  7.2.2对于乙方产品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除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外,甲方有权视不合格的具体情况做出终止与乙方合作的决定。

  7.2.3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经检验不合格,造成甲方缺料而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甲方因停产而遭受其他损失的,如甲方迟延交货、迟延出口等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乙方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7.3生产过程中

  7.3.1甲方在生产现场发现乙方产品为不良品时,甲方将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无偿更换,并承担处理费用和搬运费用等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维修费、效率损失费等)。如果因乙方产品不良造成甲方整机或其它相关产品的损坏、报废等,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7.3.2如乙方产品同一质量问题经甲方提示后仍然重复发生,视为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不良的发生,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

质量协议书7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需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供方)

  经磋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质量保证协议。

  供方应遵循本协议的要求,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责任义务,同时供方应对其分供方进行控制并保证将相应条款纳入与分供商鉴定的合同条款中。

  第一部分术语定义

  1、库存期:供方所提交产品的生产日期与该产品提交需方检验的日期之间的时间间隔。

  2、生产批:在一个工作日内,供方生产产品所用原材料、操作人员、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工艺参数等未进行任何调整所生产出的同种产品。

  3、质量安全问题:产品因加工工艺不良、设计存在缺陷、材料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产品具有潜在或明示的对人身、财产安全有危害的问题。

  4、让步接收:使用不符合检验标准要求的物料。

  5、三包期:产品自供方交货被需方判定合格之日起3年之内或6万公里。

  6、批次质量问题:

  1)批量供货的零部件产量大于100件,全检后发现因同一失效机理引发质量问题,其比例大于3%时;

  2)在产品设计环节出现设计缺陷,经确认其设计缺陷必然导致整机质量问题发生时;

  3)因产品设计或制造原因,造成车间或市场上的产品批量(大于100台)返工时;

  4)破坏性试验抽检一只不合格;

  5)以上满足任一条件即可判定为批次性质量问题。

  第二部分质量要求

  1、供方提供给需方的货物质量应符合需方给供方的技术质量要求(需方的《企业标准》、《采购技术条件》、《检验标准》、技术条件、需方设计图纸等)及经需方认可的供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技术要求。

  2、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包装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方规定的或经需方认可的供方《企业标准》中相关产品的包装要求。

  3、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根据需方要求作产品标识,供方应按需方关于标识的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供方名称、生产单号等追溯性标识,标识应清晰并保证在有效期内保持。

  4、供方提供给需方的每一批产品,原则上应为同一生产批的产品;同一生产批的产品数量达不到合同数量的,可使用相邻生产批的产品,但供方必须在送检单及装箱清单中,逐一列明该批提交产品中的每一生产批的单号和数量。

  5、供方每次送货时,应根据需方要求提交该批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给需方质量部。质量报告上检验内容应和需方的要求一致,产品批次号和产品生产一致。若质量报告信息出现错误则视同产品不合格,需方有权予以批退。

  6、供方在产品出厂前,必须确认发出产品与需方采购的产品一致,并确保发到需方工厂的货物满足需方采购订单的需求。

  第三部分质量保证

  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1)供方有义务按国际标准ISO/TS16949:20xx(推荐)或ISO9001:20xx的要求建立一个质量管理体系,并且有责任维持这个体系的零缺陷目标和不断地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2)在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供方允许需方通过审核手段,来检查其质量管理是否达到需方的要求。审核可以是对一个过程、或一个产品进行。在调查期间,供方应给予充分的合作,并就需方认可的变动部分予以落实。每一年度需方至少会实施一次对供方的质量管理的审核。

  3)供方应具备符合产品要求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应允许需方接近所有的操作设备、试验中心、仓库及邻近区域,并且可以检查与质量有关的文件。在此情况下,供方为保证其商业秘密的安全性所要实施的适当措施将会被需方接受。

  4)需方会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供方。如果需方认为应采取一些纠正措施,供方应即时拟订措施计划,在约定的期限内执行,并将结果反馈需方。

  5)当供方有外包过程或其供应商对产品有重要影响时,供方有责任让其供应商建立和维持质量管理系统来保证供方的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必要时,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对供方供应商进行审核的机会(仅限于需方产品及零部件)。

  6)若需方有要求时,供方应提供合格供方清单并经需方认可。供方因故需变更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应书面通知需方,经供、需双方认定合格后才能进行有关变更。未经需方认可而擅自变更供应商,并使用其原材料,需方将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供方的供货资格。

  第四部分过程监控

  1、工艺转换

  供方应按照需方的要求进行产品过程和设计转换,同时转换的文件要经过需方的审核、验证和批准后才可生效。

  2、过程审核

  供方根据需方的需要配合需方进行过程审核。对于不能按时进行过程审核和没有通过过程审核的供应商,需方有权视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延迟付款、扣款、暂停止供货、取消供方供货资格等形式的处罚。

  3、通过了需方产品鉴定批准程序并不能免除供方在批量生产中保证产品质量的责任。

  4、需方的'产品鉴定批准程序纯属技术工作程序,并不能替代供货订单。

  5、事先未经需方书面同意,供方不能擅自更改生产过程、生产厂址、指定分供商、零部件及成品的试验设备和方法,否则,需要重新进行产品批准。供方必须以需方可接受的方式保留与其产品及工序流程相关的所有更改记录。

  6、过程控制

  1)供方应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2)供方应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设立专人质控点,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过程质量。

  3)供方应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产品质量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若失控产品已流入需方仓库,应立即通知需方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误用,否则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

  4)供方生产过程的任何重大变化,且足以影响或可能影响供方产品质量的,必须及时书面通知需方。

  5)需方有权对供方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供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应在需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有效整改,对整改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需方有权终止供方的供货资格。

  7、(批量可追溯性管理)为使订货物品的批量容易追踪,结合供方的质量记录应可以实现可追溯性。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第五部分设计、工艺更改控制

  1、设备和工序能力

  1)依据ISO/TS16949:20xx或ISO承认的统计过程控制来测定设备和工序能力。要求Cpk≥1。

  2)供方应运用依据ISO/TS16949:20xx或ISO承认的统计过程控制证明在正常批量生产状态下与产品功能相关的关键特性的工序能力指数应最少在Cpk≥1的范围内(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并保存记录。重要特性的抽样和交付水平要能满足需方的要求。如果供方未达到这一指标,则必须采取相应的检测手段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100%检验,或是在提供产品前获得需方的特许。与此同时要努力改进生产过程,使其工序能力指数至少达到这一指标。

  2、生产验证试验

  1)供方应按需方要求的性能标准进行生产验证。生产验证试验和检验应顺利完成并在新的零件批量生产开始之前经需方批准该结果。无论何时发生任何影响零件功能或性能的更改,则零件必须重新认证。

  2)所有样品应按需方的性能标准中的次序进行试验。若进行生产认证的样品在所有方面都满足其适当的性能标准,则生产认证顺利完成。首次生产的失败将成为认证不合格的原因。

  3)如果生产认证不合格并在生产开始前仍没完成该工作,则供方应得到一份由需方技术部和采购部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不合格的零件不得运到需方。供方采取改进措施后,应尽力使生产认证得到需方的满意。为了符合这些条款并保持生产及/或满足需方发运计划,供方应向需方采购部门报告不合格品的情况。

  4)用于生产认证的样品应和生产认证记录保存同样期限,除非生产出了新的生产认证样品。生产认证样品必须作标记显示需方批准日期。按需方要求,供方应从所有生产认证试验中得到有用数据。并于完成之日起一周内将结果通知需方。

  第六部分检验及不合格品处理

  1、进货检验

  1)供货批次确认:需方检验部门将按照供方送检单上标注的批次分批进行检测,若发现未按照要求标注批次,出现未标注、遗漏、多标、标注不清等问题,需方将判定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该产品,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供方送货到需方时,应附有和进货批次相同的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如材质报告、试验报告等);由质量部与供应商约定必须提交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如材质报告、试验报告等)的产品。检验报告及其它相关质量证明资料(如材质报告、试验报告等)不合格均退货处理。

  2)需方进行进料检验,验收检查不合格时,需方以《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的形式将结果(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供方,供方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向需方交纳替代品或按需方要求处理并依据本协议约定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3)供方认可的需方判定不合格的产品,应按需方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分析报告,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必要时派技术人员到需方工厂进行协商和解决。同时,针对所出现的质量问题,需方有权终止与供方的合作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对后续供方能否继续供货,由需方决定。

  2、不合格品的处理

  1)各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需方有权从应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不合格订货物品的等值金额。

  2)需方保管不合格品期间,由于可归责于供方的事由导致不合格品的全部或部分灭失、损坏或变质时,该风险由供方承担。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需方有权作出退货处理。供方作出返工或采取其他手段再经需方检验合格的,需方应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予以退货,退货处理由需方责任部门负责。

  4)需方在生产正常使用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有供方负责质量分析和三包,并在接到物料三天内向需方反馈分析报告,对出现的较严重不合格情况,需方按本协议质量索赔条款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部分质量损失赔偿

  1、需方对供方供货验收不合格的,需方应及时通知(电话、邮件、书面等)供方,供方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凭证将不合格品取回,需方有权选择要求:

  a)供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

  b)对不合格品进行退货不再要求换货。

  2、对于供方产品检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供方除承担需方所有的损失外,需方有权视不合格的具体情况做出终止与供方合作的决定。

  3、质量损失赔偿

  1)需方在生产现场发现供方产品为不良品时,需方将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在需方指定的时间内负责无偿更换,并承担处理费用、搬运费用、检验费用等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维修费、效率损失费等)。如果因供方产品不良造成需方整机或其它相关产品的损坏、报废等,需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要求供方赔偿,供方同意需方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如供方产品同一质量问题经需方提示后仍然重复发生,视为供方未采取有效措施

  预防不良的发生,连续供货三批次存在同一质量问题的或出现连续五批次合格率下降,供方需支付需方人民币20xx元的违约金,该赔偿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给予补足。经需方确认为供方有意将不良品混入需方生产现场的,需方有权取消供方的供货资格,在此情况下供方同意向需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3)物料在需方进货检验中判为不合格批,原则上整批退回供方处理。如果是因为基本性能参数以外的微缺陷,经供方申请,需方为不影响生产同意办理让步使用时,需方有权进行折价处罚,需方在原定价格基础上扣除15%后接受供方货物,并通知供方。由需方财务部门直接在货款上扣除。

  4)供方未在需方发出的包括但不限于过程审核、产品审核的整改时间节点内完成供

  方提交给需方的整改计划或整改失败,在此情况下供方同意向需方支付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5)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造成需方产品返包或生产

  停产、转产的,供方应及时负责返包品的三包或更换合格产品,并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需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需方直接在供方货款中扣除。造成需方返包的,供方应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及费用(具体数额由需方计算);需方因返包而遭受其他损失的,如需方迟延交货、迟延出口等导致需方被第三方索赔,供方应无条件承担部分费用。

  6)本合同涉及到的扣款均由需方书面通知供方。其他条款以及需方与供方另行达成的其他协议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以约定最高者为准。

  第八部分协议使用范围

  1、协议适用范围

  本质量保证协议适用范围为: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

  本协议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有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需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需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供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质量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 。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协议目的

  鉴于乙方承揽甲方位于 的房产的门窗安装业务(乙方提供门窗并安装),为了保证乙方的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品的发生。保证甲方可以获得合格的产品及满意的售后服务,满足甲方的需求,避免甲、乙双方今后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

  二、 质量保证的产品

  具体质量保证的产品以乙方承揽活动中提供的结果产品为准。

  三、 质量保证:__________

  ?1、乙方保证采用的是最好的材料、精湛的做工、全新、未使用过、质量和技术规格均符合甲方的要求。

  2、 乙方承诺若因为乙方提供的产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及乙方安装原因),造成甲方家中或任何第三人的任何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甲方应当于损失或损害发生之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当在损害发生后当日帮助甲方修复、更换或重做房屋受损部分。

  四、 索赔条款

  1、 乙方的质量保证期限24个月内,质量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为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开始起算;

  2、 由于货物内在的质量、差的做工、选材不当而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甲方或受损害的第三人应立即采取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信聊天、电话、告知函等)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的当日内,派出相关的工作人员对受损害一方的的损失进行确认,并针对房屋受损部分帮助甲方修复、更换或重做,甲方和其他受损害人应当同时随附相应的图片、发票或收据等作为索赔依据。

  3、 若造成甲方或他人的财产损失乙方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造成财产的实际价值,甲方修复、更换、重做的人工费、材料费、运费、保险费、仓储费、货物装卸费等;若造成甲方或他人的人身损害,乙方赔偿人身损害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汇总规定的赔偿项目及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五、 其他条款

  1、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中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签署即表明对本协议的认可。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3、 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签署日期: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质量协议书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乙方承接甲方电视监控工程,工程设备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价格不包括工程用线、pvc管费用),并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均具优良品质,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年内免费维修,三个工作日不能修复的,提供备用机。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设备款的20%,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按品牌验收完毕后10天内付清设备款的80%和线、pvc管的费用。乙方承诺7天内开工,15天内全部工程结束。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附表作为本协议附件。

  4、本协议双方代表签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现纠纷由起诉方所在地法律部门依法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质量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 月 日签订《》,约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 光伏系列产品,由于甲方提供的部分产品与乙方的具体要求有偏差,且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之间存在的争议,减少双方因此产生的损失。根据诚实信用、公平互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 合同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因 产品质量问题,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 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支付)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质量赔偿金后,对于《》项下产品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承诺免去甲方因该产品所产生质量问题的一切责任。

  三、甲方赔偿乙方后,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如维修、检查、排除危险等措施),以避免损失的扩大。乙方同时应当为甲方提供切实、有效的协助义务。

  四、本协议具体最终法律效力,如之前有与本协议相抵触的约定,按本协议约定为准。

  五、有关或执行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甲乙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

  2、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协议书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壹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质保期满壹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质量协议书12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明确双方质量责任,守法经营,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品质保证及食品安全协议: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等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食品没有违规使用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不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添加标准均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

  3、乙方应在食品生产的原材料、关键工序或关键工艺上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确保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在感官、口味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具有一致性/稳定性。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如出现产品质量或食品安全问题,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及甲方相关客户因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导致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身体伤害、健康伤害、住院医疗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赔偿并保留向乙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提供给甲方的 “产品”不符合相关食品质量要求或在保质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换货、减少货款、质量索赔等权利,乙方予以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等一切损失及甲方处罚。

  6.因本协议条款或与本协议条款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可能的努力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签字):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协议书13

  合同号: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_______),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尽快制定质量整改措施并实施,对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同一问题多次反馈仍无改善或经抽查产品问题严重合格率极低时,甲方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并就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熟悉甲方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工艺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注塑产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缩水、水纹线、胶屎、批峰、油污、顶白、粘膜、断镶件、喷油不均、喷油不到位、划伤、碰伤、拖伤等进行有效控制;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5、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协议书1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协议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设计内容:_________

  三、设计面积:_________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 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_________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协议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协议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协议总额_________%,计_________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协议。

  协议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协议总额的_________%。

  5.甲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协议,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 争议解议

  1.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质量协议书15

  合同号:xxxxx

  签订时间:xxx年x月x号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甲乙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最新版本的供应商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有责任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并向甲方提供产品样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逐步提高。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牌号:lgfr500全新阻燃abs),并对产品质量负责,需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如产品原材料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查,对问题较多的产品出具《供方整改要求表》通知乙方,乙方要尽快制定质量整改措施并实施,对于《供方整改要求表》,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对同一问题多次反馈仍无改善或经抽查产品问题严重合格率极低时,甲方对该批产品进行退货处理;不定期到甲方了解所生产产品的质量情况并就问题进行整改,同时进一步熟悉甲方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生产操作工艺并监督实施,同时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注塑产品常有缺陷,包括表面缩水、水纹线、胶屎、批峰、油污、顶白、粘膜、断镶件、喷油不均、喷油不到位、划伤、碰伤、拖伤等进行有效控制;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召回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并给予妥善处理。

  5、乙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如确属乙方的责任,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质量争议(问题)的处理:乙方应严格按照制订的技术标准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检验的公正和科学性,对检验不合格的剩余样品应保留一周。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期间均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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