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心得体会

时间:2022-05-26 14:36:1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律师心得体会(通用14篇)

  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律师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律师心得体会(通用14篇)

  律师心得体会 篇1

  我找到了内心之所爱,不是十分光明的,它甚至有些灰暗,但的的确确是温暖的。

  中午,风很大,北京的深秋,已是很冷,风吹到身上就像一颗颗的小图钉扎进皮肤里。有些许激动,提前20分钟到达了南门口,幻想20分钟以后的工作。

  一位大爷,穿着破旧的单衣,拄着拐杖摇摇晃晃地走来,缓缓地坐在南门外的石阶上。

  没有想到的,这就是我即将接待的当事人。他颤颤巍巍地拿出一大叠材料,诉说着3年来的遭遇:退休以后讨不到养老保险金,上有老母亲要照顾,妻子是小儿麻痹症,儿子在高中急需用钱,赴京3年无果,只能乞讨为生。这些材料中有劳动仲裁书、一审判决、养老保险合同等等,作为一个只上过一节法导的小白,面对专业的文书,其实内心是有一些慌乱的,特别是当大爷看向我的时候,我看到他眼睛里的浑浊,像是裹满泥土的石子,蜡黄色的面颊上沟沟壑壑,埋藏了无尽的愁苦和无助。我好想帮助他,想如果自己足够厉害就好了,可以当机立断给出建议,但是我的能力不足以满足我的想法。我站在师姐后面,听她们讨论仲裁合同的期限等等,师姐们似乎没有太多表现出强烈的同情,她们冷静地剖析每一份文书,就争议焦点,寻找适用的法条。或许这才是一个法援人应该有的姿态,当事人不需要太多的同情,需要的是切实解决问题,需要的是我们理性地进行分析。

  想明白这一点,我接过师姐看完的文书,从当事人信息到法院判决结果,一个字一个字,都印在了我心里。心里有一个无形的声音,和我说,认真看!再认真看!原来此案的焦点在于当地到底能不能补缴养老保险。我搜索相关的信息,逐渐融入到讨论当中,克服了知识不足带来的不自信。第一次,心就像泡大的海洋球,很充实。最后因为法院的最新判决还没有出结果,暂时无法进行下一步举措,我们让大爷在判决书下来以后再来找我们,许诺这期间会仔细搜集相关资料帮助他。老大爷收起他如“家宝”一样的厚厚材料,和我们再次诉说他的遭遇。我能感受到,一个残疾家庭在申诉多年无果之下的无助,也震惊于所谓基层的勾结与不作为。我深知,不能听信当事人的一面之词,但心里还是蒙上一层阴霾。他摁着拐杖,站起来,向我们道别:“谢谢你们,谢谢,我知道你们是学生,还要学习,很不容易的。”中午的阳光被阴云遮掩了半数,北京的街头依旧车水马龙,我久久地盯着老大爷离去的背影,看着他消失在来往的人群中。此一去,便又是无尽的等待和乞讨的苦日。我没有时间想太多,还有更多的当事人需要帮助。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帮助。这两者似乎都不完全是快乐的,因为这同时包含了对接触不到的现实的被迫接受和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的无力。但是,突然又很欢欣,你知道深刻体验到热爱的感觉吗?就像是一个一直漂泊的种子,找到了土地。我告诉自己,坚守这里,用心做事。

  想用一位师姐的话结束此文:身处其中你可能有短暂的迷失感,但做自己所爱的事,即使在奔波的路上也能有满心安稳。

  律师心得体会 篇2

  6月16日,20xx年省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集中培训结束,今年共有一百五十多人参加实习律师培训。本次培训授课的教员都来自法律实务部门的领导和南京地区律师行业在各个专业领域表现突出的律师。培训课程上,注重技能和实务,结合南京法律服务市场的特点和法律服务主要领域,对实习律师进行岗前培训。我作为一名刚入行两月的实习律师,在经过此次集中培训我受益良多,对此主要有以下两点培训结业总结:

  一、本次培训课首先由律协的几位领导授课,培训涉及内容:律师执业道德与律师执业规范的必要性、重要性,从总体上让我了解了律师行业的特点。首先,律师执业规范是律师执业道德的抽象具体化。律师行业的内容是鉴于社会冲突的焦点中,律师作为社会冲突问题的调节器应当具备很好的执业道德规范,在此前提下公正合理的适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其次,律师执业道德规范是律师安全执业的有效保障。律师行业内容复杂性预示了律师执业的风险性。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认真遵守律师执业道德规范,可以保障自己的职业生涯得到律师组织的认可。最后,律师行业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律师执业过程中应处理好与各类人员的关系。律师与客户、法官、检察官等人员关系处理有所不同应当区别对待。律师应当在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条件下,合理适用法律使当事人的利益依法最大化;律师与与法官、检察官应当彼此相互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工作间的沟通,彼此之间不应存在特殊关系并以此对当事人有所执业之外的承诺。

  二、随后的培训是从事多年职业的专业性律师对各专业性法律服务的学习指导。其涉及领域包括:传统民事诉讼业务的办案经验总结、传统刑事业务的办案心得、合同纠纷业务的审查注意问题、经济社会最普遍的劳动争议案件劳资纠纷、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业务及一些非诉讼业务办理。以上的培训内容包括各资深律师对相关法律的理解行政程序中的细节问题、取证的技巧,更为重要的是在每一堂培训课上,各培训律师均细心地将其办理各类专业性案件的多年工作经验对我青年律师给予必要的指导和提醒。在传统的案件办理中,律师应当遵循律师业务指引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做好律师代理工作,确保律师安全执业的基础上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律师与客户当事人之间利益价值的双赢。保证律师与参与案件各类人员之间的平衡关系,最终实现律师执业环境的良性化发展。 短暂的实习培训即将结束,此次律协组织的集中培训,是律师协会对青年律师的关怀,是各专业领域具有多年经验的资深律师对青年律师的眷顾。对此,作为刚入行不久的实习律师,我会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保证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律师心得体会 篇3

  在市司法局的组织和安排之下我如期参加了简短的为期5天的上岗前的培训。作为一名年轻的实习律师在听取各位老前辈的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业务技能、人际关系等各方面的经验传授后,我收获良多,受益匪浅。不断启发了我的办案思维,纠正了我之前对律师整个行业状况的误区认识,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之中逐步坚定了我的律师之梦,使我获得了宝贵的执业经验,使我从迷茫、渺茫之中有了更清新的认识。从而为我真正走上执业律师道路扫清了不少障碍和困难,为我年轻时期的执业奠定了一个强有力的基础。

  我有丰富的内心思想,坚定的意志,但拘于自己语言表达能力的限制,我只能用这朴实的语言文字记录下这培训期间的点滴心得,供大家比照以及自我提醒,在交流当中让思想的碰撞逬擦出最具生命力的火花。

  我是个简单的人,对律师行业怀着美好的憧憬。在结合培训期间的内容和自己平时的思考,从作为青年律师应具备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意识两个方面做简陋的叙陈,望大家能对此提出宝贵的建议:

  一、在思想意识方面

  我做实习律师已接近一年,在一年中接触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上至高官贵族,下至黎民百姓。对做为一名青年律师需具备怎么样的思想意识有了初浅的认识。虽初浅,但原汁原味,回味无穷。我认为在这期间我们应该对现阶段的执业环境和律师未来的发展前景能够有个正确的认识,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静下心来沉淀自己,培养自己的专业思维和立足于长远未来的意识,在执业过程中克服种种困难和挫折,在挫折之中坚定自己的执业信心,端正自己的执业态度。

  (一)执业环境的认识

  我们的律师行业有这样一个“二八”或“三七”共识。我们年轻律师队伍十分庞大,但拥有的案源微乎及微,生存状况和条件异常艰辛。但是随着律师行业30多年的发展,我们的执业环境有了更好的改善。党和国家对律师行业有了更大的支持和扶助,为我们年轻律师的成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同时社会各阶层人士法律意识不断地加强,维护权益的意识得到普遍地宣传,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社会主义法制环境。总体上:我们应对执业环境有一个乐观的认识,这是今后执业的基础。

  (二)专业思维

  在律师执业的过程中我们应培养专业性思维,这是法律职业者区别于其他法律忠实者的最大区别。在思考法律问题时我们应有一个良好法律思维,能够认清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办理具体案件中要秉承一个法律者的思维,并使其运化于具体的办案过程中。同时也应具备一些其他的专业思维,让自己的思维有一个体系,来应对各种疑难案件。专业思维是律师执业的保证。

  (三)长远发展的意识

  律师行业是一个太阳永远高挂的产业,各界人士都予以充分肯定。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重要推动者。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作为律师也是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党和国家对律师的发展足够重视和关心。我我们应树立长远的意识,这些现在的挫折和困难都只是暂时的,也是成长所必经的阶段。我们未来的发展前途一片光明,只要我们认清这一点,树立长远意识,才能真正坚定地继续走未来的路。

  (四)坚定信念的意识

  律师执业的道路异常艰辛,年轻律师的背后更是如此。成功的律师背后必经历过很深的迷惘,经历过各种酸甜苦辣,尝尽人生冷暖。是什么让他们坚持一路走下去。那就是坚定的信念和乐观的精神。我们年轻律师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克服各种挫折和困难,承受住各种压力和打击,使自己的思想意识不断成熟,在此过程中真正磨练自己,使自己有一个完美的蜕变,才能真正地成为一名杰出的优秀的律师。这是做为执业律师所必须的一种情商。

  二、行动意识方面

  律师的行动意识决定着你能走多远,决定着你的未来,是以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走向成功优秀律师所必须具备的。在平时的积累和思考之中,我认为我们的行动意识主要包括我们的计划能力和的执行能力以、学习能力以及专业化能力,我对此做简陋的叙陈。

  (一)计划能力方面

  计划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指我们的执业和规划能力。我们必须要有职业规划,长远目标可以模糊,但近期目标绝对要清晰和明确。在执业过程当中适时调整,使职业规划真正发挥其作用。作为我,我也会有一个短期的3—5年得规划,在年青执业时期尤为重要。考虑到自己的处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的因素,我会做如下具体规划。

  1、专业知识方面:因自己是在基层律师事务所,考虑到生存是第一个需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会以一些基础案件做起,重点抓住像民间借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以及一般的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在这些常见的案件中掌握一些办案经验,积累自己的人生阅历,一边自己解决生存的问题。在这个基础之上,在3至5年期间我需选定更为合理更为准确的专业化方向,并做好一些深入调查和研究。只有这期间中注意规划和积累,才能为我们以后的执业生涯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

  2、其他方面:对其他方面如业务量,业务案源拓展方面的规划。在执业期间选择适合推销,营销自己的方式,并每月每阶段去努力有意识开拓案源。具体可以是通过对一方面案件的规定深入学习后,去为一些需要服务的对象开展具体的讲演,以此达到巩固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宣传自己的两种效果。当然也要通过其他方式宣传,逐步扩大自己的知名度,扎扎实实将业务有所扩大和发展。

  (二)执行能力方面

  对自己职业、学习要有规划,在规划过后必须有强有力的执行力。执行力是职业规划实现的保障,只有有执行力的规划才是有生命力的规划。对自己的业务学习进度,案源拓展方面的规划必须有一个执行力。学习能力是左右青年律师的法宝,是一种强有力的竞争元素,是做到成功执业必不可或缺的。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也需要向其他

  优秀律师学习,真正做到能让自己各方面的综合素质的提高。我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会重点做好一下两方面的学习安排。

  1、专业知识方面的学习。通过对专业知识的系统化的学习,对一些具体规定做深入了解。学习掌握《民政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刑法》《刑政诉讼法》《合同法》的规定,能够对一般的案件的具体规定有清晰的了解。在学习这些知识的基础之上能够深入研究《合同法》等一些非常专业化的知识。

  2、非专业化方面知识的学习。可以为自己以后进入非诉讼业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需要坚持关注社会经济方面发展,坚持每星期完整读一份报纸。比如说像《经济观察报》、《南方周末》等都是十分好的报纸,只要坚持,我们就会有不浅的收获。

  (三)专业化方面能力

  专业化是律师业发展的方面,现在是如此,今后亦是如此。提高自己专业化能力是律师业务做强做大的基础,是律师走向成功所必需的条件。任何一个律师业务都是可以专业化,在做好专业化时能取得较大成就。如何来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应结合具体情况,我作为基层的年轻律师,我专业化的方向先定位于以劳动纠纷的方面着手。在此过程中,我们应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和文件规定,尤其需注重一些地方性政策和文件。在培养自己专业化能力时我们应静心思考学会总结和耐得住寂寞。

  为期5天的培训一眨眼即过,前辈们所能传授的是自己的心得和经验。未来的执业之路漫长而曲折。我们需要将前辈们的经验和自己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摆好自己的执业心态,在执业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学习,不断加强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坚持务实学习的态度。以业务专业化为发展方向和努力目标,在执业中树立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去为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进做出一份应有的贡献。坚信自己的理想,努力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法律的海洋中遨游,在职业中实现人生目标,真正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出谋划策,从而从法律层面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总属楚。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我相信自己的律师执业前景。

  律师心得体会 篇4

  今年三月中旬,本人放弃“铁饭碗”,终于步入律师行业,开始新的职业生涯,接受新的挑战,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期待。对于未来职业选择一直迷茫和徘徊,直到后来接触法律之后,才下定决心从事律师职业。如今的律师行业表面看似门槛不高,但实际上高,仅仅拿到一本法律资格证和律师执业证书并不等于拿到了“入场券”。越来越多的未知摆在我面前,初入律师行业,担忧自己能否胜任工作,担心能否适应新环境,担心出现的种种困难。而如今已经在律师行业走过一段时间,虽然还没有正式成为律师,很多复杂的工作未能亲自参与,但勤杂事务,用心工作后,将逐渐完成职业生涯的重大转变。

  一、实现思维的转变

  思维方式的转变决定自己的角色身份转变。司考备考时期可以在了解了一些皮毛知识的基础上,就敢谈天说地为他人普法,侃侃而谈宏伟理想,评头论足社会热点问题,为亲朋好友答疑解惑,甚至出谋划策——无关乎利益,无关乎责任,就可以天马行空,这是作为应试时期的自由与放肆。进入律所工作,思维方式就必须改变,以适应新情况。脱离实践的思维,根本不能适应新形势、新环境、新要求。因为在律师行业,任何法律事务的处理都有沉甸甸的责任。言之有据,做之有理,这里的“据”和“理”就是指实实在在、严格规范的法律条文,律师工作更要少些天马行空,多些脚踏实地。

  在律所,对当事人答疑解惑或处理当事人的事务,需要的是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及最有可能的法律结果,所以我们要建立在分析具体问题的基础上,结合现有法律、法规作出有理有据的综合研判。思维方面要树立“法律法规”至上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任何实务不是凭空想象,而是有理有据。法律至上,在律师的工作中定性更为准确。

  二、实现角色的转变

  身份角色的转变意味着要面对一切新机遇和新挑战,放下熟知的事务,面对新环境、新人群和新知识,未知让人感觉更刺激、富有激情。之前,我没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过,律所对我比较陌生的。朋友的经验和微信朋友圈内的前车之鉴也仅仅只是一个参照。个体经历是带个性标签的,具有个人属性,不是人人通用。

  进入律所之前,我也经常构想可能遇见的各种新情况,在空想中演绎着各种应对策略。我认为,角色身份是首先要面对的转变,不再是公务员就不要带着公务员的标签,不要带着公务员的习气,重新以律师身份来定位自己,审视自己一言一行。

  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总之,方向对了,路就不会远。没有长期积累、沉淀,想秒变律师大咖不是痴心妄想,就是天方夜谭。

  我认为从公务员角色转变为一名律师,不变的并应长期坚持下去的仍是学习。向指导律师学习、向周边的同事学习、向书本学习、向同行其他律师学习。身份角色的转变就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舍弃原来的身份角色,获得新的身份角色。从漫不经心到如履薄冰,从口若悬河到谨言慎行,从丢三落四到事无巨细。

  三、实现态度的转变

  律所的工作不像学生做功课。学生可以使用复制粘贴模式就能顺利搞定作业,可以踩着最后期限的尾巴提交任务。然而,这在律师工作中一概不适用,否则就容易纰漏百出,甚至造成巨大损失。

  律师工作讲究效率,更加追求精品和极致。

  效率的提高通过规范化和流程化来管理,比如规范化的起诉状、证据目录、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等,这些为律师工作带来了方便和快捷。流程化和规范化管理极大消除了常见的浪费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就有更多精力追求精品和极致。

  许多外行人比较关注律师工作压力大不大。

  首先,现代社会没有任何工作没有压力,没有压力的工作是不值得从事的,“人无压力轻飘飘”,没有压力就没有进步。幸福是奋斗而来的;其次,现在处于一个“较好的时代”——至少兢兢业业努力了,结果一定不会差。当没有理想的成果或者回报时,应该更多问问自己是否真的努力了;最后,我认为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就应该好好地坚持下去。

  初入律师行业,深刻体会到新人思维方式、角色身份和工作态度的`重要性。当然,思维的转变、身份的转变和态度的转变这三个维度不是毫无关系的,反而是紧密相连的。进入律师行业,你可以不专业,但态度一开始就要端正。专业可以在后期学习中提升,态度才决定一切。

  这是进入律师行业一段时期以来的想法和体会,不到之处请谅解。

  律师心得体会 篇5

  20xx年9月8日和9日两天,律所组织了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暨户外团建拓展活动。这是我来到律所的第一周,这次活动给了我更快了解和融入律所的机会,通过会议和活动我也有很多收获和心得。

  9月8日上午,律所召开的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大会,通过这次大会我了解到,这次会议是一个很好的将人员集合起来的机会,因为各位律师本身就时间安排相对分散,日常工作繁忙。通过这次会议我也有机会见到了律所很多平时不常见到的面孔,了解到律所人才济济,众多律师在所在领域都很有建树。律所重视专业化和相互合作的重要性,这一问题我之前也关注和思考过,但是在当天上午的会议和下午的研讨活动中,我觉得对这一问题又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专业和合作这两者是不冲突的,现在市场细分越来越明显,单纯的单打独斗和笼统的万金油做法也会变得越来越困难,当天活动中各位律师从不同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诠释,该问题的结论我认为大家也都是认同的,那就是专业与合作完全可以相辅相成。这个问题对于年轻律师的发展应该说尤为重要,时代在高速发展,律师行业的变化也很明显,年轻从业者正值确定未来方向并加以努力的时候,此时正确的方向便是很重要的问题。

  律所对于年轻律师的发展也十分关切,律所在活动的进行中对年轻律师发展问题进行了侧重,诸多经验丰富的律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答,我们这些年轻从业者也有机会获得众多过来人的宝贵经验。

  在这次的培训中还有一方面让我印象深刻,也就是律师的执业风险问题,这个问题对于职业发展至关重要。律师从事的法律工作繁杂而又严格,所处理的案件很多具有各自的特殊性,律师在执业中除了要尽心解决当事人所托之事外还要注意规避执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律师想要办好法律事务首先要做到自己不陷于法律风险之中,这是一个前提。正如李首存律师所列举的亲身案例,律师执业的风险是需要在执业中随时注意的,不要以为危险很遥远就不设防,法律事务因其特殊性导致随时都有风险隐患,而且一旦风险产生所带来的后果也很可能极其严重。

  这次的素质拓展活动我觉得也很具有针对性,正如培训的教练所说的他们之前也接触过律师行业的人员培训,这一行业带有很明显的职业心理就是习惯怀疑,这一点是职业特点使然不存在优缺点的评价,但是作为一个团队想要加强合作就需要团队内的精神文化建设,只有团队的凝聚力够强,这样的团队才能真正充满力量。之后翻越高墙的项目,平台高度就达到了四米多,这一点也就意味着单凭个人是无法实现的。这一项目要求就是叠人墙通力合作才能让所有人都通得过,这一点我觉得也与现在的律师行业现状有相似之处,现今律师行业越来越往专业和团队化发展,很多的业务凭个人根本就无法完成,不改变思维很可能就只能做那个独立高墙之下的人。

  我有幸能加入律所并且正好赶上参加此次的活动,真的是收获颇多,受益匪浅。此次的素质拓展活动也砺练了团队精神,让我能尽快的了解和融入盈德律所这个优秀的团队,实在是荣幸之至。

  律师心得体会 篇6

  在华政度过了两年的学习生涯,我也逐渐从初入大学的懵懂清涩,成长为一个小有担当的法律人了。平时学习生活中遇到的案例,在我眼中也逐渐变得简单和明晰起来。然而“纸上得来终觉浅”,作为应用性的学科,法律必然要回归于现实生活,用以化解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矛盾与纠纷。为了走近现实中的法律,也为了明确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本次见习,我很有幸来到了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文寿合伙人的团队,感受了法律实务的复杂性与魅力性,收获了在校学习时求之不得的经验。

  (一)从“知法”落地到“用法”

  在校期间的理论学习,侧重的是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对法律目的分析。然而,实务中纷繁复杂的事实关系,加上各类非标准、非典型的交易方式层出不穷。就像“剥洋葱”,只有逐渐撕去现实的表皮,才能最终抽象出法律问题的内核。初次接触这些的我,在第一次听律师们讲案子的时候,就被多个主体搞得晕头转向,脑海里一片空白,更别提答辩意见了。然而,通过与律师们之间的讨论,我也逐步厘清了其中的事实关系。通过反复的质疑与辩驳,纠结的问题豁然开朗。实践中的纷繁事实,要涵射到法律上,其中的功夫之深不禁让我体会到了自我的真实水平与想象水平的差距。而于此同时,实践中的法律问题更是层出不穷的,要想完美地处理它们,又只能诉诸于理论的钻研和经验的积累。作为企业的法务咨询,不仅要解决公司法领域常见的企业设立、并购等问题,还会涉及到税收,劳动,各公司所在业务领域的矛盾,时不时会撞见法律的空白,受制于种种红头文件的规范,在调查解决这些问题时,除了将法律系统化和灵活化地掌握,对理论问题和实务问题的结合报以时刻地关注,不断学习,不断强化自身能力以外,并无捷径可走。现在的我,从“知法”到“用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从“法律”落实到“证明”

  在校期间旁听的庭审,往往只是图个新鲜,重辩论,轻证明,对于证据和证明的部分却鲜少关注。在学习了刑事和民事两种诉讼法学以后,才终于理解了举证和质证的重要性。解决法律问题不仅需要运用法条,更需要将现实通过证明变成法律事实。证明的关键,则是双方证据“三性”与证明力的交锋。在旁听一起劳动仲裁时,双方当事人对于同一份证据有两种相反的解释,并且对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证明也绝非易事,需要综合多方意见,才能最终确定证据和质证意见。本次见习,我第一次从代理人的视角,从准备证据到提出质证意见,一步一步地反复分析,思考,直至形成答辩状,完成整个庭审。一个案件的证据材料,往往都要厚厚一沓,而对这些材料进行反复地整理和归类,反复翻阅查找材料,则是每一个律师的必修课。看着办公室的律师们为了准备案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甚至有时候还要往返出差于外地,法律行业的高强度工作,与高度精神集中的投入,都提醒了我,法无易事,事事关切。

  (三)从“象牙塔”踏入“社会”

  “Teamwork”团队协作可以说是律师执业的关键词,在见习中,我也体会到了一个优秀团队和谐的工作氛围。可以严肃地讨论问题,也可以一起“休闲”,聊点轻松话题。而作为日常工作化解矛盾,处理纠纷的法律人,如果“负能量”爆表,自然也无法冷静地思考和分析了。一个良好的心态非常重要。这一点,王律师带给了我很深的体会。无论是开庭后回办公室前突然下雨,或者是开车2个小时到南通开庭,就算感觉很累,心态超好的王律师也能一笑而过。良好的心态,把压力化为动力的基础,也能影响你周围的人,鼓励其他人积极和乐观起来。良好的心态以外,人际沟通的技巧也是律师的必备技能。虽说之前也有过见习的经历,但由于处于政府机关中,除了跟附近居民等打交道以外,更多地是与办公室的前辈们相处,很少主动去结交和认识陌生的人。而律师的生活则不同。对于一个律师来说,基础条件是过硬的专业素养,而必要的条件则是“案源”。在与团队在一起的一个月时间里,我见到了来自世界各地、行行业业的人,而在一顿饭的时间里与他们把酒言欢,从而拓宽自己的人脉,也是合伙人级别律师的必备能力。

  愉快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而一段愉快而充实的时间则会让人成长许多。在短短的一个月里,我也经历了许多。律师们的庭上举证质证的专业技能,翻译审阅合同时的一丝不苟,人际交往时的大方和洒脱,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同时,前辈们的身影更给我们指明了未来努力的方向,自己作为一个学生,虽然未来尚未确定,但不应满足于在学校取得的成就,更应该从接地气的实践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的能力。栋梁之材,非一日而成,而是结合了无数次的反思和自省,经过了无数次的试炼,方能成大器。

  律师心得体会 篇7

  回忆五天的培训,大家都怀着能够顺利通过律协培训的美好希望而来,充满着年轻律师应有的朝气与活力,又有着对于是否能够顺利通过最后考核的忐忑与紧张,但是,无论如何我们是骄傲的,能来到这个培训的每一位同仁,都是光荣的、为维护中国司法事业稳步前进的法律从业者。在这里,有优秀的司法领域和律师界的前辈的教授指导,用前辈们走过漫长而又艰辛职业之路,传道授业,只为了一个最终的目的:让我们学到宝贵的执业经验,少走弯路,熟悉规范,尽一个法律从业者的本分,具备一个执业律师应有的素养。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简单的话语道破律师职业的真谛。"大"如企业的合并改组,"小"到平常百姓的家事纠纷,无一不透露出法律职业的操守与尽责。怀揣对法律、对公平正义的敬畏之心,无疑是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前提与一生的行事准则。怎样做一名合格和优秀的律师?人生在勤,不索何获,通过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得以在浩瀚的法律世界窥之一二。

  (一)坚定乐观的思想意识

  有了思想上的指引,才能谈及对知识的掌握与对规则的应用。律师执业的道路异常艰辛,年轻律师的背后更是如此。成功的律师背后必经历过很深的迷惘,经历过各种酸甜苦辣,尝尽人生冷暖。是什么让他们坚持一路走下去?那就是坚定的信念和乐观的精神,

  我们年轻律师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才能在通向成功的道路上克服各种挫折和困难,承受住各种压力和打击,使自己的思想意识不断成熟,在此过程中真正磨练自己,使自己有一个完美的蜕变,才能真正地成为一名杰出的优秀的律师。这是做为执业律师所必须的一种情商。

  (二)积极细致的行动意识

  律师的行动意识决定着你能走多远,决定着你的未来,更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律师走向成功优秀律师所必须具备的。在我看来,就是要认真、要负责、要勤勉。进入律所之后,我深刻体会到只要认真去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以及每一个问题,就能慢慢学会如何去做。原来的神秘感也就慢慢消失了。每一个案件发生的原因和规律大部分都是以一种看似错综复杂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所以,律师必须认真地了解案情,分析案情,才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从而有效地解决问题。律师只要认真地去了解每一个细节,分析每一个细节,就总能找到解决每一个细节问题的办法,而一个一个细节问题的解决,很多复杂的问题都会自然而然地迎刃而解; 对当事人来说,律师的责任感可能直接影响其最终的利益结局。尽管律师不是案件结果的最终决定者,但是却对案件的结果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同样一个案件,交给一个负责的律师是一个结果而交给一个不负责任的律师,则可能是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结果。律师如果没有负责任的态度去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那么无疑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二次侵犯。负责任的态度必然会提高办案质量,进而赢得当事人的认同,进而在当事人之中赢得良好的口碑,进而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案源,同时也提升了律师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地位,从而提升了律师的社会形象; 对实习律师和经验还不充足的年轻律师而言,"勤能补拙",勤快可以使自己快速积累起各种办案的经验和技能。勤思考、勤请教、勤学习、勤实践、勤总结…如此才有可能会发现问题所在,进而分析问题、最终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此才有可能办理好一个案件。只有每一个案件都以这种勤勉的态度去对待,才能积累起丰富的办案经验,并将这些经验升华成律师自身的执业智慧乃至人生智慧。

  唯有如此,方可在以后骄傲的说一声:我是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我无愧于我获得的知识与技能,无愧于我的每一起案件和当事人。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他将形同虚设",我们是多么幸运生于这样一个时代,可以一起面对挑战和艰辛,让我们一起来做这个时代仰望星空的人!

  律师心得体会 篇8

  律师办理一个完整的刑事案件,一般要经历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律师在每个阶段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一样,因此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也不一样。在这里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会见犯罪嫌疑人是进行这些工作的前提,也是许多犯罪嫌疑人亲属在这个阶段聘请律师的初衷。“会见难”也是这个阶段众所周知的问题。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承办律师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关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享有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有明确的规定。侦查机关不太喜欢律师在这个阶段介入,作为承办律师要理解这一点。在与侦查机关打交道时既要保持应有的耐心和大度,又要坚持有理有节、据理力争。本人最近在承办山东省某市特大交通肇事案时,坚持以上原则就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提出辩护意见。

  案件转到检察院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向检察院递交办案手续,与承办检察官取得联系。查阅、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然后会见犯罪嫌疑人。通过阅看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承办律师应该对案情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应根据案情确定是否需要调查收集证据材料,然后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

  我将自己这几年的经验教训做个总结:

  一、 委托人的话不能不信,不能全信,律师不能被委托人的的对案情的描述左右自己的思维。因为委托人见不到卷宗,除非已经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委托人也见不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案发当时委托人也未必在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侦查机关讯问时是如何交代的,其他人是如何交代的,这些情况,委托人一概不知。而且基于亲情关系,委托人的描述往往搀杂了极其浓郁的感情色彩,难以客观公正。

  二、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公安机关的案件不如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证据翔实细致,因此,办理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讯问笔录中的矛盾之处,办理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不妨格外关注定性。

  三、注意询问技巧,不要公然做出对抗法庭的举动。特别在很容易被认为是诱导性提问的情况下,在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的情况下,不要继续我行我素,不妨换个方式发问。比如你问被告人“案发当晚,你没有和王某某在一起,对么”,如果此时公诉人提出抗议或法官制止,你不妨这样继续进行你的发问,“案发当晚,你和王某某在一起了么”,经过刚才的抗议或制止,相信不需要多高的智商,被告一定会明白怎么回答了。对于公诉人员的询问的内容,辩护人一般不要重复询问,因为公诉人询问的内容,一般都是不利于被告的,辩护人没有必要让被告再重复对其不利的话,强化法官对被告的不良印象。

  四、律师尽量不要接触受害人,也不要试图从办案机关的证人那里得到有利于被告的证据。因为即使他们做出了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一旦案件出现反复,办案机关感觉到办案的压力,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一口咬定是律师诱导、教唆、逼迫的。一个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律师,还能指望他去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吗?那么,是不是明知道存在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也无所作为呢?显然不是,可以申请办案机关去调取证据!

  五、除非有切实的把握,没有必要申请侦查机关的证人出庭做证。刚从事刑事辩护时,我也曾经申请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出庭做证,在有限的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做证的几个案件庭审过程中,也几乎没有什么收获。纠其原因,估计是公诉人为了稳妥,已经在证人出庭之前对证人进行了必要的辅导,证人已经掌握了如何应对律师的询问。

  六、律师应该多了解些案例,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中发布的案例和本地的判例。中国虽然没有判例法,但是最高法院的判例肯定会或多或少影响地方法院的法官对某些问题的认识。事先知道以前的的类似案子法院如何判决,可以及时帮助律师调整辩护思路。

  七、考虑到目前的司法环境,考虑到检察机关对审判机关的监督职能,一般不要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免得打击律师的自信。如果坚信被告人无罪,最好将案件解决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我办理的案件中,那些被告在律师帮助下获得自由的案件中,没有一件是宣判无罪的,无一例外是在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成功的。当然,不奢望法院做无罪的判决并不代表不可以做无罪的辩护,有时候,做为一种策略,也不妨做无罪的辩护,但是那样做的前提,是作为辩护策略使用,而且,这种情况一般多发生在多人犯罪的案件中。

  八、如何对待当事人请客送礼疏通关系?如果当事人问到他认识某某领导或法官,是不是需要疏通关系,我一贯的做法是既不制止也不怂恿--------之所以不制止,是因为律师没有义务制止,当事人自己愿意疏通关系是他们自己的事,律师的职责只是依法为被告辩护。之所以不怂恿,是为了依法辩护并保护自己。

  九、如何看待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证据一般难以取得,所以一般情况下律师不要附和被告关于刑讯逼供的说法。正确的做法是从其他方面着手,从能否形成证据链的角度做文章。

  十、法庭辩论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法庭辩论阶段,无论案情多么简单,律师对这样的案子多么有经验,一定要写辩护词,而且辩护词不能三言两语草草了事。拉长篇幅不是为了体现律师对案件的重视,而是为了达到浑水摸鱼的效果。宣读辩护词时适当掌握速度,特别对于多人犯罪的案件,适当快一点。辩护观点是用来打动法官的,不是说给公诉人听的。庭后提交给法庭,法官能接受辩护观点就是辩护最大的成功,至于公诉人,记不清你有几个辩点,正好省缺他们一一反驳。司法实践中,对于公诉人不反驳的辩护观点,法庭一般情况下都会采信。

  曾有一种说法,刑事辩护是律师工作的精华,是最能体现律师风采的。但现在随着律师业务的发展,这种说法已有点过时,有很多律师也许一辈子不会承办一件刑事案件。而且现在有很多律师不愿意承办刑事案件,不喜欢办这种挣钱少风险大的案子。但我仍然醉心于刑事法庭上那种唇枪舌战、酣畅淋漓的辩论,喜欢办理刑事案。我想作为刑事辩护律师,在承办每一起案件时都要谨慎,坚持依法办案,并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策略,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护好自己,又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以上是自己的一点体会,希望与各位律师同仁共勉。

  律师心得体会 篇9

  今年本所改选,把几个不关心所里发展的合伙人推上了“领导岗位”,让他们为所里也做一下贡献,我就是其中之一,给我的职务是“业务主管执行合伙人”。明眼的人都清楚,这是个名字好听,事情却不好做的差使。但考虑到本人似乎以前真的就不太关心所里的发展,这么多年来,也该给所里做点奉献,不应只顾着自己赚点小钱,所以,没有推辞,欣然接受。

  第一次执行合伙人开会,承包下来的任务有两件:一是把所里的网站恢复;二是加强律师助理的培训。第一件事按部就班,尽管节奏慢了点,但还是顺利进行。前任没有管理网站,导致到期了被人恶意抢注域名,搞得我们的网站都失踪了,很影响本所形象。我上任后,经过和人协商,花了1000元买回来,并恢复了原来的网页内容。现在要进行全面改版,也基本上完成了90%的工作。考虑到网站是所里的形象工程,马虎不得,已经经过多次方案修正,估计面世时间不会太久了。第二件事情可是一个律师助理培训制度建设的问题。目前所里有38名律师及助理,很多入行不久,迫切需要经验丰富的律师给予指导。另一位执行合伙人刘骏峰律师是培训制度的积极推行了,整天催着我落实,搞得乖我压力很大。

  9月份时,刘骏峰律师做了一个讲座,叫“如何成为一名有竞争力的律师”,助理普遍反映很好。10月份,我也做了一次,叫“如何度过律师的初级阶段”。本月中旬,陈钢律师就实体业务问题,做了一次,名为“公司重组中的法律问题”。我初步定的节奏是两个星期一次,太快了,大家没有新鲜感,太慢了,又会感觉到没有学到东西。所以,为了避免青黄不接的状态出现,我必须提前准备好下两次的讲座人选和题目。

  我曾向所里全体合伙人提议,把培训制度化并实施强制手段:每个合伙人每年必须完成一次讲座,否则,扣5000元,而合伙人如果提供一次以上的讲座或是专职律师提供一次讲座,都给与20xx元的奖励。但遭到普遍反对,认为,这种事情应当是量力而行,不要强制。好在,找的合伙人都很配合,认为律师助理是本所将来的希望所在,要培养企业文化和他们对律师事务所的归属感,培训是必须。我认为,每个合伙人均执业多年,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有价值的经验教训,而这些经验和教训对于律师助理来说都是一笔不可多得的无形的财富。

  本所涂成洲律师是今天讲座的主讲人,一个人就聘请了五名助理为他服务。之前他跟我说,我上次那个讲座效果很好,他的助理都给他反映了。我所,有人说害怕教会了徒弟,结果抢了师父的饭碗,都不愿意搞讲座,我没有这个想法,我觉得助理到所里来,不管怎么说都是大家的缘分,如果能够对他们有所启发和帮助,心里也很舒坦。

  涂成洲律师原来是华强集团的法律部主任,还到湖南省汉寿县当过副县长,本科是学财经税务的,是个多面手。这两年以来,他的业务开拓方式丰富多彩,有到意大利讲劳动合同法、有经营管理个人的法律网站、有编撰书籍,还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兼职教授。我认为这一切探索不光对律师助理,即使对我们合伙人也是有借鉴意义的。所以,我给他商量,让他做一个讲座。我让他专门讲业务开拓方面的论题,他很谦虚,说怕讲不好,最终,他决定选这样的题目。

  今天下午4点半,讲座如期举行。刘骏峰律师和我都参加讨论。讲座中有一些经典的东西,摘录于此,以免忘却:

  1,涂成洲律师说,律师先要对自己进行定位,看自己客观及主观条件来确定自己的业务开拓方式及重点。他以兔子和乌龟做比喻。在陆地上,乌龟肯定跑不过兔子,但如果到水里,情况就相反。所以,如果自己发现自己是乌龟,那就选择水塘作为自己的主战场。有人善于搞关系也有关系,有人善于钻研学问,有人口才好,有人笔头厉害。当然,勤奋努力是基本的,因为,即使在陆地上,如果兔子睡大觉,乌龟也可能跑到前面去了。

  2.刘骏峰律师在助理们问到的法律顾问收费低的问题时,拿出了深圳顺电的例子。顺电原来的法律顾问一年才收4万元,人家觉得没有什么价值,后来找到刘骏峰律师。他在报价之前,给对方洋洋洒洒写了三张纸的工作清单。提到:(1)顺电是零售企业,零售企业会涉及到哪些问题;(2)顺电是连锁企业,连锁有些什么特征,要注意哪些法律规定;(3)顺电对外也会产生投资、控股参股等法律关系,这些关系又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经过这么一“折腾”,顺电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就另眼相看了,哦,原理法律顾问的作用大着呢!后来,签下的一年法律顾问费是8万元。刘骏峰律师感慨地说:后悔当初报价太低了一点。

  3.大家普遍认可一个观点,就是律师的价值在于当事人对你的信任。其中,提到一点,就是如果当事人问到你不清楚的东西,该如何对付?我当初入行时,曾有一个老律师教诲我说:如果你不懂,也要表现很懂,即使错误,也要坚持。我一直对此持有异议。我认为,实事求是是一个律师获得客户信任的品质问题。不懂装懂,只能骗取一时信任,但一旦被识破便信誉全无。相反,实事求是,并积极为当事人寻求正确的法律解决方案,才会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在这点上,我们三个合伙人的观点是一致的,也同律师助理进行了强调。

  目前,第五次至第七次的培训题目及主讲合伙人都已经确定。鉴于已经完成的培训讲座获得一致好评,我比较有成就感,并将一如既往进行下去。

  律师心得体会 篇10

  律师实务,这是一门职业法学学科,具有专门性和职业性;也是一门应用法学学科,具有目的性和实践性;更是一门综合性的法学学科,内容广泛。因而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会注重理论和实际的结合,注重实践中律师职业的相关问题。

  记得看过一本关于律师执业的书《思维的笔迹》,里面有句话是这样写的“没有小案子,只有小律师”,当时看完没有什么感觉,更不理解“小律师”是什么意思。经过对律师执业的探索,有挫折、有喜悦、有茫然、有激情,感触颇多。现在重新想起那句话终于明白了: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需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学习。

  律师的知识结构必须是多层次的,一是理论的多层性,包括法学和与之相关的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理论,二是实际应用的多层性,包括经验、体会、创见、发展。从收案到结案的环节:接待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取证、编写证据目录、立案、写诉讼方案、写庭审笔录、整理归卷……在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起草各种法律文书(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如何分析案情,如何抓住案件争议焦点,如何充分运用证据,如何在客观的基础上为当事人争取利益化。在如今沟通成为时代主旋律的大背景下,与人沟通,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是作为一名律师值得深究的。

  律师实践,让我们深刻体会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时刻谨记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准则。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待当事人,不能为了经济利益而对当事人做虚假承诺。记得一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对财产分割不服准备提出上诉,看完她的证据后我告诉她:她的诉求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主张婚前个人财产,她很疑惑地说:她曾经咨询的律师告诉她可以在上诉时主张婚前个人财产。我告诉她:她没有任何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就这样没能做成这个案件的代理,但我没有任何遗憾,我坚守了律师执业的原则。诚信做人,认真做事,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质的法律服务是我执业的准则。在今后的律师职业生涯中,虽然无法做到令每一个当事人都满意,但至少我会尽自己的努力做到:无愧我心,无愧我心中对法律的信仰。

  通过对律师这个职业客观地了解,可以清楚的认识到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律师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因此必须学会如何“自我营销”。做律师首先要学会生存,律师只有自己强大了才有可能帮助别人。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

  通过深入了解,我还深刻的认识到:其实学习是无处不在的。律所有讨论的习惯,每每遇到典型的案例大家都各抒己见,人多力量大,几轮争论后对案件的认识就会有很大的提高,这就是个很好的学习机会;还有在法庭上、从法官那里也能有很大收益,法官总结的焦点、法官提出的问题都是一语中的,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庭审中法官问被告人的一个问题是我在庭审辩护中根本就没有考虑到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恰恰又是这起案件的关键点,那一刻真让我茅塞顿开;就是从对方律师那里也能学到有益的东西,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解了对方的思路正好可以提高我们自己的应变能力,记得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开庭,第一被告的律师来自深圳,她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本案原告在外地提起的相同诉讼但没有被支持的判决,这份证据扭转了庭审的局面,为其所代理的公司赢得了利益。只要留心其实还有很多学习的机会,现在网络很发达,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都会定期在网上公布。司法局、律协也时常会组织讲座...要想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执业律师,必须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不断的去发现、去思考,要注重实践经验,作一名合格的律师必须具有渊博的知识。

  有位法学家曾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因此再丰富的法律知识若不运用于具体的案件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对于一个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应尽可能多的接触各类案件,了解案情,熟悉并掌握各种法律关系,积累办案技巧,在实践中总结办案经验。其实每办理一个案件就是一次学习的过程,这过程中有失误、有遗憾,但恰恰是在这每一次的不足中学会了成长、积累了经验。

  了解越深感慨越多,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酸甜苦辣:有时没有案子,呆呆地坐在电脑旁,看着别人忙碌的身影,心里是酸酸的;有时拿到一个案子的判决,当看到法院采纳了自己的意见时,心里是甜甜的;有时一天会跑去几个法院,送证据、拿判决、开庭,甚至还会去外地取证...路途中心里常常觉得很苦;最头疼的事情就是遇到当事人翻脸不认人,很多当事人有种误解,认为自己找了律师就会赢了官司。其实不然,官司的判决是法院作出的,律师只能从法律的角度为当事人争取的利益,而不能保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

  通过对律师实务了解的越多,我认识到需要努力的方向就越多,具体如下:

  (1)首先要加强理论学习,用理论来指导实践。虽然经过几年的法学教育的培养,但是法学体系博大精深,历史悠久,而且领域宽广。现在的法学知识相对于整个体系还只能算是冰山一角,尤其是实践操作所用与学校教育的内容有着天壤之别,经过实践,正好较好的弥补了学校教育中所缺乏的具体实践知识的缺口,此外,理论学习在任何时候都是有必要的,只有掌握了更加丰富的法学理论知识,才能更好用于具体案件中,替当事人排忧解难。

  (2)注重实践,用实践来检验能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作为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拥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固然重要,但是没有将自身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具体解决问题的操作能力的话,就犹如海市蜃楼,雾里看花。明显的感觉就是碰到某一个案件,法律事实并不复杂,但是仍然不知如何下手。

  (3)了解案件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且必须是具体的法律条文,力争做到于法有据。因为在处理具体的案件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法律依据,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坚持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原则。

  (4)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谈判能力,辩论能力,协调能力等。专业素质必备,综合素质地位同样举足轻重,有时甚至对案件起决定性作用。大凡成功的律师,其过人之处并不仅仅因为他扎实的专业素质,还有让人折服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魅力。我认为综合素质的提高,主要是多参加具体的案件处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锻炼自己的协调能力,谈判能力,在具体的庭审过程中,锻炼自己的临场应变能力,辩论能力,法律运用能力。而且这些综合能力,完全可以通过实践经验不断积累完善。

  (5)特别注意处理好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努力把工作处理的让当事人满意。避免让其对律师产生意见,增加不信任感。如今律师工作面临很大压力的一方面是来自于自己的当事人,由于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维权意识越来越强,部分当事人因为对律师的工作不够满意,也有部分律师的个人原因导致当事人的利益受到第二次损害的案例,这样的结果就会导致当事人对律师产生抵触情绪,有可能会向律协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更有甚者向法院起诉律师要求赔偿损失。据我了解,律协每年都会收到几十起当事人投诉律师的事例,也有一些律师工作尽心尽力,但是忽略了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向当事人汇报工作进展,以致当事人对律师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只收钱不办事,也影响了律师行业在当事人心目中的形象。可见,律师工作并不是简单的处理法律问题。

  作为一名律师,要有法律人的理想主义精神,努力工作,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当成首要目标,用实际行动兑现律师的誓言,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尽微薄力量,哪怕这条道路再曲折、再艰辛,既然选择了就会坚持走下去,用热情和坚韧的毅力书写出一个合格律师的人生轨迹。

  律师心得体会 篇11

  在这个阳光明媚、生机勃勃的初春时节,全国各地101名律师行业的青年才俊汇聚在北京百望山脚下,参加由全国律协组织的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经过五天紧张而又充实的学习交流,大家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培训的过程虽然很累、很辛苦,但每位同学都坚持到了最后,为青训营的每位同学点赞。学习的感悟很多,以下分享和大家共勉!

  要做一个有行业情怀的领导型青年律师!

  律师本来就是个忙碌的行业,来这里培训的不是事务所主任,就是合伙人,不用说就更忙了,但大家能在繁忙的业务中挤出时间参加青训营,除了青训营的品牌魅力外,还离不开同学们对律师行业的钟爱。正如全国律协韩秀桃秘书长在开办第一课中所讲,我们要培养的是青年律师领军人才,是行业的领导者,除了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之外,还要求大家具有崇高的行业情怀,没有行业情怀,你至多是一个法律工匠,有了行业情怀,你才能走的更远。

  要做一个有大局观有担当的政治型青年律师!

  “身在兵位,心为帅谋”,作为青年律师,在做好业务之外,还要放眼于整个律师行业,从行业的角度去思考,为律师业健康长远发展建言献策,为提高律师地位孜孜以求。青年律师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要有积极参政议政的热情,法律人熟悉规则的制订,律师参政议政具有天然的优势,吕红兵会长在讲到律师参政议政时对青年律师寄予殷切期望,只有当律师群体中有越来越多的人当选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党代表时,才能凸显出律师这个行业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才能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出律师的声音,律师的社会地位自然而然的就提高了,这需要律师行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青年律师的不懈奋斗!

  要做一个温润儒雅客观理性的智者型青年律师!

  胡长栓教授讲课时说,律师是一群具有法律专业技能的高素质群体,如何体现我们的高素质呢?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律师的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律师接触社会的各个群体,你的一言一行都在大众的眼里心中。面对社会热点,面对社会转型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矛盾,我们青年律师要冷静思考,既不能漠不关心,更不能在不了解真相时就随意评判,青年律师既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还要保持客观理性,做一个让人信服的律师。

  要做一个业务精湛尽职尽责的实干型青年律师!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是律师的天职,青年律师要苦练本领,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如何才能忠人之事,不仅要有高超的业务技能,还要有同理心。“你办的其实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当事人委托我们,等于把身家性命交给了我们,这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和托付,我们没有理由不把案件办好、办精,最大限度的维护好委托人的合法利益。

  要做一个不断精进终身学习的学者型青年律师!

  这次参加青训营的同学来自全国各地,精英汇聚,每个同学都有各有所长,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很多同学已经非常优秀了,但仍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不断的学习,不断的着书立说,就像我们常说的,“可怕的不是有那么多人比你优秀,而是那些优秀的人还比你更加努力。”通过这次培训,我更加认识到自己的欠缺和不足,追赶的空间还有无限大,要保持空杯心态,每天精进,终身学习,才能在日新月异快速发展的律师队伍中不落后、不掉队。

  培训虽然短暂,但电已充满,我们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去,投入到新的工作中,青训营的每位同学都是一颗星,遍布全国各地,已成燎原之势,风里雨里,走到哪里都有我们的人在等你。“青训有期,情义无涯”,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创律师业的美好明天!

  律师心得体会 篇12

  7月23日至28日,我有幸参加了省律协举办的20xx年度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感谢任主任和刘老师对培训的精心安排,各位领导和老师对我们毫无保留、无私奉献的谆谆教诲,各项课程从律师执业价值观、律师执业道德、律师执业素养以及律师执业技巧等方面的全方位科学授课,在解答了我的困惑与迷茫的同时,又让我对律师行业多了万分憧憬与敬畏。

  每一位老师的授课内容都独具匠心,其中的精彩与老师传递的精华无法在此一一呈现,我仅作部分列举。王玉亮老师的"语言与律师实务"让我深刻地体会到"语言的力量",同样的含义用不同的语言方式表达,可能会造成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后果,作为律师的我们不仅需要敏捷的头脑,还要具备有效、准确的表达能力;王维嘉老师的"法律文书写作"则从律师工作不可或缺的另一层面,即文书表达方面对我们进行了规范的教导与指引;张慧老师在"民商事业务诉讼与技巧"课程中,以其切身经历与典型案例为我们生动地讲述了她的执业历程和执业技巧。受教于女强人张老师的不仅是她的精明与智慧,更有其对案件不懈努力和执着探索、创新的精神,这些都让我由衷地钦佩;孟凡湖老师的"刑事辩护技能与规范",让我们深刻感受到一位刑辩律师对其挚爱工作的一丝不苟与尽职尽责;崔冠军老师的"律师职业风险与防范"更是为我们这样还未步入执业和社会各项历练与诱惑的实习律师敲响警钟,让我铭记心头。短短一周的课程让我受益终身,各位老师对我们的殷殷教诲与切切期盼让我倍受感动,我的头脑与精神得到了一次震撼的洗礼……当然,让我印象深刻的不仅是各位律师大咖的精彩课程,还有省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的一席讲话。

  以前的我,只是从小小实习生的眼界看待律师这个职业,犹如管中窥豹。我虽然完成了学业,通过了司法考试,并且成为了一名实习律师。但与披荆斩棘、身经百战的执业律师相比,我显得那么微不足道。然而我相信律师是个苦尽甘来的职业,虽然我们都无法预测自身职业的发展,但是执业的每一次提笔、落笔都至关重要。生活压力、竞争压力会让刚刚步入职场的我们经历些困难,但是只要我们足够努力,竭尽所能地完成每一项任务,郑重地拿起自己人生的画笔,负责地、浓重地麾下笔墨,不辜负领导对我们的期望,不辜负自己曾经的付出与选择,我们也有机会走向成功。曾经的这些认识并非有错,但是心态、眼界显然不够长远和开阔。然而,张书记的一席话重新打开了我的视野以及对律师行业的整体认知。

  张书记高屋建瓴,由律师整体行业的发展现状这一宏观层面进行切入,让我认识到现如今行业竞争压力与机遇并存,我省律师与他省之间的差距以及律师将来的发展方向,从而更好地进行自我定位、确定发展目标;其次介绍了省律师协会职能及重点工作,省律协为律师搭建的各项政治平台、业务平台以及培训教育,让我感受到了律协对我们的温暖关怀及提携帮助。我们应该多多把握每一次培训、教育的机会以及律协搭建的各项优质的平台,才能更快地促进自身的成长;最后张书记表达了对于青年律师的期望与成长建议,其中包括政治思想、专业能力、职业道德与纪律等等。

  由宏观到微观的授课角度使我更加清晰地了解到自己在律师行业所处的地位,身在律师界的最底层,虽然渺小,但不平凡。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每个成功律师都是从青年律师脚踏实地地走来的,这条路上,没有捷径,只有经营。当然,并非所有的青年律师最终都会成为张书记所说的行业领军人才,毕竟做好律师,着实并非易事。首先,优秀的律师头脑中要有最基本的专业知识储备与办案能力。其次,精神上要有专业、奉献和敬业精神。再次,道德上要守住底线,把控风险、遵守纪律。最后,外型上要保持职业礼仪与形象。即使完美地做到这些还不够,律师还需要成为社会活动家,拥有足够的人脉积累与高度的社会评价。

  值得庆幸的是现在的我们身处在法治社会的黄金时代,律师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是一份社会责任,因为社会的发展需要我们奉献,公平与正义需要我们捍卫,法治进程需要我们推动。同时,社会的进步也同样会造就律师职业、促进律师的成长与发展。选我所爱,爱我所选。因为热爱,所以选择;因为选择,所以坚持。律师是一个大浪淘沙,厚积薄发且大器晚成的职业。在这个修炼的过程中,在我们的本领还远远配不起我们的野心的时候,我们实习律师唯一应该做的,就是摒除工作上浮躁的心态,将身子低到尘埃里,不计回报地努力工作和付出。"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律师的工作永远没有无用功,我们遇到的困难与磨练皆会成为我们走向成功路上的垫脚石。我坚信,律师之路,没有捷径,只有经营。只要我们足够努力,我们的的未来不是梦。

  再次感谢各位律师,感谢组织培训的各位工作人员,感谢省律协!

  律师心得体会 篇13

  xxx年5月3日,律师协会举办了两期关于《物权法》的学习班,我和十几位同事一起去参加了第一期的学习。感觉收获很大,特别是第一天由“泰斗”教授讲授的物权法相关知识更是觉得受益匪浅,当然其后也有许多教授或名人等人也各有特色,但可能安排的问题,部分老师在讲授内容上存在不少重复之处,给课程带来一定负面影响。这次物权法是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保留了原有部分民商法方面的法律内容,也增加了一些新鲜事物:

  一、地役权

  这个内容都是一些新增部分

  二、质权取代质押权

  摒弃了原来质押权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质权。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并首次提出应收账款也可设定权利质权,但该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抵押权中增加了动产的浮动抵押

  这是效仿国外的一种方式,指的是可以将企业生产用的设备、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均一起抵押,由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在抵押期内企业可以继续生产、销售,而抵押权不受影响,当抵押期限届满时,再确认抵押物价值的一种方式。很新颖,但在中国这个诚信匮乏的现状中,我对它的抵押权设定与实现还是持一种保留的态度。但不管如何,这绝对一个新的亮点。

  四、关于物权的种类及内容法定

  明确了物权法定的原则,即除了物权法中明确的几种物权种类,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地役权等内容外,其它形式的物权方式均不被法律所认可。比如有人曾提出过居住权是不是物权的问题,期待相关司法解释对其明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明确为物权的一种方式

  对于保护农民利益来说,是一件好事。并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年限内不得任意收回及征收。到期后,也可以按相关规定继续承包经营,性质上非常象国外的永佃权,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民利益。

  另外,集体土地被征收后,除了要按《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给集体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赔偿费等以外,还应给付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即为被征地农民交纳相关养老、医疗保险等。

  六、明确了征用与征收的概念

  征收仅用于集体土地被国家收购后转变为国有土地性质的这样一种方式;而征用则指在特殊时间,为了公共利益需要而由国家机关征用个人所有的物品,如意外事件中公安机关征用公民车辆用于制止犯罪等。但关于公共利益需要是指什么,物权法并未进行明确规定。

  七、关于城市房屋拆迁一事

  各位教授讲课过程中最常引用的一个案例就是重庆的“钉子户”,这次物权法提出,当城市居民房屋被拆迁时,应保证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即被拆迁后,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费再购买的房屋应不低于原居住条件。

  八、不动产登记

  1、明确不动产应统一登记。

  以改变原土地使用权由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房屋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的现状,以避免二部门登记发生冲突的事实出现。但具体收归哪一个部门,尚须司法解释或相关法规明确。

  2、登记按件收费,取消原按标的收费的规定

  3、首次提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如消费者购买期房,为防止开发商一房两卖,购房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避免房屋的再次转让。

  4、首次提出不动产所有权的异议登记

  不动产权属不清时,为防止登记所有权人在产权不明时将房屋转让,利害关系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登记后15天内向法院提起所有权确认之诉,否则异议自动失效,且异议错误时异议申请人应赔偿登记所有权人的损失。

  九、不动产善意取得问题

  以往法律均规定“不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但此次物权法却明确规定,当具备几个条件,特别是已办理了过户登记的,不动产可以善意取得。

  十、遗失物处理

  所有权人及其它权利人可以追回遗失物,但需对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的善意第三人支付购买费用后方可购回,所有权人支付的费用可以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但赃物的取得,应适用原法律规定,不适用善意取得,权力机关有权追回。

  十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取代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这一称呼,也有别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

  十二、小区车位

  建筑区划内,规划为车库、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但应首先满足小区内业主需要。规划范围外的、或占用公共部位的车库车位为小区业主共有。

  十三、居民购买的房屋所附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曾经是很多购房人担心的,因为怕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地上房屋存续或土地出让金补缴问题,但现在物权法明确规定,住宅房屋存在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则自动续期。对购房人来说,等于吃了一个定心丸。

  十四、抵押权设立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均需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方设立,其它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十五、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和质权受偿

  律师心得体会 篇14

  法律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做非诉法律项目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果不仅关系到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性、全面性、真实性,而且律师对于依据尽职调查工作成果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律师理应谨慎待之。对于有志于从事非诉法律工作的实习律师来说,积极参与尽职调查并且认真总结工作收获对打好非诉法律工作基础至关重要。今天笔者结合在本所参与的几个非诉项目(主要有公司并购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中的所学所思、总结归纳,给正在奋斗中的实习律师以及有志于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学院学生几点建议,愿共同进步。

  一、做好尽职调查前的准备工作

  在正式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之前,律师会根据目标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一份尽职调查清单,目标公司会根据这份尽职调查清单准备材料、做出相关安排,同时这份清单也是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推进过程中重要的查缺补漏的依据。作为主办律师的协助者,实习律师在项目开始之前应该努力熟悉尽职调查清单的内容,对于不理解的部分及时向律师请教,对于在正式进场时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材料(比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应该提前上网查询最新信息,避免因为要求重新提供而降低工作效率。另外,对于其他信息也可以提前查询,在正式进行尽职调查时可以节省时间做好其他工作。

  笔者认为,在正式尽职调查之前应该重点查询以下信息:

  1、企业工商信息

  查询企业工商信息有一个权威性较强的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做过法律工作的人应该都很熟悉,但是这一网站有时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比如曾经在一次并购项目中,我们想了解这家公司的分支机构情况,在公示系统上只能查询到一家分支机构,但实际上通过我们认真核实,该公司还存在另外一家分支机构,主要是通过其他信息查询网站实现的。这里推荐其他几个查询网站,作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重要补充:(1)启信宝,网址:http://www.qixin.com/,功能很强大,不仅能够查询分支机构信息,还可以查询到法院公告、法院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拍卖、经营异常等信息;(2)绿盾全国企业征系统,http://www.11315.com/,推荐重点关注其“媒体评价”、“质量检查”、“行政监管”等功能;(3)信用视界,网址:http://www.x315.com/,推荐重点关注其提供的司法信息和新闻招聘信息。此外,要求目标公司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也极为关键,其中会涉及银行贷款、征信以及涉诉信息,是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重要依据。

  2、企业涉诉信息

  对目标公司的涉诉信息提前予以了解,在正式尽职调查过程中可以就有关信息比如法院判决信息、执行标的信息、资产拍卖信息作进一步的询问、了解,避免现场临时搜集时有所遗漏。企业涉诉信息在前述的工商信息查询网站中有所涉及,但主要有以下权威性的查询渠道:1、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法院判决信息,网址:http://www.court.gov.cn/zgcpwsw/;2、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zhixing.court.gov.cn/search/,该网站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

  20xx年1月1日以后新收及此前未结的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3、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通过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中国法院网“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live.chinacourt.org/fygg/,可以查询法院公告情况,了解调查对象的涉诉情况;5、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http://www.rmfysszc.gov.cn/,可以查询全国法院正在执行拍卖的资产的情况,了解涉诉当事人资产信息;6、淘宝司法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很多法院把没有争议的资产都通过这个方式进行拍卖,涉诉信息很容易得知。

  二、做好尽职调查时的配合工作

  实习律师和主办律师一起参与尽职调查,一方面可以学习尽调相关知识和技巧,另一方面实习律师也应尽力做好配合工作,这种配合不仅在于具体事项的协助处理,更在于对于主办律师可能无暇关注的其他方面加以关注。

  1、搜集材料时应做到专业、细致、全面

  (1)专业。笔者想起了自己参与某私募项目时要求目标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尴尬经历,还被其提醒了一下:现在已经三证合一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对于律师来说类似这种常识性的疏忽尽量还是避免为好,客户对律师的信任是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这种信任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对律师专业性的尊重,同时因为你没有注意的某一个原因这种信任也会稍减。

  (2)细致。收集材料的工作本身就是一个细活,查缺补漏是必经的过程,有时候因为一件资料没有到位就会影响尽职调查报告的出具。这其中的细节主要体现在:一是查验原件,律师带走的往往都是复印件,查验原件时会重点关注其中的数据、时间、文件或者证书的真实性、与原件的相符性和有效性等,并在此基础上查验有无明显遗漏;二是某些资料比如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会经常变更,收集材料时注意查看是否是最新版本;三是资料之间的相互对应关系,如果某两份资料之间有明显矛盾之处则必有一份有问题,这时应该向主办律师提出。

  (3)全面。笔者在参与几个私募项目过程中真有这种体会,因为中国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机构的要求较多,律师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全面的资料与信息,比如不仅要求私募机构及其大股东提供工商内档信息,也会要求私募机构提供其子公司及其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工商内档信息,并对这些机构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做一个说明,可谓是非常面面俱到;再比如在私募机构组织结构方面,律师不仅要求提供组织机构图还会要求提供各部门的介绍,律师会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分析是否与实际员工数量和构成相符合等等。

  2、现场观察与了解

  在对目标公司作进一步了解方面,主办律师在尽职调查时主要与目标公司高管进行交流,作为实习律师的你也最好不要闲着,有时与公司的其他员工特别是基层员工交流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收获。比如,通过和基层员工交流工作节奏和感受可以了解公司的工作氛围和人事状况,通过对厂房、车间等实际经营场所的观察可以更为直观地了解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等,这些将和主办律师对于公司高管的调查笔录共同构成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的重要参考。但是对于某些重大的并购项目,由于尽职调查阶段还未能确定项目的成功与否,所以拜访客户时也需要注意一些保密义务。

  三、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初稿

  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是对一名律师的综合法律素养、书面表达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思维的严谨性与全面性等各种能力与素养的考验。如果有机会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初稿对于实习律师来说是一笔很好的财富,笔者有幸撰写了一个并购及几个私募项目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分享一下个人经验,供参考。笔者认为,一份合格的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应该力求做到一下几点:

  1、尊重事实,尊重法律。首先是以事实为依据,对于已经获知的事实应该明确、肯定,避免模糊措辞、模棱两可,更不应该随意修改事实甚至胡编乱造,争取做到有几分事实说几分话,对于无法获知的事实应该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加以披露,切忌过于武断;其次是以法律为准绳,对于每项结论的论证其实就是一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对所得事实进行证明的过程,这其中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关系到结论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2、用词精炼、逻辑严密。法律是一门讲究严谨的学科,这种严谨不仅体现在用词的精炼,也体现在词与词、句与句、段与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首先,在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中避免使用废话、套语、语气词(如“了”、“吧”、“的话”、等)、口头语(比如“就是说”、“那么”、“不过呢”等),但是诸如前提性或条件性的字句、补强性的字句等则不能省略。其次,词、句、段之间的逻辑严密性也是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避免前后矛盾、相互否定或者前言不搭后语的情况。

  3、结论明确、肯定。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主要目的是在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基础上对其法律风险点加以预测从而为交易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因此在对每一段内容做结论时力求明确、肯定,如果依据既有事实不能做结论也应该明确、肯定地表述,避免含糊其辞或者可能性语句。

  最后,用一句话简单总结贯穿全过程的感受:认真、负责、敬畏是做好任何工作都应有的态度。首先,尽职调查时应该努力做到穷尽一切途径去了解公司情况,不能在心存质疑的情况下匆忙做出某项法律结论,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次信息查询和资料收集,认真负责地思考其中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其次,对任何工作都应该抱有敬畏之心,敬畏每一位谈话当事人,敬畏客户的每一条要求,敬畏你在法律意见书中写的每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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