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部门工作计划

时间:2021-09-27 12:48:3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统计部门工作计划三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成绩已属于过去,新一轮的工作即将来临,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可是到底什么样的计划才是适合自己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统计部门工作计划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统计部门工作计划三篇

统计部门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中心将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举措”的具体要求,按“138”(即:立足一个平台、顺应三个变化、提升八大功能)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发展。

  第一,立足一个平台。

  立足政务服务新平台,找准新定位,充分发挥“一办三中心”职能作用和机制优势,推进政务服务资源的集聚、集约、集成,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顺应三个变化。

  一是机构调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1月4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已经举行了揭牌仪式,明确了调整建立“一办三中心”(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职能扩大。除承担原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外,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职能,将整合划入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是责任更重。中心的名称从“行政服务中心”到“政务服务中心”,一字之差,却是内涵上的跨越,意味着市委、市政府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意味着我们将在全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进程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担当。

  第三,提升八大功能。

  一是提升“政务资源集聚”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大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规范涉审中介服务,适时增设“外商投资企业便利化改革登记、境外人员入境(来锡)就业”等联办服务专窗。

  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功能。认真落实市“智慧政务”建设的具体部署,开发、建设并试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平台,着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跨窗口、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三是提升“流程柔性再造”功能。会同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成“三证合一”改革。切实提高180个市级重点项目服务效率。坚持不懈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供给内容和形式的转变,努力提供个性化“套餐式”定制服务。

  四是提升“权力运行公开”功能。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最大程度做到“全上网、真上网”。继续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与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五是提升“服务形象展示”功能。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强化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更好发挥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现新常态中的新作为。六是提升“行政效能监督”功能。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创新“三个结合”(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督查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全面实施“六项”评议机制,组织对作风效能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明查暗访。七是提升“民生诉求响应”功能。理顺全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管理体制,推动将各级政府热线纳入同级政务办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热线一号对外、112个平台单位联动服务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三合”(整合、融合、联合)作用,进一步提高统一接收、派发、反馈的服务效率。八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按政府决策,配合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整合交易机构、交易信息系统、专家库、交易场所等交易市场资源,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公平、规范、有序运行。

统计部门工作计划 篇2

  一、目标任务

  继续以规范指导、分工辅导、示范引导、总结督导各项措施为工作抓手,通过开展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切实加强部门统计工作,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部门统计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部门统计监测,夯实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体系,优化统计资源配置;着力建立部门统计基础长效巩固机制,全面提升部门统计管理水平。

  根据部门统计工作职能和统计监测管理要求,全市部门统计基础建设继续按照“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20xx年实施部门为15个: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旅游局、工商局、供销总社、银监局。

  在达到“合格单位”标准的基础上,继续培育一批部门统计基础建设示范点。

  二、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3~4月)

  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办法,成立工作机构,动员部署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

  2.实施阶段(4~9月)

  各地、各部门按照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细化落实工作要求。组织部门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展示介绍推行规范管理的做法经验,针对当前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存在共性问题,通过统计行政指导,帮助各部门强化规范化管理意识,切实提高和巩固规范化管理水平。

  3.总结交流(10~12月)

  深入各部门开展调研,总结推广各部门在推进工作中的有效措施,继续开展部门统计基础建设交流活动,加强部门统计基础建设指导工作,努力使部门统计真正规范运作并得到长效管理。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为此,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服务指导,全力推进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一是要对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进行分工辅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二是要对部门执行统计制度、统计基础、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督导,强化部门统计监测职能,规范部门统计业务;三是要对部门统计工作加强行政指导,及时解决协调部门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部门统计工作会议。会议内容主要是:贯彻落实市政府、上级统计部门工作要求,研究讨论实施意见;通报交流部门统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部门统计工作问题;研究统计制度方法,规范统计口径范围;交流统计数据资料,开展统计监测分析。

  (三)实行条块联动工作机制。部门统计基础建设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市级部门在实施规范化建设的同时,要按照行业统计管理要求,组织各市(区)相关部门同步推进,形成联建联动工作格局,不断强化本部门、本系统统计基础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四)实施长效管理。部门统计基础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统计基础工作,务必常抓不懈。各级、各部门要将统计基础建设的好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交流推广,相互学习,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实行长效管理。

统计部门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六五”普法规划收官之年。为认真抓好全市统计“六五”普法教育工作,根据《XX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按照《20xx年全市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杭统〔20xx〕10号)的部署和安排,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党组中心组学法工作。市局将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普法办的`要求,继续以局党组会议为载体,组织开展以《统计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各地统计局党组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把法制学习列入本单位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党组中心组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二、深入开展统计系统公职人员学法活动。市局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整体方略为指引,以构建法治机关为主线,以提高统计系统公职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组织市局公职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法规的学习活动,并适时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检验学法活动效果。各地统计局要通过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公务人员学习统计法制知识、依法行政知识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每半天为4学时;法制考试为2学时),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三、扎实做好统计“六五”普法总结迎检工作。市局将根据省统计局、市普法办的部署,组织力量对“六五”期间的统计普法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汇总,按要求撰写总结报告,迎接上级统计部门及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各地统计局要高度重视统计“六五”普法的总结,按照市局和当地普法办的要求,以“坚持查漏补缺,杜绝文过饰非”为原则,系统梳理五年来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所取得的成绩,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规定做好对当地所辖乡镇(街道)统计“六五”普法开展情况的检查,扎实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验收工作。(时间安排1月至9月)

  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市局将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主题普法宣教日为节点,深入开展统计普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活动。各地统计局要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咨询、文艺汇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覆盖面与感染力。(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五、积极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创新工作。市局将根据新常态下的工作要求,结合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的普法实际,利用网络平台上传普法文件、图片、视频等方式,不断提高统计普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各地统计局要努力开拓统计普法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有效载体,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统计对象的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普法互动等活动,不断增强统计普法的感染力。(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六、抓好重点对象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市局将以专业培训会、年报会等为载体,把统计法制列入必讲内容,切实增强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以统计工作巡查、统计稽查等为契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不断拉近与行政相对人的距离;以在市委党校组织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培训班为平台,进一步充实培训中有关依法行政、统计法律知识等内容,全面提高基层统计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各地统计局要抢抓统计继续教育、考前辅导等有利时机,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组织统计人员开展依法统计基本原则、统计违法不利后果等涉及统计工作实际的培训,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效性。(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七、全面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市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统计法制工作人员普法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研讨、普法活动等方式,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地统计局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队伍建设的认识,把肩负统计普法、执法人员的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时保质的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法制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全市统计普法宣传队伍的战斗力。(时间安排1月至12月)

  八、科学谋划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市局将在充分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根据省统计局、市普法办的部署,结合新常态下的统计普法新要求,科学谋划全市统计“七五”普法工作规划,为全市第七个五年统计普法周期开好局、迈好步奠定基础。各地统计局要尽早组织力量,以“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精神状态扎实做好所在地统计“七五”普法各项任务的计划和准备,确保全市统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时间安排9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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