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工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19 09:59:1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助工工作计划汇编九篇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计划了。好的计划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助工工作计划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助工工作计划汇编九篇

助工工作计划 篇1

  一、紧急救助的对象与范围

  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等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陷于绝对贫困状态,严重威胁到其基本生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对于在区居住的本区居民、来双就业、务工以及流浪乞讨等人员,当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有责任、有义务对其实施紧急救助。

  二、紧急救助的机制和程序

  (一)紧急救助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的紧急救助,做到及时发现、逐级上报、快速反应和全力解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本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指定设立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紧急救助公开电话,落实具体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特殊困难群众需求信息。

  (二)建立完善紧急救助综合协调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区、乡两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针对解决临时特殊困难群众问题,由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和部门,组织召开紧急救助联席会议,尽快协调解决。

  (三)建立与新闻媒体信息沟通机制。要通过媒体及时宣传我区对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紧急救助的政策及有关工作,让临时特殊困难群众了解政府实施紧急救助的渠道和方式。

  (四)建立紧急救助监督考核机制。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的紧急救助作为民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由于不及时发现或应采取的紧急救助措施不到位致使临时特殊困难群众不能得到及时救助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紧急救助的工作程序:

  1.设立基层街道、乡镇以及村委会、社区紧急救助信息员。村委会干部、社区干部以及各类专干、志愿者要通过走访,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区域内的临时特殊困难群众,对符合紧急救助条件的要及早发现,及时上报。

  2.区政府设立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紧急救助,24小时受理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紧急救助申请。

  3.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的紧急救助申请进行审核审批。对于符合紧急救助条件的临时特殊困难群众,要协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制定、采取救助措施,并及时与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衔接工作。

  三、紧急救助的职能部门

  区城乡社会救助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临时特殊困难群众的紧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能,形成合力,共同解决。

  民政部门负责生活特殊困难群众紧急救助对象的排查梳理、身份登记、资格认定、审核审批,并做好灾害救助、低保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慈善救助等具体工作。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生活特殊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险、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拖欠工资追讨和就业救助等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落实生活特殊困难居民紧急救助的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及时救治等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落实生活特殊困难群众的就学安排等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生活特殊困难居民的户籍认定和管理等工作。

  四、紧急救助的资金来源

  设立区紧急救助基金,基金来源主要分三个方面,一是向上争取;二是区本级财政安排;三是慈善捐赠。紧急救助基金设立专户,由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运行。

助工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要继续金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石佛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了条例的贯彻实施;充分利用海报、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整理归档。

  四、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点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发放农民工明白卡,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七、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法律援助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应难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将石佛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的更好,让群众更满意。

助工工作计划 篇3

  为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和《xx市财政局xx市教育局关于制定xx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问题,促进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范围和对象在xx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成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且具有xx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幼儿。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幼儿,农村独生子女,儿童福利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二、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即每生每天5元,每年按在园时间200天计算。

  三、资金来源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由市级与区级按3:7比例负担。区财政将困难幼儿资助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主要用于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四、用途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学前教育托幼费和餐费等在园期间费用。

  五、申请与发放程序

  (一)申请与评定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和幼儿本人页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幼儿监护人,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一份由幼儿园留存备查。

  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对因退园、转园等原因离开的幼儿,应停止助学金的发放。

  幼儿园要成立资助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园长、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5人。各幼儿园将资助评审小组的名单加盖公章后,于9月20日前上报至xx区教体局316室。评审小组根据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对提交的资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评审结束后,幼儿园要将受助幼儿名单在园内显着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老师和家长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幼儿园统计汇总受助幼儿信息(详见附件2、附件3),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注明幼儿园已审核的字样、并加盖公章),经园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区教体局审批、汇总。汇总后由区教体局将资料(详见附件4)上报xx市学生资助办公室。幼儿园要将资助幼儿有关材料妥善保存,并建立幼儿资助信息档案。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下达到区教体局,由其负责直接发放。

  (三)发放方式区教体局采取通过银行卡集中发放助学金的方式。幼儿园根据已审批受助幼儿的信息,为其家长或监护人制发银行卡,资金到位后,及时、足额、集中将助学金在每学期最后一个月发放到受助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资助银行卡中。每名受助幼儿在学前教育期间最多只能享受6个学期的助学金。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政策,要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将资助政策宣传到幼儿园所有家庭,确保符合资助条件幼儿都能及时得到资助。

  (二)落实工作责任。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各幼儿园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资助档案,将幼儿资助申请表、贫困证明、公示材料、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三)严格工作程序。各幼儿园要认真对待资助工作,严格按照资助对象的界定标准、实施方案的程序,确定资助对象。幼儿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确保资助信息真实、可靠。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在资助工作中存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助工工作计划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我校计划倡导在xx年全校教师中开展对学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学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身体残疾或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的大力支持和学生自己的努力,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二、扶助力度

  1、继续争取政策扶持,拓展资金来源。

  2、广泛宣传,进一步加大社会各单位、团体和个人捐赠。

  3、发动本校教师捐款捐物。

  三、扶助方式

  1、倡导全体学校教师与学生结对帮扶,每人扶助一名学生;

  2、具体活动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教师自愿扶助,扶助名单学校统一安排;

  3、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四、扶助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我校学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残疾生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命运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我校学生来自家庭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这些残疾学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他们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五、扶助要求

  1、扶助工作自愿进行。热忱欢迎并提倡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2、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3、扶助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帮扶与被帮扶者要互相自愿,共同做好帮扶解困工作。

  4、建立学生档案。学校计划将每学期学生情况登记表和捐款情况表及时收存。建立完整规范的学生档案,一是确保被帮扶学生的经济支持,二是对每年一度的新生通过调查摸底重新确定入档,使全体学生管理工作落笔有踪、起始有序。

助工工作计划 篇5

  一、国家助学金工作

  (一)相关政策

  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750元,资助对象为具有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所有一、二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照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的20%确定。农村计生家庭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优先考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计划生育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学生,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具体工作安排

  1.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在4月20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申请及评定工作。

  2.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户口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件(或加盖发证机关印鉴的上述证件复印件)或由居住地乡级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学校资助领导小组评定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备查。

  3.严格执行“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的“中职资助卡”发放的制度。“中职资助卡”是国家助学金的唯一发放方式,严禁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

  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严禁由学校或老师代管学生“中职资助卡”。

  4.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5. 在4月25日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提交工作。

  二、国家免学费工作

  (一)相关政策

  中职国家免学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免学费对象为公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和民办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贵州省自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中职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黔府发[20xx]1号文件)。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程序在4月20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免学费学生的申请及评(认)定工作。

  2.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3. 在4月25日前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提交工作。

  5.根据《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的3月份受助学生名单,确定20xx年春季学期中职国家免学费受助学生人数及金额。

  三、我省扩大免学费范围政策工作

  (一)相关政策

  我省实行扩大免学费范围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扩大免学费对象为国家免学费政策范围以外的我省户籍一至三年级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包括城市非涉农专业学生和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学专业为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的学生以及民办学校三年级的学生。就读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外省户籍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学生免除学费按国家免学费政策执行。

  (二)具体工作安排

  1. 请各班主任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按程序在4月25日前完成对20xx年春季学期享受我省扩大范围免学费学生的申请及认定工作。

  2.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我省扩大免学费政策受助学生汇总表》,4月25日前报送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由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拍照存档备查。

  3. 4月25日前完成20xx年春季享受我省扩大免学费受助学生的确认签字工作。

助工工作计划 篇6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使各部门更加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使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法律援助工作。利用集会、交流会、培训班等场所及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适时举办法律援助专项调研及座谈,不断总结经验,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1.继续强化实物和户外宣传。我们计划将法律援助相关知识印制在画册、雨伞和口杯等实物以及公交车车身、拉手、站台等公共场所上进行直观宣传。利用节日和乡镇逢集的时机开展送法到街头、到社区活动,进行流动宣传。

  2.强化新闻信息报道工作。为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我们将投入一定的精力,利用报纸、网站和省、市、县电视台,强化典型案例宣传报道。

  (二)强化法律援助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

  1.提升业务总量。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实现全县法律援助业务总量稳中有升。

  2.降低受援门槛。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县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三)整合法律援助资源,提升法律援助大平台建设

  1.对内实现系统聚力。按照“规范管理、高效运行”的思路,搭建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分流承办、监督管理、维护稳定等职能为一体的“12348”综合性法律服务平台。

  2.对外着重横向借力。强化行业性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和相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精心打造劳动仲裁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医疗法律援助(调解)工作站、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工作站、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等一批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法律援助站所。

  三、考核检查

  (一)法律咨询

  1.各镇司法所每天要将来访咨询及时录入省厅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咨询信息和事项必须录入规范完整,答复意见必须解答到位。

  2.来访咨询录入数要求每天不少于1条,每月必须在30条以上,严禁一个月一次性突击录入。

  3.每季度县法律援助中心将对各司法所录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为25分,全年共100分。当季度咨询录入数最高的所为25分,用25除以该所录入数得出当季度录入考核系数,其他所季度得分以该系数乘以一个季度本所咨询录入数。年终,对完成任务的司法所根据得分进行考核奖励。

  (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1.援助案件必须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审批后办理。

  2.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律援助承办机构应该组织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承办方案,以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3.全县注册执业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必须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以上。

  4.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将案件办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省厅办案信息系统。案件办结后要按照省厅卷宗归档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卷宗交援助中心归档,援助中心审核合格后按财务规定及时向办案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5.年终,对办理援助案件成绩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和承办人员县局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援助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一切评先、评优。

助工工作计划 篇7

  **南社区计生积极积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不断探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救助、帮扶办法,坚持三项有效措施,关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推进计生工作有效进行。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街道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活动的重要性,成立由计生科负责人、各社区主任、社区工作者组成的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做好特殊困难家庭帮扶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积极发挥街道计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特色,及时了解居民需求,通过网络化小组开展面对面互助,帮助计生特困家庭走出生活困境。

  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街道大力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力度,为失独家庭赠送安康保险45份;积极落实上级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着力抓好各项奖扶特扶制度的落实,确保符合条件对象全部及时纳入奖扶特扶范围,目前,奖励发放4.2万余,独生子女费3.3万余元;进一步拓宽帮扶渠道,完善人口关爱救助机制,提升生育关怀工作水平,切实促进家庭幸福。

  三是开展特色活动,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关心关爱活动,深入到每一个计生困难家庭和特扶家庭,走访慰问,听心声、解难题;结合街道实际,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各类文化志愿者队伍,结合特色民间艺术等主题活动,积极邀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参加,使困难计生家庭感到温暖和慰藉;同时建立帮老助残、青少年援助、计生宣传、医疗卫生服务等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队,从不同层面开展对计生困难家庭的志愿服务,有针对性的解决其实际困难。

助工工作计划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上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1055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每个新建村卫生室中央和省级共补助10万元,实现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全覆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从20xx年起,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每月200元增加到每月400元。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到20xx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职业资格以上标准。充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20xx年,每个乡镇卫生院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达到5名。到20xx年完成九县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20xx年起,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政策机制,每年选派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以上医师、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20xx年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二、主要措施

  1.贫困地区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加大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完成1055个未达标贫困村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每个新建村卫生室由中央和省级投入10万元,20xx年建设750个,20xx年建设305个,同时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优先为每个贫困村村卫生室配备1台健康一体机。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

  对于贫困村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收取一般诊疗费。从20xx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重点争取贫困村订单定向3年制专科层次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医学生毕业后重点安排到贫困村卫生室工作。

  加强在岗村医培训,分批安排贫困村乡村医生进修,进修时间为6个月,进修完毕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及生活补助。

  落实乡村医生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或每月上一周班制度,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

  20xx年至20xx年,积极争取每年为乡镇卫生院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全科医生,其中20xx年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3名以上;20xx年至20xx年,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备全科医生5名的目标。

  5.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从20xx年起,组织实施全市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今年完成宕昌县、礼县2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到20xx年底前完成9县区的重点专科建设,每个专科投入250万元,重点建设县级重症医学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等紧缺专科。

  6.建立引导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的政策机制

  从20xx年起,每年从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选派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一年,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市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县级医疗机构中级以上和五年以上住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每人每季度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服务不少于6天,完成门诊、手术、会诊、带教指导及健康教育等任务,帮扶指导基层进行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学科管理能力提升。

  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骨干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帮扶,重点帮扶医疗卫生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帮扶时间分别为半年和一年。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对全市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所需资金从当年新农合基金中支付。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从20xx年起,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9.加强医院管理,减轻患者负担

  规范县区医疗机构收费和医疗行为,建立对违规单位新农合资金扣减的制度,集中解决县区医疗机构乱收费、重复计费,药品价格虚高和过度医疗等问题,坚决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高农村居民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责任分工

  1.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落实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待遇、强化村医培养培训、充实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高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引导医务人员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等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督导任务进度,检查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下达村卫生室项目计划并检查考核项目计划执行完成情况。

  3.市财政局负责资金落实,资金拨付,资金监督管理。

  4.市医改办统一组织协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项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

  5.市人社局负责协调市、县区人社部门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录用工作。

  6.市民政局负责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7.各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负责具体项目在县区的实施。县区相关部门要摸清卫生工作薄弱环节,建立工作台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四、完成时限

  1.20xx年至20xx年,完成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

  2.从20xx年起,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贫困村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额补助由200元/月增加到400元/月。

  3.从20xx年起,连续10年,每年依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项目招考免费医学生。

  4.20xx年至20xx年,为乡镇卫生院每年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xx年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达到3名;20xx年前实现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达到5名。

  5.20xx年至20xx年,完成每个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

  6.从20xx年起,每年选派挂职干部、多点执业医师、支农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

  7.从20xx年起,贫困参合人口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xx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五、检查验收

  1.贫困地区村卫生室建设,由县区卫生计生、发展改革委、财政、建设等部门依照《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进行检查验收。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区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将减少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对不合格工程要追究实施单位的责任。

  2.提高贫困村乡村医生待遇,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织检查。

  3.强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由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联合督导检查。

  4.充实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由市卫生计生委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相关县区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5.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根据重点专科建设方案和《甘肃省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建设项目和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定期进行督导考核。

  6.落实选派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制度、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医师多点执业、加强医院管理等执行情况由市县两级卫生计生委进行督导检查。

  7.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村医待遇,由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督导检查。

  8.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市医改办牵头,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配合,进行定期督查检查。

助工工作计划 篇9

  我县根据※号《关于做好扩大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准备工作》的文件要求,自市人口计生委20xx年元月11日召开的“做好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准备工作”会议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学习政策,成立组织,广泛宣传、明确职

  责、严格统一标准,保证质量,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了试点准备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近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是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重大转变,此项工作有利于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利于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步解决;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稳定;有利于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此,我县成立了由计生委主任※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元月12日,县人口计生委抽调※名精干人员组成调查组并召开了全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调查培训会,认真学习了省、市有关文件及方案精神,要求各乡(镇)计生办负责培训到村级计划生育管理员,把市、县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行政村,另外,各(镇)派一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调查工作的流程实施,督促各类调查表格的收发、整理和及时上报。

  二、掌握标准、广泛宣传

  各乡(镇)严格按《※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调查登记方案》的要求,认真领会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掌握有关奖励扶助的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做好准备工作。

  (1)我们在县电视台制作了专题节目,对奖励扶助的有关政策进行了专题宣传。

  (2)全县共刷标语※多条,制作横幅※幅,印发传单※余份。散发到全县集镇、乡村,就对农村部分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的意义,奖励扶助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和程序等方面的情况作了宣传。

  (3)按照要求张贴了公告,按时间进行了张榜公布,全县初报对象涉及到了※个行政村。

  三、认真登记、确保质量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是我们的工作重点。我县经过了乡级初查、乡与乡之间互查、县乡联合调查、市、县、乡复查核实等4个阶段,由乡级初次申报※名奖励扶助对象、逐人筛选,现确定有※名对象合格。调查登记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确认,我们采取了调查申报对象的同龄人群、邻居进一步核实。(2)结合同龄人群、邻居访问的情况,与对象本人的婚姻状况、生育史、户口性质、年龄等情况和政策要求相对照。(3)根据对象本人的婚姻生育史、户口性质、年龄等情况结合公安派出所对照户口、身份证、年龄进行复核,做到了“不多登、不漏登、不错登”。

  四、完善机制、树立典型

  为保证奖励扶助试点工作健康发展、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县计生委向社会公开了三部电话:一是奖励扶助咨询、信访电话设在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负责有关政策询问和信访;二是奖励扶助调查登记设在统计股,由统计股负责调查登记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咨询;三是奖励扶助举报电话设在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理奖励扶助的有关问题。另外各乡(镇)计生办都设立了相应的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到了政策咨询,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调查登记过程中,由于宣传到位,条件、程序公开,涌现出了很多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的计划生育模范典型。如:※该夫妇属再婚,1962年结婚时女方带一女孩,封双元为初婚。当时,※为村委会干部,中共党员,为了响应党的计划生育号召※给妻子做工作终生只要一个孩子,做为共产党的干部我们应该起模范带头作用,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妻子依然采取上环节育手术。

  调查中,调查队员严格按方案要求操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做到了对每一名被查对象负责,他们不怕严寒,不怕苦,不怕累,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领导交给的任务。涌现了象※乡的※、※镇的※等一部分先进典型。

  五、兑现奖惩、责任追究

  市人口计生委将本职工作认真负责、表现突出、信息准确达到100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本项工作中敷衍了事的,发现不认真负责、弄虚作假的,对当事人按有关政策法规严肃处理。情节恶劣的直接对本单位或派出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处分。

  另外,我们明确了责任,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县人口计生委与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和各乡(镇)派出的市级调查员签定责任书。要求把本次调查登记作为一次政治任务对待,对初步确认的对象要逐人见面,谁出现了差错追究谁的责任,从而达到县、乡、村的责任人对奖励扶助对象的情况能准确把握。

  六、存在问题

  1、已确认的不合格对象虽然多方查询,耐心做工作,但由于时代久远,对他们的婚育史了解不详,以致于信访量增加。

  2、宣传工作尚存在死角,个别群众还不完全了解此项工作的意义。

  3、上报合格对象中很有可能存在不合格对象,还需要我们进一步落实。

  4、对申报对象的条件,不能追却定义的需要进一步耐心解释、调查核实。

  总之,我们是对这项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存在问题不能掉以轻心,下步工作中我们会按省市要求把此次工作做的更好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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