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防治工作计划

时间:2020-07-03 20:00:39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疾病防治工作计划(精选6篇)

  时间是箭,去来迅疾,又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起点,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工作计划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疾病防治工作计划(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疾病防治工作计划(精选6篇)

  疾病防治工作计划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传染病防治工作,遏制结核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平武县卫生局、平武县疾控中心结核病控制项目工作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总体目标:

  1、继续加强项目工作规范管理,项目人口覆盖率达到100%。

  2、做好疑似结核病人及结核病人的发现、转诊工作。

  3、加强结核病知识宣传工作,提高全民防痨意识。

  二、业务措施

  1、疑似病人的转诊及病人发现:发现和治愈结核病人是控制结核疫情最重要措施。我院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归口管理办法,抓好疑似结核病人、结核病人的发现及转诊工作。

  2、开展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结合结核病防控工作需要,针对技能薄弱问题,定期开展各种类型不同培训工作。

  3、对流动人口进行结核病防治

  三、资料管理及信息工作

  加强对结核病人资料登记、收集、管理工作,做好登记本,按时统计和上报结核病控制项目报表,做到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迟报不漏报,加强结核病信息交流。

  四、结核病知识宣传

  1、加强结核知识宣传,增强全民防痨意识,我院医务人员要围绕“3.24”世界结核病防治宣传日,采取专栏及其它宣传方式加强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2、加强对流动人口中肺结核病人的管理,建立好病案,了解病人流向,防止病人丢失,使流动人口肺结核病人的全程治疗率至少达到60%。

  疾病防治工作计划2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工作计划。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确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由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分工负责,相关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等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许可是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许可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应该参加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疾病防治工作计划3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介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文件精神以及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结合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而制订的职业卫生三年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第二部分:历史和现状分析

  我国职业病的现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为受害人数多,形势日益恶化;行业分布集中;发病企业分布不均,区域分布由东部向中西部扩散等。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主要存在防治监管不到位;预防效果不佳,危害严重;诊断与鉴定能力有待提高,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职业病的防治应坚持预防与治疗相结合的原则,以治促防,寓防于治;既需要政府、企业、个人更新理念,又需要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法规。当前要重点加强职工中农民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部分: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规划目标: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条件及劳动强度,建立良好的人文环境,降低职工劳动紧张度和减轻压力及厌倦情绪,适当调整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安排合理的营养膳食,注重工作期间的休息效果以减缓疲劳。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加强企业卫生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知识水平。

  基本原则: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该企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劳动卫生职业病管理的标准体系,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病管理水平;强化对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制教育和宣传,切实把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实处,积极配合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职业卫生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日常工作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消除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隐患,决不留死角,从而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第四部分:配置标准和主要任务

  1、做好每年接触有危害因素职工健康检查和各类职工健康普检工作,职工就业前体检率达到100%;在岗职工体检率达到100%;离岗前职工体检率达到100%;各种职业禁忌症调离率达到100%,并建立健全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达到100%;

  2、在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充实,有危害因素作业场所工作环境检测率达100%。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志覆盖率达到100%,在主要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

  3、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率达到100%,使用率达到95%;

  4、利用厂报、电视、宣传栏、各种学习讲座等活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不定期的测评及相关问卷调查分析,职工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等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作业场所轻伤发生率控制在0.2%,职业病发病率为0,急性中毒发生率为0,不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疾病防治工作计划4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矿井应深刻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前安全生产的严竣局面,结合公司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按本计划贯彻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强化“一通三防”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要求如下:

  1、各矿井必须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从组织措施上提供有力保障。

  2、建立健全煤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矿井“一通三防”等矽肺病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修订,使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特别是矿井粉尘综合治理防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矿井、各部门、各作业班组,真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3、健全生产矿井通风管理机构,加强通风队伍建设,配齐配足能够满足通风防尘工作需要的专兼职人员,确实保障通风防尘工作正常开展。

  4、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采空区封闭和风门的管理工作,增加矿井有效风量,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井下人员有符合质量和风量要求的新鲜风流;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应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造和完善通风系统,加强“一通三防”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较为全面的矽肺综合治理的基础设施,为矽肺病综合治理提供物质基础保障。

  5、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认真落实地面和井下产尘作业地点粉尘浓度的监测工作,强化煤矿粉尘检测,并按有关职业病防治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促进粉尘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6、加强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①公司、矿井对通风系统进行经常性检查,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时有效地排除,减少粉尘的危害。

  ②各矿井建立井下防尘系统。

  ③掘进工作面实施湿式作业,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的产生。

  ④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督促职工正确配带、正常使用,努力减少粉尘的危害程度。

  7、加强职工尘肺病的综合防治管理,每年定期对接触粉尘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做好治疗工作;发现患职业病人员及时调离原岗位,重新安排工作,并按规定发给补贴待遇。

  8、把职业病防治知识纳入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内容,坚持专门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职业病防范意识,从根本上做好职业病防范工作。

  疾病防治工作计划5

  为落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结核病的流行,特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以县为单位,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覆盖率维持在100%。

  (二)全县新涂阳肺结核患者发现率达到70%及以上,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任务完成率至少达95%以上。

  (三)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85%及以上。

  (四)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0%。

  (五)以县为单位,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

  (六)全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90%。

  (七)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信息反馈率≥90%。

  (八)以县为单位,结核病痰涂片镜检室间质量保证体系盲法复检覆盖率100%。

  (九)20XX年县计划发现、治疗管理活动性肺结核病人52例,其中新涂阳27例(各医疗单位任务数详见附表)。

  二、主要工作计划

  (一)加强规划实施和防治质量监管。县级继续实施对各级按《指南》要求进行防治工作的督导,县级每1-2月对乡镇督导1次。乡镇卫生院对每例涂阳病人及其所在村卫生所,在治疗全疗程中随访4次,对涂阴病人在治疗全疗程中随防2次,对其它村卫生所选择性进行不定期督导。县级的督导工作不能流于形式,要求每次对乡、村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意见。并对工作薄弱地区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指导。同时组织对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的发现、报告、转诊、管理等环节工作质量进行督导检查。所有的结核病诊疗机构应按卫生部20XX年制定的《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肺结核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执行。

  (二)加强县级结核病实验室的建设。县级疾控中心结核病实验室能开展痰结核菌培养工作,实验室继续实施盲法复检等室间质控工作。

  (三)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县卫生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成立联合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相关制度,结防机构一旦收到报告的学生肺结核患者信息后,要安排专人3天内完成对现住址为本辖区的学生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访工作(详细规范见《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手册》)。

  (四)加强结核病疫情的监控与评价。要进一步提高结核病信息的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监测系统数据进行适时分析,结合监测数据分析结果,有的放矢地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以全面提高全县各级结防机构治疗管理的质量。

  (五)继续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全县要以“世界结核病防治日”为契机,精心组织防治宣传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效果。要重点做好“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总结和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志愿者的爱心和行动,激励更多的志愿者投入到结核病防治的队伍中来。

  (六)加强药品及其它物资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药品及其它物资的需求,结合库存情况做好预算;并做好有关设备、药品账目的管理,每年盘点1-2次。继续使用固定复合制剂,并做好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确保用药安全。

  疾病防治工作计划6

  一、工作目标

  1.结核病患者/可疑者总体到位率90%以上;

  2.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以上;

  3.转入患者的到位信息反馈率为100%;

  4.新涂阳患者治愈率85%以上;

  5.督导完成率为100%;

  6.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病案信息初次录入及时率99%以上;

  7.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病案转归信息完整率95%以上;

  8.新发现活动性肺结核患者达到上级下达指标;

  9.完成上级下达的结核病耐药监测任务指标。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防治工作保障力度。一是继续争取政府重视支持,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适当增加配套经费额度,充分保证防治工作经费需求;二是继续将结核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慢病补偿范围,并提高补偿标准;三是定期召开结核病防治规划协调小组会议,及时解决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四是巩固社区、乡村结核病防治队伍,确保人员相对稳定;五是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任务目标纳入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进行考核评估,与下拨的公共卫生经费挂钩。

  (二)不断加强防治能力建设。一是规范改造县疾控中心结核病实验室,配置更新检测设备设施;二是采取以会代训和专题培训方式对县级非结防机构、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医生及村卫生站乡村医生进行结核病报告、转诊、健康教育、病人管理等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防治业务水平。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紧紧围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宣传主题,因地制宜,利用手机短信、举办专题活动、印发宣传资料、上卫生课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主动防治意识。

  (四)规范管理。

  1.进一步落实病人转诊与推荐制度。各级非结防机构对发现的可疑肺结核患者及可疑症状者,必须及时转诊或推荐到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防治所进行确诊登记和规范治疗管理,县疾控中心每2个月督导一次,督导面达100%。

  2.继续采取因症就诊、转诊、集中推荐、涂阳患者密切接触筛查等方式积极发现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

  3、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免费检查和免费治疗,不断提高病人发现率和治愈率。

  4.加强痰检质控,严格执行痰检操作规程,确保阳性病人检出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5.强化督导与病人管理。严格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要求,县级每2个月对社区、乡镇卫生院督导一次,全年督导面要达到100%;乡镇级对村及患者全疗程管理督导不得少于4次(其中:强化期2次,继续期2次);社区和村级对辖区内的免费治疗患者每日督导访视一次,并做好记录。

  6.规范信息管理,确保病案信息初次、转归录入和转入患者的到位信息反馈及时、完整、准确。

  7.加强费药品管理。一是实行药品计划领取,做到账物相符;二是规范药品库房的防火、防鼠、防虫、防盗等设施;三是严格执行“先过期先发放”的原则,杜绝药品过期情况的发生。

  8.做好财务管理。一是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必须建立独立帐户,并做到使用有计划、有标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严格按照开支类别使用经费,不得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