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8-21 20:42:2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关于监督工作计划集合九篇

  日子如同白驹过隙,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计划吧。想学习拟定计划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督工作计划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监督工作计划集合九篇

监督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培养,推动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出新业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上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防传染病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保健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计划免疫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防疫站广泛开展对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积极开展对口腔卫生知识的宣传。

  (四)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2、继续通过红领巾值岗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继续划分责任包干

  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三、具体防病措施

  近视、沙眼、蛔虫、龋齿、营养不良、贫血等常见病的预防是学校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这学期将继续督促患有近视眼、龋齿以及营养不良、贫血等疾病的学生尽早治疗和矫正。

  1、近视:对边缘视力学生、督促他们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的读写姿势,不疲劳用眼,注意饮食,多食蔬菜、水果,减少肉及糖的摄入。对4.9以下的近视学生除注意以上几点外,还要及时督促到医院治疗。

  2、龋齿、使用保健牙刷、氟化牙膏,注意刷牙方式,养成睡前刷牙习惯;少吃甜食,做好体检后恒牙龋齿修补的督促工作。

  3、沙眼: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不与家人共用生活用品,一经诊断出患有沙眼,即督促学生到医院治疗。

  4、肠道蠕虫:督促学生饭前便后洗手,注意饮食卫生,一经查出便为其进行驱虫治疗。

  5、营养不良:建议家长调整饮食结构,荤素搭配,重视早餐,多参加体育锻炼。

  6、贫血:铁是构成血红蛋白的重要成份,人体缺铁,可引起缺铁性贫血,而动物的肝脏、肾,瘦肉、血,以及蛋黄、豆类里均含有丰富的铁,因此经常督促患儿多摄入这方面的食物。

  四、主要工作安排:

  做好春秋两季传染病和多发病的预防工作。

  协助班主任做好晨检工作、缺课追踪工作、消毒工作。

  九月份:

  1、制定卫生工作计划。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件工作。

  3、进行学生体检工作 。

  4、发放晨检记录、缺课追踪记录、消毒记录。

  十月份:

  重点预防甲型h1n1型流感,其次预防手足口病。

  十一月份:

  调查上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情况 。

  十二月份:

  开展“艾滋病”日宣传工作 。

  一月份:工作计划

  对学生做好寒假安全教育。

  三月份:

  1、做好学生的视力检查工作。

  2、发放晨检记录、缺课追踪记录、消毒记录。

  四月份:

  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

  五月份:

  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六月份:

  做好春季运动会的防护工作。

  七月份:

  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

监督工作计划 篇2

  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我中心依据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上级机构分配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能力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水平。

  一、具体职责

  1.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3.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4.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6.完成上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7.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1)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基本资料。

  8.做好居民家庭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及安全巡查记录,每季度五户整理存档。

  二、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活动

  1.于第一季度完成{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2.于第二季度完成{饮用水卫生安全小常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留有影像资料。

  3.于第三季度完成{学校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科普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4.于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三、做好上级培训及本院内部培训资料整理

  1、上级培训:将上级培训通知,培训材料,会议签到,培训影像资料及相关学习笔记整理存档。

  2、本级培训:做好本级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成绩单、培训试卷、培训影像资料、培训小结整理存档。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监测水平。

  2、配合院内专职传染病管理主管人员,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自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做的更好。

监督工作计划 篇3

  1.在流通环节上下功夫。辖区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收制度,索制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等制度,实施率达100%。

  2.在消费环节上下功夫。加强对小餐馆的和中、小学校集体食堂的监管,严格准入标准和条件,把好行政许可证关;健全完善监管制度,通过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滥用食品药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药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

  3.加强镇级药品监督管理。对农村个体诊所及乡镇卫生院的药品是否从有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是否索取供货方资质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和养护,是否超出规定范围向患者提供药品及使用假劣药品进行检查,严格规格基层卫生机构用药。

  ××××××

  20xx年1月7日

监督工作计划 篇4

  一、范行政执法方面

  1、统一电子版执法文书。今年将进一步规范机关业务科、队、各县级局的执法办案文书,统一全系统的案件办理模式。

  2、完善全系统行政执法办案备案制度。为了便于市局更好的掌握县级局案件办理和行政处罚情况,也便于市局领导掌控全市的执法动态,今年继续完善和执行该项制度。

  3、继续完善自由裁量规定。为使行政处罚更加客观公正,我科与业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定量包装商品、汽瓶安全监察规定、条形码、3C、工业产品许可证等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规定。对于已制定好的自由裁量规定要把好关。

  4、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检查。今年下半年对全市各县级局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内容包括:执法文书规范化、办案质量等。对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将予以通报批评。

  5、召开案例研讨会。拟于今年年中召集全系统的案例研讨会。旨在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将岗位引向深入。

  6、严把案件审理关。根据案件审理的有关规定把好案件的审理关,对于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案件,该撤销的坚决撤销,决不将就姑息。

  二、 宣传工作方面

  1、要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抓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通过完善宣传工作机制,突出宣传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宣传工作方法,采取有效宣传措施,多宣传报道深层次、高质量、影响大、效果好、频率高的质监新闻,建立起以电视新闻、广播电台、报纸、刊物和网络为主的宣传阵地,努力使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有新突破、新成效,提高质监部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要综合利用质监系统宣传资源。要求各单位要积极梳理、提供各类宣传素材,组织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并及时报送市局、省局宣传工作机构。各县级局在报送各类政务工作信息给市局、省局办公室的同时,要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局法规科(新闻报道专用邮箱)和省局法规处(新闻报道专用邮箱),以切实反映质监部门工作动态;重点执法打假案件查处情况原则上要向媒体公开曝光,但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开展监督抽查的情况,特别是在监督抽查中发现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等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和企业的,要按《产品质量法》规定,报省局法规处,由省局统一对外公告。

  3、要实行宣传工作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宣传通讯员撰写的稿件,经局领导同意后,可以宣传通讯员名义或与新闻记者联名直接向新闻媒体投稿,凡向省级以上媒体投稿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局法规科和省局法规处新闻报道专用邮箱。市局各科(室、队)和县级局新闻报道的任务数详见附表。

  4、要建立宣传工作通报、考核和奖励制度。一是实行宣传工作月通报制度。要求各单位于每月4日前填写《新闻宣传统计报表》,将上月本单位开展宣传工作情况,特别是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新闻报道情况,报市局法规科,逾期报送或未报送的,视为当月未发表报道。二是加强对宣传工作的考评。市局在年终行政执法和打假责任制考评中,将宣传工作单列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三是落实奖励制度。市局每年开展评选质监新闻宣传先进单位、优秀宣传通讯员、质监好稿件好新闻等活动,对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监督工作计划 篇5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监督工作计划 篇6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7

  为进一步推动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讨论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思路。

  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管理模式。

  二、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一是加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开展非药品冒称药品、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植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二是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做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三是巩固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供应网)建设。

  四是实施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初步建立一套诚信有褒奖、失信有惩戒的监管工作机制。

  三、强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全镇人民饮食安全。

  一是加强对农村一条龙聚餐的管理,出台《农村一条龙聚餐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做好餐饮服务行政审批工作。

  三是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中小餐馆等重点场所,索证、采购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用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凉菜、生食水产品、调味料等重点品种的整治,严防地沟油流入餐桌。

  四是加大对餐饮食品的抽验力度,并公布检验结果。

  五是创新监管机制,出台《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四、加强餐饮食品与药品科普宣传:

  充分利用公众信息网等网络媒体宣传报道,通过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单、开展安全用药大讲堂活动等,建立多载体立体化宣传格局,提升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

  五、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以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为重点,着力提升队伍素质。

  二是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要求执法人员从严执法,廉洁执法,维护食药监良好形象。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民风民俗、节日节点和季节变化加强专项督查与平时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确保20xx年食安工作顺利安全开展。

监督工作计划 篇8

  为做好社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单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社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社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社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县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计划 篇9

  一、以能源计量为重点,大力推进工业计量工作

  1、召开能源计量业务培训班,宣贯《节约能源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等法律法规,指导各级局局计量工作承办人和重点耗能企业经办人员开展能源计量工作。

  (责任单位:计量科责任人:蔡敏忠)

  2、开展辖区内用能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和受检率符合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3、完成重点耗能企业在用计量器具检定,开展能源计量测试服务。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4、直属分局和龙海、漳浦、平和、南靖、长泰等6个县级局分别完成1家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建立计量检测体系,其中龙海市局与直属分局还要分别总结推广百佳实业有限公司与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的能源计量典型经验。

  (责任单位:6个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局长)

  5、贯彻服务先导措施,及时完成我市企业的计量器具首检工作,保证生产线和化验室在用计量器具准确可靠,为提高我市企业的产品质量与经济效益做好技术保障。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二、以民生计量为重点,加强法制计量工作

  1、开展集贸市场、加油站、定量包装商品、液化气储配站、滤布医疗机构和新建住宅的计量器具检定和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定量包装商品短秤缺量,计量器具拒检、作弊等违法行为,确保强检计量器具电脑备案率≥95%,集贸市场公平秤受检率100%、电子秤受检率≥85%,乡镇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受检率≥98%、村居医疗机构计量器具≥80%,眼镜制配场所计量器具受检率≥98%,加油站关键部位铅封确认90%,电能表、水表的首检率≥98%。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2、推行商业、服务业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每个县(市、区)创建1家以上的计量诚信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3、按照《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加大对生产领域和销售环节计量器具的监督抽查力度,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4、结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C”压滤机滤布标志复查换证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工作推行第三方验货服务。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三、以提升能力为重点,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设和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

  1、深化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改革,在部分县(市) 试点“大计量制”,实行业务、人事、分配三方面市、县垂直管理。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2、做好计量基础性工作,完成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建标、复查和计量检定人员换(发)证。

  (责任单位:计量科责任人:梁寿军)

  3、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加大项目投入,发展特色检测服务,积极推行先进管理模式,争取现场检定的同时能够手提电脑录入,实现建档、检定链接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4、引入“一站式”服务和打包检定模式,进一步促进省、市、县协作检定工作,严禁超范围、超能力检定。

  (责任单位:市、县计量所责任人:市、县计量所所长)

  5、规范机动车安检机构检测行为,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巡检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责任单位:各县级局责任人:各县级局计量工作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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