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时间:2021-03-11 13:58:0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1

  今年,药械监管股工作紧紧围绕药械安全这一中心任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大力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各项任务目标均取得成效。

  一、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

  按照“监管区域无盲区、监管品种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层”的整体工作思路,我们积极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辖区共有一级以上医院及药械相关事业单位16家;药品经营企业159家(其中药品批发公司1家,连锁销售公司2家,零售单体药店79家,零售连锁门店77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04家;个体医疗诊所及口腔诊所39家;疫苗接种单位18家。今年我股着重检查药械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覆盖面已达到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覆盖面达到100%,一级以上医院覆盖面达到100%。开展了“进一步开展药品经营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打击食品药品掺杂使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问题疫苗’专项检查工作”等多项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提高了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意识和水平,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50余人次,车辆75台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160余户、医疗机构50余户、药品批发企业1户、疫苗接种单位18户。检查发现主要问题有如下几点:药品经营企业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销售假药行为;以搭售的形式买药品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存在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未按时上交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自查报告等行为。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案件11起,其中简易程序1起;一般程序10起,结案8起,1起案件因当事人未按时履行上缴罚款,已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准备申请萝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起案件因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现已将产品报市食药监局请示做假药认定,待市食药监局出具认定结果后,研究决定是否将案件移送至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处理。截止目前共做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42,892.88元,现已上缴罚没款总计:22,892.88元。

  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工作

  日常工作中,我们督导网报单位积极上报不良反应,对不良反应报告认真审核,对可疑报告及时电话核查,对不规范报告及时修改,对规范报告及时评价上报。截止目前,共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01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5份,完成了既定目标。

  三、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审查、核查工作

  今年4月,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药品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工作委托我局办理,我们接到此项工作任务后,积极向市局请示、学习,努力完善并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对申请办理许可、备案、变更的企业,悉心指导、严格审查、准确核查,确保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共审查、核查药品经营企业2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家次,受理药品经营企业经营事项变更25家次。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

  1、由于监管面积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较多,药品医疗器械动态巡查的频次还没有达到。

  2、有关医疗器械新颁布修改的法律法规较多,尤其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刚刚实行,很多内容还需学习、消化、领会。

  3、“性保健品”类产品方面,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很多产品打着“适宜人群”、“产品功效”等“擦边球”宣传其治疗疗效,应采取措施重点治理。

  五、下步工作打算

  药械安全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药械安全这项工作,将药械监管工作推向一个新高度。

  1、着力开展医疗机构、个体牙科诊所、眼镜店监管工作,以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为重点环节,以医疗机构为重点领域,以一次性无菌以及植入人体医疗器械为重点检查项目,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

  2、继续推进建立药品追溯系统。加大药品购、销、存相关记录检查力度,以确保药品经营企业采购的、陈列的及已经售出的药品均为100%系统内药品,保障药品可追溯性。

  3、积极做好局机关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按时限、保质量的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配合局办公室、党办、法规股等机关股室开展工作,做到工作不拖拉、不积压,配合好各部门完成汇总、报表工作。与食品股及各监管所、分局等部门做好联动,遇事不推脱、多协调,增强大局意识,为全局工作稳步进行做出自己的努力。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2

  一、规范审批,严格把好准入关。

  受市局委托办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办、变更等的.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坚持达不到开办验收标准的坚决不放行,关键条件在实际中得不到落实的坚决不放行。20xx年,我局配合省市局进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前体系考核(雪龙眼镜)1家,限期整改后通过考核,产品注册证到期系统检查(甬大纺织)1家,生产许可证到期系统检查(恒达敷料)1家;宁波艾克伦在今年5月获得III类产品人工晶体的产品注册证并正式投产和销售,为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一个基本的评价,我局在该公司第一批产品投入市场前及时进行了无菌和热原的抽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配合市局进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验收1家。据统计,全区全年区新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驳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验收2家。(一家隐形眼镜店,一家骨科材料经营企业)

  二、加强培训,积极引导企业进行GMP改造。

  积极组织本局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局药监部门组织的内审员培训。加强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与沟通,提高企业质量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自律意识。宁波亚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检查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投入大量资金对公司的空调、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同时对体外诊断试剂车间也进行了重新布局,并按GMP要求对洁净车间进行了改建。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我局在前几年基础上,继续做好监管相对人档案的建立及监管记录等资料的完善工作。

  三、加大力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年初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日常工作联系单制度,随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人员变更情况等。全年共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家次,其中系统检查6家次,日常检查7家次;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家次。

  及时调整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组成人员,同时对各不良反应监测点(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测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今年市局首次量化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任务,要求我区域内的开发区中心医院和宗瑞医院各上报5例。接到任务后,我局多次与医院领导、设备科科长进行联系和沟通,截止目前已收到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例。

  四、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本年度根据国家、省、市局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核查清理及氧气吸入器的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核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7个,包装说明书47个品种,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与产品注册证或产品标准不完全一致)进行汇总上报。根据省市局要求对一新报的III类产品进行注册核查,结果发现其某原辅材料存在疑问,经过厂方确认后将该情况如实进行了上报。开展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检查,发现并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2起。

  组织开展了区域内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打击和曝光,立案2起,目前该二起案件已走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全部手续,因二当事人拒罚,该二起行政处罚案件将移交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开展了免费体验类、部分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户和部分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出具了检查情况表并提出了对应的整改意见。

  开展了无证经营的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的专项摸底与整治。根据群众举报以及平时收到一些广告传单,我局对区域内一些无证的免费体验点进行了摸底暗访。除查实一处体验点确有无证经营的证据被立案查处外,其余几处经多次跟踪调查均因无确凿证据证明其有销售行为而无法终止其免费体验的行为。

  五、纳入农村“两网一规范”,加强使用器械管理。

  把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管理纳入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内容,以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为契机,加强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一是完善了政府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医疗器械的监管网络。二是推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配送工程,实现医疗器械采购渠道清晰可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5家药品质量管理、服务相对较好的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街道卫生院为药品主导供应商,每个街道(乡镇)可最多选3家作为本街道(乡镇)的药品医疗器械主导供应商,从源头控制药品质量。三是发挥了农村协管员在医疗器械监管中的作用,制定协管员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组织协管员进行农村医疗器械和药品管理检查。查处个体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案1件,保证了老百姓的用械安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按要求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指标性的任务,但也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作为药械科这样一个兼备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职能的科室而言,我们感觉这二块工作在侧重面上明显不平衡,究其原因除了客观上人手过于紧张之外,在主观上也不能否认有在工作存在救场的现象,疲于应付;二是开办验收标准实用性不强,隐形眼镜经营准入条件过高,无证经营现象较难在短时间内得以遏制;钻法律空子,免费体验、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得不到妥善的处置;三是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

  20xx年,我们将继续以“准入把关更严格、信息渠道更畅通、应急反应更迅速、监督检查更有效、诚信建设更深入”为目标,大力实施放心工程,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1、积极探索更有效的监管思路与方法,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引入“内部质量管理层级责任制”,强化企业规范化操作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2、加大监管的深度和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要严格执行突击检查制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体外诊断试剂、口腔义齿和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切实转变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加大对性保健品店、超市、便利店等可能出现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场所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以“免费使用”为幌子实为无证销售家用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角膜接触镜市场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以植入人体的人工晶体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及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为重点,依据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对企业开办条件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3、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进货渠道、产品证照、库存保养、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严厉打击租(借)许可证、注册证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医疗器械的进货渠道混乱和购销纪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

  4、认真贯彻《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药械“两网一规范”建设,巩固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开展农村规范药房检查,检查覆盖率150%以上;继续推进农村药械配送工程和主导供应商工作,从源头控制农村药品质量;充分发挥协管员和信息员在农村药械监管中的作用,确保农村药械质量。加大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医疗机构药械购进验收、保管养护等与质量密切相关环节的检查,检查覆盖率200%,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以进货渠道和质量管理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一年二次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监管;加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时纠正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5、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施药械网上监管系统,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实现经营企业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和综合门诊部全部与我局联网,实行网上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推进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医疗器械监管的长效机制。引导企业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承诺所有原辅料均从合法渠道购进,原辅料检验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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