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时间:2023-06-09 15:29:58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4篇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有寻找学习和工作中的规律,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援助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14篇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和“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活动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一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谋创新;另一方面,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机制、深化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等,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并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律领域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年度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5件,其中民事案件662件,刑事案件512件,行政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约1000多万,为现将今年以来的法律援助工作归纳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推进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水平

  综合运用同行案卷质量评估、法官评价、受援人满意度评价以及法律援助机构网上监控、庭审旁听等措施对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案件承办进行监督,推动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对照《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对前期法律援助案卷进行检查,查漏补缺,并对法律援助审批卷目录进行适当调整,提升了法律援助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二)推进“智慧法援”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信息化水平

  一是五大平台打造“智慧法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法网、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支付宝五大网络平台,便于当事人通过网络或者手机上线进行法律援助申请。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针对“浙江省法律援助统一服务平台”功能应用,在县法援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站,张贴“浙里办APP”宣传画册、“浙江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引导申请人通过网上、掌上申请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对接,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应用,目前公安局已通过政法一体化传送通知类案件,法院、检察院也正在筹备之中。

  (三)落实“应援尽援”,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

  推进法律援助覆盖至低收入群体工作,已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定为最低工资标准以下,在《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范围基础上,将军人军属、七十岁以年老人、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同时将多项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行政诉讼、土地林权承包及流转等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与时同时,推进落实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为方便经济困难公民就近就便提起法律援助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已推行全域通办服务;至本月17日,已指派两起异地法院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重点工作

  (一)深度优化援助工作平台。推进协同办公,打造大数据共享、多维度便捷服务的法律援助平台。今年,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入驻县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办公,整合后的法律援助中心办公面积将达到800平方米,实现与人民调解、法院立案、信访、“12345”平台以及心理咨询等在同一个平面联合办公、数据共享。届时,我们将会把法律援助部分数据分享给“数据平台”,同时也希望能依托该平台提升法律援助当事人信息核查效率(如低保信息、身份信息、婚姻关系等)。另外准备通过与法律咨询、矛盾调解以及法院的联动,满足群众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二)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由于我县律师资源匮乏、数量不足,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同时也希望市里能建立法律援助系统学习平台,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援助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建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方面将永嘉县内行政争议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具有诉讼能力局限,且诉讼请求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讼诉案件过程中,认为当事人诉讼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确有必要获得法律援助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向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给予法律援助建议函》,并附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由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下步工作思路

  抓工作保障,全面激发援助队伍工作活力。一是统一制定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根据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浙财行〔20xx〕21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我们将着手与县财政对接,统一制定我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高援助办案补贴。二是优化律师成长环境。努力为年轻律师提供更多办案机会,加快年轻律师成长。自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以来,刑事案件法律援助有所增长。为此,我们从我县律师资源实际出发,在管理考核中提高律师服务社会志愿的要求,把年度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从市司法局要求的至少1件提高至2件以上。同时细化标准,提升优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比例。此外,我们还在指派案件的时候,按照案件性质、结合律师的业务特长指派,做到既可以让年轻律师从简单案件中获得经验,又可以让重大复杂案件的被告人获得优质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2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纳入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项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20xx年,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惠民原则,根据《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xx】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阜政发【20xx】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民生工作绩效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xx】13号)、阜阳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阜政办【20xx】25号)、《阜阳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阜阳市20xx年度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阜司通【20xx】10号】)等文件要求,及时研究出台《太和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太司通【20xx】14号),认真组织、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法律援助质量和效果,保障困难群体安居乐业,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项目进展情况

  1.案件办理情况。20xx年,我县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0件,实际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14件,完成率101.27%;今年以来已结案1100件,结案率达98.74%;法律援助案件和质量全面提升,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受理的案件具体类别和数量分别为:刑事案件357件(指定辩护318件),民事案件757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940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我县财政部门足额安排并及时拨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累计投入达130万元。截止新闻发布会前,实际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支出130万元,其中用于发放办案补贴962200元,发放律师值班费用61900元,支付案件评查补贴及法律援助宣传经费275900元。县司法局按照《阜阳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经费实行账户单列,专款专用,并认真履行资金监管职责,严格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二、工作实绩

  (一)投入

  1、项目立项。

  (1)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20xx年,为实现太和县法律援助年度目标1100件任务指标,太和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全体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认真学习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阜政发【20xx】23号)、《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太政【20xx】1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设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的绩效目标预期案件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2)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20xx年,太和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20xx年度目标任务1100件。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目标,太和县司法局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分解具体绩效指标到县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单位,将项目绩效目标清晰细化。根据《阜阳市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阜司通【20xx】10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和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阜政办【20xx】25号)、安徽省财政厅、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的通知》(皖司办【20xx】63号)、阜阳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阜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财政法【20xx】431号)、《阜阳市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阜司通【20xx】56号)、《太和县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太司行【20xx】29号)等相关法律及规定要求,确定实施法律援助案件事项范围、法律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及服务质量标准等,绩效目标清晰,有可衡量的指标值。

  2、资金落实。财政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太和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资金中央、省财政拨款65万,县级财政配套按年初预算批复足额投入65万,共投入法律援助经费130万,及时足额到位,到位率100%。

  (二)过程。

  1、便民服务

  (1)信息化应用工作全面落实。一是严格执行案件受理、审批、指派、接收、结案、归档全流程案序时办理,确保了100%全案全流程应用法律援助综合信息系统。二是认真组织县域内现有的13家律师事务所、7家法律服务所和太和县法律援助执行、太和县公证处、太和司法鉴定所全部开通法律援助店铺,并公开业务范围和主要品牌业务等,方便了群众通过网络获得便捷的法律服务。三是今年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处理网约案件9件。为保证网约案件处理的及时性,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和上班后坚持浏览网页信息,并及时回复,没有发生因处理安徽法律服务网法律援助预约办理事项不及时被省厅通报的情况。四是在太和县法援中心和政务服务大厅安装了两台自助服务终端,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工作站点情况。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公安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法援工作站点制度规范上墙,并安排律师落实值班制度,但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各工作站律师值班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0xx年1月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县局安排,进驻太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值班律师发挥积极作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效果明显。

  2、组织协调

  (1)行业协作。为推进工作开展,太和县司法局先后与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局、法院就农民工维权工作、与县检察院和法院就轻罪从宽认罪认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作用发挥工作开展协调会商,就有关工作达成共识推进了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274案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开展后,太和县司法局及时发文转发阜阳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配合县检察院落实轻罪从宽认罪认罚制度,太和县法援中心对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值班时间进行调整,由原来的周三坐班调整为周三、周五两天全天坐班,促进了工作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提供法律帮助1027人次,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权。

  (2)组织协调。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20xx年太和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活动,先后制订《太和县司法局“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和《太和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援助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太和县“法律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系列品牌建设活动方案,多次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送法进企业”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宣传活动以及太和县20xx年“宪法宣传周”系列主场活动第四届法治书画作品展等活动,并根据阶段性工作开展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法援志愿者先后在太和文庙广场、太和县城关镇、肖口镇马庄村乡村大舞台、太和县税镇镇、太和县双浮镇文化广场等,采取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品、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深入宣传,让法援惠民生覆盖面更广,知晓率更高,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

  (3)宣传培训。活动开展方面,太和县司法局结合党史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宣传节点,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及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进乡村、公司、企业、商铺、工厂等,通过村(居)微信群、设立宣传台、进村入户暨发放实用性强、深受困难群众喜爱的印有法律援助标语、联络方式的宣传品及资料等形式,集中对法律援助条件、范围、对象、途径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共开展宣传36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及资料6万余份,有效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开展的系列品牌建设宣传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在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方面。利用微信平台转发《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自主组织学习活动。二是先后组织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开展《法律援助法》学习培训活动。三是利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业务培训等,通过多种形式、多层次培训活动的开展,法援案件承办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要求,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总体提高。

  案例报送工作。一是案例报送方面。今年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引入实习律师新生力量编写法律援助案例,保证了每月按时报送两篇案例。

  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市局要求,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组织力量编写工作信息,坚持每周至少上报信息一篇。在对外宣传方面,太和县法律援助工作信息稿件,被安徽普法网采用2篇,以及阜阳市司法局、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等各级网站(媒体)采用。

  (三)产出

  1、案件进度。结案率方面,截止12月31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并审批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14件,当年案件办理结案873件,年度结案率为78.4%,高于案件结案数量占案件审批数量75%以上的.要求。

  2、案件结构。

  (1)结构比重方面,今年以来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办理诉讼类案件804件,占已结法援案件1100件的73.1%,符合占比70%以上的要求。

  (2)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25件,占已结法援案件1100件的84.1%,符合占比60%以上的要求。

  3、案件质量。

  (1)案件监督。在案件质量监督工作中,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综合采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效益。一是克服疫情防控工作影响,通过积极协调沟通,认真组织专业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庭审工作,年度开展旁听庭审7次,收到旁听庭审记录7份,并建立庭审工作台账,认真梳理旁听庭审中发现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促进整改提高。二是建立回访制度,采取委托第三方回访、专人回访、重点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受援人满意度回访工作并建立回访工作台账,促进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依法依规执业,维护好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部分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价,促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质量再提高。

  (2)质量控制。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巩固和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从加强法律援助卷宗质量评查人员业务培训着手,坚持每月定期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以质定档,按档定补并编发相关业务通报3次,进一步促进了案卷质量的提升。在市局组织的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中,太和县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良好及以上等次达80%,没有不合格案卷。

  (3)投诉处理。为督查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执业,提高受援人满意度,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投诉制度,一是在法律援助中心大厅醒目位置公开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援助范围、援助条件、工作程序以及投诉地址、电话等;二是建立投诉查处机制,在县局门口设立投诉举报箱,定期开箱收集,建立登记台账。未发现法律援助受援人投诉情况。

  4、资金监管。

  (1)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太和县认真执行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照支出项目,严格审批流程,确保专款专用。今年以来,县财政按照法律援助资金配套要求足额及时投入到位,年度已投入130万,已支出130万元,达到项目资金使用率100%的要求。二是当年案件补贴96.22万元,仅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支出就已占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支出总额的80.06%,超出占比70%以上的要求。三是积极开展经费使用监管工作,年度法律援助各项经费支出项目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支出情况。

  (2)财务监管有效性方面。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监管,一是对法律援助业务经费实行单列科目、单设台账,收支情况清晰明了,符合相关规定。二是法援中心坚持每月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卷宗同行评估,及时确定、制作个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费用等,按照审批流程严格操作,确保了案件补贴等发放的及时性。三是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经费专项检查活动,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值班、案件评查等经费支出项目进行检查、复核,并编发检查通报。经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发生。

  (四)效果

  1、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方面。太和县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精神,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采取指援与点援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太和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安徽惠君律师事务所、安徽炎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联天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多次收到受援人赠送的锦旗或花篮表示感谢,法律援助服务和保障民生效果显著。

  (2)可持续影响方面。太和县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按照年度值班安排,坚持前一日提醒到当值律师做好值班准备,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照“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转发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今年以来,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57件,其中法院通知辩护318件;审查起诉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悔过提供法律援助1027人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用发挥明显。

  (3)社会满意度方面。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满意度,太和县法援中心始终坚持案件办理全流程监督,采取委托第三方回访及随机回访、重点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回访制度,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回访,未发现违规情况发生。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3

  一、工作概况

  20xx年我县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为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件,截止到目前,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11件,完成全年任务的68.5%,其中刑事151件,民事257件,劳动仲3件。

  二、工作举措

  一是积极筹备,全面启动。4月18日联合县财政局印发《枞阳县20xx年度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后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会议,做到层层分解任务、人人压实责任,确保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完成法律援助任务。

  二是重视宣传,扩大影响。枞阳县司法局编印20xx年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手册(含法律援助法、一封信及各类维权手册等)共计一万份。今年以来,枞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活动形式多样,包括街头设点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进企业宣传、大鼓书宣传等。活动现场共发放《枞阳县人民政府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摘录》以及其他各类维权宣传材料共计500余份,宣传品2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三是开展培训,提升业务。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我县积极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基层工作站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今年来,共组织一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参加人数共计35人次。

  四是分类管理,提升服务。分析研究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法律援助需求,根据重点群体的不同特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对于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维权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服务,全力维护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联合工青妇老残、人社、信访等部门以及媒体,共同开展专项法律援助活动,提高特定群体法律援助的质量和社会效果。今年来,共办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47起,案件类别主要有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雇员受害责任纠纷等。

  五是加强沟通,积极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今年县中心积极与县法院加强沟通、协作,从源头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获得辩护权,促进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截止到目前,县中心共办理刑事法援案件151件,基本达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六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本年度,经县局研究决定,分别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室,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获得法律帮助提供便利。每周二、周三分别安排一名社会律师在县看守所、县法院轮流值班,确保满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帮助需求。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县司法局每月向县检察院提供值班律师的值班表,方便县检察院的值班律师工作。县局对值班律师在工作中律师职责、服务内容、执业纪律、以及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如何处理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上半年以来,值班律师共解答法律咨询125件,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律援助申请15件,办理法律帮助案件120件,社会成效显著。

  七是积极报送工作、案例信息。今年以来,向民生办报送工作信息16篇,基层话民生9篇,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报送工作信息23篇,案例库案例6篇。中安在线采用工作信息及案例信息共4篇,人民网安徽频道采用工作信息1篇,安徽新闻网采用工作信息2篇,省厅内网采用信息2篇,市司法局外网采用工作信息7篇,市民生工程网采用基层话民生2篇,枞阳民生工程采用信息及基层话民生共计8篇。

  八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及档案管理。1、建立健全案件回访、旁听庭审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回访覆盖面,力求做到对已结案归档案件进行100%电话回访和10%的上门入户回访。今年以来,枞阳法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均能做到100%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共15户次;及时跟踪法援案件质量监督。2、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3、档案管理和系统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安照《安徽省法律援助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统一受理、统一指派、统一归档,坚持法援助案卷一案一卷、一卷一号,截止到目前,已结案件315件,结案率达52.50%;归档案件320件,归档率为101.59%。

  九是严格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枞阳县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发放和其他经费支出都严格执行《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新修订的《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时修订我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20xx年度枞阳县法律援助经费计划投入60万元。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60万元,完成率为100.00%;经费支出总额为43.96万元,占已投入经费总额的73.27%。

  十是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评查工作。成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组,定期到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在评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跟踪指导,实现质量监督常态化。并对评查结果以县局文件形式通报至各被查单位,努力让法援案件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

  十一是实现法援案件全案全流程实时录入。按照法援案件全案全员全流程及实时应用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法援案件受理、指派、接收、结案、归档等工作及时在系统内同步完成。受理案件和结案时附件上传完整,截止到目前,共受理、指派案件411件,系统结案315件,归档320件,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市考核标准。

  三、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今年上半年,我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如“法援惠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企业”、“法律援助进工地”、“法律援助进校园”等活动。5月13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在义津镇牛集村街道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活动,并邀请枞阳大鼓书传承人吴福东现场演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惠民政策。5月20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枞阳县城区开展法律援助进工地活动,现在向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法及务工人员维权须知并发放维权手册。5月24日,枞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志愿者者进入县城金誉金属工厂宣讲法律援助政策,进车间、到厂房,向生产一线职工宣讲法律知识,列举法治案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二)积极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充分发挥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进一步完善多部门之间多元化信息沟通,畅通联系协作渠道,为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提供机制保障。派驻值班律师坚守岗位,采取固定值班和预约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程序选择建议、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为维护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共指派值班律师参与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0件,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最大限度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刑事诉讼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落实上门惠民服务。对老、弱、残疾及行动不便的人群采取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今年来,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19次。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4

  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5

  今年已接近尾声,下一年即将到来。为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一、xx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6

  xx年年4月份我受聘于广元市总工会特聘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团律师以来,一直努力的做好自己的工作,现仅就xx年的工作做一小结。

  其中主要工作:免费接待多名广元籍(主要是在京)务工人员咨询;为家庭贫困的家乡人提供个案免费服务。其中包括拖欠民工工资、务工人员工伤、务工人员非因工死亡、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为一些在京包工头、在京老板提供一些免费法律支持。

  就本年度免费办理案例摘要:

  一、川籍刘启举到天津某公司上班仅三天,晚上突发疾病,半小时内送到医院,在就医途中死亡;法医鉴定为病理性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的名义,按照天津赔偿标准,免费为其拟制非因工死亡赔偿方案,并制作法律意见书,指导谈判技巧。最终其家属从公司获得3万余元赔偿,公司并支付所有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圆满的处理了这件非因工死亡赔偿案。

  二、广元苍溪籍在京务工人员李自凯在京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受伤,其妻在本次事故中死亡。我以广元总工会法律援助团律师身份,为其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在对方无固定住所,无财产线索的条件下,抓住对方要害,为其拟制了赔偿方案,成功获赔25万元,并一次性付清。

  三、免费成功调解一起广元市苍溪籍民工与苍溪籍老板之间劳资纠纷,为同乡人化干戈为玉帛。

  四、处理一起苍溪籍李怀诚亲属与苍溪籍老板史某之间因工伤死亡赔偿案,为死者家属计算出赔偿方案,根据法律依据评判赔偿方案是否合理。经过调解,避免一起没必要的诉讼。

  五、5.12地震发生后的'第二天,我和其他同仁们组织在京老乡为广元受灾严重的青川等地组织捐款活动,为灾区组织捐款80余万元。

  受聘为广元总工会的法律援助团律师,我很骄傲也很有收获;本年度我已晋升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为家乡人民做些事情,我也很幸福!马华市长、王振会部长、程朝宝主席对我的勉励,广元总工会同仁们对我支持,激励我明年将干的更好!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7

  法律援助站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乡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先后在全乡各村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维吾尔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全乡广大群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村、社区、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乡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援助案件标准、统一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一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乡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乡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乡法律援助新领域,密切同工青妇、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乡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一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乡弱势群体排忧解难的一项具体行动。

  六、法律援助存在问题

  1、供需矛盾突出。首先是乡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较晚,工作运行机制还未完全到位,而且工作站人员有限,产生可较大的供需矛盾,一些群众到县城申请法律援助不仅花费大,而且耽误时间,影响生产,有的怕麻烦而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紧缺,而对宣传、日常办公等运转经费却不能完全取得乡财政投入,工作站人员缺乏法律援助积极性,无法保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另外,对各级法律援助人员机制未跟上,如乡乡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对法律援助工作不了解,无法履行职责,极大制约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2、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满意率不高。主要体现为:①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农民外出务工者较多,对于这一部分人群的法律知识宣传,现有的`宣传方式还不能覆盖,从而导致一部分农民对法律援助工作不了解,甚至有的农民不知道有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法律援助"触角"未完全伸及至农村;②法律援助部门办事效率不能让农民满意,由于乡乡**法律援助人员严重不足,供求矛盾突出,一方面是大量需要法律援助的社会弱势群体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另一方面是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者不堪重负。最终使受援人的合法利益没有真正得到维护,败坏了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③法律援助机构未延伸到自然村,农村人口居住分布较散,而社会弱势群体中有相当一部分分布杂边远的山区农村,他们的合法权益更需要保护但由于乡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资金、人员等各方面的原因援助工作站无法了解交通闭塞自然村的法律援助信息,不能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3、农民工维权存在法律制度方面盲点。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及一裁二审的法律程序过于冗长,导致农民工维权之路过于漫长,如果是工伤案件,程序多,需对工伤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才能重新开展劳动仲裁,而且劳动仲裁与法院诉讼依据法律不同,()如诉讼阶段不处理仲裁费分担问题,导致农民工在仲裁阶段预交仲裁费无法退回,仲裁阶段所交证据与诉讼制度无关,必须重新提交证据,否则可能证据不足败诉。这些制度无疑造成农民工维权之路坎坷与无助。

  七、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对策建议

  通过总结分析,我们认为我乡的农村法律援助正处于起步阶段,呈现"整装待发"的态势,我们应当加快建设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健全机构组织队伍,规范化操作,努力推进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提高对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性认识。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维权意识。三是进一步加大我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和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四是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我乡法律援助经费保障,确保我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更好服务于农村法律援助事业。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8

  淮北市相山区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四步走”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打造法律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为了为当地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当地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9

  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以及我省《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围绕建设“平安舒城”、“和谐舒城”,从解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大力加强、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1-11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17件,完成全年任务的105.28%;结案926件,结案率达91.05%;一篇法律援助案例成功入选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

  (一)、夯基础,积极构建城乡网络体系。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窗口于20xx年7月1日正式启用,窗口位于县城繁华的花桥路商业街,交通便利,人员集中。20xx年再次对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并与20xx年11月投入使用。升级后的法律援助窗口一楼临街,设有无障碍通道,醒目的法律援助的标识一目了然,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访咨询和申请援助提供了便宜,中心合理划分功能区域,窗口内设专门的接待区、咨询区、等候区、私密接待室等。

  窗口实行开放式办公,有专人负责来电来访网上实时登记、专人接待、执业律师轮流坐班,为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了便利快捷“一站式”的服务。

  同时,在检察院、法院、看守所、律师事务所、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外出创业者协会、县总工会、妇联等机构设立了6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42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法律援助联系站、点延伸到基层一线,构建了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各法律援助联系站点为支撑的全县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中心与各联系站点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圈”,让群众在最短时间得到最为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降低维权成本,真正实现服务“零距离”。

  (二)、拓渠道,大力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首先,扎实做好12348安徽法网和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网上预约申请、认真解答群众网上咨询,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其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宣传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和法律援助成果。结合“学雷锋”服务月、民生工程宣传月、“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九九”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结合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征地拆迁、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采用广播电视、出动宣传车、搭建宣传台发放宣传册、便民联系卡等方式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现宣传工作深层次、宽领域、广覆盖、无死角,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影响力。

  (三)建机制,不断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投诉查处制”等制度;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中心成立由中心律师、社会律师代表组成的`法律援助案件旁听评议小组,定期组织对诉讼案件进行旁听;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从工作站和律师事务所分别抽取48份结案卷宗,组织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以上律师进行评查,评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将评分纳入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考评;扩大回访覆盖面,实现了结案案件100%回访,全面了解受援人的基本生活情况,援助案件承办结果,对援助机构服务态度,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满意度,并形成回访记录,积极征求受援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确保受援人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勇担当,有效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法援中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工作怎么干”大讨论活动,梳理出制约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针对短板,突出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解决路径,精准施策,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和服务态度,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推出“四延服务”。对行动不变的老年人、群体性集中讨薪案件,接受预约上门受理申请;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午间在中心大厅值班,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事,休息时间无处办事”的困扰;窗口值班人员主动为受援人复印案件所需申请材料、证据材料,对年老、不识字的申请人义务帮助填写申请表,全程为受援人提供“暖心”服务。

  (五)抓重点,重拳根治农民工欠薪。一是畅通绿色通道。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法律援助申请事项一律免于经济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容缺后补”;对紧急法律援助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偏远地区的受援者,可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构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多元绿色通道。二是配强援助队伍。重新调整驻劳动监察队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组成,配强工作站法律援助队伍;组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业律师团队,充分考虑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特点,指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承办农民工讨薪案件。三是精准有效施策。根据讨薪案件的不同特点,综合分析,从保护受援人的利益出发,多渠道进行指派,对没有完成劳务结算的受援人帮助对接县劳动监察队,协调对完成劳务进行货币化结算,部分案件的劳动报酬在劳动监察部门直接支付到位;对争议不大、标的小、当事人双方户籍又在同一乡镇的,启动“援调”对接机制,直接指派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纠纷;对疑难复杂、久拖不予支付的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四是优化保障措施。对所有农民工讨薪案件全覆盖回访,案件判决后未能完全执行的,帮助了解执行线索,协助、指导受援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达成调解协议没有立即履行的讨薪案件,帮助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受援人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的利用法律援助资源,使法律援助服务的效果实现最大化。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舒城县将以深入贯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为契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创新法律援助方式,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二)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监督管理;

  (三)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化管理;

  (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0

  xxxx年,司法所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全乡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的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强化了"五五"普法工作,推进"法律六进"工程,以依法治乡,创建平安镇,构建和谐乡镇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强化"五五"普法工作,推进"法律六进"工程。认真开展"xx.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日常性的普法宣传工作,采取街头宣传、组织举办法制报告会、贴标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司法所帮助全乡xx所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此为抓手,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二、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创建"平安乡镇",维护社会稳定为抓手,为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供法律保障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

  全年共排查出信访案件xx件,已办结5件,其中玉金财砖厂和预售砖户产生的债务纠纷而引发的上访案件,已引导预售砖户起诉至沧县人民法院,走上诉讼渠道;另一件为原代课教师要求安置就业问题而引发的上访案件,已落实了由副科级领导和包村干部组成的9个稳控小组,分别对她们做好各方面的稳控工作。其余3件为涉法涉诉案件,现正与县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处理中。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x起,调处率xx%,调解成功xx起,调解成功率达xx%。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今年全乡共有xx名罪犯刑满释放,在帮教期内的共有xx人,重点加大了在国庆安保期间的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度,规范了刑事解教人员的档案管理,并组织由包村干部和所在村的村干部组成的帮教小组,严格落实帮教措施、稳控措施,加大了对这些人员的回访次数,积极为他们解决在生产、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也确保了国庆期间全乡的稳定。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积极按上级要求在xx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其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xx侯村的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因此该村被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

  (四)提高业务素质,拓展法律服务层面,更好的服务于群众。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贴近群众,服务便利的优势,要求法律服务所人员首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其次,遵守职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公正的办理业务。全年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xx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无偿法律服务xx余件,签订各种协议并办理见证8件。

  三、不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借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有利时机,对全乡xx个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这次共调整了xx个村,xx人,调整后,xx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有xx人,比上一届增加了8人。

  为充分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真正、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今年xx月份,我所组织并聘请县司法局副局长张兴xx县法院旧州法庭副庭长李炳杰,召开了对乡村两级调委会成员共xx余人,以"提高调解员素质,增强调解技能,努力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为主题的培训会。通过张xx局长对调解纠纷程序和李炳杰庭长对调解技巧的讲解,提高了调委会成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掌握了一定的调解技巧,为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四、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重要时期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京沪铁路在我乡境内共7.xx公里,xx个桥涵,司法所肩负着对"京沪"铁路张官屯段的护路工作,因此每年中央"两会"及其他重要时期我所都要组织人员进行护路联防。今年的中央"两会"期间我所按常规组织了xx名护路队员,分设x个帐篷点,严格完成了铁路护路任务。

  五、努力完善各村应急预案的修订,及时传达县应急办各种预警

  根据今年第八届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各村村委会成员都有所变动的实际情况,我所及时组织包村干部协助各村村主任,根据本村实际,对xx个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急队伍等组织进行了重新组建,另外还对各村的应急预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并备案存档。在遇有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到来时,及时把县应急办下达的应急预警传达到各村、企业、单位和学校等,提前做好各种自然灾害的预防,坚决防止了因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宣传的形式单一、活动少,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总之,司法所xxxx年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xxxx年年度工作要点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样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更深入的做好"五五"普法最后一年的法律宣传工作,为"六五"普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抓好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建设,搞好调委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并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及时化解基层矛盾,为人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

  3、严格按照省、市、县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工作制度,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

  4、更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大回访力度和次数,细化、量化档案。

  5、重点做好中央"两会"期间和其他重要时期的铁路护路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1

  (一)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大法律为民力度

  一是扩大受援范围,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目前,法援中心已经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民事218件,刑事19件,受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123件。援助对象涉及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经济困难等人群,共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功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共受理了4起涉稳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现其中的3起案件已结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中心还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市长信箱”回复案件4件,龙华集团12名退伍复员伤残军人劳动争议复查案件1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死刑指定辩护案件及未能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的指定辩护工作,并注重提高指定辩护案件的办案质量,没有出现推诿、拒绝不办的情况,承办率达到100%。目前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其中未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18件,现已结案12件。二是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通过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将成功案例及重大案件编写成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宣传,目前已完成简报5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的重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了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法律顾问进千村”活动,主动与行政村加强联系、沟通,以自愿结对的方式,目前已与南华镇涌泉村、民主村、光辉村,龙台镇宝庆村、天堂村、横梁村等六个行政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合同协议、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等无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

  (二)以提高律师公证队伍素质为基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是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工作服务大局。巩固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成果。各个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认真总结了近三年来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成效、经验,继续巩固和完善了社区、乡(镇)村、校园法律服务网络,续签了法律服务协议。宁安律师事务所、金锐律师事务所在上半年分别与东北镇、杰兴镇32个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建立了法律顾问室。积极探索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经济、社会、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把法律服务向基层、向农村、向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延伸,努力维护基层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履行社会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律师、公证员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辩护16件,劳动争议案件50件,工伤案件4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35件。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健全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质量。促进律师公证业务量的增长。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1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各类民事案件80件,办理非诉讼案件41件,解答法律咨询1756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522件,解答法律咨询789人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年检注册工作。把年检注册工作作为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年检注册工作使律师、公证员认真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制度。4月24日我局组成检查组,按照《县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办法》,从建章立制、依法收案收费、资料归档、法律服务“三进”、涉法信访、实务理论研究、业务报表、窗口建设九个方面对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的.收案登记、文书票据整理归档、法律服务“三进”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日常执业过程中遵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团结互助,识大体顾大局,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感,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物价、税务等部门对各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法律服务机构严格依法执业,加强内部管理。利用年检注册的契机,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力度。先后取缔15个非法设立的“法律工作室”,净化了执业环境,建立了平等竞争、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执业新格局。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2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区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6月6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3

  今年上半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紧扣“规范、创新、发展”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件,其中民事案件件、刑事案件件。同时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送法进社区、镇村、军营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获得了江苏省妇女维权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县局被评为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并获得受援人赠送的锦旗面、感该信封,现将我县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xx、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法律援助是xx项新的法律制度,是xx项社会系统工程。为了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xx步了解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从广泛性、生动性、长效性三个方面着眼,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xx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今年月日——月日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二个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县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县委、妇联、老龄委、残联、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等部门参加了这次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先后在全县八个镇、驻溧部队巡回宣传法律援助知识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解答了有关经济纠纷、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职工合法权益、军人军属维权等方面的咨询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现场受理援助案件件。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全县广大公民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掌握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维权意识,扩大了社会影响,拓展了扶贫、济弱、助残法律援助渠道。通过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的开展,使法律援助这项系统工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更加密切了与各法律援助分部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利用法律进社区、市民热点连线、“”广场等活动形式通过展板展出、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援助案例等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同时,还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法律援助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工作机构,构建法律援助工作主体网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为进xx步构建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我们在全县八个镇已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分别设立维护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权益、维护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权益、维护军人军属权益、维护残疾人权益分部的基础上,今年,还在各镇村、社区、机关团体、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人,举行了颁发聘书仪式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建立了xx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通过法律援助志愿者对法律援助的宣传,畅通了法律援助信息,使全县的弱势群体能够及时得到法律援助。

  三、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我们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xx是严格按《县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规则》、《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严把案件审查关。二是在办案过程中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四统xx”,即:由法律援助中心统xx援助案件标准、统xx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统xx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援助案件、统xx监督检查援助案件质量,使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三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把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列入法律服务人员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和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四、拓展援助渠道,打造司法行政窗口形象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为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县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不断拓展全县法律援助新领域,我们xx是注重各镇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工青妇、老龄委、人武部、残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召开联席会形式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县联动的整体合力。二是积极开展了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老年人及军人的特色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军营、到社区、到工厂、到镇村。上半年全县共承办妇女援助案件件,老年人援助案件件。三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提高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法律援助案源不断拓展,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上半年全县共承办援助案件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件。援助案件的拓展不仅为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高,而且树立了司法行政部门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更加突出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五、进行案件回访,努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宣传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对于实施司法公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进xx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对去年承办的件民事案件进行逐个上门回访。通过回访,xx是征求了受援人对承办案件的意见;二是对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更加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三是使受援人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促进了法律服务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了作风转变,增强了诚信为民的服务观念,把法律援助作为为全县弱势群体排忧解难,作为县委、县政府便民、亲民、近民的xx项具体行动。

  通过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我县法律援助已成为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增长点,开辟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新领域、新舞台,形成了司法行政机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窗口。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为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篇14

  为妇女儿童维权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xx年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尽援助所能,帮妇女儿童所需,紧紧围绕妇女儿童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社会热点问题,依法维权,为妇女儿童解难,为政府分忧。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现已在工、青、妇、残、看守所、部分高校、45个社区设立了站、联系点,健全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机构。制定了《“148”法律援助咨询接待(值班咨询、来电、来函)制度》、《呈贡区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指派规则》、《呈贡区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监督制度》、《昆明市呈贡区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援助制度。

  二、应援尽援,切实维权

  20xx年我局对妇女儿童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全年为妇女承办案件8件,儿童0件。内容涉及婚姻家庭、财产损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争议、财产、合同等纠纷。通过办理以上案件,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

  为扩大法律援助在全区妇女、儿童中的群众知晓率,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我局利用各种契机进行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在妇女儿童群众中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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