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所科工作总结收藏

时间:2023-10-14 09:14:37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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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可以使我们更有效率,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总结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监所科工作总结收藏,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监所科工作总结收藏

监所科工作总结收藏1

  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在监督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学习调研阶段三个环节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是健全组织,完善方案。

  召开班子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开展教育活动的具体工作安排,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为活动的开展做了良好的'铺垫。

  二是结合实际,宣传发动。

  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召开全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

  三是落实要求扎实。

  在学习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取专题辅导、.中学习、.体研讨等方式进行.体学习。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使大家认识到:

  卫生执法监督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形势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推动卫生监督工作更好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推进卫生监督工作发展,需要从三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做好卫生监督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是努力实现].的.“三个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方向.的.。“三个转变”即是从单纯业务工作向行政执法转变、从单纯公共卫生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从突出检查和专项.治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

  三是认真做好“五个坚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五个坚持”即是坚持形成工作合力、坚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创新执法模式。

监所科工作总结收藏2

  为确保我区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春季畜牧业综合执法活动方案》的精神,我所积极开展各项综合执法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执法车辆36台次,对东港辖区内的60余家兽药经营企业、4家兽药生产企业、5家饲料生产企业、2个生鲜乳收购站(挤奶厅)和2个种畜禽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放《日照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200余份,取缔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户4家,清理未通过兽药GSP认证企业3家,共查出假劣兽药2589袋(瓶),假劣兽药水针5212盒(支),生物制品4497瓶,人用药品190瓶,拆零销售原料药品98.85公斤,无生产许可证经营饲料230公斤,其他违禁药品369.5公斤,涉案总金额共计64349.10元。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8家生产经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抽检兽药样品30个,完成全年抽检任务的50%。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本次综合执法活动取得实效,我所狠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综合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我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所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检查组、执法组三个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在区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制订了有奖举报办法,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

  2、“异地用警”,严格执法,确保综合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本次兽药经营企业执法检查中采用“异地用警”的方式,邀请兄弟区县精干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规避人情执法关,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对通过GSP验收的,现场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对发现的'假劣、禁用、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以及人用药品依法予以收缴查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惩防并举,注重服务,力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守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对不规范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对一些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咨询进行了答复,做到查、帮、促相结合。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这次综合执法活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康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验记录不齐全。瑞恩饲料厂化验室未按规定使用,化验记录及产品留样未按规定执行,生产、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爱科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化验常规项目不全,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顺发鱼粉厂产品质量化验记录不规范、不齐全;宜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料库有过期原料。兽药经营企业中个别经营单位存在采购验收、出入库、销售记录及温湿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兽药产品的质量评估不全面,经营场所及仓库防火、防潮、防蚊蝇设施不齐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落实畜牧业各项法规,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监所科工作总结收藏3

  20xx年我所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领域的卫生监督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提高卫生监督队伍履职履责能力。

  今年我所大力开展行业作风整改,结合中央开展的第二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精神,针对行业作风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开展民主生活会活动,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政作风建设,切实杜绝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的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体系能力建设

  1、我所新办公大楼主体工程建设已完工,房屋建设、能力建设经费使用明细清晰,有专门的登记台账。

  2、根据全省卫生监督机构快检设备配置指南要求,今年新采购快速检测设备共计 10台,办公电脑7台,打印机1台,摄像机1台等设施用品,采购资金共计万元。通过今年的采购,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数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各设备均能正常使用,单位建立了设备的保管、维护制度和使用记录。各录音、照相等执法取证工具已达标准要求配置,都能正常使用。

  3、信息化工作,制定了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报告管理。

  4、加强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制定了培训计划,我所已经先后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级和市级举办的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班,共参加各类培训8次,参与培训8人次,系统学习卫生行政处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业放射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进行业务培训,每名监督员均培训学习达到或超过30学时。对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组织了1次系统的综合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了考核,培训均取得到了良好效果,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卫生行政许可

  目前我所负责卫生行政许可的项目主要是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和本单位大厅内对许可项目、流程、时限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公示,实行了卫生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制度。许可档案资料完整、规范,实行了一户一档,全年共受理许可申请59户,许可59户,均在法定的'权限、时限范围内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四、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各项监督工作均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市卫生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有序的开展,我所监督员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周密布署、合理安排,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

  我所现已对全县216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卫生监督检查,其中新发放卫生许可证59家,针对各类场所的实际情况,具体提出了整改意见,共督促从业人员792人进行了健康体检,对各类公共场所新发放证均实施了量化评分,量化率达100%。对4家违规严重的公共场所立案进行了处罚。

  对全县50所学校开展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对其中30户用户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我们要求其水质每年送检,今年送检21份,合格3份。对取水点防护不合卫生要求,消毒不规范均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至教委、卫生局,开展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检查,共抽检学校6所。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今年对我县农饮工程进行了一次水样抽检,我县乡镇供水共10户,1000-10000吨4户,1000吨以下6户,其中千吨以上办证2户,其他未办证,10户农饮供水共采集了15份水样送检,其中2份二氧化氯不合格,9份微生物指标不合格,4户千吨以上供水单位经常性监督2次,县城市政供水每月抽检1次,共8个点,常规8项均合格,全分析已经2次,均合格,市政供水人员28人均已取得有效健康证。对全县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查情况汇总后抄报至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督

  根据江西省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抽检产品2份,未发现问题,县内2所餐饮具消毒配送中心,年内均进行了整改,2所单位均送样至疾控中心检验,样品10份,检验均合格。

  (四)医疗卫生监督

  全年对辖区内374家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5家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制作监督文书382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制作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检查后对各监督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了记分,并及时登录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网报。

  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经过近几年监督员的执法检查,我县大多数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比较规范,少部分县城、圩镇卫生室、个体诊所及民营医院存在超许可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护士执业地点未及时变更到现工作单位,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少部分卫生室、个体诊所门前广告牌标识不规范,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医疗机构监督员已责令限期整改,对21家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单位和1家超诊疗科目执业单位立案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家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给予警告。

  2、打击无证行医工作情况;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主要通过各乡镇协管站定期巡查报告、社会群众举报为线索开展,全年共收到举报线索5条,查处无证行医场所2家,罚款人民币xx万元,纠正3家推拿按摩保健场所违法发布涉及医疗广告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对以前查处的无证行医地点等重点地区开展了一次巡查,对县城区域药店无证坐堂行医违法行为进行了一次巡查,张贴宣传公告52份,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在省市县统一组织下取得了一定成果,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影响力。

  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我县现有临床用血单位有5家,人员、设备配置,相关规章制度基本到位,部分单位存在贮血冰箱温度监测记录未及时登记、血液出入库登记不规范等情况。

  4、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工作;我县现有9家放射诊疗单位,其中一家民营医院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全年对该9家放射诊疗单位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对该无证单位已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对县城三家二甲医院疑似职业病报告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

  (五)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

  全年对辖区内374家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主要检查各单位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预防接种管理等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均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及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了记分,并及时登录卫生监督信息系统进行网报。对27家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立案查处。

  五、案件查处工作情况

  在全县辖区内共有被监督单位646家,我所在日常工作中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全年共有立案查处案件55件,超过了被监管单位数的3%,其中有举报投诉案件3件,医疗卫生日常监督立案查处案件21件,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立案查处案件27件,公共卫生日常监督立案查处案件4件,各案件均为一般程序案件,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执法文书齐全,使用规范,各执法案卷已按要求整理归档。

  六、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年初制定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指派6名卫生监督员以责任包干方式对十八个乡镇卫生监督协管站进行指导、培训、督查,制作督查意见书72份,各协管站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协管巡查工作,年底我所对各协管站的工作按照考评细则要求进行了考评,评出了3家协管工作先进单位。

  七、执法稽查工作情况

  稽查工作是对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和遵纪情况进行督查,我所对该工作十分重视,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稽查部门,有专职稽查员,有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明确受理查办程序及流程,公示了投诉举报电话。稽查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顺利开展。

  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目前我所监督员少,工作任务多,涉及面广,很多时候是顾此失彼,工作忙不过来,特别是一些工作由于涉及多方面协调不到位或单只靠卫生监督部门不能完成,也就会有不足之处。

  1、公共场所三公示未执行,卫生监测未全面开展,公共场所

  经常性卫生监督网报不及时。

  2、医疗机构除三家二甲医院外,其他单位未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6家放射诊疗单位未进行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场所防护效果监测。

  3、案件文书制作由于工作量大,监督员难免有纰漏,案卷质量有所下降,通过内部稽查,发现文书未编号、存在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

  4、关于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虽然经过我所监督员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我县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没有真正组织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打非工作还任重道远。

  经过我所监督员一年的努力,我县的卫生监督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但离真正的完全规范还有差距,我所将在上级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发挥优势,改进不足,认真工作,严格执法,规范我县的卫生环境,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争取取得更大进步。

监所科工作总结收藏4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心帮助下,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20xx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我所工作职能,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二、具体做法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疫监管,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四)加强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

  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11月24日

监所科工作总结收藏5

  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局《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提出的工作任务和全省公共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完成了食品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1、经常性卫生监督:截止20xx年5月15日,完成各类卫生现场审查293户,现场卫生监督2639户次,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停业整改等行政处罚286户,罚款58000元。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5288人,查出患“五病”36人,调离36人,调离率100%。

  2、食品及餐具消毒监测:各类食品监测23份,合格23份,合格率100%,桶装饮用水监测148份,合格143份,合格率96.6%,餐具消毒监测尚未开展。

  3、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工作:圆满完成了遵义市人大、政协会议、国家领导人到遵考察等十多次各类重大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4、开展各项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

  (1)、1月份,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重点规范豆制品、米粉等加工行业市场,加强集贸市场、各大超市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学校学生集体用餐的管理力度,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我科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业、餐饮业、超市进行大检查,共动监督人员128人次,检查米粉加工厂3家酒类加工厂8家,食用油脂厂2家,糕点、方便面厂3家,超市4家,大型餐饮业8户,集贸市场2个,学校5所,查出伪劣食品20公斤,予以当场销毁处理。

  (2)、3-4月,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出动监督人员136人次,共检查各类学校28所。4月份,与药监、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检查学校及幼儿园32所,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8所学校进行了警告、限期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3)、4月份,组织开展了桶装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出动监督人员68人次对32家桶装饮用水生产厂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7家责令限期改正及行政罚款,罚款金额1.6万元;对存在严重卫生隐患的1家作出停产整改的行政处罚。

  (4)、5月份,组织开展了辖区餐饮业、食品超市的专项检查活动,出动监督人员227人次,检查餐饮业、超市411户次,保证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

  (5)、4-5月,组织开展了对食品添加剂、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规范了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散装食品的经营销售、保健食品的广告宣传等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了奶粉、调味品、酒类、饮料、糕点、糖果、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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