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时间:2021-02-08 23:08:50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精华】在法院的实习报告四篇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在法院的实习报告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在法院的实习报告四篇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1

  转眼,十天的实习就这么结束了,仿佛开始就在昨天,而今天就已经快要结束了。

  十天完完整整的上班经历,在法院,在民一庭。 实习,就是这样的实践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以下是我实习期间的一个总结。

  一.实习目的

  (一) 巩固、扩大和加深我们从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同时也是学习专业书上没有的知识与经验。

  (二). 本次实习能使我更加深刻了解本专业涉及的相关内容。

  (三) 本次实习是从一个在校学生踏入社会工作的一个新的起点,对以后的工作学习都有很大的激励的作用。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6月28号,开始了我们第一天的实习,带着初出茅庐的学生的青涩,来到了昆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虽然已经是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了,可是在这里我们就是“在读小学生”,一切都要去虚心的学习,努力的去做。这是个很好的锻炼与学习的机会,所以要时刻抱着一颗学习的心去面对工作中的问题,从中丰富自我,有所收获。

  来的第一天,认识了这的书记员徐姐,在以后的九天里,她负责我们三个的工作安排。刚去的那天,徐姐就抱出了几大本厚厚的卷宗,让我们先初步的了解一下每个案子的基本情况和信息流程,也是为以后的工作打个小小的基础。此时,我第一次完完整整看到了一个民事案子所需要的一系列程序要求,将课本上生硬的文字信息转化成我眼前的一张张案件文书,是会更加的生动了吧。

  刚来到民一庭的时候,给我最大触动的非这的“袖珍法庭”莫属了,狭小的法庭现场完全没有我想像的那么气派。分列在法官两边的原、被告只要稍稍的向前倾斜一下身子,就可以握到彼此的手了,这就是我们戏称的“袖珍法庭”。但这个“袖珍法庭”就像只麻雀,虽小,但是五脏俱全,庭审的设备一样不少,就在这里我们参加听审、学习审理案件的程序工作。

  我们的民一庭是专门处理婚姻家庭类的民事案件的一个厅,如果对这类案件定个性的话,那就是既多又杂,每个家庭的问题都是不同的,正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在这里就是要尽力的把这些难断的事解决了,并且还要解决好。正是因为面对的是此类的案件,所以每天都会有成堆成堆的卷宗装订好,拿去存档。而与此同时,又会有成批成批的案子从立案大厅被送来。

  这里的空气总是紧张的,当事人来到这里都是带着矛盾和气愤,我们法院民一庭的职责就是要么解决这些矛盾,要么就是去解决这些矛盾、要么就是将其大而化小。在这里的走廊里有一句很醒目的标语:争一言是怒目相视的痛苦,让三分才能守望婚姻的幸福。民一庭的法官们不是“月老”,但却是要把夫妻间的打了结的红线尽他们的能力去打开,这就是一件神圣而又有成就感的事情。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这里是基层。在民一庭实习期间,我们要做的是一些最最基础的工作,也就是在这样的工作中才更能学到东西。掌握每个案件的程序工作,从立案到调解,到开庭,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后结案、存档、销案。这些程序我都在实习阶段有所接触,或是学习。对于证据的排列,卷宗的排版都是能熟练的掌握的,这就是学习成果吧。

  实习的两周里,把课本中学到的理论第一次真正的与实际相联系起来了,这或许又是个很大的收获了。我们在实习法院要做的就是从书记员的.工作做起,虽没有亲身经历审判后调节的工作,但我们还是很有幸的坐在旁边去听、去看。作为实习生,我们能说的或是该说的似乎是很少的,关键是要懂得怎么听、怎么看、怎么做。用耳朵、眼睛去认知,用行动去学习,用大脑去丰富自己的知识面。

  (一).卷宗的扫描、装订

  在实习期间感的最多的就是扫描卷宗,把厚厚的卷宗分开成若干页,再把它们一页页地塞进扫描仪,看它们从摸得到的纸张变成电脑里的卷宗文件,然后便是把这些文件录入到相应法官的个人系统中,排好顺序,制成关盘模式,这一系列的工作就是卷宗的电子存档。当一切都做好了,就是要把扫描好的卷宗装订成册,不是用订书器,是完全的手工劳动,这就是这里的唯一的一点体力活了吧,用线穿好的卷宗要按顺序排好。为什么不用订书器,而用线穿。徐姐说这些卷宗日后要好好的留起来,以备以后有必要的时候用的到,而线与订书钉比较起来有更久的保存性,在档案库里保存的会更好。

  (二).参加庭审、调解

  除了扫描、装订卷宗外,我还参加了几次庭审和离婚案件的调解,也都是受益匪浅的经历。对于法官的办事效率以及口才也是佩服至极,这就是他们多年工作中的经验积累,不是一朝一夕能学得来的。就像是民一庭的邬法官说的那样,经历的多了,什么也会学会的。就是这样的吧,我们现在缺少的不仅仅是专业的知识,更加缺少的还有像这样的锻炼,缺少投入到真正的社会中去磨练的机会。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2

  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市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三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入党申请书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工作总结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3

  这一次的暑期社会实习确实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让我认识到了社会的一面,认识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两个星期对我来说真是受益匪浅啊,法院暑假实习报告。

  我所实习的单位是我家乡的一个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的一个基层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实习老师的教导下,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民法官是多么的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能找到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2年来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买卖合同起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个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判员,我们趁之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当事人都没有到场,双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师出席,法庭还有一名书记员,负责记录法庭审理整个案件过程。我便出席了这一场法庭审理。先让我叙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制造机动车公司

  被告:代理销售机动车公司

  原告与被告系合作伙伴关系,在去年就将原告公司制造的机动车运输给被告,被告诉称资金周转不灵,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货物的全部货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还未将货款付清,几经原告的追讨,被告仍然没有全部偿还,还有1万6千元的货款,原告认为被告没有合作诚意,便提起诉讼。

  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被告曾还了XX元给原告,原告称没有收到。被告还提出原告的货物不符合双方订立合同的质量标准,所以才迟迟未将货款付清。

  经过法庭的审理:被告所称曾汇款给原告XX元,事实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并且是一个与原告素不相识的人,可见被告提供的证据并不符实。第二个焦点是产品的质量问题,在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许多信件称是客户反映质量出现问题,要求退货,被告还称曾致函给原告要求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原告对被告的这些证据提出质疑,因原告当事人没有出席法庭不能确认事实真伪,要求与当事人求证后给予答复。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这起案件来说,被告拿出的证据并不充分,法官亦认为如此,这样的民事经济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双方调解的,并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场的两为律师也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各退一步。尽管这次法官没有作出判决,但是后来的一些场面上的事情还要继续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说的走下过场。不过从案件的侧面来说,我发现现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说明现代社会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在法院的实习报告 篇4

  寒假时,我去了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庭实习,当时因为正值年初,也是我国农历年的年未,因此关于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比较多,法院的工作也显得相当繁多,我在法院实习的这一个月中获益良多,我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使我在学校学到的专业知识可以与实践相结合,同时我也学到了许多课本以外的知识,例如:在一个具体的诉讼案件中法律程序在实践中的运用。

  一、主要工作:

  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享有审判权及其他司法权能。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对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同时,人民法院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核心主体,在当事人双方之间处于中立和超脱的地位。

  来到法院民事庭实习的这一段期间,我发现了从事法律工作的琐碎。而且体会到了书上所介绍的人民法院所主管的民事诉讼的范围的广泛性,包括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案件,经济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经济关系发生的案件,商法调整的商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案件,劳动法调整的应按照民事诉讼法受理解决的部分劳动关系发生的案件,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产生的应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审理的案件。

  <1>开庭准备:

  从表面上看,就好像只要一有案件,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到庭,由任意一个法官审理终结就行了。其实不然,为了一次开庭审理案件,法院方面和双方当事人都需要做许多准备工作,例如:法院方面先接收原告方的起诉书,然后把起诉书按照被告方当事人的人数复印并交给被告方,然后又要在特定期间内由被告递交答辩词等等。

  然后,由书记员根据相应法律所规定的期限,在期限之内为法官安排时间审理此案。有时在案件很多的情况下,书记员还要对案件案情认真了解,从而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安排,使所有案件可以在法定的审理期限中审结。

  而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也不像我原来所认为的那样,只要有人起诉,然后双方当事人在特定时间出庭应诉就行了,他们在庭下也要做大量工作,为有机会胜诉做着必要的准备。原告方不仅要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而且还要在规定的期间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如果逾期举证的话,就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不予质证,被告方也一样。

  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法人的话,还要去工商部门查找其营业执照,并向法院提交其复印件,在起诉中要写法人的全称,错一个字都有可能导致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出现错误,这一点体现了法律的严谨,虽说是民事纠纷,但也同样要求有关用语的准确。

  记得在实习期间,还遇到一个关于共同诉讼的案件,当时先是有这些当事人分别因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法院对这些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这些诉讼标的是相同的,所以对这些诉讼进行了并案审理,这个案件共有四十八个原告,每个人递交上来的证明材料就有几十页,被告的代理人在开庭前来法院查看原告提交的证据,以便开庭时进行质证,当时我帮书记员把那些材料从七楼搬到了三楼来让代理人在特定地点查看,抱着厚厚的材料,及看到被告代理人一张张认真的查看那些材料,此时此刻我深切体会到法律工作的不易和每一个法律工作细节的重要性。

  <2>审理过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以实行合议制为原则,以实行独任制为例外,独任制仅适用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例如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除此以外的所有民事案件均应适用合议制进行审理。

  在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书记员要制作开庭笔录,将双方当事人在庭上所陈述的事实形成书面文件,以便庭后双方当事人阅读开庭笔录,检查自己所述观点并签字盖章。有些基础设施条件好的人民法院会对庭审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这些最后都要用于归档。

  在现实生活中,大量的民事活动是由法人进行的,法人作为当事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其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则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进行诉讼。自然人就相对简单一点。

  有时也会旁听一些案件,看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法庭上互相质证与辩论,当事人辩论的内容涉及案件中双方争议的需要法官裁判的所有问题,既包括事实问题,又包括法律问题。代理人不仅具有相当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而且大多代理人都已经积累了多年的实务经验,并且如要做为代理律师出席的话,首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的考试。

  而法官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一般都需要和律师一样通过国家的司法考试,法官在庭审中掌控全局,保证程序正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辩论原则的要求,法官必须在听取当事人辩论意见之后才能对争议问题作出判断,准确地适用相关实体法解决纠纷,使双方当事人尽可能达成调解,调解应当符合合法原则和自愿原则的要求,如达不成调解,适时运用法律进行判决。最终实现司法公正。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就拿有关婚姻的案件来说吧,如果不了解婚姻本身,如何做出一个客观和公正的判决。

  案件归档:

  在一个案件审结之后,法院的工作还不算完成,书记员还要整理案卷,将案件中的所有的文件资料按照特定顺序进行编页入卷,以便当事人上诉时,将一审案卷送至上级人民法院,使他们了解案件审理的来龙去脉。如果当事人不上诉,则将案卷装订入档,以便以后查卷之用。整理案卷时的要作量很大,如果一个案件比较复杂,证据等书面文件特别多时,有些可能会达到几百多页时,这样就还需要分卷整理。

  在这个过程中,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我知道了在每一个案件后面凝聚了多少法院工作人员的辛勤劳动,虽然这些工作很琐碎,很繁琐,但是这些工作对于他们来说又是必须的,只有做好了这些工作,当事人才可以随心所欲的翻阅案卷,法官才能随时翻看以前的案卷,便于法官从以前的案件中吸取经验审判现在的案件,而且便于当事人上诉之时,上级法院调取案卷和查阅基本案情,从而可以缩短审判时间,使我国法官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实践中,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么轻松惬意,工作中遇到的种种情况让我深刻意识到任何工作都需要大家的互相合作,案件得以顺利解决,不仅需要法官的专业知识,而且也需要书记员所做的大量而又琐碎的幕后工作,不仅仅只是在法庭上挥挥小锤就可以维护法律正义的,里面还包含了常人所无法想象的辛酸和汗水。

  二、心得体会:

  因为实习的法院位于海淀区,坐公交车来往于法院与学校之间单程就需要一个多小时,所以,我每天六点多就要从学校出发,寒冷的天气中坐在没有空调的公交车中,虽然车门、车窗紧闭,只是开了一小扇天窗透气而已,还是让人感到周遭传来的丝丝寒意,如果坐上的那趟车碰巧人很多的时候,就要在车上站着一直到目的地为止,有时偶遇堵车,下了公交车后就得以最快的速度跑向法院,避免迟到。此时此刻与许许多多的上班族,不管是白领还是蓝领一起挤在同一趟车上去往不同的目的地,让我亲身感受到了学校生活的惬意,上班族工作的忙碌。这小小的一个方面也透露出了生活在大城市的快节奏。大学生活虽然是社会的一个浓缩版,但却不能准确地反映出社会生活的真实面,以后的路不如我们大学生想像的那般美好,所以我只能加快脚步,努力赶上这种快节奏。

  在法院的这段时间内,从开庭前有关资料的准备到最后的案卷整理归档,法院的大多数工作我都尝试过了,我从法官与书记员那里学到了许多许多,任何一样琐碎的工作都能增加我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基础法律知识,还要学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同时需要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为了实现我自己的目标,我将利用大学有限的时光不断完善和充实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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