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实习报告

时间:2022-07-24 09:43:40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关于事务所实习报告模板汇编九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事务所实习报告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事务所实习报告模板汇编九篇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1

  今年暑期,从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1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在此我首先要非常感谢华麟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么好的实习环境,让我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同时也提高了自信;同时也非常感谢我的指导律师姜泰律师的认真、耐心的指导,是您让我懂得了很多我在课本上永远也学不到的东西,我相信

  这对我以后的工作是非常有帮助的。

  (一)实习的目的:

  1、希望能通过此次实习将我在大学学到的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巩固所学的知识,发现自己的不足,以及积累一些实践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2、希望能通过此次实习加强锻炼自己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此次实习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走出校门、走进社会,希望可以通过这次实习培养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的过程:

  在这次的实习当中,本人觉得是十分的充实,同时学习到的东西也是十分的实在和实用的。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现实和理论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的辅导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刚刚开始写起诉状的时候,虽然上法律文书课的时候老师有让我们写过起诉状,可是那个时候根本没把它当回事,只是把它作为老师上课布置的1个任务而已,只有当我真真正正的要用它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知道的甚少,我第一次写起诉状的时候花了整整1个半小时才写完,而且里面还出现了很多错误,还有低级的语句不通的错误,不过,幸运的是我的指导老师非常有耐心,在他的悉心教导下我最终还是交上了一份比较令人满意的起诉状。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深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1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我的指导律师姜泰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此次实习还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深的了解。

  首先,我一直觉得律师应该绝大多数是在做诉讼业务的,可是到了华麟律所实习以后我才发现原来律师并不是以诉讼业务为主的,我观察到华麟事务所里的律师们所做得非诉业务也挺多的,我的指导律师还告诉我真正好的律师是非诉业务多于诉讼业务的,这让我走出了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发的误区。后来我在网上还了解到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业务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

  其次,我以前一直觉得律师是1个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比较轻松的行业,因为你学到的知识可以一直反反复复的利用,其实不然,律师其实每天非常的繁忙,他需要整理、阅读的资料远比外面的人看到的多的多,虽然说在律所每天的上班时间不长,但是经常是下班以后还要忙很多处理资料的琐事,为了在法庭上那几个小时往往需要花掉十几个小时甚至几10个小时,而且这十几个、几10个小时并不包括在办这件案子之前为成为律师所花的几年十几年的时间,真的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而且中国的法规更新的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必须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假如1个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那么在诉讼中就很有可能面临败诉的危险,这对1个律师的名望是会有比较大的影响的,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接案率,所以为了不让自己落伍,律师每天都得花时间去网上浏览法规有没有新的变动,一旦有了变动就要花时间去研究、琢磨它的含义以及它的运用。

  在此次实习当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姜泰老师的做事先做人。“人情味”三字在当今的社会生活中显得非常重要,这是我在实习工作中体会最深刻的东西。虽然在生意业务往来中,人们可能实质上以利益为衡量,但是在表面上往往表现为1种人情。讨价还价不外乎看对方“人的行情”,如果对方讲诚信,守信用,有诚意,另一方自然更愿意作出让步,目的是借此使双方的关系长久持续下去,如果双方都有此意愿的话。1个生意人总是更愿意与信用度高的商人交往,所以姜律师总是这样告诉我:即使是律师,也应要有做人的基本秉性,“信用”二字尤其是商业往来中重要的品质。做事先做人,想来就是这个道理。人情世故这些东西在以前的自己看来,是1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我以为只要1个人有实力,走哪儿都不怕了,这些所谓的“人情”似乎是见不得光的规则,让自己对之充满鄙视,这样的想法让我在实习工作的最初吃了许多苦头。初始打电话联系客户时,说话生硬,引起客户诸多不满,自己心里也郁闷的慌。好在我的指导律师是个很好的人,没有对我有诸多的指责,而是善意的指出我的不足之处,原谅了自己鲁莽的行为。这使我一方面很感激姜律师的教导,另一方面也明白了,对别人的尊重是做人的基本礼貌,对待自己的客户尤其如此。律师的社会地位虽然没有法官检察官高,但律师也有自己的尊严,在大多数环境下,律师都应该做到不卑不亢,有理有度,即使是面对客户。一位优秀的律师,总是致力于与客户间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达到彼此相互信任,形成良性互动。这些都不是专业知识所能告诉我们的,由此看来,一位专业律师,不应该拘泥于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这些只是基础,律师总是要面对各种的客户,处理各样的人际关系,比如与法官,与检察官等业务往来需要接触的人群,学会与不同的人交往,方显得尤为重要。这也使我看到自己还有许多可以进步的空间,路漫漫,可修远。

  (三)实习总结:

  总的来说,在这1个月的时间里,我一直牢记着自己的实习目的,积极进取,做事认真负责,在各个方面不断完善自己,得到了指导律师以及律所同事的一致好评。通过这次实习,我学会了很多实践的专业知识,比如实践中法律文书的书写,以及到各个部门的调查取证等等;我也更深层次地了解了律师这个行业,更重要的是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方法,我觉得我的实习目的已基本实现。但在这次实习中我也发现了自己以前没有发现的不足之处,比如我与人打交道的时候总是把自己当成1个学生,指导律师姜律师说这一点对于以后的工作是非常不利的,很多刚刚毕业的学生参加工作之后老是不能很快地把自己从学生变成工作者,工作的时候老是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学生,这使得他们在工作上犯了不少错误,从而错失良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时刻提醒自己:自己马上就要参加工作了,不能再总是以学生的思维来看待问题了!

  1个月的时间过得很快,不管愿不愿意我都得离开华麟了,不过我会牢牢记住在华麟学的每一样东西,会牢牢记住姜律师对我的教导,我会继续努力,尽可能做到更好,我相信我可以活的更精彩!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2

  实习前言

  顶岗实习是学校安排在校学生实习的一种方式.顶岗实习不同于其他方式的地方在于它使学生完全履行其实习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锻炼起很大的作用。所以,我也非常珍惜这次的税务事务所顶岗实习报告,下面是我这次的实习情况分享:

  一、实习目的

  成都,曾被《新周刊》杂志誉为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的“中国第四城”。作为悠久的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在中国经济文化中的地位可见一斑。现又正值中国入世,深化西部大开发的双重历史机遇,如何招商引资,打造城市竞争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做好西部城市的表率。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无疑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因此为了加深对税收政策的领悟,了解税务机关——税务代理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我来到了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7月——8月)的挂职实习。

  二、实习单位简介

  成都锦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事务管理中心批准成立,为企业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税务策划等方面服务的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公司主要分为两个部门:综合部与代理部,此次实习我主要在代理部工作。

  三、实习成果

  代理部主要业务是为企业做税务代理,其中主要包括:

  1、税务登记;

  2、税款计算和纳税审核;

  3、申报和缴纳税款并依法退税;

  4、申请减、免税;

  5、代理企业税收复议,提供涉税诉讼税法依据;

  6、制作涉税文书。

  一个月的实习期间我获取了不少新知识也巩固了许多老知识。

  首先,刚进公司的几天我就体会到了公司制度的严明,还有从事税务工作的同事的敬业与热情,他们具备专业素质,不惧日晒雨淋,对客户体贴备至,只要客户有要求,不管再辛苦同事们也马上行动,最大限度为客户着想,例如:有一次我和同事到春熙宾馆拿报表,结果客户的税控专用发票快用完了,需要马上补充,并且由于税控收款机的限制,必须当天下午之前买到,同事对这额外的工作并没不悦,并承诺17点前一定送到。面对某些客户的故意刁难,同事不仅不恼,而且笑面相对耐心的解开他们的疑惑。例如:成都市政府就安置残疾人员下达了一号政令,这本一项是造福残疾人同志的很好政策,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但是,当同事们把文件和相关资料送达企业手中时,企业却认为,是政府有意借此增加他们的税赋,十分不理解,同事们面对企业的刁难,并不是一问三不知,也不是有意推卸,而是耐心的向企业解释,对企业做工作,使很多企业最终明白了政府的用心良苦。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3

  今年暑假,我在十堰市一家律师事务所——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实习。我先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的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律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调查以及和当事人的谈判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出庭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现将此次实习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在实习期间,指导我的是一位办案经验丰富,年过五十的老律师。他待人谦逊,对法律这项工作充满热情。在整个实习期间,所办的案件不多,其中一件我参与最多也是较为复杂的一件,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我在参与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在医疗侵权纠纷中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模糊、矛盾、漏洞,诸如民法通则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与今年月日开始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间的矛盾,医院病历制度的混乱,法院认定证据时的随意性等等。我在这篇实习报告中不打算就各个问题都展开论述,而今就我在案件中感触最深的也是高某诉郧西县人民医院医疗侵权纠纷案的焦点问题——非法行医行为主体的界定略谈一二。

  一、案情经过

  ××年月日早晨:张某即本案患者骑摩托车从十堰市回郧西老家:左右途经郧县境内某路段,其右前方突然出现一辆三轮车停于路边,张某即左拐避让。这时正好左前方驶过来一辆东风大汽车,张某在避让过三轮车后迅速右拐,但由于摩托车速太快,撞在路边一棵树上,摩托车倒过来压在张某身上。张某感到腹部剧烈疼痛,用随身携带的手机两次拨打无人应答后,见三轮车车主回到车上,遂教起把自己连同摩托车一起托到郧县青曲镇卫生院,时值上午:左右。在青区卫生院经过胸腹联透、腹部穿刺,以及各种常规检查,患者除腹部疼痛外,其他处无任何疼痛和任何皮外伤,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由于不能明确诊断腹腔内具体何部位受伤,应患者要求,卫生院将患者留在卫生院继续观察,以明确诊断。。至夜晚:时,患者血压开始明显下降。经患者家属同意,于××年月日:时转往郧西县人民医院。日:分左右,进入郧西县人民医院。在门诊部经过检查,被诊断为腹腔闭全性损伤和失血性休克?:患者转入住院部,经过短期观察后,当班医生雷某即决定对患者实施破腹探查术。日早晨:,患者自己步入手术室,由实习人员柯某单独对患者实施术前麻醉手术。在实施麻醉的过程中,患者血压突然降低以至停止呼吸而宣告死亡。由于患者死亡突然,在此后的一天半的时间里,患者家属一直要求议员对患者的死亡给一个明确的答复,但医院作为专业机构,面对对医学毫无知情的患者家属一味地推脱责任。到日中午,患者家属只好将患者尸体运回村里埋葬。

  ××年月日,患者妻子高某将此事告诉我后,我感觉此案中有其蹊跷,虽参与此案。经本人建议,高某也于两日后委托十堰市茅箭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的李律师——即本文开始所提到的我的指导律师。月日作为第一步,我和李律师一起,到郧西县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调取医院有关患者的病历资料。经过案发时当时在患者身边的家属陈述和对病历资料认真分析,认为医院的责任很大。月在与医院和解的过程中,医院一开始否认其有任何过错,后来虽承认其有一定过错,但总是一亿元财政困难等种种借口拒绝我们所提出的合理请求。我方遂于月日将郧西县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为了能实现民事上的顺利赔偿,我们于××年月日到郧西县公安局报案,案由是:独立对患者张模式是麻醉手术的柯某既没有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又不具有医师执业证书,其独立实施麻醉手术违反了《刑法》、医疗法律、医疗行政法规以及相关医疗常识的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是柯某是正规大学毕业的实习生,并且其在合法医疗机构从事医疗行为,依法不构成非法行医罪。我方只好审行政复议后向检察院申诉。目前尚未有结果。

  到××年月日,即法庭确定的此案第一次开庭前日,医院既没有向法庭提供答辩状,也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囿于××年月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规定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比以往较高。为了此案能适用这个司法解释。我们在当日对此案作了撤诉的处理。最近一次开庭是在月日,法庭上医院和我方向法庭提交了。法院没有采纳我方此案的性质是非法行医的主张,而认定此案需要委托医疗检定机构鉴定。此案现在尚在我鉴定之中。

  二、法律问题

  本案中引起我兴趣的也即本案的焦点问题:柯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行为,抑或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自被年刑法确立以来,在实践和理论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其中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正像本案所产生的`问题一样,在本报告中就此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

  如何判断医生已具备了执业资格、可以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从事诊疗、预防、保健业务?由于刑法没有对医生的执业资格作出明确的界定,因而导致了学者在理解时产生了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应以具体的特定的从医证书来衡量其执业资格;有人则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具备了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断和治疗业务的条件”的抽象标准来衡量,至于行为人是否具备资格证书与执业证书在所不问。

  我国的医疗人员为数众多,技术水平有高有低、参差不齐,不同的专业对医生的水平要求不一致,不同的地区在衡量医疗人员的医学知识和技能时,其标准也不同,即使是同样具有合法执业资格的人,其医学技术水平也是千差万别,因此,如果以是否具备了在医疗机构从事诊断和治疗业务条件来判断,则显得过于抽象,难以把握。以高水平和高技能的医疗人员的标准,去衡量低水平的医疗人员,会过于严厉和苛刻,反之,则会放纵犯罪。所以,国家在取舍时,选择以是否取得国家授予的从业证书,作为是否具备执业资格的基础性条件,不论行为人在其他人的评价标准里,其技能是高是低,但在国家评判层面,行为人特定的从医证书的拥有,也就表明行为人具备了行医的最基本的素质,同时也意味着其技术水平得到了国家的认可,避免抽象化的操作产生评价标准的不公平性与异质化,防止出入人罪。

  那么,衡量医生从业的具体标准又是什么?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于非法行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生执业资格是‘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的统一”。

  综合上述两种观点,可以看出二者的分歧集中在医生执业资格的界定,是采用单一标准,还是采用复合标准,也即医生执业资格是指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呢?还是指既包括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又同时取得执业注册证书。我显然赞同最后一种观点。

  医生要从事医疗执业活动,首先必须是本人有能力从事该种职业,而一个人能力的具备与否,最客观、最公平的标准是以行为人是否通过了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是,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取得,只表明行为人具备了从事医疗业务的最基本的知识,并不代表行为人因此可以从事诊疗业务。因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必须经过一定的考核期,由相关医疗机构出具医疗业务水平的鉴定,并申请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行为人才有可能实际从事诊疗、预防、保健活动。

  国家设定的执业医师注册制度,一方面是从形式上将国家的权利赋予给了个人,使医生取得一种能力与资格的形式表征,医生因此而被准入到相关的医疗活动中,国家不再对其加以主体资格方面的限制。与此同时,医师执业证的取得也会产生一种对内与对外的效力。就对内效力而言,除非有法定的被吊销执业证书的事由以及不适宜从事该医疗业务的情况的存在,医疗部门与医疗机构不能随意剥夺医生从事相应的诊疗、预防、保健活动的权利,医生有权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为一定的医疗行为;就对外效力而言,医生执业证书的存在与取得,从形式上证明了该医生执业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广大公民也就能够从外观上判断行为人的能力,并加以选择。“虽然具有医师的实质能力,却未取得形式表征者,仍不能以医师身份执行医疗业务。理由是不具有公信外观(如未取得医师证书或执业执照),很难让外界相信其具有执行医疗行为的能力。”另一方面,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取得,到医生取得执业证书并从事诊疗、预防、保健活动,并不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只有具备了一定的业务能力(这里主要以医疗机构的实习水平鉴定为标准)的人,才有可能被批准取得医生执业证书。因此,医师执业注册制又在一定程度上审查了行为人的实质能力,并将不合格的人剔除出局,切实保证医疗人员的业务水平能够保障广大患者的生命与健康安全,这也体现了国家权利赋予的封闭性与限制性。所以,医生执业证书不仅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具有实质上的意义;同时它也是国家赋予权利的开放性与封闭性、准入性与限制性的有机统一。《医师注册暂行办法》第条第⒉款规定:重新申请注册……还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经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因此,医生执业资格的界定宜采用复合标准,行为人只有既具备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又具备医师执业证书,才能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从事相应的医疗业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条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条第款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第条第款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从以上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医生执业,不仅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同时也要求进行注册登记并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我国的医生执业资格是执业医师资格证与医师执业证的统一,它统一于在合法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活动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取得合法的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如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允许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实施一定的医疗行为,结果其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重大伤亡,该行为人的行为不成立非法行医罪。在处理时,只能以意外事件或医疗事故罪来对待。但如果非法定的未取得合法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在执业医师的默许、同意下,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时,二者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的共犯。

  但本案的问题似乎不在这里,若仅以以上的讨论所确定的判断标准,柯某的行为当构成非法行医罪无疑。但本案似乎有其特殊性,即合法医疗机构负责人招聘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开设专科门诊或者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勾结、伙同没有取得执业资格的人进行非法行医是否可作为共犯追究?从理论上讲,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是不可能独立实行非法行医行为的,但是有可能成为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行为的共同犯罪人。我主张,合法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明知他人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招聘、雇佣其从事医疗活动,或者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到非法开设的医疗机构从业或勾结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应按非法行医罪的共同犯罪追究其责任。

  在本案中,郧西县人民医院在聘用柯某作为其单位的实习人员本身是没有过错,但是其却安排此实习人员单独承担重麻醉手术,这显然是有过错的,其应该为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也正像我在代理词中所坚持的理由,柯某明知其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却单独实施重麻醉手术,其主观具有故意性,其错误地实施麻醉手术的行为直接导致导致了患者的死亡,柯某的行为当构成非法行医罪.

  这种观点在理论上的成立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任何一个当事人的律师或者一个法律理论工作者接受这种观点毫无迟疑,但要是让公安机关或者法院工作者接受还是很难的.在这里,我看到了法律工作者之间的交锋和法律内部的裂痕.但我并没有灰心,我一直在继续思考这些问题,虽然现在在心里还不甚明朗.我对法学的向往与追求,缘于对事实与规则二元冲突的认识,并希冀从社会与法律的协调中勾勒出完满的法治之制。是法学将我从农村的土地深处带至理性的思维空间。我将以所学、所思、所感,致力于法律与社会的融合。

  以上作为我在这个案件中对非法行医型为主体界定的一点思考,还有一点思考就是对我国医疗法律也有了一些肤浅的认识,形成了《<医疗损害赔偿法>立法初探=,作为我的实习理论成果之一.另外,我把这个案件中我的代理词也作为实习成果,一并附在此实习报告之后.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4

  本人于四月在xx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一个月的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亲身接触到了律师实务,实际参与了一些案件的诉讼过程,独立完成了几篇律师日常法律文书的写作。现将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总结为本报告。本实习报告正文部分将分三个部分完成。第一部分为实践经验,主要讨论一些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工作方法。第二部分为诉讼技巧,主要论述在诉讼过程中的一些技巧性工作方法。第三部分为法律文书,主要讨论初规范性格式外,在律师文书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例如,在一起发生在上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褶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上海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例如,在一起房屋买卖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国家,人大有权力指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国家,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第三,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例如,在上文中涉及到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的法律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涉及到的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涉及到的地方规定有:《上海市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上海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外出补助标准》

  在这样一起纠纷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数量大于法律文件。

  4、注意会计技能在案件中的适用

  在民事纠纷中大多数都涉及到损害赔偿的计算,计算方法将会直接影响

  响到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而这个时候引入一些基本的会计方法即简化了计算步骤,又比较容易被法院接受。

  例如,在一起侵害承包经营权的侵权案件中。在计算损害赔偿数额时律师采用了以下方式计算:

  1、预期损失,根据05年同期营业额为计算标准计算合同解除后原告应该获得的受益。以营业额的35%为利润计算标准。

  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由于被告的违约,使原告的营业额下降,但是确必须按照原营业额给付员工工资,对于多给付的工资,应该由被告承担

  3、机器折旧费用,以其可使用年限比照实际使用年限,计算折旧额。

  4、房屋装修的费用,装修的花费,减去使用年度的费用。

  如果用会计方法来检验,这种计算方式显然不合理,根据会计基本公式,利润等于受益减费用。既然以受益的35计算利润,那么在主张多支付的工资这一费用,显然属于重复计算。而且在计算折旧费用的时候没有考虑到净残值,以及当事人所在行业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这样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多种方式分析问题

  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5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前身为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年初,是广州市属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原隶属于广州市财政局,1998年12月31日脱钩转制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1993年度,羊城所经中国证监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获证券业务审计和证券业务资产评估双重资格,是广州市近80家会计师事务所中,唯一获双重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20xx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批准,取得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的资格。羊城所的业务范围有审计、会计、税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和会计电算化软件评审等。羊城所拥有一批既有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审计、税务、金融、管理、评估、法律、电脑工程等各类专业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硕士学位的有十多人。中青年职员占总人数的90%以上,且大部分除专业学历外,还具计算机或外(英)语双学历。在境外国际会计师公司接受过半年以上专业培训的中青年占总人数的11%。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我被分配在公司审计4部进行实习,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天早上8:30正式到公司报道,之后,由部门秘书阿兰具体负责我们在公司实习期间的事项安排,我被安排给部门里的一位注册会计师李瑞玲,在未来的两个月内,我将听从她的安排,在事务所的实习也便正式开始。

  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跟着注师出外勤去了顺德,经过40多分钟的车程,到了顺德的XX公司,老师和客户做了适当沟通后,我们便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主要对公司03-06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刚开始我们几个实习生对审计工作十分不了解,注师就交给我们一些比较简单的工作,发寻证函,无非就是一些谢谢地址贴贴邮票的事情。之后就慢慢的教我如何抽查凭证,都要注意些什么。与大学课堂上的讲授不同,这里更注重工作环节中的实际应用。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

  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6

  在20xx年2月初,经同学介绍来到了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番禺业务部面试会计助理,实习了3个月,学到了不少应用能力,发现原来学校教的和实际工作的真的难接应啊!应届毕业生学生真的缺少实操经验和社会阅历。

  一、实习环境及岗位情况

  某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经广东省财政厅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公司主要业务是企业设立验资、变更、增资;各类企业年度审计、工商年检审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出具查账报告;资产评估(含房地产);企业跨区、歇业清税查账;财税顾问、培训、设立会计制度;税务代理、代理记帐、会计咨询、投资分析及海外公司注册(离岸公司)等。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40多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5名、注册税务师8名、注册评估师5名、高级会计师1名、其它专业人员11名,并聘请了多名资深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与各类经济管理专家、学者担任常年顾问。拥有自己的客户服务标准和内部操作规范以及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能确保我们的服务切合客户的需求,公司有完善的服务标准和信息沟通系统,能够保持与客户的双向沟通和信息反馈,有利于服务质量的保证。

  二、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工作任务: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现按照时间进度将实习内容报告如下:

  第一周,我就跟着会计师到一间物流公司查账做审计报告和所得税汇算清缴了,虽然自己什么都还没清楚要做什么,但会计师很有耐心的讲解给我听怎么做,第一次就负责了检查他们公司的帐目有没有白条,而会计师就在做审计工作。

  在注册会计师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实习生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便独立完成抽查工作,决定抽查的项目并签署审计抽查意见。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完成这一工作中,虽然抽凭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这些都是在事务所里协助老师做的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第二周开始,我跟着注册会计师出外勤,完成年度审计业务和所得税清缴,客户有科技园、惠普电子有限公司、柏盛堂医药有限公司等。

  之后的时间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这样,我在广州德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番禺业务部为期8周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三、实习体会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

  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

  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的账本账册,也体会到了作为企业或者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对于登账: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

  另外,财务,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其实在实习之前我就给这个实习定了一个目标:感受审计工作。我不刻意要求能学到很多的审计知识,能独立的完成审计的业务,这些对于一个实习生来说也不现实。我只希望能感受审计人的生活,体会事务所工作的氛围,了解我理想的行业是否真的适合我。而结果是我得到远远超过了我开始的要求。其中最珍贵的不是加深了对审计这个行业的理解,而是实习带给我的成就感,让一直带点自卑情结的我明白到自己的能力。进入大学以后在参加的活动中我都扮演着一个teammate的角色。而实习中虽然没有定位职位,我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实习生里的leader的角色,从教导工作,分配任务到调解矛盾,一步步走来我都能把它们完成到位。上司和实习生们对我的信任让我更认真细致的完成自己的工作也增添了我的一份自信。真的,自信和出色是相得益彰的,而这些也是快乐的源泉。实习期间和大家一起工作,一起成长我感到由衷的喜悦。

  对于这次实习,同样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实习时间短,两周时间不足以对事务所所有业务都有一完整的了解,对于审计业务也是浅尝辄止,没能接触到更多业务类型;第二,参与审计的都是业务较为简单的诸如行业协会等,没有涉及规模较大,业务繁杂的大中型企业;第三,对于课本学习内容有所遗忘,以至于在实践过程中时常不知如何解决。

  对于以上问题,还需要在今后有机会的实习过程或者工作过程中注意改进和解决。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7

  今年暑期,从2x1x年8月4日至2x14年8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在此我首先要非常感谢华麟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么好的实习环境,让我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同时也提高了自信;同时也非常感谢我的指导律师姜泰律师的认真、耐心的指导,是您让我懂得了很多我在课本上永远也学不到的东西,我相信这对我以后的工作是非常有帮助的。

  (一)实习的目的:

  1、希望能通过此次实习将我在大学学到的理论知识与法律实践结合起来,巩固所学的知识,发现自己的不足,以及积累一些实践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

  2、希望能通过此次实习加强锻炼自己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此次实习是我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走出校门、走进社会,希望可以通过这次实习培养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的过程:

  在这次的实习当中,本人觉得是十分的充实,同时学习到的东西也是十分的实在和实用的。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现实和理论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的辅导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我刚刚开始写起诉状的时候,虽然上法律文书课的时候老师有让我们写过起诉状,可是那个时候根本没把它当回事,只是把它作为老师上课布置的一个任务而已,只有当我真真正正的要用它的时候才觉得自己知道的甚少,我第一次写起诉状的时候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才写完,而且里面还出现了很多错误,还有低级的语句不通的错误,不过,幸运的是我的指导老师非常有耐心,在他的悉心教导下我最终还是交上了一份比较令人满意的起诉状。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深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我的指导律师姜泰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此次实习还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深的了解。

  首先,我一直觉得律师应该绝大多数是在做诉讼业务的,可是到了华麟律所实习以后我才发现原来律师并不是以诉讼业务为主的,我观察到华麟事务所里的律师们所做得非诉业务也挺多的,我的指导律师还告诉我真正好的律师是非诉业务多于诉讼业务的,这让我走出了律师就是帮人打官司发的误区。后来我在网上还了解到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和多元化的发展,非诉业务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组成部分和市场发展方向。

  其次,我以前一直觉得律师是一个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比较轻松的行业,因为你学到的知识可以一直反反复复的利用,其实不然,律师其实每天非常的繁忙,他需要整理、阅读的资料远比外面的人看到的多的多,虽然说在律所每天的上班时间不长,但是经常是下班以后还要忙很多处理资料的琐事,为了在法庭上那几个小时往往需要花掉十几个小时甚至几十个小时,而且这十几个、几十个小时并不包括在办这件案子之前为成为律师所花的几年十几年的时间,真的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而且中国的法规更新的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必须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假如一个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那么在诉讼中就很有可能面临败诉的危险,这对一个律师的名望是会有比较大的影响的,会直接影响到以后的接案率,所以为了不让自己落伍,律师每天都得花时间去网上浏览法规有没有新的变动,一旦有了变动就要花时间去研究、琢磨它的含义以及它的运用。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8

  这个暑假有幸去浙江永德会计事务所实习了两周,期间虽然满辛苦,但学到了不少实务知识。

  在这短短两周的实习中,我完成了公司给我们安排的以下实习工作: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司分审计一部和二部,我们几个实习生都分在一部工作。现在我先按实习时间总结下实习内容:

  第一天早上8:00正式到公司报道,随后由负责审计业务的主任会计师王老师给同时去实习的三人开会,大概介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主要是公司发展历史,机构人员设置,经营业务范围以及目前经营状况等,同时对我们实习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做了解释说明。最后,明确了我们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期望,鼓励大家在新的环境里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争取在实习期间有所收获。还给我们每人分配了一个师父,我跟朱老师。开始两天时间,在事务所内熟悉情况,并帮忙完成各项办公室日常事物。每天空闲时间自己翻阅以前审计的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自己熟悉审计的一般流程和该注意的一些事项,并了解最近的会计政策,从宏观经济,会计制度,证券,法律等等方面作以了解,这些都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使我们获得了行业相关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周一开始,开始进入审计业务的实际练习操作阶段,主要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们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老师说: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当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就独立完成抽查工作了。在此过程当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虽然抽查凭证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这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第三天朱老师要外勤,去北仑的一家制药企业——荣生制药有限公司做审计。我也跟去了。业务具体是这样的:宁海的一家制药公司要收购北仑的荣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要求我们对荣生公司成立五年来作个全面的审计。后来与企业的新老总谈话中了解到,原来他们两家企业中签订的合同是这样的:收购时被收购方说自己的资产是1645万,评估出来如果少于这个数,那被收购方就要赔偿一定的钱以补偿收购方。知道了这个后我们就开始工作了。老师先给另外两位师姐布置了工作(他们应该是老师的助理),就来跟我讲我的工作了,当时好意外,居然我也会有事做,本来以为他会让我在边上看看的。他让我盘点银行存款和货币资金。今天先书面盘点,以帐面为主。我们要做01—05年的。从01年开始,那时企业刚刚办起来,业务还不是最多,我翻了下银行日记帐,很奇怪的发现他们怎么把购置电脑啊什么的都记为在建工程,问朱老师,他说应该那时候企业还没投入生产,就先记在建工程,到投入生产时再一次性转为固定资产,可以这样做吗?书上好像没这么说的,可老师说现实中这么做还挺多。我想可能这就是理论与实务三差距吧。周四,我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接下来两天事务所里没有很多业务了,毕竟现在是淡季。于是我们就整理事务所的一些文档,我们知道审计的档案管理保存有很高的要求。办公室主任王老师带领我们三个实习学生进行了一些档案整理工作。我们将过去两三年的档案重新码放整齐,并按序号做以说明。另外,老师还手把手的教我们文档的装订方法,几个人一同练习,从排序,打孔,穿线一直到最后的粘贴,编号,最终能够将一落零散的报告底稿整理成完整的报告文件并排放整齐。就是这些看似简单不经意的工作我们这些在学校的学生要是不经过锻炼是没有办法做好的,而这些工作也正式以后从业中最最基本的。所以虽然很累,我们却做得很开心。

  就这样我在浙江永德会计事务所为期两周的实习生活结束了,虽然时间很短,但内容还是满丰富的,接触了审计的大致流程和主要的工作内容。这使我受益匪浅。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还了解了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初到事务所时,面对这么个陌生的环境,感觉挺紧张的,于是处处留心。但事务所同事的热情和友好,让我感受到一片温暖,因为消除了那一层生疏,我开始把事务所当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喜欢上班了。去北仑外勤时,虽然没干什么实质性工作,我至少也了解了注销时,固定资产、有货之类该如何处置。我学习可各个不同类别的企业所做的凭证,其中的大同小异,和课本理论较大的差异。这些都不是我单单靠课本就能学习到的。

  当然对于这次实习,同样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实习时间短,两周时间不足以对事务所所有业务都有一完整的了解,对于审计业务也是浅尝辄止,没能接触到更多业务类型;

  二是对于课本学习内容有所遗忘,以至于在实践过程当中时常不知如何解决。对于这些问题,希望有机会在以后的实习中改进。

事务所实习报告 篇9

  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

  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

  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以及在为个业提供代理记账的服务中让我更深一层了解作为企业或者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让我从中体会到: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每一笔业务的发生,都要根据其原始凭证,一一登记入记账凭证、明细账、日记账、三栏式账、多栏式账、总账等可能连通起来的账户,这为其一。会计的每一笔账务都有依有据,而且是逐一按时间顺序登记下来的,极具逻辑性,这为其二。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对于登账: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其明细账。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以及试算平衡表,最后才把它登记入总账。结转其成本后,根据总账合计,填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等等年度报表。这就是会计操作的一般顺序和基本流程。当然利用财务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可以省去很多烦琐的程序。另外,财务、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刚开始我对审计工作十分不了解,注师就交给我一些比较简单的工作,发寻证函,无非就是一些写写地址贴贴邮票的事情。之后就慢慢的教我如何抽查凭证,都要注意些什么。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开始由老师写出需要抽查的内容和项目凭证号,我只负责查找凭证是否相符,尤其是涉及大额支出项目,计提折旧项目以及涉及税金项目。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便独立完成抽查工作,决定抽查的项目并签署审计抽查意见。在此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凭证号不相符合,原始凭证不完整等等,在经过老师确认指导后我们写下自己的意见建议。在完成这一工作中,虽然抽凭并不难,但查找对照比较烦琐,而且责任重大,让我有较深刻的体会。

  在开始的一段时间里,我大部分时间做的都是抽查凭证的工作。由于我接触的业务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没有特别复杂的审计过程,在完成底稿后,我又参与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平衡表的编制核对过程,将各项数据综合统一后与客户提供的报表相对照。

  这些都是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每次当我协助同事们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直到送到客户手中,做这些事情时,心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因为那里面包含着自己的工作,包含着自己的努力,也包含着自己的成就感。

  这段时间的经历,让我亲身经历了cpa的生活,不仅熟悉了审计业务,更看到了公司会计实务的许多内容,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有了较大的飞跃。通常我的工作是长短期投资、三项费用、营业外利润等科目的审计,同时还要配合其他同事的工作。注师要求非常严格,工作底稿必须严格按照标准书写,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结论一样都不能少。不可否认,这样的要求的确能使我们在繁杂的数据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而清醒的审计思路几乎决定了我们所有工作的质量。审计过程中,我发现企业的会计实务和我们所学有着较大的差别,但是细一分析,很多处理从理论上来说又是行得通的,只不过出于某些具体的考虑,甚至是不正当的目的。例如应付工资的贷方有600多万的余额一直挂在帐上,换句话说就是公司一直欠着职工这么多钱不还。还有许多业务往来公司都记到其他应收应付款中,明细是业务员的名字,这样可能增加了业务员的压力,但却放松了对公司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极有可能出问题。另外,公司的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直接划拨并不是很多,大量的是各种商业票据。我曾见一张背书了十几次的银行承兑汇票,几乎跑遍了

  大半个中国。同时有一家公司还有大量的三方货物抵债协议。这说明国内企业还存在着现金周转不畅的严重问题,只好以实物或票据抵现。这些比现金的流动性差,当然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常听说国有企业缺乏活力,这次实习使我亲身体会到这一点。在一家公司我碰到一名干了10年的会计,对于企业的整个生产运营非常清楚,他可以一口讲出今年市场发生什么样的变化,预计能达到多少利润,各类原材料应在什么时候购进多少,各种产品应以多大的比例生产。 有些公司更是将折旧、摊销这类事项“放心地”交给我们:“这些我们都还没动呢,就等着你们来确定,我们年底的帐都没有结。”值得敬佩的是,几位cpa认真负责地了解到所需的数字,审定了会计报表。具体的数字我不知道,只知道公司的负责人是咬牙切齿送我们走的,我想他一定不满意我们的结果。呵!呵!不要弄错了,cpa不是为企业粉饰问题的。

  一次我和公司的同事到一家上市公司审计。客观的说,上市公司的管理的确优于非上市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备。公司的成本控制实行的非常严格,复印纸都是限量双面使用,大量的费用转嫁到供货商身上。公司也因此获得了不少的利润。项目经理安排我做的是货币资金和三项费用,同时还有固定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盘点,对上市公司审计的严格要求也让我吃惊不小。

  本来想货币资金就是现金和银行存款,大不了是其他货币资金。当我做好工作底稿送到项目经理手中,他提出的疑问我一个也回答不出,只好主动要求撤回重做。后来的审计中我才知道在看似简单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里会有那么多内容。确实,假如公司的会计出纳人员不够诚实,我真的不会了解还有那么多的东西。三项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也是一样,做比较分析表时我就简单的按照明细科目做了对比,但是项目经理告诉我,本年度的处理方法有些变化我没有注意,虽然是同样的明细科目,但核算内容发生了变化,如果直接比较,会发现无重大异常,但是还原到具体经济事项,就能看出一些东西出来。而且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不仅要单独比较,还要加总比较。真是受益匪浅。对待向供货商收取的进场费、赞助费的税收处理和增值税管理政策等问题上同事们也是非常认真,不但翻出了国税总局的批文,还要求国税局出具同意在增值税购进时即可抵扣的证明。这些行动不仅没有引起客户的反感,反而赢得了他们的尊重。

  事务所里的生活是忙碌而的,紧张在3、4、5、6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每天都是从早上上班到晚上11点多,或许我们已经习惯,但所有我去过的公司的会计们都被我们拖累的疲惫不堪。虽然事务所里的同事看上去都比实际年龄大得多,但这个群体却保持着这个行业旺盛的精力和敏锐的洞察力,确实无愧于精英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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