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经理
其主要职责:
(1)
受理客户提出的授信业务申请,收集有关授信信息资料,对申请人申请授信业务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和盈利性进行调查,并对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调查主要内容有:
l
调查和验证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等基本情况、产品市场、财务状况以及产供销库存等情况,掌握授信业务的真实用途,调查验证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
l
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合法性等;
l
调查核实保证人的担保资格、代偿能力和资信情况;
l
需要调查的其他资料。
(2)
对客户和授信业务进行风险评级和分类,撰写“授信分析报告”,对授信额度、期限、利率(费率)和使用方式,以及担保情况等提出明确意见,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报授信管理部门审查;
(3)
办理核保、抵(质)押登记及其他发放贷款的具体手续;
(4)
按贷后监控政策要求对授信客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控;
(5)
对符合“问题类授信客户”条件的客户,制订“行动计划”,并根据批准意见实施;
(6)
对符合移交条件的问题类客户,负责与资产保全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7)
负责未移交问题类授信客户的清收和管理工作;
(8)
对未移交问题类授信客户与保全部门保全岗共同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控;
(9)
办理未移交问题类授信客户的问题贷款的重组手续;
(10)
负责在CMIS系统中录入客户信息、财务数据、风险评级等。做好客户集团关联关系的调查及集团客户的客户信息、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建立和客户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11)
对存在潜在风险的客户实施监察名单管理,提出申报/退出监察名单的理由,负责制定行动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12)
在已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控的基础上,协助并配合风险经理对“正常类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检查。
2.2.3
综合岗
其主要职责:
(1)
负责除移交资产保全部门外的授信客户信贷副本档案管理,确保完整齐全、有效;
(2)
负责集中管理对授信客户的“定期监控报告”、“信贷备忘录”和“查访报告”(复印件);
(3)
负责集中管理问题类授信客户的相关资料(包括监控报告、风险评级表、行动计划书等复印件),并将资产保全部门的审批结论通知客户经理;
(4)
抵(质)押品权利凭证保管登记;
(5)
负责制作上报上级行要求的各类统计报表等资料;
(6)
负责授信业务数据统计资料积累和本部门文件保管。
2.3
风险监控部门
2.3.1
风险监控部门主管
其主要职责:
(1)
组织实施总行风险监控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本行相关规章制度,制定风险监控实施细则;
(2)
组织监控本行信贷资产风险变化,收集、整理、分析、提示和上报风险信息;
(3)
组织对本行风险资产(含信贷和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监控、识别和全程跟踪资产风险及变化;
(4)
在前台经营部门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控的基础上,协助客户经理对列入风险监察名单的授信客户制定减持退出计划,并进行持续跟踪管理;
(5)
负责评估和分析本行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状况;
(6)
组织实施对本行风险经理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
(7)
负责审核对风险监察名单列入/退出的申报以及月度监控情况;
(8)
负责不良资产的责任认定工作;
(9)
负责放款中心的管理;
(10) 定期组织减值贷款逐笔拨备工作。
2.3.2
风险监控岗
负责监控本行信贷资产风险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主要职责是:
(1)
根据采集的风险信息或排查的特殊预警信号,进行风险分类;
(2)
对列入风险监察名单的授信客户风险状况和减持退出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检查和汇总分析;
(3)
收集整理和上报在授信风险监控过程中或通过其他途径采集的风险信息;
(4)
向授信经营部门提示客户所处行业和市场变化、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调整和客户经营管理等变化形成的风险信息;
(5)
负责审核本行授信业务五级分类准确性,监控授信客户情况变化和五级分类迁徙变化。
2.3.3
风险经理
负责对进驻的授信经营部门正常类授信客户和列入监察名单的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监测和报告。主要职责是:
(1)
在前台授信经营部门对授信客户定期和不定期监控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过滤模式,对“正常类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检查;
(2)
通过风险经理的专业和独立的判断,强化识别潜在风险;
(3)
对存在风险预警信号的客户向相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根据客户的风险情况提出风险评级调整的建议;
(4)
审核需列入/退出本行风险监察名单的客户以及监察名单的月度监控情况;
(5)
与相关部门或人员配合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或减持退出行动计划;
(6)
对列入风险监察名单客户行动计划的实施进程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
(7)
采用矩阵双线汇报模式,实时和定期向风险监控部门报告资产质量的风险监控情况;
(8)
负责牵头对客户经理的贷后监控情况进行再检查和风险评估。
2.3.4
综合岗
负责本部门各项业务数据积累、统计、信息系统等管理。主要职责是:
(1)
负责CMIS、RAMIS(风险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输入和日常维护工作;
(2)
负责上级行、人行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各种分析报告、统计资料的上报工作;
(3)
负责本部门文档的管理工作;
(4)
其他工作。
2.4
资产保全部门
2.4.1
资产保全部门主管
其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资产保全工作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指导、检查、评估各项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负责对已移交至本部门的不良资产清收和管理,组织、指导、审查全行运用清收、诉讼、抵债、出售、核销等保全和处置方式化解和挽救资产风险的工作;
(3)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问题类贷款处置行动计划,防止不良资产继续恶化;
(4)
负责组织本部门对须提交风审会审议的'资产保全和处置业务审查工作;
(5)
审核问题类贷款处置方案和问题类授信客户定期监控报告,提出审核意见;
(6)
组织实施对本行资产保全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7)
负责审核风险监察名单中归为风险较大的授信客户的行动方案,并实施问题类贷款管理流程。
2.4.2
资产保全岗
其主要职责:
(1)
负责授信经营部门已移交的8-10级问题贷款的清收和管理工作;
(2)
会同授信经营部门共同开展对未移交问题类授信客户的清收和管理工作;
(3)
办理本部门管理的不良贷款重组手续;
(4)
制定已接收的问题类授信客户“问题贷款行动计划书”及“行动计划更改书”,并实施跟踪;
(5)
负责本部门管理的“问题类授信客户”定期和不定期监控;
(6)
负责以物抵债、核销后呆帐贷款的管理、处置和追偿工作;
(7)
负责对问题类客户的法律诉讼;
(8)
负责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的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
(9)
当客户发生突发事件时,如有必要则应会同授信经营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并及时提出预警措施及是否更改原授信方案或行动计划等意见;
(10)
提前介入列入风险监察名单的风险严重的授信业务,主动配合授信经营部门从速处置;
(11)
负责已移交至资产保全部门的客户授信副本档案的管理工作。
2.4.3
资产保全审查岗
其主要职责:
(1)
对须报送风审会审议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风审会审议或有权审批人审批。审查的主要材料有:
l
问题贷款授信客户和授信业务风险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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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贷款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更改书等处置方案、客户关系移交申请书等。
(2)
审查本行问题类客户定期监控报告(包括重组贷款的定期监控)和风险评级,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上报审批;
(3)
审查本行呆帐核销、以物抵债的有关资料;
(4)
负责风审会会议材料的准备、审议事项的情况汇报、会议记录及有关联络工作;
(5)
负责将风审会的决议及审批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并保管风审会的档案资料;
(6)
负责对问题类授信客户贷后监控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及问题贷款行动计划实施状况进行跟踪、检查、督导。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