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19-10-25 12:00:26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市直绩效考核方案

  市直绩效考核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促进全市上下敢于担当,奋发作为,加快建设“两个中心”城市、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以下是市直绩效考核方案,欢迎阅读。

市直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激励争先;坚持科学管理、注重实绩;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坚持分类考核、民主公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

  二、考核对象及分组

  将纳入考核的市直部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有关垂直管理单位分为党群综合、经济发展、管理服务三类,分组考核。分组情况见附件一。

  三、考核内容

  (一)履职尽责情况

  1、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中心工作

  ①招商引资,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②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绿色发展;

  ③服务“壮腰工程”,开展“双创”活动,优化发展环境;

  ④参与“五城同创”、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⑤精准扶贫,落实“三万”任务,推进新农村建设;

  ⑥依法治市,积极参与和推进各类改革。

  2、党建工作

  ①从严治党,严明党纪,抓好各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②落实平安荆州建设和信访维稳工作。

  3、主要业务工作

  第一组中的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委编办、市委政研室、市委老干局、市信访局等11家管党责任部门以本部门管党责任清单为基础,确定7项以内年度主要管党业务目标清单(可包含党建履职尽责工作内容)。

  其他市直各部门按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单位职能,对接省下达我市的考核目标,确定2项左右核心业务工作目标。

  (二)综合管理工作

  领导班子建设和机关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统战工作、机构改革、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老干工作、自身建设(含机要、保密、史志)等党政综合工作,以及其它上级和市委市政府要求纳入市直单位绩效考核的有关工作。

  (三)社会公众形象

  主要指单位的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和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情况的社会认同度。

  (四)绩效管理工作

  主要指以荆州市绩效考核网为平台,单位晒目标清单、实绩清单、“出彩工作”以及接受公众点评的情况;干部实绩考核系统考评设置科学、考核结果客观、考核管理制度健全、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四大项考核总分为100分。履职尽责情况、综合管理工作、社会公众形象和绩效管理工作,分别按60%、10%、25%、5%的权重计入考核总分。

  (二)实行加、扣分办法

  单位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表彰的',向上争取项目资金额度较大的,招商引资成效突出的,全省综合排名靠前的,获评“十佳新业绩”的,给予加分;单位发生重大工作失误、违纪违法和影响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形象的,予以扣分(见附件二)。加扣分事项的起止时间以绩效考核年度计算,即当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招商引资、策划和争取项目加分事项分别由市招商局、市发改委认定申报,其他加分事项由本单位申报。扣分事项按有关部门意见和组织掌握的情况处理。

  五、考核程序

  (一)工作目标制定

  各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在充分征求干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2016年度《履职尽责工作目标清单》。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委编办、市委政研室、市委老干局、市信访局等11家管党责任部门的《履职尽责工作目标清单》包括重点中心工作、管党业务目标两个方面。其他市直单位的《履职尽责工作目标清单》包括重点中心工作、党建工作和主要业务工作三个方面。工作目标要具体,管理工作要有规范要求,经济发展工作要有具体指标,服务性工作要有时效限制,活动开展要有实际效果。《履职尽责工作目标清单》经单位党组(党委)讨论研究,于5月中旬报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绩考办)。市绩考办组织专班对各单位呈报的《履职尽责工作目标清单》进行预审,报请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分管领导签字后执行。

  履职尽责工作目标清单执行过程中,如遇市委、市政府和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较大调整,或因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工作目标的,经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报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后,作适当调整。

  (二)工作过程管理

  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履职尽责工作目标清单》所拟工作任务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细化为月度工作目标,分解到责任领导,分解到所属单位和科室,分解到干部职工。以干部实绩考核系统为平台,抓好清单填报、实绩记载与考核工作,加强目标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干部实绩考核工作落实情况较差的,年终不作为绩考优秀单位表彰。

  开展市直单位“十佳新业绩”评选活动。各单位要及时向荆州市绩效考核网“晒实绩、比作为”版块上传本单位“出彩工作”,接受公众点评。市绩考办定期组织干部网上测评,并以测评结果确定“十佳新业绩”参评项目。“十佳新业绩”获评单位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奖励加分。

  (三)综合考评

  2017年元月初,各单位将2016年履职尽责绩效考核自查自评报告、绩效成果报告、履职尽责项目“一事一册”、受表彰和争取项目资金等资料报市绩考办。市绩考办组织对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综合管理工作、社会公众形象、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1、履职尽责情况

  为促进党务部门回归“管党主业”,对第一组中的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委编办、市委政研室、市委老干局、市信访局等11家管党责任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实施专项考评,其中管党业务工作占55%,服务重点中心工作占30%。管党业务工作得分由市委委员、县市区委常委、部分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部分党代表评定得分和“出彩工作”测评得分共同构成,权重分别为50%、5%;服务重点中心工作由有关牵头单位进行评定,权重为30%。

  其他各单位“重点中心工作”、“党建工作”情况由市“四大家”领导、有关工作牵头单位进行评定;“主要业务工作”情况由市分管领导评定,并参考“出彩工作”测评情况。市“四大家”领导评定得分、牵头单位评定得分、市分管领导评定得分、“出彩工作”测评得分,权重分别为35%、40%、5%、5%。

  为促进部门协作、合力壮腰,在履职尽责情况考评中,增加市直单位之间支持度评分,权重为15%。年底组织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其他单位支持和配合本单位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分。

  各单位“出彩工作”测评得分,以本年度6条得分较高的“出彩工作”平均分计分。

  市绩考办年底对有关责任单位完成省下达我市绩效考核年度工作目标的情况(责任单位及目标任务另行发文)实行专项考核,没有完成省下达目标的,该单位“重点中心工作”或“主要业务工作”以较差档次计分。

  2、综合管理工作

  由市委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委编办、市委老干局、市信访局等管党责任部门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史志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综合管理职能单位,按积分制办法,客观考核评分。8月份进行年中测评,年底进行总评,分别按30%、70%权重计入综合管理工作得分。

  3、社会公众形象

  社会公众形象测评范围包括县市区“四大家”领导和群众代表两个方面,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其中群众代表由市级基层“两代表一委员”、市直公务员代表、基层干部代表、社区居民代表、企业代表、媒体记者代表等方面组成,分别占25%、35%、25%、5%、5%、5%的权重。测评设“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五个档次,前四个档次分别按1、0.8、0.6、0.4的系数计分,“不了解”不计票不计分。

  4、绩效管理工作

  市绩考办对各单位参与“晒实绩、比作为”活动的积极性,所晒“出彩工作”的社会认可度,落实干部网上晒实绩、考实绩、提高考核结果客观度的情况,建全绩效考核制度、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实施二级单位及科室考核、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情况进行考评(实施细则见附件三)。

  考核坚持“回避”原则。市领导给所在机关的打分不予计分;“重点中心工作”、“综合管理工作”评分单位不给本单位打分。

  在核实加、扣分材料,征求“一票否决”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绩考办综合汇总各项得分,进行排名。

  六、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认定

  按综合得分高低,兼顾分组,评出绩考优秀单位。履职尽责情况、综合管理工作、社会公众形象、绩效管理工作,四大项任何一项排名在倒数后5位的单位不作优秀单位表彰;干部晒实绩记载率低于90%的单位不作优秀单位表彰;当年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被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不作为绩考优秀单位表彰。

  单位绩效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干部晒实绩记载率在80%以上,没有“一票否决”的单位为绩考合格单位。

  其余单位为绩考不合格单位。

  履职尽责绩效考核结果经市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可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向全市通报。

  (二)考核结果运用

  1、与单位年终绩考奖金挂钩。对绩考优秀单位、合格单位,按财政供养渠道筹集资金,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与单位内干部年度考核评优比例挂钩。绩考优秀单位,干部年度考核的评优比例可以达到20%;绩考不合格单位,干部年度考核评优比例不得超过10%。

  3、与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挂钩。单位绩效考核的得分按一定权重计入主要负责人的个人年度考核得分。绩考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只能评为称职及以下等次。

  4、与干部绩效奖励挂钩。单位出现不作为、滥作为、违纪违规和工作重大失误等问题在年度考核中被扣分的,单位“一把手”、相关分管领导的绩效考核年度奖励性和鼓励性资金要扣减20%,具体责任人的扣减50%。若是违纪违规的问题,未尽到监督责任的纪检领导也扣减20%。

  5、与班子调整挂钩。绩效考核优秀单位的班子成员,提拔重用优先考虑。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调整。

  6、垂管部门考核结果通报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被评为优秀单位、合格单位的,授予荣誉称号;需要进行组织调整的,市委提出意见、建议一并报送其上一级主管部门。

  七、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成立履职尽责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本系统履职尽责绩效考核工作。要着力抓好所属二级单位履职尽责绩效考核工作,定目标、抓督办、严考核,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工作任务落实,让服务对象满意。要按要求报送所属二级单位履职尽责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到市绩考办备案。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计入各单位绩效管理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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