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

时间:2022-07-22 08:56:59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企业管理制度14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管理制度14篇

  企业管理制度 篇1

  一、每月生产工作例会:

  每月上旬召开,由公司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对公司重安全决策进行具体落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针对性地分析近期的安全势态,研究决定对策,部署本月或下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每年年初召开,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和全体职工参加,会议内容:总结上年度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签订新一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安全生产紧急会议:

  根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或针对发生重特事故而召开的临时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及确定的其他对象参加。

  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安议精神或安全事故情况,针对情况部署,阶段性的安全生产任务。

  四、会议由公司安全副主管主持。

  会议内容应做出会议记录,形成会议记录材料存档,到会人员必须进行签到登记。

  参加会议的对象无特殊情况下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早退。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应向公司经理请假,对无故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置,并计入会议记录材料内。

  企业管理制度 篇2

  作为公司的创立者,除了需要有良好的领导能力以外,还需要管理好公司的员工,制定好相关的管理制度,这样才能让公司更好的发展。那么小企业管理制度是怎样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小企业管理制度标准范本及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妨碍公司管理法律后果

  1、妨碍公司管理以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论处。

  2、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是指公司、企业违反公司法、企业法或者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妨害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活动,侵犯公司、企业及其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公布了《刑法修正案》对本节的个别罪名作了变动,并增加了新罪名,包括: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等。

  二、妨碍公司管理法律依据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五十八条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对本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和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之下罚金。

  与单位犯前款罪的,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之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小企业管理制度标准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企业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防火组织制度

  第一条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规划,协调本单位内部的防火工作,制定各级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第二条保卫部门是防火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卫部门和未设保卫机构的单位,应配备或指定专(兼)职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

  2、针对本企业的特点对员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和指导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和演练。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提出火灾隐患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设计审核、设备(防火材料)选型及验收。

  5、负责消防设施管理,定期组织检测、维护,适时进行设备报废更新。

  6、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制定灭火预案。

  7、协助领导组织火灾扑救,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追查火因,处理火灾事故。

  8、做好其他有关防火管理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明确职责和任务,定期进行防火知识、灭火知识、疏散自救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

  第四条根据不同部位,不同岗位的情况,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针对通信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在员工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

  第六条员工必须掌握所在岗位的防火安全情况、岗位防火制度,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功能,会报警,会疏散,会自救,会扑救初起火灾。

  第七条对新员工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章通信建筑的防火要求

  第八条通信楼应按防火规范和《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的要求设置防火区域分分隔。

  第九条通信机房与行政办公用房,电话会议室不宜设在同一楼内;特殊情况确需设在同一楼内的应分层设置,不能分层设置的要有防火区域分隔;现有机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随机房改造逐步解决。

  第十条楼内电缆井和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非燃烧体作防火分隔,井壁检修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第十一条电缆井、管道井与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地槽;已装电缆的,其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封隔;近期不使用的应用非燃烧材料封闭。

  第十二条中央空调通风管道穿越机房隔墙、楼板时,与垂直总风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应设防火阀门,通风管道的保温应使用非燃烧材料。废弃的空调管道应予拆除。

  第十三条通信机房禁止装饰性装修。不设吊顶,工艺上没有特殊要求的不设活动地板,不得使用木地板、木墙裙、塑料壁纸、可燃窗帘等材料。机房内原有装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拆除,一时难以拆除的,要定期进行阻燃处理,提高耐火等级,并随机房改造逐步拆除。

  第十四条通信楼内设有营业室、会议室、行政办公用房的,装修应符合通信楼的耐火等级要求。

  第三章通信楼共用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应由专职电工按照规范安装。

  第十六条通信机房所有电源线应采用铜线,接头处应安装封闭接线盒。电力线不得在铁钉上固定或用金属丝捆扎。

  第十七条通信楼设计供电容量与用电量相适应,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符,不准超负荷运行。

  第十八条通信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临时线,并采用双护套线。禁止临时线长期使用。

  第十九条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第二十条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别敷设,如必须必须共同敷设时,电源线应穿金属管或采用铠装线。

  第二十一条配电箱内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杂物,闸刀必须使用额定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丝代替。

  第二十二条开关、插座和照明器不得靠近可燃物,必要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通信机房严禁使用齿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第二十四条白炽灯、镇流器等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白炽灯、距周围可燃物应大于0.5米。

  第二十五条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石英炉)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设专人负责,有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非阀控密封电池室及贮配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不应设插座及开关,排风机应直接接入电源,开关一律设在室外。电池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

  第二十七条通信机房、高低压配电室严禁堆放可燃材料。禁止携带食物进入通信机房和配电室,避免引入老鼠咬坏电缆。采取预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防止造成电气短路。

  第二十八条油机房与储油间应分别设置,储油量不得大于8小时用油量。

  第二十九条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盖板必须阻燃且不得挤压电缆。

  第三十条应对长期通风的ups不间断电源的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防止长期连续工作发热而引发火灾。

  第三十一条通信枢纽大楼直击雷防护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的各项要求,应确保接闪装置和引下线、避雷带、接地连线装置等电气接触良好。各连接点应做防腐保护处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三十二条通信大楼的接地方式。应按部标ydj26—89的要求,采用通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组接地体的联合接地方式。

  第三十三条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保安防护装置等定期测试与维护,保安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第四章消防设施、配置、维护

  第三十四条通信楼必须按防火规范和《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及相关的联动设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固定灭火等装置的,宜设消防控制室。设区域火灾自动报警器的,控制器应安装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的通信建筑应在下列部位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通信电机室、电缆进线室;

  (二)配电室、油机发电机室、空调机室;

  (三)楼梯间及其前室、楼内主要走道、电梯机房;

  (四)值班室、仓库、休息室、会议室、营业室、办公用房。

  第三十六条通信建筑中,下列机房应设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一)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的长途通迅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室。

  (二)二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第三十七条高层通信建筑内除按规定安装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外,还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可燃气体易侵入的电缆进线间和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条件的可将可燃气体报警器纳入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第三十九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须24小时有人值班,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值班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设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的应明确值班管理人员责任,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四十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负责对各种消防控制设备的监视和运用,不得擅离职守,做好消防设施运行、报警、故障、维护监控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二)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协助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维护、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三)发生火灾要进行确认,及时、准确启动有关消防设备,正确有效地组织扑救及人员疏散,给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并应直拨119向消防队报警,各得迟报或不报,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公安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

  (四)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实验,以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五)宣传贯彻消防法规,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完成各项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根据消防法规设置消防给水,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泵要保持完好,定期维护保养和进行出水实验,消火栓周围处必须保持清洁,不得遮挡、埋压、围占。

  第四十一条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合理送配灭火器,通信楼内除安装固定灭火装置的区域外,每层配备适量25-50kg推车灭火器。

  第四十二条灭火器应布放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设有指示标志。应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第四十三条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维护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制定维护计划,定期维护。严格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消防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及维护,填写季(年)检查登记表。

  第四十四条消防设施要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发生故障及时修复。建立健全维护档案。

  第五章消防管理

  第四十五条多个通信企业合用通信枢纽大楼的,原则上按照产权归属确定防火安全管理责任。产权属我公司的应与其他租凭单位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产权不属我公司的在做好使用范围内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时,应服从产权单位的统一管理;多个通信企业共同拥有产权的,可由几家单位协商成立防火安全管理委员会,共同承担通信枢纽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条通信机房内严禁吸烟。

  第四十七条通信机房内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作为仓库堆料,必须放在机房的资料和少量备件应使用铁皮柜保存。

  第四十八条要保持各部位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在通道堆积杂物和易燃物品。

  第四十九条通信楼内严格禁止设置营业性舞厅、卡拉ok等文化娱乐场所及商店、饭店。禁止将房屋出租给非通信部门,改变其使用性质。

  第五十条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燃液体擦试地板;必须使用汽油等少量易燃液体擦试设备接点时应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如必须带电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汽油等少量易燃液体不得在机房内保存。

  第五十一条通信楼内施工时,必须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实施审批制度,建设部门要与施工部门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并报保卫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保卫部门必须接受当地公安消防机关、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认真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记录,制定整改计划,适时整改。

  第六章无人值守机房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无人值守机房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应采用早期火灾自动报警。火灾自动报警的控制器应安装在有人值班的地方,也可将报警信号并入环境监控网,实行二级监视。明确值班人员的责任,制定火灾报警应急处置方案,报警后及时到现场处理,不得延误。

  第五十四条无人值守机房内要切断非生产电源,控制终端经济要尽量远离机架,非检查测试时要关闭测试电源,确有困难的应关闭显示器电源。

  第五十五条建立健全无人职守机房的巡视检查制度,运行维护和保卫部门要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第七章火灾扑救

  第五十六条要认真制定通信机房灭火预案,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贻误战机。

  第五十七条通信机房失火、烟雾浓、毒气大,为及时扑救火灾和人员疏散,通信枢纽楼应配置2-3具空气呼吸器,通信机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维护防火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发现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组织进行扑救。当公安消防队赶到时,要主动介绍情况,积极配合灭火工作。

  第五十九条火灾扑灭后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查清火灾原因。

  第六十条火灾发生后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

  第六十一条发生火灾后要立即做好恢复通信的准备,火灾情况应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重大以上火灾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不得隐瞒。

  第六十二条对认真执行防火规定,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防火措施得力,预防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对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对在扑救火灾中,为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六十三条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职责,违反规则,造成重大火险事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责任人、发生事故的单位以通报批评,行政处罚和经济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人刑事责任。

  企业管理制度 篇4

  为提高区属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监管责任

  1、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年年初将本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

  4、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生产工艺特点和产品的危险性,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6、认真开展安全管理部门的日查、班组的班前检查和汛期、高温季节、国庆、春节等企业负责人牵头的综合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消除,并建立隐患治理台帐,隐患治理整改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还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区安全局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7、重要部位、重要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8、应当对安全系统的设备和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按规定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做好记录,并由有关责任人员签字。

  9、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工作环境相适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发放台帐。

  10、认真做好各项专项工作。安全生产年初要有计划,年末要在总结;对“百安活动”、“安全宣传月”和其他专项整治活动要有方案和总结,并按时将书面资料交区安监局。

  11、及时向安监局上报节假日放假值班安排、检维修方案和停工开工时间安排。

  12、企业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安监局、区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负。

  13、建立下列安全生产档案:(1)企业内部文件资料档案(2)省市区下发文件档案(3)岗位责任档案(4)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档案(5)会议记录档案(6)安全教育培训档案(7)安全检查档案(8)隐患排查整治档案(9)设备维护保养档案(10)劳动用品发放档案(11)职业危害管理档案(12)消防、事故应急求援预案、演习档案(1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档案(14)事故管理档案。

  二、安监局安全监管责任

  1、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安全生产例会。

  2、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执法检查,检查内容见附件。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企业管理制度 篇5

  1、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级各岗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

  2、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3、本单位建立由单位行政领导为领队、兼职安全管理员为队长的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每半年举行一次。

  4、对本单位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新职工的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以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扑火技能为目的。

  5、平时应加强对消防器材和防火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和正常运行,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消防安全检查结合于安全检查之中,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经常进行消防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同时督促门卫、值班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以确保安全。

  7、库区及消防重点部位要有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

  8、对易燃、剧毒、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和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双人双锁”制度和“三制”管理(即报告制度、审批制度和监护制度)。

  9、来本库施工的施工单位,在订立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消防安全合同,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督促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企业管理制度 篇6

  一、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岗位职责

  1、 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主管行政、人事、后勤、财务、文秘、档案、保卫并负责公司办公财产的调用、管理等工作。

  2、 主持综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公司本部员工做好本职工作。

  3、 负责对公司领导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协调、完成。

  4、 代表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并监督、检查、落实目标管理完成情况。

  5、 协助总经理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全面管理。

  6、 负责组织开展对新员工的招聘工作,对公司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定。

  7、 负责公司的来访接待工作,并将接待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8、 制定并实施行政管理费用计划,力求节约开支,讲究实效。对各部门申报办公用品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9、 认真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1、 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按照人事档案管理的范围,实行一人一档制,随时向主管提供人事档案资料。

  2、 协助部门主管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

  3、 协助部门主管做好新聘员工的招聘工作。

  4、 认真做好公司内员工的技术等级评定等有关人事的具体事务。

  5、 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公司员工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6、 做好各类物品材料的交接、建档、保管工作。

  7、 做好公司的文秘、打印等工作。

  8、完成部门主管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企业管理制度 篇7

  一、企业管理制度

  我们知道,法律、法规、规章是整个社会层面的制度。而一个组织内部的规定、纪律、流程等是这个组织的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制度是要求企业成员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或行为准则,是用来规范企业员工行为的。制度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违反制度的后果如何”,又存在探索、形成、施行、完善和发展等阶段。

  美国哲学家霍布斯假设了人类的原初状态是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每个人都想维护自己利益,都企图侵占别人的利益,没有正义,没有规则,他认为这种“自然状态”下人的生活是悲惨的,于是为摆脱此种境况,人们便建立契约,确立利维坦(权力团体)约定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从而结束人类混战。可以看出制度是人类从实践和经验中积累起来通过规制个体行为,从而使集体行为达到有序和理性的文明成果。正是由于制度是有稳定性、有序性、规范性的优势和特点,因而借助制度,人类才能把相互间合理的行为固化下来,形成准则,从而使社会和群体逐渐进步,以致于高度文明。

  因此好的制度是一种科学,是一种资源,是一种力量,能使群体朝着最有利群体的方向不断前行。任何集体之中或集体之间,都有制度安排,否则整个社会、集体就会混乱、无序。

  二、管理制度的作用

  (一)宏观上

  1、贯彻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2、使企业处于稳定、持续运行状态;

  3、对法规和政策起到拾遗补缺作用。

  (二)微观上

  1、把企业员工、部门的目标、思想、行为,聚集到企业经营管理总目标上来;

  2、奠定员工、部门的自我约束机制;

  3、使企业内部管理权力运行程序化;

  4、实现企业管理系统化;

  5、实现企业管理科学化;

  6、促使企业组织持续稳定的发展;

  7、增加了企业的可控性、权威性;

  8、促进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9、促使企业经济民主化。

  三、发挥管理制度作用的途径

  (一)要建立一套体系完善、内容合理、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1、最高管理层要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覆盖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兼顾制度间的协调性;明确效率优先,逐步完善。

  2、制度建设者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行业标准,了解企业文化,熟悉相关的经营、管理要求,要客观、公正。

  3、对于制度内容的要求是:所依据的资料必须要全面、准确,能够反映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面貌;根据实际需要设计相应条款;要明确、翔实,便于理解;要以发挥激励作用为目的;要充分考虑员工的意见,和员工达成共识。

  (二)要保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严格、公正、持续的执行,这是发挥制度作用的关键。

  (三)要做好制度实施推进的培训、指导工作,以及执行状况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四)制度要随着企业的发展、环境的变化、经营管理范畴的变动而不断完善、更新,以推动企业基础管理水平的逐步提高。

  企业管理制度 篇8

  一、质量管理

  1、各车间主任应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2、对生产中的关键过程要按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教育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要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三检:自检、互检、巡检)(要让员工明白后工序就是客户的原则)

  4、各车间主任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放行。

  5、各车间要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二、工艺管理

  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2、对新员工和工序变更人员要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3、对材料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方可投入生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4、严格执行标准,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方可用于生产,严禁私自修改。

  5、生产线工装应保持完好。

  6、合理使用设备、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定置管理

  1、各车间物料或产品应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有效的利用空间。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2、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3、各车间要勤检查、勤清理,对于产品要轻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4、加强各车间不合格品的管理,应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5、安全通道内不得放置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并保持其清洁卫生。

  四、设备管理

  1、各车间的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

  2、坚持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即: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

  3、坚持“六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

  4、设备管理要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生产车间管理

  1、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操作技能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2、经常不定期开展车间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的自检自纠工作。

  3、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并提高各个岗位的技能要求。

  4、各车间区域内应保持清洁,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堆放垃圾。

  5、车间内使用工具、设备附件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整齐有序。

  6、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物料不按规定摆放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7、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存放。

  8、认真考核,须秉持公平、公正之原则。

  六、安全生产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3、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4、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5、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防止生产工作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6、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企业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严格考勤纪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

  一、作息时间

  第三条作息时间分以下两种:

  1、非生产系统员工

  08:00―11:30 12:30―17:00(冬季事件)

  08:00―11:30 13:00―17:30(夏季事件)

  2、生产系统员工

  生产系统员工的作息时间由车间主任根据生产任务决定。

  二、考勤方法

  第四条车间员工由车间主任进行考勤,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公司指定人员考核。

  第五条每月的出勤记录于次月公布在公告栏中,请员工主动核对。

  三、出勤

  第六条迟到,员工于点名后到岗视为迟到。

  (一)迟到三十分钟以内的,处20元罚款。

  (二)迟到超过三十分钟但在三个小时之内的,扣除半天工资,迟到超过三个小时的以矿工论处。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偶发事件,经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作请假处理。

  第七条早退,员工在下班时间前,未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擅自下班的,视为早退。早退一次扣发当天所有工资。

  第八条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或虽续假单未批准而不上班的,视为旷工。

  (一)旷工1天处40元罚款。

  (二)1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作自动离厂处理。

  (三)员工旷工或离厂3天,部门主管必须马上上报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第九条员工工作时间外出的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内因公需外出的,须向上级主管请示,同意后开具《出门证》,交门卫后出厂。

  (二)门卫在接到《出门证》后,方可允许员工外出。

  (三)如因私事外出,应开具《请假单》,交门卫后外出。

  (四)无有效的出厂放行手续强行出厂者作旷工处理。

  (五)生产系统员工午餐时间不能外出。

  四、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条下列日期为休假日(若有变更预先公布):

  (一)休息日

  本公司固定休假日为每周星期日

  (二)法定休假日:

  (1)春节:3天(2)劳动节:3天

  (3)国庆节:3天(4)元旦节:1天

  (三)其他经公司决定的休假日。

  第十一条请、休假种类:

  类别

  具体规定

  事假/病假

  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请事假,一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需出具医院证明可申请病假。

  婚丧假

  本人结婚给假7天,子女结婚给假3天,兄弟姐妹结婚给假1天;

  本人之配偶、父母死亡给假7天,子女死亡给假6天,祖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给假3天;

  产假

  本人分娩者给假90天;配偶分娩者给假3天;

  规定休假日

  春节假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其中有3天为有薪假;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元旦:1天。

  (上表所述休假时间是一般规定,特殊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请假手续的办理:

  (一)员工请假3天(含)以内的,须经过部门主管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除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外还需由总经理批准,并交办公室备案。

  (二)部门主管不论请假天数多少,均需由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因疾病不能亲自请假的可让同事或家属代办,其余均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四条请假期满,未行续假或虽续假尚未准假而不到职的(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凡请假如发现有虚假情况的,以旷工论处。

  第十六条记录和表格的保存

  员工的考勤表、出门证等均由财务保管,保存期限为两年。

  企业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各部门于公司整体经营目标下能充分发挥能力而达成各自目标,切实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xx文件》、《xx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其中未作出规定的事项,遵照母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店长在本制度约束下,结合各门店(电影院)情况,拟订各门店(电影院)经营管理细则,按程序报批送审后,作为本制度的补充。

  第三条本制度以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xx公司有关经营管理规章制度为指导,以完成经营创收任务,规范管理为目标,坚持“个个肩上担责任,人人身上有指标”的运营管理原则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薪酬管理原则,对行政管理岗位和经营管理岗位采取差异化方式进行权责划分、工作分配和考核管理,刚性执行。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设执行董事1名,由母公司委派;总经理1名,由母公司推荐任命;总经理下辖办公室、营业部、财务部和各门店(电影院)。财务部由母公司和总经理共同管理,母公司负责委派财务部负责人(正职)或会计,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五条各部门设经理、副经理(即部门正、副职;办公室即主任、副主任)共1名,正职缺位由副职行使正职职权、承担正职责任。各门店(电影院)设店长1名,店长下辖组长(即影院值班经理)、影院服务人员。岗位编制如下:

  第六条执行董事职责

  (一)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呈报母公司批准后,监督总经理执行;

  (二)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呈报母公司批准后,监督总经理执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10万元);

  (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五)决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订公司增减资本、增减营业范围、增减营业规模的方案,呈报母公司批准后,监督总经理执行;

  (七)决定公司借款融资(融资后资产负债率<75%;借款融资额≤500万元;借款融资成本≤7.5%);

  (八)决定10万元以内的年度捐赠支出;

  (九)在已核定的年度人员编制范围内,决定人员聘用、部门负责人(部门正、副职)聘用、影院店长聘用,对不能尽职履职或尽职履职不力的管理人员及以下任职人员有免职、降职、停职的管理权;

  (十)监督各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总经理以下任职人员的处罚、奖励;

  (十一)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结合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决定管理人员及以下任职人员的薪酬发放;

  (十二)总额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内的,单台(项)固定资产购置费用在10万元(含增值税)以下的审批权;

  (十三)单项支出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批权;

  (十四)决定员工的政治学习计划和技能培养计划;

  (十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母公司授予的其他职权和责任。

  第七条总经理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拟订提交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组织实施经母公司批准(>5万元)和经执行董事批准的投资方案;

  (三)拟订提交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提交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在已核定的年度人员编制范围内,聘用或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用或解聘以外的人员;

  (六)拟订公司员工工资、福利、奖惩,拟订员工的政治学习计划和技能培养计划;

  (七)拟订总经理会议制度,呈报母公司批准后,组织召开总经理会议,审议批准授权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八)负责组织实施员工考核、考评;

  (九)负责管理各门店(电影院)店长,指导、督促、考核各电影院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副总经理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

  (二)协助总经理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业务规范和制度;

  (三)协助总经理组织、监督公司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四)协助总经理参与公司人才队伍、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五)完成总经理临时下达的任务,对总经理负责;

  (六)协助总经理管理各门店(电影院)店长,协助指导、督促、考核各电影院经营管理工作;

  (七)总经理缺位或不在岗时,代行总经理职权,承担总经理职责。

  第九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拟订办公室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办公室各项工作;

  (二)负责公司行政管理,协助总经理协调公司各部工作,督促和检查公司各部各项工作;

  (三)负责公司文件拟稿、打印、发放、呈报及信息收集和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四)负责公司来往文电的处理、报刊杂志收发,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五)负责公司各项会议的组织和来人来客的接待工作;

  (六)负责办公室各员工工作的指导、安排、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七)负责公司文件档案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公司公章、法人章管理工作,负责门店(电影院)公章管理;

  (九)负责协助总经理、财务部收集、整理信息,配合公司员工考核工作;

  (十)负责公司日常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

  (十一)负责收集、整理公司各部、各员工每日工作日记、每周工作总结和计划、每月工作总结(自评)和计划、半年及每年工作总结(自评)和计划,及时呈报、存档;

  (十二)负责组织员工的政治学习和技能学习;

  (十三)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对接、咨询、处理工作。

  第十条营业部经理/副经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营销策划、执行和回款,指导、协助各门店(电影院)营销策划、执行和回款;

  (二)负责公司宣传策划、执行,指导、协助各门店(电影院)宣传策划、执行;

  (三)主持营业部全面工作,负责营业部各员工工作的指导、安排、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四)负责公司及各门店(电影院)主营业范围内事项的市场行情、政策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提出优化调整的建议;

  (五)负责公司及各门店(电影院)主营业范围内事项的延伸项目的调研、储备和前期筹备工作;

  (六)负责公司主营业范围内对外合作的协商和方案的拟定,指导、协助各门店(电影院)主营业范围内对外合作的协商和方案的拟定;

  (七)负责公司借款融资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部经理/副经理职责

  (一)拟订公司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资产管理;

  (二)拟订公司的财务战略规划与年度财务计划,拟订公司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收支计划;

  (三)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与调配,完成日常收支及记账工作;

  (四)负责办理各种支票、汇票等收付款业务,负责库存现金、发票及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的管理;

  (五)负责公司现金、银行结存工作及日记账的编制与管理;

  (六)负责编制、解释和分析公司统一的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体系,分析与报告公司经营指标和经营业绩;

  (七)负责公司及各门店(电影院)税费申报工作;

  (八)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借款融资、项目拓展,拟订财务分析报告,作好成本控制、盈利分析和风险防范;

  (九)负责公司各部各员工考核工作;

  (十)负责公司财务工作,主持财务部全面工作,负责财务部各员工工作的指导、安排、督促、检查、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公司及各门店(电影院)营业款项的核对、回款工作;

  (十二)负责公司及各门店(电影院)支付系统的办理、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公司及各门店(电影院)财务账户、印章管理。

  第十二条店长职责

  (一)负责门店(电影院)经营和管理工作,主持门店(电影院)全面工作,承担门店(电影院)经营、管理、消防、安全、卫生等工作的主要责任;

  (二)拟订门店(电影院)经营和管理计划,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收入、现金流和利润目标任务;

  (三)不断学习、了解电影院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行政管理规定和扶持激励政策,合理处理电影院运营工作中发生的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防范法律、政策风险,争取对电影院经营、发展有利的扶持、激励和资助政策;

  (四)负责门店(电影院)营销和宣传的策划、执行和回款;

  (五)负责门店(电影院)资产管理,拟订资产购置计划;

  (六)负责门店(电影院)物资物料的管理;

  (七)负责门店(电影院)主营业范围内对外合作的协商和方案的拟定;

  (八)负责门店(电影院)各员工工作的指导、安排、督促、检查、考核工作及员工的聘用、解聘;

  (九)负责门店(电影院)票务结算、核对、回款工作;

  (十)负责门店(电影院)排片审核、电影宣发、票务补贴、广告赞助工作;

  (十一)负责分析、呈报门店(电影院)每月、每季、每半年和每年经营情况汇报,拟订开源节流、扭亏为盈或稳定创收的工作计划。

  第三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员录用

  第十三条办公室上年年末收集各部、各门店(电影院)人员聘用需求,拟订公司来年人员编制和聘用计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呈报母公司审议批准后,各部、各门店(电影院)即可根据母公司批复在人员不超标、人工成本不超预算的前提下自行组织或委托办公室组织人员招聘。

  第十四条组织人员招聘时,各部、各门店(电影院)需根据自身需求和工作需要,制订人员面试方案和笔试方案,试用前需向办公室报备后,方可实施。人员招聘报备材料如下(缺一不可):

  (一)个人简历,附近一年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二)面试登记表;

  (三)笔试答题。

  第十五条决定人员录用后,新进人员需先到办公室报道,办理试用申请表。新进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四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试用期有以下情形,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损失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十六条试用人员于报道时,应向办公室递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一)健康证;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个人履历,附近一年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第十七条人员聘用,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部门一般员工,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门店服务人员、组长,学历要求为中专及以上,有在同一服务行业三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的,可不对学历进行要求;部门负责人(正、副职)、店长,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副总经理,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学历;

  (二)录用员工年龄为18岁-35岁,经验丰富、岗位能力强的,可适当放宽;

  (三)残疾人(能胜任岗位工作的)、退役军人,优先录用,可放宽学历、年龄要求;少数民族,可放宽学历、年龄要求。

  第二章员工培养

  第十七条为保障员工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公司将加强员工思想政治修养作为提高员工素质的基础,要求办公室每月至少统一组织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或党内先进事例学习,每年每名员工参加学习次数不得低于10次;要求各店长每月至少统一组织一次各门店(电影院)政治理论学习或党内先进事例学习,每年每名员工参加学习次数不得低于6次。

  第十八条为强化员工岗位技能和增长员工行业知识,让员工、公司始终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屹立不倒,要求办公室、营业部轮流每月至少统一组织一次岗位技能培训学习或行业知识学习,每年每名员工参加学习次数不得低于10次;要求各店长每月至少统一组织一次各门店(电影院)岗位技能培训学习或行业知识学习,每年每名员工参加学习次数不得低于6次。

  第十九条公司储备人才或每年考核前三名管理人员及以下员工,公司可安排参加行业内研讨会、发布会、展销会和专业知识培训及讲座,公司报销差旅费(不发放出差补贴)、报名费(不超过3000元)。

  第二十条公司储备人才,公司可安排参加行业证书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通过考试取得行业证书后,公司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使用,员工不得将行业证书挂去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企业,公司报销首次考试报名费,若首次,通过考试取得行业证书的,公司报销首次考试考前培训费(不超过500元)。

  第三章人事档案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应作好公司人事档案管理,保证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人事档案按时间先后顺序存档,一人一档,档案材料包括:

  该员工参加人员招聘时的报备材料;该员工试用报道时按规定递交的材料;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工作总结(自评);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考核情况;每次受到奖惩的情况;每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的个人总结;每年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行业知识学习的个人总结;每次签订的劳动合同;辞职报告及批复;行业证书;员工评级升级材料;员工升职材料;员工资料卡。第二十三条人事档案材料属于公司高度机密,任何人不得私自翻看、泄露、借用人事档案材料。任何单位/个人需借出/调取人事档案材料,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同时批准,到办公室签订借出/调取人事档案材料保密协议后,办公室才能予以借出/调取。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种假期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具体如下:

  事假: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超过3次/3天,不得提前或跨年使用,否则每次/天扣罚绩效100元;病假:因病或非因工伤,不需休养治病的,事后补交医院购药凭证,确认为病假。因病或非因工伤,需休养治病的,需医院出具病休证明或经总经理批准的,确认为病假。年病休累计超过3个月的,按75%计发工资。年病休累计超过半年的,按60%计发工资。不需病休的病假,超过半天的按事假考勤;工伤:工伤或因工伤伤愈复发的,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或鉴定的,工伤期间工资照发;婚假:婚假需由总经理批假,不能分段使用,原则上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丧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给丧假2天。外地酌情计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产假:女性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性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男性员工之妻子生育期间,享受护理假20天。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第二十五条员工应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事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的应提前经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共同批准。

  第二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按以下情况核实后予以发放:

  (一)国家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上班的(例如:春节的大年三十、初一、初二,国庆节的10月1日、2日、3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基本工资)÷21.75×300%×天数;

  (二)法定休假期间(除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基本工资)÷21.75×200%×天数;

  (三)因影院行业服务的特殊性,电影院员工无周六周日,调休日安排员工上班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基本工资)÷21.75×200%×天数;

  (四)各部、各门店安排加班的,一律先提交《加班申请单》向办公室报备,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施行。

  第二十七条旷工规定:

  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视为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休假的,视为旷工;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打架斗殴、违规违纪致伤造成休息的,视为旷工;旷工每年累计不超过2次的,每次/天扣罚两个月绩效;旷工每年累计3次的,扣罚全年剩余绩效并立即予以辞退。第二十八条公司全体员工使用企业微信进行上下班考勤,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部负责核实。考勤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上班考勤,下午18:00下班考勤,各店长根据各门店(电影院)经营情况拟订考勤方案,报公司备案审查后由办公室统一录入企业微信进行考勤管理和监督。迟到/早退,每月不超过3次的,每次扣罚绩效50元;迟到/早退,每月超过3次的,予以公开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予以降级处罚,扣罚两个月全部绩效;迟早/早退,每月超过6次的,扣罚全年剩余绩效,予以辞退;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的,视为旷工。

  第五章人事评议

  第二十九条为使公司各项人事工作执行更公平、合理,凡公司员工奖惩、职务晋升、级别晋升、来年人员编制审议、来年人工成本预算及调薪方案审议等事项,需经人事评议审议后,才能予以公布和实施。公司不单独设立“人事评议委员会”,人事评议委员会职能并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总经理即为人事评议主任委员。

  第三十条人事评议定期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订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总经理可召开临时会议组织人事评议。

  第四部分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薪酬标准

  第三十一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职称)工资、绩效、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福利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第三十二条基本工资按员工等级对应的基本工资标准来支付,绩效按员工任职岗位对应的绩效标准核算后支付。

  第三十三条各门店(电影院)基本工资标准的制订,由各店长根据当年预算、收入任务和利润任务,拟订各门店(电影院)基本工资标准、考核发放方案,最终按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经财务部备案审查后,予以发放。津补贴中,店长以下员工仅享有15元/日的误餐补贴;各门店(电影院)员工按公司标准,均享有工龄工资、学历(职称)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福利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四条临时工指旺季时的临聘人员,按小时结算劳动报酬。聘用前需提前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劳动报酬不超过30元/小时。

  第三十五条公司为全体购买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是员工重要的福利,也是公司一项主要的成本项目。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基数,办公室需拟订方案,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予以实施。每三年,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适当调整。

  第三十六条员工从入职本公司当年开始计算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为:

  入职3-5年,10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10元;入职5年及以上,20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20元。第三十七条学历(职称)工资是指公司根据员工的学历、职称给予相应的工资。学历(职称)工资按月发放,不与考核挂钩,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具体如下:

  第三十八条试用期员工工资为1800元固定工资。享受公司除五险一金外的其他福利。

  第二章薪酬核发

  第三十九条员工薪酬的核算由办公室负责拟订,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发放。

  第四十条公司从员工薪酬中按月代扣代缴的个人应缴款项:

  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保、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应从薪酬中扣除的款项;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第四十一条绩效包括月度绩效和年度绩效,各占年绩效标准的50%。月度绩效按月发放,年度绩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绩效考核由母公司负责,财务部根据母公司考核结果发放执行董事、总经理绩效;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正、副职)、店长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财务部根据总经理考核结果予以发放;部门员工、各门店(电影院)员工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正、副职)、店长负责,财务部根据部门负责人(正、副职)、店长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第四十二条绩效考核依据由办公室协助财务部收集、整理、编制,财务部审核后分别报送考核负责人,作为考核依据,财务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考核结果,应及时向总经理、执行董事反映,提出更正建议。

  第四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权监督绩效考核或提交绩效考核相关依据,对绩效考核扣分事项或加分事项向执行董事、总经理或财务部负责人提交书面(匿名)的汇报材料(含事项的佐证材料),财务部负责核对核实后,纳入考核依据材料。

  第四十四条部门负责人(正、副职)/店长考核分低于120分(不含120分),主动向公司递交辞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予以留职察看/降职录用/降级录用/岗位调整/批准辞职等的处理;其他人员考核分低于120分(不含120分),主动向公司递交辞呈,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予以留职察看/降职录用/降级录用/岗位调整/批准辞职等的处理。考核规定、内容,详见《绩效考核表》。

  第四十五条考核分高于135分(含135分)全额发放绩效工资;考核分大于等于120分且小于等于134分,按考核分/权重总分的比例发放绩效工资。考核分=绩效考核表得分+加分项得分-扣分项扣分。

  第三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六条员工奖励分以下四种:

  嘉奖:每次绩效考核分加0.1分,最多加1分。每年10次及以上可在年度人事评议时晋升一级;记功:每次绩效考核加0.2分,最多加2分。每年3次及以上可在年度人事评议时晋升一级;大功:每次绩效考核加0.5分,最多加4分。每年2次及以上可在年度人事评议时晋升一级;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在公司例会、总经理办公会上提出表彰、学习的;拾金不昧、拾物不昧,价值500元及其以上者;热心服务,经客户、服务对象来电、来文、上门感谢者;有显著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忍受免为困难的工作任务作为楷模者。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对公司经营发展、营销拓展、制度优化、风险规避、降低经营成本等提出具体建议,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遇事遇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宜者;检举违规违纪违法或损害公司利益者;发现职守外隐患、纰漏、失误、错误,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造成损失损害的;获得县(区、镇)行政机关单位部门、母公司表彰,为公司赢得荣誉者。第四十九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遇到意外事故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失损害者;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损害者;对公司发展、项目推进有重大功绩者;获得市级及以上行政机关单位部门表彰,为公司赢得荣誉者。第五十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优秀员工:年终考核排名前三名者,评为年度优秀员工,每人一次性予以20xx元奖金;全勤奖:全年考勤,无旷工、无迟到早退、无事假、无病假者,每人一次性予以500元奖金;特殊贡献奖: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组织实施后,创造较大收入(≧100万元)和利润(≧20万元)者,每人一次性予以5000元奖金。第五十一条员工惩罚分为四种:

  警告:每次绩效考核扣1分,最多扣5分。每年3次及以上者,降级或降职;记过: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最多扣20分。每年3次及以上者,降级降职或予以辞退;大过:每次绩效考核扣15分,最多扣50分。每年2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扣罚全年剩余绩效;辞退:扣罚全年剩余绩效。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因过失造成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上班期间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节轻微者;妨碍工作或团队协作,情节轻微者;不服从主管、领导工作安排,情节轻微者;不按规定着装或佩戴证件或穿拖鞋上班者;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限期工作指令,无故不能如期完成,影响公司利益者;在公司及电影院喧哗、喧闹、嬉戏,妨碍他人工作不听劝告者;对同事恶意攻讦或诬告、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酗酒滋事影响个人及他人工作者;因过失造成工作失误,使公司财物、形象及他人财物、人生安全受到损害者;未经允许进入或携带、协助他人进入财务库房、办公室库房、电影院库房、电影院机房者。第五十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擅离职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损毁涂改公司文件或公物者;消极怠工或擅自调整工作安排,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屡劝不改者;对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个人泄露公司经营情况、工作情况、思路策略、文件方案,情节较轻者;擅自查阅、调取、泄露公司机密文件,情节较轻者;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未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五十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辞退(不发经济补偿):

  对同事暴力恐吓、威胁、妨害团队秩序者;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影响恶劣的;偷窃或侵占公司、他人财物经查事实者;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文件或公物者;未经许可,在外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合同期限内,受刑事处分者;一年中记大过2次,功过无法抵消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或电影院者;禁烟禁火区内吸烟动火者;擅离职守,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参加犯法组织;违反党纪国法的;对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个人泄露公司经营情况、工作情况、思路策略、文件方案,情节严重者;擅自查阅、调取、泄露公司机密文件,情节严重者。第五十六条功过抵消相关规定:

  嘉奖与警告抵消;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三次;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抵消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功过抵消以同一年度为限。

  第五部分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产管理

  第五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遵照母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理,必须呈报母公司批准后才予以实施。

  第五十八条公司固定资产的借贷、出租,由财务部负责。财务部根据资产情况和公司经营需求,于上年年末拟订资产借贷、出租预算和方案,报母公司批准后,作为财务部来年的经营工作收入、利润任务。

  第五十九条鉴于电影院行业特殊性,财务部应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求,拟订固定资产保险方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为固定资产投保。

  第二章财产管理

  第六十条公司财产分为四大类:

  办公用品类:桌椅、文件柜、电话座机、打印复印机、空调、电脑等,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场所、固定资产类建筑物,由财务部负责管理;设施设备类:电影放映相关设施设备及从事电影放映活动范围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如取票机、饮料机、展示柜、票务电脑等),由各门店(电影院)店长负责;低值易耗品类:办公用耗材、经营用耗材和原料等,用于办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用于经营活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由各门店(电影院)店长负责管理。第六十一条各部、各门店对所使用及保管的财务要定期检查、保养、核对,财产发生损害、遗失的,查明责任,由责任人进行赔偿、补偿后,由办公室和财务部协商后出具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需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六十二条采购事务,由财务部核定采购单价范围,办公室在采购单价范围内实施采购。采购流程:各部/门店提请采购需求—办公室提出意见—财务部提出意见、核定采购单价范围—总经理/执行董事审批—办公室采购—各部/门店领用自行保管—财务部登记

  第六十三条财务出入库管理。办公室采购后,记录采购入库登记,由各部/门店根据采购需求到办公室领出,办公室向财务部报备登记;各部/门店自行保管和处理领出的财务,各自作好本部/门店的领出入库、使用出库登记。

  第六十四条所有财物(低值易耗品、建筑物除外),必须作好资产标识,任何人不得损坏、涂改资产标识,每月各部/门店自行组织审查核对,每季度由财务部组织统一审查核对。

  第三章文件管理

  第六十五条公司文件指工作上的审批文件、来往文件、报告、会议文件、规定、合同、证书证件、电报书信、图书图表、账簿、登记文件等文件与图书。全部文件由公司安排管理,属于公司财物,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或使用。

  第六十六条公司文件由办公室和财务部根据各自职权,分别管理各项文件,机密文件由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人(正、副职)单独存档管理。公司文件不得擅自借用、影印、外传、泄露、遗失、损毁、涂改,拟稿文件经总经理、执行董事标注、修改的,视为公司文件,作为拟稿原件与正式文件一并保存。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的所有文件、公司人事档案文件和注明机密的文件,均为公司机密文件,任何人未经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共同批准,不得查阅、借用、影印、泄露机密文件,更不能遗失、损毁、涂改。

  第六十八条文件阅览后,阅览者必须签字确认,也可在空白处填写阅览意见。

  第六十九条文件借出,管理部门必须作好借用登记,在限定期限内归还,谁借用谁对文件负责。

  第四章印章管理

  第七十条公司印章指公司财务印章(如发票专用章)和公司印章(如公司/分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印章由财务部负责人(正、副职)进行保管,公司印章由办公室负责人(正、副职)进行保管。印章使用,必须先登记,经总经理/执行董事(根据各自权限)批准后,予以盖章。原则上,印章不能借出,负责人也不能将印章擅自带出公司。

  第七十一条制作公司印章需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呈报母公司批准后,公司指派专人承办,制作完成后及时交予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七十二条公司会议主要是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周例会、月总结会、季度总结会、半年及年度总结会、人事评议会、员工大会。公司各项会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前,办公室拟订会议议程,呈报总经理审核后,通知参会部门/门店及各人员;会议时,办公室作好会议记录和录音(重要会议);会议后,办公室应于24小时内完成会议纪要的拟稿、审批和存档,并通知各部/门店及各人员会议之决议。存档前,出席会议的各人员需在审批后的会议纪要上签字确认,也可在空白处填写个人意见。

  第七十三条会议基本要求:

  对事项、工作处理要形成决议或处理意见;各部/门店或各人提请审议的事项,由事项提请人自行收集整理相关文件材料进行汇报。文件材料准备不充分的事项,不予审议;(三)重要会议或重大事项,未经审核签发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前,不允许任何人泄露、讨论或恶意造谣。否则,视为泄露公司机密。第六章出差管理

  第七十四条差旅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出差需提前填报《出差申请单》,经总经理/执行董事批准后,方可安排出差。

  第七十五条凡与原出差申请单所规定的各项目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七十六条出差回公司应在一周内报账,月底结账前应将差旅费用结清,借据不允许跨月,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出差费用超出公司差旅费标准的,一律由出差人自行补贴。差率费标准如下:

  (一)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飞机、轮船、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二)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三)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或各地定点接待宾馆住宿。凡由接待单位协助统一安排住宿的,应告知接待单位住宿限额控制标准,并向其交纳住宿费。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四)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偿费用。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补贴标准为100元/人/天。出差人员应当自行安排用餐。凡由接待单位协助统一安排用餐的,应主动提前告知接待单位用餐控制标准,并自觉向其交纳伙食费。

  (五)公杂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及其他费用。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其中:省内每人每天50元,省外每人每天80元。

  (六)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七)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八)各部/门店应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七章运营管理

  第七十七条为有效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促进员工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的提升,公司给每名员工发放工作记录本,要求各员工养成记录、呈报工作日记的习惯。办公室统一收集每日工作日记,向总经理、执行董事呈报(工作日记记录单),工作日记呈报时间为9:00-10:00。禁止员工在上班期间拟写工作日记。

  第七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养成“善于总结经验与不足,事先计划再实施”的良好工作习惯,要求每名员工每周拟写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计划,半年/年工作总结、下半年/来年工作计划。

  第七十九条为保障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完成公司管理机制,公司设置“意见箱”,鼓励员工检举、揭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鼓励员工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鼓励员工发现公司运营、决策、执行中不合理或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员工利益的情况,及时反映或提出建议。不要求实名制,但对于恶意诬陷、造谣生事或诱导决策的行为,按公司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第六部分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金管控

  第八十条各项费用支付、报销,需财务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1000元≦)或执行董事(>1000元)批准后才能予以支付。

  第八十一条公司实行预算制,各项费用支出需上年年末拟订预算,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呈报母公司批准。对于即将超预算的支出项目,财务部负责人要及时向总经理、执行董事汇报,提出经费管控的建议。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八十二条鉴于电影院运营的特殊性,各门店(电影院)店长可在财务部借支1000元作为运营备用金,运营备用金的'作用仅为垫付支出或售卖找零,垫付支出后店长应及时报账补足运营备用金。运营备用金年末必须归还,财务部审核确认后,来年年初再次借出。运营备用金不足的或未归还的,在店长绩效中扣除。

  第八十三条原则上禁止员工预支或借支的行为,特殊情况下或垫付金额较大的(≧1000元),需财务部负责人审核,经总经理和执行董事同时批准后,才能预支或借支。工作事项完成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报销归还预支或借支,否则,在预支或借支人绩效中扣除。

  第八十四条各门店(电影院)每日营业款,需店长/组长于当日闭店前在管理系统中核对核实后,存入营业款保险箱中,次日向财务部交账。每日营业款不足、遗失的,由店长在次日垫付交账,店长自行找责任人追回。

  第二章融资投资

  第八十五条公司投资权限内的投资行为,财务部应提前作好投资分析,规避投资风险。投资的实施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经执行董事批准。公司投资权限以外的投资行为,财务部应及时制止,建议公司按程序向母公司呈报获批后再予以实施。

  第八十六条融资是公司的基本职能,公司应尽力创造有利的融资条件,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母公司的发展储备资金。营业部在公司融资权限内,尽力完成每年融资任务,或按照母公司的指示,配合开展融资工作。融资资金需母公司批准或上交母公司经母公司划拨后才能使用,财务部作好监管工作。

  第七部分其他管理制度

  第八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制度。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或总经理职权范围外的事项,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议、建议后,再执行或按程序呈报执行董事、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由总经理临时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参会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负责人(正、副职)、各店长。总经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参会。

  第八十八条营销管理制度。营销是公司的先驱力量,公司本着“以人为本,多劳多得”的原则,要求员工保持“主人翁”的心态,紧抓严抓以保障公司利益,相关规定如下:

  (一)公司营销工作主要由营业部和各店长负责,为发挥员工“主人翁”的作用,公司要求每名员工每月承担基础营销任务,未完成基础营销任务的,在该员工绩效中扣罚相应未完成基础营销任务金额的绩效,基础营销任务不计入《绩效考核表》的考核内容中,也不计入营业部和各门店(电影院)营销任务指标和营销任务考核中。基础营销任务指标如下:

  (二)任何公司员工为公司带来营销收入,公司予以发放营销佣金。佣金提取坚持“谁营销谁受益,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营销者负责回款,回款后根据回款情况按比例提取佣金。佣金提取比例如下:

  (三)各项营销应按公司核定的营销价格进行营销,低于营销价格的,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是否营销、回款要求和佣金提取比例。各项营销内容价格的核定,需上年年末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呈报母公司批准;

  (四)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为公司带来营销收入并全额回款的,公司予以发放营销佣金,佣金个税由公司代扣,佣金提取比例为:广告发布类12%,电影票销售类8%,补贴类5%,赞助类10%,场地租用类18%;

  (五)若因营销人员工作失误、恶意破坏,导致营销不能回款造成坏账、呆账的,扣罚营销人员全年剩余绩效用于弥补公司损失;

  (六)营销收入不能以资金形式回款或不能全部以资金形式回款的,需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才能以收取资产或等价、足值货物来抵消营销回款资金。

  第八十九条集中采购制度。公司频繁的同一采购项目,如卖品原料、票纸、办公用纸等,由财务部核定采购单价范围,办公室经市场三方比价后,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签订年度采购/供应合同(一年一签),定点采购(仅当年或12个月期限内)。

  第九十条行政审批流程。

  请假:请假人→部门负责人→总经理;请假人→店长。文件: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店长→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店长→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职权范围外);经办人→财务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部提请的文件)。合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店长→律师→办公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店长→律师→办公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职权范围外)。报销、付款: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店长→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店长→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职权范围外)。办公用章审批: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店长→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店长→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职权范围外)。财务用章审批:经办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加班:部门负责人/店长→办公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出差: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店长→总经理。接待:部门负责人/店长→办公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薪酬:办公室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第九十一条业务接待管理制度。业务接待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业务接待费可用于公司因对外联络、洽商公务、商务谈判、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所发生的就餐支出。

  第九十二条接待用餐的陪同人数应严格予以控制,与业务活动不相关人员一律不得参与用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省内每餐接待标准不得超过450元/人/餐,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等省外发达地区的接待标准可适当上浮,但不超过600元/人/餐。工作餐的标准为50元/人/餐。

  企业管理制度 篇11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辆保修申请单》《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办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办主管申请调派,总经办行政部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办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办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办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办、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7)、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20)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3)、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

  (25)、个人形象

  a.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6)、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7)、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公司关于员工私车公用做出如下规定

  (1)选择一、由公司统一对私车公用的员工统一按照职别、岗位、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分类进行补贴(见详表),在指定时间由车辆使用人到财务部门发放领取;并在领取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2)选择二、

  A、由公司统一按照用车里程数进行用车补贴,每百公里补贴20元;

  B、每次出车前由私车驾驶员在总经办进行里程数、油耗底数登记,并由总经办审核里程数、油耗数;

  C、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私车公用数量进行里程数、油耗数统计,与次月5日前统计汇总完毕通报财务部;

  D、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E、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的时间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补贴,并要求提供与车辆使用用相关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F、私车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记和统计中不得虚报里程数、虚报出行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当月所有车辆补贴。

  企业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辖区内取得经营资质的各类别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及做好相关实施记录。

  第四条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管理责任。

  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规定;各区、县级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内机动车维修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定期组织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政府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因企业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爆炸、触电、机械伤害以及其他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的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须与各安全生产岗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配套资金的落实,规范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持证上岗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当配合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应当严格落实。

  第十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时,机动车维修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三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熟识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各工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相应工位进行公示,提醒和规范各岗位工作人员的生产操作。

  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每季度召开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查找、分析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帐和档案管理制度,记录每次安全生产会议及检查情况,妥善保管备查。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支出,主要包括: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维护更新、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

  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制定有关火灾、食物中毒、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危险品车辆维修企业必须根据承修危运车辆所涉及的危化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指挥架构、通信联络、报告程序、应急设备的储备和处理措施等内容。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危险品车辆维修企业每年演练不少于2次。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生产经营场地的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消防安全、生产设备安全和生产操作安全。

  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参照《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指引》(穗维管[20xx]43号)要求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向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负责,及时报告安全生产隐患,并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意见。

  机动车维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应当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和生产场地进行考核。企业应当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再教育,对生产场地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予以整改。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有关制度和措施。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范,未建立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安全生产管理记录不齐全的,限期15天整改;拒绝整改的,由经营所在地维管部门进行通报。

  集团式经营企业或连锁经营企业,子公司或分支机构违反本规范的,追究其上级主管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企业管理制度 篇13

  企业为了更好地进行物料与仓储管理工作,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管理行为,包括企业物质消耗定额管理制度、用料预算和存量管理办法以及物料领用制度等,各项文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第一条物资消耗定额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技术经济指标,是正确确定物资需要量,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成本和经济等两种核算的基础。实行限额供料是有计划地合理利用和节约原材料的有效手段。

  第二条物资消耗定额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厂生产的具体条件,结合产品结构和工艺要求,以理论计算和技术测定为主,以经验估计和统计分析为辅来制订最经济、合理的消耗定额。

  第三条物资消耗定额分工艺和非工艺消耗定额两部分:

  工艺消耗定额: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指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消耗,如六角钢、氧化铝等。工艺性辅助材料消耗――工艺需要耗用而又未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如石蜡、苏州土等。

  非工艺性定额:指废品、材料代用,设备调整等三种损耗,但不包括途耗磅差、库耗等(此部分作仓库盘盈亏处理)。

  (二)用料预算方法:

  第一条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拟定用料预算;

  第二条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保养计划的材料耗用基准,按科别(产品表)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拟定用料预算,其杂务用品直接依过去实际领用数量,并考虑库存情况,拟定次月用料预算;

  第三条订货生产的用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用料基准,逐批拟定产品用料预算,其它材料直接由使用单位定期拟定用料预算。

  (三)存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物料管理单位依材料预算用量,交货所需时间、需要资金、仓储容量,变质速率及危险性等各种因素,选用适当管理方法以“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列示各项材料的管理点,连同设定材料呈主管核准后,作为存量管理的基准,并拟“常备材料控制表”进出口行存量管理作业,但材料存量基准设定因素变动足以影响管理点时,物料理管理单位应及时修正存量管理基准;

  第二条由物料管理单位依据预算用量及库存情况实施管理(管理办法由各公司自定)

  (四)物料领用制度

  第一条凡属本公司自办或代办的材料使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国产等两种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填表时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质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第二条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准后,由物质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第三条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和国产等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定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经给办理审核发料;

  第四条坚持、维护等两种材料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期程、维护等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审核后,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购买;

  第五条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工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签名后,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第六条各单位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企业管理制度 篇14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10~50元,不系帽带罚5元。

  高空作业和规定工程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1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款20~50元。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

  严禁酒后上班,如发现立即停工,并罚款50元。

  所有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许操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定机人员如果随便交给他人操作,属不负责任,重罚200元,造成事故要承担责任和损失。

  机械设备停滞或进行清理、保养时,操作人员必须将电源切断并锁好电箱,如果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每次罚款200元,如果发生事故,操作人员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和损失。

  宿舍内乱接电器,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50元,由此造成的事故均由个人负责。

  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50元,所拉电线发现裸露线的罚款50元,由此造成事故由拉线电工负责全部责任。

  在进行电气焊气割时,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将切割物清除,以防切割物引燃周围物品,发现对切割物不随时清除的每次罚作业班组100元,由此引发火灾事故的由作业班组赔偿全部损失。

  在高空作业,严禁开玩笑、吵架,发现在高空作业中开玩笑的罚款100元,打架的罚款200元以上,造成后果,追究法律责任并赔偿事故的全部损失。

  从楼上向下抛杂物者,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如果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则要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或偷工减料罚施工班组3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如有人乘吊篮上下,每人一次罚款50元,吊篮工作人员罚款50元,人货电梯如果超载,发现一次罚电梯司机100元。电梯门、防护门不关好,每次罚电梯司机50元。

  施工现场和仓库不准抽烟,发现一次罚款5元,电气焊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氧气、乙炔距离必须大于10米,并且要有可靠隔离,违章施工的罚款50元,造成后果施工班组要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严格使用塔吊,不允许超载,如果超负荷使用罚款200元,若由此引起安全事故,指挥者均要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要严格作用安全四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触电保护器),按规定做好四口五临边(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中,五临边:基坑临边、建筑物楼层外侧边、屋面外侧边、阳台外侧边、外挑料台外侧边)的防护措施,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有一个部位不符合要求的罚操作班组100元。

  严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对责任人罚款不少于100~1000元,责任人自身受伤的按规定不视为工伤,不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未做到工完场清料清的每处罚班组100元,材料堆放不整齐的处罚100元。

  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管理指挥的处罚200元。

  未按规定进行产品保护的每处罚班组50~100元。

  不得在成品路面及地面上乱倒砂浆及建筑杂物,否则每处罚款50元。

  小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20元,大钢模板乱打洞,每个洞罚500元,损坏小钢模板罚款150元/m2,损坏大钢模板罚款500元/m2,乱割脚手钢管,每根罚款20元。

  不按配模方案乱割竹胶板,罚款40元/m2,乱割方木,每根罚款50元,乱锯脚手板跳板,每块罚款50元。

  抹灰用素灰罩面及砂浆内乱加干水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在清理垃圾杂物时浇捣混凝土时每发现一只扣件,罚班组10元,一只回形卡件罚款5元。垃圾装袋处理时发现扣件、回形卡件按总袋数平均罚施工班组10元。

  钢筋绑扎完成后,每发现一把扎丝罚款20元,用于固定的钢筋未拆除每根罚款20元。支完模板,模板钉丢失,每根模板钉罚款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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