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08 10:47:38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精选15篇)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

  一、目的

  1、加强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服务水平,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

  2、调动员工进取性,强化员工的职责意识和目标导向,促使员工不断地改善和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1、公司所有部门;

  2、公司除领导班子成员、试用期员工以外的所有在职员工。

  三、考核周期

  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具体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月考核周期,年度考核取该年12个月考核结果的平均值。

  四、考核原则

  1、指标量化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优先原则,难以量化的指标必须具体。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可行性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是能够到达的。

  4、绩效改善与提升原则。经过与员工进行绩效沟通,帮忙员工全面客观地了解自身不足和优势,促进其绩效得到改善、提升。

  5、监督和控制原则。对绩效考核过程和绩效工资二次分配进行监督和控制。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工资总额挂钩,作为年底评选优秀单位的主要参考依据;

  2、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金发放、薪资增减、职级升降、评选先进的依据。

  六、考核的组织与职责

  1、公司设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组成,总经理任组长。职责:一是负责对考核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二是负责对争议、申诉问题的裁定。

  2、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评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每月对职能部门、项目部、专业公司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景的审核以及日常工作、临时工作的抽查、评分;负责月度考核结果的公示、报批。

  七、考核对象

  分为部门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部分。

  八、部门考核

  (一)考核依据

  1、公司年度、月度计划工作;

  2、与公司签订的目标管理职责书;

  3、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4、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相关工作制度、标准以及重要的会议决议;

  5、部门工作职责。

  (二)考核资料

  1、对项目部的考核资料。项目部综合收费(含水、电费)指标考核按照《项目部提成工资计提分配办法》执行,部门管理业绩按照以下资料进行考核。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公司核定的项目部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景进行考核。

  (2)服务指标(3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按照公司确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对项目部进行抽查、评分。

  (3)管理指标(2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从公司财务指标、客户指标、基础管理指标、学习改善指标四方面进行考核。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供给。

  以上对项目部考核资料详见《项目部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1)

  2、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考核资料

  (1)月度计划重点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月度计划重点工作完成情景进行考核。

  (2)日常工作(40分)

  由公司考评小组将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日常各项工作列成各项量化指标,每月对其进行抽查、评分。

  (3)临时工作(10分)

  当月公司领导或公司突发事件临时安排给部门的重要工作,如当月部门无临时工作,分值列入日常工作范围。

  (4)月度计划及时性与编制质量(10分)

  按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要求,对月度计划编制的时效性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负责供给。

  以上对职能部门专业公司考核资料详见《职能部门专业公司月度绩效考核表》(附件2)

  (三)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额计算

  1、考核结果与部门绩效工资总额兑现的计算系数

  绩效成绩区间 对应绩效工资系数

  分数>97 11

  93≤分数≤97 1

  90≤分数<93 0.95

  87≤分数<90 0.9

  84≤分数<87 0.85

  81≤分数<84 0.8

  78≤分数<81 0.75

  75≤分数<78 0.7

  72≤分数<75 0.65

  69≤分数<72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生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进生态市建设,全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态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用于奖励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恢复、农村区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等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生态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700万元,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和“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根据轻重缓急,每年安排一次。

  第四条生态专项资金的奖励范围

  1、生态镇村建设:包括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省级生态乡镇建设、绍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建设,各级生态村建设等;

  2、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保护与建设:包括市级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区建设等;

  3、农村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乡镇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集镇污水湿地生态化处理设施建设、生活污水输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管网收集系统建设等;

  4、“绿色”单位创建:包括“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和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等;

  5、工业企业的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

  6、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7、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建设;

  8、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点项目。

  第五条生态专项资金的申请条件

  申请生态专项资金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投资主体,市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不纳入奖励范围;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生态市建设规划;

  3、申报项目必须为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实施的项目;

  4、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5、申请单位在近两年内没有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和财经违法违纪行为;

  6、项目已建成并通过验收。建设周期超过一年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必须超过60%。

  第六条生态专项资金的申请程序

  1、符合生态专项资金奖励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投资者提出申请。

  2、申请生态专项资金,须同时报送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批文、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计划)、项目经费预(决)算、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经济和社会生态效益(绩效)分析、项目已建成或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有关文件、资料。

  3、申请生态专项资金截止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二月底,逾期不予受理。

  第七条生态专项资金的奖励审批

  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生态专项资金奖励范围和原则,结合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重点及实际情况,由市生态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八条生态专项资金的奖励标准

  1、创建为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奖励30万元;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村的,奖励15万元。

  2、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的,奖励20万元;创建为省级生态村的,奖励10万元。

  3、创建为绍兴市级生态乡镇(街道)的,奖励10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生态村的,奖励5万元。

  4、创建为上虞市级生态村的,奖励1万元。

  5、创建为国家级“绿色”社区的,奖励5万元;省级“绿色”社区的,奖励2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绿色”社区的,奖励1万元。

  6、创建为省级“绿色”医院的,奖励3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绿色”医院的,奖励1万元。

  7、创建为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奖励5万元;省级“绿色”学校的,奖励2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绿色”学校的,奖励1万元。

  8、创建为省级“绿色”饭店的,奖励2万元;创建为绍兴市级“绿色”饭店的,奖励1万元。

  9、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奖励2万元。

  10、创建为市级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每个奖励15万元(对创建合格水源保护区投资较大的,按照投资总额的50%予以奖励)。已完成创建的市级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按《合格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基本标准》进行年度考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每个奖励5万元。

  11、创建为国家级有机食品基地的,奖励8万元;

  12、工业企业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首次认证的,奖励2万元;工业企业通过环境标志产品首次认证的,奖励2万元。

  13、乡镇(街道)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每家奖励50万元,集镇生活污水湿地生态化处理设施建设每个奖励20万元。

  14、其他项目奖励的具体额度根据投资规模、生态社会效益等确定。

  第九条生态专项资金的拨付

  市生态办、市财政局根据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项目和额度。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生态专项资金有节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生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1、生态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2、项目投资主体应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生态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向市生态办、市财政局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4、生态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生态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生态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收回生态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生态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3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状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带给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职责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个性事件能够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 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 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比较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状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个性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 考核资料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状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资料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状况、知会潜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资料,具体考核项目资料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资料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 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推荐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 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状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善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 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状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员工的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则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宗旨在于:

  1、考察员工的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薪酬、晋升、退职管理的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有效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

  第二条:绩效管理是指上级为了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员工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所做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绩效考核是指上级对直接下级的工作结果进行定期的评估,是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第五条:员工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档案,诗司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基础性材料,必须妥善保管。

  第六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内所有正式签约的员工;试用期(见习期)人员的考核,不属于本制度范围,由公司招聘与录用制度做出具体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观念,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受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受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下属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参与性,各级管理者必须随时与下属进行沟通。

  第二章

  第一条: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其基本程序为:

  第二条:制定绩效目标:

  1、根据当月(或考核周期)公司各部门的要求和期望,确定当月(或考核周期)工作目标;

  2、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2.1.部门量化指标:针对部门可以量化的关键业绩指标;(此项权重为40%)

  2.2.部门非量化指标:针对部门不能量化但对公司和部门业绩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标;(此项权重为15%)

  2.3.追加目标和任务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5%)

  2.4.部门管理与改进状况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2.5.培训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10%)

  2.6.现场管理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7.其他任务的考核。(此项权重为5%)

  2.8.责任事故的考核:实行总分否决制。分重责任事故、一般责任事故、轻微责任事故。

  2.9.假期的考核:按《考勤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各部门的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以上原则设定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呈报上级主管领导确认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部门下属员工的绩效考核有各部门立进行,部门负责人确认并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各部门考核表见附后。

  第三条:建立工作期望:

  1、为了确保员工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实现有效的自我控制,各级部门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领导,在填具考核表后,必须与所辖员工就考核表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沟通;

  2、沟通的基本内容包括:

  2.1.期望员工达到的业绩标准;

  2.2.衡量业绩的方法和手段;

  2.3.实现业绩的主要控制点;

  2.4.管理者在下属达成业绩过程中应提供的指导和助;

  2.5.出现意外情况的处理方式;

  2.6.员工个人发展与改进要点与指导等。

  3、在沟通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完成工作业绩。

  第四条:管理者必须在下属绩效形成过程中予以有效的指导,并把下属在业绩形成过程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良好的表现,如实随时记录在“行为指导记录”中,以便为实施绩效管理积累客观依据。

  第五条:各级主管领导在考核时,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评价记录,以便进行考核面谈。

  第六条:在考核结束后,各级主管领导就突出的问题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绩效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月(或考核周期)的绩效改进目标;

  3、在面谈交流互动过程中,确定下月(或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

  第七条:考核的结果,采用个人自评,上级主管领导考评,报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交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审核。

  第八条:绩效考核小组负责人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审核或调整后(如需要),呈报总经理核准,财务部门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九条:考核资料必须严格管理,一经考核结束,部长级或以上人员的考核资料由财务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副部长级及以下人员的考核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将原始表格归档备查。

  第十条:任何员工对自己的考核结果不满,可以在一周内向上一级主管投诉,接到投诉的主管领导,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组织有关人员对投诉者进行再次评估。

  第三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一条:公司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应用考核结果。

  第二条:月度考核总分100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a级绩效工资:优秀(称职)考核得分90分以上

  b级绩效工资:良好(比较称职)考核得分75---90分

  c级绩效工资:中(基本称职)考核得分6075分

  d级绩效工资:差(不称职)考核得分60分以下

  注:月薪=平均工资+岗位工资+商保费+绩效工资

  考核结果按以上等级享受绩效工资,部门负责人以下员工的等级绩效工资在部门考核得分的基础上进行考核并享受等级绩效工资。责任事故重点考核当事责任者。

  第三条:不良事故。当月发生重责任事故一起,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时,否决总分40分;当月发生一起一般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的,否决总分20分;当月发生一起轻微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的,否决总分10分。

  第四条:考核结果与员工利益的相关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月度绩效工资的确认;

  2、年度奖金的分配;

  3、晋职资格的确认;

  4、培训资格的确认;

  5、其他资格的确认。

  第五条:月度考核成绩的关系为:

  1、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免当月绩效工资;

  2、连续三次考核不称职者,警告处理;

  3、累积四次考核不称职者,降一级处理;

  4、累积五次考核不称职者,劝退并降二级处理;

  5、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条:年度奖金的关系为:

  1、年内考核三次不称职者,为当年度考核不称职,免年度奖;

  2、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辞退;

  3、其他考核等级的享受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第七条:晋职资格的关系为: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免晋职;

  2、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称职以上(含基本称职)者,有晋职资格;

  3、累积五次月度考核成绩为优秀者,可晋职;

  第八条:培训资格的确认:

  1、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各级主管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2、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部长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的职业培训计划。

  3、部长及部长以上人员的脱产培训条件,见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凡涉及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中绩效考核的,按正常考核后再对照规定予以结算。凡出现涉及公司管理规定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时,均实行单项否决,取消绩效工资并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定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在人事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由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4、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一般公司都会有绩效考核,那么小编就给家分享关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希望对家有用!

  目的

  对员工的绩效进行客观、公平的评价和考核,以此为基础助员工进行能力提升和工作改进,并据此开展员工的奖励、提薪、晋升、能力开发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适用范围

  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下人员,包括试用期的员工。

  规范

  3.1总则

  3.1.1本制度与公司其它制度同时适用。

  3.1.2公司绩效考核采用两级考核方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各部门绩效,各部门组织考核本部门员工绩效。

  3.1.3员工绩效考核采用KPI考核方式。

  3.1.4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部门经理绩效考核每年一次。

  3.1.5绩效管理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各部门协助执行。

  3.1.6绩效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3.1.7公司绩效考核年度为当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2考核范围

  3.2.1公司绩效考核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下人员,包括试用期的员工。

  3.2.2在绩效考核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绩效考核资格:

  a有旷工行为的;

  b事假累计超过(含)5日的;

  c病假累计超过(含)10日的;

  d参加公司培训后,经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

  e在工作中出现重过失的;

  f提出离职的。

  3.2.3部门经理绩效考核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

  3.2.4总监以上人员绩效考核由集团公司进行。

  3.3考核方式

  3.3.1各岗位采用KPI绩效考核方式。

  3.3.2KPI绩效考核

  3.3.2.1关键绩效指标的五个方面及评分权重:

  a个人素质10%

  b工作态度10%

  c专业知识10%

  d工作能力20%

  e工作业绩50%

  3.3.2.2KPI考核由被考核人部门经理考核、直接主管考核与自我考核组成。

  3.4考核程序

  3.4.1绩效考核准备

  人事行政部准备好各岗位绩效考核表格。

  3.4.2绩效考核开始

  各考核人根据表格内容要求给予被考核人相应的评分。

  3.4.3考核评分结束后,人事行政部收集考核表,统计考核分数。

  3.4.4最终考核结果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有效。

  3.4.5绩效考核结果生效后,任何人不得改动。

  3.5绩效考核结果划分

  员工绩效考核成绩以部门为单位(制造部以班为单位)按1:2:6:1的`比例分为A、B、C、D四个等级。

  3.6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3.6.1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发放、培训发展、工作调配、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

  3.6.2对绩效考核各等级按以下标准给予绩效奖金奖惩:

  A等:发给被考核人绩效奖金基数的120%~130%;

  B等:发给被考核人绩效奖金基数的100%~110%;

  C等:发给被考核人绩效奖金基数的100%;

  D等:被考核人该考核期内无绩效奖金。

  3.6.3绩效考核员工绩效奖金按如下规定执行:

  制造部季度绩效奖金依据季度生产量决定,其它各部门绩效奖金由发货量决定。

  3.6.4培训发展:考核成绩突出者享有公司重点培训学习机会。

  3.6.5工作调配:考核成绩突出者享有公司提供的岗位发展机会。

  3.6.6晋升:考核成绩作为员工晋升的参考依据。

  3.6.7调薪:在一个考核年度内,绩效考核成绩连续三次为“A”等的,岗位工资提高一级。

  3.6.8在一个考核年度内,有二次绩效考核成绩为“D”等的,下岗培训或调岗;有三次考核成绩为“D”等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3.7绩效考核时间

  3.7.1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在下季度首月进行,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束。

  3.7.2部门经理人员绩效考核在次年首月进行,二十个工作日内结束。

  3.8绩效馈

  3.8.1绩效馈不仅是对被考核人公布考核结果,更重要的是给被考核人指出其优点和缺点,并助其分析原因,制定绩效改进方案,从而促进员工绩效的提高。

  3.8.2绩效馈在绩效考核结束后一星期内进行,由被考核人的直接上级安排一对一的面谈,被考核人的个人考核资料对其本人公开。

  3.9绩效考核仲裁

  3.9.1被考核人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绩效面谈结束之后的一星期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仲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9.2人事行政部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请后,在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绩效考核仲裁员会进行仲裁。

  3.9.3绩效考核仲裁员会是临时机构,由5名员组成,构成如下:

  a人事行政部经理

  b被考核人所在部门经理

  c被考核人本部门工作协作人员

  d其它部门与被考核人有工作关系的协作人员

  e被考核人直接下级或同级别的员工

  3.9.4绩效考核仲裁员会在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查阅有关记录资料后做出裁决。裁决应在全体员和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宣布。该裁决具有最终效力。

  其他

  4.1本制度所规定事项,若需修订时,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将修订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4.2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人事行政部。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德通公司正式录用员工。(销售部、后勤人员或试用期员工除外)

  第三条:考核原则

  客观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自主原则: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公开原则: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反馈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改进原则: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ⅰ类员工:车间生产人员;

  ⅱ类员工:基层管理人员;

  ⅲ类员工:管理人员;

  第五条:考核内容

  考核根据工作标准的关键指标进行考核。

  第六条:考核类型

  员工绩效考核分为月度、季度、年度考核3种,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三章考核实施

  第七条:考核权责

  总经理:对于副总、销售、行政、财务部进行追踪。

  副总:对于生产、技术、采购、品管、动力部第一负责人进行评分。

  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具体实施,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评分;

  综合管理部: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对绩效考核的总体原则、绩效考核的方法及绩效考核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组织、指导、督促考核的实施过程。

  第八条:考核等级对照表(ⅱ、ⅲ类人员适用)

  考核得分

  考核结果及等级

  绩效系数

  95(含)以上

  绩效特优(a)

  1

  90-95分

  绩效优秀(b)

  0.8

  80-89分

  绩效良好(c)

  0.7

  60-79分

  绩效达标(d)

  0.5

  60分以下

  绩效不合格(e)

  0.1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总经理室每月30日前对公司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2.副总每月29日前对所属各部门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3.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每月27日前对本部门人员上月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确定等级;

  第十条:工资核算

  1、ⅱ类员工与ⅲ类人员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其他补贴

  备注:其中各部门基本工资详见表一,由总经理确定该员工基本工资

  工资等级

  第五档

  第四档

  第三档

  第二档

  第一档

  管理职系

  备注

  1

  5000

  3500

  3000

  2500

  20xx

  经理

  2

  4500

  3500

  3000

  2800

  2200

  主任

  3

  4000

  3500

  2800

  2500

  20xx

  主管

  4

  3500

  2500

  20xx

  1500

  1200

  其他人员

  表一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表

  2、ⅱ类员工与ⅲ类人员绩效工资=预定绩效工资x个人考核绩效系数

  备注:其中各部门绩效工资详见表二,由总经理确定该员工绩效工资

  表二绩效工资上下限额度

  3、i类人员月工资=ⅰ类计件工资+考核奖50元

  职等

  职级

  下限

  上限

  管理职系

  备注

  a

  a1

  500

  800

  经理

  b

  b1

  300

  500

  主任

  c

  c1

  200

  400

  主管

  d

  d1

  100

  300

  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考核流程

  第四章考核面谈与绩效改进

  第十二条:考核面谈

  员工考核的核心是结合工作计划和目标,干部对下属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对工作思路和绩效改进上提供帮助,因此每次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应被考核者进行考核面谈。

  考核面谈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就绩效改进与能力提升所进行的沟通应做到:

  (1)分析、确认、显示被考核者的强项及弱点,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帮助考核者发挥强项、改进弱点;

  (2)反映被考核者现阶段的工作表现;对被考核者提出期望并订立下阶段的目标,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意见;

  (3)明晰被考核者发展及对培训的需要,以便日后承担并更加出色有效地完成工作;

  第十三条:绩效改进

  考核人员跟被考核人员面谈后应达成一致绩效改进计划(如:进行培训,调动工作岗位,重新分配工作职能等),并将此计划作为下一阶段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培训、转岗

  经过考核不合格人员,部门针对考核反映出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不合格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培训,培训后考核仍不达标者或者连续2次考核达标但成绩为70分以下给予调离原岗位处理;

  第十五条:晋升、调薪

  年度考核优秀(b等)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职务晋升,以促进其工作积极性,继续发挥优势,承担更大工作职责;晋升时机不成熟时,但员工考核绩效特优,可视情况调整其薪津与级别,以提高其积极性;

  第十六条:评选优秀员工

  各类人员考核为优秀者(a等)自动成为该部门优秀员工。

  第十七条:其他奖励

  各类人员月度或年度考核特优(a等),可视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备注

  以上几张运用方式作为考核结果一种参考,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第六章考核结果管理

  第十九条: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因客观环境的变化,员工需要调整工作计划、绩效考核标准时,经考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进行调整和修正。考核结束后行政办还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考核结果重新进行评定;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行政办应在每月5日前将结果反馈给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将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人员。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过程中的任何评价和资料都属于保密资料,将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对被考核者本人、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办主管,对其他人员一律保密,考核结果由行政办存档。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与部门负责人沟通来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行政办提出申诉,行政办需在接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行政办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二0一0年十一月起实施。

  第二十五条:附件各岗位工作标准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6

  第一条:本制度是对销售部门主管级别(含)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客观的评价,并运用评价结果,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一项目重要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二条: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对管理人员的定期绩效评价,为薪资调整、职务变更、岗位调动、培训等认识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绩效考核采用绝对标准方式,既考评人按照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与任务计划、企业规章制度进行考核。

  第四条:绩效考核的程序和内容、要素和标准等运用做了规定。

  第五条:跟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下,销售人员和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的在岗人员。

  第六条:绩效考核程序参考行政工作运行程序。

  第七条:考核依据基准主要包括: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和任务计划,企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考核的内容主要分为任务绩效和管理绩效两方面。

  (1) 任务绩效是指个人和部门任务完成情况。

  本职工作质量:常规工作合格率、“客户”满意率,责任行为到位率。

  本职工作数量: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总量(有效负荷、超额或提前。)

  本职责任事故:一般性责任事故出现频率。(举例:丢失客户)

  额外工作任务:上级领导领事交办的工作任务。

  (2) 管理绩效 (管理人员角色行为到位制度)

  纪律性:服从领导指挥、遵规守纪、有效管理控制。

  组织意识:横向沟通、妥协、合作。

  团队建设:部署团队和谐、进取。

  忠诚性:维护(不非法侵占)企业利益,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

  工作创新:为提高部门或组织未来绩效所做的工作贡献。

  第九条:对绩效考核每个因素的评价标准采用四等级记分,记分含义如下:

  4分:良好,明显超出岗位要求;

  3分:较好,总体满足岗位要求;

  2分:尚可,与岗位要求稍有差距;

  1分:差,不能达到岗位要求

  考核总评结果采用五级制,评价含义分为:

  A, 卓越

  B, 良好

  C, 达到要求

  D, 有待改进

  E, 不能胜任

  第十条: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日常考核每季度一次。

  绩效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各岗位人员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为其上级,人力资源部为其提供基础支持和服务。

  第十二条:个人岗位描述要由上级提前制定,在工作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要不断修正,修正条款附在原件后,双方签字并抱人力资源部被案。

  第十三条:考核对象在直接上级的领导下,根据岗位目标和上级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计划拟订《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经直接上级审定签字后成为岗位年度绩

  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应包括预算内容。

  第十四条:考核对象按照《个人年度目标计划书》,根据不同时期加工重点和工作任务变化情况拟订《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经直接上级审定签字后成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个人季度目标计划书》应包括预算内容。

  第十五条:在考核期内,如有重要工作任何和目标变化,考核对象须及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计划书内。

  第十六条:日常考核由由直接上级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定期对其进行简要的评估,并记录在案。考核者有义务将日常观察的评估印象与考核对象进行沟通,指导其改进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期末,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人员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评估依据由四方面构成。

  (1) 个人年度总结。被考核者预先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书》,并在人力资源部安排的双边述职会议上进行述职。

  (2) 直接上级日常考核评估记录和年度综合评估意见。

  (3) 横向部门主管人员评估意见。

  (4) 隔级上级和企业外部客户评估意见。

  第十八条:部门内各级主管人员绩效评估结果应与部门工作人员成效一致性。如出现太大偏差,部门主管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解释。

  第十九条:最终绩效考核结果依据数据汇总的得出。直接上级评定、部门间接评定、隔级上级评定,数据的标准合成关系为4:3:3,具体权重系数依据部门绩效标准的清晰性、部门间工作关联性和部门工作环境条件的可控性进行确定。

  第二十条:绩效考核结果的汇总和使用。

  (1) 绩效考核数据应在考核结束后以部门为单位送达人力资源部。

  (2) 人力资源部依据规程对所考核数据的质量进行审查汇总分析,形成管理人员

  绩效考核报告呈报总经理。

  (3) 考核数据和报告作为重要管理档案由人力资源部及时存档,妥善保管。

  (4) 主要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存用。

  第二十一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完成后,由总经理在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会上通报最终绩效

  考核结果。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由总经理( )批准实施。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7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更好地激励和挖掘员工的潜能,强化员工的竞争与职责意识,提高公司整体效能,体现奖优罚劣的用人原则。特制订《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考核目的

  根本目的:1、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与贡献,实现公司整体绩效的放大和提升。

  2、为公司员工奖惩带给参考依据。

  3、作为公司成员提高竞争意识和职责意识的手段。

  直接目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工资分配、业绩提成、任务奖金和岗位异动的参考。

  二、考核范围

  创业投资担保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

  1、公司总经理

  2、副总经理

  3、总经理助理

  4、部门各部长

  5、客户经理及后勤各岗位人员

  三、考核原则

  1、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重奖轻罚原则;

  2、以定量的业绩为依据,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3、个人绩效目标与公司目标持续一致原则;

  4、反馈与提升的原则:即把考核的结果,及时反馈,并对完成绩效的过程进行指导。

  四、考核组织和职责

  1、综合管理部根据公司指导思想,广泛征求意见,负责制订考核办法,并予以组织实施。

  2、总经理及分管领导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任务,给各业务部门分配年度及月度工作任务,并根据考核办法对各部门月度及年度具体完成业绩予以考核。

  3、分管领导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考核状况并带给分析报告,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善意见。

  4、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如实向财务部带给目标达成数据,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执行。

  5、分管领导对考核结果的完整、公正、合理性负责,总经理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职责。

  第二章业务部门(前台)考核办法及奖惩操作方法

  一、考核办法

  以绩效为导向,对经营过程中可量化或可行为化的关键指标予以考核。

  二、适用人员

  前台各业务部门:包括大地拍卖公司、个贷部、融资担保部各部门、工程履约部(含各分公司及办事处)、投管公司。

  三、考核周期:除大地拍卖公司及投管公司某些业务项目采用年度考核外,其余部门均执行自然月度考核,季度兑现。

  四、考核操作办法。

  单位考核指标奖励办法处罚办法

  融资担保部(1-6部)融资收入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享受实际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0.5%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分按2%给予提成奖励。其中1%在年底给予奖励,剩下1%在解保后给予业绩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月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工程履约(含各分公司及办事处)保费收入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到帐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3%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各分公司和办事处,超出且实际到帐保费收入部分均在原提成比例基础之上增加5%给予业绩提成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个贷部保费收入管理人员及内控人员: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完成月度目标任务:

  1)发放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保费收入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实际保费收入2%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分按5%给予业绩提成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月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当月目标任务90%,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0%,则发放本月绩效工资90%,以此类推。

  3、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调整岗位或降薪。

  个贷部业务员具体考核为:

  1、完成目标任务,享受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

  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除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业绩提成,还给予以下奖励:每递增10万元,基本工资增加100元。1、未完成目标任务,无基本工资,按实际业绩提成。

  2、连续三个月无业绩,公司暂时冻结社保缴费,且由个人全额承担社保费用。

  拍卖公司标的物金额及所收佣金的比例。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年度绩效工资,年底根据目标任务达成率予以考核发放,年底具体考核为:

  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一次性发放月度提取的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业绩提成;

  3)按实际所收佣金xx%给予奖励。

  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份按xx%给予业绩提成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10%-30%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90%,发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绩效工资,完成年度目标任务80%,则发放绩效工资总额90%,以此类推

  3、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低于xx%,调整岗位或降薪。

  投管公司咨询服务收入、资金拆借业务收入及对外投资收益由于投管公司某些业务涉及年底考核,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0%作为绩效工资,其中20%为月度指标考核,10%作为年底指标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月度指标考核(咨询及资金拆借等):

  1、完成月度目标任务:

  1)享受全额绩效工资;

  2)实际业绩提成;

  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按3%给予奖励。

  2)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

  3、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超出部份按xx%给予业绩提成奖励。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0%(月度考核指标20%+年度考核指标1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考核为: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完成提成,本月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当月完成目标任务的比值成正比。如:完成目标任务90%,则享受绩效工资的90%,完成目标任务80%,则享受绩效工资80%,以此类推。

  2、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40%,调整岗位或降薪。

  关于年度考核指标:

  1、未完成目标任务,按实际业绩提成。

  完成目标任务90%,发放每月所提取全部绩效工资,完成目标任务80%,则发放每月所提取绩效工资总额90%,以此类推。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方案

  (一)考核指标:

  1、公司对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有:销售计划(数量)完成率、销售额增长率、销售价格持续率、销售费用、欠款回收率、访问成功率、顾客意见发生率、新顾客开发率、老顾客持续率。

  2、销售计划部根据生产、市场等因素负责制定每月销售人员的销售计划任务、网络开发建设任务等相关任务指标。

  (二)考核频次:

  1、月度考核,每月评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于次年元月核算每一位销售员年度考核得分,即销售员年度考核得分=(销售人员该年度12个月度考核分之和)÷12、

  3、每月8日前,销售公司将销售岗位人员(含区域经理)的考核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三)、考核细则: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权重70%)+(出勤×权重30%)

  出勤(百分制):权重30%

  当月满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计)

  (四)区域经理的日常工作考核(100分):权重70%

  1、月报(60分):月报的主要资料包括月工作总结、月工作计划和针对当地市场的状况提出合理化方案。

  (1)月工作总结要求资料详细,字迹清楚,语句通顺;(20分)

  (2)月工作计划要求思路清晰,资料详细,字迹清楚,语句通顺;(20分)

  (3)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提出近期可操作性强的销售方案;(20分)

  2、区域经理应针对销售业务员的周报,认真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指导。(10分)

  3、区域经理应定期组织销售员培训,每月最少一次,要求培训资料详细记录。(10分)

  4、区域经理应于每月30日前将月报上报到销售计划部,上报不及时。(10分)

  5、区域经理有管理所在区域的销售业务员的职责。销售业务员因考核扣分较多的或违反公司规定情节严重的,所在区域经理根据状况相应扣分。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0分)

  注:如连续不上交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扣分。

  (五)销售员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权重70%

  1、经销商的管理方面(30分),出现下列状况,每项扣5分

  (1)经销商终端日报(须在发生终端销售当日16:00前上报至各区域计划员)上报不及时;

  (2)未完成每月的网络开发计划;

  (3)终端用户存在问题,经销商未能及时解决;

  (4)没有严格执行公司商务政策,对进货、销量、存货状况不了解;

  (5)经销商出现特殊问题未及时上报领导;

  (6)各种返利表(在每月25日前上报销售计划部)不及时上报。

  2、销售员管理方面(70分)

  (1)周报(40分):认真填写《周工作汇报表》,未按时交付、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此项不得分;

  ①上周工作总结(10分):务必如实填写,如发现与所填资料不符的该项不得分;

  ②下周工作计划(10分):务必如实填写,如发现与所填资料不符的该项不得分;

  ③大客户走访状况(10分):每周须走访2家以上,并对走访状况在周报上做详细记录,不得漏项。如连续走访同一家大客户将《客户拜访纪实》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该项不得分;(每项扣3分,2项以上不填者该项不得分);

  ④客户拜访纪实(10分):拜访客户结束后及时将走访的详细状况填写在《客户拜访纪事》中以备日后查询;

  (2)市场信息反馈(5分):务必如实填写,如发现与所填资料不符的该项不得分;

  (3)产品质量问题反馈(5分):认真填写,要求做到及时有效;

  (4)广告计划表(5分):每月13日前报给广告信息部,未按时交付、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每项扣2分;

  (5)促销活动计划报告(5分):每月15日前提交到广告信息部,再报告中说明活动的时间、地点、资料、费用计划及预期效果。未按时交付、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等,每项扣2分;

  (6)促销效果评价(5分):用心配合经销商做好促销活动,活动结束后5日内提交活动总结报告,上报给广告信息部。如实际活动与上报计划不符、不按时提交活动资料的,每项扣2分;

  (7)周转车辆管理(5分):销售员须严格遵守公司《周转车辆管理制度》。如发现违反《周转车管理制度》中任何一项条款,该考核分数全部扣除。

  注:如连续不上交材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扣分。

  (六)、现场服务代表日常考核(百分制):权重70%

  1、现场区域服务代表工作素质(10分):对本岗位业务技术能够熟练掌握10分,基本胜任的扣2分;没熟练掌握还需要他人协助完成的扣4—10分,由现场管理组负责考核。

  2、驻区现场区域服务代表去向(10分):售后服务部各职能部门、特约服务中心反映在工作时间一次找不到扣2分,由此误事造成不良后果扣1—10(特殊状况除外),由现场管理组、函电组、索赔组、技术组、配件组负责考核。

  3、用户投诉(10分):特约服务中心服务态度不好或服务不及时,造成用户投诉升级的一次扣2—5分,引发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扣5—10分,严重者直至下岗,由现场管理组、函电组负责考核。

  4、特约服务中心工作质量(20分):区域特约服务中心索赔单填写无误的得10分,有空项但不影响核查的扣1—2分,工作质量较差影响索赔进度的扣5—10分,由索赔组负责考核;区域特约服务中心按时提报配件采购计划的得10分,没按时提报计划但对三包服务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4分,没按时提报计划造成急调件频次多的扣3—5分。没按时提报计划并对三包服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10分,由配件组、函电组负责考核。

  5、各地经销商意见(10分):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满意得10分,一般得5分,较差不得分,由函电组负责考核。

  6、走访报告,月工作计划、总结(10分):按时提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叙述清楚、全面得10分,有计划、总结但叙述方面、简单扣2—5分,无走访报告或月工作总结、计划不得分,由现场管理组负责考核。

  7、内部培训(10分):无缺席,成绩优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技术组负责考核。

  8、服务活动(10分):辖区内开展专项服务活动,协助组织保障有力并取得用心效果的得10分,能够使服务活动较正常开展但效果不够理想的扣1—3分,没能正常开展活动的扣5—10分,由现场管理组负责考核。

  9、信息反馈(10分):特殊批量质量问题及时提报反馈信息的得10分,不能按时提报质量信息的扣1—5分,由现场管理组、技术组考核。

  10、特殊考核项目(10分):每月的考核中,如发现特约服务中心虚填、虚报索赔单,发现一次扣该区域现场代表10分,发现两次扣该区域现场服务代表30分,发现两次或两次以上调离岗位。

  (七)考核权限:

  1、采取逐级考核原则。

  2、销售员的考核由区域经理评分,由销售计划部负责考核汇总,销售副总经理初审,公司人力资源部复审。

  3、区域经理的考核由公司销售计划部负责人评分,销售副总经理初审,公司人力资源部复审。

  4、销售公司部长以上人员的考核由销售公司董事长(或授权人)考核。

  (八)薪酬发放

  1、销售员的考核得分将作为“每月薪资”、“年终奖金”、“调职”的依据。

  2、月度薪酬=基础工资+计划完成率考核工资+日常工作考核工资+超计划奖金

  其中:基础工资=工资总额×50%;

  计划完成率考核工资=工资总额×35%×计划完成率;

  日常工作考核工资=工资总额×15%×日常考核得分率。

  销售人员工资考核方案详见《销售公司绩效考核方案》

  注:销售人员其它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8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五章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七章基层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八章考核组织与申诉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xx公司基础管理水平,建立科学的现代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员工紧紧围绕xx公司的发展目标,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根据xx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绩效考核指企业在既定战略目标下,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对员工过去的工作行为及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评估的结果作为岗位人员业绩优劣的评判依据,并对员工将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引导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考核目的

  (一)通过目标逐级分解和考核,促进xx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通过考核合理计酬,提高员工的主观能动性;

  (三)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四)通过考核规范工作流程,提高xx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五)通过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态度、能力和素质,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水平,从而有效提升xx公司的整体绩效和整体员工素质。

  第五条考核原则

  (一)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

  (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多角度考核;

  (四)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六条考核用途

  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月度绩效工资的发放;

  (二)薪酬等级的调整;

  (三)岗位晋升及调整;

  (四)员工培训安排;

  (五)先进评比。

  具体实施方法参照《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第二章考核方法

  第七条考核对象分类

  考核对象共分四类: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层管理者、基层员工。

  第八条考核周期

  根据考核对象的不同,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与项目周期型考核。

  (一)月度考核于每月1-5日内完成上月考核,其考核指标主要来源于岗位职责、分解到岗位的月度目标要求;

  (二)季度考核于每季度1-10日内完成上季度考核,考核指标主要来源于岗位职责、分解到岗位的季度目标要求;

  (三)年度考核于每年元月25日前完成上年度考核,考核指标主要来源于年度战略规划;

  (四)项目周期型考核以项目节点为周期,于下节点开始的1-5日内完成上节点考核,考核指标主要来源于项目阶段性目标要求。

  第九条绩效考核方法

  xx公司绩效考核方法以KPI关键业绩指标为主,利用BSC平衡计分卡的四个维度提取KPI考核指标,结合年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性绩效考核。

  第十条绩效考核工具

  (一)月度考核工具为月度绩效考核表,各岗位均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月度绩效考核表格;

  (二)季度考核工具有两种,即分子公司总经理以竞争力排名为主要考核工具,其他参加季度考核的人员以季度绩效考核表格为主;

  (三)年度考核工具有两种,即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表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其他人员的全年考核为其各月度绩效考核评分的平均值+年度能力考核表格;

  (四)项目团队的考核工具为项目节点的绩效考核表格。

  第十一条考核维度

  考核维度是考核对象考核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业绩维度、品行维度。

  (一)业绩维度:指被考核人员所取得的工作成果,考核范围包括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指标、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下属的管理、人员培养和工作指导的绩效。

  (二)品行维度:即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品行进行考核,考核范围为对岗位任职者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行为情况的考核。

  不同层级的岗位业绩维度与品行维度占比如下表所示:

  第十二条考核主体

  考核主体分为直接上级评分与自评两种,其中直接上级评分权重占比85%,自评打分权重占比15%;

  考核顺序为先自我评分,再由直接上级评分,从公司高层起由上至下逐级完成评分过程。

  第十三条绩效考核评分与权重

  考核表中所有的指标均需量化,对于不能量化的指标不能作为考核指标,考核表中业绩指标与行为指标满分均为100分,按各指标对公司的贡献程度进行权重分配。

  权重表示单个考核指标在指标体系中的相对重要程度,权重总分为100%,岗位的考核指标权重相加不得高于或低于100%。

  第十四条能力考核

  年度考核是一种综合性的考核,为全方位考核员工,更好地选拔和任用,在年度考核时可增加能力考核。

  能力考核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人员考核指标:

  (一)人际交往能力

  (二)影响力

  (三)领导能力

  (四)沟通能力

  (五)判断和决策能力

  (六)计划和执行能力

  (七)知识学习能力

  一般人员能力考核指标:

  (一)沟通理解能力

  (二)计划和执行能力

  (三)专业技能

  (四)知识学习能力

  第十五条考核指标的设立

  (一)考核指标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计划、部门重点、年度计划等,由上下级之间共同协商,形成考核表,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的更改需经被考核者及其直接上级商定,并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生效。如有争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最终裁决权;

  (三)业绩考核指标的数量依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岗位而定,基层岗位一般3-7个,中层岗位一般7-11个,高层岗位一般11-14个;

  (四)业绩考核指标的制定应结合岗位自身职责与公司各层级目标,选择考核周期内的工作重点或岗位职责中的关键性工作作为考核指标。

  第十六条考核指标设立的要求

  (一)重要性:项目不宜过多,选择考核周期内的工作重点或岗位职责中的关键性工作作为考核指标;

  (二)挑战性:考核标准的制定应力求接近实际,以使目标可以达到,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三)一致性:各层级目标应保持一致,下一级目标要以分解、保证上一级目标的实现为基础;

  (四)民主性:考核指标的制定应由上下级人员共同商定,而不单单由上级指定。

  第十七条提取业绩考核指标的原则

  (一)具体的:绩效指标要切中特定的工作目标,不是笼统的而是应该适度细化,并且随情境变化而发生变化。

  (二)可度量的:绩效指标需具备量化基础,其指标可通过数据化或阶段性的标准进行测量,不可量化的主观因素指标不能作为考核指标。

  (三)可实现的:绩效指标的设置应在付出努力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切忌将目标设置过高或过低,从而失去设立考核指标的意义。

  (四)现实的:绩效指标是实实在在的,是可以证明和观察得到的,是现实的而不是假设的。

  (五)有时限的:绩效指标中要使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即设定完成这些绩效指标的期限。

  第十八条考核记录

  考核周期开始前,由被考核者上级向被考核人说明本次考核周期内的考核维度、指标和权重,相互认可后进入考核周期。同时,由被考核人上级建立日常考核记录,将考核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考核打分的依据,同时作为考核结果反馈和考核申诉处理的依据。

  第十九条考核实施流程

  考核具体实施全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2-1:绩效考核全流程图

  (一)公司全员开展各岗位工作分析;

  (二)人力资源部、各部门负责人从各岗位工作分析、战略规划等指标来源中提取绩效考核指标与行为考核指标,形成考核指标库;

  (三)从考核指标库中选取下一考核周期的关键绩效指标,并对指标进行量化、赋予各项权重;

  (四)从行为考核指标库中选取各岗位关键行为,进行量化分解,并赋予权重;

  (五)形成考核表,公司全员由上至下进行考核前面谈,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内容达成共识;

  (六)进入考核周期,由考核者记录被考核者关键指标数据,作为考核评分依据;对考核期内的员工行为、业绩情况进行指导,并对设置不当的指标经上报后进行必要修订;

  (七)考核周期结束五日内,各级考核主体进行由上至下的逐级考核评分(包括自评、上级评定);

  (八)直接上级对直接下级进行考核结果面谈,下级人员对上级进行述职;

  (九)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核结果,计算结果并汇总公布;

  (十)人力资源部进行绩效考核实施培训,各部门进行绩效改进计划。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将考核结果整理归档,根据个人得分系数与部门得分系数计算员工的月度绩效工资、年底奖金。

  第三章月度考核

  第二十一条xx公司全体员工(除分子公司总经理)均需进行月度考核。

  第二十二条月度考核由考核主体由上至下逐级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该月绩效工资的依据,同时,作为年度考核、岗位工资等级调整的基础数据。

  第二十三条月度考核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每月1-5日对上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考核过程中依据考核表逐级管理、逐级考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辅助监督,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记录。

  第二十四条每月26-28日各部门负责人确定被考核人下一月度的考核内容,形成绩效考核表并向岗位任职者正式公布,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对于月度病、事假超过10天的员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不参与当月绩效考核。病假员工月度工资累计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二十六条月度考核详细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3-1:月度考核流程图

  第四章年度考核

  第二十七条年度考核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十八条每年元月16-20日同步开展各级人员能力考核,元月25日前完成年度考核的统计分析工作。

  下一年度计划的制定于12月10日启动,12月25日前完成。各部门于12月10日提交下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分解执行。

  第二十九条个人年度考核

  (一)个人年度综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计算年底奖金的依据,主要是对员工本年度业绩指标、品行指标、能力指标进行全面综合考核。业绩指标、品行指标考核不再单独进行(高层管理岗位除外),以全年月度考核为基础,结合年度能力考评,得出年度绩效考核综合得分。

  年度综合考核对员工的长期发展和能力的长期表现进行评价,作为晋升、岗位调动以及培训的依据;能力考核占年度考核总比重的20%。

  (二)对在xx公司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员工,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视为良。

  第三十条个人年度考核方法

  个人年度考核针对不同人群,有两种考核办法:

  (一)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岗位

  个人年度考核为全年各月考核平均得分+能力考核得分,其中月考核平均得分所占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的权重为80%,能力考核得分占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的权重为2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每月绩效考核得分)/12个月×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二)针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参加年度考核的高层管理人员,由总经理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对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表、能力考核表进行评分,无需再对月度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员年度考核综合得分=年度绩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参加年度考核的高管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在每年度元月16-20日对有关能力指标进行评分。年度考核评定于每年度元月20日前完成,并汇总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年度奖金发放、人员调岗调薪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用途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主要作为职务升降、工资等级升降、年终奖金发放、培训等工作的依据。对于薪酬的具体影响参见《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依据考核结果的不同,xx公司做出不同的奖惩决定,一般有以下几类:

  (一)职务升降

  绩效优异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年度考核为“优秀”及以上的员工,列为人才梯队的后备人选及职务晋升候选对象。

  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合格”的员工由上级领导决定是否给予岗位调整直至待岗处理;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员工将被待岗处理、连续两年考核为“差”的员工将被辞退处理。

  (二)工资等级升降

  工资等级升降结合业绩考核、品行考核、目标实现度、忠诚度、职业化及岗位特殊要求等,由员工主动申请,报直属上级和人力资源部,经审批通过后予以调整。

  具体详见《xx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三)培训

  针对考核成绩,xx公司提供不同的培训。年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及以上的员工,优先列为深造培训的对象。考核为“合格”、“差”的员工,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联合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针对性强化培训,帮助员工改善绩效。

  第五章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二条高管人员构成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指企业内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岗位人员,一般为总监及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如营销总监(CSO)、行政总监(COO)、财务总监(CFO)、人力总监(CHO)、技术总监(CTO)、副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CEO)、董事长等岗位。

  第三十三条考核指标类型

  高管人员的考核主要有两类指标:目标类指标和职能类指标。目标类指标与公司整体目标实现挂钩,职能类指标与该岗位日常职能工作挂钩。

  第三十四条绩效考核周期

  高管人员的考核周期分两种:

  (一)目标类指标的考核周期一般以季度、半年度、年度为主

  (二)职能类指标的考核周期一般以月度为主

  对于技术研发类高管人员,也可按技术研发的阶段性成果作为考核周期。

  第三十五条绩效考核方法

  (一)月度考核

  1.依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分解各月考核重点,直属上级于每月26-28日制定次月绩效考核表格,经双方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2.每月1-5日完成考核主体的评分过程,其具体考核流程同《第三章月度考核》;

  3.月度考核指标主要以其岗位职能指标、分解至各月的阶段性目标成果为主,其结果与月度绩效工资关联;

  4.月度考核的顺序:自评——〉上级或薪酬绩效委员会评分——〉为下级岗位人员评分;

  5.对考核过程中的指标进行评定,发现不当指标时由薪酬绩效委员会做出适当修订;

  6.月度考核不适用于分子公司总经理。

  (二)年度考核

  1.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下年度战略规划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至各高管岗位;

  2.每年12月20日前,各高管岗位人员与集团总经理签订下年度目标责任书,约定考核指标范围;

  3.每年元月16-20日,高管人员及直属上级完成年度考核的自评与上级评分,并完成其能力指标考评;

  4.每年元月20日直属上级完成对高管人员的绩效结果面谈,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年度奖金发放、人员调岗调薪的依据;

  5.年度考核指标主要以目标性指标达成、目标责任书为主,其结果与奖金、分红挂钩;

  6.年度考核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得分=年度绩效考核表得分×80%+年度能力考核得分×20%;

  7.对考核过程中的指标进行评定,发现不当指标时由薪酬绩效委员会做出适当修订;

  8.年度考核适用于所有高管人员、分子公司总经理。

  (三)竞争力排名考核

  1.竞争力排名考核适用于所有分子公司总经理;

  2.采用竞争力排名的方法进行各关键指标的考核,考核周期以季度、年度为主;

  3.每年12月10日前董事会制定下年度战略规划目标,集团总经理于12月20日前与各分子公司总经理签订下年度目标责任书;

  4.每年12月30日前,集团董事会根据战略目标,制定分子公司总经理竞争力排名各项指标,包括:销售额、销销比指标、团队打造、利润率等,形成竞争力排名考核表及奖惩措施,并向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公布实施;

  5.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由集团总部进行各分子公司业绩统计,填写竞争力排名表的各项指标数据,并向全员公布排名结果;

  6.对排名前三名与后三名的分子公司总经理进行奖惩办法;

  7.年度竞争力排名结果于每年元月20日前计算并公布,并执行年度排名奖惩措施;

  8.竞争力排名与年度绩效考核并行。

  第三十六条考核结果应用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年度考核为主,其考核结果一般用于奖金与分红的发放、下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指标参考、升降级参考、薪酬的调整等。

  第六章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七条中层管理人员构成

  中层管理者指处于高层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之间的中间层次的管理人员,一般以各部门经理级人员、生产车间负责人为主。

  第三十八条考核指标类型

  中层管理岗位的考核主要以BSC(平衡记分卡)指标为主,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利用BSC考核工具,从财务、顾客、内部流程、学习与创新这四个方面对各岗位提取考核指标。

  (一)财务方面:指标包括传统的财务指标,如销售额、利润额、资产利用率等;

  (二)顾客方面:指标包括送货准时率、顾客满意度、产品退货率、合同取消数等;

  (三)内部流程方面:指标包括生产率、生产周期、成本、新品开发速度、工作流程改进等;

  (四)学习和创新方面:指标包括参加培训并考试通关、培养储备干部人数、专利创造次数等。

  第三十九条中层管理岗位考核周期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周期一般分月度、年度两种,月度以考核岗位职责、月度目标达成指标为主;年度以月度考核的平均分为主,兼顾年度能力测评。

  第四十条考核方法

  月度与年度考核方法与《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中层管理人员在完成自身考核评分后,需对下级人员进行考核评分。

  第四十一条考核结果应用

  月度考核结果主要用于:

  (一)突出中层管理人员工作重点,指导中层管理者的工作方向,避免战略目标实现的偏差;

  (二)人员调岗调薪的依据;

  (三)培训内容选择的来源之一;

  (四)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数据。

  第七章基层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第四十二条基层岗位组成

  基层岗位主要包括部门主管及以下基层管理人员、基层员工。

  第四十三条考核指标类型

  基层人员考核的指标类型以目标指标为主,依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作为评价员工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考核周期

  基层人员的考核周期以月度为主,其指标主要以岗位职责、当月目标性指标为主;年度进行各月度考核结果汇总,与年度能力考核结果一同构成年度综合考核。

  第四十五条考核方法

  基层人员考核方法只有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两种,其具体方法与《第三章月度考核》、《第四章年度考核》方法一致。

  第四十六条考核结果应用

  基层人员考核结果主要应用于:

  (一)员工岗位薪酬等级的调整;

  (二)人员调级调岗的依据;

  (三)制定针对性培训内容的来源;

  (四)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数据。

  第八章考核组织与申诉处理

  第四十七条考核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xx公司考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主要部门(门店)负责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组成,承担以下职责:

  1.考核制度及相关制度修订的审批;

  2.各考核周期结束后考核结果的评议与审批;

  3.员工工资的调整和考核等级比例的确定;

  4.员工考核申诉的受理与最终处理。

  (二)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执行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

  1.对考核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培训和指导;

  2.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3.汇总统计考核评分结果,形成考核总结报告;

  4.协调、处理各级人员关于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5.对月度、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考核过程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与处罚;

  6.为员工建立考核档案,作为薪酬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动、培训、奖惩等的依据;

  7.规范化管理公司绩效考核指标库,并定期更新;

  8.对考核制度提出修改建议。

  (三)各部门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帮助本部门员工制定工作计划、考核指标并制定下属的考核表;

  2.负责本部门员工考核和等级评定;

  3.负责根据考核结果帮助员工制定改进计划。

  第四十八条考核申诉提交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不清楚或者持有异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申诉书。申诉书内容包括:申诉人姓名、部门、申诉事项、申诉理由。

  第四十九条申诉受理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机构。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一般申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协调,提出建议;重大申诉事项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受理。

  如果暂未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则由人力资源部代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由总经理直接负责。

  第五十条申诉受理

  (一)人力资源部接到员工申诉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受理的答复。对于申诉事项无客观事实依据、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二)受理的申诉事件,首先由人力资源部对员工申诉内容进行调查,然后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沟通。不能协调的,人力资源部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处理。

  (三)申诉处理答复:人力资源部应在接到申诉申请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明确答复申诉人;人力资源部不能解决的申诉,应及时上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处理,并将进展情况告知申诉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处理记录后,一周内必须就申诉的内容组织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诉人。

  (四)详细流程如下图所示:《申诉流程图》。

  图8-1:申诉流程图

  表8-2:员工考核申诉表

  员工考核申诉表

  表8-3:员工考核申诉处理记录表

  员工考核申诉处理记录表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绩效考核过程文件(含考核评分表、统计表)应严格保密,考核结果只反馈到个人,不予公布。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实施后,原有考核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如另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9

  一、总则

  为加强中心工作效能建设,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进一步调动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行政各部门和行政全体在职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行政部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除公休、节假日)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员不予兑现当月绩效工资。

  1、当月请病、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职工(含婚、丧、产假及函授学习)

  2、当月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的职工;

  3、停薪留职、内退、长期请假、脱岗或不上班的职工;

  4、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

  5、脱产学习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基数及资金来源

  按照每人月工资津贴部分为标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基数。

  四、考核时限

  绩效工资实行月考核兑现制,每月月底由各部门完成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工作纪律占50分,工作成绩占50分。

  (一)工作纪律。即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态度表现情况,包括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态度及出勤等,该项占50%。

  (二)工作成绩。即所承担或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的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结果、成绩等,该项占50%。

  (三)考核等次划分。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项,考核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六、绩效考核步骤及绩效工资计算

  (一)绩效考核步骤

  1、各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逐日签到,工作人员请假、旷工、公差外出及公休节假日必须在考勤签到表(附表二)上标注清楚。

  2、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按办法进行逐项考核,形成本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附表一),连同本部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附表二)一并上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3、各行政部门在规定考核时限内,将经分管领导签字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于次月1日前交人事处汇总。

  4、中心人事处将中心行政所有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由劳资科根据此办法计算绩效工资,并由财务处按月负责兑现落实。

  5、中心行政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资料由人事处审核后交劳资科负责保存。

  (二)绩效工资计算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兑现当月绩效工资。并按照请假每1天扣20元,旷工每1天扣100元的标准计算绩效工资。

  七、附则

  (一)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职工绩效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本部门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兑现资格。

  (二)在考核中,当被考核人调入、调出(含退休)时,当月在岗时间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兑现绩效工资;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兑现绩效工资。

  (三)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员工绩效管理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化员工以责任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强工厂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 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绩效管理三个阶段的实施,确保部门工作不漏项,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凭效果,管人凭考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层专业及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和车间专业及管理人员(含车间副主任)。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五条 员工的工作分为本部门工作和跨部门团队工作,没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条 考核者要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同时必须通过绩效管理帮助下属员工提升绩效成绩。

  第三章 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条 员工绩效管理

  按月进行,并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绩效目标制定阶段(考核期初)、绩效辅导阶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沟通阶段(考核期末)。

  第八条 绩效目标制定阶段由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人)与员工共同制定"个人绩效承诺"(PBC)表。个人绩效承诺包括该职位考核期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达到的目标、措施、完成时间、考核的标准、提供的见证性资料等进行详细列示,作为员工工作受控的具体标准。

  第九条 个人绩效承诺来源包括:

  1、来源于为完成部门指标而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体现出该部门或职位对总目标的贡献。

  2、来源于员工参与跨部门团队或业务流程最终目标,体现出该职位对跨部门团队目标或流程要求的支持。

  3、来源于本职位应负责任。

  4、创新性目标或计划。

  5、个人绩效改进计划。

  第十条 个人绩效

  承诺的制定应符合明确、可测量、可达到、与职位关联和有时限的原则。

  第十一条 部门内所有员工达到绩效考核规定的工作要求后,应保证部门内所有工作的正常展开,包括:部门KPI指标的实现、业务流程的运行、部门和个人绩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 各级员工必须对本职位考核期绩效要求进行承诺。

  第十三条 绩效辅导阶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导、支持员工共同达成目标和计划的过程,同时考核者应对员工行为与结果及相关的关键事件或数据进行收集及记录。

  第十四条 各部门必须在部门内建立健全"双向沟通"制度,如:例会制度、总结制度、汇报/述职制度、关键事件记录、工作日志制度等,保证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和真实传递。

  第十五条 每月结束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员工绩效承诺的项目和标准,做出客观的评价,经考核复核者复核后,考核者就考核结果向员工进行反馈沟通。

  第十六条 考核责任者必须与员工进行正式的面对面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考核结果、工作成绩、工作不足及改进措施,并共同确定下一阶段的个人绩效目标(含绩效改进目标)。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还需特别制定改进计划。

  第十七条 被考核者必须进行对考核结果的"被告知"签字确认。若被考核者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评价,可在相应考核表的"员工意见栏"表述,考核者有责任就员工的不同意见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者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按PBC考核流程在两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人力资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人。

  第十九条 对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门项目工作中的人员,部门在进行月/年度考核时,原则上应采用或参考项目组的评价结果。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第二十一条 员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衡量,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当年12个月的平均考核分数。

  第二十三条 主管、车间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7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挂钩发放:主管和车间副主任月绩效工资=本人职位工资*30%*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条 基层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8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 挂钩发放:基层员工月绩效工资=本人职位工资*20%*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D、全年累计4个D、年度考核结果为D的,直接淘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可在本制度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公司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时期内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评价,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

  第二条 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之间的差距,而是要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扬长避短,使其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绩项目及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自终应以公正为原则,绝不允许徇私舞弊。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除以下人员外,其他员工均适用本规则。

  1、考核期开始后近入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30日以上者。

  3、因工伤而连续缺勤75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 考核频率

  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年中考核、年度考核三种。

  第五条 责任组织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绩效考核的归口管理单位,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下属员工工作绩效的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目标的设定

  第六条 公司现状分析

  人力资源部应实施必要的组织现状分析工作,为考核目标的设定做准备,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支持,积极提供人力资源部所需的资料,做好配合工作。

  第七条 分解考核目标

  绩效考核目标的设定应符合公司年度发展计划并应将目标分解至公司各职能部门。

  第八条 目标责任书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应分解至公司所有的职能部门,在与部门经理交换意见后,由部门经理与公司总经理鉴定目标责任书。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2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评目的

  (一)通过绩效考核,传递组织目标,促使员工提高工作绩效,达到“培养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纠正员工偏差、使之更好地为公司服务,达到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双赢”的目的。

  (二)加强公司的计划性,改善组织的管理过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薪资调整、绩效薪资发放、职务晋升等人事决策和组织员工培训提供依据。

  (四)反馈员工的绩效表现,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责任,促进其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下属。

  (五)季度绩效考核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1个季度内工作计划安排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为员工绩效工资提供必要的依据,也为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晋升、降职、解聘和岗位调整提供依据,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

  (六)年终考核目的:评价年度员工和部门工作绩效,为年终奖金发放,工作效率,岗位目标执行、人事调整政策评价提供依据。第四季度直接进行年度考评。

  第二条:理念

  (一)以目标计划为基础,以关键业绩量标准/指标对绩效进行考核,强调绩效的达成。

  (二)强调绩效管理过程,而不是简单的结果评判。

  (三)注重考核结果面谈,通过考核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三条:考核原则

  (一)相对一致性

  在一段连续时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较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在1年内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基于适当的原因可对考核的具体指标及权重分配做相应的调整。

  (二)客观性

  考核要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主管人员注意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以事实说话,避免由于光环效应,亲近、偏见等带来误差。

  (三)公平性

  对同一职类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最大限度地防止评估结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见性。

  (四)公开性

  每位员工都必须清楚体系是如何运作的,考核结果员工应签名,有意见可表述、申诉,无签名考核结果同样有效。

  (五)保密性

  主管及被考核者不能将考核结果泄露给第三方(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必要的参与者除外)。

  (六)管理人员主导性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绩效考核体系在员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如果大部分人把实施本体系作为一个负担,则考核制度要做出相应修改。

  (七)定期化与制度化

  绩效考核既是对员工工作情况的过去和现在的考察,也是对他们未来工作行为进行预测,将员工绩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于全面了解员工潜能,及时发现组织中的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

  (八)沟通与反馈

  考核评价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或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九)考核实施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进行评估。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正式员工。考核对象具体分为:部门主管、行政、市场、技术、财务、人力资源各类人员。

  第二部分考核规定与流程

  第一条:考核要素

  (一)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及季度工作关键业绩指标达成情况

  (二)办公室提供的员工办公秩序管理考核标准、行政违纪记录和岗位违纪记录

  (四)被考核者的上级主管人员提供的季度工作关键业绩指标工作记录

  (五)员工月报

  第二条:考核责任

  (一)原则上实行自评、直接上级主考、人力资源主办复核相结合的多级考评体制。

  (二)直接上级和被考核者共同承担考核责任。被考核者作为一级考核者进行自评,直接上级作为二级考核者进行主评;人力资源主办及被考核者所在部门负责人对考核结果负有监督、指导责任,按季度工作关键业绩指标工作记录确保两级考核者之间考核结果的公正、客观性。

  (三)在审核最终结果时,考核小组根据监督情况,调整考核分数上下浮动限制为总分的5%。

  (四)年终考核由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员工代表,职能部门负责人、管理者代表等组成,具体成员由管理层会议决定,人数应为奇数,最少3人,最多7人。

  第三条:考核责权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制定及定期修订绩效考核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

  (2)负责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培训参与考核各级管理人员

  (4)负责监督及控制考核工作的全过程

  (5)考评分的汇总和考核资料的归档

  (6)考核结果与薪资挂钩,计算并报批实施

  (7)办理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一级考核者(员工本人)和二级考核者(员工直接上级)

  (1)了解考核的程序及方法

  (2)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

  (3)对责任范围内的直线下级进行考核

  (4)考核后对被考核者进行详细的工作指导和辅导

  (三)由人力资源主办会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严格审核考核表及工作计划的真实性,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平

  (1)严肃处理违背考核宗旨,以权牟私的个人

  (2)负责考核工作的整体性和及时性,并有计划地按公司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经营目

  标推行新的考核体系。

  (四)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1)拟定相关考核细则报总经理批准,负责年终考核方案的组织执行

  (2)考核工作的柔性调控和协调。

  (3)重大申诉、投诉考核事件的处理。

  第三条:考核权限

  每位员工由自己进行自考,直接上级进行主考,人力资源主办会同被考核者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审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负最终审核责任。

  第四条:申诉

  (一)各类考评结束后,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评结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说明考核结果的义务。

  (二)被考核者如对考评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有权向人力资源主办进行申诉,人力资源主办应及时联系申诉人的直接上级所在的主管部门进行复议并在一周内给予明确答复:如果被考核者对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进行最终复议。

  第五条:考核面谈

  绩效面谈应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与被考核者单独进行,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可选择地参与。

  第三部分各类人员考核的具体实施

  第一条:季度绩效考核的实施

  季度考核分为员工自评和直接上级考评两个环节,考核依据是员工的绩效期间工作表现记录和实际工作业绩、岗位职责说明、周报。考核表中,若部分岗位的当月考核不涉及到某项具体指标,则该项目评分按其明细分值的满分计算。

  (一)员工自评

  员工根据本岗位的考核表给自己评分,员工应认真、严肃、客观地进行自评打分,员工自评是员工自省和反映真实自我的重要机会,也是直接上级考评的依据之一。

  (二)直接上级考核

  直接上级根据员工的绩效期间表现和实际工作业绩给员工进行评分,直接上级应本着对事不对人的客观态度对下级进行评分。为避免对下级可能存在的信息失真,在评分时应适当参照员工的自评情况。

  (三)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复核员工自评和直接上级评分后,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要进行最后的把关复核,防止人为因素影响考评的客观性。

  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复核无异议后,按以下权重汇总计算:

  第二条:考核结果与系数的换算

  (一)考核人员分类及对应的考核办法:

  (二)员工的绩效月薪系数直接参照各员工的最终得分确定:

  系数=员工的最终得分÷100(如:某员工的最终得分为85分,则系数为0.85)

  员工的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奖励额度×系数(如:某员工的绩效奖励额度为500元,考核系数为0.85,则员工的绩效月薪为425元)

  (三)年度(岗位)绩效素数的计算

  中层管理人员年年度(岗位)绩效系数=年终(岗位)绩效得分× 80% +季度绩效得分× 20%非管理层员工年度(岗位)绩效系数=季度(岗位)绩效得分的1/4 × 60% +年终(岗位)绩效得分× 40%

  第三条:绩效管理过程

  (一)绩效计划。考核期初,被考核人和直接上级在总结上期绩效的前提下,结合当前的工作重点,以关键业绩指标体系为指引,经充分沟通,共同确定本期的工作计划与目标。每个目标或标准遵循SMART原则,即“具体、可衡量、可达到、以结果为导向以及时间性”的原则。

  (二)绩效辅导。计划的实施过程是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共同实现目标的过程,上一级主管有责任辅导与帮助下属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技能;下属有责任向上一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工作问题求助于上级。

  (四)在此基础上确认下期工作计划与目标。由被考核者和考核者共同确认考核结果。被考评者如对考核者的考核评价结果有异议、经沟通未取得共识时,可以按规定向人力资源主办申诉。

  第四条:季度绩效考核工作流程

  (一)由公司绩效考核小组对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所管下属员工的季度绩效进行统一考核。

  (二)考核程度是员工自评、直接上级考评。

  (三)上一季度考评在下一个季度开始时间,1日为员工自评,2—3日为主管评分,4日人力资源部统计分数并进行排序,5日提交管理层审核,公示优秀与不及格人员分数,无异议8日提交财务部核发绩效工资。

  第五条:年度绩效考核流程

  (一)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其所管下属员工的季度、年度绩效进行统一考核。

  (二)年终考核在次年1月5—10号进行,15日前汇总考核结果报财务部。

  (三)年度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主办会同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全程监督、指导,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四)年度考核权重比例分配

  第四部分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一条: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主要是对员工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的结论。

  考核级别划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差)、E(不合格)

  第二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依据考评结果的不同,公司对每个员工给予不同的处理。

  (二)对新入职员工、调动新岗位的员工、在公司全年工作时间不足三个月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经考评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参加年度考评,考评结果视为中。

  (三)绩效考核工资比例

  (四)奖惩措施

  对员工自评主动放弃者,自评得分为零,连续二次不参与自评则作“不合格”处理,对考核主管故意不公正考核或因个人恩怨考核时应取消该项考核结果。被考核者为考核小组成员时应回避。

  上述各类人员的半年度绩效得分参照考核等级表中划分等级。

  第五部分附则

  第一条解释权

  本制度的解释说明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及相关实施细则,由公司办公室与各部门共同补充,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公司根据此管理制度规定,拟定员工考核办法。

  第三条修改、废除权

  本制度的最终决定、修改和废除权属公司。

  第四条实施时间

  本制度的实施时间为20xx年9月1日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了保障我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增强信贷从业人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提高贷款营销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按照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贷款授信、发放、管理、收回与信贷人员(主要包括各级信用社从事信贷业务的人员,含信用社主任、主管信贷的副主任)的经济利益挂钩的“四包一挂”制度,即包授信、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绩效工资与相关信贷资产的质量、数量挂钩。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中“四包一挂”的考核范围是:信贷人员主张办理的客户授信、发放贷款业务。

  第四条包授信。信贷人员要对辖内优质客户进行主动营销,挖掘优质客户资源,帮助客户完善授信资料,使其纳入农村信用社客户评级授信范围内。联社应根据本辖经营实际情况对信贷人员制定授信客户数量、质量最低任务等指标考核,并且制定具体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第五条包发放。

  (一)在农村信用社上级规定的贷款范围内,信贷人员在经过对客户情况的详细调查研究后,可根据情况发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类等形式的贷款。

  (二)本着提高贷款营销效率的原则,对信贷人员提出的授信业务及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相关人员要及时审核并且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集体审批。

  (三)信用社主任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四)县联社应根据本辖农村信用社实际经营情况对信贷人员包发放的贷款数量给予最低任务指标考核,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

  第六条包管理。信贷人员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负有贷后管理的责任,应及时对客户经营、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解回访,按期进行贷后检查,如发现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风险因素,要及时向社主任和上级管理机关汇报,采取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联社要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确定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信贷人员的管理质量。

  第七条包收回。贷款责任人对其主张发放的“四包一挂”贷款的本息负有按期全额收回的责任。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期收回本息的2按所欠本金和利息的一定比例对信贷人员处以罚金,并签订限期清收责任书,到期仍不能收回的,按照不良贷款责任清收的办法实行责任清收。

  第八条绩效挂钩。

  (一)坚持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以信贷资产盈利水平、资产质量和人均利润为核心进行考核,信贷人员收入水平与其担负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相挂钩。

  (二)信贷人员绩效薪酬冀奖励:

  1、对信贷人员主张发放管理的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率达到任务要求、并达到规定的收回比例以后,联社根据实际情况返还绩效工资。收回率达到100%的,除全额返还本人的绩效工资,并提高绩效的工资档次,给予鼓励,连续两年既能超额完成任务又能全部收回本息的,可评为优秀信贷员,享受提高0.2系数绩效工资的待遇;本息收回率在98%以上的,返还本人全额绩效工资,但未收回部分要实行责任清收;本息收回率低于98%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发本人的绩效工资,并实行未收回部分的责任清收。

  2、根据信贷人员完成“四包”任务的情况确定对信贷人员个人专项奖励。对超额完成县级联核定年度或季度“四包”任务的,按照客户资源、利润等其对信用社的贡献度对信贷人员进行专项奖励。如信贷人员所发放的贷款产生不良后又在时限内清收回的,可视清收情况适当降低奖励比例。信贷人员专项奖励基本同清非压户专项奖励、揽储专项奖励基本一样,由县级联社从工资总额中统一提取、按月考核、按季兑付。

  3、对没有完成核定“四包”任务的信贷人员,根据县级联社制定的办法给予处罚或调离信贷人员队伍。

  第九条免责贷款。对“四包一挂”贷款出现以下情形的,经信贷人员申请、联社审计稽核部门认定、联社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委员会核准后,不予追究责任:

  (一)有充足理由证明因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不良贷款;

  (二)责任人已经调离河北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或已经死亡的;

  (三)存在其他省联社规定的免责情况,且经上一级责任认定机构认可的。

  (四)各联社对信贷人员形成的免责贷款要逐笔说明情况,并附有关资料上报办事处。信贷人员按规定免除责任追究后,仍对“四包一挂”贷款负有清收管理责任。

  第十条各联社薪酬管理委员会或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对信贷人员进行考核,按半年将考核结果报市办事处备案。

  第十一条本意见由河北省联社__办事处负责解4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各联社根据本辖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市办事处备案后施行。

  第十三条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对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为公司发展策略、部门绩效改进及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公平合理地处理与此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

  (二)全员考核、层级管理原则。

  (三)定量与定性、总结与指导相结合原则。

  (四)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分别为年中考核及年度考核。年中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六月末,一般在每年的七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十二月末,在次年初进行。

  (二)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由公司领导及总裁办公室、财务管理总部、营销管理总部、信息技术中心、人力资源总部代表组成;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总部办理。

  (三)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公司考核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监督公司的考核工作;

  3、审定考核意见及决定考核结果;

  4、裁决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四)人力资源总部具体负责对本办法拟订(修订),并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五)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条 考核实施

  考核由公司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布置,根据层级管理原则分层实施,归口管理。

  (一)部门考核

  部门考核是对各部门在考核区间工作情况的一个评定,它既是部门工作业绩的综合反映,也将影响员工个人考核成绩。各部门在本部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领导评分和部门互评,考核领导小组评定。

  营业部考核按公司《营业部综合考核办法》执行。

  (二)员工考核:

  1、各部门员工由本部门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下同)进行考核;

  2、各部门(含营业部及证券管理总部,下同)总经理由公司领导进行考核;同时兼任证券管理总部和营业部总经理的,将证券管理总部工作纳入营业部总经理的考核中;

  3、营业部财务、电脑负责人同时接受业务归口部门及所在营业部的考核;

  4、营业部其他员工的考核由各营业部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须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一)部门考核是基于本部门在考核区间工作情况及各项指标得分情况进行评定。包括计划完成情况、费用与成本控制、部门协作满意度、风险控制、公司文化认可度及内部管理等各项指标内容,根据部门性质不同,设定标准及考核标准不同。

  (二)员工考核是对员工个人工作表现及业绩情况的评定,包括基本素质及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内容,根据岗位及职别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标准。部门考核结果对员工考核的最终结果有一定影响。

  第六条 考核的方法及基本程序

  (一)部门考核由部门总经理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总结,各项指标情况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公司领导评分及部门互评共同完成。营业部的考核由营销管理总部根据《营业部综合考核办法》考核汇总。详见附件一《国盛证券部门考核综合评分表(职能部门)》、附件二《国盛证券部门考核综合评分表(业务部门)》、附件三《国盛证券部门考核评定总表》、附件四《国盛证券营业部考核综合评分表》

  (二)员工考核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部门考核结果对员工考核的影响权重;第二部分由员工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对其进行个人评分,评分结果占另一部分权重。第二部分采取工作写实、自然观察及量表评定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工作写实为员工对自己在考核区间的工作行为进行举证及小结;自然观察法是指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进行直接观察了解,对员工进行考核描述的一种方式;量表评定法是指根据岗位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用表格形式表现出来,并结合自然观察法对员工的态度、能力、业绩进行综合考核的方法。

  (三)一般员工及二级部门经理(副经理,下同)、总经理助理(主任助理,下同)、副总经理(副主任,下同)的考核均由其直接主管负责。一般员工的直接主管为二级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或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的直接上级主管为部门总经理。

  1、被考核人提交考核区间工作写实并进行自评;

  2、根据被考核人工作写实及自评情况,采用自然观察法及量表评定法,依据《职位说明书》职责履行情况,分别填写附件五《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职能部门普通员工)》、附件七《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业务部门普通员工)》,进行他评;他评包括互评、直接主管及部门总经理评定;员工间互评采取无记名评定;

  3、直接主管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写实及自评,在日常自然观察的基础上写出评述;部门总经理根据直接主管对被考核人的评述,和《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附件五、附件七)得分,确定被考核人的个人评分部分的考核结果,并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述;部门总经理如果即为直接主管则直接进行评述,并确定被考核人的个人评分部分的考核结果。

  4、各部门填写《国盛证券员工考核评定总结表》(附件九、附件十),并得出员工的最终考核结果;

  5、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6、考核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委托相关人员通知被考核人。

  (四)部门总经理由公司有关领导进行考核。

  1、部门总经理提交述职报告、部门年度总结;

  2、采用自然观察法及量表评定法,根据《职位说明书》职责履行情况,由公司有关领导填写附件六《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职能部门总经理)》、附件八《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评分表(业务部门总经理)》,进行上级评述;

  3、公司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部门工作总结,以及《国盛证券员工考核个人表》(附件六、附件八)得分情况,进行书面评述;

  4、填写《国盛证券员工考核评定总结表》(附件十一);

  5、提交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6、考核领导小组委托相关人员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第七条 考核评分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基本合格(d)、不合格(e)五个等次。

  (二)部门考核、员工考核结果的等次划分:考评总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a)、80分(含)至90分为良好(b)、70分(含)至80分为合格(c)、60分(含)至70分为基本合格(d)、60分以下为不合格(e)。

  (三)员工考核优秀(a)的比例不得超过10%。

  第八条 考核结果与反馈

  被考核部门或个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得到考核结果之日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考核领导小组在三日内给出回复意见。

  上级主管对下级被考核部门及个人有解释、沟通考核结果的义务,同时要针对考核结果与被考核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帮助被考核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目标步聚、改进工作的建议。对部门员工的沟通面谈由该部门总经理实施;对部门总经理的沟通面谈工作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实施。

  第九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部门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薪酬分配的依据,对绩效表现出色的部门进行褒奖以鼓励进步,对表现欠佳的部门进行指导改进。

  (二)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确定被考核员工年终绩效薪酬,并作为晋升、降职、调职、离职等异动情况的依据。

  1、被考核人被评定为优秀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技术序列等级)的资格;

  2、被考核人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方可推荐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或学习进修;

  3、被考核人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终绩效薪酬分配,并于下一年度予以调整岗位;

  4、被考核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上一年度年终绩效薪酬分配,并于下一年度予以降职、调整岗位或解聘;

  5、若被考核人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以不合格者处理。

  第十条 考核保密及档案管理

  (一)考核结果只对同部门考核者、被考核者公开。

  (二)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三)考核结果按档案管理程序由人力资源总部统一管理,并将个人的考核结果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四)营业部考核结果档案由营业部统一管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总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总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准确衡量各单位、部门工作业绩,科学评价员工岗位效能,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与管理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部门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二)注重工作实绩原则。在对被考核单位、部门的目标内容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工作实绩为主。

  (三)民主公开的原则。公司将考核目的、时间、内容、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等相匹配并将其公布于众,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四)全面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采取被考核单位(部门)自查、日常考核为主等形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

  (五)与薪酬分配挂钩原则。考绩结果作为权衡被考核单位工作业绩的主要因素,在薪酬分配、职务晋升、个人发展等方面体现出来,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

  第三条 考核依据:

  以被考核单位的岗位职责、绩效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日常考核档案为依据。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单位、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二章 绩效考核组织形式

  第五条 公司成立考核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为:

  负责根据公司年度整体经营战略规划,审定公司年度绩效目标管理体系,审核、审批考核计划和方案,解决、仲裁考核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审定公司季度、年度考核结果。

  第六条 考核委员会下设质量管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

  2、制定公司考核计划和方案;

  3、负责考核前的培训工作;

  4、指导各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

  5、仲裁考核中的一般问题;

  6、协调与督察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第七条 组织形式及考核方式:

  公司采取二级考核形式组织考核,即考核分为两个层次,每一层次均从其工作流程、服务对象的角度进行:

  (一)单位(部门)的考核:

  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按季度对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以业绩考核为主,以目标管理结合kpi指标进行考核,部门的绩效就是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绩效。

  (二)员工的考核:

  即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按月度对其责任范围内各岗位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运用目标管理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其考核方案和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三)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机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互动式检查,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考核专班对各基层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并组织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对机关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八条 考核权限设定:

  (一)考核准备:

  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每次考核之前,确定考核具体时间,准备考核所需要的考核评价表格,收集、整理考核所需信息,并组织、跟踪整个考核过程。

  (二)考核权限设定:

  1、对单位(部门)的考核:由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依据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并根据绩效状况,确定下一阶段的改善措施。

  2、对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考核委员会依据所属单位(部门)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考核,研究决定最后考核结果。

  3、对员工的考核:员工考核分初步核、复核:员工的所属单位(部门)对其进行初步考核,并给出考核结果;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员工考核标准、考核形式由单位(部门)自行制定,报质量管理办公室审定。

  第九条 绩效考核的周期:

  (一)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员工业绩考核,其考核时间为:

  每月1~4日为对上月业绩考核时间,并确定员工下月考核指标;每月5日为考核结果的上报时间(节假日顺延)。

  (二)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单位(部门)业绩考核,其考核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个月7号以前为上季度业绩考核时间,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为考核结果上报时间。

  (三)年度考核:每个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包括业绩、态度和能力考核,其考核时间为:

  1、每年度12月25日至下年度1月14日为考核时间,并确定下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指标;

  2、每年1月15日为上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的上报时间;

  3、每年1月16日至20日为年度考评统计分析与结果运用时间。

  第三章 绩效考核等级

  第十条 考核等级:

  月度、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单位(部门)季度考核分为a、b、c三档,其中单位a档4名,b档6名,c档4名;部门a档3名,b档3名,c档2名。

  (二)考核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位(部门)不能定为a档:

  1、单位(部门)员工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给公司利益和声誉造成影响或损失的;

  2、因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

  3、因发生计划外生育或其它重大事项的。

  第十一条 考评程序:

  (一)单位(部门)季度考评程序

  1、质量管理办公室主要以日常抽查形式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建立考核档案;并组织各单位人员对各部门进行集中检查,汇总检查考核情况;

  2、单位(部门)每季度末向质量管理办公室提交自查报告;

  3、质量管理办公室审议单位(部门)自查报告,并汇总考核档案收集的信息,出具考核结果;

  4、公司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5、公布考核结果。

  (二)员工月度考评程序

  单位(部门)负责制定对员工进行考核的程序,考核结束后将考评结果汇总到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

  第十二条 考核办法:查询记录法、书面报告法、重大事件法、平时抽查法等。

  第四章 考评结果与激励政策

  第十三条 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分数,确定部门(单位)和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方法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其他激励:

  主要适用于年终考评,方式有:

  (一)发放奖金: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a档的单位(部门)年底作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一次性发放奖金;年终被评为a级的员工,公司一次性给予奖金奖励。

  (二)培训:根据考评结果对各单位(部门)员工培训方案进行调整;

  (三)晋升: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a档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年终被评为a级的员工,公司在职务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第十五条 惩处:

  对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c档的单位(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将给予一年内降半级薪酬处理,并由考核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在原岗位上予以留用。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制定和下达有关考核计划及跟踪考核进度。

  第十七条 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月度和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八条 考核职责:

  (一)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质量办公室提交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指导、监督公司各项考核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部门)员工绩效考核方案,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提出考核结果意见,制定绩效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 绩效改进计划:

  负责人对员工考核中未达标项目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为员工绩效改进提供帮助,并跟踪检查改进效果。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建立考评管理记录,并完善其档案。

  第二十一条 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登记考评结果,建立考评档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修订或部分条款修订时,必须报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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