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时间:2019-10-20 08:10:09 薪酬管理 我要投稿

供水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强化、细化公司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全力保证安全优质供水,切实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公司外部形象,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县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供水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1、按劳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按责任和贡献计酬的原则;

3、以岗定薪的原则;

4、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5、尊重历史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另行制订工资实施办法。

四、工资组成:

1、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组成,按县人社局批准的档案工资按月固定发放。

2、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 

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绩效工资总额按全县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即基准线)的3倍计算,报县人社局、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3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70%。

五、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员工实际聘任岗位级次,在完成基本出勤和基本岗位工作任务的情况下按照我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我县其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各职务层次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测算按月发放,当年标准未发布之前按上年度标准测算发放。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以下项目分项核发:

(一)考勤奖:根据公司考勤奖发放规定,分八种情况计发:

1、办公、人事、财务、信息、企管、后勤保卫、营业所(除抄表、收费、换表人员)等部门,要求每天考勤四次,每次正常出勤奖1.5元;每月实际缺勤次数在4次(含)以内的,不奖不罚;每月实际缺勤次数在5—8次(含)的,第5至第8次之内的缺勤每次扣20元;超过8次的,取消当月考勤奖;

2、稽查大队、换表班、水厂、水表检定站,每天要求考勤两次,每次正常出勤奖2.5元,每月缺勤2次(含)以内的,不奖不罚;每月缺勤3—5次(含)的,第3至第5次之内的'缺勤每次扣30元;超过5次的,取消当月考勤奖;

3、安装、维修人员每天要求考勤一次,每次正常出勤奖5元;缺勤1次不奖不罚;每月缺勤2—3次(含)的,第2次和第3次

缺勤每次扣40元;超过3次的,取消当月考勤奖;

4、营业所抄表人员要求每月15日(含)以后的工作日每天考勤一次,每次正常出勤奖5元;缺勤1次不奖不罚;每月缺勤2—3次(含)的,第2次和第3次缺勤每次扣40元;超过3次的,取消当月考勤奖;

5、距退休时间三个月以内或经特殊批准的职工,可不实施考勤,每月发考勤奖50元;

7、因公出差和在县城内办公事而未能及时考勤的,经分管领导书面确认视同正常出勤,未经书面确认的视同缺勤;

8、由县、主管局、公司统一安排兼有其他中心工作任务并另设工作场所的,考勤奖按其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在公司的缺勤不予处罚。

(二)安全生产奖:当月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放安全生产奖每人200元;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取消相关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当月全部安全生产奖,并根据责任和损失情况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另行处罚。

(三)节假日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根据实际需要由公司统一安排,加班工资依国家相关政策和实际加班天数计发。

(四)非节假日加班补助:参照公司前两年实际发生情况及当年预计工作任务,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在每年年初研究确定后综合核定总额到部门,由部门自行安排掌握,多余的加班部分由部门内部消化,公司不再计发。

(五)晚夜班补助、有毒补助:晚夜班补助根据公司现行标

准(3元/晚班、5元/夜班)发放,有毒补助只限于制水和化验岗位,按每人0.8元/工日发放。如国家政策变化,公司另行制定执行标准。

(六)岗位目标管理绩效工资:按照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年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基准线),公司每年研究确定一次岗位绩效工资基数,并根据公司《岗位设臵定级系数》(附件1)和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任务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在每年年初研究决定后另行公布,考核标准详见当年度《公司内控指标及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附件2)。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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