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建立健全现行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吸引人才、稳定人才、激励人才,参照鲁商集团的薪酬改革指导意见,在现行薪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经济性以及合法性的原则。
第四条 组织保障
㈠ 办公会:主要负责审议、批准薪资政策与方案,并对公司薪资制度的修订和执行情况进行审定与监督;
㈡ 人力资源本部:负责拟定与实施公司的薪资政策与方案,受理员工就薪资问题的申诉,核定薪酬总额;
㈢ 财务本部:是薪资发放机构,负责审批后薪资的按时准确发放。
第五条 薪酬体系
㈠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采取以下三种薪酬体制:
岗位绩效工资制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范围是公司非实行经营责任目标考核的正式员工。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季度为周期对岗位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
岗位绩效工资制设立工资等级晋级通道,体现“一岗多薪、考核易薪”的原则,激励员工为取得岗位工作绩效而努力。
㈡ 年薪制
适用于实行经营责任目标考核的管理人员。
㈢ 协议工资制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范围是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和临时聘用的员工。
表1-1:公司薪酬体系示意表
第二章 岗位绩效薪酬制的构成和计算
第六条 薪酬元素构成
公式2-1:收入构成=岗位固定工资+岗位效益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年终奖+其他
其中:
1) 岗位固定工资是薪酬结构中相对固定部分;
2) 岗位效益工资与企业效益挂钩;
3) 岗位绩效工资与个人绩效挂钩;
4) 年终奖:是所有员工共享公司超额经营成果的体现,是对员工全年整
体绩效表现的奖励。
5) 其他按原规定执行。
6) 岗位固定工资、岗位效益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构成岗位基薪,岗位基
薪是某个岗位年总收入中的主体构成部分,是整个薪酬体系的基础,也是岗位固定工资、岗位效益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基数,也是计算年终奖金分配比例的基础。
7) 岗位效益工资和个人绩效工资合计称为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浮动上限为120%。
第七条 各薪酬元素的分配比例
第八条 薪酬的计算与发放
(一) 固定工资计算和发放
岗位固定工资是薪酬组成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2-2:岗位固定工资月度发放额=岗位固定工资基数/12
公式2-3: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岗薪基数×岗位固定工资占比
(二) 岗位效益工资的计算与发放
公式2-4:岗位效益工资月度发放额=月岗位效益工资基数×岗位效益工资发放系数
公式2-5:月岗位效益工资基数=岗位效益工资基数/12
公式2-6:岗位效益工资基数=岗薪基数×岗位效益工资基数占比
(三) 岗位绩效工资计算和发放
公式2-7:季度岗位绩效工资发放额=季岗位绩效工资基数*季度绩效工资发放系数
公式2-8:季度岗位绩效工资基数=岗位绩效工资基数/4
公式2-9:岗位绩效工资基数=岗薪基数×岗位绩效工资基数占比
每月绩效工资按80%预发放,季度按考核系数计算后,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随岗位固定工资发放差额部分。
(四) 年终奖计算和发放
年终加薪是员工共享公司超额经营成果的体现,根据公司整体经营业绩计算发放额度。
集团及子公司年度效益超额完成目标的,可对员工加发上限为1.5个月的年
度加薪。年度考核结束后,由集团统一提出加薪意见,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加薪。
员工的效益工资若部分与单位效益挂钩浮动,部分与个人绩效挂钩浮动,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实行正态分布的,不执行年度加薪;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行正态分布的,可加发上限为1个月的年度加薪。
公式2-10:所在单位年终奖实际发放额=所在单位年终奖总额度基准×年终奖系数
公式2-11:所在单位年终奖总额度基准=所在单位员工岗位基薪之和×(1/12)
公式2-12:个人年终奖金实际发放额=所在单位年终奖实际发放额 ×(当年个人实际领取岗位基薪总额/当年所在单位实际发放岗位基薪总额)
说明:年终奖系数与该单位的效益完成情况挂钩,即只有在完成效益目标的情况下才可发放年终奖;各单位年终奖总额度基准的确定以员工1个月的岗位基薪为基准;年终奖系数的建议范围:0~1.5(相当于最多1.5个月的岗位基薪)具体系数由银座总经理办公会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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