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承诺书

时间:2019-11-05 16:04:56 承诺书 我要投稿

在岗承诺书

本人作为 药房的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83条规定的情形。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保证能够在职在岗,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在其它单位兼职。如与事实不符,承担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和采取其它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责任及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岗承诺书

特此承诺。

质量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26、保证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在位承诺书

我店为申办药品零售企业,聘请了 两 名药学技术人员分别担任我店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盒驻店药师,为保证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在位,切实担负起药学技术人员保障购药者用药安全有效的职责,我店和所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郑重承诺:

1、 申报药店所出具的药学专业技术证书真实有效。

2、 所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店开业后保证在岗在位。药店 营业时间内必须保证至少有 一 名药师(士)在店进行技术把关,若药师暂时离岗应出示“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牌,严禁销售处方药,否则药店暂停营业。

3、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因各方面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的,事先一定向当地药监局请假,全年累计请假时间不超过1个月。 若被查实驻店药师有兼职行为,该药师从查实兼职行为之日起,除取消其在该店的任职资格及2年内不得在药店任驻店药师外,同时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处理。

零售药店如果在知情的情况下聘用兼职、虚岗、挂职驻店药师的,一经查实,将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5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与申办药店的基本条件不符,则按照《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我店和所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严格坚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的行为,我店将自觉接受药监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驻店药师:

年 月 日

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承诺书

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受聘担任菏泽市开发区同泰大药房质量管理负责人(驻店药师),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在店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认真做好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对该店的药品质量全面负责,合同期内不自行离职。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拟辞职或不再续约时,自愿提前30天以上书面告知所在药店,并由该店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向你局报告。

三、严格执行质量负责人(驻店药师)在岗考勤制度和离岗告知制度;如因特殊情况短期不在岗的,实行请假制度,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本店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

四、本人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开展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并连续做好企业药品质量管理档案。

五、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认真执行《菏泽市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本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菏泽市开发区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员签字:

企业盖章:

2011年 09 月 21 日

质量管理人员在职在岗承诺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本人受聘担任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人员,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本人承诺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健康证明、劳动合同、个人简历和离职证明等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二、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无挂职兼职行为。

三、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岗履职,拟辞职或不再续约时,自愿提前

30日以上书面告知所在企业,并由该企业负责人签署相关意见后向你局报告。

四、本人自觉遵守医疗器械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按规定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按时参加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的各项培训,组织、参加企业内部的业务培训,健全并连续做好企业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

五、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31

驻店药师在岗承诺保证书

本人受聘担任****药房驻店药师负责人,为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向你局郑重承诺以下内容:

一、在企业营业时间内,保证在职、在岗、在位、绝无挂职行为、不在其他单位兼职,保证在店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职责,认真做好驻店药师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驻店药师在岗考勤制度和离岗告知制度;如因特殊情况短期不在岗的,实行请假制度,并在店堂门前醒目位置悬挂“本店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

三、如因本人不在职在岗,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企业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或从非法渠道购进产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年内将不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四、认真执行《***市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本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承诺人:****

在职在岗承诺书(营业员)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要求。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自聘任武威市凉州区民健大药房营业员,本人承诺:

1、保证在职在岗,无兼职、空挂、脱岗行为。

2、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严格按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销售药品。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如有违法违纪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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