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干部承诺书

时间:2019-10-17 08:01:3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民政干部承诺书

根据县委“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积极响应县纪委监察 局在全县开展“晒承诺、广评议、促作风、提效能”活动,全面 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本人认真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自身 岗位特点,郑重向公众承诺如下内容:

民政干部承诺书

我作为罗源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兼县殡葬管理所所长,一是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在县委和县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下,抓好民政局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圆满完成民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要执行落实党和政府殡葬管理政策,倡导文明习俗,推行殡葬改革,完善殡仪服务设施, 强化内部管理,为罗源人民提供满意的殡葬服务。

一、强化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民政局党务公开制度,在罗源县民政局“党务公开栏”上及时公开有关党务,特别是把党员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党费的收缴情况、评先评优、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民主生活会等作为主要公开事项。

推行殡葬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实行“阳光政策”,向群众公布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内容。做到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等全部公歼透明,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二、坚持依法办事。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积极履行殡葬管理所职责,推行殡葬改革,抓好全县火化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抓好行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不出现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三、自觉廉洁自律。

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类党风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好殡葬管理所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各类违规违纪以及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不利用自己职权上的一些影响和职务上的一些便利为自己的配偶、子女及亲戚朋友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教育家属不收受他人礼物,提高家庭成员拒腐院变意识和能力,树立廉洁家风。

四、加强制度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规范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队伍建设、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发展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1 26 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积极推进党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建立健全殡葬服务管理制度,推行骨灰寄存制度,竭力制止骨灰装棺二重葬,综合治理乱建坟墓现象,加强墓地生态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和分工,加强窗口行风建设,坚持学习教育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三公开”“四上墙”制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五、积极转变职能。

党支部紧紧围绕服务中心、队伍建设两大任务,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与服务,打造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罗源县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力量源泉。不断深化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加强“党建品牌”建设,推进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升机关党建的辐射力和创新力。

进一步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科学谋划、统筹协调、疏堵并举,不断巩固全县殡葬改革成果。积极倡导移风易俗,着力宣传文明节俭丧葬新风,大力宣传推广“绿色殡葬”理念。完善新殡仪馆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认真规划指导乡镇骨灰楼(塔、堂)建设和公益性公墓建设。

六、不断改进作风。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效、求实效。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机关集体学习制度,确保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党组织要主动深入基层,抓好“三服务”活动,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认真抓好县殡葬管理所窗口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严肃上班工作纪律,认真接待来人来访,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简化办事效率,提高办事效率。

七、积极维护民利。

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立党员民主参与党内事务的制度和办法,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互通渠道。把殡葬改革同满足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相结合,不断完善我县殡葬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公墓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引导树立文明新风,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积极落实我省惠民殡葬政策,对五保户. 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免除基本丧葬费。要加强殡葬监管和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公开承诺书

20xx上半年工作总结: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倾力打造“阳光救助”特色品牌,建立了曲阜市阳光救助服务中心,开通救助热线4612349,切实提高了救助效能和救助水平。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全员入户调查复核,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救助标准有升有降,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建立了困难家庭大病全救助制度,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社会弱势群体纳入大病全报销,将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且疗效确切、费用易于控制的卫生部确定的20类重大疾病纳入全报销。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开展顺利,2015年度240户危房改造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83户已完工。双拥安置工作成效突出,各项政策落实严格规范,通过了省双拥创城检查组对曲阜双拥工作的检查,获得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进展顺利,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市民政局聘请5名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机关事业退休老干部作为民政工作社会监督员,对全市民政工作进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市民政局创新实行中层干部包保镇街制度,每镇街选派一名中层干部担任“第一民政办公室主任”,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救济、孤儿救助、慈善救助、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移风易俗、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等各项工作也都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阶段性任务,为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承诺内容:

完善济困救助保障体系。

1、继续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扩大覆盖面,确保各项保障指标普遍高于济宁市平均水平。

2、全市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达到3000元以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社会弱势群体特大疾病实行全报销。

3、对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实施高等教育阶段全程救助。

4、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救助由低保家庭扩展到农村住房困难又无力自建的低保边缘家庭。

5、建立慈善超市救助网络。

6、社会散居和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和1200元。

7、对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0%实行分类施保。

8、进一步健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9、全面实行婚姻免费登记。10、对五保户、低保户、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及90岁以上老人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工建设市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资助8个乡镇敬老院改扩建;扶持新建1个街道老年人托养机构、1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0个村级互助养老院,并扶持兴办一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服务床位950张,为360名高龄、困难、空巢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狠抓工作落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结合“干部党员联户”活动,促进基层惠民政策落实,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开展廉洁从政示范教育,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

凤冈县民政局干部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务实干事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现就我单位干部作风建设向社会作如下公开承诺:

一、树立大局观念。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总基调、总目标和总要求,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

二、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文明公正执法。

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县委、政府整顿干部作风建设“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本单位的考勤、值班、财务、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优化办事环境。认真开展“婚姻登记”等民政服务窗口示范化创建和行风评议活动,优化办事环境,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城乡低保对象、救灾款物、优待抚恤、五保供养等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及时发放各类资金、款物,确保民政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六、搞好调研和信访。坚持每季度一次调研活动,了解民情民意,了解民困民需,掌握实情,把握工作动向。坚持信访接待制度和领导包案制度,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

七、自觉接受监督。设立干部作风建设举报投诉电话,利用好民政网站,接受群众、新闻媒体和监察职能部门的监督。

我单位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852-5221274

民政办工作作风承诺书

通过“机关作风整顿”的学习,为了使民政办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彻底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民政工作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我们特做以下承诺:

1.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自觉把“为民解困”作为要事;把“与时俱进”作为主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2. 工作期间做到“四禁”。禁止上班期间玩乐,禁止中午饮酒,禁止参与赌博,禁止脱岗离岗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协助乡镇做好民政上访现象的接待、调查、处理工作。

4.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我们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于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安排的事项要优先落实,对于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要优质服务。

5.准确及时上报、查验灾情(24小时内),对灾民生活状况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救助及时,确保灾民不发生非正常问题。

6.落实好安置政策,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及时发放优抚对象的定期补助金和伤残金,优抚资金实行“一折通”;认真解决好优抚对象的“医疗难、生活难、住房难”问题。

7.坚持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凡涉及我部门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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