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租赁合同

时间:2021-09-06 13:58:5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吊篮租赁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1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条例的规定,就甲方像乙方租赁吊篮台(以现场实际安装台数为准)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时间:预计自年月日起,工期约为天(以实际工作中双方记录为准)。

  二、工程名称及工程地点: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三、租赁费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认的安装验收单之日(进场单次日)起租;停租时间:以整套吊篮装置拆至地面并经双方签认书面报停单日期为准。甲方给乙方通知拆吊篮为报停日。

  四、租赁单价元/日/台。单台设备最低天起租,超过天以实际发生结算。

  五、甲方在此合同中施工现场负责人为安全员为。

  六、设备出厂费:吊篮进出厂费元/台

  七、吊篮押金:每套元。结算时可冲减租金。共计套共计元。

  八、租金结算:甲方应于年月日前付清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叫乃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九、乙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培训工作,考试合格并发岗位证书。

  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维修时间超过12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赁费。

  4、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

  5、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需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十、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甲方协助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除、保养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此设备除甲方使用外不得转让、转租和转借他人,只允许甲方在工程上将此设备用于该设计功能所规定范围内的项目。

  4、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5、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6、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7、甲方负责组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无乙方核发的操作证人员严禁操作吊篮。乙方如有发现,有权停止该吊篮使用直至甲方改正,此期间甲方租金照付。

  8、甲方必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吊篮的安装、安全使用及退场,监督操作人员安全带和安全帽佩戴,并负责乙方的进场单、验收单、退场单、维修单的核对认可工作。

  9、吊篮运到施工现场后,甲方协助乙方卸车、垂直运输和保管,并尽快组织工人配合安装,如因甲方配合不到位或组织不力等,则该批设备自进场后次日开始起算租金。

  10、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11、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12、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赔偿。丢失设备租金计算至赔偿之日。

  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附安全协议、赔偿价格表)。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聊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2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为了明确电动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备租赁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使用单位:

  4、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 元,大写金额: 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施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

  1、租金在设备启用后自 年 月起开始分批进行支付。(略,视具体情况而定)

  2、当月发生的租赁费用由承租方出具有效签认单予以确认并做为最终结算的凭据,在 内双方结算完毕。

  第四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出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出租方代表为,出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七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出租方单位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符合JG5027-92及相关安全技术噪声排放必须符合GB12523—90要求的标准。

  3、所提供的电动吊篮必须经过XX市营业执照、租赁资质及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资料。

  4、负责吊篮及配属设备进出场、装卸、安装拆除、调试、维修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所有拆装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参加安装拆除工作。并对所有吊篮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技术日常检查记录并交承租方存档,发现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有权责令停止施工。

  5、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抢修,对延误时间超过2小时的,按实际雷雨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能使用的,承租方不予计费。

  6、出租单位现场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统一调配和管理,每月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回访,认真听取承租方意见,满足承租方的合理要求,不断改进工作。

  7、所有吊篮进场安装、调试、拆卸、搬运及吊篮散件组装前的保管等,全部由出租方自身负责,承租方不另派人员进行配合。

  8、承担因吊篮本身质量问题及检查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负责第四条中第一、二款所规定的不达标而造成的一切费用。

  二、承租方:合同生效后按以下执行:

  1、承租方代表为 ,承租方更换代表,应于更换前七日内书面通知承租方。

  2、负责向出租方提供机械设备场地,垂直运输工具。

  3、负责提供现场技术维修人员的住宿条件。

  4、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组装完毕后停置期间的保卫工作。

  5、承租方因违章操作造成机械设备事故,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所租机械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必须告知承租方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享有的权力,承担原出租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

  2、承租方如因工程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违约责任

  1、由于承租方的原因,未按承租设备本身机械性能及约定用途进行正当使用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承租方负责修复。同时出租方有权收回所租设备,解除合同,并赔偿出租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出租方租赁费,承担 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

  二、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机械设备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缺少有关设备,附件、配件等或者维修不及时,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出租方应负责修理,调换或如数及时补齐,给承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 元的违约金。

  2、未按合同约定的自身责任和义务完成工作,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并向承租方支付累计日 元的违约金。

  3、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安全事故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出租方、承租方和任何第三方损失)。

  第七条.争议

  1、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解决争议的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或向 提出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XX市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出租方各执二份,承租方执二份。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合同订立地点: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3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工程使用电动吊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设备租赁情况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电动吊篮规格: ,数量:

  四、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元,大写金额: 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季施工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

  五、付款方式

  1.吊篮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篮押金¥ 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3.吊篮租赁期满后,吊篮租赁剩余总款一次性结清。

  4.吊篮设备因甲方原因损坏、丢失等的赔偿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时一次结清。 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

  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维修时间超过十二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金。

  4.电动吊篮正常使用发生的磨损,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易损件,不收取维修费用。

  5.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

  6. 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须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转租和转接他人,不得改装和变卖。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6.甲方负责吊蓝的进出场装卸运输以及设备达到现场后的保管工作。

  7.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9.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10.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退场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部件齐全,并清理干净。若发现吊篮残缺,损坏,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合同价格赔偿。 争议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法向签订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4

  承租方:福建省永泰建筑工程公司遂宁车培龙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房:四川兆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吊篮设备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租赁吊篮设备的规格和数量:

  甲方根据预交的方案向乙方租赁ZLP630备规格和数量以实际验收使用台数为准。

  二、租赁期限、使用地点及租金费用

  (1)预计吊篮使用期限60天,不足2个月按2个月计算,超出2个月按每天每台40元计算,实际吊篮租期自吊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以双方签字的《吊篮使用单》为准)至吊篮设备使用完毕甲方报停之日止(以双方签字的吊篮报停单位准),连续计算,含起止日期。

  (2)所租吊篮的使用地点为:车配龙汽车百货国际广场8#地块H楼。

  (3)吊篮租金及相关费用:①押金:人民币叁万元,小计:30000.00元;

  ②进出场费(含安拆费、维护费用):/台,小计

  ③日租金:人民币40元/台/天(不含税价格),平移篮费190.00元/台。

  ④入驻现场维修人员工资每月3000.00由甲方支付。

  (4)租金计算按约定租期连续计租,中途不报停。若工程存在跨年施工,春节扣除15天,其它时间连续计租,但不排除双方的其它责任。

  三、吊篮设备的管理:

  (1)吊篮在租借期间管理由乙方负责,使用天数需甲方现场签章确认,并严格遵照吊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交底书正确使用,并负责协调吊篮从进场至退场整个过程的工作。

  (2)乙方负责正常情况下吊篮的维修和保养,现场派专人维护,进驻现场,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应确保吊篮在归还乙方时完好无损,数量无误,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篮损坏丢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因正常使用磨损除外。

  (4)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移机,单台移机时间不超过6小时,多台同时移机时间顺延。

  (5)吊篮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4小时(电路故障2小时,电机故障8小时)每超过一天,应减免乙方该故障吊篮相应天数的租金。

  四、施工现场的准备:

  甲方应在吊篮进场前清理现场,完成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吊篮的顺利安装,如因施工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导致吊篮交付延误的,其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吊篮的运输和现场搬运:

  (1)吊篮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现场垂直运输。

  (2)甲方负责及时提供吊篮进场时的堆放场所、垂直运输设施,甲方负责及时在每个联体楼提供一个足够容量的二级配电箱,现场电费由甲方负责。

  六、吊篮的安装、拆卸和验收:

  (1)乙方负责吊篮进出场时的安装和拆卸。

  (2)吊篮安装并经检测合格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请求后一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验收,若甲方没有组织人员验收,则乙方将在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租金。

  七、吊篮的操作:

  (1)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负责对甲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吊篮操作使用培训,甲方必须监督所有操作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后,甲方需在乙方提供的培训交底录上签字确认。如未经过培训而擅自操作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

  (2)吊篮使用期间,如发现有违章操作使用情况下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设备停止使用,在改正签字后方可再次使用,其间正常计租。

  八、赔偿:

  (1)如因甲方人员违章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吊篮设备残损或发生事故的,其责任和赔偿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设备原因造成残损或发生事故,其责任和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设备损坏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严禁事故:

  (1)吊篮设备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吊篮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作为财产抵押,也不得擅自迁移至其他工程地点使用。

  (2)甲方不得擅自在吊篮上增加或者变更任何部件,否则由此遭受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十、风险责任:

  (1)如因乙方设备自身原因引发事故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者损伤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因甲方原因引发事故造成乙方设备、人员或者第三者损伤的,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编制吊篮安全施工方案、负责报建备案、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付款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支票( )、银行转账( )、现金(√)支付吊篮设备租金及相关费用。

  (2)预付押金叁万元,合同签订一周内向乙方支付,押金在最后一月租金内扣除。

  (3)每月15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上月80%吊篮租金,吊篮设备工程结束3日内付清全部租金。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付清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时,乙方有权采取包括设备停用、设备不退场等措施,付清款项后方可继续使用,设备退场,其间正常计租,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超期付款须按日加收本工程应付款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

  (2)未经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都应向对方赔付本合同总租金额15%违约金。

  十三、补充条款:

  1、甲方与四川龙升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仅供乙方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使用。

  十四、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应本着互谅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在船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现场施工代表:乙方代表: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20xx年7月14日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5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市 区 路 栋 层供需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信用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向出租方租用高空作业吊篮,用于遵义九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外墙工程。

  二、吊篮长度6米,施工高度120米,前梁伸出量不大于1.5米,限载800公斤。

  三、租金及付费方式:

  1、租金:40.00元/天*台(不含税价),三十天起租。

  2、租金在吊篮安装验收之日起计算,承租方按月支付租金。

  四、租期:出租方吊篮安装调试完毕(安装调试时间在三天以内),交付承租方验收签字之日起至单个工程竣工通知出租方止。因恶劣天气连续4天以上不能施工租期顺延,租期约120天。

  五、吊篮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

  六、安装、移位、拆除: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对吊篮进行安装、移位、拆除,出租方负责解决技术性问题。承租方负责在安装过程中解决垂直运输工具、设备、搬运辅助劳动力及相关费用。

  七、出租方的责任:

  1、出租方在安装吊篮调试过程中,需提供一名技术骨干进行指导安装。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出租方对吊篮的完好性、安全性负一切责任,因吊篮设备质量原因造成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3、出租方必须固定一名技术人员现场随时进行技术指导。如因吊篮出现故障出租方必须在两小时内修复,否则免除当天所有租赁费用。如承租方违章操作或不按协议内容使用吊篮,出租方有权令其停工,停工期间租赁费照常收取(以承租方签字为据)。

  八、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由承租方提供小工协助出租方安装及调试吊篮,并负责垂直运输。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方必须固定操作人员,并有责任教育其严格遵守出租方提供的《说明书》中内容。对违章操作和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吊篮损坏承担全部的损失。

  3、对租用的吊篮应妥为爱护,归还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齐全、清洁(除吊篮自身损耗外)。如有丢失、损坏应负赔偿责任(见出租明细价格,赔偿明细价格)。如遇雷雨、雾天或5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使用并妥善覆盖电机部分,防止电机进水,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特殊情况,承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随附《ZLP系列电动吊篮使用说明书》一份。

  出租方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承租方是在对出租方所有证件齐全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合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未果时,可提请承租方当地法院进行申诉。

  其它约定事项:

  出租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6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吊篮设备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期内吊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使用权。

  二、吊篮的安装使用:工地,一切事物事故,全部有乙方负责、

  1、 甲方负责吊篮的技术指导与调试,并对乙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

  2、 如乙方使用机械发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并填写维修单,双方签字。

  3、 吊篮的使用期间,乙方至少每周一次对使用中的吊篮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规范使用情况。如甲方一旦发现违规操作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在改正签字后方可再次使用。

  三、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吊篮租赁期自吊篮设备装车验货日起算至吊篮运输设备搬运到地面归还甲方之日止连续计算。以吊篮设备(进/出)场清单验货,如乙方拒签进出场清单以甲方提供为准。如有损坏缺失按价赔偿(附表)。乙方应确保吊篮在归还甲方时安好无损,并清除吊篮上的施工残留赃物。

  四、计费标准和计费方法:

  1、日租金:( )元/台/天,

  2、押金:( )

  3、运费:( )。

  4、检测费:( )

  5、租期在( )天内按20元/台/次的出库最低租金计租,超出天数每天增加租金( )元/台。

  6、甲方在本次合同中提供的服务仅限于吊篮的租赁,与乙方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吊篮的结构、不得向第三方转租吊篮、不得擅自更改作业地点或其他理由中途停租(如天气等原因),否则视为违约。

  7、乙方应在每月( )日支付甲方上月租金,如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吊篮作业,直到收回吊篮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全部责任。

  五、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安全责任》。

  2、乙方应对违规操作引发的后果负全责。

  甲方必须配置一根与作业高度相等的安全绳,作业人员每人必须配有安全带,如需甲方购置,费用另计。

  六、补充条款:如现场因乙方原因造成吊篮的损坏,现场赔付,如不赔付,甲方不给维修。

  七、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本着诚信,互谅,协作的原则,如有分歧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济南市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7

  承租方: 重庆大方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特签定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地名称:

  2、工程地点:

  3、吊篮用途:

  4、建筑高度:

  5、装修类别:

  6、进场时间:

  二、规格及数量

  三、计费标准及计算方式

  1、 租赁时间:甲方承租电动吊篮租赁时间不足天按 天 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吊篮租赁时间从租用之日起至吊篮退场止,中间以连续计费方式计算租金。如果总租金达不到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则甲方付安装费和移动费,如总租金达到贰拾万元甲方不支付其安装费和移动费用。款,乙方有权停止吊篮运作,租金照算。租赁结束后,甲方须在乙方拆除吊篮时付清全部款项。

  4、以上计费均不包括开具发票需要交纳的税费,乙方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甲方要求开发票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税费。

  5、本工程吊篮送安检的相关资料由乙方提供,报检手续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责任。

  1、甲方必须在15天内通知乙方进场安装,如果超出期限则视为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将设备租赁给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吊篮经甲方通知进场后,凡不属于吊篮本身原因导致不能立即安装或安装后不验收,则租金自吊篮进场的第三天起开始计算。

  3、甲方施工需要移动吊篮的,一定期间租金照算,吊篮移动时,由乙方负责安装,移动时间按每批一天核定。

  五、付款方式

  1、每满一个月时结付当月租金(不得拖欠)

  2、完工时在电动吊篮拆除时甲方应付清乙方全部款项,如未按时付款,经双方协商无效,则报有关仲裁机关予以仲裁。

  3、吊篮设备丢失、损坏,由甲方按本合同的《吊篮零部件及材料赔偿价格标准清单》赔偿,在支付租金时向乙方一并付清。

  4、吊篮使用过程中若钢绳损坏、电线刮断,安全绳切断, 的整体损坏按合同《价格单》价格的50%赔偿(认为责任损坏除外)。

  六、安装方式

  1、乙方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负责安装,并对吊篮调试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2、甲方负责协调垂直运输工作和电源接口。

  3、为保证吊篮安全使用,甲、乙双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指定专人对进场吊篮及部件与乙方共同验点,办理双方交接签字手续,并负责设备安全保卫工作,若有遗失、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2、提供吊篮安装位置的屋面高度及房屋平面设计图。

  3、甲方负责提供吊篮安装、移位、拆除过程中的垂直运输工具,需无偿为乙方提供转运吊篮所需的施工电梯、塔吊等现有起重设备。如吊篮在撤出过程中,甲方无偿提供塔吊、电梯等转运工具给乙方使用。

  4、在吊篮租用期间,甲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借第三方使用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吊篮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以及迁移地点。甲方在使用吊篮作业时,如因甲方塔吊碰撞或未经乙方技工同意,擅自移动吊篮位置和附属设备,因此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负责。

  5、电动吊篮晚上夏季20点后禁止使用,冬季18点后禁止使用。

  6、吊篮安装完毕,甲方应在12小时内组织人员点验,否则视为甲方点验合格。未经许可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吊篮使用过程中,甲方作业人员必配带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操作技术交底及《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禁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使用吊篮,如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法规发生意外,其所有责任和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好的电动吊篮合格产品,并根据甲方需要及时运送到现场。

  2、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调试吊篮、并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3、乙方负责派专业炒作人员对甲方的炒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尽享操作培训。

  4、乙方有权制止一切未知操作,对违章操作所发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施工吊篮等相关的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吊篮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如配重不足,钢丝断裂,安全锁失灵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6、吊篮设备所有属乙方所有。

  7、乙方应每5天对吊篮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自检,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能通过安检。

  8、吊篮使用过程中,乙方至少必须派一名技术人员对吊篮进行维修保养、日常检查。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2个小时内必须到场,维修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若超过2小时则该吊篮停算租金,若超过一个工作日,需承担甲方工期延误导致的一切损失。

  9、甲方需移吊篮时,乙方需派人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吊篮移动工作,乙方不得以任何其它借口延误移动吊篮时间,若超过一个工作日则停算租金,并承担甲方工期延误导致的一切损失。

  八、 施工吊篮租赁安全协议书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违约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凡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则依据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违约方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伍万元。

  十、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吊篮损坏、丢失,则甲方需按市场价格作相应赔偿。

  十一、其他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及附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同意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经办人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8

  出租方(甲方):承德普乐商贸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承德宏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宽城项目部23#、24#、25#、26#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签订吊篮租赁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工程名称:北河苑23#、24#、25#、26#楼 工程地点:宽城县育才路北河沿施工现场

  一、乙方向甲方租赁吊篮的型号、数量、日租金:

  电动吊篮 ,租金每台每天 元。 暂定 台(以使用台数发生量为准)。

  二、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押金: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运转良好后,乙方向甲方支付设备押金 元。 四、付款方式、计费方式:

  1、吊篮自进场安装完毕、验收成功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费。 2、收费日期以双方负责人签署的进、退厂清单为准。 3、乙方不定期支付,按实际使用天数,工程完工年底结清。

  五、租赁吊篮的交接方式

  1、运输吊篮进出场运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往返运费 元 。在支付设备押金时一起支付。

  2、交接方式:吊篮进场和拆除退场时,由双方指定人员共同验收,并签署交接文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指定 、 、 、 为共同验收人员。吊篮进场及归还原则是一次进行,特殊情况可分次进行。

  六、甲方承担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吊篮设备及相关技术资料。 2、正常磨损范围内,负责设备的维修及更换损件。

  3、在吊篮交付使用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及日常保养工作的技术培训,上班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不准穿拖鞋上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认真做好班前交底工作。

  七、(一)、乙方承担责任:

  1、乙方必须派工人在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设备的搬运、安装和拆卸。

  2、乙方必须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乙方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不系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吊篮的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设备清洁,甲方负责保养和检修。

  4、乙方经对吊篮验收入场后使用期间而造成的吊篮损坏、人员伤亡事故,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如设备发生质量故障由甲方负责。

  5、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转租、转借第三方使用,不得变卖、改装或作抵押他方。

  6、不得在施工过程中任意加长 或改作业面宽度,否则设备、人员出现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吊篮需在同一地点移动位置,但移动完,安装好后,应双方技术人员共同验收方可使用。

  (二)乙方的义务:

  1、指定专人进行双方工作衔接,并提供必要的现场协助:提供就近的电源,(电源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协助解决进现场电梯运输:根据需要协助解决存放物料的工作间;协助解决甲方工作人员及设备的进出场手续。

  2、吊篮进场后的保卫工作。如发生机件丢失或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以的价格赔偿,甲方设备及零件数量由乙方签认甲方提供的进场单。

  3、吊篮在安装、调试、使用及拆卸过程中,不得有其它垂直交叉作业,否则甲方现场领班及安全员有权提出纠正,必要时有权勒令乙方停止。

  4、须爱护吊篮设备,要求工作人员不要将玻璃胶、涂料、电焊渣、水泥砂浆等废料遗弃在吊篮上。特别注意钢丝绳上不得粘有上述涂料、废料。及其它有损钢丝绳的物质,以保证吊篮作业安全,若出现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检修,检修费用及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提供现场安装吊篮劳动力。如:装卸车、垂直运输、吊篮安装拆卸等所需劳动力。 6、负责提供电源、主电箱以及甲方人员住宿。

  八、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附件:《安全协议》《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操作规程规定的方式工作。

  2、乙方应对违规操作(违反《安全协议》及《电动吊篮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应条款)所引发事故后果自负。

  3、在租赁期间内因乙方责任致使租赁物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法: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应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人民法院解决。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一至九条的任一条规定即视作违规,违约方按实际应付租金总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及《安全协议》同时生效。

  备注:甲方出租方施工期间必须配备维修人员和设备调试,保证正常使用,如设备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超过5小时不计租费。甲方人员在乙方工地生产作业,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定,严禁酒后上岗,违规操作。否则乙方有权对违规当事人按着乙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在甲方租赁费中扣除。

  甲方: 乙方: (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篮租赁合同范本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吊篮租赁有关事宜已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设备数量及作业范围

  1、 甲方根据施工需求,向乙方承租ZLP-630电动吊篮,租赁台数2号楼挂满(计算租金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使用数量建议双方签收的签收单为准

  2、 吊篮使用工程项目名称:遵义市共青大道一号地块一期工程扩2#楼3、 吊篮作业内容:

  二、 租赁期限

  1、吊篮到达工地时间月日前(具体时间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2、吊篮租赁时间以吊篮安装验收合格交甲方使用之日起(不包括使用前的安装时间)至吊篮报停之日止。暂定40天,如超过40天及不足40天则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使用期间吊篮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天或者因乙方原因无法正常使用的天数,不计算租金。

  三、租金及支付

  1、吊篮租金:甲方按每台40元/天支付(其他费用一律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2、甲方支付给乙方吊篮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每台元,安拆费待工程竣工后和租赁费一起支付。

  3、春节或其他节日放假期间不收取租金,免租金,期限不超过15日,除特殊原因外(其他节假日、雨天风雪停电)照样计算租金,工程未完工中途不能报停。

  4、租金结算:中途不支付任何租赁费用,待甲方工程全部完工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吊篮的进场及安装

  1、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吊篮入场,入场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的租赁资质证明、备案手续、安全技术档案、检验合格证等手续,提供质量合格的吊篮设备,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吊篮的安装调试。甲方提供现场人员临时维修吊篮及零配件存放场所库房。

  2、吊篮安装好后,甲方负责组织监理、总包单位及安检部门验收,验收时如有产生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操作使用,双方办理交付使用单,并确定吊篮数量,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提供的吊篮不存在任何危及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的因素,否则,即使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同样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4、吊篮安装验收后,乙方负责对上机操作人员培训,甲方具体负责技术交底,操作规程培训并完善相关手续,甲方负责人员的组织、管理,未经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使用吊篮,后果自负。

  5、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卸。甲方负责现场转运期间协调电梯、塔机等设备为辅助吊装转运使用的工作,乙方负责吊篮进出场上下车。

  五、电动吊篮《丢失、损坏赔偿规定》

  六、吊篮的使用与管理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检查及维护使用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应给予吊篮良好的爱护,凡因乙方未检查、维护不当,造成吊篮损毁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支付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租赁期内,甲方在施工工作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绳均由乙方负责,不准野蛮和酒后施工,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作业,此设备严禁当作货物提升机使用,夜间或风速为五级以上严禁使用,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意外,其责任由甲方自负(如属乙方提供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一切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甲方移动吊篮,经乙方技术人员同意后才能移动,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派驻一名现场技术负责人驻工地维护,维修设备及每日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如乙方现场技术负责人特殊原因请假,乙方应另安排技术人员接替工作,否则甲方拒付当日所有吊篮租赁费用,乙方还应负责甲方当日所有外墙作业人员人工费,人工费从租赁费中扣除。

  4、因乙方的指导有误而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照规定履行维修义务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如不按时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利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甲方及时付清租金,吊篮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常计收,每超过一天乙方向甲方收取所欠租金百分之三的滞纳金,直至甲方付清所欠租金。

  2、 因吊篮发生故障不能使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5小时未到现场维修,甲方有权拒付该台故障吊篮当日租金。

  八、甲乙任何乙方如未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将赔付对方违约金五万元整(人民币)。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解决。

  九、本合同至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部费用结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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